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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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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只是有时我没时间读,要是读起来,可是废寝忘食地读呢!

记得有一次,完成家庭作业已经很晚了,上床后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打开台灯,蹑手蹑脚地从书架上找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孩子》,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所打动,一口气把《水孩子》又读了一遍,当我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故事像演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脑中划过。当我回过神来,才想起了是该休息的时候了,再一看表,啊呀!凌晨1点了,我才发觉,我已经读了近四个小时,我依依不舍地放下图书,关上台灯,盖上被子睡觉了。

还有一次,我和我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妈妈强调多读书,多读好书,我愉快地答应了,我在“花丛”中穿过,眼睛一亮,我看中了一本名叫《达·芬奇密码》的书,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最爱看的侦探小说啊!我坐在地板上看,一页、两页……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似乎感觉周围空无一人,直到听见妈妈在喊我,我才回过神来,我祈求妈妈给我买下这本书,妈妈说:“家有藏书赶快读,先把前两天买的读完再买。”我虽然有些不高兴,也有些遗憾,但觉得妈妈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算了,我还是下次再来买吧!

我爱读书,我爱读好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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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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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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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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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看见这个美丽的世界,是因为我们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睛使我们看见光明,也有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生活在无尽的黑暗中,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就是其中之一。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海伦·凯勒是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可怜的女孩,一岁时,因为一场高烧,她永远的失去了视觉和听力,从此,她看不到春天娇艳的花朵、夏天葱郁的树木、秋天美丽的落叶、冬天洁白的雪花,听不到鸟叫虫鸣、风的呢喃、雷的轰鸣,无法感知世界的美妙,她经历了和别人不一样的童年,却用自己的方式感受着快乐。

海伦·凯勒在接受安妮·莎莉文老师的教育之前,是一个任性无知,被宠坏的孩子,她野性十足,攻击性极强,缺乏同情心,常常和父母发脾气,但莎莉文来到她身边后,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莎莉文并没有对海伦进行死板的教育,而是领着海伦融入到大自然,去从感兴趣的事物中学习,莎莉文对海伦充满着爱,她们一起去果园、农场、博物馆、大瀑布……使海伦逐渐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理、才华横溢的女人,成功创造了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海伦是一个坚强不屈的小女孩,她从小就变成了一个又盲又聋又哑的人,虽然黑暗的围墙隔绝了她与外界的沟通,但她勇敢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精神上的痛苦,她学会了骑马、滑雪、下棋,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刻苦,考入了著名的哈弗大学,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语言,知识点亮了她的世界,她又把光明带给了跟多人。莎莉文老师是一个富有爱心而善良的人,她始终爱着海伦,她一直尊重孩子的天性,用细腻的情感和简单的语言对海伦进行爱的教育。

知识给海伦打开了一道人生的天窗,让她看到了一个无比绚丽的世界,我们在生活中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也都不能退缩,要像海伦那样勇往直前,坚强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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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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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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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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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我是真的不中意“书”啊! All say "the book has its own Yan Ruyu, the book has its own golden house", but I really do n’t care about the “book”!

“书”,在我小的时候,与虫子并列,成为我最讨厌的东西!看那一个个像蚂蚁一样的汉字在纸张上排列成序,时而纵行,时而横列,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记得小学那会儿,《西游记》正在热播中,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实在让我们这堆孩子们欢喜的不得了!我就是其中的一个“狂热粉丝”!那时候,《西游记》的每一集我都不落下,可算是一个“西游小百科”。后来,班里不知是哪个“书精”又拿来了一本带有汉字拼音的《西游记》名著来学校。那可真是在我们班掀起了巨浪。一下课,全班同学都围着那位同学去“观摩”那个厉害的玩意儿,还时不时地发出阵阵唏嘘声,弄的人心痒痒的。一贯对书不屑一顾的我,依然冷眼旁观,誓不去凑热闹。

时间长了,连平时和我玩的好的几个好朋友都被卷进了那个潮流之中,我的心塔不禁悄悄地动摇了。于是,我依旧装作高傲的面孔,迅速站起身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光速地移动到那堆人群的后方。我踮起脚尖,脑袋微抬,嘴巴因为不停的往上看而微张,双手还用力扒着周围阻碍着我的人。终于,费了好大力气,我勉强看到了书上的“小蚂蚁”。起初,我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可是后来我竟被这些“蚂蚁”吸引住了。不同的“蚂蚁”组合在一起成了一句句格外形象生动的语句,引人入胜。心里的坚塔已经坍塌,我已然沉浸在了那曲折变化的故事当中。我发现,书中的故事情节竟比电视剧里更加清晰,更加活灵活现!

