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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读书法阅读题答案(优秀20篇)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的知识,文化、历史、地理、军事等等无所不包。比如,读过《上下五千年》后,对中国从远古到近代的历史有了深入了解。祖国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其中不乏盘古开天地、嫦娥奔月的美丽传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爱读书话题年级初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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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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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真是教育子女的一本好书,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傅雷不愧是好父亲,能以如此的心态和耐心来教育孩,傅雷究竟是如何有这种力量呢?这种伟大的父爱可以说影响了傅聪的一生,为傅聪走向未来做出了铺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傅雷所写的这些书信也就是非常重要的,给傅聪上了一堂人生课,让他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他对子女从苛刻,而且他对傅聪的音乐事业十分的重视,傅聪事业的点点滴滴都非常的在乎,这让傅聪十分的感动。

其实,我们身边的父亲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自己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傅聪的母亲在信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她也给她的儿女写了好几封信,信中充满了对子女的关心和怜爱,同样,她对于傅聪的音乐事业也非常的在乎,这也同样让傅聪十分的感动,他也明白了母亲的爱对他有多重要。

这本《傅雷家书》真的让我懂得了非常多的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

我太感谢这本书了,真正的父母的爱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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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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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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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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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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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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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又翻开了《水浒传》。

《水浒传》的语言对我并没有很大吸引力,故事里的语言总是千篇一律,不是粗话就是打人。但是,里面活灵活现的百多个人物形象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情不自禁地第三次去读《水浒传》。

我读《水浒传》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次,我看的是金圣叹的七十回版。故事说到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在梁山聚义就完了。这个结局令我不够满意。于是我又翻开全版的《水浒全传》。当看到后来一百零八位人物如何惨死、逃避、隐居时,我不禁为他们的悲惨遭遇而伤感。轰轰烈烈的一场农民运动,却是被一个人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覆灭了。

《水浒传》中有四个人物的性格是十分典型的。

一是鲁智深。在初中课文里,老师把鲁智深的性格定为粗中有细。我完全认可。鲁智深为人正直、重义气、爱打抱不平,有正义感。为金氏父女,三拳打死镇关西。为报林冲,他又不远千里护送。这都表明了他那粗大汉的性格,而智捕小霸王周通,则又表明了他心思细密的方面。种.种性格结合,使他成为了全书中性格最完美的人物。

二是李逵。比起鲁智深,李逵明显地带有全书人物的通性,就是粗。而且粗得彻底,粗得完全。但也就是这个特点,使他富于反抗精神,敢打敢拼,而且不顾一切。这就是使我觉得李逵莽得十分可爱。还有李逵的爱母情深和义气精神,又令我好生敬佩。

三是林冲。林冲的性格与李逵有明显的不同。林冲有明显的退让情绪。高衙内数次要霸占其妻,他也只是忍气让过。不是经过"风雪山神庙"一战,被迫上梁山,林冲也只会安安定定地在服役。因此,林冲就成了悲剧色彩最浓人物。

最后便是全书主要人物的头领的宋江。梁山泊起义的潮起潮落,差不多都取决于宋江的决定。宋江本着对别人的忠诚,令江湖上的人物对他也十分敬佩,推举他为首领,这给他作出的"受招安"决定可以打下基础。但他却一心只为朝廷效命,不知朝廷对梁山泊英雄好汉的仇恨,致使梁山起义悲剧收场。他的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也使宋江成为了仅次于朝廷奸人后最令人讨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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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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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这本书是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是拥有最多译本的小说,它的中文译本只有两万五千字的,无论你什么时候拿起它都能一口气把它读完,它就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初读《小王子》时只觉得小说描绘了小王子的一段奇幻旅程,他离开除了他之外只有三座火山和他照料的玫瑰花以及需要经常拔除的猴面包树的B612星球,先后到访了分别只有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掌灯的人和地理学家的六颗小行星,最终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碰到了沙漠的蛇、三片花瓣的花、玫瑰园和狐狸、扳道工、卖止咳丸的商人,最终遇到了故事的讲述着——飞行员,因为太想念他的星球和他的玫瑰花,在到达地球一周年的日子,小王子请求蛇帮助他离开了地球。

