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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读后感四年级作文(经典20篇)

生命是一种神圣的东西,是每个人出生的见面礼,它需要我们的热爱。以下是小编带来的热爱生命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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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读后感400字精选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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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有好多第一次,第一次洗碗、第一次做饭、第一次自我穿衣服……那些令人难忘的第一次,我忘不了的是我第一次看《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着作,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我本来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看一下《三国演义》,可是,这书一拿起来,就像有着强力的磁力一样,让我再也不想放手了。书中“桃园三结义”“青梅煮酒论英雄”“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赤壁之战”“草船借箭”……故事一个连一个,一个比一个更吸引人。故事中提到,曹操的古都竟然是在许昌,这令我不禁开始期望曹操能在三国中获胜。

看以前的书,我就只是看看开头几页和结尾,可是看《三国演义》,我不再囫囵吞枣地看,几乎每一个字都逃不出我的双眼。

书中的人物。如:刘备、关羽、张飞、黄盖、马超、赵云、孙权、曹操……这些人的性格、作风、一个个都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难以忘却。

第一次看这本书,让我改掉了看书囫囵吞枣的毛病。这个第一次,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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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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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雷欧幻象的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从中我体会到了主人公们的勇气智慧,也十分的佩服他们。

此书讲了主人公墨多多是个好奇心重又贪玩的孩子,他的爷爷送给他了一直奇怪的狗“查理九世”当做生日礼物,但自从这只狗来到他们家,不可思议的事件就发生了一本扔不掉的亡灵日记,一张画满眼睛的藏宝图,一首某某的童谣……在神秘事件的吸引下,四个各具才能的小伙伴:婷婷、扶幽、虎鲨、多多和查理组成了DODO冒险队。亡灵日记指引他们来到了一条拥有无数幽灵传说的古老“黑贝街”,四个小伙伴一步步克服困难,了这个传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深厚。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怎样在自己害怕的时候去勇敢面对,怎样跟小伙伴们团结起来。书中的查理九世是条狗的名字,别看它是一条狗,它身上可是有着贵族的血统呢!他是DODO冒险队的老大,会模仿别人的声音说话,爱泡澡、爱打扮。我要介绍的第二个人是虎鲨,他自己改良了第10套广播体操,将其改良到可以御敌的地步,并且头脑简单,能武不能文。智商高于同龄人,平常爱制作小发明,说话吞吞吐吐,存在感薄弱的人就是扶幽啦!婷婷:一个成绩在全班或全年级第一的女生,也是墨多多的同桌,胆子虽然有点儿小,但智商却非常高!至于墨多多嘛,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问问题,绰号“问题多多”,“查理”老大的位置心怀嫉妒,总想着有一天能当上DODO冒险队队长。

主人公们善于探索,无所畏惧,虽然我没有冒险过,但我心里却非常想冒险,我的胆子也很小,这也是我向他们学习的地方。记得上次的那个晚上,我与爸爸到正装修的新房看看,爸爸让我到楼下拿东西,可我却迟迟不敢一个人坐电梯下去,爸爸又让我走楼梯,我更是吓得尿都要撒出来啦!看完书中的主人公们后,我会渐渐把胆量练得大起来,就像他们一样无所畏惧!

世界上也有许多探险家,有斯文·赫定。他曾发现过楼兰古城,还填补过地图上西藏的大片空白,斯文·赫定写了《亚洲腹地探险八年》等作品。也去过多个地方考察。是个有名的探险家。

《查理九世中的主人公和许许多多的探险家都值得我敬佩,我也想有一天去探险一次,所以我要像他们学习: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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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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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红楼梦》、《谁动了我的奶酪》其中我最喜欢《红楼梦》。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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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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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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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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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草房子》吗?”面对这个问题,相信很多爱读书的人都会说看过。的确,最近我也在看《草房子》这本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很快就读完了它。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和他的朋友们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的小学生活。这本书一共九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我记得最清楚,印象最深刻,一个是杜小康和他家的红门的故事,一个就是秃头秃鹤的故事。

我在杜小康的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家刚开始十分有钱,家里的门也都是大红门,他有一辆让同学羡慕不已的自行车,更一条属于自己的皮带。因为家庭富有,他自然就有些傲慢。可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他的爸爸在一次生意中亏了本,导致他们家一贫如洗,杜小康也被迫不能去上学。一开始他也是垂头丧气,可是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真正价值。他开始尝试在学校门口摆了一个杂货摊,从而找到生活的信心。我们也要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不仅要勇于面对困难,更要知错就改,还要有志气,有担当。

秃鹤他敢于证明自己不怕别人嘲笑的精神也一样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也能拥有他们这样好的品质,在生活中做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人,不是更好吗?

