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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最新20篇

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24年“布克奖”。今天小编给同学们带来了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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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300字作文:发生在校园里的难忘的事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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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校园发生过许多难忘的事,但我觉得最令我难忘的事还是我下面写的那件事。

那一天一个同学写错了一个字,但是又没有钢笔橡皮只有普通的橡皮,因为普通的橡皮不好擦,所以才向离她最近的同学…~小红借钢笔橡皮,小红看了她一眼说:“你自己不带钢笔橡皮来—关我什么事!!?啍!才不借给你哩!”她气得满脸通红,但没说话。

过了几天上午放学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大雨,小红因为没带伞急得团团转。那个女同学(那天被小红指责的那个)向她走过来,说:“我们一起回家吧!”小红不好意思的说:“那个…那个…我——没带伞。”她又说(那天被小红指责的那个):“没关

系,我借你!”说完就把小红拉到她的伞下。小红满是不好意思。

通过了这件事情,我明白了要善待他(她)人,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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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日记双休日发生的事600字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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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难忘的周末。就在那个星期六的晚上,我的左锁骨骨折了。

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一起去参加妈妈的一个高中同学的生日聚会。聚会结束了,在回家的路上,同行的叔叔要去买东西,我们就在一中前门等他。等了一会儿,我和爸爸先走进了一中,这是一段下坡

路。我提议说:“要不我们来开火车?”“来吧!”爸你拉紧我的衣服说。“嘟嘟嘟,嘟嘟嘟!”我跑了起来。跑了一会儿,我又说:“现在该我拉你的了。”“抓紧了呀!”爸爸喝了酒,跑得比较慢

,但他也不忘给这次旅程添乐趣:高难度S形跑。“哈哈,慢点,慢点儿!”就在这时,我不知怎么,一下子摔了下去,还滚了起来。我的脑子就一个想法:完了,完蛋了!我急忙用最后的力气反头抬起

来一点,不碰到冰凉坚硬的公路。我的双膝和左肩都疼极了。等我停止打滚,我才把头放下,喊道:“爸爸!爸爸!”“没事的,爸爸来了,乖!”爸爸也吓坏了,一边安慰我,一边扶我起来。我们慢

慢地挪向树林里的木凳子。我刚坐下,就感到膝盖剧烈地疼痛起来。爸爸让我忍一会儿,接着打电话联系妈妈。妈妈和那个阿姨火速赶了过来。他们用手机一照,天哪,血都

溢出来了。又摸摸我的左肩

。“怎么骨头是斜着朝上的?”妈妈说着,又摸摸我的右肩。“两边骨头位置不一样!快叫救护车,王中苏!”救护车?不是吧,我还没坐过呢,是什么样的呢?我想。那个阿姨说:“应该是脱臼了!

”爸爸又联系了他的杨伯伯。不一会儿,救护车和杨伯伯的车都到了。我和妈妈乘坐救护车,其他人坐另外一辆车。在儿童医院,医生说锁骨骨折了,明天还要来换一个支架。然后用临时绷带给我绑了

一个八字绷带,叮嘱我们手要一直抬着。第二天,我们去换了一个背背佳式的八字绷带,把手放了下来,用毛巾吊着。感觉舒服多了。

现在,我的手仍然吊着。不过,已经不痛了。我以后可得小心点儿,不要再受伤了。那可真是一个难忘的周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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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发生在我身边的新鲜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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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喽,放烟花,放爆竹喽!”我开心地叫着。奶奶一边笑一边说:“小伢儿就是喜欢过年。”

帮爸爸贴对联,挂灯笼;帮爷爷奶奶端菜。我期盼着早点儿吃完年夜饭,热热闹闹地放烟花,放爆竹,老早就期待这一天了。

吃玩年夜饭,我就到处找烟花爆竹,连个影子也没有。难道爸爸忘记买了,我正疑惑,爸爸过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儿子,干什么呢?”

“哦,爸爸,烟花爆竹呢?”

爸爸笑了笑,神秘兮兮地说:“把眼睛闭上,没有我的命令,不许睁开,给你个惊喜。”

我期待地闭上了眼睛,幸福地想象着大大的烟花和捆捆爆竹出现在我的面前。过了好一会儿,听见爸爸说:“小心噢,放爆竹喽!”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串串爆竹响起,炸得我耳朵嗡嗡响,我不由地睁开双眼,一看,失望极了。

原来爸爸是用电视,音响在放爆竹,电视里的爆竹在浓烟中兴奋地跳跃着,炸着,响着;接着,画面又出现了烟花直冲天空,喷射出五彩斑斓的火花和一股股白烟,音响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砰砰”,“啾啾”,“啪啪”,“呜呜”的响声,电视里的热闹画面没有感染到我,音响发出的响声也没有打动我。我不情愿地嘟起嘴,皱起眉头,小声嘀咕:“没劲,假的。”

爸爸听到了我的嘀咕,一把抱起了我,语重心长地说:“昂昂,杭州2013年有两百多天是雾霾天气,就是因为人们不注意环境保护造成的,天天生活在这混浊的空气了,我们都成了吸尘器了,迟早要得呼吸道疾病的。你没见放烟花爆竹时产生的浓烟吗?那也是一种污染,所以爸爸今年就在电脑里下载了你刚刚看到的画面,听到的响声。我们也一定把那怕红色和爆竹声的怪兽——“年”吓跑了。

听了爸爸的话,我不再生气了,是的,我们不能这边把怪兽“年”吓跑,那边又把另一“怪兽”污染造成我们要保护环境,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如果你也愿意这样放烟花爆竹,可一定注意控制音量,噪声也是一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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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向快乐出发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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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快乐,快乐由何而来?想必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难以解析清楚吧。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因为快乐是无形的,它的存在有时胜过无边的宇宙,有时却渺于金涛海浪的一粒沙。生活中无处不存在快乐,也许你不曾发现。也许是因为太“忙碌”了,也许是因为太不在意了,其实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快乐的环境中,是因为有快乐的氛围而衬托了我们的快乐。

仰望高空,成群的鸟儿无拘无束般飞翔,这就是快乐;无边无际,海水的惊涛波浪一层一层拍打海岸,这就是快乐;聆听万物所发出的声响,品味人间食物的鲜美,享受阳光所带来的温暖……就这是快乐。

快乐是自己给自己的表现,快乐是体会自然的感悟。快乐就在眼前,我们应该睁开朦胧的双眼去享受快乐的起点。用我们的恒心与信心向快乐出发,去寻找快乐的宝藏。

快乐无时无刻不在,快乐无时无刻不留。我们在成长,快乐也在成长。我们因为快乐而快乐,我们为了寻找快乐而奋斗。因为快乐就生长在我们身边,因为快乐就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用心感悟,你就会收到快乐的果实。

学会快乐,懂得快乐,我们理想的人生才会拥有快乐,追逐快乐享受快乐,我们幸福的生活才会拥有快乐。向快乐出发,让懵懂年少的心得已升华,让梦幻完美的梦得已奔腾。

我们热血沸腾,我们冲劲十足,正等着我们去追逐快乐。

[向快乐出发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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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生在六一儿童节难忘的一件事作文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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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东风西路小学在越秀山公园举行一项亲子定向活动,也是为了庆祝我们的节日—六一儿童节