当我不再是小孩的时候再读《小王子》,再没了初读时的新奇,反而增添了一丝悲伤沉重,故事的结尾我能想象小王子没有在蛇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星球,没有见到日思夜想的他的玫瑰花,他被恶毒的蛇欺骗,埋在了沙漠厚厚的风沙里。成人世界没有童话我也是长大了之后才知道。读后感·原来是小孩的大人们长大后再也不相信童话,他们只关心数字,像国王一样崇尚权威又虚伪,读来尽觉得讽刺,大人们对自己残忍,还剥夺他们的小孩的天真,飞行员画的蟒蛇吞大象的画他们看来只是帽子,以至于后来飞行员画的装羊的盒子,小王子能看到里面的羊,飞行员却很惭愧他看不到。

小说开头就说到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但是很少有大人意识到这一点,但小孩知道,所以小说里说到小孩应该对大人宽宏大量,只是年龄带来的世故感就像小王子星球上的猴面包树,如果不及时清除的话他们会越长越大,最终会吞噬整个星球的土地,象征着爱的玫瑰也会没了生存的空间,只能枯萎凋零。

再读的版本里有作者圣埃克苏佩里这位浪漫的诗人、作家、飞行员生平的导读,我也更加了解了他在小说中对玫瑰、狐狸等角色的塑造有他生活中的人物原型,也让我更加理解了小说中对爱情的理解和驯养、仪式的概念,这本《小王子》虽然很短,但是我没有把握说自己读懂了,在这里我推荐大家没有读过的不妨花几十分钟读读,读过的可以想起来的时候翻翻,相信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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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让我更充实——我的读书生活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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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难得的好天气,打开窗子,坐在椅子上读一本喜欢的书,莫过于是一种幸福。

阳光透过半掩的窗户照过来,一层耀眼的光晕洒在桌上零零洒洒放着的几本书上,整个书房被阳光笼罩着,静谧而美好。走进书房,随着阳光的拥抱,望着桌上的几本书,那书香的匣子也在不知不觉中打了开来。

一开始那所谓的阅读也就是一些老师推荐的,不得不读的必读书,再到后来自个儿专挑自己喜欢感性趣的读,文学的那座大殿,我知道自己从未真正的走进过。进入初中,也脱去稚气,逐渐懂事了,即便是不喜欢,也会去读那些经典名著,经不经典,时间会是唯一的考证。但是当拿起书不情不愿的看起时,不经被折服了,为了这看似古板却又不失生动的文笔所折服,为了这看似简单却不乏大道理的文采所折服,这些名著不比任何一本现代书逊色分毫。

读《雾都孤儿》,作者笔下的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仿佛是历历在目,让人不经为他而心疼,但是却又让读者透过奥利弗看穿了一个道理,一个关于人心性的道理,当你不论身处何等困境,都应该要保持住你心底的那一份善良与博爱,哪怕已快泯灭,但是,只要有,就继续保护那一份善良与博爱吧!

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精彩的文笔让人沉醉,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那份天真与浪漫,令人回味无穷。我是爱上了这种感觉,这种阅读带来了真实情感,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这调味剂,人,因此而充实,生活,因此而精彩。

闲暇期,做在黄昏的灯下,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在这信马由缰、随心所欲的读书之旅中,听三毛讲撒哈拉大沙漠的故事,与小王子开启一场星际旅程……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书香中变的美好。

行走在羊肠小道上,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的爱抚,聆听风儿的缠绵,享受这种属于我一个人的幽静,我,因书香而惬意,阅读充实了我的生活,更充实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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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范文:因为阅读,我爱上读书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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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又高又胖的壮壮实实的男孩子,你看我的样子就根本没办法把我跟静静地读书联想在一起。对我来说读书的感觉如同吃药——苦。

