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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优秀20篇】

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24年“布克奖”。今天小编给同学们带来了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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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同人小说:奔溃的艾泽拉斯小结局

全文共 3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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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莎拉,我是军情七处的一员。

我与暴风城王子安度因陷入了丹奥加兹隧道下的地洞,在那里,我可谓是九死一生。可是,或许王子的圣光真的在冥冥之中庇佑着他,就在我们以为我们将在变作亡灵的阿隆索斯.法奥手下必死无疑的时候,两颗子弹救了我们的命。

*

此刻,我们都僵立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三颗子弹呢?谁又知道那第三颗子弹会不会穿透我们之中的某一个人的心脏呢?

“啊哈!还是让他跑了!”死寂之中,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叹道,紧接着,一个窈窕的影子忽然从我们前方十米高的岩壁上翻下来,她轻盈的落地,然后,把手里的狙击枪往肩上一抗,似笑非笑的望着我们。

直到这一刻,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名极有魅力而且气场强大的女人,她穿着一身非常修身的黑皮甲,脚蹬高帮皮靴。她的肤色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漆黑的发丝很利落的系在脑后,她的眼睛很亮,嘴唇很薄,看着你的时候就像一直在轻佻的微笑。

“……您是……安玻.吉尔尼小姐?”顿了一下,安度因迟疑的问道。

“哈!殿下,您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这可真是万分荣幸!”她几步走到了我们跟前,放光的黑眼珠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我,直把我看的浑身发毛,想要后退,“我从南海镇执行刺杀任务回来的路上得到了一则消息,说是殿下被一名邪恶的女巫挟持,是你么?小姑娘?”

“不,不是。”安度因急忙把我往身后挡了一下,插话道,“我们在执行一项隐秘的任务。”

“喔,是么?”安玻一脸刻意的恍然大悟,极具穿透力的视线终于转回到了安度因脸上,“看来,也不需要我带您回暴风城,是么?”

“是的。”

“噢,真是伤脑筋,我还以为我立下大功了呢。但是,我好歹也救了您的性命……嗯,大约算是救了吧,当时看起来,那名亡灵巫师好像是想要对你们动手,是不是?”

“我一定会和肖恩大师说的。”

“嗯哼,麻烦把这份功劳算在雷欧纳尔.弗塔根大人头上。”

安度因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好的。”

“那么,告辞了。”说着,安玻扛起狙击枪几步朝岩壁上跳去,她就像一只最灵活的猿猴,手轻轻一搭,脚轻轻一蹬,轻轻松松的就攀上了至少十米高的岩壁,在隐入黑暗前,她忽然探出半截身子,“我忘了告诉您,殿下,这儿有一条通往地面的裂缝,你们完全可以慢慢爬上来。”说着,她朝我们摇了一下食指,下一秒,转身远去。

*

我们一直都注视着安玻离去的方向,直到安玻的脚步再也听不见,我才出声问道,“她是谁?”

“她是军情七处的特工,说起来也是你的同事呢,莎拉。”安度因回答。

“可我从未见过她。”

“她一直在外执行任务,很少露面。”

“那么,雷欧纳尔.弗塔根又是谁?为什么她的功劳要算在他头上?”

安度因看了我一眼,“你和肖恩大师走的近,是么?”

“嗯?肖恩大师?他可是我的顶头上司。”

“雷欧纳尔.弗塔根则是吉尔尼小姐的顶头上司。”

话说到这里,如果我再不明白,我也太愚蠢了。

看来军情七处这种地方也和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分化出了不少小团体。

想到那里,我不由的朝安度因摊了摊手掌,安度因则是无奈的朝我笑了一下。

“弗塔根?嗯……弗塔根……啧,在哪儿呢……”就在那时,纠结了半天的萨兰忽然出声道,“啊哈!他是不是那个弗塔根公爵家的人?”

“对,”安度因回答,“雷欧纳尔.弗塔根是伯瓦尔.弗塔根公爵的小侄子,是个很年轻,但……手段却很厉害的人物,无论是在潘达利亚还是在德拉诺,他都带领着手下立下了赫赫战功。”

我不由的扬了扬眉梢,军情一直都是七处藏龙卧虎的地方。

可没想到,安度因的话却让矮人战士咧嘴坏笑起来,“啊哈!手段很厉害!哈哈!我可是听说,弗塔根家的男人都是大色鬼,见到了漂亮妞连路都走不动了!我还听说,伯瓦尔公爵摄政的时候,他用吉安娜公主的画报……”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萨兰!”安度因涨红脸,匆匆打断了萨兰的话,可下一刻,他的脸色却黯淡下去,“而且,伯瓦尔也在冰冠冰川的战役中……离开了我们。”

