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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球雾霾地图发布 中国大陆雾霾惊人推荐7篇 作文【精品20篇】

导语: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一个有礼貌的人,来继续传承中华的传统美德。下面网推荐中国的传统文化作文,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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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雾霾的作文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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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从美妙的梦境中醒来,望向窗外,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茫茫的笼罩着整个城市。我看了看天气预报,今天是重度污染,于是,我全副武装地走向学校……

走在去公交车的路上,我郁闷的踢着小石子,前方的马路和行人一个都看不见,更何况还有许许多多的车辆来往呢!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里想:这雾真不好,什么都看不见,还要戴着口罩,万一吸多了有毒气体,还有可能中毒甚至死亡呢!一瞬间,我从心底凉到了脚尖,像一个塑像似的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路过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使我更加生气了。

半分钟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我终于醒了过来,坐上了四路公交车,向学校出发。一进到班级,就听见同学们的抱怨声和咳嗽声充斥了整个班级。坐到我的座位上,同学们的抱怨声络绎不绝地在我耳边想起。我静静地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地理老师慢悠悠地走进了教室。“同学们,上课!”“老师好。”几声瘫软的声音响了起来,老师看着我们有气无力的问候不由得吃了一惊。以前老师一来我们班,那我们永远都是人声鼎沸,可现在却如蚊子般叮咛的话语使老师很担心。

“大家这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地理老师笑眯眯地对我们说。我们特别积极地抱怨雾霾这不好,那不好的。老师听完我们添油加醋的叙述后,恍然大悟地对我们说:“造成雾霾天气的根源在于我们啊,我们总是随地乱扔垃圾,为了制造我们写字用的纸张,还有许多贪财的人大量的砍伐树木,汽车还会排出大量的尾气,化工厂还总是冒出黑黑的有毒气体。如果我们不希望雾霾再出现在我们的身边,那么我们就要监督自己,保护环境。”听了地理老师的一番肺腑之言,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并暗暗地下定了决心,要时刻监督自己,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让可恶的雾霾永远地离开我们的身边。

一些看起来疏远的人事,如果细细体会,你会发现它与自己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说雾霾,我们觉得它讨厌,但其实,我们才是制造这一切的根源。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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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我眼中的雾霾作文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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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里起了,不,是起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关于霾的作文。

听一个同学说,雾和雾霾是有区别的:雾是浓浓的白色的;而霾是有着昏黄色的化学物质的有害气体组成的,含有程度很高的Pm2.5,有毒,所以出门要带“防霾口罩”。而且雾有一定的范围,霾没有。

那霾又是由什么而来呢?原来,许多化工厂排出的废气和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它们被从废水中飞起中随水蒸发掉混进空气中导致雾霾形成的。

所以,我建议国家停下一些工厂。可为什么那些老板为什么要开工厂呢?还不是他们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那些老板为了金钱不懂得爱护地球。

除了工厂,还有伐木场把很多树木砍掉去买,还说是造家,可他们哪里知道我们的家早已经建好了,但动物的家就毁了,我们为什么就谁都做不到“将加人,先问己”的这个道理呢?

如果可以,我愿不惜一切代价将地球的环境变得美好。让雾霾,沙漠化,酸雨这些东西离开我们宝贵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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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反恐法全文发布完整版

全文共 14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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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四十三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对重要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对涉及其他地方的紧急情报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方。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于在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安全防范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应当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情报信息进行筛查、研判、核查、监控,认为有发生恐怖事件危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通报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调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到恐怖活动嫌疑的报告或者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迅速进行调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关情况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本章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别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调动有关反恐怖主义力量进行支援。

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国务院外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严重恐怖袭击后,经与有关国家协商同意,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外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恐怖事件立案侦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恐怖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改进措施,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边境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第七十条 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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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雾霾又来了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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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气频频发生,越来越严重,也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注意和关照。中国不少地方把雾霾作为灾害性天气预报。

雾霾是怎样形成的呢?请听我慢慢道来。它是由PM2。5尘粒、烟粒、盐粒等均匀地浮在空中从而形成霾。不过,雾和霾还有本质上的区别。起雾时空气潮湿,出现霾时空气干燥,并且对人体有害无益,长期吸入会导致死亡。

雾霾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汽车尾气,工业生产排放废气,和鞭炮等都是雾霾的主要来由。少开一次车,少放一次鞭炮。让我们中国人不要再忽视环保。

不过,相对的自我保护也是要有的。为了避免吸入雾霾,雾霾天气切勿开窗。出去旅游,或者游玩时,请戴上口罩。多喝桐橘梗茶,并且适量补充维生素D。还要多喝水,饮食要清淡。