在“书精”合上书的那一刻,我终于从故事中回了魂,周围的同学们都意犹未尽,我也同样。那时,我意识到,“书”!我似乎看上她了!

从此,我踏上了漫漫的读书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都是我曾钻研过的“宝贝”。还有很多国外名著《简·爱》、《雾都孤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都阅览过。

我发现,书真的是个不错的东西,自从和她相处了以后,我的生活变的多姿多彩起来。每当有困难时,孙悟空都会为我披荆斩棘;每当又过不去的坎儿时,简·爱都会不断地鼓励我;每当我骄傲成性时,保尔就会及时地告诫我。

如果现在有人说我讨厌书,那他说的人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说我不爱书,那他所说的人也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说我多么热爱书,那他说的这个人一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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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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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读了安徒生爷爷写的《皇帝新装》这个小故事,故事的资料大体上是这样的:很久以前有个国王他很喜欢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能做出最美的衣服,而且最神奇的是:那些不称职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于是国王给了骗子很多钱让他们尽快把衣服做好。

开工了,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们都装作能看到那美丽而神奇的衣服。衣服做好了,皇帝穿上他的”新衣”,举行大典的时候,百姓们也都称赞皇帝的新衣。只有一个孩子说皇帝没有穿衣服,让皇帝明白自我真的被骗了。

故事读完了,我就想;两个骗子为什么能骗过国王,大臣和全国的老百姓呢?骗子的骗术很高明吗?不,一点也不。其实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他们那颗虚荣的心啊。他们宁肯被骗也不肯说真话所以才会上演了皇帝不穿衣服在大街上游行那可笑的一幕。

这天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要讲真话,自我不会的问题要及时的向老师,向同学请教,从小做起,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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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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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仅是孩子们。

灰姑娘有母亲,但不是亲生的。她的继母有两个女儿,她是母亲、有母爱。可她的母爱太自私了,全部用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

两个女儿对可怜的灰姑娘并不珍惜,让她去当奴隶,甚至连狗都不如。狗有温暖的住处,而她却只能在有灰烬的地方睡觉。每一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早起打水,做饭,洗衣服……尽是粗活,脏活,累活。她本该住在自己的房间,穿着漂亮的衣服过着小姐的生活。但是继母来临,自己失去了一切。

灰姑娘坚强,没有放下对完美的追求。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忙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最终成为了王子的新娘,和王子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了一齐。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灰姑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灰姑娘坚强,应对继母和两个姐姐的虐待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取坚强,勇敢的去应对困难,最终看见了“彩虹”!

风雨过后,便是彩虹。我起初不太相信,但是看了《灰姑娘》之后,我明白了。人生历经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不坚强的应对困难,胜利的大门怎能向你敞开?风雨过去了,彩虹来临了,难道不是吗?

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我将学会了坚强,然而坚强过后,我看见了彩虹。在明净的镜子前,我看到的不是那华丽的外表,而是那质朴纯洁的心……往往有些人的华丽外表后却是一颗丑陋的心,然而那些不受关注、外表朴素的人们。却有一颗质朴纯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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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快乐小学生满分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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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简单的一个字,落下一点之后收工。从龟甲,到竹简,再到蔡侯纸;从手录,到雕版,再到活字,无不让书籍得以越来越广泛地流传,让书籍从“旧时王谢堂前燕”,终归“飞入寻常百姓家”。

书是有了,宋濂们“无从致书以观”的现象越来越少,随之新的问题来了:如何读书?依我拙见啊,读书,就是一门吃饭般的艺术。世人苦于读书的原因有很多,其一便是时间紧迫,来不及开卷。

