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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高中作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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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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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著作。是三部曲中的一部。另外两部分是《神秘岛》和《格陵兰船长的女儿》。当我读过了《海底两万里》这部让人在看的时候,会感觉到惊险而刺激,且不显得单调乏味的科幻小说后,我仿佛刚经历过一场有趣而惊心动魄的冒险一样。读着这本书时,我觉着自己好像身临其境般的逼真,跟随着尼莫船长,纵横于海底两万里,欣赏着优美、令人陶醉的海底景色。

《海底两万里》于1870年问世,暨今已逾百年,却仍能风行世界,仅此可看出其生命力之强,吸引力之大。当然,最厉害的还属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了。他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现代科幻小说的重要奠基人。《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著名三部曲的第二部,作者想象力丰富,文笔细腻,构思奇巧,作品既引人入胜,也很有教育意义。而且,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都以科学为依据,这也是能使我很认真看这本书的原因,我想这也应该是能让现代人喜爱它和读时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的原因之一吧。这本书为我们演绎了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画面;故事情节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起来既使人赏心悦目,也令人动魄惊心。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是一行人在南极的那段,尤其是他们被困于冰层中的时候,都能做到冷静,认真想办法脱困。在缺氧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不多吸那甚至是一口都可以救一个人生命的氧气,严格遵守纪律。但越是这样紧张的时候,越能使人试图超越自身极限,越能使人急中生智,想出更好的办法解决困难。可见,我们的大脑也是喜欢偷懒的,只有到了快要“遭殃”的时刻,才肯高度认真起来。的确,人其实体内有开发不尽的潜能,才会有一次又一次的新突破,而这些潜能往往都是在人迫于无奈或说是实在没有了办法的时候才出现。就像一个希望,只有在人快走到绝境时才会指引人往一条安全的路上走一样。但我认为那所谓的希望,始终都是人的东西。

还有那充满了神秘的尼摩船长,虽然是作者虚构出来的人物,但在作者笔下犹如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真的存在的人物。他的一切都像一个谜,例如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鹦鹉螺”号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最重要的是在那时,潜水艇才刚刚面世,还是一个很神秘的东西,作者却可以将这艘潜水艇描写得极度逼真。由此不难看出作者的想象力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海底两万里》这部生动有趣的内容描写,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的过人之处在那些精彩的情节了,里面一些机器并非作者度掇,那后来是真实之物。读过《海底两万里》,我心里产生了说不尽的感想……这真的是一部难得的作品!我相信大多数人读后,都一定会被深深的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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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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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安徒生童话》,恐怕世界上没有人不知道了。有令人捧腹大笑的《皇帝的新装》,有趣味十足的《甲虫》,有优美感伤的《海的女儿》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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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2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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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读了托尔斯泰的《复活》和屠格涅夫的《父与子》,尤其喜欢《父与子》这部小说,实在是太棒了!

作品中对每个人物的刻画都很生动,特别是巴扎罗夫的身上更是体现了文学形象的巨大魅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开始时他的出现并未引起我多大的注意,后来却一直被他的一切牵引着,怎知命运在他身上玩弄起了波涛汹涌,引得我的心也时涨时落。一个突出的平民知识分子,一个壮志未酬身先死的志士,他不遵循任何原则,也不相信任何原则,他能看透每一个人,能看透生活的规律,可他能看透自己的命运吗?

说说我浅薄的看法:

1、从作品看亲情:

既然作品名为《父与子》,就主要说说父与子的关系吧。虽然这两个父亲之间并没多大联系,但这两个儿子之间却有一定的友谊。在各自的家庭里,都体现出了父亲对儿子强烈的爱。尼古拉对阿尔卡季企盼的心情和热切的关心,华西里见到归来的巴扎罗夫时无限的喜悦,面对他的离去时又无比地惆怅。同时也体现出父与子两代之间的代沟。儿子们都有些厌烦父亲的唠唠叨叨,可怜这两颗父亲心哪,他们说话做事总是小心翼翼,尼古拉对儿子说话都感到惊慌、胆怯和手足无措,深怕不能让儿子满意。作品中写道“他透过手指缝,看了儿子一眼,不知什么东西突然刺痛了他的心......不过,他马上就责备起自己来了。”他觉得错永远在自己,该改正的也是自己,苦笑地向哥哥诉说自己的思想应该是比儿子落后了。而阿尔卡季也不时地感觉到自己思想先进,从而有一定的优越感。华西里对儿子更是小心谨慎,深怕说错一个字,做错一个动作,表现错一个神态。尽管有很多的话想说,却努力憋着;尽管很想多看几眼儿子,却故意躲得远远的,只是怕他烦心。于是两个老伴之间偷偷地交流、流泪,互相地安慰......当听到阿尔卡季对儿子的赞美时,他发自内心地欣喜,无时无刻不感到儿子是多么地让他骄傲;当意识到儿子就要死时,他无比地痛苦,万般无奈地希望这不是真的。爱和痛苦的出口被打开,像泄洪一样爆发。其实,孩子们也明白父母的爱,只是很多方式他们无法适应,好像很多事情都是注定一样,都是轮回!(看了一些评价,此处的父与子是指广义的父辈与子辈,而我当初理解的太狭隘了!)

