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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编的故事的作文(通用19篇)

入木三分现多比喻分析问题很深刻。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自己编的故事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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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己与读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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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

那天我和同学去洛浦公园玩,玩得正开心的时候。袁唯一喝了一口水。把水全都吐到了我的身上。顿时,我变成了落汤鸡。这下也没兴趣玩了。我气呼呼地走回家。一到家我就摔门进了书房。越想越生气。我和老袁是好哥们,他还对我这样。

这时,我无意中看见爸爸刚给我买的《十八岁的小船长》。看着看着,我的心情随着故事情节平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和袁唯一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同学了,这点事算什么!于是我想,大家都是同学,大家都宽容一点,事情就过去了,不能因为一点事情伤了和气。于是我原谅了他。

书是我的朋友,他能让我从气愤中平静下来,他能叫我怎样宽容,怎样正确对待事情,从中悟出道理。在书中,我知道了很多知识,我了解了四大发明,还知道了李时珍、张衡、华佗、爱迪生等人,还知道恐龙是怎样灭绝的,这些道理全是从书中学来的。现在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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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己成长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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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乳臭味渐渐退去,时间如流水匆匆而过,蓦然回首,我已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九个春秋成长是充满快乐的,像一块甜美的奶糖,轻轻萦绕在嘴里,让我们重温这美好的快乐;成长是充满烦恼的,像一杯苦涩的咖啡,细细回味残留在嘴里的淡苦,让我们回首这童年的稚嫩。

三岁时,外婆跟我讲穿跑鞋时要把舌头拉出来,这样才穿的舒服,在外婆给我穿鞋时,我就使劲拉自己的舌头,弄得全家哄堂大笑。那时的我真是傻得可爱!

四岁时,我很调皮,把沙发上的靠垫平放在茶几和沙发之间的空隙上,然后试图趴着睡在上面,结果眉心直接撞到茶几上,鲜血涌了出来,妈妈哭喊着,焦急地送我去医院缝了四针。至今,我的眉心还有一道疤痕,这就是调皮的代价。

六岁时,妈妈给我讲发明大王爱迪生孵小鸡的故事。我为了弄明白鸡蛋是怎样孵出小鸡的,就把鸡蛋放进了被窝里,睡觉时,不小心压碎了鸡蛋,弄湿了被窝。这事让妈妈哭笑不得,笑我太傻,从那时起,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小傻瓜。

七岁时在成长中,我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些故事伴随着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在这漫长的九个年头中,许多的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离去,惟有成长的足迹永不磨灭。我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与朝气蓬勃。沿着成长的足迹,我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未来。我一定会在成长中变得更加聪明,更加坚强。

五彩缤纷的人生道路上,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成长,成长中的故事有很多,领悟到的也会很多。

幼时,母亲管教很严,我从小就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孩子,不想听母亲话的想法也有,但每次出现我都会将它们扔在我左心房的某个角落。我本以为我可以使它们永远躺在那个角落,可是,它们还是爆发了。

[自己成长的故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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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让它自己飞哲理故事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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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峡谷的一种兀鹰濒临灭绝。保护野生动物的专家爬上悬崖,抓走了几只小兀鹰。

他们把小兀鹰们养大,让它们孵化,在人工建造的大箱子里,制造各种自然界的现象,让它们去适应,再为它们编号,放回峡谷。

有人批评他们在兀鹰已经很少的情况下,去偷小兀鹰,破坏了兀鹰的生态。

有人批评他们“为德不卒”,把兀鹰放回险恶的自然环境中。

“当兀鹰已经濒临灭绝时,我们不愿冒险,让那仅有的几只自生自灭,所以帮它们繁育。”野生动物专家说,“繁育不是豢养,只有让自然的回归自然,才是保护野生动物的精神。所以我们先养育它们,再放它们回去。”

信天翁是世界上最大的飞鸟,它的两翼展开,可以达到3。6米。

据说信天翁孵化出小鸟后,公鸟和母鸟会不停地喂食,可以把小鸟喂到几乎有双亲两倍的体重。

然后有一天,大鸟突然振翅而去,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小鸟就这样不吃不喝,一直瘦到正常的体重,终于在饥渴难耐之下,从悬崖一跃腾空,展翅飞翔。

送鱼的时候,别忘了送网;送米的时候,别忘了送谷子。

拖着孩子走了半辈子的父母,可能继续被孩子拖累下半辈子。

哲理:自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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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寓言故事: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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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僧人走在漆黑的路上,因为路太黑,僧人被行人撞了好几下。他继续向前走,看见有人提着灯笼向他走过来,这时候旁边有人说:"这个瞎子真奇怪,明明看不见,却每天晚上打着灯笼!"僧人被那个人的话吸引了,等那个打灯笼的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上前问道:"你真的是盲人吗?"那个人说:"是的,我从生下来就没有见到过一丝光亮,对我来说白天和黑夜是一样的。我甚至不知道灯光是什么样的!"僧人更迷惑了,问道:"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打灯笼呢?是为了迷惑别人,不让别人说你是盲人吗?"盲人说:"不是的,我听别人说,每到晚上,人们都变成了和我一样的盲人,因为夜晚没有灯光,所以我就晚上打着灯笼出来。"僧人感叹道:"你的心地多好呀!原来你是为了别人!"盲人回答说:"不是,我为的是自己!"僧人更迷惑了,问道:"为什么呢?"盲人答道:"你刚才过来有没有被人碰撞过?"僧人说"有呀,就在刚才,我被两个人不留心碰到了。"盲人说:"我是盲人,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从来没有被人碰到过。因为我的灯笼既为别人照了亮,也让别人看到了我,这样他们就不会因为看不见而碰我了。"僧人顿悟,感到道:"我辛苦奔波就是为了找佛,其实佛就在我身边啊! "

生活禅理:点灯照亮别人更照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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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小故事:正视自己的恐惧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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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冬夜,大伙儿群聚在小客栈里烤火聊天。

不知怎地,聊着、聊着,大家话题一转,讨论谁的胆子最大。一大群男人,再加上烈酒的催化,谁也不服谁,个个抢着说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仿佛全天下就他一人的胆量最大。

这时,在客栈的角落,“刷”的一声,剑客狄慈拔出了他的长剑,对酒馆里的众人道:“单靠嘴巴说,比不出一个高低,有本事的拿我这把剑,去插在城堡外的那块坟地上。”

狄慈指着一个年轻小伙子阿尼费,说道:“喂,刚才就你的讲话声最大,怎么样,不敢去吗?”

阿尼费经此一激,再加上腹中的烈酒作怪,登时跳了起来:“怎么不敢去,就怕你不敢跟我赌,100个金币如何?”

剑客狄慈豪爽地大笑。将长剑掷了过去:“爽快,好,100个金币,我在这儿等你回来拿金币!”