正如有的菜啊,是精益求精的,品尝它,要慢功夫。精致的法国菜——开胃菜、海鲜、肉类、乳酪、甜点······严格的上餐顺序令人叹为观止,花费四五个小时吃一顿饭是司空见惯。大部头的名著,就像是这种菜系。一本书两三样主材,数十种辅料,几百道工序,精心烹调,有时还加几味暗料,,谢绝外传。读这种书,是万万不得片段式的,也就是说,不可以抽空,只能专攻。不然的话就是暴殄天物,厨师的心思,也就是所谓“佳肴其旨”,是领会不到的。

但随着时代的提速,一些十分应景儿的菜也开始登场。引进的肯德基麦当劳,裹一大包扔你面前,管他什么营养均衡,荤素搭配,能吃就行。貌似这种快速食法有欠妥当,但有时候就得如此。就像你赶公交,左右就十分钟,这时候装文艺捧本《黑格尔历史哲学》还不如接地气来本《博物》杂志。这种零碎的时间,不适合深度思考,不适合剖析历史辩证学,用来往脑子里储备些零碎知识,丰富点儿阅历还是很现实的。

之所以说这些,还是要人们学会选择,学会应景儿。明明就是吃顿泡面都勉强的时间,就别盯着人家法国大餐的白松露眼睛冒绿光;能盯着天花板发一下午呆的时间,咱也别用盒饭瞎凑合。读书,也就是一门吃饭般的艺术。首先啊,它不难,像吃饭一样。其次,它也不简单,好歹是门艺术,要下功夫的。

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老祖宗早就告诉过我们,人自身的意识才是最重要的,如何把握好读书的火候、烹调的时间,全在自身。是倒油大火,“滋啦”一声开始爆炒,还是文火慢炖,细细片姜,就看自己一声:

“掌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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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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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我颇笔记受。

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长得非常丑,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它,没有人教它怎样才能飞起来。寒冷的冬天,为了生存,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被一个好心的老爷爷收养了,在老爷爷的精心护养下,它经过刻苦练习,终于飞起来了。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做不成,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我相信,经过我刻苦的努力,我一定会越来越优秀;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我们的祖国一定会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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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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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陪伴了我一个又一个春秋,书让我知道许多知识,书让我明白一个又一个道理。

每每在看书时,我都在书海中陶醉不已,《三国演义》中,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骁勇善战的关羽、张飞,一身是胆的赵子龙,还有曹操、周瑜、刘备等人。刘备、张飞、关羽的兄弟情义让人敬佩不已,诸葛亮的聪明也让人佩服。

而在童话世界中,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白雪公主的善良,王后的阴狠、恶毒,也让人产生不同感情,让人在一个一个的故事中遨游、畅想,随着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为主人公处境而担心。

诗人的诗歌、诗词也让人陶醉不已,如描写风景的有: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描写情义的赠汪伦,讽刺寓意的寒食……

豪放派的李白、王之涣,隐居江湖的张志和,漂泊不定的高适……让人生起不同情感。

在平常,我时时用书中的故事来述说一个一个道理,也用诗词表达感情。

书像是一个宝库,里面有无穷无尽的知识,永远也学不完,像一个巨大的游泳池,永远也不会抽干,还像一个巨大的世界,永远也走不完。

书中的世界多么美妙,寓言故事、童话、小说、名著多么吸引人。

说起名著,我想到《巴黎圣母院》主人公艾斯美拉达的遭遇多么悲惨,体现了作者雨果鲜明地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和对人民群众的赞颂,使我产生了强烈感情。

书像是我的父母永远陪着我,书将永远陪伴我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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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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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亲密伙伴。在我看来,书正如莎士比亚所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从爸妈给我订阅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每当手上有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如饥似渴得像一匹恶狼,一页、二页,不停地啃下去,如痴如醉。我曾经多次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的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徜徉、流连忘返,每当闹钟响起,抬头一看,已经读了大半天。

有时,书中精彩的情节,常常让我废寝忘食。当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欢笑表情;读到悲伤时,我会气得直跺脚,接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的落下来;读到幽默时,我会开怀大笑。

读书,常常正当我读的津津有味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不知道,因此,妈妈经常大吼一声“吃饭去!”