在他们身上,我还学会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坚强、乐观、自信。曾经有人问过我:“你享受你的生活吗?”我想不少同学会说不,因为大家可能没有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可是大家可以看看油麻地的孩子们。他们一个个也遇到过困难,可他们依然很享受自己的生活,整天都很开心。所以我要说,我们要知足常乐,要“身在福中要知福”

哦,那金黄的草房子,苦苦的艾草,静静的小河,天真烂漫的孩子们,散发着醉人香气的油麻地,这才是我心中的《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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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读后感启发200字作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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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佳作,它讲述了一个神话故事,——讲述仙界一只由仙石山的猴子拜倒菩提门下,命名孙悟空,苦练成一身法术后却因醉酒闯下大祸,被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后,观音向孙悟空道出自救的方法:他须随唐三藏到西方取经,作其徒弟,修成正果之日便得救。孙悟空遂紧随唐三藏上路,途中屡遇妖魔鬼怪,二人与猪八戒,沙僧等合力对付,展开一段艰辛的取西经之旅。

我明白了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要有恒心。

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唐三藏中间和孙悟空有很多误会。我知道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还要相信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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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四年级想象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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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诗总是回荡在我的耳际,二十年的异乡生活,让我恨不得马上插上翅膀飞回家乡。今天,我终于能回家乡了,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欢乐!

我乘着私人飞船,从月球飞到了温州的国际机场。坐着无人驾驶的车子,一路上,我看着车窗外金灿灿的稻田,风吹过,稻浪起伏,稻子向我点头,好像在欢迎我似的!哇塞,原来的小平房如今已是高高的楼房;原来只有几辆小自行车在狭窄的马路上行驶,如今却已是很多飞驰的汽车在宽大的公路上行驶;原来只有几个保安守护的小区,如今却是一些机器人保护的花园!这些变化令我大吃一惊!

走着走着,我发现家乡的小溪也变得清澈见底,原来是人们在小溪里装了污水过滤机,可以过滤大量的污水,使污水变成清水。小鱼、小溪也在河底嬉戏玩耍,好快活呀!

这里的空气就更新鲜了,大街的两旁和小巷的角落里,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而且每隔一段路都安装了一台高纯度氧气制造仪,它能源源不断地输送出新鲜的氧气。因此,人们无论走到哪里,时刻都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二十年后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呀!随着时间的推进,科技的发展,我相信以后的家乡会越来越繁华,人们也会生活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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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演义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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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留下的文学经典更是数不胜数。

我也读过许多经典名著,它们蕴涵的道理使我受益终生。

我最喜欢的名著便是《三国演义》了,可以说他也可以说像我的朋友。在我最早接触的书籍虽然是《西游记》,但《西游记》他过于神话,相反《三国演义》中的许多人物都让我牢记于心我非常佩服那里面的人物,比如说《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关云长,相信我们都不陌生吧,平生以善德忠义为本,我就讲述他的几个事迹吧。

关于在一次刘备兵败的时候护着刘备的妻子也就是她的嫂子,被曹操给“礼遇”了,他身处曹营,天天想着找刘备,但因为收留之恩,他就白马曹操,斩杀颜良,文丑,随后过五关斩六将,只为刘备。可见他如此忠勇。到后来华容道义放曹操,虽说是两军交战,但义字他当之无愧,他刮骨疗伤体现它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三国演义》这本名著中有许多忠义之士,也有狡诈之徒,他们演绎了一场三国鼎立的场面。我喜欢这本书,我记得小学的时候,老师经常会问我们课外知识,当说到《三国演义》我是最为开心的。因为老师说的问题太简单了,不过那是我的心里经常会有点小得意。因为每次我都能回答出来。

