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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推荐20篇)

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24年“布克奖”。今天小编给同学们带来了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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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众人结局

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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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余罪最后结局如何?以下是“余罪小说众人结局”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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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正月十五发生的趣事作文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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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宵节这天,我们祖孙三人一起去逛世博源顶层的元宵庙会,那边张灯结彩,人山人海,热闹极了。

我一进庙会大门,就直奔包元宵的地方,我领取了一个热水烫过的糯米团,用切板把它压扁,拿一小团红豆沙放到当中,仔细合拢,搓成圆球。包好啦!这可是免煮的,我品尝着自己亲手包的元宵,感到格外香甜。

我接着去了“时光隧道”,参观了爸爸妈妈小时候吃的,用的,还有玩的,我发现他们那时吃的零食很单一,用的家电非常笨重,玩的游戏清晰度不高,而我们现在吃的种类繁多,玩的五花八门,相比之下,我们幸福多了。

看到捏泥人的地方,我马上凑过去,只见大哥哥双手翻飞,不一会儿,就给我捏了一只尾巴五彩缤纷的大公鸡,非常美丽。

最后,我们欣赏了皮影戏《龟兔赛跑》和《武松打虎》。在京剧铿锵有力的鼓点声中,龟和兔你追我赶;武松和猛虎上下翻腾,小朋友们看得津津有味。演出结束后,我绕到幕布后面去看个究竟,原来皮影是由兽皮雕刻而成,图案精美,色彩炫丽。我拿起支撑在皮影上的小棍,上下摆动,皮影小人就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摇头晃脑起来。

通过这次逛庙会,我吃到了未曾吃过的,,看到了未曾看过的,玩到了未曾玩过的,这真是一次全新的元宵节体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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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发生在寒假里的一件事作文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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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终于放寒假了。”我在心里暗暗叫到。一想起上次假日没有看完的那本小说我就兴奋不已,恨不得马上长出一双翅膀飞回家去。

我马不停蹄地跑了十几分钟后,终于到了我盼望已久的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来屋子,进了屋子后我却傻了眼,屋子里的小说不知在什么时候神秘失踪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本本厚厚的辅导资料。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左找右找也找不到我亲爱的书的时候,爸爸妈妈笑容满面地从外面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书包。没等我开口,爸爸就解释上了:“跟据你期末考试成绩和你平时的表现,我和你妈妈一致为你考试失利是因为马虎,平时积累知识太少造成的。还有你平日太过于懒散,需要给你报几个辅导班。桌上的辅导材料你先学着吧!明天就背这个结实的新书包去上学。”说罢爸爸妈妈便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儿喊ONMYGOD。无奈,父母命难违,开始奋斗吧!

次日,时针刚指到六,我的房间就有妈妈的雷声滚过:“起来!不起来就快迟到了。我睁开睡意正浓的眼睛,理智与睡意作强烈斗争,到底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起了床,懒洋洋地穿衣服,边穿还边吟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诗还没吟完就真的风萧萧兮了,我一看,原来是老妈把窗户打开了,这招也太狠点儿了吧!我刚才还懒洋洋的动作一下子变成了火箭提速,穿罢衣服吃过早饭,我便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

经过我的奋力拼搏,终于回到了家中,没想到,家中也一样难熬。吃过晚饭,我习惯形成自然地要去看电视,却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把遥控器夺走了,我一看原来是爸爸,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场暴风雨便不期而至了。被父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说了一通后,我悻悻而归,乖乖的去写作业。“夜里挑灯看剑”到我这里就成了“夜里挑灯看书。”不能睡,要坚持住,坚持就是胜利。我睁大眼睛看着父母大人给我布置的最后一项作业:作文《发生在寒假里的一件事》。我大笔一挥,重重地写下了这篇《发生在寒假里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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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室里发生的一件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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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几年的学习生涯中,在教室发生的事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有开心的,也有惭愧的……那一次在教室里发生的事,让我记忆犹新……

三年级时,我们班转来一位新同学,平时不怎么喜欢跟同学交往,性格高冷。我们友好与她说话她也是爱理不理的,我们男生很不高兴,并决定给她来一个“下马威”。

因为女生天生胆小,十分怕小虫啊、老鼠啊和蛇之类的。于是一天我们男生悄悄买了一条玩具蛇,趁下课间隙把蛇藏进了新同学的文具盒里,只留下一条尖尖的尾巴露在外面。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们男生风一样地溜回座位,等待一场好戏上演。我们后排的几个男生眼睛齐刷刷地注视着那位新来的同学,只见她好奇地摸了摸那条尾巴,然后一下子把蛇拽了出来,只见一条可怕的蛇扭着身体张着血盆大口向新同学扑来。她以为是真蛇,心一惊,随着“啊”的一声尖叫,脸瞬间苍白,手直冒冷汗,手一抖,迅速把蛇丢了出去,然后喊着大步逃离了座位。我们男生哄堂大笑,有的边鼓掌边笑,有的笑弯了腰,有的在地上打滚,还有的趴在桌子上笑贫了气……

老师皱紧眉头,上前一看是条假蛇,便生气地说:“是谁做的恶作剧?”我们男生敢做敢当,齐刷刷地站了起来。老师语重心长地说:“你们做这件事之前有顾及别人的感受吗?如果别人也对你做这样的恶作剧,你会好受吗?”我们男生知道自己做错了,全部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这件发生在教室里的事使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不要只顾及自己的感受,还要顾及别人的感受。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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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身边发生的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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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发生的事

记得在我家,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令人难忘的事。

家中有我大哥肖皓文,我二哥肖学文,我小弟肖瑞文,我大姐肖晓庆,还有我和大人们。

开饭了,我二哥拿了一双筷子就自己吃上了。我大娘就因为我二哥没给我大哥拿筷子,她就生气了。我大娘说:“你怎么不给我儿子拿筷子呢?”我二哥说:“你怎么不拿呢?”“他是你大哥,你不拿谁拿?”“他是你儿子,又不是我儿子。”“你个小兔崽子,敢跟我顶嘴!”……我说:“你们吵什么?不就因为我二哥没给我大哥拿筷子吗?嗓门高能赢房子啊?你们不拿我拿行了吧?”我大娘和我二哥听了,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其实,他们真为这点儿小事不该吵嘴,做人要互相关心,更要互相谅解。