雾霾还会引发许多疾病,如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各种危害人体健康的大病。

保护自己,与雾霾做斗争是最重要的,雾霾虽然恐怖,但是人们还是想出许多办法与雾霾决战,如:人工降雨等。但是,这毕竟只能小范围短时间地控制雾霾,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大家应该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吧!让这几年的雾霾天气逐渐减少吧!让人们不用因此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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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雾霾来了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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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号,我们因为天气的影响被迫停课一天,这让我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今天可以玩不用上学,难过的是外面的污染实在太严重了。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天气呢?我上网查了一下什么是雾霾:原来雾是自然天气现象,霾是悬浮在空气中的烟、灰尘等物质,随着呼吸气体进入人体内并粘附在人体下呼吸道和肺叶中,对人体有害。是人为环境污染所致。这让我想到身边的一些事,爸爸开车带我出去玩,汽车不知道排出了多少尾气,让空气污染变得严重,焚烧秸秆,浓烟飘到了碧蓝的天空,。这样污染环境的现象还有很多,如工业废气,建筑扬尘、煤炭燃烧等。

大家只要不图享受,不贪心,从自身做起,就会减少污染。我向大家发出倡议,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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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雾霾的

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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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Dear Bill,

I’m glad to receive your letter,thank you for your caring for the weather and my health.Now I’d like to tell you something about the smog.

Since the winter last year,the smog has occurred a lot of times.it has done great harm to our daily life.many traffic accidents happened just because of the heavy smog weather,more and more people have to go to see the doctor because the serious disease caused by the smog,quite a lot of flights have to be put off,a great number of people have to stay at home for fear of the poisonous air caused by the smog.

People have realized the great harm caused by the smog and the importance of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people all over the country are taking measures to reduce the smog weather.the government suggests people go to work or school with the public traffic, such as the bus and the underground.Also we should plant more trees.

According to me, I will go to school by bike or on foot, and I won’t throw the waste anywhere.in addition, I will tell the people I meet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as possible as they can.would you like to tell me some good ideas?i’m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reply.

Yours,

Li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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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雾霾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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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刚起床拉开窗帘,就看见窗户外面蒙蒙的,对面的楼房若隐若现。我高兴地大声喊:“妈妈!今天大雾!我们像在仙境里一样呢!”说完,我就准备打开窗户,感受一下大雾天气。闻声跑过来的妈妈阻止了我,妈妈说:“今天是雾天,我们尽量不要开窗。这种污染的天气,对人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我觉得好遗憾。

马上就要上学了,我刚走出家门,妈妈就把我拽了回来,她拿着一个蓝色的口罩对我说:“跟你说过,今天雾霾污染严重,你怎么连个口罩都不带就走了呢。”说完就把口罩戴在了我的脸上。我走出家门,感觉口罩里特别闷,虽然口罩有防霾措施,让我能呼吸干净的空气,但我总感觉有点不通畅,闷得要命。一路上都是带口罩的大人和孩子,哎,不能自由大口地呼吸,真让人难受啊。

终于到了上体育课的时候了,我们大家都要出去排队,这时体育老师开口了:“同学们好!因为今天雾霾天,所以不上室外课,我们只上室内课。”全班同学都眼巴巴地看着不远处的操场,唉声叹气。不能在室外自由地奔跑嬉戏,真让人不舒服啊。

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天还是灰蒙蒙、阴沉沉的,感觉特别压抑。回到家,妈妈正在拆一个大包装盒,原来妈妈买了台空气净化器回家。妈妈说这是她好不容易在商场抢来的,空气净化器都卖断货了。接上电源后,PM2。5竟然显示126了,妈妈连连叹气:“这样的空气,真是让人太不放心了!”

晚餐,妈妈烧了红烧鸭血,红烧白萝卜,都不是我爱吃的。我问妈妈,为什么要吃这些,妈妈说这是抗雾霾的食物,非得让我多吃一点。还要吃不喜欢的食物,真是让我感觉心都要碎了。

雾霾天,真的好烦。我好想念蓝天白云,可以大口呼吸的日子。看到雾霾的形成原因主要是灰尘、汽车尾气、工厂污染等等,看来我们真的要好好保护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否则没有干净的空气让我们呼吸,那该是一件多么难过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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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雾霾的作文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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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之中,吉林一直是一个山清水秀的美丽城市,它环境优美,碧水蓝天,从未被沙尘暴等灾患侵袭,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城市。当然,每天清晨都会有气,那雾气并不是如今的雾,那雾气是那样的清新,拿雾气洗净了整个城市,空气中湿漉漉的,仿佛置身于仙境,那时的我,可以无忧无虑地在空地上嬉戏玩耍,我们享受着这美好的早晨。

可如今,雾霾来了。它笼罩着这整个城市,城市中阴云密布,街道两旁的行人都带上了口罩,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可吸入颗粒物的数值越来越大。从前空气质量接近优秀的城市,如今已变得糟糕透顶。狂风卷起的尘土都可以吹到人们的眼睛里。然而,雾霾引起的这一切,竟然都与我们大家息息相关。

还记得你随手扔下的垃圾皮么?还记得你随意践踏的小草么?还记得你随心摘下的花朵么?还记得……这一切都是雾霾不注意保护环境,不珍惜新鲜空气的后果。我们种下了什么因,就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