那句话让萨兰一愣,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

伯瓦尔.弗塔根。

我当然知道那位伟大的公爵,他可是一名可以与黑龙人战士单挑的厉害人物。

多年前,当瓦里安国王访问塞拉摩失踪后,就是他一直辅佐着年幼的安度因,支撑着整个暴风城的运转。

可是,由黑龙公主奥妮克希亚幻化成的卡特拉娜.普瑞斯托女伯爵却魅惑了他的心神,他差点因此葬送了暴风城,但即使这样,人们对他的评价依然毫无诋毁之意。

清醒之后,为了赎罪,他执意领军北伐诺森德冰原,最终死在了天谴之门前。

谁来告诉我,这么一个英雄人物……他真的是一个……大……大色-鬼么?

我看了看黯然的安度因,又看了看欲言又止的萨兰,却怎么也压下了心中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了。

为什么话说一半非要停下呢?!好奇心能磨死人啊!

*

就在那时,就在我抓耳挠腮万分难受的时候,一阵踉跄的脚步声忽然从远处传了过来。

蓦然转头,在山洞的弯道口,我瞧见了圣骑士麦斯米兰的脸,他的脸已经完全恢复到了应有的年轻模样。此刻,他正一手架着断了腿的耐里森,一手抓着手舞足蹈的拉法耶,费力的朝我们赶过来。

“噢!感谢圣光!你们拯救了我们!”十步之外,麦斯米兰脸色苍白的朝我们大喊,并万分艰难的恭敬的朝我们行了一礼,“这真是个值得永世传唱的事迹!”

看见我,拉法耶迅速从麦斯米兰的手里挣脱,扑到了我身旁,用头骨用力的蹭我的脖子,“【亡灵语】姐姐!拉法耶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我不由的摸了摸他的头盖骨。

耐里森也从麦斯米兰的肩头挣脱,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他很郑重的朝我们弯腰低头,“我欠你们一次,以后,无论什么都可以找我。”

“您太客气了,耐里森大师。”安度因连连摆手。

“那只老鼠又是怎么回事?”耐里森指向了我们身后。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来,我们似乎把浮塔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

此刻,我们将大老鼠团团围在了中间,那只庞然大物虚弱的呼吸着,仿佛随时都要死去。

“……救救……浮塔……”大老鼠嘴里发出了细细的声音,它是那么悲哀,血红的眼睛都变得湿漉漉的。

“怎么办?安度因?”我不由的问那名沉默的王子。

“不如给它一个解脱。”听闻了所有事情原委后的耐里森毫不掩饰着自己的杀意,“谁也不知道它身体里还有个什么东西,万一他又醒了呢?”

“……浮塔……发誓……浮塔已经……杀死他了……救救浮塔……浮塔不想死……”

“不管怎么说,它也救过我们,不是么?”安度因为难的道,“就算是我们报答它?”

“所以我才建议给它个痛快。”耐里森接口。

“……浮塔想活……浮塔不想死……”晶莹的泪珠终于从大老鼠的眼眶里掉了出来。

一瞬间,我都有些不适应,老鼠真的也会为性命而哭泣么?

“……浮塔发誓……浮塔会很听话……浮塔就呆在暴风城……浮塔可以帮你们赶走……其他的老鼠……”

听到那里,安度因朝我们摊了摊手掌,“我们该如何拒绝一条智慧生命的求救?”

耐里森皱眉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又摸了摸自己的指甲,最终,他还是在安度因清亮的目光中无奈的叹了口气,“随你吧。”

我则朝王子笑了笑,“你最让我敬重的,就是你的善良,安度因。”

话音未落,萨兰朝我们吹了声口哨,“还有挡在前面的无畏哦!”

那句话让我的脸颊一热,怒道,“萨兰!”

*

沿着安玻为我们指出的道路,我们终于从深深的地底爬了出来。

此刻,已是正午,光芒把四周照的非常亮。

山峦青翠,飞鸟啼鸣,清风拂面,一瞬间,我有了种隔世的感觉。

*

“我们已经走出丹奥加兹了,”在岔路口,安度因道,“就在这里分开吧。”

矮人战士看了看我们,有些踌躇,“真的不用我帮忙了?”

“感谢你,萨兰,但是,你现在的职责是把麦斯米兰骑士与浮塔送到暴风城去。”

“殿下,我的长剑随时为您准备着,我的心一直在无畏的战斗!就让我跟着您冒险吧!”麦斯米兰挥舞着长剑豪迈的开口道。

“不,麦斯米兰骑士,我说过,我们在执行隐秘任务,人越少越好。”安度因推脱道,“我已经感受到了您的衷心,也目睹了您的英勇,我相信,接下来您会让我看见您的服从,是么?”

