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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赵刚结局(推荐20篇)

重生小说是网络小说中的一种热门题材,描写主人公保存记忆回到若干年前重新过一遍自己的人生的小说。根据小说主人公重生的不同历史时间点,重生小说可分为:都市重生、历史重生、异界重生。这里就是小编给你们精心整理的一些关于亮剑小说赵刚结局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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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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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熙,一个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幸福的人,却怎么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角色描述

洛熙是寂寞的人。

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他们向往幸福,然而又充满恐惧。

小时候被母亲遗弃在游乐场,在大雪中的长椅上乖乖地等候了母亲一整夜,全身冻僵被送往医院急救才捡回性命的洛熙,他童年时的人生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弃组成的。

洛熙是寂寞的,可是他害怕幸福。

在他看来,幸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事物。每当感受到幸福,就是痛苦和被离弃的开始。他以为,只有不要太爱一个人,才不会被她伤害,而爱情本身却又不由自主地使他想要靠近她。

内心的孤独和恐惧,使他成为一个异常敏感,又患得患失的人。就像一只挣扎的飞蛾,又想不顾一切地飞向火光,又怕火光会将他焚烧。

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泡沫之夏结局里,洛熙选择了一个人离开,远远地祝福着尹夏沫和欧辰。

结局尹夏沫跟欧辰在一起。小澄生病须要肾,欧辰要夏末结婚来换。夏末同意。他们结婚当天洛熙割腕自杀,但没死,一直活着。但小澄知道后死都不肯做手术。后来还是做了。但因为肾脏大多损坏,所以....本来夏末不同意以身相许,但后来还是承认了现实(有爱欧辰的因素)。后来夏末怀了他的孩子,欧辰很感动,但以为夏末不爱他,最终决定放她走,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去了机场,想让她跟洛熙幸福,但夏末这时发现自己深深的爱着欧辰,追到机场表白,欧辰很是感动。洛熙虽然离开了夏末,但平静而坦然。结局很美好,只是小澄有点遗憾,死了。 很可惜,不过我喜欢欧辰,但只要看过都会觉的洛熙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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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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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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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丽姬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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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最是一年春好处的时节。她与他,席地而坐。如茵的碧草,桃花似雪般飘零。面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河,如她那双美丽的眼睛。那样清浅的目光,单纯,透澈。她是医仙柳师父于树林捡到的。柳师父见她生的如此美丽动人,故予名,丽姬。柳师父原是卫国宫廷里的御医,已退隐江湖数十年。为人忠厚善良,待丽姬更是视如己出。“荆轲哥哥,与你一起真的很快乐呀.不过,外面好像在打仗,会打到我们这里吗?”丽姬的眼里充满了疑惑与担忧。不过这担忧转瞬即逝了,因为,他听到了他的誓言。这是最纯真,也是最刻骨铭心的誓言。他说:“放心吧,丽儿妹妹,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的。”那一年她8岁,他12岁。二时光如流水般飞流而过。自他们许下诺言,已过了十几个春秋。如今又是一年将尽夜。只是,今年的除夕夜与以往不同,物是人非,房子里只余丽姬一人。原来,柳师父已于今年第一场雪时,随雪而去了。

而今,已过了一月有余,但她依旧是走不出,依旧不习惯一个人生活。这也难怪,毕竟是一起生活了15年的亲人。虽说血浓于水吧,但有时时间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子时已过,千家万户尽是欢腾。即使,是在这战乱的年代。此时的丽姬孤身一人立于雪地。身著一身素衣。与这气氛甚是不符,清浅的目光里多了几许忧虑。月朗星稀。她凝视着月,不禁又想起了师父临终前的话:永远,不要爱上一个以剑为生的男人。这,是指他吗,荆轲哥哥。荆轲,那个给他誓言的人,与她青梅竹马的他为何偏偏是个剑客。“丽儿”一个很清晰的声音。“荆轲”丽姬下意识的回应道。回头望去,一个少年正向他跑来。虽正值年夜,他却并没穿着多艳的衣服。只一袭青衣。剑眉,星目。在月光,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俊秀。是的,他再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了。失神间,他已来到她身边。“你,真的要走。”她质问他。“是,你会等我吗?”他不敢看她的的眼睛。他并不奢望她的应允。

毕竟,她是如此的美。天生丽质,沉鱼落雁怕也难以形容吧。“会,我会。”她笑曰。少年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三年,三年后,待我完成我的心愿,我定会回来。到时,我们便退隐山林,再不问世间的纷扰。”“好”他依旧笑着,这笑倾国倾城。“荆轲哥哥,丽儿真的好孤单,不知,哥哥可否与丽儿共度这年夜……”三这日,丽姬一个人在房里读书,说是读书,可这心思怎也不能集中于书上。他离开才只半月,却觉着已过了千百年。此时,正愁如何挨过这三年。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清朗男声。

“外面传言,林间藏美人,果然如此呵。”“敢问公子,可知,不请自入是何等的不礼貌。”丽姬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姑娘,我乃秦国国君嬴政。久闻姑娘美名,对姑娘倾慕已久,不知姑娘可愿随我回宫,做我的爱妃?”丽姬打量着他,此人浓眉,大眼。言谈举止间确有一种君王的霸气。“我已为人妻,怎可再与你回宫。”丽姬自是不屈。“是荆轲吗?那又怎样,只要你愿随我回宫,我绝不会计较这些,至于他,也自不多问。”“若我不依呢?”丽姬试探道。“那休要怪我,我的千军万马将在一夜间踏平卫国。至于他,也将成为我的剑下亡魂。”这话,让丽姬从头凉到脚。荆轲哥哥,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么。丽姬转了身,背对着嬴政。只道“我跟你走,不过,请放了卫国,也不要,为难他。”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丝毫的血腥与冲突。只是丽姬的那滴泪,无人知晓。就这样,她随嬴政去了咸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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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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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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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九门原著盗墓笔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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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三叔作品《盗墓笔记》[1] 中提到的老长沙的九个盗墓世家,称为老九门,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即讲述吴邪等人祖辈的故事,以平和简短的风格,讲述各自人物的日常片段,最早发表于《超好看》。

尹新月是北平鼎鼎有名“新月饭店”老板的掌上明珠,心有城府,也不乏活泼可爱。从小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心思机敏,精明能干,最令人喜爱的,不单是那绝顶聪明和倾国之貌,而更在于她那般敢爱敢恨的魄力。身边有耳力超群的听奴和棍术精绝的棍奴。虽然在《盗墓笔记》和目前已连载更新的《老九门》故事中,都暂时并无对尹新月一角的刻画,但南派三叔在剧透中提到尹新月是原著人物,张启山的夫人,在原著中有张启山为其点天灯求亲的情节,在电视剧和小说中都会重点表现。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原著和电视剧肯定一样的,因为电视剧是由原著作者南派三叔亲自监制的呀,老九门迷们还怕什么。而且在选角方面,选用男神陈伟霆和人气花旦赵丽颖来作为男女主角,颜值方面大家就不用担心了啦。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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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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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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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择天记黑龙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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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是2014年5月28日起连载于创世中文网的东方玄幻类小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黑龙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择天记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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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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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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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疯狂天后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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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电视剧正在热播中,该剧是一部女尊题材,这是第一部可以播出的女尊剧情,剧情中男子还可以怀孕。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小说结局

天后董意最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只有一个月,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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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择天记大结局

全文共 1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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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大结局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一起看看小说择天记大结局吧~

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陈长生在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陈长生结局应该没有死。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小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择天记原著小说结局

