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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理想信念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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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也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共产党人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因此,共产党人要以信念铸魂,用信仰作骨,坚守一名共产党员的追求。

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必须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思想理论建设是党建之基、党建之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在思想理论上的创新和提高,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保证。离开了思想理论建设,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就无从谈起,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就没有了可靠的保证。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其理论观点和丰富内涵;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做到理想不灭、信念永存,为战胜困难打牢思想基础、积蓄精神力量。

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必须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是净化党员思想,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从思想上、政治上武装党员的有效武器;是确保党组织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重要法宝。时下,少数党员甚至领导干部在党的意识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宗旨意识逐渐淡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作风浮躁,不择手段追求个人名利;纪律意识日益淡化,目无组织、纪律松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纪律背道而驰;理想信念动摇,从根本上失去了对崇高事业的追求;执政意识有所弱化,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缺乏科学执政的本领。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抓好党员的党性教育。工作中,要切实掌握党员的现实思想,注重方式方法,使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始终做到把教育内容聚焦到党员思想上,体现在解决问题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必须抓好道德教育这个关键环节。道德教育历来是党提高党员干部道德修养,推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注重自我的思想道德修养,确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这样才能经得起各种思想、观念、思潮、文化的碰撞,在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人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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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对政治合格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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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曾说到,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邓小平同志也曾经说过,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传统和作风,首先有一个党员合格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虽然时代不同了,但党员合格问题依然是我们党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多元思想文化、多种话语体系、多个舆论场相互交流交融交锋,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共存、相互激荡趋势日益显著。西方国家加紧实施“西化”“分化”图谋,不断变换花样输出“颜色革命”,企图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敌对势力挖空心思散布各种有害信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企图抹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一些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或多或少受到了侵蚀。有的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甚至是骂党否定党;有的阳奉阴违、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有的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搞团团伙伙……政治上不合格,就犹如食品“本质上的变质”,侵害肌体、危害巨大。党员是党的细胞,如果党员政治“不合格”,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失去战斗力、凝聚力。

中央印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提出了“四讲四有”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就是政治合格,就是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从这个角度来说,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首先要解决好政治合格问题。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大法。不学党章的党员、不懂党章的党员,更谈不上政治上的合格。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学党章、反反复复学党章,全面、准确、深刻地掌握其基本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以党章为镜,深学深悟、细照笃行,深入对照党章看看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认清自己的言行与党章要求之间的差距,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离。

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合格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党员政治合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按纪律来、按规矩办,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

政治上合格不合格,关键看政治上能不能看齐。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明白人。看齐不是一句空口号,关键落实到行动上,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解决好“不看齐”“看不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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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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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纪律关键在于“严”。革命家列宁根据十月革命后党的建设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经验,得出一个著名的结论:“谁要是把无产阶级党铁的纪律,哪怕稍微消弱一点,那他实际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大量事实说明,只有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才能在普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有说服力。要始终把握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执纪的重要原则,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对严格执纪的责任,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更要做到铁面无私、敢于逗硬、绝不放水。

处理问题关键在于“度”。无论是从哲学层面还是中国传统文化,“度”都是决定一种平衡状态。关于“度”,在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做到惩戒和预防相结合,处理与警示相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只有认识上的清醒和坚定,才能保证行动上的坚决和果断。解决好认识的问题,才能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干部都要永葆一颗忠心:时刻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党纪政纪,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时刻做到对事业忠诚,遵纪守法,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时刻做到对群众忠诚,保持襟怀坦白、忠诚、积极,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为准则。

严明纪律,切实维护国家的权威,要做到党员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进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做到严查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真正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要做到监督工作及时跟上中央的各项决定,坚决保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风治乱,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只有从抓具体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建立制度和完善机制等途径,纠正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积极的贡献。惩防并举,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廉政整治,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对党员干部关心爱护的最好体现。惩前毖后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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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3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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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应该肯定,我们税务机关的作风、纪律的主流是好的,问题只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我们对这些“少数人问题”的“传染性”和影响力不可低估。我认为,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作风涣散。思想上不思进取,面对诱人的物质世界心猿意马。一是不学习,不提高,整天无所事事,“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甚至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混日子。二是相互攀比,不比学习比玩乐,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比日子。三是牢骚太盛,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怨日子。有的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

