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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合集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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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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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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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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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背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文中那“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前行”的背影却还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它似一根琴弦,一经拨动,便触动我的心灵。

在中国几千年浩瀚文学中,歌颂父亲的文章不计其数,而朱自清的《背影》却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作者只是以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一个普通的动作,没有高调的铺张,也没有华丽的修饰,却让人能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这其中的浓浓的亲情。我想起我的父母,如此细腻的温暖,滋生在我的心底。

我很敬佩作家们或擅于写文字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感情从笔尖流泻于纸上,自然而亲切,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心灵随之跃动,情感随之流露。就像《背影》这篇文章一样,能带给我们感动。作者写到父亲去给他的儿子买橘子,要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那边的月台。父亲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现出很努力的样子,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留下了眼泪。有的时候,仅是一个背影,就已能够表现一位父亲全部的爱。

孩童时的我,却不是这么想,不善言辞的爸爸,让我总是觉得他不关心我。我总以为妈妈爱我多于爸爸爱我。早上出门前,妈妈会提醒我“路上小心”,爸爸只是无言;碰到有考试的日子,妈妈会早早起来,给我做好营养早餐,爸爸却还是在睡觉;放学回来,妈妈关切的问我考得怎么样,爸爸还是平静的吃着饭……这些都让我觉得我的猜想是没错的。

爸爸爱抽烟,一直就是这样,他那早已被烟熏的焦黄的手指如今还夹着一只卷烟。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他身上总有一股烟味,令我万分讨厌的烟味。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得了阑尾炎,动了手术。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我很害怕,从来都没有动过手术,我不知道动手术有多疼。于是我抱着妈妈哭,嚷着可不可以不动手术……妈妈也跟着我难受。可是我找不到爸爸,心想这个时候也不在我身边,他真的是不关心我。我幼稚的想法是让爸爸妈妈都心疼我,那样我就可以不动手术了。很快,爸爸来了,他已经打理好一切,我住进了我的病床,手术安排在九点半。我心里特别惶恐与不安。这时,只有妈妈陪着我。爸爸正在病房外面的阳台上抽烟,烟雾缭绕中,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九点半马上到了,护士进来跟我说,准备好了吗。我听了害怕得眼泪直打转转。这时,爸爸看着我,轻轻握住我的手臂,说,不要怕,很快就好了。眼神中分明的关切和安慰。我使劲地点点头,可眼泪却抑制不住的溢出来,耳边的头发也已被泪水湿透。爸爸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心疼和着急。我心里一动,爸爸是关心我的。

长大后我渐渐懂了,每次爸爸有心事的时候他就会抽烟,那些烟雾正是他深深的愁绪他的烦恼。再次回想那个烟雾中的背影,那就是我的爸爸,深爱我却只是不懂如何表达的爸爸。

是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会像母亲那么直白细腻,往往是更加隐晦,如涓涓细流温暖女儿的心田。他们不需要开口表达,更多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有时候,只是一个背影,却让你感觉到无比的信赖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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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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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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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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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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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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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无端落起雨来了。薄薄的水雾把山和树隔到更远的地方去,我的窗外遂只剩下一片辽阔的空茫了。”

张晓风散文》这细腻文雅且充满朦胧意境的文笔给了我多少愉悦与感动,从那温柔的字里行间贯彻着作者的喜怒哀乐,看似平淡的句子中蕴藏着作者的博大胸怀,使我喜欢上了这本美丽的书。正如《雨天的书》这篇散文一样。