像我这样,一见到书就迫不及待地去读,在同龄的孩子中恐怕少见。我读书的速度很快,一本书有时两三天就读完了,甚至一天也能读一本,因此,我家的书柜装满了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正因如此,我的作文在班里名列前茅,经常受到老师的鼓励和同学的羡慕,还有20多篇作文在全国刊物发表。但我认为这还不算优秀,因为知识是无穷的,学习是不断积累知识的过程。

书陪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放飞梦想的翅膀。我爱读书,我愿做一名可爱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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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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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生日,妈妈送给了我一部《西游记》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便打开看了起来。

《西游记》是我国著名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著名文学家吴承恩,大家一定都很熟悉。

《西游记》这部小说写的是唐僧带领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唐僧先后找到了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然后长途跋涉,最后终于通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坚强。我觉得我虽然是个男孩子,却十分脆弱,有时候做错了事,挨爸爸、妈妈打的时候我就好哭,有时跟小伙伴闹个别扭,我也爱哭。我应该向他们师徒四人学习。

我喜欢看《西游记》,因为它告诉我,要明辨是非,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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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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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经久不息的旋律伴随着许多人的成长。《西游记》一到暑假大多数电视台都在播,谁没看过?看的多了也就释然了,据说每年全世界轮播400多遍呢!看电视不过瘾还是看书吧。我翻了翻老爸的书柜,有本书落满了灰尘,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将其摸了下来。真是《西游记》啊!灰蓝色的封面,大气的楷字“西游记,吴承恩”,书的旁边是用白线扎的,书页微微卷起,颇有原著之感。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翻开了第一面。

一个月,这本老版《西游记》在我床头伴了我一个月,整本书看起来内容大相径庭,就是文体上稍有出入。共一百回,六十余万字。分回标目每一回目以整齐对偶表现。例如:“三打白骨精”到了书上摇身一变为“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合辙押韵。全书分三个部分,一至七回介绍孙悟空神通广大,八至十二回叙述三藏取经缘由,十三至一百回是全书故事主体。吴承恩,《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可他看不惯官场黑暗,愤而辞官,贫老以终。他笔下的孙悟空机智、勇猛,猪八戒诙谐幽默,沙僧忠厚老实,文学色彩极为浓厚,书上的想象空间更大,你会感觉你仿佛就是旁观者,犹有进入神秘世界的觉悟和快感。

仔细阅读不难发现吴承恩笔下塑造人物活灵活现,现在网络上最红的就是沙师弟了:“大师兄,师傅让妖怪抓去了的……”云云。善于发现的人不只是发现这些而是更多,能体会到吴承恩的写作目的,从背景中也能透露出当时的现实状况:明朝中期,经济虽然繁荣,可政治却日益败坏,百姓生活困苦。而正是这样的状况,吴承恩才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再创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伟大巨著。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而我又能充分理解他的心情,一本书成为经典的前提是能写出别人没写过、不敢写、新奇的题材,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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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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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刚读完了《皮皮鲁传》,里面有许多发生在皮皮鲁身上有趣的事。比如:皮皮鲁和童话节,皮皮鲁和红塔乐园,皮皮鲁和幻影号……

先来介绍一下皮皮鲁吧。皮皮鲁是一个男孩子,今年12岁。他刚生下来时,就把医生吓了一跳!医生用超声波给小皮皮鲁透视,发现他的胆特点大,像个大馒头似的,后来医生仔细一看,皮皮鲁是个男孩儿,他才不那么大惊小怪了。男孩子嘛,胆总要比女孩子大一些,要不,怎么叫男孩子呢。这也是我喜欢他的故事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我要写写皮皮鲁的一篇日记:1998年3月19日星期四“我们班同学互相攀比最多的是脚上的运动鞋,再有就是身上的名牌运动服。