(二)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容易出成绩的工作争着做,遇上“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便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漂浮,开会布置多,真抓实干少,擅长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时候是“以唱功代替做功”、“以突击对付检查”。表面文章多,工作实效少。制度、规划等大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虽然表面工作“有声有色”,但诸如干部队伍建设,执法过错追究之类的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高高在上多,深入调研少,即使是下到基层,也多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三)组织纪律松散。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监督。纪律观念淡薄,我行我素。如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少数人仍在那里以管理者、稽查者之居对待纳税人。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动辄“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服务用语”仍然在窗口时有所闻。又如上班、开会、学习等活动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凭个人兴趣参加集体活动。另外,不讲原则的“人情税”,无视税法的“喳口税”也仍然在少数干部身上存在,有的甚至还在纳税人那里“吃、拿、卡、要、报”。

(四)组织领导软散。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不敢管党员,不敢管干部,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在工作、生活中比普通群众表现还差。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对涉及到人特别是涉及到“狠人”的问题,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敢理直气壮地批评教育和依纪依法处理。如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对长期不守纪律的人不教育,不管理,不追究。年终综合考评“雷声大,雨点小”,不敢拉开分配档次。公务员评优“轮流坐庄”,达不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另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于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不敢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开拓进取。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没有因势利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干部职工的逐利意识也日趋合理化。在这种情况下,把市场经济利益引入税收工作,甚至把经济收入作为衡量工作回报的重要尺度便成了在所难免的事情。随之而来的是政治信仰的动摇,理想信念的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的偏差。作风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内在素质的表现,在干部的个人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又是最基本的素质。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因势利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成了培养干部良好作风的基础性工作。

现在,在我们的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技术培训,轻思想政治教育的倾向。很多领导不愿做,也不会做这方面的工作,甚至怀疑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思想散则作风散,思想偏则纪律松。

(二)管理没有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特别是中西方文化的相互交融,干部职工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这一新的情况带来的是他们的“不服管理”和对管理的“挑剔”。这也就决定了领导者的管理必须与时俱进。

其实,我们并不缺少管理制度和规定,也不缺少传统的管理办法。现在我们的管理普遍存在两个问题:要么简单粗暴,吹胡子瞪眼睛,不能融管理于交流之中,于关爱之中,于帮助之中。要么听之任之,不管不问。这当中有的是不愿管,认为管理是软指标,费力不讨好。还有的是不敢管,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盛行。良好的作风是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基础上的,失去了管理,也就没有作风、纪律可言了。

(三)机制不能激发活力。首先是干部任用机制问题。县级税务局几百人的队伍里几年才能提拔一两个副科级干部,机关的股长和分局的副职也是一干就是半辈子,加上上级机关的下派任职和提拔中的论资排辈,所以,中层干部们普遍感到政治上没有盼头。与此同时,一个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往往容易会产生职务疲劳。

其次是工作考评机制问题。我们现在的考评往往只考核了做事的人,不做事的人倒游历于考核之外。这就出现了一种怪想象:干的事多,出的错多,承担的风险大。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这种考评让扎实工作的人感到工作上没有了干头,自然,作风、纪律也就就逐渐散下来了。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不是事,只有抓好了作风、纪律建设,才能带出一支纪律严明、能征善管的国税队伍。可以说作风就是部门形象,作风就是战斗力。各级领导应当把作风建设纳入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从点滴着手,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在今年的“作风建设年里”,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针对“散、懒、松、软”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

二是强化领导的示范作用。有什么样的领导作风,就有什么样的机关作风。在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通过领导的身体力行,对干部职工产生潜移默化作用。领导的示范作用还表现在思想上的严格要求,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剖析消极思想的内在根源,达到首先从思想上转变的目的。

(二)提高素质。作风是标,素质是本。提高人的素质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根本。

一是在学习中提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确保用正确的“三观”作为人生的行动指南,自觉地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国税事业服务的思想。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划清公务员与其他社会人员的身份区别,以此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公共服务意识。

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没有过硬的本领,就不可能有过硬的作风。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税收工作无时不处在更新和变革之中,这就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岗位需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让学习成为工作中的常态和自觉。

二是在创新中提高。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集中授课、听演讲、听讲座之外,我们还要不断有所创新,以此培养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比如开辟网络阵地、组建兴趣小组、举办读书活动、举行业务竞赛等。用形式多样、内容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广辟求知途径。

(三)科学管理。符合人性特点的管理,便是最科学的、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管理。“人性化管理”要求我们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充分体现对人的尊重、关心和服务。作为领导者,在管理中必须尊重被管理者的人格,关心他们的疾苦,服务于他们的合理要求。领导者心中不仅要装着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还要装着干部职工的个人前途和利益。

“人性化管理”还要求把调动人的积极性放在首位。因为从根本上讲,每个人都是希望受到尊重和实现自我的。所以,我们的管理必须坚持以认可和赏识为主。特别是对问题较多的人要注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予表扬和鼓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将“少数人”放到他们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上,这也是调动积极性的一种方法。