还有一次,我大姐和我二哥也吵了起来——就因为我大姐拿了我二哥的笔。我二哥说:“你把钢笔给我。”我大姐说:“一会儿再给你。”我二哥说:“你快给我。”我大姐说:“都说了,一会儿给你。”我二哥说:“快给我,我要写作业。”我大姐说:“一会儿写也不迟。明天才交作业,借我一下怎么了?”我二哥说:“我的钢笔水快没了,再借你用,你要是把我的钢笔水用完了,我一会儿怎么写作业?”我大姐说:“我一会儿再给你买一只钢笔,行了吧?”我二哥说:“这还差不多。”我说:“你们两个应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一定要团结友爱啊!”

我认为,当别人有困难时,一定要乐于助人。只有这样,当你遇到困难时,别人才会帮助你。

[身边发生的事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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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件不该发生的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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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都会有自己的细小琐事,我们家也如此。很多事情都被记忆的长河给冲刷走了,而那件事却令我记忆犹新。

一天,爸爸正在拿着拖把做卫生,他的额头上已经布满汗珠,但是仍不肯休息。而我则趴在桌子上,全神贯注地写着寒假作业。

爸爸悄悄地走到我的跟前,眉毛弯得像月牙,眼睛眯成一条线,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脑袋,说:“宝贝,帮爸爸倒一下垃圾,行吗?”“不行”,我头也不回地说,“假如没有完成学校里的作业,老师会批评我的!”

爸爸脸上的微笑消失了,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无奈,好像掉进了万丈深渊。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寒假有这么多天,况且倒一下垃圾又不怎么费时间。”我放下手中的笔,转过头来,说:“我没有时间。”说完,便拿起手中的笔,继续写起作业来。

爸爸把拖把使劲往地上一扔,头上冒着火,手攥得紧紧的,肩膀不停地发抖,眼睛瞪得犹如鸡蛋一般,指着我,说:“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生命在于运动,去,去,倒垃圾!现在怎么这么懒!”“你才懒,自己不去倒,非要我去倒!”我猛一站,肚子气的鼓起来,像一个大气球要爆炸似的,眼里喷发出无数的愤怒,好像千万个钢针向爸爸刺去,脸憋得通红,鼻子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爸爸把我的作业一拽,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脸色铁青,犹如锅底一般。那愤怒的样子好像一头公牛,恶狠狠地说:“有你这么不听话的吗?去不去?”说着,爸爸给我了一记耳光,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摸着火辣辣的脸,不禁哭了起来。

过了几天,我终于想明白了:爸爸每天上班很辛苦,回到家还要做家务,我不但不帮他,还和他顶嘴……我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于是,放学后,我向爸爸道了歉:“对不起,爸爸,我不应该不听您的话。”“应该是我不对,我不应该打你,应该换位思考一下。”爸爸挠挠头说。

我俩相视一笑,笑得是那么灿烂,那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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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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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会有些意外事情的发生。天凉时,我的右膝盖就会时常隐隐发疼。摸着它,我非常悔恨,只怪自己太任性,当时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事。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个周末,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做完作业后,就约上两个好朋友-李涛和詹雷,再带上我的心爱的篮球向操场跑去。我们三人在操场上,你一脚我一脚,踢得不亦乎。终于大家都累得大汗淋漓。正巧不远处,有一棵粗壮的大树吸引了我们的目光。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来到大树下。

这时,李涛耍起酷来,右脚用力一蹬,左脚向上抬,就爬到大树中间的树权上,然后半蹲坐那,调整好姿势。接着又像弹簧一样,往下纵身一跃。最后得意地对我俩说:“厉害吧。”“哼,谁怕谁,我也会。”说着詹雷撸起袖子,学着李涛样子呼哧呼哧地也爬上了树。随即也毫不犹豫地跳了下来。“咚--”落地声响起,詹雷也安全着地了。

接着轮到我了,他俩把目光向我投来。我有点心虚,因为我个子矮,腿也不长。但是我一想,我现在放弃,肯定会被他俩笑话的。所以心一横,也就用力爬上树干了。站在上面往下瞧,估摸着有五六十米厘米吧。我心中也不时涌上一阵恐惧感,但是为了面子,我顾不了这么多。我半蹲了一小会,调整好起跳姿势,一闭眼,就往下蹦了。“砰--”我跳下来后,没站稳,右膝盖被碰击到了地上。那钻心地疼,我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事,早就知道就不出风头了。

经过那件事后,我明白了,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绝不能逞强好强,要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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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过年发生的事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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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五,迎财神的日子。父亲带我去老门东玩,听说那里的灯展不错,还有好多的活动。

刚下公交车,只见人潮涌动,都往老门东的方向涌。老门东可热闹了!几组大型灯展一字排开,有状元及第,有仙鹤迎春,有八仙过海——让人目不暇接!进入正门是一组状元及第的灯展。只见门前有几个差人,上前一看,站在最前面的人手持“捷报”,再往前走走,只见前面三个人面带微笑,双手抱拳,骑着马。再看看远方,几个人分别举着“状元”、“榜眼”、“探花”。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景象:有三个人去京城考试中了很好的名次,当了大官,因为思念家乡,几个士兵护送他们回乡探亲,卖报纸的卖力地吆喝着,大家都很欢迎他们。

回家之后,一看电视,说他们抱拳抱反了,古时候抱拳,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这三个人都是公子,因该左手在上,但他们恰好相反,闹了一个笑话。看来古代人是非常注重礼仪的,我们也要学习礼仪,这样,我们的品行就会得到提高。处处留心皆学问哪!