阿尼费接过长剑,头也不回地走出客栈,刺骨的寒风迎面吹来,他的酒意立时醒了一半。暗忖自己怎么如此冲动,城堡外的那块坟地,一直有着传说,不是很干净,在这样的夜里,唉……

有了三分悔意的阿尼费加紧脚步赶向坟地,心中只想快去快回,也好交差了事。好不容易终于来到了那块坟地上,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心里犯嘀咕,阿尼费只觉得坟地四周仿佛鬼影飘忽、阴气重重。

阿尼弗不敢多作逗留,闭上双眼,慌忙地将手中的长剑往地上一插,转头便想急奔而去。却不料,阿尼费此时竟无法移动分毫,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从背后紧紧抓着他不放,阿尼弗不敢回头,大叫一声,便昏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大伙儿来到坟地,只见剑客狄慈的那柄长剑,将阿尼弗的燕尾服紧紧地钉在坟地上,一旁,则是阿尼弗满脸惊骇的尸体。

通常让我们陷入低潮甚至把我们钉死的,正是愚昧无知的恐惧力量;只要能回过身来,看清楚自己所恐惧的究竟是什么,你将发现,一无所惧,原来竟是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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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会接纳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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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对自己很不满意。我总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无能、最孤僻、最不懂得如何结交朋友的孩子。有些时候,我真的非常讨厌自己。

长大以后,我的情况也没发生什么变化。我搬到了另一个城市,以为这样就可以彻底抛开我的过去。我以为,那里没人认识我,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喜欢吹牛,不会有人知道我浮躁的毛病,不会有人知道我随便走进哪个房间,就会抢尽风头,让别人连句话都插不上;我以为,这样我所有的缺点就都不会被人发现。

结果我发现我错了。无论我搬到哪里,总还是原来的那个我。

到了新的城市之后,我在一家公司的培训部工作。有一天,我所在的部门举行了一场心灵成长主题讲座,主讲者的一段话让我至今仍然难以忘怀。她说:

你那些所谓的“缺点”,你身上那些自己都不喜欢的特质,其实是你最宝贵的财富,只不过表达的程度有点过于强烈了。这就好比放音乐,如果音量开得太大,就会让人感觉有些不适应。只要你能把这种特质的“音量”调回去,你自己——以及你周围的所有人——就会意识到,你的“缺点”其实正是你的优点。它们可以为你所用,而不是成为你的绊脚石。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把这些特质表现到适当的程度,不要过度。

我当时感觉仿佛被雷击了一样。过去,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话。我本能地感觉到,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我所谓的吹牛,其实是自信心的过度表达;我所谓的浮躁,其实是积极思考过度的结果;至于我所谓的爱出风头,其实是我的领导力、说服力和表现欲过度表达的结果——这些东西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

我意识到,我这些所谓的“缺点”,其实也是别人经常夸奖我的优点。怪不得我总也没法彻底把它们改掉!

当我能够正视自己内心的阴暗面,正视自己的所有缺点时,也就意识到了这些“缺点”的积极意义。我只需要引导自己的行为,既不刻意压抑自己,也不刻意否定自己,这样就可以化缺点为优点。

现在我知道,承认和接纳不完美的自己,拥有完整的人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是各种积极与消极的特质彼此调和的结果,无论少了哪一方面都称不上完整。

最终,我学会了承认自己,接纳自己,做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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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小时候的故事在挫折中坚强,做好自己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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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出生在纽约皇后区,六七岁时就有个梦想——到NBA打球。虽然这个理想似乎有些遥不可及,可它在男孩稚嫩的思想里一点点成长着,一天天壮大着。小时候,男孩曾梦想过牵着父亲的手,跨过青草地去球场嬉戏,做各种动作:腾空,跳跃,疾驰,突破,空投,站在他身后高大的父亲,会欢快地鼓掌,为他加油。

可这一切只能在男孩的梦境里出现——他父亲是个瘾君子,几乎没有照顾过他。男孩走不进父亲的世界,父亲的思想与他完全隔绝,他和父亲就像两条平行延展的生命,没有交集。缺少了父爱,男孩多多少少有些任性,全凭自己的意识行动,不管对与错。当然,这也使男孩变得坚强,把他的意志磨炼得愈加坚韧。在没有父亲搀扶的状况下,男孩跌跌撞撞地成长着,努力做好自己。

在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男孩过着简朴的生活,他体谅母亲的辛劳,渐渐成熟起来。可在男孩12岁生日的烛光还没来得及点燃时,母亲就撒手人寰,离他而去,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墙角哭泣,独自去应对未来的风风雨雨。唯一的家庭支柱轰然倒塌,但父亲依然没有出现,没有向他伸出援助之手。

之后,是外婆收留了男孩。可这位76岁的老人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无法正常料理,哪里谈得上照顾他?男孩明白,那里是避难所,是暂时的港湾。在这个老少重组的家庭,男孩奇迹般地顽强生活着,他开始接触社会,关注人生的理想,与命运抗争。他明白,要想彻底改变现状,务必努力,一切只能靠自己。

男孩重新拾起儿时的梦想,疯狂地在球场打球,不分昼夜。只有在球场,他才能找到自信,找到快乐,才能迸发出与生俱来的力量。没有父母管教,没有约束,男孩把球技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行云流水。在曲曲折折的打拼路上,上帝最后眷顾男孩——他加入了NBA。但是,在高手如云的NBA里,他如一粒滑向海滩的沙子,迅速被湮没了。别人有经验,有成绩,而他默默无闻,名不见经传。他没有气馁,努力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打球,练球,配合,提升。

可还没等时间来证明一切,噩耗传来——外婆与世长辞,他悲哀欲绝,再一次被推向精神崩溃的边缘。也许上天有意作弄,三年后,在他还没从当父亲的喜悦中醒来时,他六个月大的儿子就离他而去,丧子的悲痛使他一度心灰意冷,看不到未来。还有什么比精神重创更可怕的呢?可悲痛远没有结束,儿子的葬礼没过去多久,他在老家附近遭遇歹徒持枪袭击,与死神擦肩而过,之后没几个月,他又遭遇车祸。在紧之后的那个赛季里,队友们如火如荼地拼抢着,而伤痛却让他成了看客。

应对生活中的各种考验,他没有放下,总是勇敢地去应对,在挫折中升华着自己的人生。他说:“我经历过很多事情,而一般人可能没法挺过这些困难,尤其是在精神上。有的人会把这些事情当成他们放下生活、停止战斗的借口。但是,这么多的困难,并没有将我击倒,因为一旦我倒下了,那我就不是我了,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虽然没有成为NBA最好的球员,但是他用心乐观的心态感染了每一个人。人们在他身上看到了力量,看到了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以及从容走出阴影的豁达。虽然三十而立的他,已在湖人打了六个赛季,但他至今都未获得一项个人荣誉,不论是“全明星”,还是“最佳第六人”。应对别人友善的批评或不怀好意的指责与抱怨,他总是笑笑:“我能做的只是做好我自己,我的人生是快乐的。”

他就是湖人队全能前锋拉马尔·奥多姆。2010年6月18日,经过长达9个月的鏖战,奥多姆和队友们奋力拼杀,在总决赛的“抢七大战”中,湖人以83比79击败凯尔特人队,从而以4比3的总比分夺得2009——2010赛季NBA总冠军。