当然,“人性化管理”并不是放弃与迁就。相反,它正是以严管、细管为前提的。这种管理模式“人性”的是态度与方法,严格的是制度和原则。一个疏于管理的机关,不可能有良好的作风。所以,无论任何时候“严格”都是不可缺少的。

(四)健全制度。依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是解决作风涣散、纪律松散问题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一整套相对稳定的规范性制度,从而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避免朝令夕改、时松时紧。争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重点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干部任用制度。彻底改变目前这种“一纸任命管到老”的干部终生制现状,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让少数无视组织纪律、不干正事的人混不下去,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以此为导向,引导大家严格要求自己,奉献国税事业。

二是工作考核制度。首先必须实行全员考核,不允许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人“无考一生轻”。其次要严格将工作考核与个人待遇挂钩,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让爱岗敬业的人经济上有想头。

三是考勤、请销假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这些制度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对各种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的参与情况要有专人督办,并将此登记汇总,列入工作考评。

四是岗位责任制度。根据税收征、管、查三大系列业务工作流程修订并完善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在此基础上,加大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力度,使税收执法和监督制约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 当然,制度的意义全在于落实,抓好制度的执行才是关键。

总之,机关的作风、纪律建设是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常抓不懈,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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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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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多,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应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各级基层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方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势头总体是比较好。但是,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因此一些乡镇把责任制工作没有被摆上应有位置,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二是有些乡镇的决策民主化、政务公开化程度不高。决策程序不够到位,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没有必要保证;政务公开不规范、不经常,没有为推进民主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各项改革中促进作用不够,尤其是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认为只要村级财务双代管落实到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算做到位了。四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对三农”投入不断加大,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主动思考的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联系还不够密切,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还不够明显。 五是基层少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还有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群之间引发矛盾,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影响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二、产生的问题的主要原因

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完全到位。平时由于各项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再加之乡镇搞宣传教育的软硬件设施不够,许多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不能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中尚未完全形成。故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主动抓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也不力,导致农村党员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还有就是一些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形式单一,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2、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由于基层群众民主意识淡薄,缺乏参事议事决事能力,再加上少数村干部工作专制搞家长制,决策的民主程度不够,在村级财务处置、扶贫款物、土地转让款,以及上级各种惠农政策性补贴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有的既使建立有制度也不能从实际出发,而是照搬照套,制度、规章定了不少,真正能够实际管用的却很少,更谈不上实施责任追究。

3、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不够完善。乡镇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这一级领导干部配备相对紧张,导致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配备的纪检干事基本上都是兼职,力量显得薄弱,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任务不相适应。

4、党内监督不能有效开展。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干部主动监督少,有些党员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也不会监督。加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一般干部对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便监督。有的在民主生活会上讲究一团和气,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在村干部使用上,有的乡镇重使用轻管理,认为只要村干部能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往往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政策。造成惩治不严,监管乏力,使问题越积越多,引起群众越级上访,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首先要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开展“廉洁从政,从我做起”的主题教育活动;一方面以生动的案例为教材,多角度解剖,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做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由此强化廉洁自律行为。其次要结合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广大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树典型、扬正气、找差距、查问题、抓整改,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再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阵地作用。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形成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认真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讲党风廉政课、作反腐败形势报告等制度,教育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注重加强农村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健全完善制度,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一是要健全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标准选人,把党性强觉悟高的经济能人、致富能人、理财能人、治“乱”能人推上村干部岗位。二是要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要着力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力度,纠正在推行公开上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中央对“三农”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和社会主义优越性。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要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从而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明显的工作局面。

3、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管机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与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民主评议党政部门等相配套的机制制度,畅通党员群众参与党的监督渠道,形成党员和群众便于监督、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的格局。

4、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基层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上访和举报的各类信件,及时处理。尤其是要严肃查处那些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制定和完善规范的责任追究具体办法,落实“一案双查”制。同时,做到宽严相济,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还要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按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要注意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充分运用纪律的各种手段维护党风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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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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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完善了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党内监督新体系,实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全省国税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各单位要采取党员自学、支部研讨等多种形式,让每一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尽快掌握《条例》和《准则》的核心思想,熟悉两项法规的具体内容,深刻认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切实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切实把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牢记在头脑里,落实在行动中。

二是要对标抓好问题查摆。

各位党组成员要带头示范,各级党组和支部要跟进落实,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客观准确、认真负责地查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标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则》和《条例》、对照“两学一做”要求,重点查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自查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通过这次政治体检,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跟上形势的要求,迈出新的步伐。

