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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好书》范文精彩20篇

百年的期盼,百年的等待,百年的拼搏,终于让象征公正、友好的奥林匹克会旗在中国上空飘扬……今天小编给同学们带来了一些关于《推荐一本好书》范文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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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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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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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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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想大家推荐一本好,这本书是作家乔通著的《鬼丫头朱小朵》。

这本书用生动、幽默的语言描写了注销多的生活习性,它会教你如何做一个机智、勇敢的人!

故事中的主人公有一个花一样没的名字——朱小朵。可她的性格却和她的名字完全相反。注销多淘气、好胜、善良、勇敢,还有点儿小聪明。

她会逗男生哭,回合好胜的男生pk,她还会打cs游戏,为了不让爸爸再打麻将,她就煞费心机的为爸爸做“麻将全席”。同时,她也会用计策帮素不相识的人讨回被窃的钱包,用爱心照顾一群无依无靠的小鸟,更会胆大的与人贩子进行智斗……

她就是这样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一个调皮可爱的女孩子、一个英姿飒爽、聪明泼辣的女孩子!

怎么样?你是不是想对朱小朵的故事有更深的了解,那就快点儿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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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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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三国演义》吗?我可喜欢看了!里面的诸葛亮可聪明了,有勇有谋。我真希望变成现代诸葛孔明!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原著作者是罗贯中。《三国演义》中,我最敬佩的人是赵云和诸葛亮、关羽。赵云,字子龙,我之所以敬佩他,是因为他在长坂桥救阿斗。赵云自己在长坂桥对付曹操十万大军,不怕牺牲誓死保卫阿斗。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诸葛亮有勇有谋,是个蜀国的好军师。他全力辅助刘备对付孙权和曹操。关羽,字长云,是刘备的二弟。关羽,五虎将之首,武圣,我就是敬佩关羽,打仗非常勇猛顽强。

我之所以向你推荐这本《三国演义》,不但中的内容丰富,而且对你了解历史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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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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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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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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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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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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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上,我在公园里散步,突然,在地上发现了一本奇特的

这本书也很旧,上面积满灰尘,看起来很有神秘感。正在我仔细观察它的时候,突然,它说话了。魔法书对我说:“你好,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如果你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我可以帮助你实现愿望。”哇!这也太神奇了吧!我一边偷着乐,一边珍爱地把它放进我的书包里。

有一次,我在操场上运动时,看到一个小朋友的羽毛球掉在了树上。看着卡在树枝上的羽毛球,小朋友急得快哭了。我急忙走过去对小朋友说:“别担心,我帮你把羽毛球拿下来吧!”小朋友感激地说:“谢谢你。”可是我努力地往上跳,还是够不着那高高的树枝。我灵机一动,用羽毛拍拍了拍树枝,树枝摇一摇,羽毛球“咯噔”一声就掉了下来。我们高兴得欢呼起来。回到家里,当魔法书问我要实现什么愿望时,我却怎么也想不出来,于是我便坐在窗边思考。突然,我看到一个残疾人正吃力地推动着轮椅准备穿过马路。对,有了!我赶紧转身抱起魔法书说出了我的愿望:我希望路边的那个残疾人快点好起来。魔法书一边激动地说:“你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一边翻动着书页,仿佛在为我鼓掌。

无所不能的魔法书真是太神奇了!我以后要借助魔法书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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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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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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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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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因为书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健康成长起来。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吃完早餐后,我就去跑步,我跑到村口又跑回来,回到家,跑回房间,擦了一把汗。就像一匹饿狼,迫不及待地从书桌上拿出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我贪婪地读起来,一页,两页,三页……面部表情也随着书中的情节变化着: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面带微笑,一会儿泪眼婆娑……我已经完全进入书中的角色,成了故事的主人公,沉迷于书屋。房间里一片安静,静得很,就像没有任何的生物一样,仿佛一根细小的银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我就样不知不觉看了两个多小时。

到了午饭的时间。妈妈这个大嗓门,见我没有下楼,就大声喊:“小莉,下来吃饭了。”可是,我正读到了文章高潮的部分,竟没有听到妈妈的叫唤。于是,妈妈又大声喊起来:“小莉,下来吃饭了!”妈妈没有听见我回答,就知道我此刻又在看书,看得入了迷才没有下来吃饭。妈妈就像一只母老虎怒气冲冲地走进我的房间,大步流星地走到我跟前,伸手一抓,把我的书从我手中抽了出来,合上了书本,顺手摔在书桌的一边。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妈妈走了进来,这时才回过神来,我大喊:“谁呀,干嘛抢走我的书!”我一扭头,看见妈妈,质问她:“妈妈,你在干什么?”妈妈说:“你自己不看看,现在多少点了?”我看了看闹钟,低下头,细声地说:“怎么十二点半了?”妈妈说:“下次,再这样,就不准你看书了,饿坏怎么办?”“知道了!”我知趣地答道。