在湖人队,奥多姆没有科比那样光芒四射,没有加索尔那样咄咄逼人,也没有阿泰斯特那样疯狂至极,但他用独特的个性抒写着自己的传奇。有人评价说:因为有了奥多姆,洛杉矶这座城市更加光怪陆离;因为有了奥多姆,湖人这支球队有了更多娱乐元素。当被问及今后的打算,奥多姆自豪地背诵着他们的格言:“即使你被所有人众星捧月,寄予厚望,即使你嘴里含着金汤勺,甚至即便已经戴上了总冠军戒指,你也得每分每秒都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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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自己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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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时候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好没劲啊”!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接龙比赛,接到金字了,该我说成语,我思量片刻后,说道:“金蝉脱壳(ké)”,这个成语是我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成语字典里,到底读什么。”我翻开成语字典一看,“噢!原来是‘金蝉脱壳’!”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更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着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好处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二)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特别喜欢读课外书。每当妈妈给我带课外书回来,我都是拿了书就进书房看,连句“谢谢”都没来得及说。这一进书房,没个二、三小时,连拉都拉不出来,除非老妈亲自来抬我,否则谁也别想把我从书房拉出来。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百无聊赖,正好今天妈妈要去超市买东西,我便跟着一起去。东西买好后,我们又到了书店。书店里的书多得让我眼花缭乱。我精心挑选着,结果看中了一本《水浒传》。我想让妈妈给我买,可妈妈不同意。经过我的苦苦哀求后,妈妈终于同意了。到了家后,我立即用光速把书拿进书房,看了起来。光阴似箭,转眼间到了吃饭的时间,我却一点也没要吃饭的意思。晚饭做好后,妈妈高兴地来叫我吃饭,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待会儿”。过了十五分钟,妈妈有点生气地说:“怎么还不好?”我还是心不在焉地回答:“马上就好了。”整整过了半个小时,妈妈非常生气,立马冲进书房。我感到大祸临头了,头上一片昏暗,要下倾盆大雨了。妈妈把我拉进书房后,没说一句话,只要我看看钟。我看了看,发现已经七点了。我知道妈妈这样是为了我好。但我不能放弃读课外书,所以还让妈妈多多体谅我。

我读了许多书,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不但要看自己喜欢看的书,还要看自己不喜欢看的书,这样才能取长补短。

(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我对书那是如痴如醉。比方说因为看书我忘了睡觉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东西,我看到了新华书店,(.)便向妈妈请求到新华书店去看书。在我的裤苦苦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了。可要求是在三点以前回家,我为了读书顾不上那么多了,只好答应妈妈的要求。我兴高采烈地跑下书店,在跑过去的时候就心想:上次那本《世界历史》读哪了?它好像在文类书籍地二排第五行,对了!这是我已经跑到书柜前了。我用我那双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哦!原来它在这里,这已经不是上次的地方了。我把书捧在怀里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了起来每次读一本书,我首先会看它名字,作者为什么要去这个题目,这个名字有没有和内容有关,然后,我会看这本书的作者资料和书本的介绍,最后我才去看那本书

我津津有味地读那本书,根本没有在意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书店关门了,回家去了吧”我一看,原来是书店的叔叔,我一看时间,啊!六点多了呀!我急忙回了家、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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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故事2:人生路,自己走的,才是最好的路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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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路也好,直路也好,自己走才最重要。

我在加拿大McGill大学进修的时候,我的导师Friedmen邀请我参加他女儿的婚礼,我惊讶地发现他的女儿才19岁,大学还没毕业,而且她念的是印地语系,完全没有继承Friedmen的应用心理学衣钵。

后来在一次集体讨论过后我问他,为什么不指导女儿走一条更好的路?

Friedmen用蓝色的眼睛慈爱地看着我:“什么是更好的路?”

我边想边说:“让她选择一个好的专业……”

Friedmen打断我:“那什么是好的专业呢?”

我说:“应用心理学啊,金融啊,国际关系啊……”

Friedmen问:“然后呢?”

“然后她就可以进很好的机构成为专业人士,然后找一位很般配的郎君,过上幸福的生活。”

Friedmen笑了:“可是我现在就非常明确地知道,我女儿目前很幸福。”

他接着说:“如果当时我粗暴地阻止她和Joe来往,而且逼迫她去学自己不喜欢的金融,对,她可能会顺从我,进很好的机构,找一个比Joe有钱、有地位的男人,但是,然后呢?然后她就会在某个普通的夜晚醒来,觉得自己的人生完全没有意义,她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也许,她会用一些心理暗示来帮自己渡过这个难关,但是更大的可能性,她最终不得不来找我,因为她得了抑郁症。”

“现在,她早婚,可能会经历为人妻、为人母的种种艰辛,甚至耽误她的事业,她学了一个很偏的专业,可能会失业,或者被派往万里之外某个贫民窟做社会工作,缺吃少穿还要担心感染疾病。”

“这一切在我眼前清晰可辨,我当然会心痛,但是,我知道,她不会抱怨,她会在每一点艰辛的后面积极寻找幸福的踪迹,因此,她的人生是完整的。如果她感到这样生活很幸福,那么这条路对她来说就是正确的。如果她觉得不幸福,她自然会走回来,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我突然明白:让孩子直面自己选择的路,就算选错了走错了,他/她也会收获到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哪怕有一天把他/她放到森林里,他/她也有可能自己找对路出来。反之,一直给孩子安排阳光大道的家长,却斩断了孩子选择的能力和直面弯路的勇气。其实,弯路也好,直路也好,自己走才最重要。

[关于人生的哲理故事精选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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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故事之我只管捕自己的鱼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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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着名推销大师乔·吉拉德。在15年中,他销售了13001辆汽车,平均每年卖出1425辆(每天4辆),这项纪录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收入并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

吉拉德的成功并非与生俱来,35岁以前,乔·吉拉德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他小时候不喜欢念书,经常逃学,连高中都没有念完。更要命的是,他患有严重的口吃。为了生计,他甚至当过小偷,开过赌场。

在我人生的前35个年头,我自认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失败者!走投无路时,吉拉德向朋友求得汽车销售员的工作。60年代,被喻为汽车城的全球汽车工业重镇底特律,有39家大型的汽车经销营业所,每家又各有几十名销售员,可说是全世界竞争最激烈的一处市场。没有丝毫经验的吉拉德就在这时候闯来了。

因为严重口吃,靠嘴谋生的吉拉德必须放慢说话速度,同时他更注意聆听客户的需求与问题。而没有人脉的乔·吉拉德,最初只靠着一部电话、一枝笔,和几页电话簿作为客户名单。只要有人接电话,他就记录下对方的职业、嗜好、买车需求等生活细节,虽吃了不少闭门羹,但多少有些收获。曾有人在电话中用半年后才想买车的理由打发他,半年后,乔·吉拉德便提前打电话给这位客户。就是靠着掌握客户未来需求、紧迫盯人的超常毅力,吉拉德从对手如云的底特律,杀出一条血路。

吉拉德曾在一次演讲中说道:很多人早上起床后,糊里糊涂地过了一天,不知道生活的目标是什么?还有人总在等待机会的到来,期望一条大鱼撞到自己怀里。上帝才知道这种人是否能成功?我绝对不做这种人!我每天都有目标,而且是前一天就计划好的。不管别人怎么摸鱼,我只管捕自己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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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对自己讲诚信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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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站稳并成就一番大事。什么最重要?