2、从作品看友情:

阿尔卡季和巴扎罗夫认识的时间不久,但最初阿尔卡季对父亲是这样说的:“好爸爸,请你对他亲热些,我无法向你说清楚我对我们之间的友谊有多么地重视。”他们彼此充满了理解、信任与友好。可是爱情在心中的荡漾,竟那么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互相猜忌、怀疑、敌视,甚至嘲笑。巴扎罗夫对阿尔卡季说过:“你生来就不是过我们这种痛苦、难熬、孤独的生活的,你没有胆气,没有怨恨,但你有年轻人的那种大胆和年轻人的那种热情,但对于我们的事业来说,这是不合适的。你的贵族气质在行动上绝对超不出高尚的顺从或者高尚的分开的范围,可这类行为都是微不足道的。比方说,你不会去打架,却吧自己想象为英雄好汉,而我们却是希望打架的,有什么好说的呢?我们掀起的灰尘会弄瞎你的眼睛,我们的污泥会弄脏你的身体,再说你也没有长到我们这么高,你会不由自主地自我欣赏,你还会高兴地谩骂自己。可我们对这些感到乏味----我们要压倒别人!我们要摧毁别人!你是个好小子,但你仍然是一个软弱无力的自由主义的少爷!”这段话很好地表现了两人的性格。

他们俩都知道这一别是临别,更是永别。阿尔卡季扑到自己过去的导师和朋友身上,抱住他的颈脖子,眼泪便马上从他的眼睛里涌了出来。巴扎罗夫心平气和地说道:“这就是青春!”而我要说:“这就是残酷的青春!”被很多事情所左右!青春的友谊是美好的,却也是易碎的,跌跌宕宕多少回!

3、从作品看爱情:

爱情中总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总会有人受伤!巴维尔把心中的爱埋藏了那么久,在所有人的面前都表现得很坚强,很冷淡,在心爱的女人菲尼奇卡面前更是表现得不屑一顾。他欺骗了所有的人,却永远也欺骗不了自己。他爱那个女人,也爱自己的弟弟,那个女人是弟弟的妻子!

爱情有时只是一时激情,只是冲动。巴扎罗夫的雨中不同,引起了奥金佐娃的极大兴趣。她曾以为自己爱上了他,但也许只是想从他身上体验出一种与以往不同的感觉罢了!到最后她去看临死的巴扎罗夫时,看到他病恹恹的样子,再没有了当初热情澎湃、绝不服输,她才怀疑道:自己当初是否真的爱过面前这个人?而阿尔卡季当初爱上这个女人也只是被她的美貌与高贵所吸引而已。巴扎罗夫对菲尼奇卡的那突然一吻让他们彼此都很吃惊,虽然那不是爱情,但却让我印象深刻,这种感觉真不错!浅尝人生百味----读屠格涅夫的《父与子》

爱情无法预料,但魔力巨大。像巴扎罗夫这样一个不稀罕一切的人一旦爱上了一个女子,就永远也难以放下了!阿尔卡家与卡嘉的爱情属于日久生情,他在刚与巴扎罗夫分手时伤心地泪流满面,但后来在卡嘉面前,他就完全地听命于爱情了。爱情能让人忘记一切伤痛,但也可以给人带来一辈子的伤痛!

爱情一旦变了味,比破碎的镜子更可怕。巴扎罗夫那猛地一扑,给奥金佐娃带来了后怕,更让他自己无法原谅,也让他们的爱情多了一重可怕的障碍!