随着世界环境不断恶化,气温变化异常,海平面逐年上升,临海国家有灭亡的危险,荒漠化也不断加剧,你能说这些与你无关吗?我们同住在地球这个家园里,保护家园免遭破坏是我们的责任。然而废水废气任意排放,重金属污染严重,这一切都与我们息息相关,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我想说,保护环境,拒绝雾霾,与我有关。

这几天,雾霾越来越严重,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次雾霾,风沙尘土群魔乱舞,雾霾的到来使人呼吸十分难受,孩子们也在不停地咳嗽。由此可见,雾霾不仅仅污染环境,还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今年,国家严厉打击不允许焚烧秸秆,不允许开垦林地,大力倡导呼吁雾霾要保护环境,这些都是科学的有效的好方法。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好我们的家园,维护好我们的地球。

让我们一起携手一同保护环境,抵抗雾霾,共同塑造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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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雾霾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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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西安临潼,有青翠的骊山,清澈的渭河,美丽极了。千年过去了,有一天,天空中来了一个妖怪——“”。

那个妖怪有强大的力量,它来时昏天黑地,不见天日。人们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可有的人有事情必须出门,就只能戴着口罩出门办事。它盘踞在我们的上空,吐着毒气,会使人们生病,学校也给我们放假了,叫我们不要出门。我们看不见蓝天、白云,看不见青山、绿水,我们只能看到灰蒙蒙的一片。

人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要想办法对付这个妖怪。终于搞清楚了这个妖怪的力量来源于空气污染,那就从环保这里想办法。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汽车限行,街上的汽车少了,尾气少了,这样它的力量就少了一份;不合格的工厂被关闭了,冒黑烟的高烟囱也消失了,污染少了,妖怪的力量自然又减弱了;人们也尽量步行或自行车出行,妖怪的力量又少了一份;不乱扔垃圾了,就连农村也有了垃圾台,垃圾分类处理,妖怪的力量又少了一份;人们还在城市周围、道路两旁栽上了一排排的树木,阻止它的进攻,它的能量再次被削弱……

经过人们齐心协力,治理环境,妖怪的能量慢慢的变弱了,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完全消灭它,但我坚信,只要我们努力一定可以打败它、消灭它。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再一次看到蔚蓝的天空,青翠的骊山,清澈的渭河,再一次看见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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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雾霾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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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刚看过《穹顶之下》对里面的一张杭州的图片尤为印象深刻“在一片白中朦胧的有几个人影,行人都带着口罩”我当时怎么也没想到是杭州,因为生活在杭州几十年了从未见过这样的情景。

但最近几天,杭州的不一样了厚厚的白雾笼罩着每一个人,能见度不到五米,空气湿度高达98%。本来美如画的杭州怎么会一下子变成这样?

百度百科上解释说,pm2。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粒物浓度将会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的影响,及易出现大范围的雾。仔细翻阅资料后,发现最近几天出现的大面积的可见度恶化只不过是雾。

我望了望窗外,还是一片雾几乎看不见远处的楼房,此时一阵清脆的爆竹声划破天际,我顿时感到震惊:杭州有明确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为什么还有人在大雾之下释放那些有毒物质?鞭炮还在响,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不久将来一个被雾霾包围住的城市——杭州。

如果人们还不知道危险,还不警醒。没过多久杭州将会变成《穹顶之下》之中的那张图片:人们的出行运动必须带着口罩,家家户户都装上了空气净化器,车子在街上开着由于雾霾太重而迫不得已小心慢行。若这一切都变成现实那会有多么可怕!

放下方向盘,握住自行车把手;把手中的垃圾,变成地上的植物;把烟花爆竹都换成人们的笑声。我相信没过多久,杭州又会是那个山清水秀的城市。

雾霾是隐藏在身边的凶手,如果你不注意,他会悄然渗进你的生活,不要把空气变成毒物,请从我做起让空气清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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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夺命的雾霾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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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是因为空气中漂浮着很多细小的连肉眼都看不清的小颗粒而造成的,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出行造成严重困扰。为了减少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减少雾霾,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这个春节做起,用实际行动来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少放一串鞭,少一点污染,少一片雾霾,给天空增添一抹蓝,让我们在蓝天白云下幸福生活。在此,我发出倡议,今年春节,我们来做一回“弃炮族”,不放鞭炮,远离雾霾,过个环保年。

雾霾天气我们该如何预防呢?

