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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汇集20篇】

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24年“布克奖”。今天小编给同学们带来了忽然七日结局后发生了什么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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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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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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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一:星期三那天,我发现窗台的三叶草居然枯萎了,这株植物可是才搬到学校一天啊!哎,怎么这么快就凋落了呢?我一摸才发现,盆里的土已经硬的像块水泥了,一定是搬到学校的时候忘记浇水,导致植物因缺水而枯萎了。看来当好一名植物管理员也不容易,既要通过看书了解植物的习性,又要与植物原来的主人多交流,全面掌握种植技巧,这样才能把植物养好。

悲剧二:同样也是星期三那天,另一株娇小可爱的多肉植物也受到了伤害,一根茎居然完全断掉了,只剩一根头发丝一样细小的纤维连在上面,就好像睡着了似的,已经完全“抢救”不过来了,只能宣告死亡。经过分析,大家一致认为可能是有同学不小心压上去了,把这棵多肉植物的茎压断了,大家一阵惋惜。早知道这样,我们就提前把它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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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铁山坪静得连蝴蝶与树叶的话语也能听见。月光洒在水平如镜的河面上,像是在演绎一个美的故事。坐在凉亭里一阵风吹来,顿时洒脱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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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做的蛋炒饭色香味俱全,雪白的米粒、鲜红的胡萝卜、翠绿的黄瓜、金黄的鸡蛋、肉粉色的香肠,五颜六色。我总吃得津津有味,而且一个饭粒我也毫不“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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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草园,同学们都在写作文,教室里只听见“沙沙”的声音,我一笔一划地写,心想一定要拿到老师的奖励。

终于大功告成了,同桌站了起来,胖胖的身体碰了一下我的手,我的本子留下一条痕迹,我站起来,拍了拍他的桌子,说:“你赔我的本子。”

“我就不赔。”同学看了看我的本子,不在乎地说,“用涂改液改一下就行了。”

“这样就没开元。”我伤心地说。

同桌说:“开元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听到后更生气了,拿过他的本子画了一个猪头,同桌也很生气,抢过我的作业本,画了一副画,想到肯定拿不到开元了,就把同桌的作业本撕了,同桌也把我的作业本撕了,我们吵了起来,同学们纷纷议论:

“他们为什么要吵?”

“我去告老师。”

老师听到后,来到教室,严肃的说:“怎么回事?”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师。

“是这样的。”老师摸了摸我们的头,和蔼的说,“你们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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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照片里发生的故事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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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张的照片,纪录了一个个故事。打开照片集,一件件喜事,伤心事,开心事……都浮现在眼前。这些是会让你想起从前,回忆过去。看,这些照片,似乎让我又回到了从前……

一年寒假,我和爸爸妈妈被大伯邀请去舟山过年,当然会去好好的玩玩。在那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地普陀山玩。在东海边,看着海水,玩着沙子,我笑的合不拢嘴。所以,照片集中的那张在沙滩上傻笑的小女孩的那张照片就是这样来的。瞧,那张照片上,在妈妈的被后,还有两只鞋,那是调皮的我在爸爸给妈妈照相的时候,偷偷的躲在妈妈的身后,结果……

在海边玩够了,往回走的时候,路过一座桥,桥上人来人往,还有许多人在拍照我也十分激动,说:“不如在这里留下永恒的纪念吧!”爸爸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拿出照相机,对我说:“你和大伯站桥边,我来帮你们拍。”大伯站在我身边,而我,歪着个头,做出了一副调皮的样子,又是一个难忘的时刻。

现在,我又找出这些照片,仔细地品位,以前的事情又浮现在眼前,我看着以前的我,情不自禁地笑了,不由地说:“我以前可真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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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写校园里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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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篮球队里发生了一件新鲜事。

终于到星期四了,每个星期四都有一节体育课,我们篮球队又可以打篮球了。

今天我的手感特别好,正想打破“历史纪录”呢!——自从我们学校的篮筐变小了以后,我们没有一个人进过空心球。可是今天我准备试试看,能不能打破“历史纪录”。

刚上课,我就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我们体育老师也有点怪。平常他让我们围着操场跑几圈才能自由活动,可今天却直接让我们自由活动了。我们高兴得蹦了起来,跑向了各自的活动场地……