我和妈妈兴高采烈地来到公园,在大门口的位置找到公园的导游图,了解我们所在的位置,再找我们要到达的地方,选择了一条快捷的线路。今天因为阳光灿烂,没有走多远,我已经汗流浃背了。在路边,我看见很多叔叔和阿姨冒着炎热的天气,种各种各样的小花和小草,他们的衣服都湿透了。但是,他们为了美化公园,为了能让游客观赏,还是辛辛苦苦的劳动着。我们应该好好爱护绿化,好好保护劳动者的成果。想着他们的辛苦,我觉得我很幸福了,不觉得累了。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北秀歌舞台。我和班上的同学相遇,我们高兴极了,像很久没有见面似的,其实才隔了两天。我们一起向第二个目标镇海楼前进,我们说说笑笑,大步向前走。在途中,又碰见很多同学,很快就到了镇海楼。盖了章之后,我们一起向最后一个目标出发,我们比赛跑步,你追我赶的来到了五羊石像,我们的梁老师在等着我们,给我们发了六一儿童节的礼物。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最难忘,可以和同学高兴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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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何侠结局是怎么死的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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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何侠是风流倜傥、正气凛然的归乐贵族。他本有与楚北捷一较高下的才华,却因为归乐国王何肃的陷害而家散人亡。仇恨令他迷失本性,为了复仇,他不惜出卖至爱,先是青梅竹马的白娉婷,后是对他一往情深的云常国耀天公主,死前却发觉自己原来最爱耀天。

燕国敬安王何莫之子,年少有为,人称小敬安王。因为燕王与晋王的交易,敬安王府灭门之祸,原本风流倜傥的青春少年郎一夜之间成了残暴冷血的复仇者。为了权益与复仇,他逃至秦国,大胆劫持了掌权人耀天公主请求她收留,为耀天所爱慕,成了秦国驸马。为了报仇,为了打败楚北捷,为了夺回白娉婷,为了他统一天下的野心,他的欲望一天天膨胀,终于成为一个嗜血的暴徒,甚至不惜亲手设计杀了自己已怀有身孕的妻儿耀天,直到最终被打败,临死前才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耀天,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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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发生在班上的一件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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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题目,我便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天发生在班上的一件事。

今天终于可以发学习机了!在我小小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就在第三节课后,老师学习机发给了我们,我那高兴劲就甭提了!老师叮嘱我们:“学习机一定要随身带。中午回去吃饭的同学把学习机带回去,在学校吃饭的同学,就一定要把学习机带在身上!”放学后,我就把学习机带回家去了!

下午,当我来到学校时,我就听李子然的学习机不见了!大家都为她伤心,四处帮他寻找,可是还是没找到。上课了老师就问同学们今天中午,谁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说完陈坷和刘希娆就站起来了她们要走时,刘继裕。刘睿杰。周游还站在外面的窗户边玩。后来,陈德还说,他的数学书也不见了!于是老师他们喊到办公室,在老师的再三追问下终于在三个年纪的一个班的窗台边,找到了李子然的学习机,在刘睿杰的书包里也找到了陈德的书!

这是,我想起了我们曾经在四年级学的《中彩那天》一文中,母亲说的话:“一个人只要活得诚实,有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我想难道他们不会去理解这句话吗?难道他们把老师教我们怎样做人的道理都当成耳旁风了吗?这天,我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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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日常发生的事日记30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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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城堡”型的蚂蚁工坊,里面放了十只小蚂蚁。我把它放到桌子上,认真地观察蚂蚁是怎么挖洞的?只见十只小蚂蚁来到一个新的地方,好像很害怕,不敢轻举妄动,扎在一个角落里。

大约过了二十多个小时,蚂蚁们开始在“城堡”里爬来爬去,他们用触角碰碰这儿,碰碰那儿,好像在为挖洞做准备呢!只见其中的一只蚂蚁好像找到了挖洞的起点,召集其它蚂蚁过来,他们沿着“城堡”的一个角开始挖,一只蚂蚁用嘴上巨大的牙齿把蓝色的海洋泥变成了一个个小小的颗粒,然后用大牙齿叼住颗粒搬运到洞口外面,蚂蚁们分工明确,有的指挥、有的挖洞、还有的搬运,秩序井然。挖洞的那只蚂蚁一边用触角探测前面的路,一边用嘴挖着,样子很有趣。在蚂蚁挖洞的过程中,我发现小蚂蚁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十只小蚂蚁用了五天的时间,将洞穴挖通了,它们在自己挖通的洞穴里快乐地生活,尽情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通过这次观察,我发现小蚂蚁的本领可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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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十八年的结局满分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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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个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看着一张张带着笑容的面孔,回忆着这么大的我。

——题记

今年十七岁的我,有一个想回到童年时代的愿望,可是那是最遥远最触手不可得的愿望,我只能悄悄的看着幼时的相片,回忆着童年的故事,回忆着带有污渍花裙子,回忆着花猫似地我,回忆着和着泥的我,回忆着一个娇小又带着淘气的我……

童年如电影一般的在眼前浮过,这部电影只有一次的播放时间,而这部电影每个人都有权利当主角,而他们演绎着不同的故事,这部电影是自私的是慷慨的,可是也是唯一的。而我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幼稚电影已经悄然远逝,已经从我的生活中随时间的流失飘向记忆的大门。

时间匆匆的从眼前飘过,匆匆中童年不知道从何时起已不属于我这个未成年人,6。1那天那些小学弟、小学妹穿着美丽的花裙子、淡淡的点了几笔装束,穿梭在我们中间,看着到我腰间的小妹妹,头上绑这一对花苞球,带着粉色的彩带,在来回走动着。他们的活力是我们远远不及的。

坐在教室中听着不远处阵阵发出的音乐,使我没有精神去听课,想着童年的每一个六一中那个穿着舞装在舞台上放声歌唱的我,回忆着活力十分的我舞着练习好的动作,那个幼稚天真又带着一脸无知的我在那天是最有活力的,也是最美丽的……

我想青春是每个人的幸福、美满、苦涩的记录而童年是快乐、自由、泪水的写实。而处于青年的我现在只能靠记忆将童年的点点滴滴收录在文字中,希望有一天可以在回忆的道路中了解自己人生中还是有一段幼稚、天真并存的时光。

快要告别了,那段调皮、好动的时光。那些美好的童年时光就留在回忆的道路里吧!带着泪水挥挥手,告别那个无知又带着幼稚的自己,然后潇洒的走向成年的坎坷大路,用青春将童年在演绎一遍,演绎一段成熟、幼稚同在的故事。接下来的生活不会一马平川的走过,希望在忧心忡忡的生活中有无忧无虑来回走过。

十八岁的天空下有一段回不来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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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发生在五一假期那些有趣的事作文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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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爸爸带我去奶奶家玩,奶奶说要宰杀大公鸡招待我。可爸爸说:“想吃鸡还得你自己动手,这鸡能不能进你肚子,就看你杀鸡的本事了。”我胸有成竹地说:“杀鸡有什么难的,那就看我的吧。”奶奶站在一旁乐呵呵地说:“我要看看我的乖孙女有多大本领。”