一、在家不要出来活动,告诉老人、小孩要懂得保护自己。

二、在雾霾天气里,减少出行,出行的时候要带上口罩,避免将空气中的微小颗粒吸入肺中。

三、在雾霾天气里,在家不要开窗换气。

雾霾天气里,我们不但要会“防”,还要能“攻”:

一、新春佳节里,首先我要做到不放鞭炮,并且劝阻亲朋好友不吸烟、不放鞭炮。

二、尽量绿色出行,用自行车代步,少用汽车,不排放尾气,不吹起公路灰尘。

三、节约用电,节约能源,化工厂要提高排放废气的处理能力。

四、多种植绿色植物,净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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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雾霾作文5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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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安静却不沉默,你可以看见,两盏黄色的灯在前方若隐若现,雾都巴士,靠站了。

你带着厚厚的口罩,生怕这雾钻进你的鼻腔,伸进你的肺叶。车上几乎没有人,你找到位置坐下了,你抬起头望向车窗,车窗上全是水雾,出于一种好玩的心理,你在上面写了几个字——“雾都巴士”。

透过这几个字,你看见外面白茫茫的一片,也不算很白,掺着一点黄。雾霾让你看不清任何一个人,当巴士靠站时你只能隐约看见行人们的脚在路上走动,巴士的红灯闪烁了一会,又停了,车开动了,人却不见了。

雾都巴士开得好慢好慢,你还是坐在那儿发呆,这时,你身旁坐了一个人,他的头发有一点儿湿,也许是因为这雾吧。当巴士靠站时,你看见一些中学生,骑着自行车,停在路口,巴士又开始闪烁红灯。也许是那些学生误把这灯当成交通灯了,一直停在那儿,然后巴士又出发了,他们又不见了。

巴士一直开着,你快要睡着了,它突然来了个急刹,你被惊醒了,有些恼火,刚想喊出声,又马上停止了,你透过玻璃看见一个老人家牵着她的猫,也许是眼睛不好,明明是红灯,她却走过去了,巴士的红灯又闪了几下,老人家和她的猫又不见了。

坐得有点久了,你站起身,想着自己应该在哪一站下车,你抬头望望巴士的标示,这似乎只是一条循环的路,你总感觉地方一样,只是换了些人。你想去问问司机怎么回事,走上前去发现没有司机,你再回过头,后面也没有乘客,你好疑惑,外面的天突然蓝了,巴士的绿灯突然亮了,门打开了,你下了巴士,回头看,巴士里又有了司机和乘客,你还是疑惑。

真奇怪,“雾都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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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雾霾的文章:中国雾霾的背后

全文共 2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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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到一篇文章在微信流传,大约是说当年伦敦PM2.5达到1600时,上万人因此死去。而今北京的PM2.5峰值也突破了1600,因此中国人命在旦夕。但,实际上这却是一则彻彻底底的谣言,pm2.5是1977年才确立的标准和概念,谁也无法乘坐时光机回到1952年去测量伦敦当年的PM2.5。

那么既然所谓超过伦敦1952霾是一则谣言,那么我们就必须要搞清楚制造这则谣言的人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毕竟面对雾霾,我们都有太多的困惑需要解答。

一:中国雾霾的严重程度

事实上,我们把前100个人口大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进行一个排名的话,你就会看到:全世界25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有13个在印度,兰州是污染最严重的50个城市里唯一的中国城市;北京的污染程度排名仅为

今年这位《纽约时报》驻新德里的记者Gardiner Harris放弃驻外记者优厚的待遇,离开印度回美国工作。临行前他写了一篇文章,详细讲述了自己作这个决定的原因——新德里的空气污染极度严重,他的小儿子患了严重的哮喘,肺部功能出现了终生无法恢复的损伤。他描绘的新德里,让人望而生畏,宛如地狱。那里一半的学龄儿童肺部受损;孩子们踢球的场边,人工呼吸器扔满了一地;外籍人士纷纷逃离,甚至让那里的美国学校面临招生不足。他不无悲愤地这样写道:“在北京,PM2.5值超过500就会登上国际媒体的头条;而德里的数值是北京的两倍,却基本上无人在意。”

实际上,早在两年前我就在我的书籍里写过:“越是面临污染,就越要大力发展工业,因为工业越发达,污染就越小。工业越被限制,污染就越严重。”结果当时一大批网络大V对我群起而攻之,说我周小平是指鹿为马,胡说八道。然而根据各个大气数据监测结果,如今都验证了我的判断。越是像美国这样的工业技术发达国家,它的污染反而就越小。越是印度这样崇尚自然,工业落后的国家,现在反而污染更为严重。那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答案其实也很简单。 那就是在污染和生存面前,生存永远是第一压力。只有吃饱喝足的民族有权利抱怨污染。而那些没有抱怨的国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污染,而是因为他们还在解决更基本的需求:即如何吃饱饭,穿暖衣,赚到钱问题。

中国的空气真的一年不如一年了吗?我好奇的查了一下环保监测站数据。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15年,中国PM2.5平均值,(注意,是历年的平均值)连续9年下跌。这是因为这9年来,中国几乎在所有的发电站安装了排放过滤设备,以及在所有的煤厂上马了脱硫和脱硝的处理环节的原因,以及推行了节能减排政策的因数。

可是为什么有了这么多措施,大家反而觉得问题越来越严重呢?其实这就是我们对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的心态,以及西方媒体刻意渲染和夸大中国环境污染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