逛完老门东我们又去品尝夫子庙的小吃,年货大街上的人,摩肩接踵,看到好吃的东西都会停下来品尝一番。有一处台湾小吃吸引了我,我还是第一次品尝宝岛台湾的小吃,烤鱿鱼的味道让我意犹未尽。哈哈,父亲说我是一个“吃货”,说就说吧,难得大过年的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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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样的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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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讲述的是耿耿和余淮之间的种种故事,那么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尤其来了解一下吧,欢迎阅读!

《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讲的是耿耿和余淮在多年之后再一起相遇,然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可谓是感慨万千,曾经的误会也解除了,所以最后小说结局应该是喜剧的。

不过,在《最好的我们》电视剧最后,不知道会不会沿用小说的这一结局。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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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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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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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沈螺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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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梦想的平凡少女沈螺,远离喧嚣的城市,回到安静的海岛生活。不料偶然间救起一个叫吴居蓝的男子,竟然是个和人类的进化方向完全不同、来自大海的高等生命体——鲛人。

他以不凡的能力和智慧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沈螺度过难关,战胜危机,深深地吸引了沈螺。两人一路磕磕绊绊,从互相了解到互相信任,最后产生了深深的爱情。

沈螺身上有一颗鲛人灵珠,引起了周家老爷子的觊觎,他绑架了沈螺,吴居蓝及时赶到,救出了沈螺,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周家老爷子被抓,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沈螺从悲痛中走出,决心带着两个人的梦想,更坚强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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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发生在商店里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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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子里有六、七个商店,我们家门口就站了两个:一个很显眼的“百货二层楼”,一个实在不起眼的“平房小卖部”。

“百货二层楼”的门面可真够气派的:绚丽的大理石柱子撑起了高高亮亮的塑钢琉璃屋檐,浅蓝色的好似天空般的房顶,澄净美丽;两边镶着银色大把手的敦重玻璃门周边缠绕着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活力四射的dj舞曲宣扬着店主人的新潮与时尚;每每到了晚上,那光怪陆离的色彩,将百货二层楼的门脸打扮得犹如一只开了屏的蓝孔雀,又似一个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吸引得我几次都流连往返。对面的“平房小卖部”与之相比,就真的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又好像一只灰不溜秋的“丑小鸭”了。矮矮的门头几乎能压住人的呼吸,褪了色的老木门哼哼呀呀唱着沉闷的歌,坑坑洼洼的红砖墙演绎着“苍老”的故事,每每走到他的门前,喜好新潮的我总要加快脚步,不愿多看他一眼。

一天上午,爸爸让我帮他买盒烟。我兴致勃勃地奔向“百货二层楼”。因为我早就向往那一个前卫新潮店,我想里面一定有一个我所想往的世界。推开大门,空旷的商店内没有人影,只有一个监控器瞪着电子眼亮亮地盯着我。仔细寻找,我在柜台后面的小床上看到一个卷发女人正在那里逗孩子玩儿。我轻轻地敲了敲柜台,礼貌地说:“阿姨,我买烟。”可是等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回应。我以为自己声音太小阿姨没听见,就提高了嗓门道:“阿姨,我买烟。”这时,那个卷毛女人猛地站了起来,转过头冲着我大吼:“没见我正哄孩子吗?喊什么喊?”“是谁在喊?”我那愉快的心情一下子被她的冷脸给浇得心里冰凉冰凉的,赶紧转身退了出去,“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心情抑郁的我无奈地走进了对面平房小卖部,刚进门,一位挽着发髻的四十多岁的阿姨,赶忙站起来,兴冲冲地问我:“小朋友,要点什么?”“买包香烟。”我递上了钱。“买烟给谁抽啊?”她一边接钱,一边笑着询问。“给爸爸买。”我回答。“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她从货架上拿下了一包烟送到我面前,“小朋友不可以抽烟,有害身体呀!”接着又低头从抽屉里找出两元钱,“拿好零钱不要丢了”她嘱咐着,“过马路要小心看车……”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她的叮嘱怎么那么像妈妈级的人物啊?此时,有一位顾客走了进来,阿姨又笑着与顾客招了招手,热情地介绍开了商品。

从此,我买东西总爱去“平房小卖部”,因为我已经明白了,生活中,微笑才是最好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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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结局

全文共 5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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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又是一年六月。

今年的夏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五月就开始热,到了六月,更热得跟大暑天似的。二喜帮微微扛着凉席,吭哧吭哧地往楼上爬,一边爬一边叫苦连天:“微微你们这不是高级住宅区嘛,怎么电梯也会坏。”

“高级什么啊,就房价高。”微微也累得不行了,她提的东西比二喜还多呢,手里满满的两袋子零零碎碎,臂弯还夹着两张枕席。

晓玲和丝丝落在她们后面,手里稍微比她们轻松点,一人捧着一套茶具,一人抱着个大花瓶……

这些都是微微刚刚在超市里买的东西……

本来只是一起吃晚饭而已,但是听到微微说今天拿到了婚礼礼服,晓玲她们便吵着要来看。微微就毫不客气地跑了趟超市,买了很多东西,把她们当搬运工了>o

晓玲有气无力地问:“还有多久到啊?”