才华?勤奋?人际脉络?都不是。是诚信

自己讲诚信社会是一个大团体,每个圈子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团体。虽然诚信与法律不可相提并论,但无论大团体还是小团体。诚信都是维系其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丢失诚信,你将很快失去伙伴,失去朋友,到最后,无人再敢与你共事。

太多时候,我们将对自己的诚信忽略掉了。或者说,我们对自己,完全没有诚信可言。理由很简单:因为无人知道。无人知道,便可以“不讲诚信”。

比如早晨的时候,你计划晚上要去看望一位朋友。但是当一天工作结束后,你有些累,于是便决定不去了。你决定不去,因为你没有跟你的朋友谈及此事。就是说,既然没有对朋友做出口头承诺,也就没有恪守承诺的理由。但是,请注意,心里的承诺也是承诺。你没有失信于朋友,但是你已经失信于自己。

比如周一的时候。你计划周末去郊区爬山。但到了周末,或因为事情太忙,或因为你的懒惰,你突然不想去了,并将爬山的计划再一次延迟。爬山乃小事,但因为这件事,你将自己欺骗了一次。你对自己失去了诚信,可是你非常大度地原谅了自己,只因为那完全是你个人的事情。

比如月初的时候。你计划在这个月读完一本书。但是你天天在忙,将读书的时间完全挤掉。或者,即使你不忙,你还有别的安排,比如喝酒、健身、打牌、会友等等。到月底,那本书仍然被翻在第一页。读书乃小事。但因为这件事,你对自己失去了诚信。你对自己失去诚信,可是你并未发觉。

比如年初的时候。你计划做成一件大事,这件事无人知道。这是你的秘密。可是,或因为工作和家庭的琐事,或因为事情的难度,你终没努力去做这件事情。不努力去做这件事情,不仅因为难度,更因为你内心的懒惰。你对自己失去了诚信。你却并不以为然,只因为无人知道。

我们常常会批评不讲诚信的人,但事实上,如果仔细回忆,你大约会发现,其实你就是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因为无人知道你对自己不诚信,所以,你还可以批评别人、鄙视别人、要求别人。

但其实,对自己不讲诚信的人,又怎能对他人讲诚信呢?或者说,诚,信是一种习惯,当你屡屡对自己失去诚信,那么毫无疑问的是,距离你对他人不讲诚信的那一天,也就为时不远了。

——对自己讲诚信,不仅是对你的事业负责。更是对你的人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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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典励志的名人故事: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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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什么成功女性,也不是什么女强人,只不过是干电视工作的,如果说还取得了一点小小成绩的话,不过是比别人多付出了一些汗水而已。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我觉得每一个脚印里都盛满了坎坷和踏实。

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黑龙江,在省人民广播电台工作。因为经历过上山下乡的知青生活,我的文化底子薄,于是我报考了母校的研究生,可连续两次都名落孙山。当时我已经29岁了,不想再这样折腾了,但就这样放弃,我又有些不甘。那段时间,我一直闷闷不乐。母亲是个知识女性,她对我说:“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真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

“什么时候都不晚”,就是这一句话,让我第三次走上了考场,终于在30岁的那一年成为了北广的研究生。

入学不久,我就结婚了,丈夫在清华大学读研究生。虽然有了家,但我们依然住在各自学校的集体宿舍里,一日三餐在食堂里吃饭,和单身生活没有什么区别。三年的苦日子熬过后,我留校任教了。一个女人在大学里当教师,工作既体面又轻松,收入也不错,而且有很多时间可以照顾家庭,很多人都羡慕我,但我对自己的生活状况并不满意,我觉得自己是学新闻的,更应该到一线去做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33岁那年,中央电视台经济部来北广要人,经过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我幸运地被录用了。当时来自亲友们的阻力很大,他们说我是头脑发热,都30多岁的人了,还瞎折腾什么。我想,如果我听从了他们的意见,也许自己这辈子就会在北广做一名教师,永远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那将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我又一次犹豫了,我真的还有能力面临这次新的人生考验吗?那段时间,我不断地想起母亲的话:“人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我最后的决定是,不管怎么样,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哪怕失败了,我也无怨无悔。就这样,我在33岁那年走进了中央电视台,成为一名主持人。

中央电视台人才济济,竞争很激烈,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优势,只有多付出心血和汗水,才不会被淘汰,才能站得住脚。我虚心向比我年轻的同事学习,经常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到深夜,把每一项简单的工作当做重大的使命来完成。经过不懈努力,我不仅在中央电视台有了一席之地,还以自己的名字开辟了“一丹话题”这个专栏,这是全国第一个以主持人的名字命名的节目,观众的反映还不错,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

一转眼,我就到了40岁,看到镜子里自己眼角细密的皱纹,我突然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和失落感。40岁,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道迈不过去的坎,尤其对女主持人来说,更是尴尬的年龄。每天早晨起床,我第一件事就是想到自己的年龄,每天患得患失,内心充满着苦涩和忧郁。我把自己的困惑和烦恼向母亲倾诉了,母亲说:“丹啊,你不觉得这十几年来,你是越来越美丽了吗?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会变老,有的人只是变得老而无用,可是有的人却会变得有智慧、有魅力,这种改变,不是最好的么?”那一刻,我迷茫混沌的心豁然开朗。是啊,年轻女主持人的本钱是美丽和青春,而40岁的我,虽然青春和美丽已经不再,但我可以靠自己的智慧、学识、修养和内在的气质来赢得观众的喜爱。年龄对一个人来说,可以是一种负担,也可以是一种财富。心态平和了,工作的热情又重新回来了,尽管我已40多岁了,但领导依然让我在栏目组里挑大梁。

我的人生,应该说没有被命运和机遇特别垂青过,每一步,都是自己踏踏实实走下来的。我特别感谢母亲,是她在那些关键的时刻解开了我的心结,告诉我人生的方向应该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如果到了50岁、60岁,又有新的梦想在诱惑我,我想我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朝着它走去。好的改变,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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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哲理故事:给自己一个悬崖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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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每一个哲理故事里面都有着意味深长的道理,值得我们去理解和学习。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哲理故事:给自己一个悬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一个人捡到一只小鸟,就将这只小鸟带回家里,给他的孩子玩耍,孩子将小鸟与小鸡一块饲养。慢慢地,小鸟长大了,人们才发现,这只小鸟原来是一只鹰。虽然这只鹰和鸡群相处得很好,但总有人家里丢鸡,人们就怀疑是这只鹰吃了鸡,强烈要求主人将这只鹰处死。这家主人舍不得,但迫于大家的压力,他决定放生这只鹰。但是,不管主人将它放到什么地方,它总能回到村里来。有一个人说他有办法,将鹰带到了一个悬崖边上。他将鹰向深渊里扔去,那只鹰一开始,就像是一块石头掉下悬崖,直直地向下坠落,眼看就要到崖底了,鹰突然展开了翅膀,竟然奇迹般地飞了起来,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再也没有回来。

鹰本来是有翅膀的。能飞很高很远,但是,在一群鸡的世界里,它已经被同化了。没有经过锻炼,又贪恋温暖舒适的鸡窝,渐渐地,也就失去了翱翔蓝天的勇气和信心。要是没有人将它扔下悬崖,它永远不可能飞上蓝天,寻找属于自己的世界。

很多时候,我们都不敢面对这样的悬崖。

美国有一个作曲家乔治·格什温。他从来没有写过交响曲,而当时美国最著名的斯坎德爵士乐团的著名指挥家,却对他十分赏识,邀请他为交响乐团写一部交响曲。但是,固执的格什温声称自己对交响乐一窍不通,不肯从命。这位指挥家竟然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广告,说20天后,音乐厅将上演格什温的交响乐《蓝色狂想曲》。格什温看到广告,大惊失色,质问指挥家为何令他出丑,指挥家微笑着说,反正,全城人都知道了,你看着办吧。格什温没办法,只好将自己关在屋子里,硬是用两周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作品。谁知首场演出竟大获成功,格什温的名气也迅速传遍美国。