如果我们的记忆没有被刻意消除的话,就不难记得早在八九十年代中国城市的污染是何等的可怕。那时候中国农村兴许还好,但城市污染比现在严重太多太多。当年由于中国贫困落后,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平时做饭大多采用污染极其可怕的蜂窝煤作为燃料,冬天取暖也是如此。结果就是一到冬天经常马路上伸手不见五指,灰茫茫的一片。但那时候我们没有pm2.5的概念,还经常三五成群地和小伙伴一起到雾霾里去躲猫猫玩,而那时候的雾霾混杂着蜂窝煤燃烧所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灰中带黄,蜂窝煤燃烧过后的硫磺味熏人,简直令人不堪忍受。如果今天北京还是家家户户烧蜂窝煤的话,恐怕是大家不敢想象的恐怖。

其实关于这个记忆,习`大`大也两次提起过。在参加上海代表团讨论时,在谈及到关于雾霾天气的时候,他说:“在问题面前也急不得,用生活的淡定去面对这些问题。他回忆到说,小时候在北京,那个时候其实沙尘很大,戴着口罩骑车去上学。到学校之后,口罩上都是厚厚的一层。到了冬天,加上煤烟子气,情况就更糟了,那个时候没有PM2.5,但是有PM250……”

但今天,中国城市居民生活燃料几乎已经100%使用上了天然气,北京的城市取暖也绝大部分完成了“煤改气”的改造工程。因此,从各个国家科学数据监测长期宏观上来看,中国的空气质量一直都是在不断改善当中的。

二:西方媒体为何要夸大中国的雾霾问题?

其实从数据上看,排名地79位的北京无论如何算不得空气污染的排头兵,但在西方所谓的国际舆论上,中国和北京却永远是众矢之的。这就非常奇怪,100个城市里,排名靠前的无人关注,却偏偏揪着并不靠前的中国不放,一到冬天就疯狂炒作,谣言百出,惹得群情激奋,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其实西方的目的有两重。1:迫使中国签署丧权辱国的“大气排放框架协议”。2:由于中国发展太快,西方担心自己的优势地位被中国取代,于是希望借环保牌,毁灭中国。

1:迫使中国签署丧权辱国的“大气排放框架协议”。去年一部关于雾霾的纪录片在网上疯狂流传。其中主持人煽情地讲了她小女儿得肺部肿瘤的故事,也拿出了中国每年新增肺癌患者是西方发达国家3.8倍的数据,引得全国人民震惊惶恐不已。但那个主持人却是用真实数据向中国网民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首先,她女儿是得了肺部肿瘤不假。但她自怀孕后就呆在美国,她的孩子是在美国孕育,美国出生,美国患肿瘤,也是在美国做的手术,与中国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其次,中国每年新增肺癌病患者确实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不假, 但是她有意引导大家忽略了中国的人口基数。假设,中国每年的癌症病患者是千分之一,英国是千分之五,美国是千分之二,明明英美更容易得癌症,但如果算上人口基数,那么当然中国每年新增肺癌患者反而是英美的好几倍。

实际上和全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一样,中国人患癌症的几率同比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是明显偏低的。英国卫报公布了一组数据,这组数据各国都有过相应的调查,根据英国公布的科学调查数据来看:在全球一百个人口靠前的国家里,中国的癌症病发生率排名第62位。而最容易得癌症的前十个国家分别是:丹麦、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比利时、法国、美国、挪威加拿大、以及捷克,英国也比中国靠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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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霾_30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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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我朦朦胧胧地起了床。往常,刺眼的阳光早把我耀眼忘我的眼里塞了,喊“疼”它也不肯放过我,丝毫不留情面!可是今天,太阳公公好像成了一个受风寒的小姑娘,微弱的阳光,让人怀疑是否天亮。

刚起床,妈妈闻声箭步跑过来,往我脸上戴了一样布制品的东西。我本能反应挣脱了它,妈妈急忙抚上:“今天是天气,有了PM2.5,严重污染了环境,所以得好好保护”我用余光看了下去这布制品原来是防PM2.5的口罩。

吃完早饭,我像往日一样读起了报,平常我是不留意天气的,今天异常地瞧了一下“哇!”因为雾霾天气,汽车追尾可不少,我一下担心起出门开车上班的爸爸有没有事。

“咳咳!”承受不住了!在口罩里呼吸又闷又憋,呼出去的是热气,吸进去的还是热气,不会吸了二氧化碳吧?总之是又闷又憋!想呼吸外面的“鲜美”的空气,可是又怕PM2.5!

唉!雾霾呀,雾霾你可把我们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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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雾霾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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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握一支绚烂的画笔,在纸上涂鸦,每一笔都浓墨重彩,每一笔都富有激情,每一笔都闪烁着玓瓅。我在绘我的梦,我的中国梦。

我的梦,是要让中国成为“美丽中国”。

中国,一个饱经五千年风霜雨雪的悠悠古国,一个走过辉煌64年的发展中国家,一个站在亚洲之巅的雄鸡,一个为世界锦上添花的新生命!自从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光彩夺目!中国的地大物博、风景壮美,散发着她的迷人魅力。我爱置身于美丽的地方,所以我每时每刻都督促自己发奋学习,长大后让中国成为“美丽中国”!

