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优秀20篇】

榜样不仅是一面旗帜、更是一面镜子,时刻地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大家心中的榜样是谁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浏览

5690

作文

1000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71 字

+ 加入清单

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05 字

+ 加入清单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三年级《西游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52 字

+ 加入清单

暑假期间,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书中开始主要讲了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镇压在五指山下500年。经唐僧救出后逃了出来成为了唐僧的徒弟,在西天取经的途中又收了沙僧和猪八戒为徒弟,收了白龙马为唐僧的坐骑,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得道而归。

我最喜欢书中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知错能改,而且很勇猛,保护师傅,一直上西天取得真经。

这本书术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取经途中经历的种.种磨难,例如:“地灵县遭诬陷”这个故事,唐僧四人来到地灵县受到了寇员外热情接待,但唐僧取经心切不想久留便上路了。结果引来了强盗打劫,寇员外被打死了,他妻子便诬陷唐师徒四人,最后孙悟空施展神通,到阎王地府里救出寇员外才洗清这不白之冤。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唐僧的为国奉献的精神,悟空、八戒、沙僧三人不畏艰险困苦,知恩图报的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 加入清单

是啊,人只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你有多少千山万水,多少金银财宝,人死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活着》中最让我心疼不已的就属凤霞了!打小就又聋又哑,家里又穷,就算是给她找了一个好人家,她的命最后还是在死神的手里徘徊。凤霞是生孩子难产而被死神给看中的,生小孩原本就是女人的鬼门关,再加上她又瘦又小,肯定逃不过这一劫了!而且是一个恶魔般的天气——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傍晚,狂燥的雪风呜呜乱叫,让地面上的雪花翩翩起舞,周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二喜背着凤霞去往医院,接着凤霞被推进了产房,二喜与福贵(她爸)焦急而兴奋地在外面等待。可是10分钟、30分钟、120分钟,凤霞还迟迟没出来,就连比凤霞晚进去的都出来了,他们这才发现事情大了。这时医生突然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他们一愣后伤心地说:“大的!我要大的!”接着几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说:“是儿子,大的也没事!”他们松了口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凤霞就没气了。

故事到这儿,我轻轻叹了口气:唉!活着最重要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文字里的安静,冷漠,无形间渲染了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不断的痛苦从而不断的期待,想发泄却又束手无策,只能完整的看完,被这种单纯痛苦所摆布,甚至是被玩弄于股掌之中,令你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当你痛到麻木的时候,才能看清现实,在简单单纯的感情里看待理解生命,好好活着。余华深沉的讲述着生命的杯具,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作者余华用他那冷冰冰的笔调让我们亲眼目睹少爷福贵的荒唐,导致家族被破产后和艰难的过程。又给了我们美好的希望,让有庆长跑比赛获得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让某些时刻充满着快乐与温情。可就在结束之时,余华毫不犹豫,让角色迅速死去,毫无征兆,只留下一个错愕的神情。

有庆是第一个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坚强的母亲说道,大多数人在这时候一定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完全丧失希望,但福贵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却使有庆难堪。他喜爱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他拿了长跑第一名。我本以为悲剧即将结束,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可正当我感到前方的光明触手可及时,有庆却突然死去。就像我们知道的很多社会底层人们一样,有庆的血型不幸与县长夫人的血型相同,他死得冤枉而荒谬,活活把血抽干至死。可那又如何?谁又会理睬一个啥也不是的小屁孩呢?

自从有庆死后,他家中的所有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就如同一个说不清永远解不了的诅咒。最终只留下孤独的福贵和一头也叫作福贵的老牛。

余华作者写这本书不禁让我有些战栗,薄薄20万字,却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一时的我,似乎一下明白了许多道理,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忍受的苦难,还要学会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生活给予我们的艰难和幸福,富贵与贫困。又像电影《我的姐姐》里的姐姐述说的人迟早都会变成灰。死是不必求成的,都必将会带来的节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任何身外的事物而活着,就像福贵一样伴随着死亡活下去。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63 字

+ 加入清单

又一个暑假来了,我又长大了一岁。在这个寒假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王梦》!

《狼王梦》的作者是现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与动物有关!而《狼王梦》也是他的作品之一。

《狼王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就是一只叫紫岗的母狼怀孕了,可是狼宝宝的父亲黑桑却死了。但是,黑桑一直有一个心愿直到死都没有完成——那就是当狼王。后来,紫岗产下了四只小狼。其中有三只公狼,一只母狼。紫岗就对自己的孩子一一训练,他希望其中的一只公狼可以成为狼王,可是事与愿违,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有那只小母狼媚媚没有死,而且媚媚还有了小狼崽,紫岗为了让这些小狼崽安全的生活下去,便用自己最后的时间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不是只有人才可以得到母爱的,动物一样有母爱。书中的媚媚就是这样。它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既然可以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咬伤,这足以说明母爱的伟大,母爱的自私。我终于知道,父母对我的爱有多深!因此,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她们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我长大后要好好的报答父母对我的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 加入清单

