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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热门20篇】

有人问周恩来为什么读书?周来恩怀着一颗爱国心,雄心壮志地来了句:“为中国的崛起而读书。”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作文:读书也是爱国,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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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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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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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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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从中收获到了很多关于创业和军事方面的知识。

第一回桃园三结义

这个故事被人们民代传颂,因为他们(刘备、关羽、张飞)之间互帮互助、精诚团结的深厚情谊,让我懂得了朋友的珍贵和温馨。雪中送炭的朋友,逆境中为我们送来温暖和力量;有直言不讳的朋友,激励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交朋友不是让我们用眼光挑选完美的人,而是让我们用心去吸引那些志同道合的人。

注解:1.常侍:中常侍或散骑常侍的简称。

2.皇甫嵩:字义真,东汉末期名将,官至太尉,封槐里侯。

3.张角: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军的领袖,早期道教的一支太平道上的创始人。

第二回张飞盛怒打督邮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何进轻率地决定召董卓进京,不但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也使董卓这个野心家有机会独揽大权,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大的灾难。而吕布看到眼前的利益,虽然一时得意,但最终只能走向失败。只有把目光放远,不因为一时的得失而悲喜,才能高瞻远瞩,享受成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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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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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中贫困,买不起书,便偷偷的在书店里看书,并描写了作者在窃读中感受到了惧怕与快乐。文章中有在雨天装作不喜欢雨,却在心里想让雨下得更大以便我光明正大的看书;当然也不免做白日梦了,因自己的家庭的贫困而买不起一碗热热的面条,一张舒服的沙发;只能咽下口水,靠着书柜,抹起眼睛看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和“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可以体会出来作者虽然很累,但很快乐,作者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上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读书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周围几乎没有像作者这样非常贫困的孩子了,这样便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现在有许多孩子家里的书都快堆成山了,可有的瞧都不瞧,更别说抱着书看到腿脚发酸了,却只是捡着好玩的而对学习无用的书看。和作者林海音相比还不如换一换,这种人真是浪费了这宝贵的看书时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林海音在又惧怕又快乐的复杂心情窃读,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有书读吗?他们能看到这么多中外名著吗?或许他们连窃读的机会都没有吧!

食物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心灵的需求。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都与好书“谈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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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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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经常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看。《三毛流浪记》故事情节十分曲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三毛是个孤独的男孩,他被收养过好几次。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被一个渔夫收养,渔夫教他钓鱼的方法,生活虽然辛苦但还算幸福。之后由于渔夫的去世,三毛又成了孤儿。之后,因为三毛救了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那户人家为了感激三毛,就把三毛收养了。三毛在这户人家的生活很舒服,每一天都吃大鱼大肉,可是这样的生活三毛需要付出自我的劳动换来。之后由于这户人家家里失火,无法再抚养三毛,三毛又开始流浪了。很幸运的,在流浪的时候三毛帮忙了一个小男孩,又一次机会被小男孩的父母收养。三毛每一天要去火车站挖煤度日,他只能在三轮车上过夜,生活相当的落魄和艰辛。

三毛的生活虽然没有保障,并且十分的困苦,无依无靠,可是他有一颗乐观的心态,聪明的脑袋和助人为乐的心灵。这些都是三毛身上的闪光点,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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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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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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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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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名作。一开始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为了保护了怀着狼崽子的紫岚与野猪同归于尽。她带着5只狼崽在风雨中回到洞,有一只狼崽在途中死了。剩下三公一母,在一次学习捕猎时黑仔被鹰叼走了的蓝魂儿也死了最后双毛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突然因为心里阴影狼王咬死了。最后紫岚为了让狼孙成为超狼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狼群中的尔虞我诈,我也知道了每一个母亲都是望子成龙,没有一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功成名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有的母爱。