《三国演义》中我也学到了很多,我喜欢里面的常山赵子龙,卧龙诸葛亮,关公关云长,拼接一嗓门喝退曹军的张飞,还有百步穿杨的黄忠。他们各个都是英雄人物,所以我也很看“义”字,不诚信,虚伪的人我会远离。我读《三国演义》许多年了,不过现在可能已经找不到了,我记得上次我读的时候还是两年前。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书,我不得不佩服施耐庵了,他是有多大的才华才能编出如此鸿篇巨著,不是般的是写不出如此有文采的书了。而作者肯定也是以“义”字塑人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本书是一本不错的书,没有太多的神话写作,把人的品质与人性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告诉我“义”字地重要性,诚信有多重要,为人处世有多么的重要,一本好书就像一个良师益友伴随着我们长大,一本好书就像沙漠里一股清泉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我觉得大家可以去看看,《三国演义》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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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记一次游戏四年级满分作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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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姨妈家,见到了我的两个弟弟和哥哥,我开心地跑过去,恨不得跟他们都来一个大大的熊抱抱。哥哥叫吴曼,两个弟弟是双胞胎,哥哥叫陈松,弟弟叫陈林。

我们都在想一起玩点什么呢?陈林大声说道:“我们一起玩抓人吧!”我们大家马上同意了。刚说完,我们就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决定由谁来抓?结果出来了,第一局是弟弟来抓。

我们犹如几只小猎狗疯狂地跑开了,而哥哥就像一个猎人在我们后面追。几分钟过后,我们有的跑在车后面,有的爬到树上。我在车后面的时候,不知哥哥是怎么看见我的,一下子就把我抓住了。于是我就跟在哥哥后面,和他一起抓弟弟他们,就像一只小跟屁虫。不知过了多久,两个弟弟终于被抓到了,可把我和哥哥累坏了。

第二局是弟弟陈松抓,他犹如一只小毛毛虫。我们使用三角形阵型,陈松一来我们就一起转圈圈跑开,这样他这只毛毛虫就抓不到我们了。过了好久,陈松不想抓了,还哭着对我们说不玩了,看来玩战术真的很有意思。

我正在那里想着我们几个这样玩确实挺开心的,到我抓的时候要怎样才能快速抓到。主要是我们在抓人的时候心惊肉跳的,非常紧张,我很喜欢这种游戏方式。

忽然,妈妈的一声“张炜熤,回家了”。打破了我的想象,我一直在车上都在想:“这应该是我们玩得最开心的一次,以后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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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个好地方作文400字四年级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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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妈妈带我去西安游玩。西安古称长安,是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那里有许多名胜古迹和各种的小吃,是个非常好的旅游胜地。

我们去了回民街、大雁塔、大唐不夜城、华清宫、秦始皇兵马俑、陕西历史博物馆。我了解到我们泱泱中华的历史变迁。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秦始皇兵马俑。简称秦兵马俑或秦俑。刚到大门口就看到人山人海的。刚到里面,马上被延期壮观的场面深深的震撼啦:坑内的陶俑陶马井然有序的排列成方阵。这些陶武士俑面部神态、服饰、发型各不相同,形态逼真,栩栩如生。兵马俑现在发现了一号坑、二号坑、三号坑。三个坑中属一号坑最大,有我们操场那么大。

傍晚,我们回到市区到了回民街,那里有香喷喷的烤羊肉串、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松软可口的肉夹馍、酸辣可口的凉皮等,叫人直流口水。

第二天,我们到了陕西历史博物馆。博物馆分好几个馆区,藏品特别丰富。馆内陈列着不同时期的各种各样的宝贝。有青铜、黄局、白银、玉器等等,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次西安之旅,既让我大饱眼福,学习了解到许多历史知识,又让我大饱口福。直到离开,我还意犹未尽。欢迎大家到西安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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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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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哪一部书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人间失格》绝对可以排进前三。人间失格的色调是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感,以至于竟然不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要歇一歇,缓一缓,带给自己的冲击实在太大。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进去了,无法自拔!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给人的感觉确实离群索居的,与周围的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上所有人的幸福观都大相径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的,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冷冰冰的医院吧。