“你不是来过的嘛。”

“可是我已经爬昏了啊。”

微微抬手擦擦汗:“马上就到了,再爬两层。”

“还有两层啊~~~”丝丝哀号了。

举步维艰状又爬了两层,微微一打开门,晓玲她们就滚到了沙发上。二喜就着躺卧的姿势,眼睛在室内东瞄西看,忽然突发奇想地说:“微微,到时候我找了男人,你让你家大神帮我家设计一个吧。”

“我也要,我喜欢你家的这种风格。”晓玲附和说。她和二喜已经不是第一回到微微这来了,不过每次来都要惯性地赞美几句。

微微一边泡茶一边回她们:“我也有设计啊,你们干吗不找我。”

“切,你设计的都是腐朽的部分。”

微微郁闷了。老是这样啊,明明是她和大神一起设计出来的方案,看过的人却都把功劳归在大神身上。

唉~~~在大神令人眼盲的光芒下,她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呢。

丝丝前两次都有事没来成,今天是第一次到微微这里来,趁着她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在屋里四处转悠起来。

这套位于明薇苑的高层住宅,是去年中秋微微和肖奈订婚时,大神爹妈买下送给他们的。

说起来,微微从来都不觉得父母有义务给儿女买房子,但是长辈好意的馈赠却也不会矫情地不接受。然而,如果长辈自己还住在学校分配的年代久远的筒子楼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微微收到房子的时候很有一丝罪恶感。大神赚的钱他父母是分文不要的,所以微微就觉得,大神自己明明有钱,干吗还要父母买。虽然说他们只是付了首付,但是首付也要好几十万了,对于历史系和考古系这样没什么油水的教授来说,几十万也许就是大部分积蓄了吧。

而且他们也不一定要买新房啊,以前肖奈住的房子也不错。

肖奈了解她的想法后很有几分无奈,解释说:“他们习惯住学校,因为我外公曾经住在那里,我爸是我外公的学生,他们就是在那间房子里认识的。”

肖奈说着有一丝好笑,“而且我父母也没那么穷。”

后来肖奈的母亲林教授知道了这个事,心里对微微的喜爱又上了一层。付出的心意被感知,是世间顶美妙的事情之一。林教授心情十分之好,一边叮嘱着肖爸爸别老在准儿媳面前念叨考古经费短缺,让准儿媳以为自家“经费短缺”,一边翻翻自己的东西,又打算弄点东西送出去了。

这不,婚礼前夕,微微又收到一副据说是家传的羊脂白玉的手镯。至此,微微才知道大神所言不虚。像他们这种书香传世的名门,外人看来清贫,但是搞不好他们墙上随便挂的一幅字画便是有价无市的名家手笔。

过这副手镯却让微微很紧张。黄金有价玉无价,何况是羊脂白玉,虽然大神娘说只是一般的品质,但微微还是陷入了怕把这手镯弄坏了的惊恐中,打定主意婚礼上戴一回就不戴了。

休息够了,晓玲催促微微:“快点把婚纱拿出来了啦。”

“去卧室看吧,我搬不动。”

微微和肖奈的婚礼是中式的,婚服自然也是纯纯粹粹的古典嫁衣。珠光璀璨的银鎏金凤冠,华美异常的缕金曳地大袖衫,精巧秀美的绣花鞋,一整套都是仿梦游2的嫁衣制成,满满的装了六七个大盒子。

丝丝小心翼翼地把凤冠捧出来:“这个凤冠漂亮啊,我还以为是帽子那种呢,我就不喜欢那种。”

“帽子那种也漂亮啊,就是太重了。”微微说。

二喜拨弄着上面的珠子:“这得多少钱啊?”

微微说了一个数字,二喜爆发了:“天哪,你居然把一个卫生间戴在头上!”

“……你就不能说得好听点么==”微微郁闷了一下下,然后心虚地辩解,“大神说这个不会贬值,所以不算花钱……”

晓玲也帮腔:“人家都有十几个卫生间戴手上的,微微戴一个也没啥啦。”

二喜蹲在床边看着丝丝手里的凤冠:“就算不会贬值,它也不会生蛋啊,值吗?”

“哎呀,微微能生蛋就好了啦。”

微微脑子里不知怎么地就冒出一幅画面——一个圆溜溜光滑滑的白壳蛋,忽然壳破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顶着蛋壳摇摇摆摆地爬出来,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张开粉嫩的小嘴……

微微在他喊出来前赶紧刹住了想象力之车,默念我是胎生的我是胎生的一百遍……

“我喜欢这个衣服哎,”晓玲摸着婚服上的刺绣,口水都快滴答了,“为啥我们要学西方搞白色婚纱啊,明明我们传统的凤冠霞帔更漂亮啊。”

“是啊,”二喜说,“我小时候最羡慕武侠片里的装扮了,经常裹着被单伪装成古装。”

“微微,换给我们看看效果吧。”

“我不会穿……”

鄙视的目光登时射向她,微微不服气:“难道你们会?”

三个女生看看那衣服和腰带上的N条带子,面面相觑,丝丝立刻转了话题,感慨地说:“哎呀,没想到你们居然要结婚了。”

二喜附和:“就是,要不要这么赶啊,毕业就结婚,又不是怀上了。”

微微被愚公他们调侃得多了,二喜这点程度完全不放在眼里:“怕晚了你们走光了收不到红包啊。”

晓玲觉得蛮不可思议的:“微微你就这么答应嫁了,干吗不拖他两年。”

丝丝打趣说:“你怎么肯定是肖大神急,说不定我们微微比较急呢?”

晓玲一听:“对啊!我怎么没逆向思维一下,微微,不会是你求婚的吧?”

微微黑线:“当然不是。”

二喜兴致勃勃地追问:“那大神怎么求婚的?鲜花有不,戒指呢,有没有下跪啊?”

“……二喜,现在电视剧都没这么土了。”

“快说啦!”二喜推她。

“呃,这两年我不都在他公司实习么,可是我从来没拿过工资哎,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就问他要了啊,然后他说……”

微微一脸囧样。

二喜和丝丝期待地看着她。

“他说……要钱没有,要人一个。”

二喜喷了:“你家大神真是几年如一日的阴险。”

晓玲她们把衣服鞋子饰品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地看完摸完,已经快九点,再不回去就太晚了。微微送她们去公车站,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见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地在她们身边停下来。

车门打开,清俊挺拔的人影从车上迈下。

“师兄。”晓玲她们齐声喊。

肖奈朝她们颔首:“你们来了。”

路灯光下,两年后的肖奈愈见清傲风华。而这两年他这个已经毕业的师兄,在师弟师妹们的口中也愈加的传奇。晓玲她们虽然在微微面前很口无遮拦,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地乖起来。

丝丝说:“我们要走啦,不打扰师兄您了。”

二喜忍了一下,没忍住,贼兮兮地笑着说:“师兄,今天你让微微也跟我们回去住吧。”

微微囧了,瞪了她一眼。她要是要回去住,难道还要人批准吗?!

