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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儒林外史》的读书笔记(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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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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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每每读到祥子的悲惨生活时总会为之叹息,到现在再读这本书,心中却是充满了希望和动力。原因大概是现在身处的环境不同,14、5岁时没有任何担忧,一心学习,对社会环境的了解和对陌生人的接触都不及大学的我,因此当时考虑问题不会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而现在每次思考时都会从个人、集体、社会三个角度来思辨。

再读骆驼祥子让我感悟到了身处社会的大环境下,如果自己不能改变社会,也不能被社会所压垮。反之,我要去适应它,并不放弃自己的初衷。就像人们常说的,要做水中的咖啡,改变水里的环境而不是沸水中的鸡蛋,因环境而遭受了本质上的改变。所以,不管遭遇再多的磨难,我们唯有做的就是坚持。这也十分适应大学生的生活法则,大学即是一个小社会。

祥子是被旧社会打败的典型,现今社会虽不如旧社会那般黑暗,但也少不了对大学生的风风雨雨。再读小说,我不会因为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悲天悯人,我所选择的道路是在风雨中义无反顾的前行,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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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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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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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武辰耕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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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一本漫画书——《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儿子和父亲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虽然书里没有字,但很容易让人看懂。看似简单的图片,却蕴含着很多的道理,时不时就会让人深思.

父亲有个大肚子,身子圆滚滚的,头呈椭圆形,看起来慈祥而幽默。儿子呢,留着一个刺猬头身子瘦瘦的,看起来调皮而可爱。这样的父亲和儿子再平凡普通不过,简直就是千千万万父亲与儿子的缩影。据说,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灵感就来自于作者本人和他的儿子。

书中的精彩故事太多:有一次,房子里着火了,父亲把一些贵重的物品急忙搬出来,可儿子呢,却趁着着火把家庭作业全扔了进去,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还有一次,父亲在屋子里抽烟,儿子正好在屋外玩耍,看见屋里冒出的烟以为着火了,把一桶水一下子浇在了父亲的头上,哈哈哈哈。

虽然父亲常常教训儿子,但我从他们俩的动作和神态可以看出他们都很爱彼此。?这本书之所以能够闻名于世,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但变现出来父子之间的深厚感情,还不失搞笑与幽默。

有趣的漫画虽然看完了,可这对父子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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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儒林外史》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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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整部《儒林外史》,好像是看完一卷长长的画卷,而那上面画着的是众生相。儒林世界说大不大,不过是士人文人间的分分合合;说小却不小,就像一个大戏台,百余名有名有姓的人物相继出现,每一个都有血有肉,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台下的我们静静地看着他们或悲或喜,或怒或叹。这出戏看似滑稽可笑,唱的尽是士人们附庸风雅,酸腐庸俗的生活,可是细看之下,你能从他们咿咿呀呀的唱段里窥见那个封建时代的陈腐堕落,那些市井小民的悲哀无奈,甚至窥见你自己。

儒林中的士人文人最让人唏嘘不已,那个顾盐商说得好,真是“相交满天下,知心能几人”!杜少卿算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一位人物,他的登场是由于他出手阔绰,远近闻名。无论是谁找他借银子,只要稍诉苦衷,他几乎从不吝啬自己的银钱。他还放弃了进京的好机会而选择在山水间玩乐,与妻子做一对神仙眷侣。但最可笑的是,他的事迹并没有换来宅心仁厚,淡泊名利的好名声,反倒是当做笑话被人挂在嘴边,虽然他名声远播,不少人与他结交,可谁又知晓他的真心呢?他在纷繁冷漠的儒林世界里有一颗不合时宜的纯真之心,他用纯粹善良的眼看世界,所以看不到功名利禄,他用坦率赤忱的心待世界,却得不到知音。当他被妻子质问为何放弃入京的大好机会时,他劈头就是一句:“你好呆!”我想这句话他应该也想说给那些追名逐利,自以为是的士人——“你们好呆!”