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的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里,心真的很难不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道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他所有你能想得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经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带着一张假面具,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的脸色过日子,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的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累不累啊……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娼妓,糜烂的生活像极了我们眼中坏小子的形象。他陷得越来越深了,终于在某一天,与常子一起跳入了冰冷的河水中,常子死了,叶藏还活着,只是这种活着真的是叶藏所需要的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的活着……除了压抑,还是压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更能形容读人间失格的感觉。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著,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冷冰冰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藉大庭叶藏的独白表达他的人生与思想:「信赖是罪吗?」「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不论怎麼做,做什麼,都只会徒劳无功,只会让人觉得更差耻吧了!」「苟活著就是罪恶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论对方或是自己心裏,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被这样的恐惧胁迫著。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是太宰治的选择。与他相比,我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做一个幸福的人,关心粮食和蔬菜,关心每一个关心我的人!即便生活有着再多的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生活!人间失格,读过便相当于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过后,依然要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并告诫自己,要好好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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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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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看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题记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今夕何夕,君已陌路。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世人皆道,《红楼梦》吟尽爱情,可我眼前却是昨日繁华,今朝落尽。人生况味,了便是好,心酸无奈,却只能遵从是是非非。

贾宝玉初看林黛玉,就笑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世间芸芸众生,他们因缘遇见,却来不及唱一出才子佳人。薛宝钗的圆润与妥协,林黛玉的言随心至,也许是生不逢时,也许是命运作怪,黛玉终是含泪而死,宝玉也穿上了袈裟。纷繁的世界,不适合黛玉。她的惊艳,她的智慧,她的才气逼人,她的灵秀慧黠,都应活在诗坛。那是个碧玉般盈澈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寥落忧伤的深闺小姐。

贾府的挥霍,便注定要走向衰亡,这个结局,并不难猜。王熙凤的机关算尽,却换来悲凉结局。而真正聪明的,是探春。她是有才干的,又是清醒的:“我们这样的人家,人都看我们不知千金万金,何等快乐,殊不知这里说不出的烦难。”她开源节流,却阻碍不了贾府期数将近的必然。

旧人难留此凉城,凉城何苦留旧人。名列金陵十二钗,黛玉却依旧只是一名异乡人。若不能放下心结,那便骄傲的、不改初心的活着!那个世道,有太多不可说,不能做,也终是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纵千般情愫,万般相思,但封建礼教终是难以挣脱的枷锁。昨日花前月下,宝玉送旧帕;今朝贾府败落,黛玉含泪烧帕。这一世的泪,终是还尽了……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满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若不能自由,那便随性点;若总是伤情,那便优雅点;若不能结缘,那便,那便……无论怎样,我都相信,黛玉最后不会说出那句“宝玉,你好……”那样玲珑的女子,怎会不看透这城府的畸形?宝玉虽多情,但黛玉绝不会怨恨他!这一切,黛玉最清楚,是命,认命。

故人姑苏林黛玉,深深贾府难回头。曹雪芹的一声啊,又怎会不坎坷?字字血泪,了,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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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四年级我和谁过一天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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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睡时间来到,睡一会儿午觉吧!我在床上翻滚了几下,就呼呼大睡了。

睡梦中,我看见哪吒向我打招呼,我也向哪吒挥挥手。我微笑地对哪吒说:“哪吒,我带你去我的家乡游玩吧!在那里好玩的可多了。”哪吒回答道:“好呀!”