《雨天的书》讲述的是作者寄出的两封信,一封是给已逝的友人另芳,而第二封是给曾经的自己。全文笼罩着一层悲伤的意境,将对友人的怀念随着凋零的雨珠一起沉浸在这雨中,阅完之后能深深的感受到作者没能及时回信的自责与后悔,将记忆中另芳纤柔多愁的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使人不禁就陷入身临其境般的伤感,并感受到作者对生命,对时光的尊重与赞美。在感悟上,它教会我的比起它出神入化的描写出来,显得更加浓郁,更加醇厚。《雨天的书》教会我要珍惜当下,珍惜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如作者写给自己的信,她对曾经幼稚轻狂,为自己偶然而发的奇思妙想而无限激动,却遗忘了自己最应该珍惜事物的她:“你真是傻的可笑,你。”与其相比,稚嫩的我们是否也曾失去过什么?儿时学校散落的童真和友谊,对待父母的亲热与依偎,甚至失去过亲人的哀伤与痛苦,在我们拥有时,并没有认为那实际如珍珠般易碎的东西有什么值得珍惜的,直到那珍珠断了线,坠到地上,才发现那是多么美好。正如作者没有发现友人在病榻上写出给自己的信时的那种后悔。也正是这种悔才教会了阅读它的人珍惜自己还能拥有并珍惜的。

另芳,雨仍在下着,淡淡的哀愁在雨里飘零。想象中有一朵白色的小花开在你的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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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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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读过《朱自清散文》匆匆后,我更是有了这样的感受。

人的一生从我们刚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从小到大,学习过的要珍惜时间的名言不计其数,但到了生活中,却又是如此的难做。记得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业之前为自己列了一张清单,钻好了时间。可时间却向飞流的瀑布一般逝去,弄的我束手无策,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想,最后也只是刚刚好写完作业。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并非一毛不值,而是无价的,我就算有上亿元的钱,却买不回我这几年来虚度过的每一分钟!

《匆匆》里曾经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我勒个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先生说的没错,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就像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时间都在我的笔尖上流走。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又是那么的伟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过最后的那个字——“死”!

但是,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的的确确逃不过着一个令人伤悲的字,但却可以在活着的时候保住每一寸光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多挤一挤这些水,时间就能流逝的有意义!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在写下这本书,这篇文章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成功的!——他的作品永远的留在了这个世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与时间赛跑的道路上留下了足迹,这也能算是一种和时间拼搏后的成功吧?!虽然人不能把什么带走,但要是在这世上留下了精神财富,也是带走了一份成功,让世上跟多的人懂得了珍惜时间。

时间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来,若想要珍惜时间,就从现在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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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朱自清文章读后感六百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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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而在我们熟知的《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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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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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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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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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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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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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化妆?什么是生命的化妆?怎么样来为生命化妆呢?我带着这些疑问读完了《生命的化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顿时恍然大悟……

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就像文章中说的一样,拙劣的化妆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者心灵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种人生……

说的多好啊,最好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不需要用语言、行动来伪装自己、粉饰自己,最美的自己就是真实的自己露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虽然生的化妆是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我们要从内在里改革。是的一个人就算是再美丽,却没有气质和内在美,那不是真正的美;一个人用太多的语言、行动来粉饰自己,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虚伪。

现在也不再是那个以貌取人的年代了,如果你有才华、气质和内在美,无论你是美丽还是丑陋,都会有人赏识你,不会“怀才不遇”的。生命就是表里如一,诚实无欺、心智纯正、灵魂纯净。不必花时间去思考别人眼中的自己,别人心中的自己……

我要我的自我,无须粉饰,更不需要华丽的伪装。

生命是一方待琢的玉,圣洁的雕刀,会把一切瑕疵雕落。

生命是一块冲浪的帆板,奋力拼搏,才不会被海水吞没。

来吧,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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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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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所以,生命的意义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所以,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我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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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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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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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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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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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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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最打动人的是他的语言文风。他的文字质朴简练,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反而让人感到一种亲切、一种情调,含蓄隽永,极简却有洒脱诗意。他写人的时候,你能感觉到每一个普通人的可爱;他写景的时候,你能感觉到他对每一寸山河的热爱;他写美食的时候,你仿佛也能感觉到那舌尖上的快乐。

他所写的都是他所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等,他所描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平凡的事物——山丹丹、枸杞、槐花、栗子、马铃薯等。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物,在他的笔下,也都变得活波、可爱、生动起来。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描写:“这些大船常有一个舵楼,住着船老板的家眷。船老板娘子大都很年轻,一边扳舵,一边敞开怀奶孩子,态度悠然。舵楼大都伸出一枝竹竿,晾晒着衣裤,风吹着啪啪作响。”看似平铺直叙的白描,却构成了一幅极富动感的风景、风情和风俗画面,栩栩如生。