我是个天生不爱读书的孩子,偶尔拿起书来,也是无聊至极的时候,并且一口气能读完一篇也是多的了。就因为不爱读书,作文便只能瞎掰,老师说我的作文就像白开水,并且是一口白开水。尽管如此,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好,这就是我嘛,没办法,天生的。

可是在升入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的广播站开播了。学校要求每个班都要向广播站投稿,而我们班投的稿命中率很高,在学校的大喇叭里经常能听到我们班同学的名字。大家一听到本班同学的名字,都两眼放光,一脸羡慕,“哇噻”声不断。被念到名字的同学则坐得更直,脖子伸得更高了,头上的光环闪得耀眼。如果我的名字也出现在学校广播的大喇叭里……,呵呵,那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

对,说干就干。回到家,我便拿出纸笔来,趴在写字台上开始我的大作了。可是写什么呢?怎么写呢?哎,什么都不知道,可怎么办呢?不是有书吗?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的书,尽管少得可怜,可应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就这样,慢慢地,我看书,我写稿,二个月下来,我读书的兴趣是一天天高涨,写出的作文也一天天有了滋味,不再是白开水了。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学校的大喇叭上了,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语文老师也向我投来了惊喜的目光。哈哈,他们都不知道一个原本把读书当成苦差事的我,怎么就爱上了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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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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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有凉风夏有雨,秋有落叶冬有雪,一年四季,年复一年,不变的是这所叫裕泰的茶馆里"莫谈国事"的字句,变的是环境、是时代。《茶馆》通过话剧的形式,用三幕还原了清朝、民国和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大时代背景下,符合那个时代的各形各色的人物形象。《茶馆》见证了社会变迁的三个重要时期,它是无声的,发声的是在茶馆的屋檐下,慢慢长大亦或是慢慢变老的人,借助这所作为文化交流媒介的茶馆,真情地演绎了人情冷暖,无情岁月。

《茶馆》的前期是充满生命活力的,大小人物聚集于此,人们饮茶遛鸟、说媒拉纤、拍板低唱和畅谈着各种荒唐奇怪的新闻…看似平淡祥和的生活,却把人们心中是圣人之怀还是蝼蚁之辈展现得淋漓尽致,就像刘麻子所言:“咱们大清国有的是金山银山,永远花不完。”迂腐的思想不会让一个国家进步,只会蒙蔽能认清前进方向的双眼。

而可悲的是,刘麻子是多数人的代表,对于当时的手握钱权财势的人来说,宁愿相信这样愚昧的认知去及时享乐,也不愿像秦仲义那样,拿出自己的钱财去坚信“只有办工厂抵制外货,国家才能富强”。茶馆平淡的背后是洋货市场的充斥;是农村破产,不得不卖女儿才得以继续的生活;是教员遭到逮捕,爱国者流亡逃窜,和被生活折磨至自杀的人…当人们活成了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哀河淌血何日可终呢?

《茶馆》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能说成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化世界,现实生活中却难以达到这份平衡。苦囚的岁月终会变成鲜活的枝丫,时代的悲哀终会成为历史之鉴。

文章用朴实简单的对话道出了一个国家的悲哀,不仅是为了让我们看见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更是为了让我们明白不能再重蹈覆辙,不要再出现官僚腐败和欺压百姓的行为。我们需要的是像秦仲义一样一心为国的人,像王利发那随着时代进步不断改造创新的精神。现在强大的中国,是先辈们用鲜血用泪水铺开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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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阅读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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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记者写这种自传体的书,我还是第一次,我相信,只要是做记者的,并且已经成了一名名记者,文笔什么的就不用说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柴静的写作风格,亲切、柔和、温情。《看见》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作者本身在央视工作十年的成长经历的叙述。有人评价它为“中国社会十年变迁的备忘录”。