开元之处,有神石散落大陆,相传观神石碑文可得知天机,至此神石成为人间圣物。少年孤儿陈长生身世神秘,在襁褓中被师父计道人所救,收为弟子,十数年里传授道藏三千卷。然而长生体质异常,无法修行,命数不过二十岁。为治病,长生独自下山来到神都,欲夺大朝试头名,获得参悟碑文的机会。因缘际会与自身努力,陈长生抵挡住了各方势力的打压和修行的关隘,实力一日千里。也结识了少年天才唐三十六、公主落落等挚友。在朋友的帮助下,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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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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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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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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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是梁晓声著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雪城》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热映。她,独身穿入另外的时空,却像凤凰浴火重生,给了她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善良,帮助她一路走来,带给别人希望,于是,便在这个异世界,留下了一个见证的地方――雪城。《雪城》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通过大众媒体,走向了千家万户,尤其是刘欢激情演唱的主题歌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使梁晓声的声誉达到了顶峰。这是一部纯粹的知青小说。相对于叶辛的《蹉跎岁月》的心酸,哭泣,呐喊,血泪,以及阵痛的控诉,梁晓声则赋予了更多的悲壮,更多的英雄意味。它带有宏观,总括的叙述,并延伸了人物命运的思考,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及其他的知青小说,它更放眼于现实的观照,将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有位作家说过:“文艺到了最高境界,对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是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将人生呈现于读者面前,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思考。文章第一句“等待”便有了大气的感觉。都说梁晓声的语言是具有巴尔扎克意味的,此话一言不假。顺着这条思路,作家以倒述的方式穿插其中。主人公姚玉慧,徐淑芳等知青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思考,以及他们返城后面临的道路选择,及横亘在他们面前时代错位造成的鸿沟。许多人在这理想与现实之间不能坚持,失去方向,最终沦为社会的无助者。曾经的激情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灰飞烟灭,徒剩下悲壮。“沦落在庸常现实生活的理想主义者,他或他们若不能被锤锻成坚韧的现实主义者,那么他或他们将会以表面上看起来傲视生活的形式被生活所抛弃。”至今看来,这句话依然充满着理性的声音。只有自己去适应社会,才能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主人公姚玉慧生长在一个高干家庭,19岁时去北大荒当知青。入党,提干,当教导员,这是她走过的知青之路。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经历,她的性格有些自恋,并羞耻于谈恋爱。这使我想起了《禁欲时期的爱情》。她总是以教导者的身份来要求别人,压抑自己的情感。与营长的激情使她背上了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回到城里后对于角色的转变一时不能适应,父母给她安排的道路她难以听从,最终徘徊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她内心的苦楚只有她一个人品味,无从向别人提及,也无法提及。她于未来是惶惑的。 而另一主人公徐淑芳,在北大荒里成就了她坚韧的品格。在命运面前没有低下自己的头。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使她成熟。没有外在的依靠,她在无法预知的命运里前行。最终成为一名实业家。

作品鉴赏

《雪城》以壮阔动人的画面,表现了一代返城知青虽失落而没有幻灭的历程,虽历难而未曾衰朽的青春,他们在新的环境里的奋争与寻觅。

从社会着眼

小说写返城兵团战士,主要有两方面的笔墨:一是从社会着眼,写“伤痕”,表现“文革”浩劫的余波,突出时代的悲剧。作品以“十年浩劫”结束不久,二十万知青离开北大荒,一夜之间大返城的躁动时期为背景,生动地表现了“上山下乡”悲剧虽已过去,但历史遗留在生活里的悲剧,却不可能一夜之间自行结束。

雪落无声的寂然城市,陡然间变得不安起来。下自邻里千家,上至市府官员,都卷入了命运交迭、心灵冲撞的情感漩涡。衣食住行、职业出路、生活位置、存在与希望,一时间成了人人关心、户户忧虑的大问题。不可能期冀有一支回天之手,翻掌之间,即可把一切安排停当。这批返城知青曾经过长期泣血流汗的艰苦奋斗,而今不但没有见到自己所期待的业绩,相反,连他们自身的位置和价值也淡化若无,他们已没有当年的虔诚和狂热,又不具备足以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他们像虚幻飘渺的幽灵,回荡盘桓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这是历史酿造的一杯苦酒,也是他们生存选择的前提。《雪城》就以业已结束的悲剧的追忆为前导,展开正在上演的悲剧的描述,既暗示着两者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暗示了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

时代的背景上

二是在时代的背景上,表现知青们在为生计奔波的逆境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作品凝重深沉地开掘了一代青年走出历史性的灾难之后,心灵中保留着的美好因素,着力于灵魂拯救、温暖、沟通和理解的描绘,并赋予人物以强烈的英雄气概和人格力量。他们相濡以沫、相嘘以实的互助精神,他们百折不挠、顽强进取的生活态度,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纯洁的信念和纯真的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所特有的斗争方式,他们嘲弄邪恶的目光,这一切中,都蕴藏着热烈和真诚,令人心热、令人崇敬。可以看出,集体高于个人,道德先于需要的群体意识和伦理原则深入他们的魂髓,成为他们一切行动的准则,造就了他们不可淹没的英雄气概。

为“金嗓子”刘大文举办的街头演唱会,荡气回肠、慑人心魄。这些为了各自的衣食住行的最低生存需要而奔波的人,身上竟迸发出如此感人的光辉。从小说的悲剧意识的审美特征看,作品中的悲剧冲突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善与善的矛盾、恶与恶的碰撞中,交织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正因为如此,即使调动多种判断手段,也难以概括出哪一个或者哪一类人物,是善或者恶的纯粹代表。善与恶、崇高与卑下、正义与邪恶、高洁与平庸、理智与迷狂奇妙而矛盾地灌注在每一个人物身上,在不同情境中,显现出相去甚远,甚至截然对立的形态。

作品中悲怆与欢乐两种情绪的迸发,也没有哪一种情绪上升到主导地位,或下降到从属的位置。两种情绪相互交替,相互渗透,相互包容,贯穿首尾。

在表现这些相互交织着的矛盾关系的多层次和立体化构成中,在悲怆和欢乐两种情绪的文汇点上,展示人、历史和国家最终要摆脱两难选择,从沉沦走向澄明,体现了对人类可臻完美的坚定信念,从而使作品的悲剧的审美价值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小说以史家的笔墨,在几组人物的感情纠葛中,多层次地描绘当代青年群像,教导员姚玉慧的性格与情感是在“感情与道德”、“现实与未来”交结点上展现的。她是一个,在兵团是一个“有路线觉悟”的优秀代表,下乡后很快被提拔为教导员。她处处约束自己,显示自己的政治风度。返城后,虽然家中富裕,不愁吃穿,然而却为长期待业而苦闷,痛苦地感到青春的失去,她更看不起家人的庸俗,痛恨不正之风,大胆地揭露母亲搞的假考试招工把戏。在她的深层意识中,苦闷、迷惘与热烈的向往相抗争,传统的习惯与无视传统的力量相抗争,忠诚与虚假相抗争,最终她将从旧的习惯势力羁绊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的生活。其他人物,如徐淑芳、郭立强、姚守义、刘大文、严晓东等也都刻画得各具特点。

结构特点

在结构上,小说运用了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反复交迭辉映的方法,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一种“板块组合”,故事看去似乎分散,但题旨贯通。七十万字的小说,自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返城知青高洁的道德风貌和集体主义精神,与他们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曾一再形成鲜明的对照,作品对于前者的推崇和强化,对于同代人的无保留的肯定,使作品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中有失偏颇,进而影响到作品的生活内涵。又如,小说在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北部生活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但一些不无偏颇的议论,存在着大于或脱离形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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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婆婆来了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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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婆婆来了是由阑珊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婆婆来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婆婆来了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不到一岁的王天勤名下有了市值近千万的三层小楼后,王老太太坐不住了,得空就逼问儿子:“啥时给俺过户?”