人们迈向小康的步伐龙骧虎步,汽车一辆辆上路,工厂一座座建起……城市里的人们每天都生活在“烟缭绕”之中。时间齿轮缓缓转动,神在云端轻轻吹了一口气,大半中国都笼罩在雾之中。

雾霾,一个可怕的白色魔鬼!它盖住远处的青山绿水,遮住近处的车水马龙。它紧紧掐着中国母亲的咽喉,抓住她的心脏,北京。在一条幽幽的街道上,站定一会,脸上满是尘沙;注视一会,眼前一片迷茫……身边来去匆匆的行人啊,每个人都戴着密不透风的帽子,厚厚的口罩保护着他们的鼻喉,脖上围了不知多少条围巾,衣服更是里三层外三层。受到了衣服的束缚,人们走路一摇一晃,就像一只可笑的巨型企鹅。这恶劣的天气给人的影响委实是显而易见。汽车排出的废气,工厂腾起的黑烟,浪费奢侈的用电用水……一幕幕在我们眼前若隐若现。诚然!罪魁祸首还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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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应对雾霾我有招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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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蓝天是我们的梦想,在这个到处是的城市里,我们对蓝天的渴望显得更为迫切。

记得上周末妈妈带我去上兴趣班,一路上,我们的整辆汽车都沉浸在雾霾当中,双眼好似被一双轻纱掩盖着,外面的景物若隐若现。一开始,妈妈以为是车的挡风玻璃起雾了,打开暖气,想方设法让这些雾散走,可将近开了10分钟,雾仍然没散开。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挡风玻璃上已经没雾了,现在的雾是在空气里的。妈妈望着这样的天空,说:“哎,现在的雾霾严重到了这种程度,以后的人们该怎么生活?我们人类一定要想出对策来制服雾霾。”听了妈妈的这番话,我心里萌生了一个新念头,过几天不就是植树节吗?而且下午不正好有空吗?

上完课,我们直达花鸟市场花买了三株小树苗,接着就来到小区的荒地上开始植树。我们一家人开始动手了,前提是每人完成一株。我拿起铁锹使出了喝奶的劲去挖坑,可是地上的泥土很顽固,老跟我作对,怎么都不肯放手离开大地妈妈的怀抱。旁边的爸爸告诉我可以用脚来帮忙出力。于是我按照爸爸所说的,用脚去踩住铁锹,果然泥土就投降了。坑挖好了,我再看看旁边的妈妈,动作比我慢多了,我心里一阵窃喜。紧接着,我立马拿过树苗,插了进去,一放手,咚,掉了!看来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老爸又来帮忙了,他扶着小树苗,我不停地挥动着铁锹把土埋上,此时又用上刚才老爸教的那招,让脚来帮忙,这样土会埋得更严实。手脚并用,看来成效真不错。

仔细瞧瞧自己亲手栽种的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笑了。同时爸爸妈妈的成果也都完工了。我望着眼前的三株小树苗,表情有点变了,妈妈纳闷地问我怎么了?我不高兴地说:“这片荒地上就这三株可怜的树苗,对环境的绿化起得了作用吗?”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天底下像你这样的有心人多的是,不信下次你再来看,这一片将会是一片绿海,而且你平时可以节约更多的零花钱来种树,我们并不是要在植树节才要植树。多多植树,肯定能把雾霾这大魔鬼给赶走的!”

听了妈妈的一番话,我松了一口气,立马又有一个新的想法跳出脑海。今天我不单单自己种树,还要去呼吁身边的小伙伴一起来种树,用它们的热心肠换一份新鲜的空气,让人类居住的家园不再被雾霾所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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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优秀作文:也说雾霾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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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我小时候,是难以见到的生僻字。及至上了中学,也只有学习极好的同学,才有可能在作文里“我今天的心情阴霾重重”云云,而像我这样的半吊子,好像都上初三了,还把那霾字念“罹”,而把罹字念“裸”,乃至把裸字念“果”……没错,那时候,“裸”字也是很不常用的,哪儿像现在的孩子,恐怕不会念“霜”,就已经会念霾了;不会念“窠”,就已经会念“裸”,继而还造句:“在这巨浓的霾天气,我赤裸裸地走在街上,也没人看得见……”

这并不是笑话,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最近这两年,有近一半的时间我们都是在“重度污染”中度过,尤其是前一段那场笼罩了大半个中国的雾霾,当它气势汹汹“驾临”郑州时,气象部门发了橙色预警,但就我的直观判断,以那天灰霾之恢宏、壮阔,怕是“黑色预警”都不够级别。深夜11时,我一个人在街边遛狗,如果不是大冬天太冷,以当时的能见度,我敢肯定,假如我真的裸奔起来而不是碰巧跟谁撞个满怀的话,绝不会被人发现。相反,与我擦肩而过者,一定搞不清楚,刚才从他身旁跑过去的究竟是个啥……但说到底,这都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瞪大眼睛看不到三五米外的大雾天,我们小时候也见识过,问题在于,那时只是月朦胧鸟朦胧,而现在则是彻底茫昧到浑浑噩噩,不仅迷眼还齁嗓子!