我们班篮球队员八个人,正好四人一队,打起了比赛。

我们一开始互不相让,打得不可开交,谁也没有得分。就在这时,我前场断球,三分射篮,把比分打成3比0。紧跟着,对方也不甘示弱,马上回击一球。可是打来打去,我们队总是领先一分。快下课时,他们投进了一个关键三分,反超我们两分。我知道时间已经不多了,说时迟,那时快,我马上把球推到前场,可是对方的同学还是死死缠着我不放,我做了一个敏捷的假动作,躲开了他,马上翻身跳投。就在这时,下课铃响了。可是球却稳稳地落在了篮筐的正中间。“哇!压哨三分空心绝杀。”我们欢呼起来,“赢了!赢了!我们赢了!太好了!”“我打破‘历史纪录’了。”

就这样,我留下了这个难以打破的“历史纪录”。

这就是今天我们校园里发生的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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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发生在国庆节的一件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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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我去过很多地方,但惟独江南摩尔的“欧洲蹦极”还是第一次,所以每常想起,总是情不自禁地陶醉于当时的欢乐中。

清晰地记得,那是放假的第一天,妈妈带我去了江南摩尔玩。那里的“虫虫乐园”里游戏种类非常多,去那里玩的小朋友自然也很多,那里也自然成了最吸引我的地方。虽然先前我也玩过不少的游戏,但我还是觉得没有比欧洲蹦极更精彩,更刺激。除了这两种感觉外,还有一点害怕。

妈妈一帮我买好了票,我就飞一般地奔向目的地——欧洲蹦极。一边在充气床边排队,一边看着正在玩的人。只要那人一蹦高,在场的人就会欢呼几声,。

轮到我了,工作人员帮我系好安全带后,我就上了充气床。只见那时的我,虽然已经离地面大约只有两米多高了,但是我却不敢向下看。工作人员见状又立刻对我说;“要拉紧两边的绳子,不要松手。”于是,我便牢牢地抓住两边的绳子,生怕自己突然从上面掉下来。我拉好绳子后,工作人员又走过来,双手紧揪着我身上安全带垂下来的绳子,接着重重地向下一拉,又轻轻地一松手, 整一个人就像被弹出的弹珠飞快地向上弹了出去。

虽然自己身临其境了,但是被充气床弹上去的感觉真却不是怎么好。我本来愉快的心也好象一下子跌到了万丈深渊一样恐惧,所以被弹到最高的时候我却是多么想立刻回到充气床上!那时我差一点就哭出来,因为那种顿时产生的令人心惊胆战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过。但是,在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想哭的我却却怎么也哭喊不出来。

下去的时候,感觉也不好,如同刚跌到万丈深渊的心立刻又升到了嗓子眼——都快从嘴巴里跳出来了,想喊却又喊不出来,似乎是一件东西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又吞不下去,这种升上去又被落下来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等到第二次再被弹起来的时候,虽然还是害怕,但还得硬着头皮玩到结束,总不之于不尽兴,无功而返。就这样,反复的"上窜小跳",反复的受精害怕,游戏在难忘的一眨眼中结束了。

每每想起这件事,那种害怕的感觉让我久久难忘,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生活中最为久久难忘的。

[发生国庆节的一件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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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件事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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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星期二,是我最难忘的一个星期二,因为在那天我和我们组的李欣格发生了争吵。那次和她吵架,并不是因为她语文没考好,我嘲笑她。而是她太不配合我们组了。有一次,我们辛辛苦苦分好了工,准备汇报、谁朗读、谁概括、谁强调、结果抽到了我们,不料,李欣格一上去就忘了说什么,结果,我们白白浪费了这次机会。而且,她做的不对了,我们提醒她,她也不听,还厚着脸皮,说:“那又怎么样?”。还有好几次,。一想起这些事我就来气。

终于在那个星期二的早上,我忍不住了,对着她说:“李欣格呀,你能不能认真点,不要影响我们组的形象;而且请你不要一上台就忘了“台词”,不然我们同学努力了都白费了

呀;我们批评你,请你也不要。。。。。” “那又怎么样?我没扣分就行了。”就这样,我和她吵到了下午放学。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我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毕竟她是我的同学呀,我们应该团结友爱呀?哎,当我回到了家,坐在书桌旁,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出那个下午的场景:那天,我和她并排放学,她奶奶帮她拿书包,她时不时地问:“奶奶,重吗?” 。看着她已经走远的背影,真是有趣!想到着,我觉得李欣格很有趣!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容。。。。。

一想起那个星期二,我就感到惭愧。是呀,我们应该团结友爱呀!虽然这些有点影响了我们组的评分,但是,为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我相信,我们还会成为好朋友的!团结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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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科风云陆晨曦人物结局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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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风云》讲述了一个以医院为背景、顶尖外科医生为主角的职场言情/励志故事。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外科风云陆晨曦人物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当年正好是陆晨曦的爸爸妈妈出了车祸,到了仁和医院以后,庄恕的妈妈是按照傅博文(现在仁和医院院长)的医嘱给病人打了青霉素,但是患者(陆晨曦的爸爸)对青霉素过敏,没有抢救过来死亡。