我和哪吒骑上风火轮,来到我的家乡。我带着哪吒来到我最喜欢的地方,也是经常来的地方。那就是夏天暖,冬天温的翠屏湖!哪吒不明所以地问道:“夏天暖,为什么冬天是温的?”我摇摇头。

哪吒也一脸疑惑,说:“我能下去玩吗?”我答道:“当然可以啦!”哪吒“扑通”一声跳入水中,哪吒在水中尽情地玩耍。玩累了,笑了笑,就呼呼地睡着了。我静静地坐在岸边,望着水中的哪吒。

过了许久,哪吒终于醒来了,我又带着哪吒到我的家里瞧一瞧。我还给哪吒看看关于他自己的故事,给他看看哪吒自己演的电视。我还和哪吒……

“叮零零……”闹钟响起来了,我从梦中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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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四年级《格林童话》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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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格林童话》了,因为童话里面有很多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

走进了《格林童话》,我认识到了美丽、善良、诚实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聪明、可爱、漂亮的小红帽,美丽、贤慧、和气、沉睡了一百年的玫瑰公主"睡美人"等等。

看了这些精彩感人的故事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美丽的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美丽、善良、诚实的小女孩,她的母亲生病去逝了,她的父亲给她找了一个继母,这个继母还带来了两个姐姐,两个姐姐都是一个爱美、狠毒的人,她们和继母每天欺负、捉弄小女孩,让小女孩穿破衣服,干又脏又累的重活,有时小女孩干活累了还睡在灶旁的灰里。灰姑娘有苦有泪就到母亲的坟前诉苦,灰姑娘的不幸感动了上帝,在上帝和小鸟的帮助下,灰姑娘认识了一个年轻英俊的王子,最后当上了王后,过了幸福的生活。

这些感人的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诚实、要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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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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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题记

又是一个九月。

秋风萧瑟肆意在人间来往,每到这时总会有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之感。

漫步在大街上,我不禁又想起那曹公笔下伤春怀秋,才华横溢的女子——林黛玉。

这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悲剧。

女娲补天时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单单剩下了那一块石头。被那神瑛待者灌溉雨露,要来还他一生的眼泪的绛珠仙子。那与贾宝玉有缘无伤,空劳为他“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夏年年”的林黛玉。

初见时,宝玉与黛玉都在心中暗自衬度:这人好生眼熟,似在哪里见过?只是那宝玉快人快语不禁说了出来,引得贾母嗔笑。但他心中却再也按捺不住问黛玉,妹妹可有玉?黛玉只答道:那玉本就是件稀罕物,岂能是人人都有?宝玉竟登时跳了起来,上演了一场砸玉风波。现在想起来,心中一阵酸楚,这已经是一个悲哀了!两个一见如故,情投意合的人,竟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东西!黛玉怎会不痛呢?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她有什么呢?她多么想要一个可以和宝玉相配的东西啊!但是,偏偏,偏偏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一个孤女,一个父母早已双双亡去的孤共啊!

一个从小寄居在舅舅家的孤女,谁会在意,谁会去安慰这个倔强,自尊又脆弱的女子呢?她开始变得小性儿,变得像小心翼翼又全副武装的刺猬,对一切有金的人敏感,金玉良缘已变成她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只能葬花时独自抹泪呜咽,只能将心寄托在给宝玉的帕子和其中的题帕三绝。

还好,还好宝玉与她情投意合,志趣相同,厌恶那黑暗的社会,向往那自由的人失,他们一起共读西厢,赏花品茗,结社联诗!那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但木石前留的单薄无力怎又敌得过封建卫道士的迁腐呢?

王熙凤的偷龙转凤,让贾宝玉娶了他们心目中的完美女子——薛宝钗。他们认为他们成就了金玉良缘,但他们错了。自宝玉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妹妹已经逝去后,竟选择了出家,从此脱离了这莽莽红尘。

在这儿,我竟十分感谢高鹗、感谢他让黛玉先走一步,没有经历贾府抄家,不然她那样如清荷一般孤傲好会怎样呢?是被卖为女奴,从此尝尽世间悲凉?还是不愿受这般耻辱,自缢身亡?我不敢想像。

不知道黛玉临去时有没有想起那宝玉为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诛》,也不知道宝玉后有没有忆想自己当时的一语成谶: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才发觉纳兰容若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为何会被传唱至今。我们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当初的黛玉也不会明白以后的结局便是: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但初见时是那样美好。她就宝玉眼中那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妹妹。

秋风依旧,花落仍然。

如果那位少女如今还在,不知道是不是会笑着呷茶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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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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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一定学过这样一句名言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度过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透彻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展现了海伦凯勒一位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竟毕业于哈弗大学。