虽然妈妈爱我,怕我饿坏了,可是却阻止不了我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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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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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暑假奇遇》,这本书是杨红樱以一个儿童故事的视角写的。

马小跳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聪明、淘气的四年级的男孩。有一次,珍珠滩上的猴子在欺负游客,马小跳便想到用杀鸡骇猴的办法去收拾猴子,结果猴子们再也不敢欺负游客了。

最有趣的要数马小跳吓猴子的那章。猴子们又在抢游客的东西了。马小跳的皱皱眉头,突然跑到家里拿来了一件短袖,在上面画了一个鬼脸,等到他把这件衣服穿在身上时,猴子们就全被吓跑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动脑筋,仔细思考,不要遇到困难的事情就哭鼻子。

我觉得《淘气包马小跳暑假奇遇》,这本书非常有趣,有时会让不知疲倦地去读,如果你喜欢这本书,不如也去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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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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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妈妈常叮嘱我:要多读书,读能让人学识渊博;上学了,老师常教导我:要多读书,读书能让人精神富足!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我很小的时候,每晚都要听妈妈讲故事才能入睡。绘本是我的启蒙老师,一本《猜猜我有多爱你》让我百听不厌,妈妈讲得都倒背如流了,可我还是兴趣盎然。妈妈说在我刚刚学会说话时,就有个“特殊本领”——不识字,但能根据图画讲出一本故事书的内容。现在看来,那不是“特殊本领”,是“书‘听’百遍,其义自现”啊!

书的世界太吸引人了。于是我试着认识那一个个黑色的“方块”。我依据图画,用小手指着并不认识的汉字,“装模作样”地认读。这种特殊的认字方法竟让我识字量与日俱增。于是,我读书的时间更多了,读书的范围更广了,读书的方法也更灵活了。

为了激发我的读书兴趣,让我接触更多的好书,妈妈不惜重金为我买各种各样的书籍。我的双休日必有半天或是泡图书馆,或逛书店,或上网淘书。我小小的房间里,没有可爱的毛绒玩具,有的是堆积如山的书籍。书柜上、桌子上,床铺上、甚至衣柜里都藏着我心爱的“宝贝”——书。妈妈给我收拾房间,常常唠叨:快被书埋住了!

我把书视若珍宝。当我得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总会闭上眼睛深深地闻一闻,那香气扑鼻的墨香让我陶醉不已。我手捧新书爱不释手,睡觉都搂着。有一次,奶奶不小心把我刚买的一本书撕了一个角,为此,我哭闹了大半宿。爸爸说书是我的亲奶奶!

我喜欢把自己宅在小屋里,翻呀,找呀,读呀。文学名著,故事小说,期刊杂志……什么书我都感兴趣,什么书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什么书都要翻数十次、上百次。有一个周末妈妈有事外出,我一个人在家读书竟忘记了时间,结果下午的舞蹈课给“泡汤”了,为此遭到妈妈的一顿训斥,可我心里暗喜:又赚了一下午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十万个为什么》《太空百科》带领我探索浩瀚的宇宙,遨游神秘的海洋;《上下五千年》让我穿梭时空与古人同呼吸,共命运;《中外名人传记》让我认识了爱迪生、牛顿,居里夫人、李白、杜甫、鲁迅、毛泽东等伟人,从他们身上我领会到人生的真谛!中外文学经典著作是我的最爱。《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鲁迅小说集》《西游记》《三国演义》《秘密花园》《悲惨世界》……把我带到了一个个色彩缤纷的文学世界。

读书,真好!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畅游在书的海洋中,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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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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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你是否轻轻翻开本,沐浴在丝丝缕缕的晨光中,吮吸着最甘醇的知识雨露,陶醉在知识的芳香中……

曾几何时,记得儿时,看《三国演义》,其中有很多字都不大认识,只喜欢书中打打杀杀的壮观场面,现在再读,我越来越喜欢在那个尔虞我诈的战争年代,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关公的英勇善战。读《水浒传》我喜欢“豹子头”林冲的男子气概,喜欢“小李广”花荣的超人箭术,喜欢吴用的足智多谋,这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个个让我叹服,他们的豪迈让我渴望。

踏着黄昏的那一抹抹彩霞,你是否仍旧回味着书本,领略书中的奥妙,感受读书的快乐……

随着树墩上年轮逐渐增多,我对书的喜爱也日益增长。儿时的那些名著已满足不了我求知的欲望。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在书的带领下,我们这群无知的孩子吮吸着知识的营养健康成长,不断的进步。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为他们坚贞的爱情而感动,为他们对爱情的执着而佩服,也为他们的爱情悲剧而惋惜!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向往对生活的、对光明的渴求、对命运的不服输,难道不令我们深深的佩服吗?