肖奈看了微微一眼,略带笑意地说:“今天恐怕不行。”

完全可以忽略的问题,他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回答一下,又让微微郁闷地瞪人。肖奈假装没看到她抗议的视线,风度而周到地对二喜她们说:“天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去。”

肖奈送舍友回学校,微微便回家收拾床上的嫁衣,收拾着收拾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动作。想起来,其实有一次,也应该算是求婚吧。

那晚在这张床上,他们又一次草草结束,他抱着她平静了一会,忽然在她耳边问:“你什么时候让我毕业?”

“啊?”她不解地反问,“你毕业什么?”

他答:“我不是已经在自动控制系修了两年了吗?”

跟肖奈在一起这么久,微微的理解能力已经达到非人水平,于是迅速地分析求解。

自动控制系……

自控系……

自控……

想到这里,微微的脸都快和手上的衣服一个颜色了。他们今年开学就住在一起了,恐怕没人会相信他们至今都没有逾越最后一步吧。

嫁衣小心翼翼地收回了盒子中,外衫的一角刚刚被二喜垂到了地上,衣缘上有点脏,微微便拿到卫生间用水把那一块清理一下。洗完觉得身上有点黏黏的,顺便又在卫生间洗了个澡,洗好才发现自己一直胡思乱想,竟然没拿换洗衣服。

虽然家里没有人,窗帘也拉得好好的,可是微微毕竟没勇气不穿衣服冲到卧室去。没办法,只好把宽大的外衫披在了身上,虽然很薄很透,但是总比没穿好。

拉开卫生间的门,微微快步地走向卧室,然而距离卧室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却听到咔嚓一下,门被打开的声音,微微回身僵住。

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开门的人显然也没料到一进门竟然是这样的景致,手指停在了门把上。

微微不禁把衣襟拢紧了点,心里庆幸刚刚没有什么都不穿就跑出来。她哪里知道,她这样披散着潮湿的长发,薄薄的外衫半湿地裹在身上,玉腕微露广袖飘飘,长腿纤腰若隐若现,比什么都不穿不知道诱惑多少倍。

“婚服已经送来了?”肖奈慢慢地关上门。

“嗯,下午送来的。”微微答了一句,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穿着这个站在这里,“我,我刚刚洗澡,忘记拿衣服,正好这个衣服脏了扔在卫生间……”

“脏了?哪里?”

“呃,下摆那里,已经……”微微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下摆,话还没说完,便被人横腰抱起。他竟已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往卧室里走去。

“换上给我看看。”

“……我不会。”

“我来教你。”

抓着衣襟的手指被掰开,衣衫自肩膀上滑落。她坐在他腿上,只隔着身下薄薄的一层衣料。微微已经不敢看他,侧头埋在他的颈间。

他真的是教她,不急不躁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替她穿上,还慢条斯理地讲解穿法。小衣、上衫、下裙、腰带、外衫……灼热的手指不时轻触到她。微微任他摆布,听话地抬手动作,或站或立。最后又被他抱坐膝上,让他握住她的脚踝,为她穿上绣花鞋。

她已经穿戴完整,一身嫁衣坐在他身上,长睫微垂,晕染如霞。他看着她,突然用力地箍住她的腰,抱起,将她放在了床上。

嫁衣似火,乌发如瀑,肌肤如玉。微微不安地看着他,他的手撑在她头的两侧,压住了她的发丝,眼眸深幽却不动作,微微渐渐受不了那样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偏了偏头。

下一秒,便被他猛然攫住了唇舌。

他压下来,深深地吻着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狂放肆意,好像终于忍无可忍地抛开了所有的顾忌。微微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只能完全随着他的节奏吞咽呼吸。她感觉到身上的嫁衣被扯开,感觉到他在她颈间噬咬,感觉到自己被他揉弄得生疼,感觉到他的吻越来越下……

空气里越来越热,她神智混乱,轻吟出声,忽觉腰下一凉,裙子被撩起。

他忽然停了下来。

可是微微却没有因为这个停顿而放松。以前到这里都要停了……或者,用别的办法,但是,但是…

微微看着他,视线已经迷蒙。

他身上的衬衫已经乱七八糟,露出精壮的胸膛,急促的低喘声中,他燃着火光的眼眸紧紧地盯着她。然后,像慢动作般,他抓住了她的手,带向他腰间的皮带。

微微已从他动作中明白,心跳突然就失去了控制,身体紧绷得好像连指尖都在颤抖。

“微微,不要紧张。”

一边强硬地逼迫着她的手动作,一边他又重新覆盖住她的唇,带着十足的忍耐,哄骗般温柔地吻起来。

吻渐渐往后,他含住她的耳垂,暗哑地在她耳边低语:“微微,我等不到了。”

……

虽然累得不行了,可是第二天,微微还是按照生物钟准时睁开了眼睛。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照进来。

她躺在凌乱的嫁衣上,被人从背后紧紧地抱在怀中,手臂横在她的腰间。她动了一下,身后的人立刻发现她醒了,气息紧紧地贴过来。

“微微。”一向清冷的声音,染上了□的低哑。她好像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渐渐地颈后被轻轻触吻,渐渐地……

再度醒来已经快中午。

身上传来潮湿的感觉,微微睁眼,他正在用毛巾轻柔地帮她擦去痕迹。微微有些羞窘,想躲闪,可是一动却发现腰酸酸的,连动一下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肖奈俯身过来:“抱你去洗澡?”

微微摇摇头。

“难受吗?”