什么都可以改变一个人,什么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遗憾地是,到现在我还没有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下次准备把他的《罪与罚》买来看,我相信,这也一定是一部绝不会让我失望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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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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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战火纷飞,当时的文人学者们纷纷思考救民于水火,解决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学派建立,后又出现了道家、法家、墨家等思想学派,于是乎,出现先了“百家争鸣”的学术思想时代。著名的《论语》就是出现在这个时代。《论语》是儒家的经典之作,被称为“圣贤之书”,是为人处世的标杆,记述了孔子及其弟子间的言语行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就我个人而言,学习论语,主要在做人做事,教育学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方面,对我有很大的启发。在为人处世方面提倡“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一,“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有些人在生活中不顾他人感受,自己不想做或者不愿意做的事情强加给别人,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看到比自己优秀的人,要多多向他学习,虚心请教,以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看到有人犯错误了,要引以为戒,以别人得到的教训为教训,避免自己犯同样的错误。他还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还尚在人世,作为子女来讲要尽孝道,不要去太远的地方,如果非要去的话,就要告诉父母你要去哪里,不要让父母担心。学习《论语》它会让你懂得正直的伟大,会让你知道所谓的“邪不胜正,公道自在人心”所以,你要相信这个世界总是美好的,你要相信这个世界光明磊落的人还是占大多数的。

其二,孔子在教育学习方面有很多值得当今人借鉴的地方,孔子主张“因材施教,不分贵贱,贤愚,人人都可以受教育”,此外,孔子十分强调“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他既重视学,又重视思,主张学思并重,思学结合。他在论述学与思的关系时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既反对思而不学,也反对学而不思。孔子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让我们自己通过提问、思考、总结的学习方法,来提升自己的学习效率。

其三,通过学习《论语》,提高了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论语是儒家经典著作,儒释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论语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显而易见。他讲述了如何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更在修齐治平上实现安邦立国的大使命。中国历代先贤,有多少人深受孔子思想感染,从而创作出更多的经典。《论语》中的“仁”、“礼”等中心论点无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正是通过学习《论语》才让我知道了,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并非只有四大发明等。这些是我对读了《论语》之后的个人心得,读书可以使人明智明理,但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感悟,《论语》一书博大精深,承载中国先贤的智慧思维,是我中华之瑰宝。希望大家可以多读一些这样的书,会让我们的人生少走一些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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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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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之一,也是最能反映出巴金先生具有反抗革命精神的一部小说。巴金先生生活在一个封建的时代中,他身处的环境是旧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新的。

当代青年们有很多人嫌弃学习辛苦,对学习充满厌恶,逃课、逃学、被劝退以及被开除是常有的事情。可是青年们啊!也许你们还没有读过《家》这一本书,读过之后你们就会感谢上天把你降临在了这个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代,“我命由我不由天”在我们这一时代成为了现实。每个人都有了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公平”二字,在这个时代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是你们了解吗?在《家》这本书中,当时的封建社会,人一生下来就有三六九等、贵贱之分。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却低贱如泥——就如鸣凤、高忠这样一生下来就被贴上仆人标签的可怜生命。由于封建时代的压迫,使他们没有梦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爱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和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还有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为了供富人取乐而让自己烧得满身是伤——就像龙灯玩宝的那个年轻人一般,被高公馆里的五少爷拿着花灯,烧得满身是伤,疼痛不已,却不能反抗。他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富家人的快乐,以及仅供自己维持生计的“赏钱”。而高公馆里的人丝毫没有同情之心,无论是主子还是仆人,都笑得不亦乐乎。哪怕连觉民、觉琴这样的新青年都心如止水,毫无感想。唯有觉慧一人,对玩儿龙灯的人感到深深的同情,以及对高公馆五少爷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他抱怨到“难道你们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可是有谁能够体会、理解觉民这番话?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我们怎能不把握当下,珍惜韶华。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紧紧地握着,可以有目标,有梦想,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它实现。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当代的好少年,为祖国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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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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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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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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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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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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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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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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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讲述海伦·凯勒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述了海伦坎坷又成功的一生。

海伦是不幸的。她出生时健康美丽,在她十九个月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改变了她平凡却快乐的生活。这让她失去了听觉和视觉。这让她的世界变成了一个无声又黑暗的世界,与外界没了联系,这让她的性格变得古怪、无礼。这个世界好像对她十分冷漠且残酷。

但她又是幸运的。这时一位给了她对生活重新充满希望和信心的老师出现了——安妮·莎莉老师出现了。安妮老师教会了她写字、读书,虽然有许多困难,在老师的帮助下,付出了几十倍的努力,让她学会了学习。这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得以与人沟通。当她学会第一个字时,她明白了,知识是她的另一个世界,也是通往光明的路。

海伦总是用惊人的毅力去不断超越自己。终于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学习,成为第一个文学学士的盲聋人。她可能把学习、人生比作一座陡峭的山,虽然艰难但只能努力就能爬到山顶。每爬一步都收获一份喜悦,爬的越高也看的越广阔。

知识,成为她的另一双眼,安妮老师帮助海伦打开了美丽的世界。她帮助海伦深刻体会到“知识就是爱和光明,它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她懂得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用心去“听”音乐会。