说是说出去了,可我心里还是发虚,毕竟是第一次杀鸡,我心里想着妈妈平时杀鸡的样子,心里已有了七八成底。就在这时,奶奶提着一只芦花大公鸡走进来对我说:“王莹王莹,就开始显露自己的本领吧,不过要小心哦!”大公鸡对我瞪着眼,好像在说:“哼,你敢杀我!”我气愤极了,心想:你敢对我瞪眼,我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从奶奶手上接过大公鸡,正准备用刀把鸡脖子砍断,但又想:如果它用嘴啄我怎么办?我想了想,于是,我找了一根细绳子把鸡的嘴巴捆了起来。左手抓住鸡的双翅,再把鸡头反向朝后用大母指和食指紧紧卡住。这时大公鸡用力地瞪着双腿,做最后垂死的挣扎。我右手拿刀,在鸡脖子上横着划出一道口子,顿时,大公鸡鲜血直流,我赶忙把鸡的两只腿提起来,让它头朝下把血流到碗里,等到鸡血快流干了,我喊爸爸打来一盆开水忙把鸡放下去,可谁知,鸡却“扑通、扑通”地从盆里飞出来,溅了我一身。奶奶在一旁笑出了眼泪,还说:“你看你,都把鸡给杀活了!”我羞愧极了,拿起菜刀就把鸡头砍下来,以解心中的气愤。我把鸡提起来,把毛一根根的拔下来,大约花了半个小时才把鸡毛拔干净。然后,我用刀把鸡肚子剖开,把五脏六肺全都掏出来,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我拿着杀好的鸡送给奶奶看,奶奶笑着说:“你本事真大,你看你自己都成啥样子了?”我低头一看,身上全是鸡毛,还湿漉漉的,倒像只落汤鸡。

中午,我吃着自己杀的鸡,感到味道特别的鲜美也十分快乐,因为我尝到了自己劳动成功的甜头。

杀鸡真有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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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300字作文:发生在校园里的难忘的事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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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我们学校里发生了一件至今令我难忘的事。

下午上课前,我和同学在操场上玩,突然看见我们教室门口被同学们围得水泄不通,还有的同学爬在窗户上向里探头张望。我不知道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急忙三步并作两步,从门口人缝挤进去。原来,我的同桌倒在椅子上,嘴角还有白沫,老师叫他名字也不答应。我又听见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是不是“癫痫病”?有的同学说这病会“传染”,有的又给我说可能会传染给我,“呀!你放在暖气片上的牛奶也不能喝了!”突然有人说出这样的话,我心里忐忑不安。等老师把我的同桌背上车,送医院急救,教室里才恢复了平静。

放学以后,我回到家,向爸爸讲了这件学校“新闻”。爸爸立刻上网查找“儿童癫痫病”的症状,会不会“传染”,最后得知:癫痫病不会传染,我的同桌也不是那种病症,更不象同学们议论的那么可怕。

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告诉我们,我的同桌是重症高烧。我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件难忘的事情在我的脑海里一直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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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家发生的一件事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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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记忆的匣门,里的故事就像放电影一样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那次“吹牛皮”大赛。

一天晚上,我们家里人都吃完晚饭了,我面对着已经没有好节目的电视感叹:“无聊啊!”忽然,我眼睛一转,对爸爸妈妈说道:“不如我们来一次吹牛皮大赛吧!”爸爸妈妈异口同声的说道:“好呀!”妈妈说道:“昨天我把一辆汽车从青岛吹到了广州!”我也不甘示弱:“我还把汽车从中国吹到了美国!”爸爸这时吹了一口气说:“神州六号就是我这样吹上天的!”妈妈听了有些没辙了,只好放弃。我一看,高兴了:少了个对手!可是,我怎麽办?我灵机一动,说道:“那日月星辰就是我扔上去的!”爸爸没想到我会这样说,爸爸也没有了办法,因此我获胜了。我又说道:“本次大赛,我荣获一等奖,爸爸第二,至于妈妈吗,倒数第一!”

顿时间,笑声传便到了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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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这个故事发生在昨天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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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这个精彩的故事发生昨天发生在昨天。

太阳缓缓地从山边落去,夕阳的余晖已经照映这整个校园,但大家还是精神抖擞,因为大家期盼已久的下午第三节课到了,第三节课要举行一场精彩的拔河比赛。

我们班先和五零三班比赛。我们班的人个个都是信心满满,从气势上就已经压倒了三班。激烈的比赛开始了,周围的气氛中带有那么一丝紧张。只见三班的人使出所有力气,把绳子拼命得往后拉,绳子向他们班移动了一点。而此时,我们班也不甘示弱地使劲往后拉,一下子就把三班拉了过来。第一局我们赢了,可比赛是三局两胜制。比赛又开始了,我们班现在士气大增,不一会就再次胜利了。胜利的欢呼声在每个人的耳际弥漫着,大家都开心地笑着、议论着。

经过紧张的“休战”以后,我们班接下来要和四班“战斗”。听说五零四班是个强劲的对手,不能掉以轻心。第一场开始了,我们班凭着实力把四班拉了过来,胜利了。第二场,我们班疏忽了四班,导致四班突袭,我们班失败了。但还有扭转局势的可能,我们班的人一下子热血沸腾,把绳子从四班手里抢了回来,四班的人又相继摔倒,让我们班有机可乘,顺利地赢得了比赛。这次我们班更是激动无比,得意洋洋,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最后一场是总决赛,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了,对手是无比强大的七班。我们班丝毫没有露出任何一点恐惧七班的表现,真是势在必得啊。比赛开始了,七班一把拉过我们班,我们也拉了过来,比赛陷入了僵局。但是几分钟后,我们的同学都没力气了,一个接一个摔倒,七班大胜了。也许是我们班前面一路顺风,得意忘形才有这样的结果吧,但是还有机会赢得七班。有一次激烈的战斗开始了,我们班的人个个咬紧牙关,但是在紧要关头又有同学摔倒了,胜利的喜悦又归了七班。

虽然我们班没有获得冠军,但是,这次精彩的比赛让我懂得了“关羽失荆州——骄兵必败”,大家一定要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这次拔河比赛一定会让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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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发生在家里的一件事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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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着一条小黑狗,小黑狗和我可好了,它每天都在门口接我送我。可是有一回,我却做了一件对不起它的事。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看见炉子上的水开了,还呼呼的冒着白气,就赶紧灌起水来。

忽然,“砰”的一声,哎呀!真糟糕!我把热水瓶碰倒了,热水瓶胆摔成了碎片。爸爸就快回来了,怎么办?我看着院子里的小黑狗,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爸爸看见地上有热水瓶的碎片,问:“这是谁打碎的?”我红着脸,说:“是小黑狗打碎的!”爸爸一听,顺手拿起一根木棍,朝着小黑狗就打。小黑狗“汪汪汪”地尖叫了几声,跑到院子里,用舌头舔着它那条被爸爸打伤的腿,又看着我,好像在说:“你怎么冤枉我呀?”