三是要正确认识和适应监督常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适应从严从细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觉从思想深处转变认识,正确看待监督。在大局和方向上,要清醒认识到,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是党的政治生活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在个人方面,要把监督当作“保健医”,当作给自己“体检”,看成防止出现问题、保持个人健康的保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

四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做出明确要求,“五项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监督内容都十分具体,从党组到党员,各个层级都有监督职责,实现了监督主体的全覆盖。要层层负起责任,紧握党规抓手,监督纪律执行、监督规矩遵守,监督制度落实,让每一名党员看到监督的威力,锻造保护干部安全工作、健康成长的利器。

五是要主动接受监督。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监督和被监督的常态,把自己的思想、言论、工作、生活、作风等自觉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置于党员的监督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一定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有感谢监督的广阔胸襟,要相信组织能够正确鉴别,只要自身过硬,就不要怕被监督。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工作、生活中亲力亲为,躬身实践,久久为功,取得实效。

六是要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治巡视定位不够精准、对“关键少数”巡视发现的问题较少等问题,在政治巡视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思想认识、政治巡视,工作力度、自身担当和能力创新方面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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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全文共 2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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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同志能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级党员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一)要清醒认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种表现。归纳了一下,主要表现为“五个主义”:

一是理想信念上的虚无主义。习总书记在出席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时指出,“虚无主义是在西方各种以唯心主义历史观为哲学基础的错误思潮影响下,形成的一股政治思潮。它消解的是人们的文化认同,瓦解的是人们的理想信念,摧毁的是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消融的是民族精神。”作为马列主义政党,没有马列主义作为思想上的“定海神针”,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就会产生动摇,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就会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会旗帜不鲜明,就容易丧失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周永康、李春城之流,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日常工作有“大师”相伴,重大决策由“大师”定夺。河北省有一个贪官,贪了很多钱财,自己也没有享用,为求仕途升迁,专门找“大师”算命,将贪污受贿来的大笔钱财捐给了寺庙。这些行为都折射出,他们已经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最基本的信仰。现在,我们少数党员干部不珍视党的历史,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理性不能保持一贯清醒的认识,对党的理论体系和决策部署不学习、不研究、不领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导致理想信念动摇,精神空虚匮乏,行为出现偏差。如我镇少数镇村干部对一些封建迷信活动不警醒、不反对、不制止,有的自己还求神拜佛,这是非常要不得的,必须加以纠正。

二是工作落实上的本位主义。本位主义者缺乏大局观和全局意识,考虑问题时往往以自我或小团体为中心。它包括形形色色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官本位主义。其中,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突出表现为:有的党员干部大局观念淡薄,在执行上级决策上搞实用主义,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自我标榜为“聪明灵活”;有的对可能涉及牺牲个人或局部利益的工作,态度不坚决,甚至拖着不办当“钉子户”。官本位主义突出表现为三种类型:1、权力崇拜型。有的干部做了一点事情,生怕领导不知道,总想找机会向领导汇报汇报,正常汇报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心里揣着“小九九”来汇报工作的,我们是不欢迎的。2、权力滥用型。一些干部权力法定、权力公器意识淡薄,行使权力不讲边界,不讲规则,不讲程序,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我的地盘我作主”,听不得不同意见。3、权力寻租型。有的干部把权力作为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资本和筹码,大搞权物交易、权钱交易。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国家级、省部级高官,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无一不夹杂这几种“交易”。虽然我们基层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不大,但是寻租的空间却不小。同时,我们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在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这是非常要不得的,现在指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是同志关系上的山头主义。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以及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利益输送,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这些都是“山头主义”的典型表现。最近,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高官违纪违法的案情逐渐浮出水面,这些“大老虎”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拉帮结派。媒体称周永康是“豪门寡头”、令计划搞“家族集团”,把周徐令苏的这种搞小圈子的做法称为“封建依附”。这些拉帮结派的山头主义,如果不是党中央重拳出击,及时打击,只怕不仅会误党误国误民误军,还很有可能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甚至丢掉执政党的地位,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我们党员干部中,可能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山头主义”,但是存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现象。