我觉得记者最重要的工作除了本分的报告客观的新闻事实以外,还应该做一个现场事实的反馈者。由于受到体制的限制,中国新闻的报道总是存在很多的失实性,然而作为一个亲身经历了事件的记者肯定是能够客观感受的,但是能否报道却是另外一码事。在这本书里面,我看到了一个在荧幕以外的新闻记者的采访笔录。十年前,她被选择成为国家电视台新闻主播,却因为毫无经验而遭遇挫败,非典时期成为现场记者后,现实生活犬牙交错的切肤之感,让她一点一滴脱离在于自我的束缚,对生活与人性有了更为宽广与深厚的理解。十年之间,非典、汶川地震、两会报道、北京奥运等一个个大的新闻报道,在每一个重大新闻事件的现场,几乎都有她的身影。

然而在书中,她所记录下的不是描绘历史的雄心,也不是报纸和电视上播出的宏大叙事的大场面,不是领导们点头哈腰、相互握手的场景。而是一些埋没在人群中的动人细节,为时代留下了私人的注脚。他记录下了新闻中给她留下了强烈生命印象的小个体,每一个人都活跃在她的笔下,即使是一个不起眼的扫地阿姨。如果说,活跃在荧幕和舞台上的主持人都像是明星的话,那么柴静一定是那其中最不惹人眼球的平凡人。她的很多采访都会接触很多社会底层的人,与那些人接触得越多,她就越感到自己的无力,只能通过自己的笔,希望能够多帮助他们一点。

她说:他人经受,我必经受。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她尽可能诚实地写下那些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质疑、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个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己。她说“他们是流淌的,从我心腹深处的石坝上漫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遍冲刺,摇摇欲坠,土崩瓦解。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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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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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文学的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为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使人感到3000年前,诸侯争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司马迁以其“穷无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著名的纪传体通史。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

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史记》对后世史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以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了《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促使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司马迁在撰写这部历史巨著时,投入了自己的情感,或豪情万丈,或嫉恶如仇,一个个鲜明的形象浮现在他的笔下。

那些沉睡在历史长河中的人,不负苏醒,他们早已不在,而他们的骨气和情怀,透过司马迁的笔,映照着我们的心,历史就是在警示世人,我们要重新找回当年英雄的风光无限,也要注意不能像失败者一样,重蹈他们的覆辙。历史终究是历史,当我们再去翻看当年的史书时,岁月的痕迹布满了泛黄的纸页。英雄英雄已自刎乌江,勇士已乱箭而死,我不禁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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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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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

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现在的韩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几本书销量都能过百万,但他学习钱先生偏偏走样,以致那些先读韩寒再读钱钟书的少男少女们懵懂地将钱先生的刻薄引申为幽默更延长成搞笑,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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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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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西游记》,大多数人都会先想到有着通天本领、敢大闹天空的孙悟空,继而是身体强壮、长相可爱的八戒,最后是只会做好人、深知佛理的唐僧。几乎是没有人会感觉到他的存在——沙和尚悟净。

其实,我曾经也是不太在意他的,谁让导演总是将在前线杀敌的机会都给了悟空和八戒,而悟净却永远只有喊“救命”的份呢!荧幕上的他就是个懦弱的人。

可今年暑假,我突然心血来潮地翻出名著《西游记》,准备看看原汁原味的西行究竟是怎样的,沙僧是否真的如此没有存在感。

终于,悟净的形象开始在我脑海中清晰起来……

他勤劳。西行奔波的路上,他永远是尾随其后。因肩上重重的行李走得有些慢,却从未停止过。他从不会像大师兄那样乱用法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也绝不会像二师兄那样动不动就喊苦,耍小聪明。他的抱怨声从未存在过,真实存在的只有他一次又一次踩过青草,踏过沙砾,碾过冰雪的脚步声。