而那些被钱财名利冲昏了头脑的士人中我印象最深的算是那位匡超人,他以一位正直贫穷的田舍郎形象登场,一心求学,收到许多人的帮助,在家尽心侍奉老夫,是有名的大孝子。我本以为他会上演一出励志大戏,可是却越看越失望,他被潘三施舍的几分蝇头小利吸引,为自己现有的一点名声骄傲自满,走上迷途,最终一步步沦为背信弃义的小人,在妻子死后竟用几两银子打发大哥,连棺材都不准备盖!我愤怒地说不出话,同时一种悲凉油然而生,他也曾是一个刚正不阿的少年!虚荣逐渐蚕食了他,同样在慢慢蚕食儒林中的千万士人,最可悲的是他们浑然不觉。

那个时代就是如此,可悲又可笑,虽然写儒林,可是何尝不是写市井?虽然写市井,可是何尝不是写时代!我记得倪老爹谈到将几个儿子卖掉时,读后感·鲍文卿问他怎么舍得,倪老爹答了一句:“留他在家跟着饿死,不如放他一条生路。”我当时在想这是怎样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将孩子卖掉称为是一条生路,这个时代穷真的是一种病,只有死路一条,这个时代百姓如蝼蚁一般卑微。

鲁羊先生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是庸俗,绝望!是的,我看到了这份低级的庸俗,也看到了这份刺骨的绝望。我们作为看戏的人,是不是也该看看我们这个庸俗的世界,看看蝼蚁一般的自己?也许看到的不仅是绝望了,是一种温暖,是一种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平庸的温暖,这或许就是鲁羊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的“爱上这个世界,爱上无比庸俗的人类,爱上他们蝼蚁般的纷繁和虚妄。”我们只有深知自己有多么卑微甚至低级,才能避免无谓的自恋与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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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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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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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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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浊,无法抹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童年坎坷,也挡不住阿廖沙执着的追求。《童年》使我领略到了别样的童年经历,阿列克赛不幸的身世,悲惨的童年生活,让人深深的同情。但是他最后的成功也与他的童年有关:正是因为他的童年中养成的勤奋,不好吃懒做的习惯,外祖母等人又给予了他光明和爱,他才能成为一个博学的人,伟大的人,俄罗斯无产文学奠基人。

那我们呢,我们的童年跟他比就是天上人间,但我们这么好的环境都是上一代人,上上一代人打拼出来的。网上曾经有个段子,一位老爸训斥她的儿子说,我们那时候学习比你勤奋多了,儿子反驳说,那为什么我们的生活比你们好呢?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好的环境是上一辈人打造出来的。他们的童年可谓十分的贫苦,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作《水边的文字屋》,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关于肥肉的历史记忆》里面谈到过:那是一个全民渴望肥肉的时代;土地干焦焦的,肠胃干焦焦的,心干焦焦的,甚至连灵魂都是干焦焦的;油水,在那个时代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是大词,是感叹词。

还写了一件事:我们大学组织开荒,不允许私自买东西吃,但我们因为太饿偷买了一罐肥肉罐头,八天后一位同学来传达通知时竟然在我们寝室还闻到了罐头味儿……诚然,他们的生活十分贫苦,条件也不好,但这使得他们大部分人都会发奋读书,而且心地善良,所以都会有一个光明的前程。这说明有时候童年吃苦也是有好处的,它能锻炼我们的一些能力,帮助我们养成一些好的习惯。

但是我们现在都生活在蜜罐里,家务事基本上不过问。就拿我去比赛来说,跟我一间房的那位队友。基本上没洗过衣,纵然洗过,也只是开水一烫了事。相比之下,外国的学生确实比我们更好,日本学校的食堂都是学生自己分配人员,这几个去食堂端饭,吃好饭,自己都要放好餐具。

那几个留下来打扫卫生,打扫完了再回教室,老师根本不用操心。美国的学生上学全部都是自己背书包,连总统的子女也不例外。孩子背着大小包,父母两手空空是常事。不像中国,一放学,父母就把书包接到了自己的手上。家长包揽了一些我们的一切事物,我们只用管学习和玩,相比之下多么的自在。所以其他国家优秀真不是意外和幸运,而是一直以来自律,独立品质的养成。