吃饭时,我小声的对爸爸说“爸爸,热水瓶是我打碎的。”爸爸温和地说:“你又不是故意的,但以后可不要撒谎啦!”接着,又语重心长地说:“记住,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如今,小黑狗长大了,这件事早已忘记了。我呢,却当做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我永远记住了“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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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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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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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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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错越的软妹纸,决定发家致富、做个学霸,谁料愿望刚启程,就被外表冷硬、内里腹黑的军佬拐回家做了媳妇。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终,禾薇没有剖,直接顺产。

人从病房推至产房,产道就已全开,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地临世了。前前后后加起来统共还没半小时,这就生好了。

饶是生过俩回孩子的禾母都愣了:这么快?

禾父也不敢置信地脱口而出:“这么顺利?”

“怎么说话的!”回过神的禾母,没好气地赏了丈夫一记手拐子,“那是薇薇福气,你嫌她太顺利了还是咋地?会不会说话!”

禾父憨憨地挠着头笑:“我那不是太惊讶了嘛!”

他都做好陪闺女生上半天的思想准备了,还拉着女婿坐长椅上说“有的等”来着,结果爷俩个还没唠上几句,产房里就有护士出来通知生好了,这会儿正给孩子清理。能不惊讶么。

“你当年生冬子,太阳落山推进去,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朝阳开起来了才生。生闺女那次算快得了,那也生了六个多钟头。”禾父回忆道。

这倒是实话。禾母点头。顺产五六个钟头的确算快了,一般得熬七八个甚至十来个钟头;慢的,生上一天一宿的都有。想她当年生儿子,就足足熬了一宿半,差点没把她累死。想来那是头胎的缘故。

可同样是头胎,闺女生娃的速度……啧!简直和老母鸡下蛋有的一拼。

啊呸!怎么比喻的!禾母暗地里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完又禁不住笑。闺女生好了,她当外婆了。啊哟喂!这心情咋那么美妙呢!

贺大少一听宝贝媳妇生完了,哪还坐得住,腾地跳起来,攥紧了拳头来来回回地在产房门口打转。直到护士推着清理干净、并裹上医院统一的襁褓的女婴出来,蓦地僵在原地不知所措了。

禾母好笑地瞥了女婿一眼,走过去接过推车,一边打量外孙囡,一边赞叹:“长得真秀气,和薇薇小时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看看,我看看。”禾父也开心地凑过来看外孙囡,顺嘴唤女婿,“阿擎,你别傻愣着啊,快来看看你闺女。怎么?薇薇给你生了个闺女,你不高兴啊?”

咋可能呢!他这不是高兴坏了嘛。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宝贝闺女那么小、那么娇嫩,他怕自己这一身蛮力、不留神伤到了她。

禾母倒是从闺女那儿听说过女婿的心思,确实想要个儿子不假,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太稀罕闺女了,怕被家里有小子的顾绪等人,拐去当儿媳妇。于是一心盼着先得个男娃、过几年再要个女娃,好让哥哥保护妹妹。因此听禾父这么说,并没变脸色,但做为丈母娘,该敲打的还是要敲打,免得闺女受委屈:

“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先要个闺女也好,闺女懂事早,又是娘的贴心小棉袄,过几年再要个男娃,还能帮着带带弟弟。我是尝过同时带俩孩子的苦,那会儿冬子不到上学的年纪,薇薇又还没学会走路,家里头乱得哟,天天都像战场,骂完儿子喂闺女,喂完闺女收拾乱摊子,这还没收拾完哪,臭小子又搞破坏了,那可真叫累……”

贺大少压根就没听出丈母娘的弦外之音,径自打量着酣睡中的宝贝闺女,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露在襁褓外面,翘挺的小鼻尖抵着襁褓的边……原来宝贝媳妇小时候是这样子的呀?好可爱好可爱……可爱得他心都化了。真想把闺女抱起来贴在胸口疼。可惜刚出生,骨头还没长好,他没敢抱,就这么蹲在推车前,着迷似地欣赏闺女的睡颜。

禾母见说了半天,女婿没反应,仔细一看,得!看着迷了!这副样子哪里是在嫌弃外孙囡,分明是捧到手里怕摔了,含到嘴里怕化了。也就老禾同志这个呆瓜看不出来。

禾母放心地笑了。把外孙囡留给俩爷们照看,自己跑去问闺女的情况。生完了该转去病房了吧?虽说本来就在住院,可先前住的是内科病房,这会儿得住妇产科病房。

海城一院的病房素来紧张,尤其是妇产科,几乎就没有一天是空缺的。但轮换的也快,顺产一般三五天出院,剖腹产最多七天,一拨拨产妇来了走、走了来新的。因此,禾薇这厢一说要生,那厢就安排上病房了。只是没料到她会生得这么快,病房还没收拾出来,得去催催。

另外还要给亲戚朋友报喜。禾母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把报喜的任务交给了禾父。

贺擎东听到丈母娘的吩咐,才有种魂魄归位的赶脚。不好意思地抓抓头,他这么个大老爷们在,哪有让丈母娘奔波的道理。果断地让丈母娘留下照看孩子、丈人负责报喜,他则去盯病房、照顾宝贝媳妇。

禾薇直到生完都还云里雾里的。

这就生好了?不是说顺产起码得先在产房外的等候室躺上半天、经历着一阵通过一阵的阵痛、不时有护士过来查看产道开没开?开了几指?等到全开了才慢条斯理地推你进产房、扶你上产床;然后在一阵撕裂般的疼痛以及煎熬地等待后,方能迎来孩子的诞生。

她都做好剖宫产的准备了,突然间说产道开了、直接顺吧。

被动地爬上产床,满脑子的混乱还没理清,又听接生医生说:“出来了!很顺利!是个女娃!”

接着,负责她的护士倒提着一个满身红溜溜的小家伙,在她眼皮子底下拍了几下,听到哇哇哇的婴啼,笑着告诉她:“孩子很健康,身高49公分、体重3.3千克。”

禾薇下意识地瞅了眼从头到尾没给她纠结地选择到底是“剖”还是“顺”的闺女,这才反应过来:她揣了九个月的胎,已经瓜熟蒂落。

各地的亲朋好友收到禾薇平安顺产的消息,都在电话里欢喜地恭喜,还说一放假就来清市看新出炉的贺家小千金。

最兴奋地当数禾曦冬这个新鲜出炉的大舅了,差没把新买的智能手机摔了。

禾父咧着嘴无声地笑,嘴上却道:“都当大舅的人了,咋还这么毛毛糙糙。”

“我激动啊。”禾曦冬一点不介意被自己老子打趣,“唉哟!爸你说我送外甥女什么好呢?妹妹醒了,小外甥女出世了,双喜临门的大好事啊,不行不行!我得好好筹划筹划,庆祝一下。”

“都过年了怎么庆祝?还是等你妹满月了再大办吧,这几天就算了。”禾母捞过丈夫的手机,对儿子道,“你还是早点回来吧,现在你妹都醒了,医院病床紧张,住不了几天就要回家,阿擎要照顾大的,妈要看顾小的,你回来和你爸交换着开车。”

“得令!”禾曦冬二话不说应道。他这几天之所以待在京都,是在为妹妹的病奔波。虽说贺擎东那边已经聘请到了几名专家赶到海城会诊,可一直诊不出个结论总归不是事。他索性就留在京都,和梅子一起,分头跑医院,中医馆、西医院,一天跑俩处、三处,带着妹妹的病情说明,逮着有点名气的医生就挂号问诊。

如今妹妹既已苏醒,还平平安安地生下了据说很可爱、很漂亮的外甥女,他还留在京都干嘛?回家过年咯!