“噢!当然!殿下!”说着,麦斯米兰立刻挺直了瘦长的身体,将右手放置在心口的位置朝安度因行了一礼,下一秒,他笔挺的转过身,朝萨兰大声叫到,“我忠心耿耿的随从,拿上我的长枪与包裹,让我们把这只邪恶的老鼠押回暴风城吧!”直到走到道路的转弯口,那名骑士还在不断的回头朝我们挥手致意,“殿下,祝您好运!我会每日为您向圣光祈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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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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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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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发生的事作文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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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懂的珍惜,每逢失去时才追悔莫及,这似乎成了人们的共性,而在我们眼里别人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自己的东西永远是最差的,不如别人。

步入了九年级我和杨森都遇到了每个中学生不可避免的情感问题,这是一种煎熬,又是一种折磨,我们每天都在不停的反省自己,使自己的内心平息,仔细的认真想我们应该干什么,所以我们才有了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奋斗的约定。是好朋友就应该互相学习,是好兄弟就应该互相鼓励,这就是我们动力的源泉,用杨森的话说,我们应该互相揣一脚,知道什么是痛,我们才能避免痛苦的再次发生

一张纸本来很轻,但用手一直托着,到了最后就会感到有千斤重。同样的一件事,我们唯恐别人知道,把它锁在了心灵的最深处,越是这样烦恼越沉重,象一把枷锁牢牢的栓住了我们,樾是挣脱,它就勒的樾紧,最后甚至让我们喘不过气来。

有着共同的目标,所以我和杨森走在了一起,成为了好友,也可以说是志同道合。我们都有着强烈的自尊心。不甘于落在别人的后面,我们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为了避免再一次的三分钟热度,我和杨森就相互提醒,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尽量把自己内心的那一面朝着阳光暴晒,让光明占据我们的整个心灵空间,若它是一把枷锁,我们就要用友情,知识和勇气共同铸造一把钥叱来打开这把枷锁,丢弃它,排挤它。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也许我们有的地方确实不如别人可是同样的双手双脚,别人能做到,我们一样也能,并且一定比他们做的更好,脚踏实地,一步一个阶梯相信胜利不远,成功是一种美丽,但是在美丽的背后划等号的可是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啊!

多彩的九年级生活,多惨的九年级生活,……在这喜忧掺半之间,我们就是一个个杜械,不对,是一个个真实的自我,迎风顶雪,茁壮而降的成长。

庄严的说一声;加油;我们是强者!

[初三发生的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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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日记双休日发生的事6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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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天气格外的晴朗。

我的作业全部做完了,二胡也练过了,英语也听过了,终于,爸爸同意让我出去自由的玩了。

我找到了我的好朋友杨雨佳、李婷和马慧龙他们,我们就在外面的台子上玩过家家。我当姐姐、李婷当妹妹、杨雨佳当妈妈、马慧龙就当爸爸。

我们开始分工做事了。我和马慧龙负责去摘菜,杨雨佳则负责整理东西。李婷因为是当妹妹,所以大家不让她做家务,叫她在边上玩。

我们把菜摘回来了。首先,杨雨佳把一些紫红色的花瓣放进酒杯里,再放点水,然后加了点可乐,用一根木棍使劲的剁,使劲的搅拌。酒杯里的水慢慢的染成了紫红色,这就是我们做的葡萄酒。接着,杨雨佳就准备炒菜了。

我就在切菜,我把全部的菜切成碎片,然后交给杨雨佳炒。

马慧龙一边摘菜,一边摆东西。李婷也在边上帮着马慧龙做事。

就这样,我们做了一桌丰盛的大餐,有酒、有菜、有饭、还有饺子。

我们“一家人”正准备坐下来“吃饭”的时候,马慧龙的妈妈和杨雨佳的爸爸来叫他们俩回家,他们回家是要真正的吃饭。就李婷一个人剩下来陪我,因为我们俩都吃过中午饭了。

后来,因为人少,我们就不玩过家家了。我和李婷就在我家玩扑克牌。

我们开始玩的是乌龟牌。首先把牌洗乱,再从牌里面拿出一张牌当乌龟。然后一人抽一张牌,一直抽下去。抽完后,就你抽我的,我抽你的,看谁剩下最后一张。假如你剩下最后一张,就把这张牌跟乌龟对一下,看一看两张牌是不是一样的,如果是,你就是乌龟了。

我们玩了很多次,都是李婷最后的乌龟。

接着,我们又玩了钓鱼牌。我们只玩了一盘,就在我快要输的时候,李婷就不来了,说要回去睡午觉。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没办法,只有打开电脑,一个人玩游戏。玩了一会儿游戏觉得没意思,我又跑去找其他小朋友玩捉迷藏。