这时候庄恕的妈妈就拉着主任的胳膊说自己是按照医嘱打的针,不可能注射青霉素,最多注射的是利多卡因,然后妈妈就被警察带走了。这时候陆晨曦的妈妈生下了陆晨曦,庄恕就觉得是傅院长害死了陆晨曦的爸爸,是傅院长开错了医嘱才会导致陆晨曦爸爸的死亡。

《外科风云》陆晨曦坚持父亲当年的事情是一个护士的失职,她这样义正言辞的对庄恕说,庄恕怎么能够受得了。虽然庄恕知道陆晨曦的身份,但是他并没有马上告诉她真相。

《外科风云》陆晨曦和庄恕俩人在剧中有着观众认为比较复杂的关系,俩人都是29年前的医疗事故中的受害者。

当年正好是陆晨曦的爸爸妈妈出了车祸,到了仁和医院以后,庄恕的妈妈是按照傅博文(现在仁和医院院长)的医嘱给病人打了青霉素,但是患者(陆晨曦的爸爸)对青霉素过敏,没有抢救过来死亡。

这时候庄恕的妈妈就拉着主任的胳膊说自己是按照医嘱打的针,不可能注射青霉素,最多注射的是利多卡因,然后妈妈就被警察带走了。这时候陆晨曦的妈妈生下了陆晨曦,庄恕就觉得是傅院长害死了陆晨曦的爸爸,是傅院长开错了医嘱才会导致陆晨曦爸爸的死亡。

结局:

如今庄恕回来就是查明母亲被陷害的真相,庄恕在陆晨曦的协助下还原了母亲当年事故的真相,尽管有医疗事故隔阂,但是庄恕与陆晨曦最终还是和好了,之后两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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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这真的可能发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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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已经丧失了在夕阳中慢慢品咖啡的时光。你多久没吃早餐了?你多久没有早睡了?你多久没有喝茶了?

有些人谈“好好学习才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命丢了,下辈子可以再来,钱我赚不到我这辈子不甘心”

上帝给了我们生命我们居然就这样糟蹋?就这样空耗?

如果我独自出去旅行,我一定会带上一台照相机。这,真的可能发生

我要去一个无名的古镇,那里的巷子,很窄也很宽:烧饼的香味散到了几里外,一行人走过都买一个,赞不绝口。邮差大哥踏着脚板车,一路上吆喝。乞丐坐在墙边,他不需要要钱,他不需要为自己编造一个可怜的事情,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真的。——朴实的人民。这,真的可能会发生。

我要去一个空气污染最低的地方,披上羽绒服,拿上相机,到星星最多的时候,瞄准,聚焦,按下快门。此时,我已不需要同伴的陪伴,我眼里闪着星光,心中满是对这个大好世界的喜爱。远处喧嚣的灯火,山下的唱戏声,在此刻只能衬托这无声的夜景。这,真的可能发生。

我要去一家没有什么人气的咖啡馆,深藏巷中,在那里读一本诗集,感受这个世界最美好的文字,这些梦幻,要一杯焦糖玛奇朵,在夕阳之时,尝一口咖啡,大胆地翘起二郎腿。“若能避开猛烈的喜欢,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安静片刻,在心中起誓。这,真的可能发生。

比起黑暗中的光明,我还是珍惜当下,及时行乐。我也不用忍受重重孤寂的迷茫,我也不需要再接纳重重揣测的隔阂。我不需要在忍受他人的冷淡。

这,真的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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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门第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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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路过台东夜市时,织锦看见了小丁,她摆了一个烤肠摊,正满面欢喜地叫卖着。何春生在她的身后,两个人不时相互呵一呵冻僵的手,或是抱在一起跳几下,跺跺冻麻了的脚。织锦失神地望着他们,回想起何春生和她在一起的几年时光,从没笑得像今晚这样纯粹和放松过。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视线,她含着泪,暖暖地笑了一下,停了车。

她下了车,迎着凛冽的风穿过了马路。她要去告诉何春生,抽个时间把离婚手续办了吧。所有真爱,都应该得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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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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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

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

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

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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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这真的可能会发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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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问我:“你乘小船环游世界,只能带一样东西,你要带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将会带一张鱼网。