谁穿什么牌什么款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大家都门儿清。

运动鞋和运动服自然和运动员有关,各路体育明星理所当然地成为同学们崇拜的偶像。乔丹、罗德曼、罗纳尔多、皮蓬这些如雷贯耳名字在同学们中比欧姆定律耳熟能详多了。

……

我先站在篮球下投篮,然后一步一步退着投篮……

之后,他在校队的篮球赛里投了25个跨场球,全部命中。最后,他加入了灰熊队。乔丹只和他同场打了一次球之后就退役了。

《皮皮鲁传》真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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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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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塔顶上的猫》是当代著名童话作家杨红缨阿姨写的。我读了这本书,觉得非常好看。书中的人物有,杜真子、笑猫、地包天、马小跳……等等。我个个都喜欢。

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笑猫了,因为他善良、忠实、聪明,而且还笑口常开呢!笑猫经常帮助人家做好事。有一次,笑虎猫、皮猫在外面玩耍时不小心受伤了,在场的人都十分惊慌,不知所措。正好老老鼠路过,知道了这件事情,跑过去告诉了笑猫,笑猫毫不犹豫,飞快地跑到翠湖公园,爬上塔顶,背起虎皮猫往宠物医院跑。宠物医院的路笑猫只去过两次,而且去过的时间也比较久了,早就忘记路径。可是他凭着自己平时在塔顶上观察,结合自己的记忆,很快就把虎皮猫送到了医院。

你说这笑猫聪明不聪明?善良不善良?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那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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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读书的收获600字话题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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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3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Spring flowers and autumn moon, Yunzhan Yunshu, time disappears like flowing water, now I am a 13 -year -old girl, I think for so many years, I have only one most loyalFriends, that is the book.--Inscription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

”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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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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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很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比如《小猪唏哩呼噜》、《木偶奇遇记》等,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还是《蚯蚓的日记》。因为它很搞笑,能带给我快乐的心情。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画书,用写日记的形式,以小蚯蚓的眼光看世界,记录了它在学校、家庭和朋友之间的生活点滴,还有对自已和未来的想法。书中内容丰富,图画生动,特别是小蚯蚓说的话很搞笑,我读了常常哈哈大笑。

书中的小蚯蚓说,作为一条蚯蚓,有三个好处:1、永远不必看牙医;2、永远不会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而被骂;3、永远不用洗澡。我也好想变成一条小蚯蚓。记得有一次,我身上很脏,可是我不想洗澡,妈妈知道了就冲我发火。当时,我就特别羡慕小蚯蚓。我问妈妈:“为什么蚯蚓不洗澡,身上都是泥巴,妈妈也不骂他,还抱着他呢?你看,做一条小蚯蚓多好。”可是,妈妈说:“我们生活的环境和蚯蚓不一样。如果我们不讲卫生不洗澡会生病的。”哎!如果我也是一条小蚯蚓,那该都好啊!

每当我感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拿起《蚯蚓的日记》翻翻看看,人也就会变得快乐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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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读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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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的星期六,就是我的读书日。

在我的读书日里,我会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如和天文有关的、和人类有关的、和动物有关的……总之,我什么样的书都爱读。

今天是我的读书日。这不,我又在找书读了,因为我的读书日已经过去100多次了,我读过的书也有100多本了。

我把我们家大大小小的书柜差不多翻了一遍,才找到一本书,名叫少年万事通。

少年万事问有许多类:语文类,数学类,科学类,自然类,体育类,历史类……这么多的类,当然有许多页了,果然,少年万事通有500多页。但再厚的书也不会使我读书的兴趣减少。于是,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但好景不长,当我读到300多页时,我便有点儿不想读了,但我一想,今天是我的读书日呀,并且这个读书日是我当着爸爸的面订的,我不能让爸爸笑话我没恒心,所以我又读了起来。

我的读书日订的读书时间是5小时,如果没到时间就读完的话,就先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然后再去干其他事情。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离今天读书日的结束时间不远了,我已经把少年万事通读完了,就按规定先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就去找小伙伴玩儿去了。

今天真高兴,因为我不仅不到5个小时就读完了少年万事通,还获取了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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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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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倒下的那一利那,我仿佛听见了卡西美多悲凉的哀号,他终究失去去了他所爱的一切,甚至他自己。