微微还是摇摇头,望着他,抬起手臂,环住了他的颈。

现在,只想靠着他就好了。

对于婚前的意外事件,微微并不后悔,但是这件事的后遗症,却让微微很头疼。

后遗症之一,就是那个婚服==

因为……

所以……

总之,那晚之后,婚服根本就……不能看了……皱巴巴的不说,还有很多……痕迹。偏偏婚服又是贵重的丝绸剪裁制成的。丝绸这个东西娇贵得要命,微微根本不知道怎么洗,又不能送洗,最后微微恼怒之下,把事情推给了肇事者。

于是肖奈百忙之中,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丝绸洗涤的问题。

后遗症之二,就是,唉……

微微发觉在婚前一个月那啥实在太不明智了。要么就早早进行,到了结婚前估计也不会这么勤奋了,要么就干脆留到婚后。

在最忙的时候还得应付某人据说已经是有节制了的需索,实在有点精力不济啊。

六月份,真的很忙呢。

好像所有事情都凑在了一起。她要毕业,婚礼要筹备,梦游2最新资料片要上市,还有,大神的公司要搬家。

这天晚上肖奈接了一个电话后,便带着微微出门。

“去哪里?”

“到了再说。”

用散步的速度慢慢走着路,渐渐地居然到了极致网吧。站在大门紧闭的网吧门口,微微看着肖奈拿出钥匙打开侧门,走进去按下了开关。

灯光大亮,几百台电脑整齐安静地排列在网吧中。

“明天这些电脑都会搬走了。”

“咦,表舅不做了吗?”

微微知道这个网吧是肖奈很久以前和表舅一起弄的,如今电脑普及,生意早就大不如前,但是表舅恋旧,一直不肯停业。说起来,大神第一次看见她还是在这里呢。

肖奈点头:“以后致一就搬到这里,我已经把另一半的产权买下来了。”

那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侧面,而且竟然有几分熟悉。

拜良好的记忆力所赐,他很快从大脑资料库中搜索出她的名字。

贝微微。

老远看见,就能让身边的男生们一阵骚动的贝微微。

之后,又是一次巧合。

他已经很久不上梦游江湖,那次去是为找一点梦游的资料,没想到却在世界频道中频频看到她的名字。

这次她叫芦苇微微。

名字很好记,上次看她打帮战时就记住了。很清新的名字,但是取名的人,也很懒惰不费脑。

她居然被抛弃了?还打算抢亲?

难得的,肖奈也有了兴趣去看一场热闹,只身来到朱雀桥下,看那个被围观者淹没的红影。

她真的会抢亲?

肖奈悠然旁观,不过潜意识却觉得,她似乎拎着大刀去砍那个负心汉才比较合适。最后在她坐下卖药的那一刻,游戏里的众人纷纷被雷倒,电脑外的肖奈哑然失笑。

忽然就生出一股护短的冲动。

这冲动不知从何而来,肯定不在他精密的大脑计算中,以前从未对任何人产生,但是居然很强烈。

他的小师妹,哪能让别人甩,哪能弄得这么落魄。

于是,求婚。

于是,盛大的婚礼。

求婚的时候,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她会答应,但是当她那样爽快地说“好”的时候,他的心中,已然生出一丝浪漫。

“你的办公室弄在这个位置吧。”

微微在楼上说话,久久没听见肖奈的回答,便从楼上跑下来,看到他居然还是站在原处。“你在干什么啊?”

“在想你刚刚的问题。”肖奈抬头看向她。

“嗯?”她刚刚有问什么问题吗?

肖奈微微一笑说:“我在想,如果早知今日,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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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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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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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庆节发生的事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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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国庆节,原本打算外出的我由于意外的情况,回到了久别重逢的老家.

回到老家的前几天里,显得无所事事.忽然一天,爷爷左手拿着一条鱼回来了,嘴里不住的对奶奶说:“人家老陈他就是厉害,几分钟时间就钓了3条大鱼……”对了!无聊就去钓鱼嘛!我怎么早没想到!

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我立马上钓具店买了一根折叠型的业余钓鱼杆,付完钱后匆匆走向河边,找到一个舒适的位置,将缠绕的钓线展开,掷向河里.鱼杆的“浮标”怎么不沉下去呢?哎!也许是水位不够深的原因的吧!我将鱼线拖至桥下,据说桥下的水最深.又过了许久,仍不见动静,怎么会事?怪!我将鱼杆抬起一看,拷!压根就没放鱼饵!嗨!白忙乎了!我将刚买来的蚯蚓钩上,后将钓线使劲掷入河内,耐心的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浮标”轻微的动了一下,我知道鱼开始吃食了,便更加警惕的注视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浮标”的动弹更加活跃了,我知道提线的时候到了,便随着它的游动将其拖起.哇——一条3尺长的大鱼呈现在眼前!我立马将它捕进桶里,放入水少许.看着这条活蹦乱跳的大鱼,我对钓鱼的信心更大了,将鱼饵挂好后,放入水中,过了不到1分钟,“浮标”便开始左右摇摆了,我将鱼杆一拔,还拔不起来.耶!一定是一条大鱼!我将手中的鱼杆狠命一拔,刚才那股得意劲一下子就飞到九霄云外了——我钓起来的不是什么大鱼,而是一块肮脏的抹布!我不得不将这块肮脏不堪的抹布仍至垃圾捅,接着钓起来的不是水草就是垃圾,使得我对钓鱼的兴趣全无.不停的发牢骚:“人们怎能这样污染水源呢?”又过了一会儿我已经完全没有了钓鱼的雅兴,收起了鱼杆,看了看水里那条正在做垂死挣扎的鱼,毅然决然的将鱼放回了河里……