“现在开发商还没给办证 呢。”传志心里有点烦。幸亏开发商开发翠湖湾时有违规问题,致使房产证迟迟交 不到业主手里,才使传志合理地对老娘一拖再拖。平心而论,这小房过户给老娘还真没觉得没什么不合理,母亲养大他不容易,他自己有宽敞的房子住,而母亲住又不方便,这种家常便饭般的拉锯战和动不动就叫婆婆滚的场面以使他毫无颜面。现在他后退了一大步,按何琳要求自己不再享有大房子的一半产权,这区区小房给自己老娘算给他一点补偿行不行?他宁愿自己委屈,自己名下一无所有也不愿让老娘失望,谁叫她是自己的亲娘呢!从小养成的家庭观、家族观念和孝道让他心甘如此。

看着老婆开心地逗弄女儿,传志愈发郁闷,愈发找不到平衡,甚至隐隐有点后悔,觉得家庭平衡的最重要的一颗砝码在自己手中流失了。在母亲病况渐好之际,他飞快地交 了钱,把侄儿送进一家幼儿园,半年就要三千块钱,好歹也工作几年了,连工资、补贴加奖金,一月也有三千多块,除了何琳手里的固定工资,自己手里也有一笔至少同样数目的隐形收入供随时调度。在严酷的生活面前,男人没有个小金库,就凭老婆的抠门,日子没法想象。

大龙入了托,母亲有了清闲,儿子心里好多了。不过马上来的另一件事更让他开怀,甚至扬眉吐气,他这个部门有一块地皮,通过巧立名目,与私营财团 搞起了地产联合开发,按比例拿出一部分给公务员做福利房,另一部分外销。传志平时在单位勤快、忠厚,与人无争且对上司忠心耿耿,姚之队越是政府部门,越是派系林立,大家平时互相勾心斗角,用尽心机。在这样的环境中能站对队伍并低调做人、积极做事,几年下来,自然深得上司赏识和信任。恰逢老天开眼,让他这个派系此时得势,有了好机会和肥缺,领导自己避讳不能亲自进入,就力推他进入地产公司。除了拿一份微薄的公务员薪水,合作方暗地里给他年薪三十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到时候他投桃报李,给领导几套房,各得其所,就把事情圆融了。

这将是一次鲤鱼跳龙门的飞跃,在他寒门之士的经历中,除了考上大学,考上公务员,这次也是值得庆祝的质变,从一个小公务员,步入高薪管理阶层,可能是未来职业经理人的起点。也行传志从此开始脱胎换骨。

此时的何琳正在镜中端详着自己,生了孩子,又是哺乳,又是照顾小孩,还得时时为看护家产与楼下的吵架,人不光变得神经质,易怒易燥,眼角都有皱纹了,黑发里也偶尔抓出一个白头发了。她为自己的繁琐、碌碌和苍老,感到灰心和无奈,大好年华整天穷耗在内斗上,曾经单纯文静的她就在这四年的婚姻中流失了,像一杯清水慢慢变成了隔夜茶,一股苦涩恐慌的味道后,渣滓布满了舌头。这让她试着找回自己时多少有些沮丧,回头看看女儿,可爱的天勤正坐在大床 上不断摔打着一只橡皮鸭子,啪啪作响,一边摔打一边看妈妈,突然,小姑娘咧开小嘴朝母亲开心地笑了一下,口水流出来,还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如陽光突然穿透陰霾照进洞穴般,何琳一扫心中的积郁,扑上去把她抱起了,鸡啄米似的在女儿小脸上亲了又亲:“臭小猪,臭宝贝,我们以后要天天高高兴兴的,我们不再生气不再戴枷锁了!”

然后她抱着女儿在陽台上看到传志下班回来了,胳膊一甩一甩鸭子似的,这是他遇到开心事的标志。

看他进门,她马上出门,站在楼梯拐弯处,若无其事地惦着女儿。

果然,传志进门后就去他妈房间了,去宣布到目前为止他遇到的最大利好的事情之一——他很快成为一家地产公司的副总,年薪三十万!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老太太发出一声暴响,“啊!俺的儿啊,不孬!这次俺一定得俺儿的济!三十万是多少?能买一套小房不?”

儿子在母亲殷切的目光下变得如此高大,充满了自豪与成就感:“也就是个首付,两年就能还清。”

“儿啊,你得给你娘买个小房啊!俺这一辈子也算是得了儿子的济啦!你兄弟姐妹来北京看娘也都有个落脚的地方,比住这儿强,刺猬一样,扎人心疼……”

然后是儿子的应和声,“给您买个复式的……”

“啥叫复式?”

“就是楼上楼下。”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俺就带着大龙住楼上!”

……

他永远这样,永远第一个想到讨他娘的欢心,其他人排到后面;永远不知道他的家庭核心成员是谁,有多少;他自己的钱永远是他自己的,永远先满足他潜意识里的家庭最重要的人物。这个人没有长大,还在陰影里,他依然不是个独立、成熟甚至有信心的男人,也行这方面他永远成熟不了,永远在母亲与妻子、母亲的家庭与妻子的家庭中疲于应付。这是他的价值观和潜意识行为,挣多少钱都解决不了问题。她曾经盼着他心灵回归,成为命运共同体,可他回归也回到他潜意识的家庭,新家庭对于他,只是个新家庭,里面的人并不重要。他有一套强大而顽固的家族、血缘、荣耀共享及彼此辅佐的家庭价值观体系,她改变不了的,可能的是她也被同化为这个体系的一部分,小心地遮蔽起自己的幸福和感受,为一帮子人的未来去奋斗,成为一个坚信成功改变命运的族群中的一个支撑,一片砖瓦,在争争吵吵、入侵反入侵中彻底沦为他们中的一分子。

何琳退回房间,轻轻拍着女儿入睡。天勤小嘴巴搭在母亲肩窝处,一个又一个的哈欠,要睡觉了。

这时传志兴奋地上来,先去卫生间哗哗啦啦开闸解压,然后换了拖鞋,捡了个最好的姿势在沙发上坐好——这一过程中还纳闷老婆怎么不对自己发表意见了呢?偏偏何琳晃动着不看她。

这个兴高采烈的男人先咳了一声,“嗯,以后你上不上班也没关系了,在家好哈看孩子吧……”

何琳不说话。

“给你说个事,明后年我单位可能要分房,价格很便宜,白捡一样,到时我们大家都有住的地方了,打着滚都住不到边,猜猜我……”

“我们离婚吧!”

连空气都僵了一下,传志愣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一会儿,大声地:“你神经病啊你!”

何琳态度坚决:“我们离婚吧!”

传志火了,“找事啊!你什么意思?你不能等我把话说完?我她妈单位开眼了,天上掉馅饼,砸到我头上了,你一直不挣钱不够维持家用的老公马上要年薪三十万了,还有福利房可分,你发什么神经啊!”

传志简直气得哆嗦,以为她又提高抗衡他新增长的社会地位。但声音如此之大,把天勤吓哭了。

何琳拍着女儿的小屁股,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正好吗?你现在能挣大钱了,翅膀也硬了,不用看我们眼色了,我们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了,你可以做你更该做也一直想做的事了,为你的家族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添砖加瓦吧。我累了,想要清净简单一点的生活。”

传志铁青着脸,“说到底你还是对他们有意见!你一直对我家人有意见,你怎么不想想那是我妈,说的是人话吗?没有她当年的付出怎么可能有现在的我?!”

何琳淡淡地笑,“所以我和女儿决定把你再还给你妈,你和你一大家子彼此更重要,也更需要。我要女儿就够了。”

传志突然有点鄙夷的声音:“你是处心积虑吧,刚把着幢房子过户到闺女名下,你就耍这一招,放心吧,我也要女儿,你的陰谋休想得逞!”

何琳并不着恼,坐在他旁边的床 上,摇着女儿跟他说:“有什么陰谋?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父母的,倒是让我们陽谋了过来!只许你对你家人亲啊?现在我只是要回了属于我的东西,不使点手段你和你那一家人能答应吗?跟你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不泼辣点也得聪明点,不然能让你一家子欺负死。再说,有什么陰谋可耍?反正收益的也是你闺女!”然后端详着女儿慢慢熟睡的小脸,“你要这臭丫头干吗?你家丫头不少了,也行老三说不定也生个丫头。宝贝跟着我起码不会受苦,要跟着一个后妈或重男轻女成性的奶奶那就不一定了。你要恢复了单身,也有了独立户口名额,这名额给大龙或留给你自己的儿子——你还有生儿子的希望啊!唉,夫妻一场,别惦记女儿名下的房子啦,本来也不属于你,现在当你学学我父母,也怕闺女没地方住,送给她了吧。”

姿态摆得很低了,而且何琳少有的闻言细雨,主力打亲情牌。

传志一下就哭了,转身抱住何琳,“老婆,不要离开……不要说的像真的一样,我有错改进……”

何琳像拍天勤一样拍着他的背,“我们在一起并不幸福,你比我还不幸福,隐忍压抑,你想想,到不了三十岁我们就得疯。我融不了你的家庭,我们对家庭的看法差异太大,你没发现我越来越神精质越来越无法控制地发脾气、发疯?连我自己也害怕,我怕被……同化,我被同化的结果就是这样,比你家里的女人更过分,对别人更苛刻。但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个好妈妈,就像婆婆对你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一样,大姐青霞也是一个尽责的妈妈啊!”

传志泪眼朦胧,“老婆,求求你,以前是我考虑不周,以后我补偿你,以后我有能力补偿你了!”