海伦用她那艰难又快乐的一生,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遇到困难不要抱怨、积极进取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她,懂得用知识去开启另一双眼,那么世界将变的多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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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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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的时候,就忍不住一口气从头看到了尾。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它讲述的是关于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她的思维方式比较乱,不能静下心来读书,一般人无法理解,成了大家眼里的“怪人”。淘气的小豆豆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了,后来来到了巴学园新的学校,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一生的基础。后来小豆豆成了著名的作家和电视节目主持人,被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

这本书让我影响深刻的故事很多。小林校长是个思想开明、与众不同的老师,他觉得玩是小孩的天性,给小孩一定的自由时间,在自由时间里,巴学园孩子们可以尽情的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小豆豆刚到巴学园的时候看到校长,但她海不知道是校长先生,她就鞠了以躬,大声的问“您是校长先生还是车站的人啊?”那个人笑着说“是校长先生啊。”小豆豆非常开心地说“太好了!那么,拜托了,我想到这个学校来。”接着校长很有耐心的听小豆豆说话,连小豆豆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整整讲了四个小时,想到哪儿就讲到哪儿。小豆豆很感动,从来没有人愿意和她聊天聊这么长时间,小豆豆喜欢上了这个小林校长。

非常爱巴学园,有一次她听到外面的孩子唱的歌“巴学园,破学校”!她很气愤,就编了一首歌“巴学园,好学校!走进去一看,还是好学校!”同学们一起唱着这首歌,这是大家送给校长无比珍贵的礼物。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向小豆豆学习的,学习她有礼貌、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愿意与别人沟通、有正义感等等。这些都是她长大后能成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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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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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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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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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雨果享誉世界的代表作之一《悲惨世界》。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平民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狱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了人们的歧视,受到一次又一次不公平的对待,冉阿让再度陷入绝望之中,他决定报复这个社会。就在他实行报复行窃大主教的第二天就被警察抓住,以为将再次面临牢狱之灾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这位善良的主教没有告发他,而是用他的仁慈之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几年后,他改换身份,尽全力帮助别人,想多做些好事来弥补从前犯下的罪过。但当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带着歧视、刻薄的眼光看他。最后,冉阿让奋不顾身地将在街垒战中受伤的马利尤斯救出,成全了一对年轻人的婚姻,但自己却一度受到误解,抑郁成疾,最终凄惨地死去了。

“人间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美德,所有的英雄品质,所有的神圣精神,他都具备。”这是在小说末尾,贵族青年马利尤斯知道冉阿让的身份后对他发出的评价。

有时候,人犯错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被逼到了黑暗的角落,如果能给犯错的人一束阳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黑暗中走出来,那该产生多么巨大的变化呀!

雨果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法律:高级的法律是仁慈和爱,它可以杜绝罪恶,唤醒良知;低级的法律是刑罚,它只会激起人的反叛心而加深犯罪。前者体现者为卡福汝主教,他用道德感化和博爱唤醒了冉阿让的良知,使他成为真正的人;而后者的代表是警探沙威,他如鹰犬一样跟踪冉阿让,迫害走投无路的芳汀,如冷血动物,他最后的投河,标志着当时法律在崇高道德面前的渺小。

“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的一切不幸”现实生活中,平凡的爱随处可见:当你沮丧不已时那温暖的拥抱;当你激动万分时那热情的击掌;当你愤怒难堪时那理解的目光……是的,爱或是一句亲切的问候,或是严厉的批评,或是人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爱或许只是一个微小的动作。

愿人与人之间少一点自私、贪婪和算计;愿我们每个人都像冉阿让一样怀着一颗博爱、宽容、感恩的心去看待这个社会,去对待周围的人;愿人们的灵魂都是高尚、谦卑的。这样,不论你的出身、地位、学历、财产如何,你只要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就可以照亮身边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称得上一个真正高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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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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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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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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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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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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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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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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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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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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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让人目瞪口呆的图画。一幅幅幽默有趣的画面,蕴含着一个个耐人寻味,发人深思的哲理。

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儿子长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

父亲是一个像小孩子一样的人,儿子让他做狗,他就做狗,让他爬,他就爬。有一次,儿子为了节前的秘密不让父亲发现,就把门锁上了,可父亲偷偷从门缝里望进去,儿子见了,忙在画板上画了一个父亲,画了一扇门,上面写着“不许偷看!”父亲爱儿子,但有时候父亲爱的方式有一点愚蠢,他看到儿子不会做作业,就代替儿子做,第二天,被老师发现了,就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儿子也爱父亲,虽然他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有一次,父亲在抽烟,儿子以为失火了,然后拿来一桶水往房子里倒,父亲拿着烟说:“我在抽烟!”真让人啼笑皆非。