有些时候,我们确实需要紧逼的力量。使自己获得重生,让生命之树开出更加绚烂的花。

人总是对现有的东西不忍放弃,对舒适平稳的生活恋恋不舍。但是,一个人要想让自己的人生有所突破,就必须明白,在关键的时刻,应该把自己带到人生的悬崖边上,在看似深渊的边缘,才有可能获得另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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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会放弃的故事:不要过早地宣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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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生在瑞典,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不得不由她的叔叔来做她的监护人。15岁那年,学校排演了一出戏剧,长相俊俏的她被选中在剧中演一个角色,她十分高兴,认真地排练,演出的那天,她发挥得非常好,受到了全校师生的称赞,她出色的表演才能被发现了,从那时起,她就在心中为自己确定了理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

但她的叔叔不支持她的想法,她的叔叔是个很保守的人,认为当演员没什么出息,正经人家的孩子还是应当找个售货员或秘书之类的职业。她对叔叔给自己安排的职业不感兴趣,在内心深处,她一直向往着能成为一名演员。18岁那年,斯德哥尔摩的皇家戏剧学校招生,她想去报考,便向叔叔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叔叔考虑了一下,对她说:“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如果考不上,你就得按照我的安排去做。”她答应了,在随后的日子里,她就开始为考试做准备。

她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惟一的一次机会,她精心准备了一个小品,自己在家里反复排练,就连睡觉做梦都在演节目。考试那天,她早早地来到了考场,轮到她上台表演了,她走到台上,开始表演自己的小品,演到一半的时候,她发现所有的人都在相互议论着什么,还用手比比划划的,根本没看她的表演,她感觉极度失落,认为自己肯定没戏了,一分心,她又把台词忘了……正慌乱的时候,她听到评判团的主席对她说:“停下吧,谢谢你,请下一个上来表演吧。”

她懊丧地走下台来,伤心极了,因为她知道自己永远地失去了这个机会。她一边走一边哭,感觉活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就想一死了之。她来到一条河边,打算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生命。水是暗黑色的,闪着油光,发着臭气。她想,这水多脏啊,我就是死也不能这么死啊。于是她便离开了河边,考虑用别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天晚上,她写好了遗书,并把自己的东西都整理好了。她打算第二天去商店买一种可以致命的药水,用它来结束自己的生命。第二天早上,她起来后正打算出门,邮差忽然来了,递给她一封信,她打开一看,是皇家戏剧学校寄来的,竟是录取她的通知书!她简直有点不敢相信,拿着录取通知书就跑到了学校,亲自找到了昨天那个评判团主席,对他说:“我昨天表现得那么差,你们对我那么失望,可为什么今天还录取了我呢?”评判团主席说:“你昨天的表现相当出色啊!在昨天所有的考生中,你的表现是最好的,所以你上来演了没几分钟,我们大家便在下面纷纷议论,都认为你有出色的表演天赋,都为你高兴。当时,有个评委说这样的能力就不用再演了,直接录取吧,于是我就让你停下,换下一个上来……”听了这一席话,她非常吃惊,而且十分后怕,她想,如果不是那河里的水太脏,可能自己真的就永远失去了这次机会!

就这样,她顺利地进入戏剧学校学习,毕业后到电影厂工作,成为了一名电影演员,在此后的演艺生涯中,她先后出演了《卡萨布兰卡》、《爱德华大夫》、《东方快车谋杀案》等影片,先后三次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成为光芒四射的国际巨星,她就是英格丽·褒曼。

很多年以后,已经是大明星的英格丽·褒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起了当年险些自杀的事,她深有感触地说:“这件事给我的启发是,永远不要过早地宣判自己,因为转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切都有可能改变,一切都有可能是另一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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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哲理故事:做自己的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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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附近海域的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最出名的是一种叫做砗磲的大海贝,因为只有砗磲才可能长出弥足珍贵的黑珍珠。瓦努阿图出产的黑珍珠颗粒硕大饱满,色泽光润细腻,受到世界各地豪门富商的极力追捧,价格也逐年扶摇直上。

瓦努阿图每天捕捞上岸的砗磲数以百计,但其中只有寥寥几个才会长出黑珍珠。可是,砗磲的贝壳比较厚实,出水之后就紧闭着,靠肉眼观察外观是无法判断里面是否有黑珍珠的,必须要用斧子凿开贝壳。如果找到了黑珍珠,一颗就能卖出十几万美元的高价。不过,贝壳一旦被凿开,砗磲就会很快死去,而且它的肉非常难吃,外壳也没什么用途,此时的砗磲就会变成一钱不值的垃圾。因此,在瓦努阿图的市场上,几乎看不到黑珍珠的交易,人们买卖的却是砗磲。

正因为黑珍珠的稀少和砗磲的神秘,不断刺激着人们的欲望,各国的冒险家纷至沓来,一试自己的运气。当地人论只数叫卖砗磲,并且按照个头的大小,标出了从四五十美元到上百美元不等的价格。

这就像一场充满玄机的赌博,买家完全凭借自己的主观猜测押宝。尽管幸运的人很少,但是买家都乐此不疲,对他们而言,只要押对了一次,区区几十美元就可赚回十几万美元,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买家一次又一次地投入金钱,验证着自己的运气。

每年的渔季,瓦努阿图都会迎来成百上千这样求胜心切的买家,然而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能够满载而归,绝大多数人只能带着满腹惆怅铩羽而归。到了下一渔季来临的时候,买家又会卷土重来,原先的赢家想再赢,输家想翻本。到了最后,在这场经年累月的押宝游戏中,几乎所有的买家都输了,没有哪个人能够赢到最后,许多人甚至为此倾家荡产。

有输家自然就会有赢家,这个赢家不是其他人,正是当地的渔民。他们卖砗磲的收入并不很高,但能够稳稳当当地赚取利润,许多年以后竟然也攒下了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富。当然,他们完全有条件自己凿开砗磲的贝壳,找出里面的黑珍珠来卖,由自己来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但是他们放弃了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们知道,在好胜的心态和不知足的欲望面前,没有一个闲家能靠押宝赢到最后。唯有做自己的庄家,才能把握住心态和欲望,也只有这样,取胜的筹码才能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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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雍正残害自己亲身兄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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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清世宗雍正帝,还真的是一位颇受争议,且惯于玩弄权谋的铁腕君王。雍正帝是在亲如兄弟的各皇子的猜忌中登上皇位的。由于康熙帝两次废立皇太子胤礽,原是四皇子的胤禛,也就是后来的雍正帝与康熙的感情并不十分深厚,因此,雍正帝的继位最引人注目,引发出种种猜忌和不满。因此,胤禛登上皇位之后就大刀阔斧对康熙末年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改革,同时,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也就对亲兄弟进行残酷的迫害,对那些政敌也给予了严厉的打击。

首先,雍正在警惕朋党的同时,将矛头指向了诸位兄弟,势力庞大的八阿哥允祺集团首当其冲。雍正对付允祺采取了欲擒故纵的手法。他先是任命允祺为总理事务四大臣之首,并将他封为廉亲王,隐住允祺,接着便进行指责和打击。雍正帝在谕旨中揭露八阿哥允祺、九阿哥允禟结党营私的往事,指使大臣发动了强大的舆论攻势。