[国庆节发生的事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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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发生在冬天的一件事作文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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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2007年的那个冬天发生了一件令我难忘的事…… 我记得,那一天天气寒风刺骨,十分寒冷。我趁妈妈不注意,自己一个人去街上玩。忽然,一辆摩托车横冲直撞得向我驶来,我一下子跌到了地上。“我……我,流鼻血了!”我一下子哭了起来。这时,一位民警跑了过来,把我扶了起来,拿着他的手帕给我的鼻子做了点简单的治疗。然后,他才松了一口气,说“没事了,赶紧回家吧!”听了他的话,我的心里好像有一股暖流,留了进去。我赶紧回过神来,说了声:“谢谢”然后就赶紧回家了。这时,那位民警忽然又说:“把这块手帕也带上吧!以免又出血。”我感激不尽,连忙拿上手帕跑回了家……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也对这位民警感激不尽。把手帕洗干净后,又在上面滴了几滴香水。然后,又带我跑到我出事的位置,找到了那位民警,对他说:“谢谢你呀!是你帮助了我女儿,这是你的手帕,还给你!”没想到民警却说:“不客气,这是我们民警应该做的……”说着,就向妈妈庄重地敬了一个礼。 在这刺骨的寒风下,发生了这么一件感人的事,让我感动,这位民警的那些徽章越发闪耀…… 打开记忆的城堡,你会发现有很多人帮助过你,我们应该回报他们,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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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发生在身边的货币反假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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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糟了!假币!一时看走了眼,收了一张50元的假币I我立即回转180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返回刚刚走出的蛋糕店。

回到店里,我已经气喘吁吁了。服务员先是满脸惊讶,然后若无其事地做着她们的事。

“阿姨,刚刚我在这里买蛋糕。收到了一张50元的假币,我可不可以换回?”我尽量降低音量说。

“什么!假币?不可能,我们这里是从来没有假币的。你一定是弄错了,再说你有什么证据…・”

“可是,我真的是从这里收到假币的,证据,证据……”

看着我一脸的窘相,又拿不出证据,服务员得意地说:“怎么样,拿不出证据吧?拿不出证据就不要乱说,不要玷污了我们店的形象。”

经过一番舌战,还是无济于事。找不到狐狸还惹来一身骚,反被服务员骂了个狗血喷头。唉!只有打道回府。

换钱不成,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考虑怎么样把钱花出去。据本人观察,现在的大中型超市和商店都有验钞机,并明确写有:假币一律没收。若是去那里消费,岂不是自投罗网?

经过一番考虑,我决定到一家私人文具店碰碰运气。

为了避免店主起疑心,我特地挑选了几件较贵的文具。付款时毕竟是心虚,我一步步蹭到柜台前,心里默默祈祷道:千万千万不要被看穿了,不要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柜台前.我紧张地摸出了带着体温的那张50元钱。店主一看,先是叹了一声:“啊!面值这么大,小妹,有没有零钱?”

我装模作样地找了找,便摇摇头。店主小心翼翼地接过钱,把口水沾在钱上撮了几下,接着对阳光照了照,左看看,右看看。忽然神秘一笑,我屏住了呼吸,莫非 莫非他看出了什么破绽?果然如此,我的那张假币最终没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

幸好他没有没收我的钱,我脸上火辣辣的,放下已挑好的文具,箭步跑出商店。心里很不甘地想着:我非把钱花出去不可。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接下来我就要实施下一个计划了。总结了一下经验,自然而然那些老婆婆就是我最佳的对象了。

这不,―位年过70的老奶奶正在离我不远处卖鞋垫呢。此时不下手,更待何B寸?我加快脚步走了过去。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教训,我的“演技…更上一层楼”了。

我先是和老奶奶套近乎,挑了两双较称心的鞋垫,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那张假币。老奶奶眼花,把50元看成了10元,马虎地看了一下就收下了,我心里暗自庆幸的同时,有点不忍,本想跟老奶奶说退钱不买了,但始终犹豫着没说。最后老奶奶找回我3元钱,看到她满脸的皱纹,同情和内疚油然而生。接过找回的3元钱,才知道它的分量。忽然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对老奶奶说:“阿婆,你多找了2元钱。”老奶奶一怔,笑呵呵地说:“老了,真的老了,钱算错了。”她接过我递回的2元钱,还直夸我好.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假币是花了出去,我是喜是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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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发生在寒假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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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热闹的大年又过去了,我似乎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当中,整天捧着日历点数着快乐。那天心血来潮看了看农历,是正月十九,明天,明天就是妈妈38岁的生日。想想妈妈每次都给我买大蛋糕,还要在精心给我包装一个精致的生日礼物,温暖已涌上心头。今年,我一定要给妈妈一个爱的礼物。

做一顿饭?指不定给家里搞得怎样的乌烟瘴气?洗一次脚?要强的妈妈肯定不会允许!怎么办?送给妈妈一件有纪念意义的礼物?可是我又没有钱。怎么办?我靠着窗台,揪住窗帘在玻璃上焦急地划着,窗玻璃上的污垢经过窗帘的擦拭,变得光洁、明亮,那耀眼的光在太阳下刺得我睁不开眼。忽然,一个好办法浮现在我的脑海。以往每干一样家务活,妈妈都会奖励我几元钱,今天我也可以……想干立马就干。我拿起抹布把大大小小的柜子全部给擦了一遍,我又拿起笤帚,扫地,拖地。等到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干净了,我直起腰、抬起头,仿佛看到了妈妈正在向我微笑。听到妈妈推门的声音,我赶紧躲进自己的小屋,偷偷地从门缝里窥视妈妈。妈妈一开门,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两眼放出了亮亮的光彩,然后又惊叹了一声:“呀,我们家都可以当镜子照了,亮得晃眼呢!”