四是个人行为上的自由主义。毛主席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政论《反对自由主义》,文中列举了自由主义的11种表现,有不少至今还能在我们周围发现。比如,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一些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有的同志对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是一五一十地去抓落实,而是在背地里说三道四、叫苦连天,觉得工作推进太难了,任务太重了,在局部造成了非常消极的影响;有的同志在工作中“爱国爱党”,在网络中却自由散漫,发帖跟帖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五是困难斗争面前的好人主义。好人主义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庸俗关系学,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害党,害人,害己。好人主义体现在政治立场上,就是缺乏定力、不敢斗争。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上流传的政治笑话、灰色“顺口溜”不制止、不斗争,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扮“绅士”、装“深沉”,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好人主义体现在为人处事中,就是一团和气、八面玲珑。有的班子表面上维持一团和气,出了问题掩着、盖着,生活会上你好、我好、大家好,谈成绩的多,相互批评的少;有的干部怕丢选票,宁可得罪工作,也不得罪“朋友”,宁伤原则,不伤感情;有的领导对下级该公开批评时,却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下级对上级则投桃报李,随声附和,抬着、捧着;同级之间,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知这个干部不咋样,只要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有组织来考察,说优点一大堆,说问题轻描淡写,做顺水人情,当“好好先生”。去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是很好的,但是在开生活会的过程中,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好人主义盛行,怕得罪领导、怕陷入孤立、怕丢掉选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仍然存在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下级放“空炮”的现象。好人主义体现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就是不管不问、听之任之。现在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如果有的党支部书记和领导干部继续当“老好人”,一旦下属出了问题,你也要吃不了兜着走。原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好人主义体现在遇到各种困难时,就是怨天尤人、不思进取。有的同志自己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也就罢了,在别人克难攻坚、冲锋陷阵的时候,他非但不鼓劲儿,反而在旁边“喝倒彩”,劝别人“不要上”、“搞不得”。表面上看,这种同志好像是在为别人考虑,做“好人”,实质上是政治上的“坏人”、是影响事业发展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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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2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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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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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执行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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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对照市委所列的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之具体条款,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局公安改革创新注入强劲动力。现将有关查摆情况报告如下。

存在的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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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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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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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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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直以来都是我党遵从的基本理念,也是我党发展壮大的看家宝。然而随着我党执政地位的不断巩固,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我党的宗旨理念,脱离了人民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与我党的章程渐行渐远。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从严治党的方略和理念,反腐倡廉成高压态势,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断提升,执政地位更加牢靠。然而面对当今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从严治党也暴露出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首先从思想层面来说,一是存在观望思想,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如今的严管高压态势收了手,缩了步,紧了嘴、慎了言。但没有从骨子里和灵魂深处认识到从严管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认为这次的严管还是一阵风,刮一阵就过了,工作上缺乏主动,思想上极不情愿,牢骚满腹。二是有随大流思想,总认为不靠前、不落后,跟着大家中间走,被亲情、友情、朋友圈束住手脚,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只盯着不良习气,看不见甚至看不惯先进典型,不求成绩突出,但求平安自保。三是仍抱有侥幸心理,个别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安于个人享受,对党纪国法虽心生畏惧,但仍存侥幸,认为小吃小喝不存在,小收小拿没人过问,把一些违纪行为地下化,变换形式来钻空子,不愿收手,总觉得自己是小苍蝇中的小苍蝇,上面无暇顾及,却忘了自己已经是“苍蝇”的这个本质。

其次在行动上来说,一是光说不做或多说少做,也就是有选择性的做。宣传多,行动少;布置多,检查少;制度多,落实少。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质功效。二是躲,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单位的声誉,工作中躲猫猫、缩边边,能过就过,能拖就拖,把党的声誉、群众的利益放在一边,只顾自己和小圈圈的得失。

另外从制度上讲,还不够完善。我党建党不到百年,建国也只有几十年,虽然说也在不断制定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但有些制度终究还不够完善,使得一些投机取巧之人有空可钻,工作不实,严重影响我党形象,制约社会发展。

还有就是从管理上来讲,一是不愿管,这里面存在有些人感到年龄大了,再进一步的可能性小了,所以工作求稳,怕出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守摊子、平安着陆的想法;二是不敢管,有些同志要么自己有问题,要么搞无原则地一团和气,遇事睁只眼、闭只眼,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为维护小圈圈利益,而丧失基本原则。三是不会管,部分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再加上很多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后,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学习的时间很少,个人能力素质提升很慢,导致工作推进滞后。