和他一道回海城的自然还有梅子、禾鑫、周洁莹。夫唱妇随说的就是他们。圆圆童鞋瞅着这两对不秀恩爱就不痛快的小情侣一脸牙疼:“我说,梅子跟着我冬子哥回去也就算了,毕竟她家就在海城。周洁莹你怎么也跟来了?你还没正式嫁给我鑫鑫哥呢,跟着他回家不怕被说厚脸皮呀。”

“要你管!”周洁莹朝圆圆做了个鬼脸,“我就厚脸皮了咋地?我就喜欢和他在一起咋地?你有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圆圆摇头摇得像拨浪鼓。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恋爱中的女人啊,因为她身后站着一个随时可以为她冲锋陷阵、扫除障碍的男人。

果然,禾鑫揉揉周洁莹的头,宠溺地笑笑,对圆圆说道:“我妈正月初三生日,今年五十岁,打算办几桌热闹热闹,特地交代我让我把莹莹带去的。”

周洁莹嘚瑟地朝圆圆昂了昂下巴,傲娇地哼了一声。

圆圆佯装惶恐地朝她作揖:“真是对不住!我误会你了!你其实没那么厚脸皮!”

“贺许诺!别以为薇薇不在,我就不敢打你了,看招!”

“怕你呀!哈哈哈……”

除了这帮小部队叽叽喳喳地开进禾薇的病房,给她无聊的月子生活带去数不尽的欢乐,徐太子为首的大部队,也于次日从京都开来了。

一伙人争相要抱小千金,最后还是猜拳定先后,最先抱上的居然是小笼包。

徐海洋郁闷地不行,瞅着还没他齐腰高的小笼包问顾绪:“才几岁啊,你就教他猜拳?”

“有些东西,左右要学点,干啥不早点学?”顾绪淡定地回答。

周悦乐在一旁抽嘴。心说拉倒吧!还不是喝点小酒就喜欢逗你儿子玩,玩着玩着就猜起了拳。偏儿子又是个聪明的,凡事教一遍他就会。亏得没喝酩酊大醉,还知道分寸,晓得哪些该教、哪些不该教,不然她绝对跟他急。

没抢到“首抱”的徐太子等人只得乖乖等小笼包抱完了好轮到他们抱。想着他一个小屁孩,力气不大抱不了多久,没想到一等二等的,都过去两分钟了,小屁孩还稳稳地抱着小千金不撒手。

“我说老顾,你忒狡猾了吧?派你儿子出马,准备这会儿就把阿擎的宝贝闺女抢回家做儿媳妇是吧?”石渊最没耐性,第一个发牢骚。

“这可不行啊老顾,你把儿子带来了,我们几家可没带。这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啊。”徐太子手肘搁在顾绪肩上,一副哥俩好的商量态度。

徐海洋也道:“就是就是!说好的公平竞争,老顾你不能抢跑。”

“老子哪儿抢跑了?”顾绪一脸无辜,心里早就乐坏了:儿子喂!你可真给老子长脸!这么小就知道先下手为强。不错不错!再接再厉!老子看好你哦!

安顿好媳妇的贺大少走过来,看似小心翼翼、但众人就是从他的动作里砸吧出了一股“抢夺”味道地从小笼包怀里接过被小笼包有模有样地抖啊抖给哄睡着的宝贝闺女,放进和禾薇床贴床的小推床里,并朝小笼包竖起食指“嘘”了一声:“妹妹要睡觉了,等她醒了再抱。”

小笼包乖乖地退到一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熟睡状态的小千金,大有“我就在这儿等、等妹妹醒来我抱她玩”的架势,把禾母几人逗笑了。

贺大少的俊脸黑的不行。妈蛋!老子那是客气话!懂?

顾绪也看到儿子的动作了,噗嗤乐出了声。好儿子!追媳妇就是要这么滴无惧无畏、厚脸厚皮。

贺大少一个冷眼射过去。差点忘了这货才是罪魁祸首。还有旁边一二三几个,宝贝闺女才出生就嚷嚷着要抱回去做儿媳妇,有考虑过他这个当爹的感受吗?心塞!

果然头一个就该生儿子,等儿子长到小笼包这般大、知道保护妹妹了再要个宝贝闺女,家里有一大一小俩爷们守着,就不信他们还能抢得去。

不过……贺大少眼角瞥到安静地守着小推床的小笼包,心塞得不止一星半点——防得了大的、防不了小的啊。

……

清市有双月子的习俗,意即家境好的,坐满两个月再出月子,这样据说对产妇恢复身体有极大的帮助。

禾母说不清到底有哪些帮助,但家里有这个条件,不由分说,押着闺女坐了两个月月子。

出月子时已是冰雪消融的阳春三月。

当初办婚礼时,老爷子就拉着亲家俩口子约好了:禾薇坐月子在娘家,但满月酒得回京都办,而且得大办。

禾父禾母一听就知道亲家爷爷这是在给闺女撑腰,断没有拖闺女后腿的道理。因此,禾薇还没出双满月,禾母就已经开始收拾上京都要带的行李了。每天都整理一个包,并且记下哪些打包好了、哪些还缺着,免得要临出门了手忙脚乱。

禾薇被她娘盯着,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足了两个月,头一个月的时候头发不让洗、澡不让冲(顶多用烧开的热水放温点擦擦全身)、电视报纸不给看……总之,除了一日三餐外加喂奶,她能做的就是躺床上睡觉或是睡饱了坐落地窗前晒晒太阳逗逗闺女。一切娱乐活动均和她无关。

好不容易熬满一个月,她娘还是不许她出门见风,但总算能洗头洗澡、看新闻看报纸了。单满月这天,禾薇扎扎实实地泡了个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热水澡,神清气爽地从浴室出来,贺少将眼神火辣得几乎要将她吞噬。

“我妈说了,那个、那啥,必须等我双满月了才行。”禾薇俏脸一红,连忙搬出母上大人。

贺大少眼神幽了幽,随即跨前一步,打横抱起她来到床上,嘴角噙着笑回道:“嗯,我不那啥,我就摸摸。”

之前禾薇嫌自己头发臭、身子臭,坚持不肯他近身。丈母娘又看得紧,以至于禾薇坐月子的这一个月,贺大少饱尝相思之苦。好不容易等到满月,媳妇儿也允许他近身了,岂有只看不碰的道理?