在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无论在人类动物中都有一个千万年不变的道理,弱肉强食,生活中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让自己变强,才可以从别人中脱颖而出,出类拔萃。狼王梦是一部悲惨小说却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这是一本在歌颂生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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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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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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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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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阅读了老师推荐的《皮皮鲁传》这本书,书中描写了小男孩皮皮鲁和他的双胞胎妹妹鲁西西在生活中发生的许许多多奇迹而又诸多的小故事,仔细的刻画出了皮皮鲁是一个聪明、淘充满正义感的一个小男孩,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引人入胜,例如“红塔乐园”、“名画风波”、“梦中人”等等都非常精彩。

我最喜欢的是“名画风波”,故事描写了F国有24幅名画中的8幅画运到皮皮鲁的国家展出,皮皮鲁通过小技巧赢得了去看展览的机会,到了展出场他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幅十七世纪欧洲画作中的少女和牧羊犬,他痴迷的看了两个小时,并用眼神和心灵与她沟通,奇迹的事发生了,画中的少女莎莉居然被他所感悟,从画中走到现实世界,之后皮皮鲁努力的说服家人,保护莎莉确保莎莉不受到任何伤害,充分表现皮皮鲁调皮,勇敢和善良的性格,这篇故事我一口气全部读完了,意犹未尽,非常的精彩。

《皮皮鲁传》这本书的想象力很丰富,能让小朋友充分的融入故事情节之中,感同身受,值得大家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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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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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刚读完了《皮皮鲁传》,里面有许多发生在皮皮鲁身上有趣的事。比如:皮皮鲁和童话节,皮皮鲁和红塔乐园,皮皮鲁和幻影号……

先来介绍一下皮皮鲁吧。皮皮鲁是一个男孩子,今年12岁。他刚生下来时,就把医生吓了一跳!医生用超声波给小皮皮鲁透视,发现他的胆特点大,像个大馒头似的,后来医生仔细一看,皮皮鲁是个男孩儿,他才不那么大惊小怪了。男孩子嘛,胆总要比女孩子大一些,要不,怎么叫男孩子呢。这也是我喜欢他的故事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我要写写皮皮鲁的一篇日记:1998年3月19日星期四“我们班同学互相攀比最多的是脚上的运动鞋,再有就是身上的名牌运动服。

谁穿什么牌什么款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大家都门儿清。

运动鞋和运动服自然和运动员有关,各路体育明星理所当然地成为同学们崇拜的偶像。乔丹、罗德曼、罗纳尔多、皮蓬这些如雷贯耳名字在同学们中比欧姆定律耳熟能详多了。

……

我先站在篮球下投篮,然后一步一步退着投篮……

之后,他在校队的篮球赛里投了25个跨场球,全部命中。最后,他加入了灰熊队。乔丹只和他同场打了一次球之后就退役了。

《皮皮鲁传》真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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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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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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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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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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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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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可以让我知道关于许多人类与动物和大自然的有趣的知识。比如说为什么阳光会使人感到温暖?谁是太阳系的老大?地球会发生爆炸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揭晓答案。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人有第三只眼睛吗? 》其实,人是有第三只眼睛的,只不过第三只眼睛已经退化了深深地埋在大脑里了,它位于丘脑上部。它的名字叫松果腺体,松果腺体对太阳光十分敏感,并通过神经纤维与眼睛相连。当太阳光十分强烈的时刻,松果腺体受阳光抑制,分泌的松果激素就会减少,反之就多。松果激素有调节人体内其它激素含量的本领,人从生到死,松果腺体都在积极的起着作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感到知识非常有趣,所以,我要经常读《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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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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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都想过哲学性的问题,却并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成为哲学家。由于种种理由,大多数人都忙于日常生活的琐事,因此他们对于这世界的好奇心都受到压抑。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种种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对于大人们则不然。大多数成人都把这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

————题记

我本来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带给我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古希腊聆听苏格拉底的教诲。犹如置身于中世纪的古堡,见证黎明前的黑暗。我们尽情沐浴文艺复兴的和煦日光,沉醉于巴洛克强烈反差的艺术氛围之中。忘却了尘世的喧嚣,只觉真理的伟大和艺术的魅力。随后,穿梭于资产阶级革命的硝烟中,体味现代哲学的曙光。飞速发展的工业推动着历史的车轮驶入了崭新的轨道;时代的更替造就了更多的哲学巨人。黑格尔、康德秉承了日耳曼人的理性,也把法兰西人的浪漫发挥到了极致。