何琳声音更温 柔了,“老公,以后你可以来看女儿,你知道吗?再和你这样生活下去,我每天都有从窗户跳下去的冲动。”

猛然想起前天何琳在窗前僵硬的身影,还有她跳楼的朋友小雅,传志心里受到了一场不亚于台风般的扫荡,战栗般心疼,揪紧,同时感动温 度在一点点变冷。在妻子温 情柔和的目光了,他看到了决绝和坚毅。

年轻的父亲摸着女儿的小腿,哽咽了,“孩子这么小……”

“放心,你永远是她父亲,只要你能做到,她永远会有个好父亲!”

这让传志羞愧又安慰,这之前他不是个好父亲,给予女儿较少,女儿快一岁了,他抱的时候比较少,更没喂过她,没换过一片尿布。在他头脑里,照顾婴儿本来是女人的职责,况且是个娇嫩嫩的女婴,他不便好像也不该插手似的。但你一定要把孩子塞到他手里,那他一定会好好抱着;你不塞,年轻的父亲会觉得他已出去努力挣钱养家了,再说母亲不是出场替他照顾了吗?一旦这个婴儿以后不再时时出现在他面前,有了“分开”的距离时,才突然发现原来他做的是那么少,可以忽略不计。

何琳拿出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书,大意是:如果有一天离婚,为女儿天勤今后成长考虑,归母亲抚养。让传志签字。

传志突然跪倒在地上,最后一搏,“看在孩子的份上,看在孩子有个完整的家的份上,再等一等。。。。。。我出去住行吧?出去住一段时间,你再想想,何琳,我们已为人父母了,遇到关系一家人的事要三思而后行,你得为女儿多考虑,我们得学会讲理、讲和、妥协、让步。。。。。我让步行吗?你让我怎么让我就怎么让!你让我妈——不愿见她,明天我就把她送走。你得先提意见,不能一刀切啊!”

何琳倒是很平静,“你快起来吧,我不喜欢看到你这样。”

“你在女儿心中应该是有尊严的父亲,不能随便向人下跪!”

传志起来了。

“其实我考虑很久了,为了女儿隐忍到现在。我和她奶奶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即使她回到乡下,这种争斗、争夺还在,时空隔不断,她需要你这个投资成功的儿子回报更多,相比起来我的投资成本很少,却想拥有这个男人的全部,这还不够一辈子的争吵和憎恶吗?我感觉我自己的脾气变了,越来越像她奶奶,经常在一件小事上我们也铆着劲一定要战胜对方,像战胜邪恶敌人一样,彼此之间仇恨、厌恶、深恶痛绝,恨不得让对方发生点什么事快点死。。这么尖锐地对立却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没感觉到事情很扭曲很残忍吗?你凭心想想你自己心里就没点变化就很高兴吗?”何琳自己都意外,有这么平静的情绪。“促使我做出改变的正是女儿,这么小她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就会战战兢兢、察言观色,就会想办法做个夹缝人,当我和你妈争吵时,她不哭不闹,因为她哭闹我会对她嚷,她觉得不是时候。很早她就会笑了,但后来就挑时机对我笑,在我父母家你不知道她有多高兴,快乐地又叫又笑。我的情绪,这个家里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影响了她,我不想她这么小酒这么不快乐,就需要适应家里本不该存在的对立情绪。。。。。。”

传志呆呆的,然后默默走出屋门,到了三楼,站在窗前,展现在眼前的事北京五环内璀璨的万家灯火,每个窗户里都是幸与不幸的家庭吧?偏偏他的家庭要走到尽头了。低头看楼下暗淡的光线,没想到往下跳,却闪过何琳抱着女儿纵身跃下的惨象,心里就那么一凛。回到卧室,女儿在小床 上酣睡,何琳还在等他签字。

传志走过去把字签了。

这毕竟不是离婚协议,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传志开始修补也不知何时与老婆渐行渐远的关系,当然首先从母亲这里入手,告诫母亲:一、不要与何琳吵,有不同意见,自己搁着。二、不要与何琳有过多接触,去大哥那里或是找邻居打发时间都可以,总之要避免发表有关她的评论。三、有活多干活,不愿干放着,千万不要攀比让她干,她照顾天勤就够了,话能少说就少说。

老太太回答:一、早自己搁着了,说不着。二、俺根本就不想多接触,谁愿意看那张脸!三、俺天天做给她吃,她干啥活了?说啥话,早就不说话了。

凭经验,老太太猜出儿子媳妇之间又有问题了,儿子又被修理了,不然不会这么懦弱熊包。但纸里包不住火,没几天老太太就知道了儿子媳妇签了一份协议,呆住了,这不是典型的放个老鼠夹子让儿子钻吗?偏偏传志这个比老鼠还憨的东西还真把头伸进去!

老太太也不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准备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单等儿子下班回来,一把拉近自己的房间,“儿啊,你得给俺白纸黑字写上,只要你们离婚,那小房子你转给俺!”

传志苦笑不得,“娘啊,别那么财迷了,没用,那是我和何琳的共同财产,如果她不同意,就我一个人转不走!”

“你都大方地把这个大房子给她了,她为啥不能让给咱那个小房子?”

传志沉默。

老太太顿觉自己吃亏了,自己儿子一人当不了家,那就说给两人听,理不说不清,不辨不明嘛。

于是晚间饭桌上,老太太特意做了几个好菜,还特意把大龙让父亲接走了。有大龙在,何琳很少下楼跟大家一起吃饭,自己端上去与女儿一起吃。很久了,大家差不多都有点习惯了。

但今天被叫下来同桌吃饭,该何琳不习惯了,不过她已聪明理性了许多,若无其事抱着女儿下来了。

传志不知道这两位怎么回事,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是和呢,自己乐观其成,如果准备开吵呢,他就把母亲带回她的房间,让她单独吃,不能撵何琳了,有女儿不说,反正不能再让何琳让步了。

老太太用公筷给媳妇夹菜,第一次给媳妇夹不给儿子夹,还用公筷把一片菜叶小心地送进孙女的小嘴巴里。非常难得的友好姿态,何琳也没拒绝。

见气氛不错,婆婆语重心长地说话了:“何琳,你们得好好过,有孩子了,传志也能多挣不少钱了,日子也算熬出来了,以后还能有啥困难?往前看吧乖乖,小闺女越来越大,你们还不往她身上花大心思?人这一辈子,年轻时熬日子,年纪大了熬孩子,以前有个言差语错的,你别往心里去,人越老越糊涂,越老越想靠孩子,俺这个老妈子,年轻时正确多,年老时错误多,俺这样说俺,行不?”

传志都惊呆了,老娘在推心置腹剖析自己呢!老人家在深层次地帮他呢!

何琳也吃了一惊,这话要放以前,说不定要泪眼婆娑了,大善莫过于此!现在——嗯?妖婆转性了?真的假的?她没马上高兴,支着耳朵听下去。

“老三也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个人家倍好,五个孩子都找着地方了,俺这一辈子的任务算完成了。以后俺到俺小闺女家住一段,老三有了孩子俺就去武汉看孩子,平时没啥事了俺就回老家,给老大家做做饭,这一辈子也算交代了。”停了一下,依然是诚恳的心里话,“俺这是希望你俩往好处过,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何琳,这个三层小楼也过到妮妮手里了,那个小房你就给了传志吧,你大的,他小的,得让他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吧?”

传志连忙打断母亲,“说什么呢?说哪去了?这事你别管,越管越乱,我和何琳的事自己解决,吃饭吧。”

老太太有点委屈,话还没说完呢。

何琳心里冷笑:在与我分家呢!还去武汉给人家看孩子,上次人家门也没让你进!

饭后到楼上,何琳问“你到新公司上班了没?”

“上了。”

“一年三十万?”

“税后,不止。”

“好,你考虑过没有,把翠湖湾的小房给我?”

传志一屁股坐在床 上,“不给!”

“有我一半。”

“有你一半,你住一半!”

“你得考虑我将来一个人抚养孩子。”

“没让你一个抚养!”