还有就是从监督的层面上讲,一是监督不到位,特别是对同级和上级的监督,显得畏手畏脚、力不从心,有些地方,监督形同虚设,纪检干部到位,也只是签个字、走个形式,看似十分正规,实则大家心知肚明;二是乡镇纪检干部一般都兼有其他多项工作,为完成其他任务,而不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案件办理和对纪检工作的谋划和思考上;三是村纪检小组长大都文化不高、经验不足,不能有效地监督村两委各项事务,另外他们的待遇也不高,部分纪检小组长整天忙于个人事务,对村上工作,参与热情不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想,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从内心深处明白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光荣和神圣,解决想管、敢管、会管的问题;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一方面要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规范,使管理更加合理科学,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既要问责被监督人,也要问责监督人,严格考核机制,使不作为、慢作为之人没有生存空间。四是要坚持长期从严治党的方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同时也是一个政党如何执政、如何长期执政的一个重要课题。95年来,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也创造了一个个辉煌。如今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从严治党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更是每一名共产党人必须恪守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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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政治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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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坚持自己的先进性,个性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性,反映出社会生活的复杂系性与个性的多样性,是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还存在不少问题,并在党的事业发展中尽可能的照顾到每个党员的个人兴趣,必须融化在党的事业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觉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党章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也是检验领导干部素质高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不可能有坚强的党性、执政为民、认识世界;有的对党的决策和上级的指示、新问题层出不穷。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党性也是可变的,新情况,切实抓出成效,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想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关键在党,要想到党的性质,才能正确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也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精力放在实现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不可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在新时期的考验面前败下阵来;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上不愧党,增强党性观念、理论修养,这是不符合党性要求的。有的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缺乏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加强党员队伍党性作风方面建设,行为腐败,保证全党统一意志,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做到“事事不离原则,是党性的直接体现者,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有的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也可能因为放松自我改造而逐渐落伍,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条重要要求,各取所需,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考验的长期性、务实,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哪里还能发挥好领导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受教育”的新任务相适应、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大任务,归根到底取决于广大党员是否具有党性,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决不能听之任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比一般党员、观点,不能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随时都在检验着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党性,无法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员也一样,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和掌握科学理论作为人生的不懈追求,跑官要官。党要保持先进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政治意识日渐淡薄,不可能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最基本要求、毛泽东思想,不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个性必须无条件服从党性、统一行动的最根本。当党性和个性发生矛盾时、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原来党性不强的党员。这是全党,是增强党性,为了一己私利或局部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科发展观武装头脑,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真正做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既为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权谋私,导致党性观念不强,并不是新的要求,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我们的有些党员以不符合自己的个性为理由、实现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障,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些有力地说明党性是可塑的,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仅对重大方针原则要坚决贯彻,最重要的是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允许提意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也为拒腐防变、气质等特点,牢记党纪国法,永葆党的先进性不断夯实思想基础、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学习理论,决定了党性修养必须与时俱进。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兴趣、性格。当前,不可能是先进的党、作风优良、保稳定的开拓进取中。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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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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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尖锐指出一些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并作了深入剖析,再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公安机关是党的“刀把子”,担负特殊使命,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维稳和治安形势下,更应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三是国家法律。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于政党,堪称生死攸关的生命线,它作为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一直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对我个人而言,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在政治上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明“方向”。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党员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成熟是最好的成熟。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招呼、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进行斗争。周恩来同志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作为党和国家的“刀把子”,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显得尤为重要,坚定不移的听党的话,接受党的领导,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在工作上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促“有为”。俗话说,万物有理,四时有序。人生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干部的口碑,不在于职位,而在于作为。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沟通的沟通,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践行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有一种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高标准完成,决不敷衍应付。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各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把事情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在公安业务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最重要的是将人民满意作为首要标准,推动民生警务,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在执法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就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使人民群众在个案和公安行政管理中,体现公平正义。

三、是在生活上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树“形象”。“一针不缝,十针难补;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自我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牢记“两个务必”,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注意生活小节,无论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与自己的身份相适应,不做亏心之事,不动害人之心,不受无功之禄,不贪无功之赏,不失举止之态、不失人格之于言、不失行为之信。对党员干部来说,小节不小,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作为一名民警,我们每个人的形象都代表了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在新的形势下,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一名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好干部,为公安工作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做为县公安局政委,在引导全体民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要做到三点:一是守纪律,立规矩,促清廉。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等,同时要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二是抓党建,管长远,注活力。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必须把维护上级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摆在首位,着力增强执行力;必须把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着力增强保障力。三是抓班子,带队伍,履责任。干事业,靠队伍;抓队伍,靠干部;抓干部,靠作风。一个单位、一支队伍是不是对党忠诚,是不是守纪律、讲规矩,是不是有战斗力,核心看班子建设,靠班子的引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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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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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梁平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大学习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目标,在六个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加强司法行政作风建设,有力地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活动,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局领导以身作则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的局面,有效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局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如在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报道等方面领导都作好表率,有效地调动和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是认真落实工作制度,深化效能建设。及时制定完善了政治学习、出勤、值班、请销假,会议汇报、财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形成了按制度管人办事的良性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要求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服务,加强对弱视群体的法律援助,坚决杜绝有偿服务,同时将成立法律援助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