那时,我将成为一名渔夫,靠在船头,摇着橹,顶着棹,一张巨大的渔网在我的船舱里挂着,船轻轻松松地向前驶去,海浪在船尾拖出一条美丽的白色航线,船驶入海的中间,我扶着船沿,站了起来,将渔网洒向大海,我不知道鱼会不会进入网里,但我发现四周的风景很美丽,天很蓝,云很白,海的色彩五彩斑澜,海水反射的阳光十分刺眼,水面上映出金色的光辉,好像黄金洒在水面上一样一荡一荡。躺在船中,随着波浪的一起一伏,我似乎来到了心中的桃花源,知足,安静,宽容。

如果,你还问我:“如果在书,笔记本,相机里做一个选择,你会选择什么。”我会选择书。一本好书是一个好伴侣,反复读其中的精品,会读出不一样的人生体会。

给自己一个旅行的机会,让故事发生在旅行中,不管你带什么,旅行中发生的故事,会让你遇到一个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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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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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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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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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听信了老公的话不去工作,导致陈俊生跟他离婚,她自己本身有责任,但是过错更多是在于她的另一半身上,不是陈俊生说让他在家好好做全职主妇的话,她能有今天不思进取的样子?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吃多了会胖,安逸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为什么还有人说就怪她自己自作自受?说到底男人要出轨怎么也要出轨,不出轨,即使你一直在家呆着也是不会出轨的。

陈俊生这种男人其实娶谁,他都不会快乐,谁都不会幸福。这种男人超级多,可他们自己却没意识到出轨都是自己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剧,安全感是家里的亲人,卡里的余额,身边的朋友和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勇气。

在《我的前半生》最新剧情中,唐晶和贺涵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唐晶和贺涵的关系正如薇薇安说的那样,在一起那么多年还没有结婚那问题自然是出在了自己身上。两个同样冷静骄傲的人,原本的关系就显得有些若即若离,再加上唐晶的安全感极低,贺涵也不可能时时妥协。两人的感情终究是一团迷雾,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耗,所以虽然不曾说出分手,但是无论是亲近的人还是他们自己都明白这段感情结束了,即使不舍,但结束就是结束。

贺涵和唐晶的分手虽然令许多网友感到非常可惜,但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唐晶和贺函这样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两个人,而且两人也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但是都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在唐晶贺涵分手之后,贺涵也被离婚之后罗子君的坚强所打动,贺涵更是想把罗子君培养成第二个唐晶。贺涵和罗子君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从对方身上学习了很多,最后两人喜欢上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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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发生在儿童节难忘的一件事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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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一”节,我们在班上搞了一个游园活动,我们又能玩又有东西吃,可开心了。

这是我最难忘的一个“六一”节。

发了奖品和食品后,我们就开始了活动。第一个游戏是击鼓传花游戏。音乐停时,拿着花的同学就要表演节目,表演得好就有奖品。顽皮的霍志浩又开始捣鬼。他一直抓住花,音乐刚停,他手疾眼快,猛把花丢给旁边的霍锦辉,花在霍锦辉怀里打了个转,落到地上,霍锦辉傻乎乎地把花捡在手里,这才知道上了当。他犹豫半天,还是被推到中间。他搔搔头发,又使劲咽了一下口水。“来来,打几个跟头吧!来来,跳一个!……”经不住同学们再三欢迎,他只得打起跟头来……

第二个游戏是点鼻子。一开始,同学们就高高兴兴地排好了队。有的同学认为画鼻子还不简单,显出毫不在意的样子;有的同学却皱着眉头在想画的办法。排在最前面区锦汇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刚把红领巾蒙到眼睛上,就迫不及待地向前大步走去。他事先也没看准目标,就走出去了,结果他越走方向越歪。旁边有个同学小声地说:“太往左了,往右!”他愣了一下,站住了。马上向偏右方向走去,又太歪了。到了黑板前,他也没有想想鼻子的位置,就随便一画,结果把鼻子画到头顶上了,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同学们玩的兴致就更高了,欢笑声一阵接着一阵,传出了很远很远……

这一个“六一”节是我这么多年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我想其他同学应该也有同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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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发生在教室里的一件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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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阳光用尽蛮劲挤进我们教室

而此时,我们班百无聊赖地上着地狱般无趣的语文课,课上很平静,但不寻常的事往往是在平静的时候悄然而至的。在语文老师讲试卷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味道,我用鼻子猛嗅了嗅,顺着那个味道的方向看去。

哦,原来是我们班的“非洲小白人”也是捣蛋鬼之一的沈钲凯出事了,只见他在那里使劲地用嘴吸一支红笔,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墨水给吸了出来。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连这支红笔也会学猪八戒“倒打一钯”,把他的嘴巴用红水染得像鲜血一般地红。