凯勒说过:“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我们在书中感受快乐,在书中学到知识,在我们青春的殿堂里,让书陪伴你,你会真正的领会到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以书为友,和书交流,不正是歌德的快乐吗?

飞扬的青春,让我们与书相伴;

灿烂的生活,让我们与书共度;

好读书,读好书,你将体会到——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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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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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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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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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彦均

一天中午,妈妈煮了一桌热腾腾又美味的饭菜给爸爸、儿子吃,但妈妈和爸爸发现儿子还没来,就让爸爸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打开门一看发现儿子在地上趴着专注地看,还时不时发出笑声,爸爸问他在看什么书那么专注,儿子说在看一本笑话书。爸爸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的,也目不转眼地看起来,沉迷在书的海洋里了。

妈妈和儿子正准备吃起饭,可又没看到爸爸,于是大喊:“吃饭了!吃饭了!”可是还不见爸爸回应。妈妈很不耐烦地走进书房,看到爸爸后妈妈说,这是什么书能让你那么入迷。妈妈也凑上去看。不一会,妈妈也沉迷在书的海洋里了。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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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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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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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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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市场鱼龙混杂,有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该买哪本书来读,经常是很多书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了。学校举行的教师读书活动中,老师们群策群力,推荐出了很多值得一看的好书,在工作之余,到书海里畅游,让我们觉得自己依然年轻,自己和这个世界依然紧密相连。好享受那种爱不释手,欲罢不能,如饥似渴地读完一本再去读另一本的感觉,很充实、很快乐、很甜蜜。

对于柴静,以前只认为她很另类,很多年轻漂亮的主持人都积极寻找嫁入豪门的机会,不惜嫁给能当自己父亲的富翁,她没有。她不浮夸、不奢华,普通、真实。真正地认识她缘于读《看见》这本书,从心底里佩服这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倔强的小姑娘,她带给人令人振奋的一股力量正能量,而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这种正能量。

书的撰写让我看到了柴静的文字功底,每一篇报道都条理清晰、语言简洁、丝毫没有废话,这也正是做教师的我应该努力学习的地方。

回到书的内容,我不是新闻人,但能感觉到柴静的新闻是她自己找到的一种新闻表达,是自己的我就很欣赏。所以看到这本书中描写的人和事我感悟《看见》名符其实。

当把这本带着油墨香的《看见》捧在手心儿里时,首先,书的封面让我一看便亲切得不能自已,作者那恬静的笑容被一群纯朴的笑脸包围着,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作者开篇直言不讳地表明来自思想深处的观点: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己。而从整本书的内容来看,作者的确是在用一个成熟记者的思想和平实的语言,深刻地揭示出人生的真谛。

我天生没有什么机灵劲儿。这是作者刚到央视工作时,面对男同事们的戏谑而对自己的评价,然后只好呆呆地去倒了几杯水。类似的镜头对每个人来说都感到很真实,因为很多人都经历过。但随着在工作岗位上的历练,和生活中遇到得一些人一些事儿,还有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对人性的思考,思想也就渐渐成熟起来,并且能冷静地面对世间的一切苦难。就像作者在书里说得: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这句话似乎给萎靡的人注射了鸡血,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会自然而然地对人生进行观察、思考、反思和评判。

有人说《看见》这本书的内容除了给人以人生得思考外,作者更多记录得是自己的成长。这话我觉着挺在理儿。什么是真实?最真实的文字莫过于作者对自己真切的成长记录,而让那些处在人生懵懂的人们从这成长的文字中体会和感受到真实的爱与痛,只有在这种爱与痛中激发出来的能量,才叫人生的正能量。其中作者写了一个去新疆地震采访的镜头:路已经破坏得很厉害,一颠簸,我和巨大的德国搜救犬一起滚倒在厢板上。它一声不吭,从我的身子底下挪开,把大尾巴抽出来,厢板上一拍,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等我爬起来了,竖耳拧头目视远方。没有真实的经历,你怎么能编造得出如此惊心动魄的画面!

而真正让人惊心动魄得是关于作者记录探寻事实真相的非典和汶川地震。负责人看看录音杆:这个毛茸茸的东西不能进。这是因为录音杆不能消毒。面对这样的危险,作者坚定地说:那让我进去,我可以消毒。看到这里时,作为一个读者,我的心已经热血沸腾!虽然没有作者那种经历与豪气,但她无私无谓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在作者对汶川地震的细节描述中,让人产生更多对生命的珍重和亲情的思索。要说谁不怕死亡,那真是睁眼说瞎话,但当每个人在面对死亡来临时,亦或者说看到那些在灾难中,还没来得及展示人生的美好就死亡后,那种痛心疾首的体会似乎无处渲泄!而作者在书里对人类中人性的解读,特别是对生活在底层人的关注和敢于为老百姓说话的胆量,刹那间就将读者的心疏导开来。