悟空好比是一匹能日行千里的良驹,世人无不惜无不爱,八戒就像体型硕大的黄牛,也能帮你干许多重活粗活。而沙僧则是沙漠里的一头骆驼,他没有日行千里的能耐,却可以穿越千里马望而生畏的沙漠;他没有黄牛的力气,但黄牛总是吃了睡,睡足了再干。而骆驼却即使几天滴水未进,仍可以踏着稳健的步伐,驮着货物,顶着骄阳穿过沙漠。

他是重情重义的,面对大师兄的怄气离开,他虽明白西行的路上亦会更危险,更艰难,可他从未说过放弃,也从未放下过肩上的担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他只是忠诚的守候在一旁,不离不弃。即使是面对师傅被妖怪抓了去,大师兄在一旁无计可施,二师兄说着丧气话收拾行李打算回高老庄的场景,他也绝不会气馁,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营救师傅,哪怕粉身碎骨。

沙僧的人生的确无趣,担子似乎是他唯一的伴侣。可假使没有他,谁能将这担子挑出十万八千里,而且毫无怨言?没有他,谁能保证悟空能心无旁骛地使出那些通天的本领,八戒能踏踏实实地过上多彩的生活?没有他,谁能保证西行的路能顺顺当当地一走到底?

生活中像悟净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不哗众取宠,只是本本分分地做着那个最真实、也是最应当做的自己。

生命,需要彻悟一份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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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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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

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儒林外史中学生读书笔记范文(3)【600】字 Reading notes of Rubyli History Middle School Students (3) [600] Word

看过《儒林外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一部很有教益的八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一回,写的就是王冕。乘着暑假大有时间可以自学课外知识之机,我有幸的能在爸爸的书柜中借读了这一本名蓍。王冕,浙江诸暨人,七岁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母亲为人做点针线挣点小钱和自己为人放牛维持生计。一个从小酷爱读书的他,终因家里贫穷,而不能上学,于是,王冕一边放牛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地跑去学堂站在窗外听课,还用自己放牛积攒的一点小钱买来书本。

一次,他在放牛的时候,看见河里鲜艳的荷花正盛开着,生来好学的王冕心里有了一种突发的奇想:如果我能把荷花用笔画出来,那该多好啊!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小钱,不买书了,只买一些铅粉之类的物品,开始学画荷花,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子长了,他不仅画得像了,还把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特有的高贵品质画了出来,人们见他画得好,许多有钱的人家,纷纷地到他那里买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由于他的画卖得好,他的家境也渐渐地不愁吃、不愁穿了……

看了书中第一回王冕酷爱读书,自学成才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也许因为我和王冕同是诸暨“老乡”,心中便有了一种特有的亲切感和自豪感,正因为这样,书中的第一回我至少是从头到尾,反来复去地看了四、五遍。古人尚且可以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成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吃好穿好住,需要什么学习用品,只要向父母开一声口,还不就是呼之即来,比比古人王冕小时候的生活条件,不禁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愧疚感。要说诸暨的“耕读之家”,读了《儒林外史》第一回,我把历史追溯到了元代,而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耕读之家的典范,身为诸暨人的我,为何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古人、无愧于王冕的耕读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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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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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写常四爷的主要用意:一是要人们知道旗人下层有一批忠肝义胆的爱国者。二是要表明从清末过来的满族人,并不都是些坐吃等死的“窝囊废”。三是表现满族精神文化中一些极有价值的东西。

首先,在常四爷的身上体现了晚清时八旗将士的多数人仍在坚守的爱国情操。当清朝末年他还吃着皇粮、坐得起茶馆的时候,就很瞧不上“吃洋饭”的马五爷,瞧不上崇洋媚外的国人、尤其是感到国不国民不民的惨状后,他能冲口喊出:“我看哪,大清国要完!”出狱后就赶上庚子年,为扶清灭洋,他跟洋人打了几仗。虽然国还是破了,但他的民族气节还在,“什么时候洋人敢再动兵,我姓常的还准备跟他们打打呢!我是旗人,旗人也是中国人哪!”