他那样子,活活像吸血鬼卡特公爵。我看他正在使劲地用餐巾纸擦嘴,可是嘴上的“口红”活像胶水一样,已经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在“非洲小白人”的嘴上“安家”了。我顿时发出了阵阵诡异的笑声“呀哈哈哈哈”这就引起了“铁面判官”老师的斥责,“陈嘉祺:笑什么笑,有什么这么好笑?”我便一五一十地把“非洲小白人”的“壮举”如实奉告出来。可怜的沈钲凯,老师让他写一份五百字的检讨书。他受宠若惊,嘴上的“口红”红艳艳,仿佛是刚涂抹的正待新鲜出炉,在阳光的照耀下,愈发鲜红耀眼。

我心想:“唉,谁叫你上课玩红笔,真是自食其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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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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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没有完美结局就不算结束,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英俊的王子娶了美丽的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人鱼公主变成泡沫飞走了。

——摘自《人鱼公主》

我一直以为每一个童话的结局都是纯粹的完美,以为无论怎样的地动山摇,这一行干净的文字都会坚定不移地出现在结尾,然后留给我们关于幸福和快乐的无限遐想。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固执地相信,那本第一次告诉我《人鱼公主》的图书,一定是被弄丢了几页。我记得我漫不经心读到结局,说人鱼公主变成泡沫飞走了,我大吃一惊,不可置信:“怕不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吧?”

也许我们曾经都很相似,都像白坯似的纯洁无瑕,像信仰一样坚信所有的一切都会完美,都会洋溢着干净的笑容。直到看到《人鱼公主》,才知道就算最善良的童话,也会有眼泪和伤痛。那时候,我以为只有皆大欢喜的幸福,才是完美,我否定了人鱼公主泡沫的结局。

当季节轮回、昼夜更替,我们在岁月奔流中明亮了眼睛,在身边的、远方的、自己的故事更迭中深刻了思想。我们渐渐明白了完美,渐渐尝试重新定义完美的结局。

童话是一个梦,讲述发生在另一个世界里欢笑像飞花一样飘絮的生活。它像一颗忽隐忽现    的星星,闪烁在离地球很远很远的地方,显得那么不真实,它不属于我们。

这样的完美太飘渺,让凡世中的我们可望而不可及。我们需要真实的完美,演绎平凡人生的完美。

《人鱼公主》不是童话,不是另一个世界星梦一样的童话,它飞扬着泡沫的忧伤,还有永远也蒸发不了的痛楚和遗憾,这才是属于我们的完美结局。

我不是说生活尽是辛酸和眼泪,生活不会永远幸福和安静。因为我们就这样生活着,不得不面对,也不得不承认悲欢离合、阴晴圆缺的真实。

选择不了远方的童话,逃避不了生活的平凡。于是我们妥协,在不纯粹的完美中寻觅完美,然后我们说只要真实、充实,就是完美。

因为有约人鱼公主无法解除王子的误会;因为善良她不忍伤害心爱的人;因为承诺她消失在半空。这是真实,像生活一样时时处处有着看见的或看不见的羁绊与无奈。

有舞会上的幸福和沉醉,有天空中的悲伤和泪水。这是充实,像生活一样年年岁岁,潮起潮落,朝浮夕沉。

我沉浸远方的和身边的童话。我期待纯粹的和真实的完美。

[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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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同桌发生的事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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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有过许许多多的同桌,其中有一位同桌让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就是一个学习好,诚实和乐于助人的好同学小李。

有一次期中考试。我发现没带橡皮,我的心怦怦直跳,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小李看见了我没带橡皮,就打开铅笔盒,拿出一块崭新的.没有拆开过的橡皮,说:“给你用吧。”我不好意思地说:“这可是你舍不得用的橡皮,我怎么好用呢。”“没关系,没关系你就先用吧。”我涨红了脸,低着头,挠着头皮说“谢……谢……你……我……考……试……结……束……就……还……给……你。”“叮铃铃”考试时间到了,我们俩走进考场开始考试。在考试时候,我专心做题。这时突然发现我的橡皮在椅子下,我连忙拿起来,用旧橡皮,可考试完了以后。我突然发现小李借我的就橡皮不见了。一下子我六神无主了,要知道这块橡皮可是小李爸爸出差时带回来的。他自己一直都舍不得用。这可怎么办,我到什么地方去弄一块这样的橡皮还给他。小李看我找来找去,问我怎么回事,只好告诉他实情,谁知他听完后,不但没有生气,还安慰我说“没有关系的,不就是一块橡皮,下次爸爸再去再买。”听完他的话,我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有小李这样的同桌激励着我,我成了一个心胸宽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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