这本书记述了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就这样,苏菲每天都会收到这种神秘的信,她在信中的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走进哲学,开始思索。

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拂络伊德;从复兴时期的达芬奇的绘画,莎士比亚的戏剧,古登堡的印刷机,到涉及艺术,科学,建筑,数学等许多方面。

笛卡尔说:“我思,因此总和。”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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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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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九世纪初由德国著名学家格林兄弟整理编写的《格林童话》,其中有一篇“灰姑娘”的故事看了之后,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失去母亲的善良小女孩,她的父母亲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爱美,狠毒又懒惰。灰姑娘被经常被她们欺负,天天睡厨房,身上很脏,所以虽人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很善良又有爱心,善待小动物,所以得到了仙女的帮助,参加了王子的宴会,后来历尽继母和姐姐们的阻挠,成为了王妃。

这个故事让我识认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充满欢乐,但是,人一但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嫉妒的心,那么她的生活也不会美好。

愿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每个人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成为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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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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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色的旗帜,带着坚不可摧的意志,带我走进他的世界。

他叫保尔·柯察金,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名字,出生在乌克兰的舍佩托夫卡城,非常拮据的生活日复一日的进行着,然而,因遭到神甫凶狠地虐待,失去了上学的机会。为了维持生活,他走投无路,只好去当食堂的童工,他一双澄澈的眼眸中,他看见了世界的许多丑恶。他加入了红军,成为了一名战士,那年他才18岁,他救出培养他的朱赫来,却因此入狱。他经历生死磨炼,成为英勇的战士,此后在一次战争中负伤回到了家乡。在家乡他旧伤复伤,命悬一线,即使这样,他依旧坚持着,最后双目失明,仍不停下手中的笔,书写着辉煌一生。

保尔坚若磐石的意志令人信服。坚持,是啊,付出坚持与信念,人生就必定会辉煌。无须问你是名留青史,或遗臭万年,对着你的信仰,不懈地追求,人生路上,伴随着无数地未知,我只能告诉你,跟随你的心,你最喜欢的,未必是最好的最适合你的。而文中的保尔是靠他心中的信仰,以及他的强大意志力,对生存,对生活的一种渴望,所以,他成功了,他的一生,终将无比辉煌。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班中的之洋,原本他成绩并不优秀。可他最近经常考高分,这源自于他对于成绩的执着,使他心无旁骛,使自己突飞猛进。这证明了,不论你的天资多少优秀,不坚持,不努力,依旧广碌,可平凡的人更知道,不努力,一世将无一丝用处,所以,反而天资弱的人成才更多,因为他们更知道坚持,奋斗,拼搏。他们的心早已坚如铁。

保尔的心,心中的信念,早已坚若铁,信念无坚不摧,那心将辉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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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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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骆驼祥子》,头就开始隐隐的疼。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根本无心仔细去读,因为厌恶,甚至开始憎恨那个卑微而可怜的祥子,那个已经沦落至不堪怜悯的祥子。

动乱的世界也不曾催垮坚定的信念,身体的疲乏也没有驱散幸福的奔头,唯有心中那点飘忽不定的光明灭了,灵魂就开始荡泊了,生死便犹同了。

小福子在文章中的笔墨远不及虎妞之多,但如此轻微的她在祥子的心里却是整个天地。她如此平凡,只能让人们记起她开口笑时露出的几颗白牙;她如此低微,只能靠出卖肉身来维持生存;但她又是如此伟大,甚至靠卖肉身来支撑整个家用;她又是如此的自尊,唯有用一死才能洗清一身的污臭。她那么温和,对谁都笑着露出那些可爱的白牙;她是那么的体贴,放下尊严羞红着脸对祥子说“我想……”,仅仅这一句已是走到绝路的最后抉择。她把主动权让给了祥子,期待着可以有人相依偎。然而祥子紧紧的将倒卖虎妞遗物的钱放在胸口,他怯弱的不敢承受小福子身后的沉重包袱,他逃离了,遗弃了小福子自在的逃离了。

但是如果没有小福子,谁人会懂得祥子,谁又会明白他的艰辛。他放纵自我,用日子好了就去找小福子的借口来心安理得的麻痹自己。可是那个走投无路的人怎能等到他回头,怎能盼上他的好日子?