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记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心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书中介绍了美国盲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双目失明,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她受到过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奖赏和赞扬,一生拥有无数的鲜花与掌声。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呢?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又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蚕饿人生,成为一个知识广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此书,我深刻的意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啦,困难多呀,而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哲学困难又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不懈的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束几拥有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地去获得成功。

海伦·凯勒这般坚定不摇的毅志让我觉得,应该向她学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父与子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

这两天我又重新读了一遍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不朽杰作:连环漫画《父与子》,读了之后我感觉特别快乐。

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是老少皆宜。它主要描绘了一对父子的故事,画面虽然简单,一般都只有四小幅图,却为我们展现出一段段生动有趣的故事,描绘出父与子之间的天伦之乐,让人读后感觉心里暖暖的,很温馨,很感人。书中的父亲风趣幽默,对儿子既严厉又疼爱,特别是为了纠正儿子的一些小错误,也会打他的屁股;书中的儿子聪明可爱,时常用小聪明捉弄爸爸,但遇到有人嘲笑他的爸爸时,他又总是打抱不平。通过这本书,我们看到了一对善良的父子、一对亲密的父子,既让人忍俊不禁,又给人无比的感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故事中说到一个大财主大摆酒宴。席间划拳行令喧闹如潮,一个老头因牛肉没嚼烂而卡住喉咙,顿时大汗淋漓,翻白眼,众人纷纷为他想办法处理,把老汉左右折腾,老头儿气得大喊而吐出牛肉,财主见状要各位回家说:“有了前车之鉴,要想不再发生这样的灾祸,酒肉不可吃,三餐不可有”。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想起了爷爷跟我讲小时候学走路的事。当时我刚学会了走路,没走几步就会摔倒,但是当时自己都站不起来,然后爷爷把我抱起来放在地上让我接着走,现在想想自己不想站起来,可能是再也不想学走路了,但是我并没有因为摔倒而放弃了学走路。

因噎废食,故事中的财主,因为老头儿被噎着,而放弃了三餐时,我意识到不能因为受到挫折而放弃做这件事情,虽然老头儿因为吃牛肉噎着了。但是是老头儿急于说话所造成的,所以财主因此放弃三餐是不对的,而是要找到事情的原因。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两个道理,酒肉不可吃,三餐不可有是不对的可以在请别人吃饭的时候尽量不要说话,还有要是想说话就等到嘴里没有东西在说话才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白雪公主》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59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王后给她起名叫白雪公主,就去世了。

白雪公主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嫩,又透着血一样的红润。不久,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王后。这个王后长的非常漂亮,但是她很骄傲也很恶毒,忌妒心极强,只要听到有人比她漂亮,她就不能忍受。当她知道白雪公主比她漂亮时,她叫来了一名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杀掉。仆人不忍心下手,就放了她。她遇到了一位王子,王子很喜欢白雪公主。他们一同回到了王子的王宫,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王后知道了这件事不久气死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要有恶毒之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 加入清单

读了沈石溪先生的《狼王梦》,我感触很深。书中讲的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伴侣在争夺狼王之位的路上倒下了。满怀遗憾地紫岚产下了五年幼狼,其中一只刚出生就死于非命,于是它把当上狼王的梦想寄托在了幼狼身上。胆大的黑仔在一次捕猎中被金雕杀死。机智勇敢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下。自尊心很强的三狼死在了狼王的爪下。第四只幼狼因为是母狼无法当上狼王,最后紫岚和仇人金雕同归于尽了。一匹有着强烈的爱子之情和“狼王梦”的母狼就这样死了。

在沈石溪的笔下,我对狼这种动物有了全新的认识,让我感受到狼这种动物对自己孩子的爱。我觉得紫岚是一位很有责任心的母亲,她愿为孩子付出一切:时间、精力甚至生命。虽然紫岚的母爱情怀令我感动,但我并不赞成她的做法,“狼王梦”毕竟是紫岚自己的梦想,作为孩子的母亲,不能将自己没有实现的梦想强加给孩子。有些幼狼说不定并不想当狼王,只是想做一只平凡的狼而已。这些发生在动物中的事情,也同时反映了我们人类的行为。因为,孩子们也有自己的梦想,我认为适当的干预是好的,而紫岚却强迫让孩子去实现自己没实现的梦想,孩子们失败的可能性更大,成功的可能性反而越小,俗话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一孩子真的失败了怎么办呢?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了现在很多家长都普遍关注的兴趣班的问题。许多家长都反映,自己的孩子上了兴趣班以后,不但没有学到东西,还丧失了对学习的信心。本来认为能为他们减轻负担的家长们,却收到了相反的效果。这个问题我就觉得出在于家长没有事先了解孩子的兴趣,一厢情愿地想让孩子在某方面取得成就,拔苗助长,给孩子报很多兴趣班。而孩子的兴趣不在那里,就自然丧失了信心。

所以,请天下的父母们,真正为孩子着想,深爱孩子的是一颗真心与孩子建立信赖与信任的良好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西游记》读后感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

在中国四大名着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吧!它主要讲了唐僧奉旨去西天拜佛求经,一路上,历尽了