我合上书,结束了这次漫画之旅,但这一对快乐的父子,幽默的父子,淘气的父子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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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著《茶花女》高中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4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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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茶花女》故事讲述了一个青年人与巴黎上流社会一位交际花曲折凄婉的爱情故事。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I read the Chinese version of “Camille” a few years ago. At that time I was deeply moved by the main character Marguerite Gautier. “Camille” or “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 by Alexandre Dumas, fils, is the story of Marguerite Gautier, a young courtesan, or kept woman, in Paris in the mid 1800s, and how she falls in love with a young man, Armand Duval, and then tries to escape from her questionable past. Unfortunately, it comes back to haunt her and she ends up returning to that life and dies painfully and alone, but with the knowledge that she was a noble woman at heart. When I first began to read the book, I did not care for Marguerite or her attitude or lifestyle, but as I got further into the narrative, I realized that her saucy attitude was a front to cover the lonely woman that she really was. She felt used, abused and unloved, until the gentle Armand Duval came into her life and showed her that he loved her as a person and not for what she could do for him. It must have taken great courage for Marguerite to leave the life she had lived for so long, knowing all along that it was probably too good to be true and would not last indefinitely. And it also showed that Marguerite really loved Armand Duval for she could even change herself for him.

However, happiness didn’t last for long. When M. Duval, Armands father, came to her, pleading for her to leave Armand to save both Armands reputation and that of his younger innocent sister, Marguerite saw a way to become pure of heart, if not in body. She felt that it was her duty, because she loved Armand so much, to do this even though it meant giving up her own happiness and hurting Armand temporarily. She reluctantly returned to her former life, knowing that some day Armand would forgive her. Sadly, she died in debt and basically alone, except for her one female friend, Julie Duprat, who helped her during her illness. She had her journal sent to Armand after her death, explaining why she had made the choices she had. I think Dumass last few lines about Marguerite being the exception, not the rule were quite true, and I also agreed with his view that while her lifestyle could not be condoned, we as a society assume that all of these type of women are cold and heartless, while this may not always be the case. A person can make the wrong choices in life when they are young, and try to redeem themselves, but sometimes past situations prevent them from changing their lives, even though they desperately wish to do so. This applies to both men and women in many different types of circumstances: involvement in crime; drug or alcohol abuse; gambling; prostitution; financial problems; poor marriage choices; etc. And this is the fact, which exists in the whole society.

As far as the other characters in the book, I think Marguerite was right in saying that no one truly cared about her, but only wanted something from her, the only exceptions being Armand and Julie Duprat. Of course, the Comte de G. and Comte de N. wanted her body and appearance. The Duke needed to “wake up and smell the coffee” and realize that she could never replace his dead daughter. If he truly cared, he could have helped her leave her lifestyle without “keeping” her himself. And lastly, Prudence was a blood-sucking leech who used Marguerite almost worse than the men. I also think she was jealous of the fact that Marguerite had so much more courage than herself and someone truly loved her.

Last morning, when tiding my bookshelf, I took this book out of the shelf, and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I held it against the morning light and blew on it. The soft breeze carried it away. Camille is just like the camellia, she could never escape from the destiny of withering. But it wasn’t her fault; it’s because of the evil of Capitalism and the hideousness of that society.

Suddenly, I remembered a saying: “Women are like the flowers”. Those pretty women are lik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their delicate beauty makes people feel they are the miracle of life. However, even the God envies their beauty. It seems that beautiful women always have tragic endings. As we are normal persons, even we can see the hideousness of humanity that results in their fate of withering, we can at most ask quietly in our hearts: Where hav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they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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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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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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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道德与法治读后感高中版

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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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zhèngxié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埃。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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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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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描写了一个搞笑、可爱、机灵的小男孩和他的一个大肚子好爸爸,他们没有妈妈,所以父对子特别好。还有其他人,他们都是小角色。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吓人的胡子》,这篇可搞笑了!某一天,父正在看报纸,另一位先生过来了,问过父的意见(问父他可不可以坐在同一桌)就坐下了。先生突然注意到了父的胡子,看见父的胡子突然变长了很多,先生凑近看了看。第二次,父的胡子又变短了,先生害怕了!第三次,父的胡子又变长了,先生腿软了,他大喊了一声:“救命!”就逃了。原来,父的腿上坐着个子,子的头发贴着父的胡子才会这样的!

这本书幽默、经典……总之,笑得我肚子都痛了!我建议没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去买《父与子》,哈哈,够你们笑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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