这个周末玩得真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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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生在我身边的事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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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经历了一次最紧张的一天。

那天,我们的家属楼失火了!那时,熊熊的大火扑面而来,所有人的心情都很紧张。

我们都想不到,一座普通的家属楼居然成了火灾发生现场。大家伙们都一次又一次的往楼上浇水,可惜火还是没有灭。大家非常着急,因为有些居民正在睡觉,还不知道着火了。

哦!烦哪!正在这时,停水了。所以大家都绝望了。突然哥哥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他对我说:“嘿,老弟,沙不是也能灭火吗?我们为什么不试试呢?”我们说:“干就干!”拿一个盆子往里面装满了沙,就往楼上跑。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东西,别往楼上跑,危险!”我们不约而同的喊道:“小孩也是人,如果小孩什么都干不了,那小孩活在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可这太危险了,再说你们拿什么灭火呀!”我们说:“沙不就可以灭火吗?”听我们的话后,大人们也纷纷拿起装满沙的盆子扑火,可惜都没有用。有人拨打119了,可是消防队员却迟迟不来,忽然一辆车飞似的赶了过来,人们欢呼起来:“救星来了,救世主来了!”消防队长一声命下,队员就开始救火了。

消防队员全副武装,有的带着防毒面具,有点背上背了个氧气包,还有的带着水枪,消防队员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水给浇灭。

这是一件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事,请大家牢牢的记在心上。火是我们的朋友,请不要玩火,我们不要让它生气,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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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动物之间发生的趣事作文3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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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在农村,那有潺潺流水,悠远宁静,在那里有我最亲的家人,我的姥姥,还有陪着她的小猫芝芝。

每年暑假,我都会去姥姥家度过炎炎夏日,在清凉的河边,懒懒的芝

芝和我的身影形成了一道风景线。

芝芝到底有多大了?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只知道从我记事起,芝芝已经是姥姥家的一员了,那时的芝芝还只是一团小雪球。

芝芝特别能吃,从不挑食,姥姥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同时它还特别能吃,只要拿食物诱惑它,让它干什么都行,记得我和芝芝第一次见面,芝芝当时特别不给我面子,奈何我软硬皆施,也不能接近它,就在我决定中场休息时,拿着大鱼干大啃特啃之际,芝芝突然迈着优雅的步伐向我走来,并作出让我大跌眼镜的事情来,芝芝挨着我的腿一个劲儿地撒娇,最终在姥姥的一番解释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攻克芝芝的最佳战术是美食计,于是在美食的诱惑下,我和芝芝的关系越来越好。

这只贪吃又懒散的大白猫,虽然它不乏一些小缺点,但是憨憨中带点可爱的性情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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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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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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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和同学发生的一件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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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我的同桌因为一个英语单词而发生了一场“风波”。

今天写作业时有一个单词不会写,我就对我同桌说:“这个单词怎么写?”她理都不理我一下,继续写她的作业。

她看了我一眼对我说:“自己想。”我生气地说:“英语学得好了不起呀!”他瞪着我说:“就是了不起怎么了?”我又说:“那你学得好就应该帮助我们学的一般的同学啊!”她刚刚要说话的时候,老师进来了,我们只能“停战”。

下课了,她又转过来对我(next88)说:“不想帮你,怎么了?我心中同桌比你好几倍,要求就是不带眼镜,你不符合;学习好的,你也不符合;能和我坐一起讨论问题,你还不符合!”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班就没有你说的这个同学,那你为什么刚开学就要和我坐在一块儿呢?现在不想坐那以前就别坐呀,和你这么骄傲的人做同桌,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我和她都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她把这个字写的出来,并对我说:“我写这儿了,自己看。”我看了她一眼,会心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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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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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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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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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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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发生在冬天里的一件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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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冬天,西北风呼呼的刮着,光秃秃的树枝在凛冽的寒风中摇晃。真不凑巧,天上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不一会儿,天地间是一片白银世界。

这时,走来一位老爷爷,古铜色的脸上,布满皱纹,手里拄着拐杖,艰难的走在路上。突然,老爷爷一不小心摔倒了。有几个同学视而不见的走了,老爷爷很吃力的想站起来,路太滑了。这时,过来一位阿姨毫不犹豫地把老爷爷扶了起来。老爷爷激动的含着泪花,说:“谢谢。”阿姨说:“您岁数大了,以后,别独自出来了,阿姨把老爷爷送回了家。”