爱丝美拉达与卡西莫多是这本书的两位中心人物,雨果围绕他们两个陈述了一个关于美与丑的故事。

爱丝美拉达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吉卜赛少女,她有一颗极度善良的心。她不计前嫌,给劫持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水;为了救格兰古瓦,她自愿与这位诗人结婚;面对克洛德的变态要求,她敢于抗争、勇赴绞架。她勇敢、贞洁、善良,让一切丑陋的心都黯然失色,她最终的死亡,不仅让人感到婉惜,更唤起了人们对美的追求。爱丝美拉达感染了卡西莫多,也向我们展现了什么叫美与宽容。

卡西莫多爱着吉卜赛少女,这不同于主教代理和队长。主教代理和队长在神圣的道袍和威严的军装下,掩盖着的是一颗淫秽、丑恶的心。而敲钟人不同,他的爱是纯粹的,是圣洁的,以至于爱丝美拉达死后他一直陪伴着吉卜赛少女,直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他总是在暗中保护着爱丝美拉这,甚至将养父推下钟楼。他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没有私欲、占有和嫉妒,他的爱比生命还要长久。

《巴黎圣母院》中,贪生怕死的格兰古瓦和尖酸刻薄的百合花在雨果笔下,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现状,谴责了给人们带来深重苦难的社会。

但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必定能活出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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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感想五年级的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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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三大重事:读书、生活、读书。每个人一生,生来在生活中再现的也罢是读书了。渠道不同,读书生涯也就断断续续的,一生从未离过学习,也就此证明她见识广,有内涵,但有的未必,他,胡思乱想、见识广,未必有内心知识十智慧。 Three major things in life: reading, life, reading.Everyones life, who is born in life, is reading.Different channels, the reading career is intermittent, and she has never left the study throughout her life. This proves that she has a wide range of knowledge and connotation, but some may not be.

从三岁起,第一次结识书本,第一次在书香中熏陶,第一次结交朋友。当我们用轻盈的脚步踏进校门,不知未来。你可能一起结伴而出,当你再遇难题时,你感受到人心温暖,当你在绿茵场上失足,朋友,同学的慰问让你的新暖和起来,当你在认真朗诵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只有你一人用心歌颂,他们倾听着,憧憬着。热烈激情的掌声,回送了你精彩的朗诵。

你因胆小,不敢踊跃认错,这时,同学们给你勇气“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你就立刻走向老师,向老师道歉你的不雅之语。你的勇气,使得你培养真友。“孩子,爸爸妈妈回来了。”你心痛的望着父母,父母在外上班,一天辛勤工作,为的是让我们快乐学习,过好生活。报名时你牵着父亲的手,高兴地奔向校内,父亲掏出腰包,从里面拿出几张邹邹巴巴的百元大抄,给你顺顺利利的报好了名·。

你背着新买的书包,一蹦一跳的来到教室,你轻轻的抚摸着那崭新的书本,那一年,你获得了校里颁发的奖状。你拿给父亲看,他轻轻的接过,奖状在爸爸手中颤抖,嘴里不停的嘀咕着什么,没白花、没白花……渐渐的你,成为了一名重点大学的学生,你经过四年的刻苦学习,来到一家大型企业公司上班。

你依靠着之前的知识,在这家公司备受重用,你挣的钱即使很多,你还是省吃俭用,你一笔笔存钱,只为填补父母亲十多年给我的费用,你十多年前用父母的钱开始了读书之路,你用努力与成功让父母觉得钱没有花冤枉钱。几年后,你大有成就,让父亲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你的“光”衬托着父母,每次出门,父母都会夸,十多年前的他们,日出日落的生活只盼你将来有出息,现如今的你,不仅有出息,还给父母脸上天光。

读书,我们的“伴侣”,人从读书中成长,从读书寻找未来,从读书中获取真友,读书改变人生,改变未来,改变心德,读书成就一生,憧憬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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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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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书的人一定觉得读书没意思不好玩,可经常读地话,那你一定会深深的喜欢它。因为它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可提高我们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也可以使我们找到好的工作,也可以,这正如高尔基说的;读书就应该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不是,你瞧!那些小时候读过书,成绩好的大人们,那个干的不是好工作?那个写作水平不好呢?因为读书就能让我们幸福。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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