“好吧,一人一半也行,你得把这个还了。”

何琳变戏法般掏出一张借款复印件,正是五年前传志打的五十万借条,货真价实签着他的大名。

传志脑袋轰了一下,还有这笔巨额外债呢!自己早忘记了,他清楚地记得何琳说这张欠条丢了。

“一直在我小姨手里,最近才拿到。”何琳不动手色,“要么你放弃小房,要么你还钱。本来你答应给我小房,一半是我的,你那一半这算到你给女儿的抚养费上,这笔款我就不要了。”

传志伤了自尊般暴怒:“房子都给你了,哪还有五十万的债务?你说这五十万哪来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何琳冷笑看着他,“那好,请你再签一份无论天勤怎么样,你都与这房子无关的协议,这五十万债务才算免了,因为你是她父亲,你有她的继承权,律师告诉我这是隐患。另外,你必须签,我父母是把房子送给你我结婚用的,你我又送给了女儿,但这房子本来是我家的,没有你把房子还给谁之说。你没还给我父母,你给了你女儿!”

传志忽然对面前这张面孔深恶痛绝,她早就打算好了,一直在背后处心积虑,而他还打算修复关系和这个女人过日子!“我是不会还得,你别精打算盘太过分!”

何琳很镇静,“我没过分,如果你放弃未来与这幢房子的任何关系,这五十万的债务就当不存在;那个小房子我想要,就算你摆一个高姿态,让给我和女儿,当然你那一半可以折算进抚养费,你并没有吃亏;你进这个家门时空着手来的,只是一个月薪七百多块的小公务员,现在你走出去,虽然也是空着手,但五年后你年薪税后三十万,这五年了也算我培养了你吧。那时你饿薪水都不够租房的,却还供着你妈,你兄弟上大学,你大哥生孩子。。。。。。我没精打细算,只想拿回我的东西,也没过分,我只是不想再这样生活了,近五年,够了。”

传志觉得受了侮辱,“这五年我除了白住这房子,我沾什么光了?什么不是我脚踏实地一手创造的?就因为我凭空得了岳父这套房子,我一直觉得像孙子似的欠你的,欠你家的,我拼命工作,拼命读研,拼命寻找个好前途报答你,你家无论有个什么事,只要用得着我,哪次我没跑的最快?哪次我抱怨过?我也有压力,我一直努力去做,去工作,去挣钱、升职,就是要你们有朝一日觉得跟着我值!你们押对了筹码!我是那个最可靠最正确的人选!可你不给我证明我自己的机会了,你把目光盯在了那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儿上,你还是五年前的何琳吗?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传志疯狂的追问中,何琳没有激动,也没有退缩。没错,五年足以物是人非,她已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女孩演变成一个所向无敌的泼妇,时间刻在人脸上的年轮远没有五年来的事件在人心里更显沉重和荒凉,爱情已变成了记忆中的废墟不能回首,现实却像个结实的尼龙细绳在勒紧脖子。

天勤小睡了一会儿,醒了,小姑娘翻转过来支着身子张望,不哭也不叫,明亮的黑眼睛看着爸爸妈妈在冷眼中对望

第二天中午,老何夫妇就把闺女招回去了。不用说,传志又跑到岳父家曲线救国了。传志深信这个和睦家庭对老婆的影响力,他不相信到了今天这个家庭中还有劝离不劝和的。郁华明要退休了,她申请不再带研究生,也不愿出去串联讲课,而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和同事老肖合写的一部《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与社会各阶层变迁》上。

老何经常去顺义郊区看房,联排别墅、花园洋房什么的,真的打算老两口退休离开闹区,过休闲的田园生活了。2007年股市大涨,老头挣钱了,股市5500点抛的,这个并不贪婪的人没等到2008年短短五个月下跌百分之四十在哭天抢地。哭天抢地的是郁华清,她二十万元的本金曾达到最高值一百多万元,现在还剩下二十万元,白玩让她恨得牙痒痒。

何琳带着小宝贝回来了,一家人一边逗孩子,一边数落她这个“潜力股”的短视丫头。

郁华清的话最有代表性:“垃圾股,垃圾了这么长时间你都挺过来了,现在这支股涨满停,你抛你傻瓜啊?早不丢?只要你这边丢手,立马有人会捡去,信不信吧?”

传志在一旁坐着,经济强大了,人就容易自信心满满,不仅有超强的抗打击能力,也能用幽默的眼光看待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姨的话了。只要能让何琳回头,随便说。

老何也说:“何必呢,孩子都有了,有些事还能都怪传志?成家过日子,彼此就体谅,有些事吵也吵了,就过去了,下次吸取教训,哪像你这样没完没了的?”

只有岳母郁华清没有说话,只顾逗外孙女玩。

何琳显然铁了心肠,“这次我离定了,谁的生活谁知道。我一个人一样带孩子,我又找了份工作,可以把天勤入全托。当年我嫁给他是我自己的主意,现在离开,也是我的主意。”

郁华清急了,把外甥女拉到另一个房间,关上门,有点气急败坏:“臭丫头,你脑袋怎么了?单身妈妈有多辛苦你知道吗?你低估了一个人带孩子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我离婚时你二表哥都十五六岁了,天勤才多大?你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吧,冲动是魔鬼!现在传志让你培养出来了,干吗?就为一钱不值的一口气傻了吧唧成全别人?你以为你做慈善呢?你婆婆那死老太婆还能活几年?你气死她不就完了!”

何琳倔强地走出来。小姨若无其事地倒水喝。老何接着说,“日子是磨合出来的,不行再等等,再给个观察期,你心急如火干吗?传志又不是无药可救。传志也是,以后不要动不动一大家子捆绑,这样生活难幸福。”

传志猛点头。

何琳却不理会,“只要我们还在一起,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只有我离开,这个教训才足够让他记住,所以能和他过下去的命中注定是别人。有他油里盐里都伸一手的妈在,任何女人都甭想和他过清净日子,传志性格太软,也没原则性,改造他是一辈子的工程。我烦了,没耐心了,让我过自己的生活吧,请放心,未来的我再也不会哭着回娘家了。”

传志急了,向所有人保证:“我怎么没接受教训了?看我行动行不行?以后何琳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带孩子吧,而且我保证单住,搬到我们的小房里,大房合租,租金给爸爸妈妈。爸妈退休了,也需要个灵活钱。”

这话说得既诚恳又是时候,当即受到了在场除他之外一半人赞扬:郁华清和老何。

谁也说服不了谁,事情僵着了。关键时候母亲郁华明回头说了一句:“自己的生活,自己拿主意,当年我们没阻止你找这样的人结婚,今天也不会阻止你离婚,只是劝你慎重,为孩子考虑一下。”

传志没有想到岳母因为女儿下跪的事现在还没有走出陰影,一直就不能原谅他,这个清高的老知识分子最后关头没有帮他——没帮他等于帮何琳。在内心深处,没有母亲的压力,何琳以为自己走得没错,父亲只是从一个女人的安全生存角度看问题,小姨则从一个家庭的经济角度看问题,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面对的支离破碎的一地鸡毛的情感和麻木到无法承载的灵魂。

转眼大房没了,小房也没了。老太太有些心慌和恼怒,什么都让媳妇拿去了,自己和儿子孙子以后住哪啊?住大街上?反正媳妇怎么也是离,她没必要拖着掖着让着哄着了,直接上了二楼对面何琳。

“俺儿和你生活了四五年,他就应该什么也不落下?”

“你觉得他应该落下什么?”

“俺儿这些年天天上班工作,工资没养着你啊?”

“很遗憾你儿子虽当官,但官太小,没捞着什么油水,这些年的工资都养着他娘他兄弟姐妹他老家人了。这些年分明是我养着他,免费提供他吃、喝、睡。”

“这房有俺儿一半!”

“别做梦梦见大头鬼了,这房子以前是我父母的,现在是我女儿的;曾经有过你儿子的份儿,但你儿子没福消受,身边小鬼太多,现在物归原主了。”

“小房子是俺儿的钱买的!”

“小房的本金是我的,是我结婚时我家亲戚朋友和我姐给的礼金,你家亲戚的礼金你拿走了;就是股票赢利的部分也有我一半。你想要,行,去法院告我吧,法院支持你,我就给你一半!”

“难道俺儿这几年光忙活了,什么也没落下?”