小福子是这样一个轻微的人,活着的时候不累赘别人,死后也悄无声息。可是你为什么不去怨恨,为什么没有哭泣,你又为什么不来诅咒这个混乱的世道呢?所有的人都遗弃了你,你却那么屈辱而自尊的活着。这个女子轻柔似风,怡人而不留痕迹;这个女子坚韧似石,要强而又静定凡骨。这个女子可爱可敬,令人心疼;却又可悲可叹,让人哀恨。

她和祥子的接触微乎其微,只是在虎妞面前的几句寒暄,只是虎妞丧葬时的稍许照料,但是她却给了祥子一个“家”的感觉。这个家没了,祥子也便没了温暖,没了希冀,一切得过且过吧,从此祥子也便没了尊严,没了良知,形同走肉。

就这样苟且的活吧,过了今天谁知道会有明天呢?但若挨过了明天,谁又知道后天会怎样呢?享乐一日算一日吧。一个没有将来的人注定看不到光明,也注定会被黑暗而蒙蔽,遗失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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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2000字

全文共 2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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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在1988年完成的《平凡的世界》是当代中国最名不副实,最过誉的一部知名小说,没有之一。这部匠气沉重的小说,暴得大名实在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许多人认为新时期的文学史不公正地冷落了路遥的小说,他们往往以路遥的小说至今依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为依仗,视之为温暖心窝的文学圣经。但这种“错民也果”(错误的民意也是民意尊重民意是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否则就要自食其果)的依据在文学上是比较无力的,《故事会》也招人喜爱,但不代表《故事会》有多么高的文学价值。

要评价一本小说是否伟大,必须先剥除其身上被建构出来的光晕,是其所是,回到其本身。但很遗憾,路遥的小说就是那种社会性远高于文学性的平庸之作,就像有人指出的:“从文学上看《平凡的世界》并非好书,写作手法单一老套,全知视野表现的过于膨胀,人为支配情节发展过于明显,语言有欠丰满,人物性格有些扁平化不够丰满。”我们只能说路遥的作品适逢其会,与正在转型的时代恰好相呼应,就像《汤姆叔叔的小屋》、《巴黎的秘密》、《北极光》在各自时代误打误撞的幸运。等到大时代尘埃落定,光晕必将散去。离路遥的时代越遥远的人,越可能读不下去,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事实上路遥文学上的拙劣不止如此,他最大的缺陷在于创造力上的匮乏,每一篇小说都几乎是同一个套路,读过《平凡的世界》再去读他发表在1982年的《人生》,会发现《平凡的世界》无非是《人生》的简单扩充版,孙氏兄弟的出身、性格、人生模式与高加林无比相似,所面临的困境也几乎一致,小说中的桥段(比如作为记者报道抗洪救灾)在《人生》中出现一遍,又总会在《平凡的世界》里再过一遍。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应该做到不断突破自我,把握住世界丰富的可能性,进而追问人存在其本身,文学不应该复制剪切粘贴拼凑,这不是一个文学家该做的事情,这是一个匠人就能做到的。

文学需要新鲜的生命来祭祀,但它不希望重复单调匮乏的木偶。因为《人生》仅是简短的中篇,所以路遥尚可以大胆地在《平凡的世界》加以发挥,但这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我们读到一半就可以发现他的中气早已不足,创作上才能的匮乏使得勉强敷衍本文耗去了他太大的精力,原本十数万字便可以讲完的故事,偏偏要无谓地扩张到百万字。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幸好路遥在创作完《平凡的世界》没几年便已逝去。这让我想起了普鲁斯特,普鲁斯特早年写就但未发表的自传体小说《让·桑德伊》已经有了日后不朽名作《追忆似水年华》的雏形,但普鲁斯特的才气足够其支撑《追忆似水年华》的创作,而《追忆似水年华》不论在文学性还是大部头上都完胜《平凡的世界》。