冬天虽然很冷。但阿姨的心温暖了冬天,温暖了老爷爷的心,温暖了同学们的心。

我们应该向阿姨学习,帮助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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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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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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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发生在课间的一件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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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偷偷得在书包里藏了一个“桔子”,想要在课间的时候吃掉它。

上课了,我等啊,等啊,就是等不到下课。这课对我来说简直是“度秒如年”。终于下课了!我忙慌地找出了“桔子”,准备剥了皮吃。剥了好一会儿,终于剥好了,心想:这皮怎么这么难剥呢?来不及多想,我就用我吃小桔子时的独特方法开吃了。我把手举得高高的,张开大嘴,把“桔子”送到了嘴里。我的同学看见了,想要阻止我,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我就已经“请桔入口”了。我想用嘴把它挤扁,挤了一下,一股酸溜溜的果汁流了出来,我尝了一下,感觉味不对,桔子怎么可能会这么酸呢?

可我还是一意孤行地认为它是桔子,用牙齿咬了一口。我天生就不喜欢酸,这一咬,果汁全都出来了。我的嘴里全是酸死人不偿命的果汁,我连忙咽了下去,以便减少酸味。我被这果汁酸得瞪大了双眼,拼命咬着牙,想要快速地把这个“桔子”吃完,我的眼泪不住地往外流,身体禁不住地抖动,这样一来,酸味减少了不少。那位同学见了,哈哈大笑,说:“那个……那个……不是……桔子,是……是柠檬!”我听了,尴尬地也笑了起来。

我赶紧苦着脸把柠檬给吃了。吃完柠檬后,我的口水一直往外流,想止也止不住。我决定再也不乱吃东西了。都是爱吃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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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发生在课堂上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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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当我来到学校走进教室时,我总能看到我的班主任陈老师已经在和学生一块打扫卫生,或者在指导学生测量体温了。我们和老师之间有很多故事发生

我们都喜欢老师给我们上课,陈老师上语文,每次给我们指导写字。对学生容易出错,不容易记住的生字,老师都要用不同颜色旳粉笔提醒我们,并给我们一一指导,每一个笔画都不放过。更有趣的是,有些生字的笔顺老师也拿不准。瞧,今天的课堂上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夜莺的歌声》一课,老师给我们指导写“惯”字,老师写右部分的第一笔先写的“竖”,这时,李旭阳站起来说:“老师,错。第一笔应写竖折”。老师把笔停下来,就去看字帖,字帖上写的是竖折,老师还是不确定,又打开电脑查阅。老师说:“同学们,你们看看,老师写的‘惯’还是一直错写的,我想,今后这个‘惯’我们都不会写错了,是吗?”这就是我们的老师,课堂上就是这么认真。

师生之情是永远的,每天我们和老师之间都会发生一些故事。这些故事可能让我们哈哈大笑,也可能让我们沉思,还有可能让我们受到深刻教育。

茶业口镇中心小学四年级一班 高炜炜(指导教师:陈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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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色康乃馨小说结局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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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琪提供的光碟揭开了大华犯罪集团惊人的内幕--在KH收购过程中,所谓的竞争对象德国A集团,竟然是罪犯预设的海外内线,借以制造虚假的国际竞争态势,将收购价“合理合法”地推上极致后,与售出方达成密约,将超额部分的2亿6千多成资金流向大洋彼岸,营建为个人享受的海滨别墅。在这题为“金色晚年” 的高智商罪案中,李建国、杜其规等只是在计划中被抛出的替罪羊,以掩盖真正的幕后人蓝思红和裴振庆。而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杨源辉、莫名,则为利益所趋。

裴振庆、莫名等即被行被捕。当检察官出现在蓝思红面前时,她殷勤伺候11年的“植物人”丈夫正被催醒素激醒,生离死别的情景,让人吹嘘不已。继后,宗鸣的稽查报告分析了蓝思红从一个积极投身改革,并敬夫育孤的优秀人物而最张蜕变成罪犯的过程,揭示了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重要性,并对建设和健全强有力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蓝思红、裴振庆被判死刑,莫名和杨源辉相继受到法律制裁。

周若冰怀着对阿琪这们特种兵出身的女孩由衷赞赏和敬意,送上了一朵永远的红色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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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发生在校园里的一件事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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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至今我想起来都会感到惭愧。你知道为什么会让我感到惭愧?因为这件事是我太马虎,太粗心造成让我一生忘不了的事情。

这天,正好是期中考试,虽说是期中考试,但也是半学期的学习成果的检验呀!开始考试了,老师把卷子发下来,当我做了一半的时候,发现下一题是一道连线题。正当我准备拿铅笔和尺子的时候,才发现只找到了尺子,却没有找到铅笔,于是,我慢慢地把文具盒里所有东西都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铅笔。这时,我就静静地想:我会放在哪里呢?在家里?在爸爸办公室?在爷爷奶奶家?这些都成了我心里的谜团。