至于丈母娘的交代,贺大爷表示:先吃半顿解解馋,等出双满月了再吃下半顿。

“等那时,你可别哭着喊着求爷放过你。”他狠狠地吻了小妮子一通,然后揉搓着她胸前两坨明显比怀孕前大两号的玉峰,哑声道。

禾薇被他一通揉捏,舒坦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歪在他怀里无意识地咕哝:“谁喊谁是小狗……”

贺大少忍不住勾起嘴角。

双满月这天,禾薇童鞋见识到了禁欲数个月的男人是何等疯狂。

被他抗进婚房煎饼似地翻来覆去,唯有缴械投降的份。要不是怜惜她生完孩子才两个月,这天晚上她甭想睡。

尽管只被他索取了两次,可第二天还是累得爬不起来。早上七点左右被他拉起喂了碗什锦米线后继续补眠,再睁眼,日头挂中空了。

禾薇囧得不好意思回隔壁娘家吃饭。才出月子,就睡懒觉,还一觉睡到大中午,谁还猜不出昨晚干什么坏事了呀。单光爹妈两个也就算了,偏她哥、梅子、老爷子、老冯等等都在她家呢。

“别恼了,大伙儿注意不到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的。曜南俩口子来了,都忙着和他们说话呢。乖,换好衣服去吃饭。还是说,要老公我帮你换?嗯?”

禾薇拍开他不安分的手,等等,“你说谁来了?”

“曜南和他媳妇,昨晚坐高铁来的,今天早上到的。说是来看你,我看未必,找老爷子谈收养的事才是主要目的。”

“什么老爷子,爷爷就爷爷,没礼貌!”禾薇睨了他一眼,起身换衣服。

“好,我改还不行么,保证不教坏妮妮。”

妮妮是贺大少给闺女取的小名儿,小妮子的妮。也就他知道,这是爱屋及乌呢。

大名还没定,谁让老爷子取一个不满意、再取一个还是不满意呢。说再等两天,等他翻遍华夏大辞典,看能不能取到更满意的。老贺家第一个曾孙辈,取名一事怎能马虎?

索性户口要回京都上,迟几天也无所谓,就由着老爷子高兴了。

小俩口手牵手出现在禾家。

正好赶上禾母摆饭。

“你个小懒猪,总算起床啦?早饭都要阿擎端去喂,羞不羞?”禾母撩着围裙打趣了她几句,“正想喊你们过来吃饭呢,来了就快坐下,天冷饭菜容易凉,大家都坐下开吃。老禾,你去把锅子端出来,别逗你外孙囡了,吃过午饭有的是时间让你抱。”

禾父憨笑着跟去厨房帮忙。

妮妮由梅子接了手。

禾曦冬围在旁边,一个劲地说:“我外甥女就是乖!别人家孩子一天哭好几回,我就没见她哭过。饿了尿了也是咿咿呀呀地像是在和你说话。咱们以后要是也生这么乖巧的闺女,生他个十七八个我都乐意……”

招来梅子一记白眼:“你当我母猪哪。”十七八个?亏他说得出口!

“能这么说话呢吗?你要是母猪,我岂不成种猪了?”禾曦冬一本正经地驳斥。

“噗……”大伙儿喷笑。

胡慧看着这一幕,说不出的羡慕。

她一直以为禾薇家就一普通商户,充其量比她娘家好点儿。之所以在京都那么吃香,纯粹靠她那门刺绣手艺撑门面,以及攀上了一个好干娘、好婆家。

来了清市才发现,似乎错了。

禾家的木器生意在清市小有名气不说,禾记的网上旗舰店连她都登陆、网购过。猎鹰驻地家属院里的那套木艺沙发和躺椅就是在禾记买的。可见生意之好。难怪住得起这么高大上的别墅。她刚才由禾母领着屋前屋后一圈参观,羡慕得不得了。尤其是禾家俩口子费心思给外孙囡整的一块安全活动场,更是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她没有这么能干、热心又有钱的父母,这是一道硬伤。可最让她羡慕的是——禾母待未来儿媳妇的态度。

倘若她婆婆待她能有禾母待梅子的一半,她的生活何至于落到现在这般地步。

想到家里那个拎不清的婆婆,胡慧黯了神色。

吃过午饭,胡慧陪禾薇坐在她娘家的房间喂奶。落地窗拉上了一道薄薄的轻纱,阳光直射不进来,却很温暖。

“恭喜你。”胡慧羡慕地望着一个喂、一个吮的娘俩,由衷地贺喜。

“谢谢。”禾薇微笑着朝她点点头,下意识地想接句“你将来也会有的”,蓦地想到胡慧已于两个月前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及时止住了口。

胡慧自嘲地笑笑:“我已经没这个资格了,被我自己生生掐断了机会。”

禾薇不知怎么劝她好。设身处地,倘若自己成了这样,想必别人无论说什么都会很难过的吧?

“禾薇,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很羡慕你。最早羡慕你有个好干娘,能有许家那样的家庭给你做后盾。后来又羡慕大哥对你的各种好,这一点,曜南怕是这辈子都比不上……今天来了你家,看到你和你爸妈、还有你哥他们的日常相处,才明白,和乐的家庭才是第一位的。我婆婆要是能有你妈一半开明、理解,该多好……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老天爷看我得到的太多,所以收走了我的生育能力……”

“慧慧姐……”

“你不用劝我,其实我都知道,今天来,一方面是看你,另一方面,我和曜南想找爷爷谈谈,把那个孩子……”

说到这里,胡慧顿了一下,眼底闪过一抹讽刺,看着禾薇说,“你应该听说了吧?曜南在外面有了个私生女,之前妈就想让我收养,我过不了心里这一关,始终相信我会有自己的孩子、不需要收养别人的孩子,何况那个孩子还是……曜南也答应我这几年不谈孩子的事。可才几天,他又突然改变主意,说想把那个女孩儿带回家养育。我很痛心,觉得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都付诸了流水。没人在乎我的感受。被车撞上的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就这样死去也好,省得不得婆婆欢心、老公又夹在中间难做人……”

禾薇看她哽咽地说不下去,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轻声说:“慧慧姐,别的不说,曜南哥对你的好是真的,爷爷、二叔他们也都很尊重你。你不能因为个别的不愉快,就否定了这个世界。”至于贺二婶,那真的是一颗毒气弹,到哪儿都膈应人。

“是啊,你这话我直到车祸醒来才想明白。”胡慧长长地呼了口气,同样很轻声地说。

小妞妞喝完奶已经睡着了。

禾薇把她放到小床上,拨正了挂在妞妞脖子上的祖母绿小平安扣。那是经系统君加固过的。

之前那块祖母绿翡翠卖给了徐太子表兄,对方磨了几块孩子带的平安扣和女士们适合做戒指或吊坠的戒面送她。她一一让系统君加固了才送出去。给自己留了一颗戒面、两块平安扣。一块给妞妞带上了,另一块将来送兄长的孩子。有它的存在,禾薇也放心不少。

盖妥被子,拉着胡慧坐在落地窗的另一角边晒太阳边小声说话。

“想明白后,我和曜南说了,把那个孩子接回来,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哪怕将来朱敏那人再出现,只要孩子是非明、三观正,我又有什么好怕的?”