“落下了,落下一个闺女,他要付18年抚养费;也落下一个年薪30万元的金领,一个正在走向成功的高收入人士。你值了,不值的是我。”

何琳坐在洒满陽光的椅子上,脚下是素雅的淡绿色地板,窗棂的格子影印在鞋子和地板上,恍然看到光陰如水般在客厅里哗然流逝。这个屋子像舞台般,上演的家庭流水剧在她脑子里回响,以前她是那么气急败坏,充满激情的拉开架势要打一场家庭反入侵战争,一打竟是好几年,房子每一个角落里甚至还有吵吵的回声。现在她只有平静,只有内心溃败后的劳累和淡然,像花开花落,像尘埃落定。

2008年秋天,何琳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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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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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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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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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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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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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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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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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温故一九四二》讲述了一个关于饥饿的故事。1942年,河南大旱,灾民3000万,河南成了母亲煮食自己婴儿的地方。关于饥饿,有“我姥娘”“我花生二舅”的记忆,也有美国《时代周刊》记者白修德的考察,共同记录了一个民族最不应该忘却的一次灾难。以下是小编整理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蝗灾发生于一九四三年秋天。关于蝗灾的描写,我知道主编《百年灾害史》的朋友另有安排,我这篇《温故一九四二》,重点不在蝗虫。关于蝗虫,中国历史上有更大规模的阵仗;另一位我所敬重的朋友,正在描写它们。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提及,因为我们分别描写的是不同年代的蝗虫。他写的是一九二七年的山东的蝗虫,我写的是一九四三年生活在我故乡的蝗虫,蝗灾相似,蝗虫不同。据俺姥娘说,一九四三年的蝗虫个大,有绿色的(我想是年轻的),有黄色的(我想是长辈),成群结队,遮天蔽日,像后来发生的太平洋战争或诺曼底登陆时的轰炸机机群一样,老远就听到“嗡嗡”的声音,说俯冲,大家都俯冲,覆盖了一块庄稼地;一个时辰,这块庄稼地就没有了。一九四三年的春天,风打麦,颗粒无收;秋天又遇到蝗虫,灾民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蝗虫来了,人死了,正在继续一批一批地死去。据俺爹俺姥娘讲,蝗虫不吃绿豆,不吃红薯,不吃花生,不吃豇豆,吃豆子、玉米、高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我故乡还无死光的难民,与蝗虫展开了大战。政府我们没办法,它的盘剥和压榨往往通过一架疯狂运转的机器,何况他们有枪;但蝗虫我们可以面对面地与它作战,且没有谋反的嫌疑。这是蝗虫与政府的区别。怎么搏斗?三种办法:一、把床单子绑在竹竿上挥舞,驱赶蚂蚱。但这是损人利己的做法,你把蚂蚱赶走,蚂蚱不在你这块田里,就跑到了别人田里;何况你今天赶走,明天就又来了。

二、田与田之间挖大沟,阻挡蚂蚱的前进。蚂蚱吃完这块地,向另一块转移时,要经过大沟,这时就用舂米的碓子砸蚂蚱,把它们砸成烂泥;或用火烧;这种做法有些残忍,但消灭蝗虫较彻底;我想被乡亲们杵死的蚂蚱,也一定像当年饿死的乡亲一样多。

三、求神。我姥娘就到牛进宝的姑姑所设的香坛去烧过香,求神保护她的东家的土地不受蚂蚱的侵害。但据资料表明,乡亲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蚂蚱太多,靠布单子,靠沟,靠神,都没有解决问题,蝗虫照样吃了他们的大部分庄稼。灾民在一九四二年是灾民,到一九四三年仍是灾民。

自然的暴君,又开始摇撼河南农民的生命线,旱灾烧死了他们的麦子,蝗虫吃了他们的高粱,冰雹打死了他们的荞麦,最后的希望又随着一棵棵垂毙的秋苗枯焦,把他们赶上死亡的路途。那时的河南人,十之八九困于饥饿中。

照此下去,我想我故乡的河南人,总有一天会被饿死光。这是我们和我们的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后来事实证明,河南人没有全部被饿死,很多人还流传下来,繁衍生息,五十年后,俨然又是在人口上的中国第二大省。当时为什么没有死绝呢?是政府又采取什么措施了吗?不是。是蝗虫又自动飞走了吗?不是。那是什么?是日本人来了———一九四三年,日本人开进了河南灾区,这救了我的乡亲们的命。日本人在中国犯了滔天罪行,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与他们不共戴天;但在一九四三年冬至一九四四年春的河南灾区,却是这些杀人如麻的侵略者,救了我不少乡亲们的命。他们给我们发放了不少军粮。我们吃了皇军的军粮,生命得以维持和壮大。当然,日本发军粮的动机绝对是坏的,心不是好心,有战略意图,有政治阴谋,为了收买民心,为了占我们的土地,沦落我们河山,奸淫我们的妻女,但他们救了我们的命;话说回来,我们自己的政府,对待我们的灾民,就没有战略意图和政治阴谋吗?他们对我们撒手不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有奶就是娘,吃了日本的粮,是卖国,是汉奸,这个国又有什么不可以卖的呢?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你们为了同日军作战,为了同共产党作战,为了同盟国,为了东南亚战争,为了史迪威,对我们横征暴敛,我们回过头就支持日军,支持侵略者侵略我们。所以,当时我的乡亲们,我的亲戚朋友,为日军带路的,给日军支前的,抬担架的,甚至加入队伍、帮助日军去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的,不计其数。五十年后,就是追查汉奸,汉奸那么多,遍地都是,我们都是汉奸的后代,你如何追查呢?据资料记载,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了械。我们完整地看一下资料:

一九四四年春天,日军决定在河南省进行大扫荡,以此为他们在南方进行一次更大规模的攻势做准备。河南战区名义上的司令官是一位目光炯炯的人物,名叫蒋鼎文。在河南省内,他最拿手的好戏是在他的辖区内恐吓行政官员。他曾责骂河南省主席,使这位主席在恐慌之中与他合作制定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剥夺了农民手中最后一点粮食。日军进攻河南时使用的兵力大约为六万人。日军于四月中旬发起攻击,势如破竹地突破了中国军队的防线。这些在灾荒之年蹂躏糟蹋农民的中国军队,由于多年的懒散,它本身也处于病态,而且士气非常低落。由于前线的需要,也是为了军官们自己的私利,军队开始强行征用农民的耕牛以补充运输工具。河南是小麦种植区,耕牛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强行征牛是农民不堪忍受的。

农民们一直等待着这个时机。连续几个月以来,他们在灾荒和军队残忍的敲诈勒索之下,忍着痛苦的折磨。现在,他们不再忍受了。他们用猎qiang、大刀和铁耙把自己武装起来。开始时他们只是缴单个士兵的武器,最后发展到整连整连地解除军队的武装。据估计,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军队能维持三个月,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整个农村处于武装的状态,抵抗毫无希望。三个星期内,日军就占领了他们的全部目标,通往南方的铁路也落入日军之手,三十万中国军队被歼灭了。

日本为什么用六万军队,就可以一举歼灭三十万中国军队?在于他们发放军粮,依靠了民众。民众是广大而存在的。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春,我们就是帮助了日本侵略者。汉奸乎?人民乎?白修德在战役之前采访一位中国军官,指责他们横征暴敛时,这位军官说:“老百姓死了,土地还是中国人的;可是如果当兵的饿死了,日本人就会接管这个国家。”这话我想对委员长的心思。当这问题摆在我们这些行将饿死的灾民面前时,问题就变成:是宁肯饿死当中国鬼呢?还是不饿死当亡国奴呢?我们选择了后者。

这是我温故一九四二,所得到的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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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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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不相迟》是首部以精神分析为题材的悬疑爱情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欢迎阅读查看。

清洌的秋天,掺合着明艳的阳光,这样的天气让人喜悦,风拂过面,是收获的味道。

素凯今天穿得挺正式,不是制服,而是西装革履的,怀里抱着大束的白色马蹄莲陪着嫩绿色的幸福草,站在接机口处极为惹眼。

一些年轻的小姑娘眼睛都往他身上瞄,而他,一直看着闸口内来往的身影,目光略显焦灼。等候行李的人一个个都已经拖着行李箱出来了,素凯看了一眼手表,抻着头拼命往里瞧。

终于,他看见那抹身影,拖着26寸的深蓝色大行李箱往外走,她的步伐很悠缓,并不着急,等乘客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往闸口这边来。

素凯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她,眼底的焦急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眷恋。

女人快到闸口的时候也看见了素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拖着行李箱加快了外出的脚步。相比四年前她走时唇角的苦涩,四年后的她笑容清新婉约,前面还有人,她被挡在闸口的位置,便冲着素凯挥了挥手。