其次,常四爷一生保持着满族人“又倔又硬”的脾气,不向恶人低头,不向命运让步。“我卖菜呢!自食其力,不含糊!”“铁杆庄稼没有啦,还不卖膀子力气吗?”再次,常四爷心地善良,正直豪爽,为人仗义。在他还没没落时,看到穷苦人会施舍碗面给人。当自食其力时也没有人穷志短,“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松二爷死了连棺材也是他化缘化来的!作为旗人他对国家的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大清国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该亡!我是旗人,可是我得说句公道话!”

敢于正视,才可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老舍让这个勇于正视,敢于承担的常四爷,告诉了我们满族还是个负责任的民族,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民族。

《茶馆》剧中描写的常四爷、松二爷两个栩栩如生的小人物的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过程,倾注了老舍对满族生活和命运悲剧的深刻理解。一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使得整个满族抬不起头来,很多满族人为了生存,改姓改民族。“谁愿意瞪着眼挨饿呢!可是,谁又要咱们旗人呢!”而旗人期盼着“谁也不欺侮谁”!可是也只能,“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作者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旗人也爱我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旗人呢?”

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要为这段悲伤的历史谱一曲挽歌。要给自己及后人,留下记忆,留下历史,留下血与泪的教训。要将这一令他痛苦的历史现象,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保留下来。他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极其深刻又极具价值的民族文化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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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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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仰慕《四世同堂》这本厚重大书的美名,只是因为几年前年纪太小,没有翻开这本书,而今天我有幸仔细阅读它,领略大师笔下塑造的世界。

纸张在我手指下翻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祁老太爷,他“高身量,长脸,眼睛太小,一笑就眯成一条缝”,几句简短、朴素的词语,立刻在我心中构建出祁老太爷和蔼可亲的形象,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如同见到了自家的老人。而且,从他的言语也可咀看出他的勇敢和童心。如;“日本鬼子又闹事了!哼!闹去吧!”说话口气很孩子气,就像十一二岁的孩子,而且还坚强、勇敢,绝不惧怕日本鬼子,对亲人关切、呵护,有时又非常严厉。

下一位出现的是长孙媳妇,她如此能干,又尊敬长辈,从不忍心让祁老太爷生气,只好常常用善意的谎言应付老人的问题,她正是那个年代孝敬老人的北平妇女的代表。

一页页地翻过,大师老舍描绘的人物形象也缓缓地从我眼前掠过。

钱先生一家是“葫芦”里的怪客,他们对别人看得起,又看不起,衣服永远赶不上潮流,想舍弃名利,放弃世俗去追求更高的一种境界。我感觉他就像晋代文学家陶渊明一样,饮诗作乐,与尘世隔绝。钱先生院子里有最美丽的花草树木,万里飘香,仿佛世外桃源一般,体现了当时文人雅士的生活。读后感

不过,最让我敬佩的还是门牌号是二号的李家,李四爷夫妇,他们虽然手头并不宽裕,依然行侠仗义,对邻友的困难都给予援手,不管是亲友还是冤家,即使这样,李太太还责备他对别人帮助太少,这竞成为他帮助他人的一种督促,有时竞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忙,这种舍己为人的做法真令人敬佩。

虽然只读了三章,我已经对老舍先生的妙笔佩服不己,放下书本一个个生动逼真的人物仍活灵活现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已经陶醉在他的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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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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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有着亲人般的感情的兄妹。哥哥为妹妹出生入死,妹妹也处处关心着哥哥。当妹妹葵花步入青铜一家家门时,就已经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她和哥哥立刻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她有了新的家人,新的人生。

哥哥青铜是个哑巴,妹妹是孤儿,他俩一起挖野菜,一起玩耍。但他对妹妹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正当要盘算着谁才能去上学时,哥哥把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公无私地让给了妹妹。当大水冲走自家的房屋时,青铜为了他最亲最爱的妹妹,离开了大麦地,去寻找该房屋的金茅草。当妹妹要参加文艺表演,需要一条项链作为配饰时,青铜不惜被划破脸颊,不惜劳累辛苦,为妹妹亲手制作一条汇聚着自己对妹妹的关爱的项链。当妹妹坐上大船已经启程准备到达遥远的城市时,哥哥用心的声音叫出了包含着浓浓的爱的二字“葵花——”