不知想到什么,胡慧说到一半,嘴角泄出一抹舒心的笑意,微仰头,眯眼看着屋外暖融融的冬阳,语气雀跃地说:“你还不知道吧?我公公这次是铁了心要和婆婆离婚了。如果接纳那个孩子能让婆婆滚蛋,我也是乐意之极的。”

禾薇:“……”

老爷子到底还是同意了胡慧和贺曜南的请求。其实他内心也是希望把那孩子接回来的,到底是老贺家的骨血,任她孤苦无依、漂泊在外,多少总归不忍心。何况孩子是无辜的,上一辈犯的错,没有让孩子承受的道理。

心结一了,胡慧和贺曜南面带喜意地去边城接人了。

临走前,胡慧拉着禾薇的手说。由衷地说:“听爷爷说,你们过几天就要回京都办满月酒了,我和曜南会尽快赶回去。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好歹让我这个堂妯娌做点事。”

“好。”禾薇含笑着应道。

是夜,禾薇被贺大少牵着回到他们自己的家、相拥在一起看白天给闺女照的相片时,说起胡慧俩口子的事。

“如果一开始,两人就敞开心扉地正视这桩事,也不至于拖到现在……好在慧慧姐福大命大,躲过了这一劫,不然你那堂弟怕是要悔死……”

“老婆!”贺大少一个翻身,将宝贝媳妇压在身下,与她鼻尖相贴,“一个晚上尽聊别人家的事,看来歇得差不多了。咱们继续吧。”

继续什么呀!禾薇啼笑皆非。

可两人的体力差,永远都是不对等的存在。

没一会儿,她就体力全无、任君采撷了。

夜正浓,幸福的日子也还很长……

(全剧终)

贴上一则迷你小番外:

妮妮小公举三岁时,迷上了王子、公主一类的童话故事,成天缠着禾薇讲给她听。

禾薇心血来潮把前世的经历改编了一下,讲道:从前,城堡里有个王子,过得很不快乐,一位勇敢的公主闯进城堡去救他……

妮妮偏着可爱的小脑袋问:然后呢?

禾薇:公主死了。转世再遇,两人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妮妮皱眉头、噘小嘴:……妈咪错了,书上不是这样讲的!

禾薇:“……”都听过了为嘛还老缠着她讲呀,听完又嫌弃。做娘好难,嘤嘤嘤……那谁——小笼包!快把你家媳妇领走!

临近翩翩少年郎的顾小少爷,表情酷酷、动作却相当轻柔地哄走了妮妮小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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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人物剖析及结局

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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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男主角,天君长孙,天界太子,还有个身份是父神儿子,墨渊的同胞弟弟,因出生时动了胎气被放在哥哥元神里养着,被白浅无意唤醒投胎了天家。

夜华君风华绝代、妖孽无俦,专惹桃花又郎心似铁,也真真只有白浅这种艺高人胆大兼神经也粗大的上古大神才消受得住他那把毁天灭地、玉石俱焚的爱情。换个人来,素锦也好、素素也罢,哪个不是一片痴心碎了满地,尊严性命烧成灰烬。

虽然是天族太子,但我总觉得夜华君是邪气凛然、正气不侵,集S与M于一身,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不把事情做绝,他绝不罢手。但就是这股“毒辣”劲,令他在《三生》的一众“男色”里异常出位,至少比起离镜的没原则、毕方的闷骚、白真的痞、叠雍的娘和折颜的老不正经,夜华对白浅那股子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的强悍精神,我甚待见。

看了很多关于夜华君的评论,基本上走两个极端。欣赏者谓之可怜,憎恶者谓之可恨。但在我眼中,夜华算不得无辜,也还不至于是个变态,他只是一个漂亮而凌厉、专情又绝情的“坏”男人。情极深、心极狠,对人对己都不留余地。正是这两个极端,造就了夜华君独特的风情。

夜华君素来是冷面冷心的,且不提他如何在洗梧宫外面无表情地给素锦当胸一剑,道声无趣后,漠然闭门。早为众人所诟病的“剜眼”恶行,亦足见夜华之冷狠。他对素素用情极深并不会让他剜去素素双眼时下不了手,更何况这是在“保护”的名义下暗行的私心专断。虽然之后七公子为洗白夜华不遗余力地写番外,但我仍执着地认为,夜华在剜眼的时候,迫不得已是借口,其心可诛是真相。

夜华是占有欲极强的人,否则其后不会把飞醋吃到元贞小弟身上去;夜华又是个操纵欲极强的人,否则他不会只给素素选做嫁衣的布料的权利而不给她选择生存方式的余地。他要保住素素,以他的腹黑和心机的段数,未必没有别的办法,但他却默许了剜眼这个途径。无他,私心作祟。

夜华深心所愿是和素素成亲,是把素素留在他身边,甚至是成为素素的唯一。他为此可以赌命炸死,抛下太子的权位,可见他对此的执着。而这些愿望,却可以在一剜之后全部达成,虽然不似起初计划时那样圆满。但恐怕夜华坚信,只要他不嫌弃素素失去了双眼,那便是圆满,所以,他才会说:“我会和你成亲,我会是你的眼睛。”情深似海、情烈如火,却听得人毛骨悚然,无福消受。

夜华剜去素素的双眼,不是没有心痛和愧疚,否则,他不会在素素问他:“今夜的星星亮得可好?”时顿了好大一阵才回答:“素素,现在是白天。”但是这些愧疚和心痛在私心欲望和迫不得已的借口面前,都败下阵来。所以,素素才觉得夜华对她只有施舍,她与夜华的爱只剩下残骸,于是才有了诛仙台前那决绝的一跳。

夜华如此心狠手辣、造孽无数仍能牵动我心,我想除了他那张华丽无双的颜,更重要的是因为夜华仔细想来称的上悲剧的人生和他之后的救赎。

夜华一贯是强求的,只是前后程度不同。因为失了与白浅或素素的爱情,夜华也就等同于失了最后一丝活气。一路读下来,夜华对自己似乎根本从不顾惜,被雷劈、被刀斩、跳诛仙台、毁修为、断臂……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像修为和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一般。这只能说明,如果没有和素素(或者白浅)的一段情,夜华活得简直生无可恋、无比厌倦。所以他才对这段情抓得这样紧。甚至失去之后宁肯死、宁肯痛、宁肯永远受悔恨煎熬,也绝不愿忘记。他对素素的偏执和腹黑,是用他已经习惯的方式不遗余力地抓紧他一生觉得唯一重要的东西。只可惜,私心太重、强求太甚,最终令得一段姻缘碎在手中,两败俱伤收场。

但重遇白浅之后,我想夜华君是有改变的,他后来的很多举动,都是对当年一念之差造成的遗憾的救赎。所以我们会看到一个冷漠神君也会极其闷骚地调情,死缠烂打作风流形状;内心有期待、失落后又只能独自默默承受。可以说前后期夜华形象的对比,执着不改、情深不改、犀利不改、强悍不改,但是独占渐渐地变成成全、忍痛也仍然会放手,他会去想白浅想要得到的,他会为了白浅最在意的墨渊取神草、杀神兽、自毁修为开炉炼丹,最终走进了白浅的心里。从素素到白浅,夜华似乎印证了:很多感情握在手中会化为灰烬,反而藏在心底会历久常新。

所以,当他生死未卜之后安然地立于十里桃林之中,轻言浅笑地叫浅浅过去的时候,我的心终是落了下来。曾经腹黑、自私、毒辣、冷情的男子,最终用他用他的执、他的情、他的命、他的放手、他的成全赢得了他的爱情。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夜华用他最冷色调又最秾丽邪魅的色彩给十里桃林的风情画卷绘出了一个最冷峭疏漠的剪影和那一回首最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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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朋友发生的误会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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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真正关心我的朋友,她叫章海萍。可是却因为一点小事而误会了她。