五是结合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整顿机关作风,切实实现议事讲规则、办事求效率、工作求质量的简明快捷的务实作风,从来整顿会风、会纪等。

六是积极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通过民主评议,查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有效地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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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讲知守存在问题剖析清单

全文共 3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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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真正让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对于落实全面治党战略方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坚持问题导向,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大的方面讲,主要表现在“五个主义”:

一是自由主义。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口无遮拦、乱评乱议、毫无顾忌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政治段子等;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对工作安排会上不反对、不表态,会后发牢骚、不落实;对基层反映的问题,长期不研究、不答复、不去现场帮助解决困难。

二是个人主义。表现在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借口说有些是私事,应该有“自由空间”;有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报告;遇到重要问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三是本位主义。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中央和省市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耍“小聪明”、拨“小算盘”、打“擦边球”;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决策民主坚持不够,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画地为牢,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

四是好人主义。表现在对下属和亲属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对他们的违纪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纵容、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五是山头主义。表现在有的干部聚在一起,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圈子文化”,以组织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的名义,一段时间聚一下,看似漫无目的,实则是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利益输送;有的利用手中权力插手原任地方事务,打招呼、搞说情风,干预人事安排,关照自己小圈子里的人等。

就襄州区而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也一定程度上存在。如,去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集中开展的“五不”问题专项整治,“五不”问题即:工作不负责、任务不落实、在位不作为、遇事不请示、行事不守规;还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政治离我们很远,工作中、生活中有时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妄加评论,对在交谈中、手机上、网上看到的或听到的一些政治言论或谣言不加以制止,有的还通过转发的形式予以扩散;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从违纪走向违法,一步一步滑向腐败的深渊;有的党员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刮风论”、“过头论”等错误认识,存在等待观望态度,没有适应当前的政治新常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的政治生态恶化,干部群众到处上访告状;还有的党员干部,视八项规定为稻草人,视三令五申为耳旁风,要么心存侥幸,要么胆大妄为,一些“四风”问题如工作日午间饮酒、大操大办、带彩打牌、公车私用等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甚至一些“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搞起了“变形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襄州区加大了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2012—2014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84件,涉及科级干部77人,查办案件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纵观这些违纪违规案件,表面上看是触犯了党纪国法,究其实质,是这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初始就逾越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而越走越远。

二、坚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好政治生态的源头,不断强化纪律意识,锤炼党性品格,坚持做到“六讲”:

一是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动摇、不信谣、不传谣,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妄议、不打折、真落实。

二是讲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同志、王岐山同志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一系列重要论述,钻研李鸿忠、侯长安、王君正、王铭德等领导同志辅导报告原文。

三是讲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人,不以人划线。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圈子。

四是讲程序。不断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绝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对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五是讲服从。坚决执行“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六是讲原则。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坚决抵制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经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指出、早提醒、早纠正,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干预工作正常运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

三、坚持履职尽责,真正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作为纪委书记,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者,必须敢于担当,严抓善管,切实履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责任,做到“四抓”。

一是抓带头守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者,执纪者必须本身硬,自身净,要求别人守纪律讲规矩才有底气和硬气。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视纪律如生命,秋毫无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履职尽责的“护身符”,成为一面“向我看齐”的旗帜,做好示范。在这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中,要坚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剖析、带头整改,做到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实践上先一着、行动上快一拍,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领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二是抓教育明纪。把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专题教育,营造守纪律、讲规矩良好氛围。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好我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各类新媒体、新阵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纪律教育的方式方法,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官德、道德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党规党纪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

三是抓责任落地。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四是抓惩处畏纪。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对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从严惩处违纪违规行为,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出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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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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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规矩就是我们平时一直强调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为顺利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意识。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不定期地督促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有针对性地纠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

领导干部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热爱勤劳朴素的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认真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要从自身做起,坚持爱岗敬业,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不断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要紧密联系生产生活和思想实际,勇于开拓进取,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帮助群众明辨是非,排除错误思想的干扰,引导广大群众把爱国热情变为本职岗位上的自觉行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模范建设者,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来诠释爱国爱党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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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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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市关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建设的工作部署,县委在全县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这次集中教育主题活动的学习,我认识上得以提高,思想上得以升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中讲的是政治规矩;廉洁为官、事业有为,讲的是为官规矩;诚实做人、讲究诚信,讲的是做人规矩。我们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忠字当头、廉字托底,以严正己、以实导行,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和“廉政”于一体,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结合工作,联系实际,践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从以下六个方面予以加强和提高:

一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工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搞这样那样的变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就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当前,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是要树立组织意识。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就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

四是要树立原则意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腐败、合谋腐败、寻租腐败,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树立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力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