接着,雍正帝下令夺去允祺的黄带子,除去宗籍,逐出宗室。允祺的亲信大臣也都各自遭到了流放或是杀头的处罚。同年二月,雍正帝下令将允祺从亲王降为民王,交给他所在旗稽查。随后又将其囚禁在宗人府,不久便圈禁在高墙,只留两名太监随侍在身边。三月,在雍正帝的授意下,允祺请求改名为“阿其那”,最终在幽禁中被害死了。

对于一直站在允祺身边的九阿哥允禟,雍正帝也没有放过。雍正帝下令将允禟发配西宁,并命令年羹尧监视,不准回京。雍正四年二月,雍正帝下令夺去允禟的黄带子。四月,雍正帝命人将允禟从青海押解至京城,罗列了他的二十八条罪状,并令其改名为“塞思黑”。六月,允禟被押往直隶监禁。夏季十分酷热,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允禟无法适应这种生活,很快疾病缠身,最终不省人事,病死在监禁中。

雍正帝的同母胞弟十四阿哥允褆也是雍正帝的劲敌,也是康熙最疼爱的皇子之一,允褆年幼时就被任命为抚远大将军,在平定西部葛尔丹作乱中立过赫赫战功。康熙帝死后,允褆奔丧回京,发现雍正即位,因与八阿哥感情甚好,内心感到不平,由此而受到雍正帝的迫害。雍正帝以他“狂妄无知,心高气傲”这样莫须有的罪名,除去他的爵位,同时将其派往遵化,为康熙帝守灵,变相地将其软禁。

至于其他阿哥,雍正帝也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二阿哥允裪因事被革爵位;三阿哥允祉被革去爵位软禁起来。目睹了这些兄弟的下场七阿哥允佑被吓得胆颤心惊,只求活命。十七阿哥允礼则依附雍正帝,被封为果亲王。

所谓兄弟本该亲如一家人,曹植在诗歌中这样写着: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真的伤害自己的亲兄弟,造成骨肉相残,是很残酷的。那么,雍正帝为何一登上皇位就大刀阔斧地残害自己的亲兄弟呢?究其根源,最根本的原因是他的继位不得人心,众兄弟和臣子都心怀猜忌,心存不满。这问题与我上文所写的雍正帝用了权谋登上皇位有关。

事实上,自从康熙帝两次对皇太子胤礽进行废立之后,诸位皇子就为皇位之争进行骨肉相残,十分残酷。而原是四皇子胤禛的雍正帝为人很有心机,狡猾且奸诈,是个善于使用权谋的伪君子。

每个人都渴求权力和财富,胤禛也不例外,对于太子之位,他也窥视良久,志在必得。只是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不像其他皇子那样表现得过于明显,而是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蒙骗了康熙帝。

当康熙宣布废立皇太子胤礽,并将其遣送回京,由胤禛负责看管。在众位皇子纷纷指责胤礽时,胤禛却站出来为他说话,让康熙帝看到了他的兄弟“真情”,使得康熙帝对胤禛的好感又增加了一份,直夸他的深明大义,重视手足之情。后来康熙帝因为立皇太子的事身患重病,忧戚之情溢于言表,这些行为都让康熙帝感到很欣慰。对于康熙帝吩咐他做的事情,如处理敲诈官员的太监,查勘京通各仓放米弊端,胤禛都处理得十分得当,显示出卓越的政治才能,给康熙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只是,因为康熙帝对胤禛的感情不及胤礽,关系也不是很亲厚。所以,对于一个心机高深莫测的四皇子,随时随地都会运用权谋夺取皇位,因此,有人认为,在那样激烈的皇位争夺中,谁权谋高,谁能逢场作戏,谁会博取上下各种地位人物的好感,谁当皇帝就在情理之中。确实如此,四皇子夺取皇位的权谋如同《红楼梦》中的王熙凤般,手段毒辣且高明。

有人认为胤禛的皇位是通过偷改遗诏的方法得来的,也就是康熙帝本想把皇位传给十四皇子,胤禛在隆科多的帮助下,改动了遗诏,把“十”字改为“于”字,于是遗诏就变成“皇位传于四子”。这说法不科学,也只是猜测而已,因为大清的诏书多使用满文,况且在遗诏上会写下皇子的名字,这种说法是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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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做自己,你骄傲的样子真好看哲理故事

全文共 2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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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孤独,我们在做自己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小A:“今天吃什么呀?”

小B:“嗯,去综餐吃吧,想吃罩饼(看着舍友略微思索的表情,心底在动摇)”

小A:“啊?去学一食堂吧,吃冒菜”

小B:“好呀好呀,你这么一说,不想吃罩饼了,我也刚好想吃学一的xx呢(去了学一食堂,看着不喜欢的饭菜,随便选一个装作很开心的样子。)”

是呀,其实小B是想吃罩饼的,超级喜欢,可是为了不一个人,而且让舍友开心,便装作开心的答应了。以为这样舍友就会更加把自己当好朋友。

小B:在宿舍群里“有人去吃饭吗”(下午5:00左右),怕没人理专门@了一下全体。

大概过了10来分钟都没有回复,小A有些沮丧,心想早知道就不问了,少吃一顿饭也没啥。

这时舍友A回复:“”:吃呢,打算一会6:00去“

小B又迅速回复了:“行呀,6:00在xx等你。”

其实小B早都饿的不行了,可是又不好意思给舍友说早一点吃,怕舍友不开心,也怕舍友说让自己先去吃,所以最后又答应了。她不知道的是舍友只是随便说了个时间,早去一会也没啥的,可小B生怕舍友不开心。

小B的宿舍有6个人,小B把小A当做最好的朋友。什么事都跟着小A,不,不只是对小A,小B对整个宿舍人都很讨好,因为不论做什么,她总是会被落单的那一个。小B整天傻笑,给大家赔着笑脸,给这个舍友吃好吃的,给那个舍友用自己的床,又帮另外的舍友做很多很多事。每天小A都会把自己垃圾和一些东西堆在小B的桌子上,书包放在小B的凳子上,似乎成了习惯。

其实小B很不开心的,她喜欢整洁,她干干净净的不想乱,可她又怕舍友生气。其实她也不喜欢舍友睡她的床,因为舍友很不礼貌,而且她也想睡。其实她也不想给舍友吃自己的东西,因为她家里条件一点也不好,能自己吃好吃的的时候都很少。(并不是她矫情,只是别人不给她吃的,舍友会在她不在宿舍的时候吃饭忘记她,会在她不在宿舍的时候随便用她的东西,即便在也是如此。等等等等)

小B以为这样舍友就会很喜欢自己,和自己做朋友了,以为这样她们就能感受到她的好,最后她发现她错了。

永远被来当做永远被来当做笑话讲的总是她,舍友会给外人说你看小B呀,中分她的脸就不大了,其实小B脸不大的好吗?往往被责备,被笑话的总是小B。舍友会在一起去食堂的时候遗忘她,只要她不跟上,没有人会在意她去没有去,上课占座的时候也是,等等等等。小B就像费力不讨好的傻子,她沮丧,她因为舍友的一句话,一个表情,就会难过很长时间,就会什么也不做,想着又要怎样变得讨人喜欢。讲的总是她,舍友会给外人说你看小B呀,中分她的脸就不大了,其实小B脸不大的好吗?往往被责备,被笑话的总是小B。舍友会在一起去食堂的时候遗忘她,只要她不跟上,没有人会在意她去没有去,上课占座的时候也是,等等等等。小B就像费力不讨好的傻子,她沮丧,她因为舍友的一句话,一个表情,就会永远被来当做笑话讲的总是她,舍友会给外人说你看小B呀,中分她的脸就不大了,其实小B脸不大的好吗?往往被责备,被笑话的总是小B。舍友会在一起去食堂的时候遗忘她,只要她不跟上,没有人会在意她去没有去,上课占座的时候也是,等等等等。小B就像费力不讨好的傻子,她沮丧,她因为舍友的一句话,一个表情,就会难过很长时间,就会什么也不做,想着又要怎样变得讨人喜欢。很长时间,就会什么也不做,想着又要怎样变得讨人喜欢。