见妈妈向我的书房走来,我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为那爱的礼物离我越来越近了。我一下子跌进椅子,满面含笑的妈妈走了进来:“累了吧?这一上午忙坏了!”妈妈用缠满胶布的手从布兜里掏出了一张十元钱的人民币。我赶紧攥到手中,仰着脸对妈妈说:“不累不累!”但是心里激动得已经汹涌澎湃了。晚上,我跑去商店买了一副厚厚的棉手套,塞到了枕头下面,一夜辗转难眠。

第二天早上,天还蒙蒙亮,我就迫不及待地捧着棉手套冲进妈妈的房间,“生日快乐!妈妈!”穿好衣服正准备做饭的妈妈,怔了一会儿,然后接过手套,脸上掠过了一丝难以察觉激动的表情,她赶紧低下头,将手套摆在桌子的正中间,声音有点颤抖地说:“谢谢!谢谢!我给你煮面条吃!”望着妈妈幸福的脸,我的心漾起了阵阵涟漪。我知道妈妈的心和我一样难以平静。

爱的礼物可以是价值连城的珠宝,可以是豪华舒适的住宅,可以是气派的汽车,但也可以是一枚海边的彩贝,一床温暖的棉被,一页美丽的素笺,作为爱的礼物,他们是等值的;因为他们都承载着一颗感恩的心,温暖着人的心灵。

感谢爱的礼物,为我的家带来了光彩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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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十八年的结局满分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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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个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看着一张张带着笑容的面孔,回忆着这么大的我。

——题记

今年十七岁的我,有一个想回到童年时代的愿望,可是那是最遥远最触手不可得的愿望,我只能悄悄的看着幼时的相片,回忆着童年的故事,回忆着带有污渍花裙子,回忆着花猫似地我,回忆着和着泥的我,回忆着一个娇小又带着淘气的我……

童年如电影一般的在眼前浮过,这部电影只有一次的播放时间,而这部电影每个人都有权利当主角,而他们演绎着不同的故事,这部电影是自私的是慷慨的,可是也是唯一的。而我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幼稚电影已经悄然远逝,已经从我的生活中随时间的流失飘向记忆的大门。

时间匆匆的从眼前飘过,匆匆中童年不知道从何时起已不属于我这个未成年人,6。1那天那些小学弟、小学妹穿着美丽的花裙子、淡淡的点了几笔装束,穿梭在我们中间,看着到我腰间的小妹妹,头上绑这一对花苞球,带着粉色的彩带,在来回走动着。他们的活力是我们远远不及的。

坐在教室中听着不远处阵阵发出的音乐,使我没有精神去听课,想着童年的每一个六一中那个穿着舞装在舞台上放声歌唱的我,回忆着活力十分的我舞着练习好的动作,那个幼稚天真又带着一脸无知的我在那天是最有活力的,也是最美丽的……

我想青春是每个人的幸福、美满、苦涩的记录而童年是快乐、自由、泪水的写实。而处于青年的我现在只能靠记忆将童年的点点滴滴收录在文字中,希望有一天可以在回忆的道路中了解自己人生中还是有一段幼稚、天真并存的时光。

快要告别了,那段调皮、好动的时光。那些美好的童年时光就留在回忆的道路里吧!带着泪水挥挥手,告别那个无知又带着幼稚的自己,然后潇洒的走向成年的坎坷大路,用青春将童年在演绎一遍,演绎一段成熟、幼稚同在的故事。接下来的生活不会一马平川的走过,希望在忧心忡忡的生活中有无忧无虑来回走过。

十八岁的天空下有一段回不来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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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滩上没有发生的事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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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热了,学校离海不远,校长把学生带到海边去玩。他自己站在水深处,规定学生以他为师,只准在水浅处玩。

小孩都乐疯了,连极胆小的也下了水,终于,大家都玩得尽兴了,纷纷上岸。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把校长吓得目瞪口呆。

原来,那些一二年级的小女孩上得岸来,觉得衣服湿了不舒服,便当众把衣服脱了,在那里拧起水来。光天化日之下,她们竟然造成了一小圈天体营。

校长第一个冲动便是想冲上前去喝止——但好在,凭着一个教育家的直觉,他等了几秒钟。这一等的功夫,他发现四下里其实没有人大惊小怪。高年级的同学没有投来异样的眼光,傻傻的小男生更不知道他们的女同学不够淑女,海滩上一片天真欢乐。小女孩做的事不曾骚扰任何人,她们很快拧干了衣服,重新穿上——像船过水无痕,什么麻烦都没有留下。

不能想像,如果当时校长一声吼骂,会给那个快乐的海滩之旅带来多么尴尬的阴影。小女孩会永远记得自己当众丢了丑,而大孩子便学会了鄙视别人的"无行",并为自己的"有行"而沾沾自喜。

他们是不必拭擦尘埃的,因为他们是大地,尘埃对他们而言是无妨无碍的,他们不必急着学会为不合礼俗规范而羞惭。他们何必那么快学会成人社会的琐碎小节。

许多事,如果没有那些神经质的家伙大叫:"不得了啦!问题可严重啦!"原来也可以不成其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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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春节发生的一件事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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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到,福星到,红红火火过大年!虽然春节即将过去,可是,我们依然沉浸在其中。

春节的生活真可谓多姿多彩,开心的事情数不胜数,可是,最令我们难忘的不是拜年、串门,而是大年初一晚上放飞孔明灯。

“哗”五彩的烟花漫天飞翔,“啪”响亮的鞭炮不停叫喊。而初一的夜晚多姿多彩,天边的烟花五彩缤纷,闪耀在我们心中。咦,那是什么,那是载满愿望的孔明灯,它在为人们传递愿望。

“姐姐,姐姐,放孔明灯了!”然后姐姐提着两个孔明灯跑来了,我十分紧张,而这毕竟是我第一次自己放孔明灯啊!为了安全,我把大人们拉了过来。

一切准备就绪,我和姐姐打开孔明灯,小心翼翼地展开,把燃料绑在孔明灯的顶端,让爸爸点燃。火苗在跳动,火苗在成长,火苗越燃越旺随着轻微地“呼呼”一声,孔明灯越鼓越大,外皮变成了灯罩,火苗成了灯泡……我们把孔明灯提得高高地,手轻轻抓住铁丝,等待时机。

“三、二、一,松手,放手!”孔明灯冉冉升起,我在心中默念着愿望,而望着飞翔的孔明灯,真到它变成一颗橘色的星星,直到它在我们的视野里慢慢消失,直到天空中恢复了原来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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