都说血比水浓,但这句话却在他们身上失效了,哥哥为了妹妹甚至付出生命都甘心,他全心全意对妹妹好,对他来说,妹妹早已比自己还要重要,这样的情意,就是放在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也说不上,这是人间里多么无私的爱,多么纯洁的爱啊!当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有人想买他脚上的那一双时,他答应了!为了妹妹的一张彩色相片,须要这么做,他也愿意这么做。当冰冷无情的寒风袭击他的手脚,把他的身子冻红冻紫,甚至冻僵,一动也不能动时,他却毫无怨言,因为为了妹妹,他什么都愿意做……

看看这对兄妹,人们不禁要惭愧,两个并无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却比许多身体里流淌着同样血液的`大人用有着更深的情意。他们只会为地位钱财勾心斗角,心生怨恨,犹如陌生人。在法庭里打官司的,又有几个不是亲人。

哥哥青铜,妹妹葵花,两个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孩子拥有则充满生机的爱与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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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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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葵花》,一本由纯真的童年、无尽的痛苦写成的书,这是以青铜、葵花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男孩和一个真真正正的城市女孩一起成长的历程。

成长,有欢乐、有悲伤,作品里写出了一种苦难,一个农村男孩的苦难;写出了大美,一个城市女孩的“美丽”;写挚爱,青铜葵花,一对兄妹相称、亲密无间的朋友。

苦难:青铜是一个农村男孩,而且他是一个哑巴。在葵花出现之前,他一直觉得世上只有自己最孤独,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孤独,是一种痛苦,

孤身一人,犹如一颗明星在漫漫长夜里不闻不问,一切都寂静的可怕,而在星空中,群星闪耀着光芒,一起在无忧无虑的生活中度过一个个美好的时光。声音哑了,十分痛苦,但这并不可怕,自己的毅力和信念不能丧失,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

大美:葵花是一个城市女孩,在遇见青铜之后,变得越来越活泼,从前默默无言的她,现在已经变得十分乐观开朗,葵花爸爸是一个画家,很少离开自己宝贵的画室,因此葵花十分孤独,在后来,葵花也明白了爸爸的苦心,这也许就是大美。人外美之小美,人内美之大美,美之至极,是爱。大美,是能将心比心,谅解别人,宽容他人,人们在生活中,才能平平安安、受益终身。

挚爱:青铜葵花一起生活了几年,一起长大,一起玩耍,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朋友,虽然青铜在无声的世界里玩耍,就这样,都一起长大了……在葵花十二岁那年,葵花被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一直在芦荡边遥望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城市……爱,是一种充满生机与情感的品质。这一对“兄妹”不亦乐乎,在割舍的时候,中间有一条分不开的绳子,这就是情谊,就是挚爱。在芦荡中,爱洒满了一切,那溪流就是流淌着的挚爱。

痛苦,让我们学会了坚强,青铜就是因为坚强,青铜就是因为坚强,才克服了自己哑巴的困难,最后才克服了自己,奇迹般地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降临了,现在的青铜竟然能自己说话了。

痛苦,带给人悲伤,带给人悲伤,但它能让人励志,只有你努力去征服了它,它才会让你受益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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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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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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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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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珍珠》,读完后我受益良多,收获颇丰。

《珍珠》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十二岁的女孩阳子,拥有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家庭,过着快乐的生活。然而有一天,生活发生了变故,一连串的厄运降临了。阳子感到痛苦……但她坚强的生活下去。渐渐痛苦已没有了,心里边的敞亮了起来。