我想这可能是现在中国游戏风挥之不去的原因。法国可为此立法定罪。而中国呢?因为青少年不用操心任何事,无聊,游戏便作为一种消遣和打发时间的工具而出现,然后玩多了不就上瘾了吗?我们的球队一共有五男三女,我和另一位男生住,剩下三男一间房,第二天我去那三个男生的房间,看到了一屋子的狼藉,他们就在这样的房间里打了一晚上的游戏与三国杀,还不打扫房间……看到了吧,他们已经没有自己打扫自己房间的意识,原因就是平时一有空就打游戏这个习惯的养成,并没有自己打扫卫生的习惯。

所以有时苦真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人成功,让人沉稳,不吃苦哪来的真正的成功。但如果我们把吃苦当作一种不光彩的事呢,那它就会让人自卑,其实吃苦并没有什么不光彩的,不是有一句话说了吗,“劳动人民最光荣”。

但有一点要记住,蜜罐是我们的权利,而不是我们的权力,我们可以不选择呆在蜜罐这样的生活中,但我们不能把它当作是我们理所当然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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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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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载着老人八十四天未熄的希望逐流飘荡。八十四天了,每天都是空手而归,而每天都是满怀憧憬地出海,哪怕无畏的海承受下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它也无法打败老人坚强的内心。他在大陆微风的吹拂下清醒,在睡梦中的海声呼啸开始新的一天。 Hai Sheng whistling began a new day.

这份“打不败”的精神不知从何而来。是对命运表示不公,还是来自外界的强大打击?的确圣地亚哥已经老了,他已不如从前,但他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年轻的渔夫每天都有不错的收成,对这个两手空空的老渔夫他们只是取笑。老人对此并不生气,也从未打消过捕鱼的念头,一味地坚持。 The empty fishermen who are empty.The old man was not angry about this, and never dispelled the idea of fishing, and persisted blindly.

不知他对坚持是怎样的理解,但在我看来,坚持是坚强的心抒发情感的表现,与喜怒哀乐一样与生俱来。年纪稍长的渔夫瞧着他,没有表现出心中的难过。他们陪老人一起谈论水流,钓线漂入水中的深度,算是对老圣地亚哥的安慰。 Yago.

老渔夫圣地亚哥老了,但他沧桑的眼神清澈透明,年轻时的模样在深邃的瞳孔里格外清晰。太阳已经悬挂在空中,鱼儿也在海里沉浸了好久。这是一次几天几夜的旅行。老人会在这次捕鱼中遇见一只大鱼,银得纯粹,身上的条纹露出尾巴一样的淡紫色。这条纹比他的手指还要宽,鱼眼比望远镜片一样冷漠。他也会遇见一群鲨鱼,帮他结束这场几十天的旅行。

不过不要担心,不要焦虑,只要坚持,成功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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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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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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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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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就是对一切人的尊重和爱敬之情,把人当作是具有平等人格的人而对待,即”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

“仁”字在上古时代已出现,意为二人以上的人与人之间亲密友善的关系。孔子继承了仁的基本内涵并作了重要发展,明确指出仁的基本精神是爱。“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比如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回来,曰:“‘伤人乎?’不问马。但是孔子的仁爱与教会的博爱、墨家的兼爱又有区别,不是不分亲疏远近、一律平等的爱,而是有等差的爱,要遵循亲亲、尊尊的原则。亲亲、尊尊是西周宗法社会的原则,其本质就是礼。礼是血缘法则、道德法则和阶级法则的综合体。人的行为不仅要遵守仁,也要符合礼。

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已内在地包容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血缘关系和阶级关系。仁学包含了道德上的人格平等和尊严等内容,这一点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命题中表现的很明显。他既承认人是目的,且承认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人人都有道德上的尊严。这里并无贵贱、高下之分,只有君子、小人之分。而这同当代社会的人权思想有着共同的契合点。孔子对子夏说,“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就是从道德实践上说的,并不是从地位或职业上说的。

孔子还要求统治者的行为要端正,“政者,正也。子率而正,孰敢不正”。

为官者道德的高低是政治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其次,选拔官吏要以道德为标准,孔子认为,如果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在没有道德的人的上面,那么人民就会信服;如果没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反而在有道德的人的上面,则民不服。再次,他主张推行教化,反对统治者的杀戮政策,“子欲善而民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意思是说就像草随风动一样,为官者的言行影响着老百姓,以此要求统治者发挥身教作用,引导天下风气向善。“爱人”表现在政治上便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采取合乎民情的便宜措施以促进生产,使人民富足。

孔子还非常挑食。

颜色难看,不吃;气味难闻,不吃;烹调得不好,不吃;不合时令,不吃;切割得不好,不吃;没有合适的酱,不吃。我想,现在最挑食的小孩,恐怕也只有他的三分之一罢了!