现在,我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可是着急有什么用呢?我本来想空着不做,可是这一道题有6分呀,如果不做最多只能得94分。于是,我考虑想向同桌借,我悄悄地问同桌说:“邓梓轩,借我一下铅笔好吗?”他笑眯眯地说:“好吧,可是不能写断。”

我一边赶快写着后面的题,一边想:看来我以后做什么事情都不能粗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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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过年发生的事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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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脚步声已经渐渐的远去,鞭炮噼里啪啦的声音似乎还是在耳边萦萦绕绕,眼里留下了过年那一片片红色的剪影,脑海里依旧留着过年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

贴对联也不是第一次贴了,但是我却感觉很紧张,还有一点兴奋。把胶布套到手腕上,然后拎着两幅对联,站在门外。我看着门边的墙,紧张的望了望,然后从怀里抽了一副对联,取出胶布然后撕开,踮着脚尖贴到了门的最顶端。额,歪了。很“艰难”的取下来后又贴了一次,“这还差不多。”我暗暗的嘀咕。然后又贴了几条胶带,等那个对联结结实实的“长”到门上后,我才换了一个位置去贴下联。

正要贴的时候我却捕捉到了一丝脚步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OK,我明白了,有人要下了。为了不影响人下楼我发挥了我作为一个公民的好品质,迅速的闪到家里,我从门缝里往外看,人影闪了过去,我打开门,开始我的行动。“感觉很像做小偷唉~”我声音低低的。然后贴完就迅速闪人。

鞭炮就在这天的晚上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我在第二天出门,闻到了一股鞭炮里浓浓的火药味道,我满意的看看我昨天贴好的对联,然后感觉昨天我的行为很有趣,经不住笑了起来。

过年的脚步声已经渐渐远去,鞭炮噼里啪啦的声音似乎还在耳边萦萦绕绕,眼里留下了过年那一片片红色的剪影,我的脑海里依旧留着过年发生的任何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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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作文500字国庆节发生的一件趣事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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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辆崭新的车排在眼前,真把人吓了一跳——这是西秀新天地在国庆期间作的活动:车展。连同展出的了一些美食等。

在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迫不及待的来到车展区。宝马、奔驰应有具有,最贵的竟卖到八十万,数目之多与价格之贵令人耳目赫然。瞧这辆宝马车:喷着黑色的油漆,闪着钻石般的油光,披着炫酷的铠甲,如同骑士的千里宝马,一触即发;又如果长江上翻腾的江水,一发不可收拾!这里还有一辆奔驰:银白色的油漆闪烁着高贵,旋风般的车型与优质的品质,铸就了它。我沉迷在这车市中了,可就在这时,我的肚子却饥肠辘辘了。

来到美食展区。大串的烤肉,流香的椰子和香喷喷的油炸臭豆腐,让我人未到,心却到了。阿拉伯烤肉香的让人流口水,我迫不及待地狼吞虎咽起来。那个香虽然不能飘十里,但在一片范围内肯定是有吸引力的。吃得口渴了?就去要一个椰子喝,淡淡的椰香里掺杂着一点奶味,爽滑,细腻。含在嘴里却早已滑进了心窝子里。

我和伙伴们吃饱喝足了,决定去走迷宫,迷宫里不是传来一声鬼的尖叫,道具做的鬼逼着的向我们飘来,吓得我们抱头鼠窜。 国庆这一天,我过得很快乐,这不就算一件趣事吗?快乐就是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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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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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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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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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和田雨都是哪种有些傲气的人,李云龙的傲气在于,老子能打仗,老子敢亮剑,老子看到不公平的东西就是忍不了,就是敢教训你孙子。田雨的傲气在于,她出身的家庭,她受过的教育,她的心性。

这种傲气,加上他们的刚硬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懂妥协,更不懂低调和隐忍。而田雨比李云龙还要命,她的那种艺术细胞和知识分子的傲气,使得她在那个时代注定要被孤立、被打倒。

张白鹿不一样,这是一个有政治智慧的女人,更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几句话就能和晋西北铁三角打成一片;有艺术细胞,受过良好教育,但是不嫌弃工农干部,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融入在一起。

当然,她的苏联血统,会让她在69年之前很受益,但是在69年中苏关系破裂之后遭到排斥。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党的高级干部,如刘少奇、彭真这些,都是在66—69年文革刚开始这段时间被整死的,挺过69年之后,被整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所以张白鹿的苏联血统会让他们在69年之后遭罪,但不会致命。