也正为此,我一直觉得,气象部门管这种天气叫“雾霾天气”并不准确。雾是雾,霾是霾,哪儿来的什么雾霾?我专门查过:一般来讲,雾和霾的区别主要在于水分含量的大小:水分含量达到90%以上的叫雾,水分含量低于80%的叫霾。如此,霾实在就是雾被“活埋”了之后那肮脏而丑陋的尸体,而所谓雾霾天,就是一个可怖的“凶案”现场!

我这个比喻是不是很恶心?但你必须承认,它还算贴切!难道不是吗?雾霾天这场“凶案”,其实正是我们进行中的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自杀”!可悲的是,如果说吸烟是吸烟者的一种慢性自杀的话,那么,在这一场场“卷土重来”的“毒霾”中,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既是污染的制造者,同时又品味着别人释放的“二手烟”——拆房修路、烧煤炼铁所产生的PM2.5或许“不关我事”且无可奈何,但每天放着公交车不坐、自行车不骑,而仅仅离家二里地也要开车上下班所释放的汽车尾气,总有您一份“贡献”吧?何况现在全城每天都堵得水泄不通,废气和怨气混合,心情更被毒化……但在抱怨的同时,也请您想想自己集受害者和施害者于一身,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近日,我看到有医学专家撰文,PM2.5对肺的伤害不可逆,倡议全民戴口罩。那天,我们从豫南自驾回来,本来,车窗外一直是明亮的天气,而临近郑州地界时,眼看着车前方就灰暗了起来,感觉就像在急速钻进一个刚出了爆炸事故的水泥厂,我深切地记得坐在副驾的那个哥儿们当时就条件反射似的咳嗽起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终于顶不住,我昨晚也戴上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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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雾霾源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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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严重,雾霾形成原因成了中国不少人关注的事,目前已完成了9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源解析工作,其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石家庄、南京是燃煤,天津、上海、宁波分别是扬尘、流动源、工业生产。

雾霾形成原因

(一)自然气候是影响城市霾日数的首要原因

大范围雾霾天气主要出现在秋冬季节冷空气较弱和水汽条件较好的大尺度大气环流形势下,近地面低空为静风或微风。因此,山、河谷地区(山西的部分城市、湖南长沙等)、平原河湖地区(如南京、合肥、杭州等)更易形成雾霾天气,而干燥多风地区则不易形成。如呼和浩特和乌鲁木齐2012年霾日数为0。本次北京雾霾天气主要是遭遇了罕见的逆温气象条件。

(二)“三高”的经济发展方式是近年来中东部地区霾日数增加的主要原因

2009年我国千美元GDP能耗(2000年美元不变价,下简称单位能耗)约0.77吨标准油,是世界平均水平0.31吨的两倍,同年美、英、日的单位能耗分别为0.19、0.12、0.1吨标准油。尤其是我国第二产业能耗较高。2010年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为10:47:43,但三次产业及其与居民生活的能源消费比例为2:71:16:11。比产业能耗结构更突出的问题是能源结构。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其中49.5%用于火力发电)、石油、天然气、电力(包括水电、核电、其他能发电,不含火电)比例为71.9:20:4.6:3.5(下文同此口径),同期世界煤炭消费占比不到30%,我国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明显偏低。

(三)大气污染区域化和生活方式高碳化是一些大城市霾日数增加的重要原因

2011年,北京市单位能耗约为0.32吨标准油,三次产业结构为0.9:24:75.1,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比例为27.1:32.6:14.4:25.9,基本达到世界大城市标准。北京市环保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影响北京PM2.5污染物(霾天气的重要成因)的首要原因是北京周边地区的影响(24.5%),其次是机动车直接和间接排放(约22%)。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的部分城市,部分污染物的外来源贡献率达到40%。

霾日数增加不仅是“天灾”,也是大气污染的“人祸”,在人口、产业密集的大城市更易发生,影响也更大。治本之道在于多管齐下,积极应对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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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NASA发布全球雾霾地图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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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报道台媒称,大陆及印尼遭霾笼罩的画面令人震惊,凸显这些地区空气污染变得有多严重。美国国家航空局(NASA)将卫星资料制成连串地图,显示大陆、印度和中东因工业扩张使污染增加。

台湾“中央社”12月16日引述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称,透过高解析度全球空气品质指标卫星地图,NASA科学家追踪了过去10年全世界不同地区195个城市的空污趋势。