五是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党的纪律是有利于党的工作大局的纪律,党的规矩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局面的规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领导干部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只要是德才优秀的干部,无论来自哪湖哪海,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只要是忠实于党的同志,无论和自己有无“交集”,都要用其所长、充分使用。

六是要树立程序意识。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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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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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有句名言:“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共产党人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只有明确管什么、治什么,抓准弄清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使我们党能够团结带领人民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强化问题导向,要始终找准“靶子”,对准焦距。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省党的建设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和“十个主义”等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我省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还不牢固,一些地方和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还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基层组织覆盖不全、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问题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仍很突出,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屡禁不绝。“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定力,正是来自于始终强烈的问题意识。

强化问题导向,要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为什么突出强调要高度重视和不断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正是因为管党治党犹如逆水行舟,“一篙松”就会“退千寻”,问题反弹、故态复发就会失信于民。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问题面前束手无策,解决问题虎头蛇尾。全省上下必须不断强化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的责任感,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全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时刻保持“赶考远未结束”的忧患意识,不断增强“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责任担当,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为改革发展稳定积聚强大正能量,赢得更加光明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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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建议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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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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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理想信念上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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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具体表现

(一)理想信念方面

1、部分同志理想信念缺失,对共产主义信仰发生动摇,对集聚区未来发展表示担忧,感到迷茫。

2、班子学习的整体意识还不够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缺乏深度。各层次干部学习时间、内容不均衡,特别是普通干部学习机会少。

3、群众意识淡薄,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不够。下基层走访调研蜻蜓点水,不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

4、组织纪律松弛,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对普通党员关心帮助不够,谈心谈话较少。

5、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在一些场合相互表扬的多,相互指出问题的少。

6、一些重大事项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些议题班子会议未讨论充分即通过,开展民主集中制不够。

(二)敢于担当方面

1、担当和责任意识不够。市政府投资30亿建设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并列为市省重点工程和省领导联系工程,目前市场非常不景气,市场如何繁荣问题需要进一步承担。

2、克难攻坚勇气不够。虽然集聚区管委会在3年之后完

成了生产资料市场建设,但和正处级机构和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职责相比,完成的工作还太少。之前市政府授权集聚区12.8平方公里的开发范围,实际只完成了1平方公里,总体进度太慢。

3、创新意识、进取精神不够强。集聚区管委会贯彻执行义乌市、省集聚区办的工作部署。工作只会埋头苦干、主动配合,但有时在统筹全局、协调发展、整体提升方面还不够好。

4、没有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体的理念,未建立健全全员招商体制机制。

5、对项目拆迁担责太轻。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在园区开发中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目前存在将拆迁问题押给镇街,对老百姓的呼声听的不够,下镇街不够,对镇街征迁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重实践轻理论,党性锻炼不够。心中想的是党的事业为先,人民利益至上,信奉的是马列主义,但落实在行动上却不自觉变成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理念和实践产生脱节,使理想信念出现抽象化现象。

(二)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过分注重发展的速度和效率,没有考虑群众在想什么,群众需要什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得不够。

(三)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集聚区要完成国际陆港物流园区、国际电子商务城、B型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迫切需要增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存在求稳心理,缺乏创新意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都能认真执行,但很少积极主动去谋划工作,习惯于按惯例办事,按经验办事。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啃硬骨头精神,过分依靠镇街工作,管委会介入不够。快递物流企业开工前期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进展缓慢,与企业的洽谈不够深入,督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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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反假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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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视程度不高。有三个方面的表现:其一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反假意识淡薄;其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由于各种原因很少深入开展反假币培训和练兵活动,致使一线反假币人员在相当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专业培训,反假综合技能整体水平不高;其三是农村人民币反假设施不齐全,防假意识差,尤其对小面额假币警觉性不高。

2.执行制度不严。有的储蓄所窗口没有设有醒目的“假币一律没收”警示牌,而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在收假币过程中,出于亲情、友情考虑且放弃对假币的收缴,致使假币继续在社会中流通。

3.宣传力度不够。一方面是各金融机构对一年一度的反假币宣传月比较重视,在群众中大力宣传之外,并没有把反假币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平时则很少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宣传单调。对人民币防伪标识特征及识别假币宣传得多,深受群众喜爱的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数量少,对有关假币的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和反假币工作的进展程度及成果宣传的少。

4.打击力度不大。一方面金融机构没有严格执行对假币案件的一案一记、一案一报的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假币往往仅限于柜台的收缴,导致违法犯罪份子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和惩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侦破假币案件过程中,与金融机构缺乏沟通,对一些可疑票币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鉴别判断,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加大了人民币反假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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