所以综合来讲,张白鹿比田雨情商高、有政治智慧、且更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打成一片,她能够帮助李云龙躲过后来不少政治斗争的枪林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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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盘点发生在毛主席铜像前的灵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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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韶山以来,听到了太多的有关于毛主席和纪念毛主席活动的动人故事和神奇传说,而听到最多的是在1992年12月26日,毛主席铜像在毛泽东广场揭幕时刻发生的神奇现象,一个令科学都无法解释的现象,这个传说不仅仅群众中传说,而且每个带领游客到韶山的导游们,她们都在一遍又一遍地动情向大家叙述着这个美丽而真实的故事。

毛主席的铜像是由南京晨光机器厂铸造,像重3.7吨,像高6米,基座高4.1米,寓意主席在位41年;全高10.1米,寓意中华人民共和国10月1日成立;毛泽东主席铜像身着中山装,胸前左上衣口袋外挂着“主席”出席证,双手握着文稿,面带微笑而又沉思,正视前方,再现了领袖在开国大典时的风采。置身铜像下,仿佛身边又一次响起了那洪亮的湘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1993年12月5日毛泽东主席铜像从南京起程,按行程计划运输铜像的卡车应抵达湖南省会长沙停一晚。临近傍晚,大卡车行驶到曾经为中国革命做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红色革命根据地江西境内。沿途数以万计的群众目送主席铜像缓缓过境。他们多想当年的毛委员重上井冈山和那里的群众话话旧,住上一晚啦。

当车子行驶在湘赣临界点的一瞬间,发动机突然熄火,怎么也发动不起来,也检查不出毛病在哪儿,连司机也感到几分蹊跷,刚才还是好好的,又没有什么故障预兆,怎么就突然熄火了呢?司机怎么搞也点不着火:“……莫不是主席在天显灵,他要到曾经战斗过的根据地去走一走,看一看,和老区的群众住上一晚呢?”看来,今晚只能人随天意在江西抛锚了……

江西老表纷纷传说:“江西是毛泽东最早闹革命的地方,是他的第二故乡,他要在这里住一晚,看一看”。

次日,东方拂晓,司机面向仰卧在天地间的主席铜像,双手合一,深深地鞠上一躬,“主席,咱们上路吧!”说完,跨上驾驶室,打开点火钥匙,没想到一“脚”就打着了火。司机师傅感叹到:真是神啊!

1993年12月6日上午9时,毛泽东铜像行程一千三百多公里,历时5天,终于到达韶山地界。早早等候在韶山广场的几万名儿女聚集在广场,比过年还高兴,大家用激动的心情恭迎主席回韶山。上午10点正.当披挂着大红绸“毛主席回韶山”的横幅、运送着毛泽东铜像的大卡车缓缓驶进韶山冲时,天真活泼的孩子们沸腾了,如花似玉的青年朋友沸腾了,年过花甲的老人沸腾了,他们敲着锣、打着鼓,扯着“热烈欢迎毛泽东主席铜像回家乡”的巨大横幅,载歌载舞.欢呼雀跃,鞭炮震天,不约而同呼喊:“主席回来啦!”“主席回韶山啦!”

一位80多岁高龄的毛氏家族老人用手触摸着仰卧在天地间的毛泽东主席铜像时,激动得泪水挂满老腮,“真是咱韶山的石三伢子回来啦?!……”

就在此时,奇迹出现了,躺卧在天地间的毛泽东主席铜像好象被人们的欢呼声惊醒了,停好了的卡车忽然向前动了动,似乎主席要起身向欢迎他回家乡的父老乡亲致敬。

1993年12月20日毛泽东铜像揭幕仪式举行,江泽民同志专程来韶山。

离毛泽东主席诞辰100周年还有6天的日子,中央在韶山举行了盛大的铜像揭幕仪式,江泽民主席亲自为毛泽东主席铜像落成揭下长达20多米的红绸大幕,中央电视台作了现场直播。

“揭幕仪式开始,请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同志为毛泽东主席铜像揭——幕!”,主持人话音刚落,江泽民主席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缓步走到披盖着大红绸布的铜像前拉下大红绸。正当大红绸滑落到毛泽东主席铜像手握文稿处时,红绸布不知怎的就是拉不动。这时,一位工作人员快步走到江主席身边,贴在耳边说了句一句话,江主席即刻后退三步,面仰铜像.深深地鞠下了三躬。说也怪,当江主席再次拉动红绸布时,20多米长的红绸布霎时轻轻地飘落在铜像基座底下。江泽民主席为铜像揭幕未能一次拉下大红绸的事情也在韶山冲成了神奇传说。

在这一天,在毛泽东铜像边,又出现了一个奇特景观:6只鲜艳的彩蝶,围着铜像翩翩起舞。人们惊叹不已:莫非是毛家的6位英烈,化成蝴蝶,前来向毛主席贺寿吧!人们想起了毛泽东那首着名的诗词《碟恋花.答李淑一》,那该是开慧和岸英他们化蝶而来吧!