主导这项研究的NASA哥达德太空中心大气科学家邓肯表示:“空气品质模式的改变并非随机。”

他说:“当政府介入表明要规范污染物时,影响就能看得见。”

邓肯和他的团队检视了NASA气流卫星上荷兰与芬兰臭氧监测仪的观测结果,时间是自2005至2014年。

臭氧监测仪监测到的大气气体之一是二氧化氮,这种黄褐色气体是汽车、电厂及工业活动常见的排放物。NASA据以制作的空气品质指标地图,显示出全球空污状状在过去10年间的变化,以颜色的变化显现,美国与欧洲可见显着改善。

今年稍早,全球空气品质指数也推出全球即时污染地图互动工具,要让城市居民掌握空气中有害微粒浓度的最新资讯。

这份地图提供了细悬浮微粒PM2.5浓度的资讯,PM2.5是来自柴油车废气、燃烧化石燃料和树林,以及极细灰尘。

如何应对大雾带来的健康危害?

1、戴好口罩再出门。为了防止雾害,首先应做到大雾天戴好口罩再出门,防止毒雾由口鼻侵入肺部,有晨练习惯的人,应停止户外活动。因为每天6点到11点是污染较为严重的时段,相对而言,晚间的空气较为清洁,有晨练习惯的市民不妨把锻炼放在晚间。

2、做好个人卫生。雾气看似温和,里面却含有各种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因此雾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

3、重视居室卫生。大雾天气尤其要重视居室卫生。每天记得开窗换气,保证空气清新。及时打扫房间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不给病菌以孳生之地。

4、调节情绪、饮食清淡。由于雾天日照少、光线弱、气压低,有些人在雾天会产生精神懒散、情绪低落的现象。建议大家保持科学的生活规律,避免过度劳累,多饮水,注意饮食清淡,少食刺激性食物,多吃些豆腐、牛奶等食品。

5、采取预防措施。为预防雾霾的危害,增加身体抵抗力,人们还可以自己制作生姜红枣汤(生姜5-6克,红枣10克,加两碗水放红糖)饮用。这样可以增强人体抵抗力,以预防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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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雾霾的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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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里的一天,我看着窗外那灰蒙蒙的天,不禁叹了口气。窗外,灰色的像一张无形的巨网,把整个城市给笼罩了起来,街道上的人们都戴上了口罩,我不禁又想起了妈妈每天上学前的例会。

沈天一,你知道吗?妈妈严肃地对我说,一看她那表情,我就知道她的下一句话肯定是你要注意了......果然,她接着说:你要注意了,最近PM2.5又爆表了,上学和放学都要戴口罩,千万不能张嘴呼吸......

唉!何止是雾霾,越来越恶劣地天气和全球变暖,不也是我们一手造成的吗?我想起了爸爸的话:我小时候,晚上一抬头就能看到星星,现在只能偶尔看见一两颗了。我也想看到满天星呀!

我们一定要让环境变好,少开车,多骑自行车或步行,并多种植物,积极治水,减少废水偷排,让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丽!

地球只有一个,如果人类破坏它,受苦的也会是人类。所以,让我们爱护她、保护她,让她更美丽吧!

【点评】作者聚焦现实热点,关注环境问题,使文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作者由关注雾霾,到联系到全球环境问题,都是人类一手造成。由此呼吁大家爱护环境,保护地球母亲,大大拓展了文章的主题,升华了文章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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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雾霾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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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走出加强班的大门,瞬间被眼前这幅景象惊呆了。

一片白茫茫,看东西仿佛里看花。我和杜其为了逃避雾的袭击赶紧往家里跑。路上看不见任何东西,视线不超过3米。大街上汽车都是一步一步往前蹭着,还有的车到了小区门口不知道拐。有的车更是到路口了不知道该往哪拐。行人有的不把雾霾放眼里,干脆不带任何防备措施,有的只是戴了一层口罩。

许多人认为雾就是霾,只不过换了一种新字,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大错特错。雾是空气湿度太大而造成的,看起来就像云一样,对人体没有任何伤害。而霾就不同了,霾是空气中大量废气与有害物质组成的。霾中含有二氧化疏,硫酸,硝酸等有害物质,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病,甚至会造成肺癌。

防范雾霾就是关闭门窗,不常去外面走动。尽管去外面走动也要戴上口罩。戴口罩也是有讲究的,普通挡风用的口罩起不到一点作用,必须要专业的防霾口罩或医用口罩。防霾口罩就是专门阻挡雾霾中的有害颗粒的,如PM2。5。而医用口罩,你如果仔细看,会发现有一些小洞洞,而这些洞洞可以拦截住细菌,累计在后面的薄纱上面,但是也有弊端,就是只能用一次,以免细菌滋生。而雾霾口罩就显得比较好了,以为不是一次性的,用完清洗一下,还是可以再用的。

今天大家懂了这么多知识,今后遇到雾霾天气可就不会那么可怕了,预防雾霾,保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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