直到有一天,小B终于不想这样了。

她开始把自己收拾的漂亮一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每天化着淡淡又精致的妆容,每天去上课也不在等着舍友或者着急的胡乱收拾就和舍友走,有了自己的想法,不喜欢的事情也会表现出来,想说的话也会毫不忌讳的说出来。她感觉到自己变的不一样了,有点开心,也有点难过。开心的是做了自己,难过的是感觉和舍友的感情还一如往常。但是还是感觉自己开心了不上。

今天下课了,下午5:55,平时这个点是去吃饭的,小B要去取快递,放到平时,小B可能先去和她们一起吃饭,然后再取快递,今天她终于鼓起了勇气,没人陪大不了一个人去吃嘛。

小B对小A说:“你去和她们一起走吧,我先去取快递,再去吃饭”

小A居然说我和你一起去吧,然后再去吃饭。

对呀,出人意料。可能是因为其他舍友走了小A只能和小B走吧,也不能这么说,反正小B是成功的做了一次自己。

我是小B,可能我说的自己有点夸张,但事实就是这样。可能我表达的事件真的有点作,但扩大了说,这也是我们很多人的日常。用自己的卑微换取自以为是的我是小B,可能我说的自己有点夸张,但事实就是这样。可能我表达的事件真的有点作,但扩大了说,这也是我们很多人的日常。用自己的卑微换取自以为是的友谊和认同。其实这样的做法真的很卑微又可怜,而且是得不偿失,你逐渐失去了原本的自己,是的,你被磨平了棱角,可磨平的都是那些你本身不算棱角的棱角。所以,我们应该做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靠降低自己讨取的友谊事不长久的。和认同。其实这样的做法真的很卑微又可怜,而且是得不偿失,你逐渐失去了原本的自己,是的,你被磨平了棱角,可磨平的都是那些你本身不算棱角的棱角。所以,我们应该做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靠降低自己讨取的友谊事不长久的。

所谓朋友,应是用自己的优秀去吸引他人,而非降低自己迎合而来。

做自己,做骄傲的自己,你要相信,满脸阳光,洋溢着青春气息和自信笑容的你,是更受欢迎的,成为自身发光的人,而非追光却迷失自己之人。

你要相信,你就是光,对了,我们喜欢骄傲的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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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把自己当看客哲理故事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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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90岁的老人,对我讲他的故事。30多年前,我站在乡村的戏台上,我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五个戴着红袖章的人围住我,高音喇叭里正在播放革命歌曲,台下是乌泱泱的人群。我知道,那歌曲播放结束,批斗马上就要开始了。

按住我脖子的是民兵队长,也是我的侄子,旁边拿着棒子的3个年轻人是我的族孙,还有一位女娃娃,是东村老王家的老小,她的名字还是我取的

老者说到这里,问我:你猜猜,他们当中谁最先打我?

我看着老人。

老者继续说:我当时想,肯定是民兵队长最先打我。但是,我没有想到,那个女娃娃朝我的脑袋就是一棒,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我醒来,我后悔极了,我怎么这么笨呢,没有想到这个女娃娃会先打我?我一直在说自己的判断大失水准。

我惊讶于老人会这样来讲述自己的苦难。我问老人:你当时的心态真是如此吗?

老人笑道:台下有上千看客,其实我也是看客。

看客是一个贬义词,是冷漠的代名词。譬如你在街头看人吵架,看邻居夫妻俩打架,看讨不到工钱的乡下人跑到高楼上自杀因为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是旁观者。但当这一切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你还能从苦难和不幸中挣脱出来,当自己的看客吗?

南方某杂志社有一位女记者,因其个性使然,将个人私密情事变成了网上文字,在媒体的爆炒下,她成为众矢之的。在网友的谩骂之下,她的精神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近日看了她的一个专访稿,她袒露了自己度过那个危险的办法,她说:在那个网络癫狂时期。我猛然发现,被网友骂的那个人,不是自己,而是别人。我甚至跟帖也骂了那个已不是自己的自己,我突然发现,自己也成了看客,这真是一场闹剧。

我欣赏她那种超然自我,拯救自己的好心态。一个人在绝境中学习生存,把自己也当成看客,超然一点,豁达一点,这是一根拯救自己的最后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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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命运自己把握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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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成熟了,近十年的“焦点生活”,过完42岁生日后,马云开始深沉,但依然遮挡不住那股子锐利和锋芒。

采访马云那天,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记者有幸领略了杭州西子湖的“风情万种”,心境一直延续到抵达马云办公室的那一刻。

下午两点半,马云刚刚送走来访的客人,宽大的办公桌上有些凌乱。马云的办公室不大,至少是记者采访过的大企业CEO中最小的一个:一桌、一椅、两个沙发、两米多长的鱼缸,组成了阿里巴巴的中枢神经和决策空间。

胡乱地吃了几口盒饭之后,马云从办公桌“跳转”到记者面前的椅子上,但跷起二郎腿的瘦小身躯不住地往下出溜儿,在背部即将触及靠背时又猛地蹦起来。在鱼缸前踱了几步之后,马云开始定气。看得出此时的他有些“紧张”,似乎眼前不仅是一次《新财经》的专访,而是在作着某种决策前的思考。

创业:蓝海与狼道

如果用动物来比喻创业型的企业家,狼是再适合不过的代言:敏锐的嗅觉、善于发现猎物、对目标绝不轻易放弃、群体作战。马云具备狼的所有特性,加上当年互联网的疯狂,马云成功了。

然而,互联网并非马云专长。1995年首次接触互联网的马云,是因为受浙江省交通厅委托,赴美国西雅图催债。长了见识的马云首先想到在网上为他的外文翻译社做广告,一试见效,翻译社轻易间得到了美国、日本等国际订单。初次尝到互联网的甜头,马云嗅到了金矿的诱人味道。

“时不我待,舍我其谁!”回国后,马云立即召集妻子和朋友,成立了其第一家互联网公司,产品叫做“中国黄页”。他把中国企业的资料集中起来,快递到美国,由设计者做好网页向全世界发布,利润则来自向国内企业收取的费用。

第二年,“中国黄页”的营业额不可思议地飙到700万元人民币,马云对互联网的热情也一发不可收拾。

1999年,阿里巴巴网站的创建让马云声名大噪。2003年,他又带领团队创办了个人拍卖网站——淘宝网。2004年,马云创办的“支付宝”成为全国最大的独立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2005年,阿里巴巴兼并全球最大站——雅虎在华的所有资产,在震动全球互联网业的同时,阿里巴巴也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

敏锐的嗅觉,果敢的决断,再加上拥有优良的团队,马云走向了辉煌。但成功后的他,反而变得异常谨慎:“再创业,我不会选择互联网。”