文中的一句话使我受益匪浅:“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生命的尽头,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对,其实生活中随时都发生着这样的事。当你沉醉在网络里时,也许岁月就从你的身边流逝。当你傻呆呆的愣在那时,也许几分钟就过去了……请您记住:时间是固定的,是不能改变的,有时转眼间一天已过去,迎接的是新的一天,新的挑战!时间看起来是无限的,就像浩瀚的波涛连续不断的向前奔涌,但时间又是一去不能会的。

文中的一句话,总使我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当你饿时,你会想到你饱时的样子,那时才明白吃东西的重要性,可是平日为何不吃呢?当你孤身一人漂泊在外时,你会觉得家是多么温暖。当你寂寞时,你又会觉得交一个知己是多么好!

请大家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因为时间是一去不返的。末尾我想问一个问题,假如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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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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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这本书,从中获益不少。

这是一部天才之作,作品是如此精美又如此质朴,如此深刻又如此平易近人,从内容到形式都几近于完美,宛如一块浑然天成的美玉。

这是一本哲理童话,大人小孩都可以看。文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如果你对他们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粉红色的砖房,窗上摆着绣球花……’它们怎么也想不出有多漂亮。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五万法郎的房子。’他们才会大叫‘这是多么漂亮啊!’”是啊,因为我们眼中的大人就是这样的,他们爱好数字,爱好我们试卷上的“100”分这三个数字。他们不重视孩子的兴趣爱好,回到家里孩子除了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完成大人的作业。在他们的心目中100分是孩子唯一的选择。

文中还有许多精辟的句子,犹如天上的星星璀璨夺目,例如:“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使她变得如此名贵。”“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可是,这样的句子摘不胜摘,而要使它真正属于你,你就必须自己去摘取。

让我们把这本书当做一朵玫瑰,在她身上花费 你的时间,且把它当做一片沙漠,在它里面寻找你的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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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球迷老爸四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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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个足球迷,他就是我的老爸。

这几天他每天早上4点,就早早起床守在电视机旁看起了“世界”,他的生活是完全围绕着世界杯了。

有一次,妈妈、爸爸和我三个人都抢着看电视。我说:“我在家最小,所以该听我的,看动画片。”妈妈说:“我在家里最辛苦所以应该听我的,看电视剧。”爸爸大声说:“你们别吵了,在“世界杯”期间你们谁都别想从我手里抢过遥控器!”他一边说一边把遥控器紧紧抱在怀里,我和妈妈只好灰溜溜地走出房间干别的去了。

爸爸看球的表情很丰富,只见他一会儿愁眉不展,一会儿喜笑颜开,一会儿又眉飞色舞,一会儿又大惊失色……啊!要罚角球了,只见爸爸摩拳擦掌,恨不得冲进场去替那个球员踢。在对方进球时他咬牙切齿,在自己队进球时他又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就是我的超级球迷老爸,一个真正的球迷,我既恨他又敬佩他。恨他是因为爸爸抢走了电视机使我无法看电视,我敬佩他是因为他看球赛居然看得废寝忘食,我喜欢这个可爱的球迷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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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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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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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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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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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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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读了《感恩父母》、《成语故事》这两本书,我非常喜欢《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看起来特别有意思,我们的学习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成语,有些成语的字我认识了,也学会用了,却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比如"朝三暮四"这个成语,这个寒假,我向妈妈提出了这个问题.妈妈让我到成语故事里去寻找答案。

带着疑问,我打开了书,哈哈,这下它们的来历我全知道了!我就说一下"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的来历吧,古时候有一个老人养了一群猴子,因为他养的猴子很贪食,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来教训猴子。

一天,他对猴子说:"明天给你们吃栗子,早上三个,晚上四个。"猴子听了发起怒来,他又说:"好吧,那就早上四个,晚上三个。"猴子听了,高兴得翻跟头,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老人变换了手法。

"朝三暮四"的来历是不是很有趣?够幽默搞笑吧!而且,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许多以前不会的成语,更了解了它们的来历.在今后的说话写作运用上都会有许多的帮助,我今后做事一定要一心一意,不能朝三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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