艰辛万苦。他还收了几个徒弟,这几个徒弟在一路上都显示了自已的本领。

在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和唐僧了,孙悟空的那双火眼金睛特别的厉害,不论什么神通广大的妖怪,他都有能力识别出来。他还会七十二变。这里还塑造了心地善良的唐僧,懒惰的猪八戒,好心的沙和尚。

唐僧一心向佛,他对徒弟要求严格,每天在辛苦也不忘教徒弟念经,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教徒弟有一颗善良的心。不可有邪念。他们对取经坚持不解,从不半途而废。

我们应该学习这种为目标勇往直前的精神。

《西游记》给我的启迪非常的大,让我知道了名着的魅力是永恒的,明珠的力量是巨大的,明珠的影响是深远的。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帆风顺,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是只要有决心就能占胜困难,这是我联想到了一个名人名言: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你强他就弱。只要下决心去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

夏洛的网》是一本诠释友谊的书,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落脚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为了改变威尔伯被屠宰成为熏肉火腿的命运,看似渺小的夏洛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挽救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它自己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诠释了友谊的崇高的价值。

威尔伯天生落脚,弗恩的爸爸嫌它太小太弱,不会长成肥猪,想宰了它;弗恩坚决抵制了爸爸的行为,她拯救了威尔伯。威尔伯在弗恩的照顾下,奇迹般的成长起来了。但弗恩的爸爸嫌威尔伯吃的东西太多,坚决要卖掉它。弗恩只好将它卖给她舅舅朱克曼。

朱克曼为了早点让它长肥,将其放在肥料堆上。威尔伯很喜欢这里的生活,因为这儿有很多朋友:牛啊、羊啊、鹅、老鼠、蜘蛛夏洛……威尔伯以为这么好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它很满足。有一天,老羊告诉它,当冬天来临的时候,它将被朱克曼宰掉,制成熏肉火腿。威尔伯听到这话,当时就懵了,特别害怕。可是谁能救它啦?

当威尔伯绝望的时候,他的朋友夏洛我能救你!夏洛在它自己编织的蜘蛛网上,写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字,那些都是夸赞威尔伯的词语,目的是要让人们重视威尔伯,能让它有机会参加集市的大赛,通过比赛脱离被扼杀的命运。威尔伯终于以自己光彩照人的形象,赢得王牌猪的称号。它终于逃脱了成为火腿的命运。但夏洛为了挽救威尔伯透支了自己的丝线,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夏洛的网是一张大爱的网,是一张诠释友谊的网,是一张挽救朋友命运的网。

《夏洛的网》是一本好书,有时间我还会多看几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的`主人公是博学稳重的史密斯工程师和记者斯皮莱、聪明善良的少年哈伯、精明能干的水手彭克罗夫、还有忠诚敏捷的小狗托普。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岛上充分地利用原始的资源,制造出各种生活必需品:火源、炸药、弓箭、玻璃、棉花、轮船,甚至拥有了自己的农场……

他们战胜了大自然,并且和一个在岛上流亡悔过的罪犯艾尔通成为了好朋友,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凶残的海盗团伙,在尼摩船长的帮助下,后来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神秘岛看起来非常神秘,史密斯工程师他们在岛上用智慧和汗水顽强地生存下来,解开了许多难题和谜团,并且打败了海盗。他们乐观机智,团结合作,遇到困难不放弃,从不绝望,很值得我们学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77 字

+ 加入清单

读完《活着》,我只想说“我们或许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里,但是我也庆幸,我没有生活在最可怕的年代里。”整部小说真实的可怕向我展示了生活到底能有多惨,在这么惨的生活之下,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我真的很讨厌他对人物生活的编排,看惯了喜剧的我,对余华如此真实的笔触下所描写的惨淡的生活感到害怕,每当人物产生了希望,作者却让希望破灭,将希望捏碎,塑造了一个真实的,惨淡的甚至有些恐怖的故事,整部小说没有《基督山伯爵》中主人公苦尽甘来,快意恩仇的洒脱,也没有《哈姆雷特》中王子对生命的解读,以及大仇得报后内心的无谓杂陈,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的麻木,是生存的本能,没有传奇的色彩,没有奋起的反抗,唯有在压抑的氛围中,对“生”的渴求,全文的氛围就仿佛是风暴来临的前夕,沉闷,压抑的可怕,也许下一秒,一切都会灰飞烟灭,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在我看来,看完这本书后,除了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下眼泪外。也让我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下去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也不想切身体会,所谓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到底有多难。活着很简单却又很难,如果你在乎“活下去”那么活着www.simayi.net很简单,如果你要在乎“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对于福贵来说,寻死比活着简单千万倍,到最后,即便只剩一只老牛,他依然选择了活着。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短短两个字给予了人生最简短的总结,也赋予了世人最大的勇气。就像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不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者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起码以我现在的理解懂得了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层的艰难。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我想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认清生活的真相,并且仍然热爱它,向上攀爬的那条路,更让人,热血澎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 加入清单

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