我们还需要指出路遥在把握故事节奏上以及戏剧冲突上存在不足,他小说的主人公无数次面临困难却突然会跳出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物使之得到了解决,而这个人物前文连伏笔都没有埋下,因此故事过渡的极其不自然。这在《人生》中尚不明显,但在《平凡的世界》里就是让人无法忍受的大问题,路遥对长篇小说尚未有足够的驾驭能力,他做不到像《白鹿原》、《秦腔》那样不着痕迹的过渡。当然,为了显示这本中华田园小说的高逼格,我们应该这样说:Yao Lu在他那些经久不衰的著作里多次设计了“机械之神”(Deus ex machina)的桥段,制造出意料之外的剧情大逆转,契合了人性中最本真的渴求“大团圆”的情结,体现了浓郁的古希腊式的古典主义气质。(这里是笑点)

创造力的匮乏使得路遥不像一个严肃的纯文学作家,反倒是像琼瑶阿姨一般专写苦情戏骗人眼泪的通俗文学作家,但他连琼瑶阿姨还不如,因为琼瑶阿姨小说里的人物固多起于卑贱,却有一个不甘沉沦于下潦的心,敢于向阿哥公子示爱求欢,从不自轻自贱。然而我还真想不起路遥的主人公有哪一个没有自轻自贱过,无论是高加林还是孙少平都不敢期盼太高的野望。许多人将这本书当作励志书,然而路遥的小说里,等级意识、尊卑情结极其严重,要奋斗你也得在你自己的阶层中奋斗,思索也不能跳出你自己的阶层属性来思索,你最大的理想只应该在你自己所在的阶层中成为一个佼佼者,再大的理想?年轻人还是洗洗睡了吧。高中的时候读路遥的小说还没有什么感觉,现在怎么读怎么觉得总有个赵老太爷对阿Q说:你也配姓赵?你也配姓赵?“我手握钢鞭将你打。”

如果路遥放到现在,或许还不如起点中文网每个月只能拿一两千块的仆街写手,如果说励志,我觉得起点的小说是我见过最励志的小说,没有之一。所谓意淫强国,恰是起点文学的真实写照。哪怕再屌丝的主人公,在起点仆街写手的笔下都能获得大圆满的结局,感兴趣的人可以百度一下龙傲天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他由起点众网络写手集体创作,你一定感动地热泪盈眶:这么傻逼的人物都能获得成功,为什么我不可以?而且起点的人物大多是高考落榜男、二本狗、死宅男、人生大输家,比路遥更加契合我们这个时代,既然路遥的小说都能成为经典名著,为什么起点就不可以呢就不可以呢就不可以呢?

其实说起来,我最讨厌有人在文学上加以励志的前缀,倒不是说文学不应该有这样的功能,我只是讨厌说这话的人罢了。在我看来,人活着只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靠他人作为自己动力的源泉,这跟卑微的虫豸又有什么区别呢?汲汲于正能量的人,无论外表多么光鲜,其实都是一个弱者。然而很遗憾,我们这个时代有无数人需要心灵鸡汤和延参法师过活,想来心灵鸡汤迟早成为他们的绳命,是心灵鸡汤在活着,而不是他们在活着。