读完了,书中一个个动人的画面使我不禁泪流满面。我回忆着书中讲的蚌孩子的故事……正是这样,也确实不错。也许那最让你疼痛的东西也能变成珍珠。其实成长就是一种美丽的疼痛。是啊,成长的路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成长的道路是崎岖而坎坷的,痛苦虽然是有的,但风雨过后一定会出现彩虹!但风雨过后便是彩虹。成长的道路就像一次路程,那么漫长,痛苦也没有尽头,旅行中慢慢长大。在长大得过程中,慢慢接受疼痛。如果疼痛总是要有的,每天为疼痛哭泣也没有用,不如擦干眼泪,看旅程中的风景。

成长中,有美好的时光,有美好的事物;成长中,有心灵受到的创伤;有自己心灵中的烦恼。受过痛苦,受过伤害,在最后的时候,就会展现努力的成果;自己永远在成长童年的美好中,自己永远是一个长不大小孩。在我们成长童年中,我们只要在有烦恼的时候学会承受,再有痛苦是学会分忧,我们才会在最后的时候成为最耀眼、闪烁光芒的珍珠,才可以学会长大,才可以感受童年的美好时光。

成长过程中,担心被忽略,也许是很多女孩内心的伤痛吧。结局还是温暖的,但而事实上,那种难以被遗忘的酸楚痛苦可能浸透很长很久的人生 。

《珍珠》这本书贴近我们生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渴望得到爱的女孩,她拥有一颗单纯的心,使处处充满温暖与友谊,这也许是很多人没有的。如果有人问:成长是什么?我会回答成长就是的密秘就如这个故事所揭示的,是原凉疼痛,孕育珍珠的过程。珍珠又是什么?珍珠就是在成长中突然看见的一束能照亮生命的,充满爱的人性的光芒。

《珍珠》这本书深刻揭示了这样一个主题:包容,造就璀璨的珍珠;成长,一种美丽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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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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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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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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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孩子,那不是我想看的故事。孩子喜欢闪闪发光的英雄,他们带着荣耀和战果来到故事的尾声。《老人与海》的结尾却什么都没有,老人静静的睡在家中,甚至让人觉得那不过是一场梦。

欣赏文学作品存在门槛:我把《老人与海》当作故事来读的时候,它于我而言是个糟糕的故事;等我过了那道门槛,把《老人与海》当作隐喻来读的时候,我能清晰地觉察到海明威想要说什么。在阅读中,最困难的事情是在隐喻和本体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系。这个联系,就是“开门”的钥匙。

人们谈到希腊神话英雄阿喀琉斯之死时说:只能怪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没有浸到神水,不然别人根本无法杀死他。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初读《老人与海》的自己。那时候,我想说的话估计也类似:只能怪老头没有弄一条大船,只能怪老头不懂炸鱼的技巧,只能怪老头……就像做科学实验那样,对一个故事进行技术细节和可操作方案的分析,对于故事的真正寓意却毫无知觉。

阿喀琉斯作为无敌的英雄,需要一个致命弱点。这不是他母亲给他洗澡的方式需要改进的问题,而是必然如此。正如北欧神话里,英雄齐格鲁德用龙血沐浴,一定会有一片树叶落在他的肩膀上,让那里成为他的致命弱点——这和沐浴方式没关系。

一个人无论多么孔武有力、英雄盖世,他总有致命弱点——这才是这些故事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重点不在于为什么不去弥补和遮盖弱点,而是生而为人就一定有弱点,有弱点就一定会遭受攻击。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就是这么一回事。看故事的“看”流于表面,读书的“读”则深入文本之中,挖掘出故事背后的寓意。欣赏文学作品的门槛,就在于一个人需要从“看”进化为“读”。

《老人与海》里,真正的主角并不是老人,而是让他衰老,让他疲惫,让他贫困,让他等待84天却一无所获,让他看到从未见过的巨大马林鱼也看到了希望,让他遭受鲨鱼围攻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让他的大鱼变成嶙峋白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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