一天我们放学会家我和章海萍一起回家,我们约好明天来我家一起做作业,可是事情发生了。。。。。。第二天很快就到了,我以为章海萍会来的,可是我从早上一直等到晚上也没见到她的来,我失望了。心想:约好来我家一起做作业的,怎么还不来,一定是不想来,以为骗一下我就可以了。

忽然,妈妈推开门,忽忽忙忙地对我说;"不好了,出事了,章海萍出车祸了!”我一听,便跑去医院。我看见章海萍的样子就哭了起来,她全身都被包了起来,生命危在旦夕。我心想:对不起,我误会你了,你快点好起来吧,我发誓我不会在没搞清情况下再次误会你了,你快好起来吧!几个月后,我再次来到医院,看见章海萍比上次精神多了,饿我心里也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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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同学之间发生的趣事400字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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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紧张的学习生活中,也有许多轻松愉快的事,下面我来说给你听吧。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顾之豪,他喜欢玩悠悠球,各种玩的新花样,他都一学就会,并且玩得很好。他曾经写了一篇关于悠悠球的作文,还被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讲评了,后来推选到报刊上发表。可是他也有粗枝大叶的时候。有一次,语文同步练习上有一篇阅读短文《老鼠买鱼》问:读了这篇短文,你认为鱼行老板会说些什么?他大概满脑子都在想老师的事,结果就把答案写成了:我竟然没有想到老鼠买鱼的用处,看来以后不能把鱼卖给老师啊。他没有检查,就交给老师去批改了。我们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老师笑出声来,同学们诧异地抬起头,望着老师。老师看着我们好奇的表情,就把他写的答案读了出来,大家哄堂大笑,顾之豪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们班还有一个“数学大王”陆铭辰,他每次数学考试都名列前茅,语文成绩也很好。我们一有问题就去问他,他也非常乐于助人。可他也有犯迷糊的时候。一次语文课上,顾之豪转过头和顾佳君谈论起来,不料被老师发现。老师生气了,要他们站到讲台前面来。但是他们没有上来,反而是坐在后面的陆铭辰“自告奋勇”地走上讲台。大家十分惊奇,老师忍俊不禁,问“你上来干什么?”陆铭辰答道:“啊,不是我吗?”大家捧腹大笑,老师边笑边说:“我还以为只有前面两个人在说话,没有想到后面一个也在开小差。”陆铭辰难为情地哭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他们的是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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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件事苏小涵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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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学月月是好朋友好同学,上学一起来放学一起走,就像两个小姐妹似的,形影不离。无论我们之间发生什么事情,都会互相帮助、互相宽容。

那是个天气晴朗的星期六,我和月月约好去街心公园骑自行车,到了公园,月月提议:“我们来一场自行车比赛吧!看谁骑得快!”我连忙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们来到公园的小广场,跨上车,扶好车把,月月喊了一声:“各就各位,预备——开始!”话音刚落,我们几乎同时冲了出去。我正奋力向前骑的时候,月月突然向我靠过来,我一慌,手没扶住,车子朝她冲了过去。我被撞倒在地,心爱的自行车也摔坏了。我刚想责备她为什么这样不小心,可是一抬头看见月月也摔倒在地,腿上还流着血。到了嘴边的话立刻咽了回去。月月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我身边问:“小涵,你没事吧?对不起,对不起,请你原谅,我不是故意的。”她都摔成这样了,还这么关心我,跟她比,我心眼太小了,我立即说:“没关系,没什么的。你的腿都流血了,很疼吧!”月月说:“我没事,你疼不疼啊?我扶你起来吧!”说着,便双手握住我的胳膊,试图把我拉起来。这时,我才感到疼痛,手指根本不能活动,于是月月把我搀起来,我非常感动,看见她受伤的腿,说:“走,我送你去医护室。”我们紧紧地拉着手,一起向医护室走去,姐妹的心贴得更近了。

现在,我更加懂得了:宽容是一种美德,只要宽容他人就会快乐自己。

[我和同学发生的一件事初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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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发生在小区里的一件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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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是空中花园,只是名字好听罢了。

一楼是个神秘的地方,我不曾踏足。那里是送信送邮件的地方,只有一个电梯入口。现在网络信息发达,人们渐渐舍弃写信这种复杂又慢的方式,毫无疑问这里是被抛弃的。

我来到了这个被无视的地方。

嗯?意外的宽广明亮。空气不像负一楼那样充满了压抑而烦闷的气味。一排信箱拔地而起,蓝灰色的漆皮还很新。高大的信箱好似要顶到天花板,旁边是铁楼梯,我爬上去,信箱顶很干净,没有积灰。我俯视,忽见一人行踪诡异,我看过去,他在投信。

原来这里并没有被抛弃啊。

负二楼是一头巨兽。

这里比负一楼更暗,更压抑。黑暗如墨般向你扑来,淹没你,掐着你的脖子,蒙住你的双眼,揪住你的心。我感到无法呼吸,对黑暗有本能的恐惧,控制不住地想要逃离。我冲向电梯,哪里是唯一的光。

在这里开灯还不如不开,那些忽明忽暗的妖冶的绿光,更像是鬼片现场。那些杂物积了厚重的灰,有坏的单车,还有一些人停在这里不用的车。空气中,木头腐朽的味道,汽油、未干油漆的味道。我甚至怀疑我下一步会踢到一个黑色塑胶袋,空气中传来一丝丝血腥味,耳边飘来轻不可闻的叹息……等等,停止你的幻想。脑补是病,得治。

这种地方我不会来第二次。

空中花园,空中花园,既然这么叫,自然要有点样子。

过道上,铁柱子上盘了一圈又一圈的藤。真不知道是哪个小天才想出来的,在过道上盘紫萝。紫萝是一种常青藤,夏秋交替时开花,花没有香味,但是紫蓝渐变、紫粉渐变、紫白渐变的一串串花好看的很。我们楼下就种这种花,种了几十条过道啊。

你听起来这种唯美的意境是很有格调:夏秋更替之时,万花皆寂,唯有紫萝长青,一串串娇俏的花儿俯下身来,洒下一廊清香,风轻轻地拂过,花儿抖了抖。这漫天的紫色花雨,梦一般。你游荡在这里,迷了路……

我不说话花香不香,但是迷路是真的。小区三十几栋房子,那几十条过道种的一样的花,还长得一样。我们还分大门、后门、小门、前门、左门、右门,六个门,每一个都是不同的起点,我在这住了好几年,依然在迷路。

路痴真的伤不起,好吗?!再说谁会每天无所事事的捧着一串丝毫不香的花感叹:“啊!这花真香!”踩着一地的花泥沉醉:“啊,这花真美!

更不要说夏季,就深圳这三夏一秋,常青藤这旺盛的蒸腾作用,让你感受真桑拿。任何时候,风一吹,它就会洒下一些不明灰色粉末,真的不要太恶心!

若是哪一天我迟到了或者没来,不要担心我是失踪了还是被拐卖了。我只是游荡在梦里,迷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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