最后摘录两端气质无比相似的话语,前者来自路遥《小时代》,后者来自郭敬明《平凡的世界》。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每天都要发生许多变化,有人倒霉了;有人走运了;有人在创造历史,历史也在成全或抛弃某些人。每一分钟都有新的生命欣喜地降生到这个世界,同时也把另一些人送进坟墓。这边万里无云,阳光灿烂;那边就可能风云骤起,地裂山崩。世界没有一天是平静的。可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变化是缓慢的。今天和昨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明天也可能和今天一样。也许人一生仅仅有那么一两个辉煌的瞬间——甚至一生都可能在平淡无奇中度过……不过,细想过来,每个人的生沽同样也是一个世界。即是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因此,大多数普通人不会象飘飘欲仙的老庄,时常把自己看作是一粒尘埃——尽管地球在浩渺的宇宙中也只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幸亏人们没有都去信奉“庄子主义”,否则这世界就会到处充斥着这些看破红尘而又自命不凡的家伙。普通人时刻都为具体的生活而伤神费力——尽管在某些超凡脱俗的雅士看来,这些芸芸众生的努力是那么不值一提……”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进坟墓,你被挫折践踏地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是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被放弃的跳动的心。我们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地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它们变成无边黑暗里的小小星辰。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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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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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而又多彩;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而又充满自由;我们的童年生活是有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而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生活都像我们一样绚丽多彩的。前苏联着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我们这么幸运。他三岁丧父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不堪入口的食物,他也高高兴兴的吃下去;穿着破烂的衣服,他仍然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十岁时高尔基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继续努力着,奋斗着;他也没有逃避这种生活;而是来到“人间”去自谋生计。好像命运特别喜欢捉弄他,在生活的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坎坷、挫折和无奈,而他却能在那种环境中,利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走向成功。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学”里学到了许多着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

是啊,司马迁就是凭着在逆境中搏一搏的精神才写下了《史记》而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小遭人嘲讽、斥责的爱因斯坦就是能在逆境中坚持,所以长大后才被誉为科学界的天才。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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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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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写于明末清初的施耐庵,被称为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还有一个名字《忠义水浒传》,《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形象。

《水浒传》中一宋江的义气最为显着。对朝廷,他忠,‘宁可朝廷我负我,不可我负朝廷’,这足以表明他的忠。对父母,他孝,不然他怎会有‘孝义黑三郎’的外号,这足以表明他的孝。对朋友,他义,江湖人送外号‘及时雨’,这足以表明他的义。李逵,外号‘黑旋风’,他对宋江忠心耿耿,直到被逼喝毒酒还喊着要和宋江在一起。这不是李逵傻,而是他义:为啦兄弟,宁可死也要在一起。

总而言之,《水浒传》是描写兄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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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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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看书的人。

我特别不喜欢看那些不知名的小说。

如果在有时间的情况下我就偶尔对文学作品感兴趣。

记得在读高二的时候,那天我和几个同学去图书馆借书看。

我在那浩瀚的书海里转了一圈却不知道自己喜欢看什么书?后来我去问那图书管理老师问她有什么书好看的?她看看我问我想看什么书?我说我喜欢看悲剧。

然后她就给我拿了一本书就是《茶花女》。

当时我看看这本书的封面心里想:这本书好看吗?。

再想想:既然是老师介绍的就借回去看看吧.。

当时我把书借回来的时候我一直不看,把它放在书桌最难找的地方。

因为我当时好像对这本书没有一点兴趣。

有一天上自习课,我无聊的很啊。

想玩手机可恶的手机没电了,想写写情书可又不知道写给谁?想着那天从图书馆借回来的那本书就拿出来看看。

让我想不到的是:原来对这本书一点都不感兴趣的我在五分钟的略读中这本书的故事深深迷住了。

从那天起不管上哪个老师的课我都在看《茶花女》直到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一本法国作品。

法国本来就是一个浪漫的国家。

我喜欢这本书里的男女主角。

他(她)们的爱情故事触动了我身上的每一条神经。

以前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想,只是被它的故事情节感动罢了。

现在再从看的时候就有如此多的感想............

想想如今又有多人为那些身不由己的人感到同情呢?如今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去逼良为娼去贩卖人口专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

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读完这本书我为茶花女的爱情故事感到可悲,我为他(她)们的遭遇感到同情。

我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感到可笑,我为那些为了满足自己欲望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身上的他们感到可耻。

让我想起了这两句古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

人古有一死,或死重于泰山,或死轻于鸿毛。

到了爱的尽头茶花女死了,但她的灵魂还活着她那纯洁的心灵还活着。

即使有再多的感想也罢了。

其实在为茶花女的同情里我最想感谢的就是小仲马。

因为小仲马写了一本这样的文学作品给我的人生上了非常深刻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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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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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

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

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

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

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

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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