就在江泽民主席揭下大红绸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几乎都在注视着耸立在蓝天白云下、背靠韶峰、面向东方的毛泽东主席铜像时,谁也没有想到,谁也没有看到,却有一位资深摄影记者抓拍到了一个千载难逢、令世人惊叹、能载入历史史册的真实画面——日月同辉。过了八分钟之后,月亮就消失了。

清光绪七年举人戴炯在《中湘韶山毛氏二修旗》卷首作《老谱序》中对韶山的古往今来写道:“夫山水秀绝,必生奇才,韶山虽不在中州往来之地,赋客骚人所不到.必将有秉山川之秀.追踪古老先生,其人者,为国之华,为帮之望,使人与天地俱传,日月同辉”。

没想到150年后,一代伟人毛泽东在韶山诞生,一轮红日从韶山升起。就是这轮不落的太阳,照亮了中国,也影响了世界。100年后的今天,历史再次印证了古老先生惊人预见,一代伟人毛泽东,将永远与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

当时的各大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情,一个外国媒体评论说:一个逝去了多年的伟人,竟能感天动地,让日月同辉,真是世上千年罕见。

时过四年,中央心连心艺术团来到韶山慰问演出,,再一次的证明了铜像的神奇传说。开演之前,天空飘着雨,演出开始后,天空似乎为情所动,主持人赵忠祥拿起话筒:“刚才天上还下着雨,打着伞.可我们演出一开始,雨也停了,太阳也露出了笑脸,从感情上我们相信,是毛主席他老人家在保佑我们……”场上群众顿时掌声不断,演出进入高潮,台上台下一片沸腾。在阳光下,韶山人怀着欣喜的心情,观赏了这场精彩的演出。

那年冬天,还出现了罕见的奇遇自然景象。本应在阳春三月开放的杜鹃花却提前了整整三个月开放,铜像的到来,为韶山带来了春天,杜鹃花也为毛泽东重返故里而动情,红红地、火一样的绽放在韶山方圆5公里内的群山之上,真可谓“花随人意开,天随人意变”。

反常的自然景观不仅让韶山人增添几分高兴,几分惊叹,还引起了湖南省委、省府高层领导的关注,一连间出了让世人至今难解的几个谜。为什么早不开,晚不开,恰在铜像落成的时候——开呢?为什么与毛泽东故居相距28公里的宁乡县花明楼又不开呢?于是,他们搬来省城的高级地质学家,气象专家到韶山探幽访古,动用现代化仪器踏山斟测,但终归徒劳而返,难解其意。因此韶山冬日杜鹃红也就永远成了神奇传说和美丽的故事。

为铜像设计倾注了大量心血的刘开渠大师是新中国雕塑事业的开拓者,他不顾90多岁的高龄,与陈允贤大师精心合作,将毕生精力全部投入到塑像创作之中,样稿设计了一幅又一幅,意见征求了一遍又一遍。经中央领导审定,最终选定了毛泽东主席出席开国大典的光辉形象的设计稿。

刘老的一生为新中国的雕塑立下过汗马功劳,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正面三块主体浮雕曾留下他的不朽之作,为世人所仰目。而今为一代伟人雕塑更倾注了他的大量心血和汗水,铜像成功的雕塑再次展现了大师的经典之作。然而,这个成为我国去西方学习雕塑的第一人刘开渠大师在完成设计制作后的一个月便神秘离开了人世间,报端未见报道,一时引起艺术界的种种猜测。

刘老留给世人最后一件盛世作品,是他人生最好的结晶.像人们怀念伟人一样,在欣赏这幅巨作后也会对刘老油然起敬。毕竟名人也有名人的归宿,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神秘点更让人难以忘怀。由衷地祝这位深受人民爱戴的艺术大师一路走好。

庄重、简朴,与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相协调的风景线。

毛泽东铜像广场风景优美树绕村庄,水满陂塘。倚东风、豪兴徜徉。小园几许,收尽春光。有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

铜像广场两侧是游人观赏、休息的好场所远远围墙,隐隐茅堂。飏青旗、流水桥旁。偶然乘兴、步过东冈。正莺儿啼,燕儿舞,蝶儿忙。

关于毛主席铜像的三大谜团,在韶山老百姓中流传甚广,越传越神,越传越奇。韶山人老老少少都坚持认为毛主席是神,护佑苍生的神,所以家家户户大都敬拜主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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