正如汪曾祺所说: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质朴的语言,如话家常,读来让人十分放松。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沉浸在他所描绘的悠然闲适的场景中,就像阳光明媚的午后,品一茗新茶,听一位老朋友缓缓叙旧般,让人放松。忙碌高压的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安慰,一种来自文化层次的休息。偶尔停下来,欣赏这个世界的细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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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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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读完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我读它不仅仅因为它是名人写的作文,而是因为它里面的知识深深地吸引了我。

它用非常扑实的语言讲述了飞蛾的求生的欲望十分的强烈,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一粒小香瓜子可以在没有泥土和阳光的一个砖缝里面不屈向上,茁壮生长。我的.心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小飞蛾的挣扎,是在生命面临着严重威胁的时候的一种抗争。无论怎么危险,无论能否逃生,它都没有放弃求生的努力,挣扎着的飞蛾让“我”感到: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小小的昆虫竟然如此,更何况是人呢?

香瓜子的胚珠,是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时候挣扎。无论壳有多么的坚硬,无论是否可以活下来,它都没有放弃,正在冲出壳的幼苗让我更加感到: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

在最后我又说:“生命是短暂的,人生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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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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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散文》是一本结合了《寄小读者》中的贰拾九封通讯和一些散文组合而成的,其中有一篇文章叫《闲情》,在这之中我最喜欢这句话:“病的神慈,竟赐予我以最最清闲最幽静的七天。”在这句话中我觉得冰心奶奶并不像我将生病看待为上天对我的惩罚,她却觉得生病是一种享受!令我百思不得其想!可我又一想对啊,生病时什么都不用干,难道这不是一种享受吗?

在冰心散文中每一篇散文或信都满布着许多好词好句,妈妈看后总是对我说:“你看看人家写的满篇都是好词好句,再看看你,十句可以蹦出五六个好词好句就不错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暗想:我要好好学习,和冰心一样写出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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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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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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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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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片森林,在成长的路上拔起一株株有美好记忆的树;人生犹如一口清泉,泉水的质地取决于“泉”的“内心”;人生犹如一场玄想,心中有什么就出现什么。人生是一条条路,选一条就开始一段不同的人生,成就一个不同的人物,而我可能会选择清欢,清欢的人生。

自从我打开了《林清散文集》这本书,我仿佛在于一个高尚清欢的人谈话、交流心得,此书最为我所感触最大的,当之为《清欢》一文。清欢是一种对景、对物、对人生的一种心情,也是一种态度。此文主要讲述了作者的清欢与作者对的了解。林大师有他对世俗的鄙视体现出了清欢的向往。他非常的神,许多已忘了清欢是什么,也过不了这种日子。(尤其是年轻人)而他还能回忆往事清欢,神。清欢能摆脱世俗,离开嘈杂,体验清静时的欢乐,吃盘清淡的小菜,喝清清的白开水,坐阶打禅都很容易找到清欢,而现在他无影无踪,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取而代之的是灯红酒绿。

但我也找到了清欢,一日,我骑着自己最心爱的自行车一边快活地拨弄车铃一边吹口哨,高兴的回家,我完全忘了马路上的汽笛声,一种清欢的感觉伴我行驶在路上,此时此刻,我完全忘了自己,带着说不清的微笑,像个孩子,回到家中,我泡了壶白开水,把它当做茶一样喝——清欢的茶水。然后,我坐在沙发上,享受着当事的欢乐,是一种来自内心的而表达不出的欢乐,仿佛是清淡的欢愉,没错,正是清欢。仿佛有股“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的炊烟围绕在我身旁。

找到清欢很难,也很简单;找到清欢的人生更难也更容易找到。只有拥有清欢的人生的贤人才能理解这句话。林清玄的《清欢》是想告诉大家:做一个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甩掉世俗的帽子,体验“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生活,找到“感受清欢、享受清欢、并拥有清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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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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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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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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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做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

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

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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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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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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