读完《论语》,我不仅对孔子的敬佩更进一步,而且更多了一种亲近感。孔子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至圣”,他也是一个有优点、有缺点的普通人。他似乎从书上一跃而下,成为我的一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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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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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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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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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十分蛮横无理。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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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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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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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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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的小木偶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经常给爸爸添麻烦。他爸爸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把衣服卖了,但他去上学时却把识字课本卖了去看木偶剧,把上学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木偶剧的老板来了,看匹诺曹在那儿,准备把他烧掉,匹诺曹吓得大哭起来,老板看见匹诺曹一直哭就同情起来,把匹诺曹放了,并给了他五个金币让他回家与爸爸团聚。匹诺曹在回家的路了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深蓝色头发的仙女一直在帮他,最后终于找到了爸爸,匹诺曹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匹诺曹的经历告诉我们小朋友不能贪玩、说谎、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如果我们身上存在这些缺点一定要改正,努力做一个不贪玩、不说谎、听话、爱学习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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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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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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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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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里的皇帝新装,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天,皇帝看见有两个人,他们说只要看的见他们做的衣服就是聪明的人,要是看不见,他就是笨的人。国王要买,就叫他们做一件衣服。做了很久也没有消息,反而骗了国王很多钱。国王叫大臣去看,他们假装在做,一个人问美不美,大臣说很美,其实他什么都没有看见。国王问做好了没有,大臣说快了。两个人做好了就给国王穿上,其实国王什么都没穿。国王走到外面,大臣假装托着衣服的后摆。大家都在路边看,其中有一个小孩说国王没穿衣服,最后大家都说国王没穿衣服。

我想说这个故事给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先要弄清楚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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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陈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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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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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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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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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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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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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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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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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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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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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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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简爱之后,我渐渐觉得,一个心灵契合的人比所有虚荣和狂喜都重要。也许罗切斯特先生和爱小姐并不完美,没有流畅的面部线条,没有白皙的肤色或者红润的面颊,表情不是严肃就是淡然,看起来也不讨喜,但是他们心中对爱的热切,是无人可比的。我常常想象在某个深秋的夜晚,罗切斯特强壮的手臂会紧紧搂着简的腰际,那是因为在那场可怕的事故中后他失去了视力,更是因为失而复得的喜悦,令他更加珍惜。也许年龄和阶层会成为鸿沟,但爱从来不分等级,在世俗人眼中罗切斯特如同父亲的严肃粗阔形象会让人觉得和简的爱情来得不合时宜,但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自己知道,那真真切切是丘比特的祝福使他们陷入柔情。

也许在罗切斯特先生逐渐恢复视力的那些日子,他曾在夜里借着烛光细看简熟睡的脸庞,不难想象他雕塑般一板一眼的脸上洋溢着的柔情该是如何令人动容,也许他心里一直有着一丝希望,这就是为何在陷入黑暗之后他依旧需要在屋内点燃烛光“照明”。

简从小失去被爱的“资格”,罗切斯特自年轻时就被迫陷入旧社会的圈套里去,这两者之所以在外人面前不够“好看”,也许是因为粗旷和苍白是他们的保护色,但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温柔的目光和简红润的脸颊也是他们最真实的本色,这个世上很多人都很契合,也许利益使然,或许门当户对,兴许一时甜蜜,再或因为好看的面容而赏心悦目.....但这些都不是永驻的真意,契合的灵魂和相通的心境才是世间此般难得的真情。如同神话故事中的爱情,若爱德华是古铜色的火神,简爱就是透白的精灵——在精灵冰凉透明的身躯里,透露着靠近炙热的渴望,而当精灵靠近火神时,火苗的光影便会将精灵照亮成火红色,使精灵惨白的面颊上染上红晕。

这个世界还不完美,但因为人性的存在依旧有很多美好的东西,也许一些不可多得的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人性光辉存在于世间的另一种胜似于神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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