素凯微笑,示意她别着急,自己则已是迫不及待先绕过围栏了。

四年的时间,连机场都变了模样,现代化气息更强烈。

叶澜看着不远处的素凯,时间赋予了他更多男性魅力,他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鹤立鸡群。这四年来,其实她和素凯都没有断了联系,素凯总会给她邮寄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提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有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不过他们的通话很少,基本上都是短讯联系。

而往往都聊得不算太多,大多数都是他的叮嘱: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女孩子怕凉;天热了多喝点绿豆水,不要中暑了;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干燥吧,要多喝水;春天了,空气很好,你要多出去运动一下

嘘寒问暖的话,不多,却让她一直感动着。

叶澜很快出了闸口,箱子很大,都有她半人高了。素凯笑了,主动替她拿过箱子,打量着她,她的头发长了,没有染任何的颜色,纯自然的黑色,到肩膀,很清爽。上身穿了件黑色的毛衫,配了一条高腰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裤腿微微挽起,露出一截如藕般白希的小腿,配了一双蔚蓝色的小尖鞋,除了一个行李箱,她还背了个黑色的小牛皮双肩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清新可人。

她的唇角含着浅浅地笑,原本一腔的兴奋,在真的接近素凯后反倒是收敛了,脸颊有点微红。素凯看得如痴如醉,如果不是公共场合,他很想吻她一下。

“这是送我的吗”叶澜见他木呐地瞅着自己,唇角上扬,指了指他怀里的花。

素凯这才反应过来,将大束的花递给她,说,“欢迎回国。”

叶澜扑哧乐了,“好官方的口气啊。”

素凯看着她,轻轻笑了,然后大胆地搂过她的肩膀,“走,回家。”

叶澜停了一下步子,家。

素凯也停了脚步,看着她,补上了句,“回我的家。”

叶澜脸一红,低下头。

素凯心底柔软,靠近她,温柔说,“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好吗”

叶澜抬眼看着他,“当然不走了,我姐夫亲自给我的聘书呢。”

“只是因为你姐夫啊”素凯挑眉。

“什么你姐夫啊我姐夫不也是你姐夫吗”叶澜瞪了他一眼。

素凯抿唇,意味深长,“这倒是,我姐夫也是你姐夫。”

叶澜这才反应过来,脸更红了,伸手试图遮住他的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素凯顺势拉过了她的手,将她扯进了怀里,低低地说,“为了我,别再走了。”

“讨厌,那么多人看着呢。”叶澜不好意思了,轻轻推开了他,笑着往外走。

素凯大踏步跟上前。

刚出机场大厅,叶澜就打了个冷颤,素凯见状将大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说,“北京冷,你穿得太少了。”

叶澜裹紧了他的大衣,很是幸福地笑了。

素凯拉着她赶忙上了车,然后没急着马上开车,而是牵过她的手,攥紧,给她呵着气。叶澜偏头看着他,看着他的侧脸,四年前和这四年的林林种种全都浮现脑中。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还在。

无名指突然感觉微凉,她凝神,一愣,不知什么时候一枚钻石戒指套她手上了。

“啊”

“嘘”素凯示意她噤声。

“可是”

“真好,正正好好的,不用再拿去改了。”素凯笑得有点诡异。

叶澜的脸颊滚烫滚烫的,想要抽回手却被素凯攥紧,她有点急了,娇嗔,“你怎么这样啊,给我戴这戒指什么意思啊”

素凯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结婚啊。”

“什么结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叶澜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一丝甜蜜蔓延心头。

素凯故作惊讶,“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四年前你走的时候可是答应我了,等你回来咱们就结婚,我为了买这枚戒指可是煞费苦心的,你不戴谁能戴”

叶澜瞪大了双眼,“我、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说回来后就结婚了我没说过唔”

剩下的话就被素凯的吻给堵住了。

叶澜微微一怔,但还是柔顺地腻在了他的怀里。这是久违了的吻,让叶澜红了脸,让素凯动了情,他在她耳畔低低地说,“嫁给我,好吗”

他的嗓音干净好听,叶澜像是受了蛊惑,红着脸,轻轻点了头。

素凯心里像是炸开了似的喜悦,再次,深深吻上了她的唇。

又见周末。

已是深秋,落叶纷纷,后海的林荫路上金黄一片。阳光穿透了金色的叶脉,斑驳地落在地上,摊了美丽的光影,有伴着微风,碎了一地的璀璨。

小静好在美丽的落叶下摆了各种可爱的pss,均被年柏彦收录在了相机里,有了孩子,似乎男人都爱上了相机。

“爸爸~”小静好在金黄的落叶间欢快地跑着,柔绵的长发如海藻似的轻扬,每个瞬间都成了珍贵的画面。

年柏彦上前牵住了她的手,生怕她摔倒了。

“爸爸你看过我跳舞吗蓓蓓姐报了舞蹈班,不过我觉得我跳得比她好看。”小静好娇滴滴地说。

年柏彦含笑,“爸爸没看过好好跳舞呢,那你给爸爸跳一段好不好”

三岁多大的孩子正是拼命向大人证实存在感的年龄,闻言这话后就开始兴奋地在年柏彦面前跳了舞,她轻轻转着圈,小手有模有样地抬起放下,双腿的舞姿看上去还挺专业。

年柏彦蹲着身,看着小静好在落叶间跳舞,小小的身影落在他的眼眸深处,凝聚的是幸福笑意。素叶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幕,唇角亦是含笑。

岁月静好,这番十足静好。

有心爱的男人,有乖巧的女儿,足矣。

这样的一幕让周围人也忍不住驻足观看,素叶深情凝视着年柏彦的背影,甜蜜,滋生。

“爸爸,你和妈妈结婚了吗”跳累了,小静好就腻在年柏彦的怀里,一家三口住在木椅上,年柏彦的另一边,倚靠着的是素叶。

素叶和小静好穿得是亲子装,而年柏彦穿得尚算休闲,但一看,还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似的。

素叶闻言这话后笑了,“我和你爸爸不结婚哪来的你啊”

“可是爸爸说是你向他求婚呢,求婚不都是男生要做的事吗爸爸你为什么不向妈妈求婚”小静好十分困惑。

素叶倏然瞪大了双眼,盯着年柏彦。

年柏彦略显尴尬,但还憋着笑,跟她说,“我只是跟孩子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谁跟你主动求婚了大言不惭的”素叶气得捶打着他。

年柏彦笑着揽过了她,故作戳她的过往,“我记得好像是在江苏吧,某一个早晨,某人穿着睡裙冲进了会议室,跟我说,你要娶我,不能娶别人。”

“你”素叶一下子想起了那个时候,脸一下子变得涨红,紧跟着嚷嚷,“那不算,那才不是求婚。”

“怎么不算求婚”年柏彦故作惊讶,“我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记得很清楚。”

“你讨厌”素叶扬拳要打他。

他却爽朗大笑抱着小静好就躲开了她的进攻,素叶没追他们,气得在原地直跺脚,“年柏彦,你这个超级混蛋的大歼商”

“爸爸,妈妈在骂你呢,你惹妈妈生气了。”小静好很是担忧。

年柏彦宠溺地笑道,“妈妈没有生气,那是妈妈很爱爸爸的表现。”

“那爸爸为什么不跟妈妈求婚呢是因为爸爸不爱妈妈吗”小静好嘟着小嘴。

年柏彦揉了揉她的头发,“其实是爸爸早就想跟妈妈结婚了,只是爸爸当时使了点小计谋让你妈妈上当的,爸爸很爱妈妈,所以要娶妈妈,要跟妈妈结婚。”

小静好这下子开心了,欢呼着,跑向了素叶,“妈妈妈妈,你别不开心啦,爸爸说他很爱很爱你哦。”

这个小鬼头。

年柏彦站在不远处笑了。

素叶晕红了脸,看着光影中的年柏彦,抿唇,幸福地笑了。

“爸爸,我要骑这个车车”小静好指着一排红色的自行车,愉悦地叫着。

是对游人出租的自行车,这几年北京的大街小巷不乏有这种自行车的身影,方便市民出行,而像是后海这种悠闲的地方,更是少不了这种自行车,可以租来悠哉悠哉地享受北京秋季的午后。

年柏彦便租了一台家庭车,可以让小朋友安全地坐在前排的那种,小静好对于这种车子感到新鲜,迫不及待地爬上去,催促着,“爸爸,快点呀。”

年柏彦跨上了自行车,转头看向素叶,“叶叶,快过来。”

“妈妈,快来呀,我们骑自行车。”小静好也朝着她拼命挥手。

这样,美得像是梦境,就好像,是素叶以往做过的梦,可是,那些梦再美丽,也不如此时此来得真实,她加快了脚步上前,跨坐在了最后一个座位上。

年柏彦作为骑车的主力,前臂保护着小静好,而素叶,双臂轻轻搂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结实宽厚的后背上。

她想起以前也这样骑过脚踏车,也是在后海,当时她逼着他穿着大嘴猴的衣服,载着她在后海的落叶间穿行。

那时候还有女孩子在说,你看那个帅哥还穿了个大嘴猴呢,好可爱啊。

她当时只想笑,也忍不住搂紧了他的腰,他的嗓音透过胸腔,是含着笑的,跟她说,娶你回家就是受罪。

你后悔了。

他说,后悔又怎么样能退货吗?