读完这本书,突然对写作有了新的认识与感悟:有时候一个人的观点不重要,重要的是写作千万不能瞎编,要尽可能地让我笔写我心来还原事实真相。作者用记者敏锐的眼睛观察,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就这样在平淡中用内敛而朴实的笔触描述出思想中的正能量!。

我们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如果把每个孩子都能培养成说真话、做真事的人,我们的民族何愁不振兴,我们的国家何愁不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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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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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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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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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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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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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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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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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流逝,读初中了,学习紧张了,连看课外的时间都没有了,我神志不清的看起了格言,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依稀记得是三年级的时候吧,记得那时候我不喜欢看书,甚至觉得看书很烦躁,当时,我正闲这没事做,前坐的同学正要将看完了的书放进抽屉里,我便向他借过来,他不借我,我就给他两巴掌,他就借我了。我翻开了第一页,本来只想打发时间,但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沉静在书中,无法自拔。书的内容很精彩。有许多哲理令我受益匪浅,

只可惜书的内容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其实,格言里的内容并不华丽,但令我感动的是真挚情感,这是写作时缺乏的。格言的魅力不仅是如此。

书中一篇文章给我记忆最深,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旅行者经过一条大河的时候,听到上游传来哭声。他见到几个人掉入了河中,他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救上来一个,经过抢救

恢复了呼吸,他再次跳入水中,又救起一个,又救一个……他一直在救人,当他不行的时候,

他看见一个人飞快的向上游跑去,旅行者被激怒了,向那人跑去,说:先生!你明明看到有人落水,你却不救他们,你有没有良心?陌生人停下脚步,说:别挡路,我要到上游去,阻止那些把人推到水里的混蛋!很精彩也很搞笑,格言可以说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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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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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知识,还可以冶炼情操,在书的面前,没有贫穷和富贵,没有种族差异,只有欢声笑语,和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书带给你的无数次冲击。我要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少有人走的路》。

这本书含有深厚的哲理。放弃有时才是正确的,很多人都认为坚持才是胜利,但是,其实他们都错了,又放弃才有新生,不愿放弃的人其实是不愿放弃一时的快感,然而,有时若不放弃,将会失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快乐,虽然对于人们来说,放弃会令人感觉到很大的痛苦,但这种痛苦是很短暂的,如果坚持那所受到的痛苦会更大,就像从斜坡上,骑自行车冲下来,不愿放弃那一时的快感,而受到了冲进草丛摔伤的痛苦,那时,你就会后悔了;如果放弃了,或许会心有不甘,但那总比让自己冲进草丛,摔得遍体鳞伤好。所以,有时放弃是更明确的选择。还有“迎接挑战”,那什么又是“迎接挑战”呢?挑战的机会无处不在,而是你放弃了这个机会。此时,如果你的上司说:“敢挑战我,你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你或许会求安稳而放弃,但这就是挑战,它可以磨炼你的意志和勇气,这个是不该放弃的,放弃了它,只会让你更加软弱,“有志者,事竟成”,你若想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就不该让自己软弱下去,坦然迎接挑战,磨炼自己,那你的志气会增加,该走的就是上司了,做人要有自信、志气,才能干得更好,一定要坦然的“迎接挑战”。

我的老师曾说过:人生就像在做选择题。每一个路口都要你做出选择,不能一味的选择一个答案,坚持未必就是答案,人要学会变通。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选择一个目标,选择一本好书,自己未来的路自己选择。这就是我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学的的!它是一本很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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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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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买还是不要买呢,到底怎么办呢?如果不买又很想看这本,如果买的话又怕被爸爸妈妈发现,怎么办呀!”我的心一直矛盾着。漫画书里有趣的内容吸引着我。我心想:平常我看的都是文学作品,现在看一本漫画书也没关系吧!我决定豁出去了,反正我也喜欢看这本书。我买下了这本书,笑嘻嘻的回家了。

我拿着书回到家,踮起脚尖偷偷摸摸地回到了房间。啊,太好了,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书了。一页,两页,我像肚子饿了似的,读着这本漫画书。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看着看着,我感到很不安,一般我到房间里来,妈妈通常都会进来看一看的,今天怎么这么诡异呢?突然,妈妈叫了一声:"景琦,你在房间里干什么呢!“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漫画书放到背后去。随后,妈妈便走了进来。我说”没干什么,对了,妈妈你进来有什么事吗?“”景琦,吃饭了!你背后放了什么东西?“我觉得瞒不住妈妈了,就把漫画书拿了出来。”原来是在看漫画书呀!可看漫画书也不能偷着看啊,好了,以后我准你看漫画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太棒了!“ 我终于可以看漫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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