马云的理由很简单,“当边上的人都在做互联网的时候,你应该想想传统行业。当大家都在做传统企业的时候,你应该想想其他行业。千军过独木桥,再宽的路也很容易被踩死。”

错位经营企业才能避免竞争、赢得商机。狼拥有了充足的食物,也就有了高枕无忧的理由。马云的阿里巴巴已经占领了互联网大部分高端资源,具备了绝对的垄断优势。虽然他一再声称不介入传统行业,但阿里巴巴的线上业务几乎涵盖了所有传统行业。

守业:整合雅虎中国

马云整合资源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现在,他认为最要紧的不是整合资源,而是如何迅速抓住电子商务的高速成长,争取在全球范围内布局和抢占市场。

2005年8月,阿里巴巴并购了雅虎中国,继续扩大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份额,为此,马云经历了创业以来最难熬的时期。毕竟,雅虎来到中国七年,依然是一副不中不洋的样子,作为站内容却不宽泛,说是搜索引擎技术却不成熟。时隔七年,马云意在将雅虎重归搜索,其方略并不复杂:以最主流的概念——搜索为技术基础,结合娱乐等大众内容,尽可能获得普通用户。

马云首先“砍”掉了雅虎中国部分庞杂业务,主攻搜索,打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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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莫言讲述自己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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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短暂的学校生活中,教过我的老师有非常好的,也有非常坏的。当时我对老师的坏感到不可理解,现在自然明白了。

我五岁上学,这在城市里不算早,但在当时的农村,几乎没有。这当然也不是我的父母要对我进行早期教育来开发我的智力,主要是因为那时候我们村被划归国营的胶河农场管辖,农民都变成了农业工人,我们这些学龄前的儿童竟然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通通地进了幼儿园,吃在那里睡也在那里。幼儿园里的那几个女人经常克扣我们的口粮,还对我们进行准军事化管理。饥肠辘辘是经常的,鼻青脸肿也是经常的。于是我的父母就把我送到学校里去,这样我的口粮就可以分回家里,当然也就逃脱了肉体惩罚。

我上学时还穿着开裆裤,喜欢哭,下了课就想往家跑。班里的学生年龄差距很大,最小的如我,最大的已经生了漆黑的小胡子。给我留下了印象的第一个老师是一个个子很高的女老师,人长得很清爽,经常穿一身洗得发了白的蓝衣服,身上散发着一股特别好闻的肥皂味儿。她的名字叫孟宪慧或是孟贤惠。我之所以记住了她是因为一件很不光彩的事。那是这样一件事:全学校的师生都集中在操场上听校长作一个漫长的政治报告,我就站在校长的面前,仰起头来才能看到他的脸。那天我肚子不好,内急,想去厕所又不敢,将身体扭来扭去,实在急了,就说:校长我要去厕所……但他根本就不理我,就像没听到我说话一样。后来我实在不行了,就一边大哭着,一边往厕所跑去,一边哭一边跑还一边喊叫:我拉到裤子里了……我自然不知道我的行为带来的后果,后来别人告诉我说学生和老师都笑弯了腰,连校长这个铁面人都笑了。我只知道孟老师到厕所里找到我,将一大摞写满拼音字母的图片塞进我的裤裆里,然后就让我回了家。十几年之后,我才知道她与我妻子是一个村子里的人。我妻子说她应该叫孟老师姑姑,我问我妻子说你那个姑姑说过我什么坏话没有,我妻子说俺姑夸你呐!我问她夸我什么,我妻子严肃地说:俺姑说你不但聪明伶俐,而且还特别讲究卫生。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第二个老师也是个女的,她的个子很矮,姓于名锡惠,讲起话来有点外地口音。她把我从一年级教到三年级—我自己也闹不清楚上了几次一年级—从拼音字母教起,一直教到看图识字。30多年过去了,我还经常回忆起她拖着长调教我拼音的样子。今天我能用微机写作而不必去学什么五笔字型,全靠着于老师教我的那点基本功。于老师的丈夫是个国民党的航空人员,听起来好像洪水猛兽,其实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他教过我的哥哥,我们都叫他李老师,村子里的人也都尊敬他。文化大革命期间,兴起来往墙上刷红漆写语录,学校里那些造了反的老师拿着尺子排笔,又是打格子,又是放大样,半天写不上一个字,后来把李老师拉出来让他写,他拿起笔来就写,一个个端正的楷体大字跃然墙上,连那些革命的人也不得不佩服。于老师的小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放了学我就跑到他们家去玩,我对他们家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后来我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就再也不好意思到他们家去了。几十年后,于老师跟着他的成了县医院最优秀的医生的小儿子住在县城,我本来有机会去看她,但总是往后拖,结果等到我想去看她时,她已经去世了。听师弟说,她在生前,曾经看到过《小说月报》上登载过的我的照片和手稿,那时她已经病了很久,神志也有些不清楚,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师弟问她我的字写得怎么样,她说:比你写得强!

第三个让我终生难忘的老师是个男的,其实他只教过我们半个学期体育,算不上“亲”老师,但他在我最臭的时候,说过我的好话。这个老师名叫王召聪,家庭出身很好,好像还是烈属,这样的出身在那个时代里,真是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一般的人有了这样的家庭出身就会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但人家王老师却始终谦虚谨慎,一点都不张狂。因为我当着一个同学的面说学校像监狱、老师像奴隶主、学生像奴隶,学校就给了我一个警告处分,据说起初他们想把我送到公安局里去,但因为我年龄太小而幸免。出了这件事后,我就成了学校里有名的坏学生。他们认为我思想反动、道德败坏,属于不可救药之列,学校里一旦发生了什么坏事,第一个怀疑对象就是我。为了挽回影响,我努力做好事,冬天帮老师生炉子,夏天帮老师喂兔子,放了学自家的活儿不干,帮着老贫农家挑水,但我的努力收效甚微,学校和老师认为我是在伪装进步。一个夏天的中午—当时学校要求学生在午饭后必须到教室午睡,个大的睡在桌子上,个小的睡在凳子上,枕着书包或者鞋子。那年村子里流行一种木板拖鞋,走起来很响,我爹也给我做了一双—我穿着木拖鞋到了教室门前,看到同学们已经睡着了。我本能地将拖鞋脱下提在手里,赤着脚进了教室。这情景被王召聪老师看在眼里,他悄悄地跟进教室把我叫出来,问我进教室时为什么要把拖鞋脱下来,我说怕把同学们惊醒。他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事后,我听人说,王老师在学校的办公会上,特别把这件事提出来,说我其实是个品质很好的学生。后来,我辍学回家成了一个牧童,当我牵着牛羊在学校前的大街上碰到王老师时,心中总是百感交集,红着脸打个招呼,然后低下头匆匆而过。再后来王老师调到县里去了,我也走后门到棉花加工厂里去做临时工。有一次,在从县城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了骑车回家的王老师,他的自行车后胎已经很瘪,驮他自己都很吃力,但他还是让我坐到后座上,载我行进了十几里路。当时,自行车是十分珍贵的财产,人们爱护车子就像爱护眼睛一样,王老师是那样有地位的人,竟然冒着轧坏车胎的危险,载着我这样一个卑贱的人前进了十几里路,这样的事,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做出来的。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王老师,但他那张笑眯眯的脸经常地在我脑海里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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