她便朝着他的腰一掐,你敢退货个试试。

素叶靠着年柏彦的后背,想起那个时候,她轻轻抿唇笑了。年柏彦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笑,伸手收紧了她的手臂,同样是沉稳磁性的嗓音,透过宽厚的胸腔,低低地传到素叶的耳朵里,他说,“叶叶,有我在。”

素叶心中动容,同样是三个字,这三个字的分量却是他从不曾忘记过的诺言。她搂紧了他,脸颊腻在了他的后背,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感受着他跟阳光一样温暖的体温,轻声说,“我知道,因为有你在,所以才幸福。”

人生,总会这样,兜兜转转,最后才发现,其实幸福就一直在身边,不曾离开过。就正如他说的,别怕走散,因为我会找你,一定,会找到你。

所以,幸福就是,不管走多远,他都在,一直,都在。

她娇滴滴地问,“哥哥,那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

小女孩儿认真地点头,眼睛里闪烁着美丽而期待的光亮,“邻居家姐姐说男朋友都是要照顾女朋友的,哥哥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呀。”

“可是你看上去很小啊。”英俊的男孩子轻轻皱眉,疑惑。

“那你等我长大,长到跟哥哥一样大的時候我就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这”?

“哥哥你答应嘛”小女孩儿要哭。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长大了就做哥哥的女朋友,好吗”

“那咱们拉钩。”

小男孩儿便伸手与她拉了勾,小女孩儿笑了,甜甜的,如娇气的洋娃娃。

她怕黑,怕疼,怕弄脏了身上的花裙子。

那一年,她只有四岁,他也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和她谁都不知道,缘分,就这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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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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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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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纳妾记2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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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纳妾记2》是一部历史架空类小说,作者是沐轶。该小说主要讲述了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纳妾记2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纳妾记2小说结局

杨秋池让宋晴更换衣服,宋晴不明所以。杨秋池把宋晴带出城外,原来他不愿宋晴遭谋反之罪而送命,要私放宋晴。宋晴不走,说这样会连累杨秋池,她情愿领罪。杨秋池不容分说,硬是把宋晴抛下,径自离去。因杨秋池私自放走朝廷重犯宋晴,宋知府等人正急的焦头烂额,杨秋池却提议去唱歌,杨秋池把所有人叫到自己家的院子里唱歌,他把21世纪的歌唱给大家听,宋芸儿听得入迷,而杨秋池的歌是唱给柳若冰的,柳若冰躲在屋檐上听得泪流满面。

一时醉酒,杨秋池拽住龙子胥,拿出上次从屠老四家搜出来的猩红色亵衣探讨一番。杨秋池感叹上面绣了一首词,像一个深闺的怨妇正在等待着远方郎君的归来,龙子胥拿着红色亵衣很不自在。杨秋池故意逗龙子胥,要给龙子胥叫几个姑娘来快活快活,结果龙子胥脸色骤变,夺门而出。清晨,消息传来,宋晴已经向官府投案自首,现在被关押在应天府。杨秋池闻言,痛心不已,她知道宋晴是宁愿死也不想让自己遭受私放之罪。

入夜,龙子胥独自来到郝家,悄悄进了郝倩的房间,开启了一个机关。杨秋池发现龙子胥也不见了,在他房间里发现了郝倩的一幅画,画上所提的诗句与在屠老四家里发现的那件亵衣上的诗句一般无二,杨秋池似有所悟。杨秋池唤来安迪杨,让他嗅了龙子胥的衣物,安迪杨随即跑开,杨秋池和宋芸儿等人跟上,在安迪杨的带领下来到郝家,进了郝倩的房间,安迪杨在机关处的书柜前躁动不已,杨秋池发现了书柜上的机关,他开启机关,一条暗道出现,杨秋池等人随即进入。

杨秋池等人果然发现了郝倩!此时的郝倩正裸着身,手持皮鞭鞭挞拴着链子的邓有禄,在玩SM。龙子胥在一旁极力劝郝倩离开,郝倩却丝毫不理睬龙子胥。郝倩一边玩一边朝龙子胥得意的冷笑着,密室里显露出一种淫邪怪异的气氛。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有杨秋池一人泰然自若,赞叹郝倩真是先进。

杨秋池发现郝倩用的皮鞭跟之前在铁匠铺的皮鞭一模一样,回想起当日龙子胥为何一见皮鞭很是不安。郝倩一见杨秋池等人,怒斥龙子胥引他们进来。杨秋池开门见山,质问郝倩,可莹是否是郝倩指使屠老四杀的?接着屠老四被郝倩叫人杀了灭口!然而郝倩对杨秋池的这些指控压根就不承认。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全新,是与上一部没有直接联系的新故事。

这一次,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

人逢乱世,他本无意争霸,却身不由己,本想靠法医知识推理侦破赚钱,娶妻纳妾,可 华夏大地,已无一块宁土,只能投笔从戎,为心上人征战沙场。

且看小小法医如何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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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亮剑小说丁伟结局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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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小编为你整理了亮剑小说丁伟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丁伟是因为持彭德怀,遭到迫害,免职、下放,下落不明。而孔捷则是平平安安的,收养了李云龙夫妇、赵刚夫妇的六个孩子,直到80年代初离休。李云龙的孩子,和赵刚的孩子,长大后孔捷按年龄安排他们入伍,后来他们有一个是少将,其余是大校,80年代改革开放,楚云飞到大陆买下了李云龙的故居。

那天李云龙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是老战友孔捷打来的,平时一贯高声大嗓的孔捷今天的声音极小,说话也吞吞吐吐,由于距离太远,再加上线路里的杂音,李云龙听了半天才听明白;孔捷告诉他一个使他极为震惊的消息,丁伟将军被逮捕了。李云龙听说后,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脑子里竟是一片空白。在LU SHAN会议上,战功赫赫的元帅及党内元老们被定为反D集团、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后遭到清洗。这些事,李云龙早已从文件上看到了,但他万没想到此事竞牵连了丁伟。

本来按丁伟级别和这些大人物本没什么关系,可丁伟的性格使自己倒了霉,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心里有话就非说不可。他在大军区召开反*右*倾大会时,身为军区参谋长的丁伟竟站起来当众为彭*德*怀*辩*护,并声称不打算改变自己的观点,反正他脑袋上的乌纱帽也不大,想摘就摘了去,砍掉他丁伟的脑壳他也是不服。丁伟的反抗引轩然大波,立即被扯掉军衔宣布逮捕,丁伟被戴上手拷时表现得非常强硬,他对着会场上的几百名高级军官们喊道:同志们,我们的D和军队有危险,这种空气太不正常了,连个战功赫赫的元帅按组织程序提点儿意见尚且被定为反D分子,照此下去,将来D内人人都难以自保,好人会越来越少,小人会越来越多,这个党还有什么希望?早知如此,我丁伟当初就不该参加红君,不该参加共产糖。据说,当时会场里数百名将校听了丁伟的话,无不骇然变色。李云龙脸色铁青地找出一瓶茅台酒,这是他给丁伟留的。他一口气把酒喝个精光,酩酊大醉,他吼道:丁伟呀,好兄弟……你是条汉子……我李云龙不如你……是,是他娘的孬种,软骨头……吓得郑秘书赶快关上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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