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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合集20篇)

榜样不仅是一面旗帜、更是一面镜子,时刻地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大家心中的榜样是谁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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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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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杯具,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一样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经过对照与描述,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杯具,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感情,仅有真挚感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齐,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感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感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提高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感情,当我明白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明白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感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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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年级《西游记》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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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好一部古典名著。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抢滩涉险,降妖伏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修正果的故事。其中“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等故事脍炙人口。

书中主要介绍了老实忠厚的唐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贪婪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四种类型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么多的人物形象中,我最喜欢沙僧。

沙僧总是任劳任怨、忠心耿耿、默默奉献。他有很高的忠诚度,在随唐三臧取经的过程中从未打过退堂鼓,总是默默地保护唐僧,信念坚定,顾全大局。

每当我看到《西游记》,听到那首歌时,就会想起那挑着担子走在最后的沙僧。

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精神让我感动了,生活中也有像他这样的人,我妈妈就是一个。

每天妈妈下班回家,不管有多累多苦,她总是默默地为我做这做那,任劳任怨地为这个家操劳、付出。

我也要学习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种品质,认认真真做好每件小事,才能成就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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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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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课本中的一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直到,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小学必读的书《王梦》,这一天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读着我越往下读我的感触越深,记得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要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的一次失败,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四个狼崽,他在绝望之中,正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公孙身上,但是为了公孙安全,母狼紫岚合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让我真正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当我读到母狼紫岚去偷羊为自己腹中的孩子长得强壮,身体健康,紫岚的聪明,勇敢,对自己孩子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而在现实生活我和紫岚的品质真是相差甚远,就拿那一次左手、就拿那次做数学题来说吧!我正在做着做着,遇到了一个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扭头左问问右问问可是没有人跟我说,我急得要命,在那里拍桌子,就是没有人跟我讲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好好读读题,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琢磨一下。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向困难低头了,我要向母狼紫岚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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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伊索寓言》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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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认真读了《伊索寓言》一书,受益匪浅,更让我对它爱不释手了。

我十分喜欢书中的《山鹰与狐狸》,故事中山鹰和狐狸本来是一对相互信任的好朋友,却因为山鹰背叛了狐狸的信任,趁狐狸不在,吃掉了小狐狸,最终他们反目为仇,山鹰也遭到了报应。寓言借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于背信弃义的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神也会惩罚它。

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要告诉我们要诚实守信,受到做到,特别是对朋友,更应该坦诚相待,背信弃义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人与人之间要以诚相待,友好相处。我就吃了一次这样的亏:有一次我约我的好朋友唐晨剑第二天到我家玩。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游戏,我想一个人玩。于是,我打电话给唐晨剑,说我不舒服,去医院了。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唐晨剑遇到了我妈妈,知道了真相,从此以后,我便失去了这个好朋友,他再也不信任我了。

读了《伊索寓言》,我与同学相处时又多了一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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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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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有谁去过地心?恐怕没有一个人。那地心是什么样子的?这个问题也只有很少的人知道。所以,有很多小说家和电影导演就开始幻想地心的模样,创下了一部部脍炙人口的作品。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就曾写过关于地心的一个代表作:《地心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偶然在一本古老的书籍中发现了一封信,信上记载着以前有人曾在冰岛的一个火山口进入地心探险。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这样的探险,于是他和他的侄子从德国汉堡出发,来到了冰岛,开始了地心之旅的第一步。

他们找到了向导汉斯,从冰岛的一个火山口向地心挺进。中途遇到了饥饿,迷路,怪兽等各种危险。但他们发现了许多惊人的发现:地下的海,史前人类的骸骨……最终,在一次意外的火山爆发中,他们重新回到了地面。

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赞叹这三个人的冒险精神。他们竟有那么大的勇气去地心探险。有些人可能觉得他们是在做无谓的牺牲,拿生命玩赌博,但是他们的这次地心探险,却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科学发现,看到了无数人做梦都想看却没有看到的东西。这次历险虽然危险,但是他们经历了许多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事情,还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磨砺了自己。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攀岩这项运动。这项运动很危险,尤其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一旦摔下来就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但是,仍然有许多人热衷于这项危险的运动。因为它虽然危险,但当你爬到顶端时,心里会有很大的喜悦。而且更重要的是,你将在攀岩中和爬上顶端时看到许许多多美丽的景色,看到在悬崖上能看到的一切:森林,河流,远处的山脉,飞翔的鸟儿……

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有一些探险精神。在写作业时,试试用另一种思路,你会懂得更多。在爬山的时候,试试走另外一条路,你会看到更多。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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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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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的叔叔向我推荐了一套《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

《昆虫记》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课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就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文,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语言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它都会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像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也一定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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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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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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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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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了《小王子》这本书,不由自主的就跟着小王子一起旅行了起来。故事中的小王子对日常抱着认真的心态,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包树的幼苗,但是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间,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出,仅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享受。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日常,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反复咳嗽,她是一朵非常漂亮并且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的爱着玫瑰,但是一件小事最后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气怀疑,他离开了自我的星球,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我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途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失着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产生在群众的心里。我们向欲望屈服对物品顶礼;因为堕落而痛楚,因为痛楚而愈发的堕落;背负着知识的重担而流失了思考的能力,“群众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其他人对他们说的话…”,“仅有专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部是看不见的。”。我们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经常粗暴的把幸福从身边赶走。虽觉如梦,虽视如盲。“群众是从来也不会满足自我所在的地方的。”“你这里的人在同1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但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我所要寻找的东西…” “但是,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令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

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

可最后小王子了解自我已无法回去,他徘徊着,思念着玫瑰。在布满思念却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是脆弱的的,他又无法忍受思念的孤独,他必须回去,却用毒液结束自我的生命,好放开粗笨的身体,快点回到玫瑰的身边。最后,小王子放开了粗笨的身体,却永远流失了见到玫瑰的机会。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王子是否活过来,是否回到了自我的家,是否过着幸福的日常生活。我们都不了解,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那样:眼部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专心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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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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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父与子》的书。一看到书的标题我心里很纳闷,是不是老师弄错书名了,平时老师都叫我们看的都是名著或散文这一类的。这次破天荒怎么叫我们看一本漫画书。但转眼又暗喜,还真的谢谢老师推荐这么好的书。因为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漫画书。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卜劳恩之手。

一拿到书后我被书的画面深深吸引了。虽然里面没有文字表达,但那一幅幅有趣的画面,让我更了解里面的内容。

书中描写了一个头发短胡子长幽默搞笑的父亲和一个长头发喜欢搞恶作剧淘气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父亲非常幽默,也有一点严格,偶尔也有一点傻傻的。儿子即淘气又可爱的有时很聪明。比如有一次儿子的作业上课时不认真听,于是作业就全部写错。之后老师就让全体家长签字,签字的目的是为了让家长知道儿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但聪明的儿子知道如果作业拿去让父亲签名的话,肯定会被父亲骂的。于是他想了一个和父亲玩签字的游戏。规则先让对方蒙着眼睛签字,于是儿子就趁父亲签字的时侯把作业打开,这样他父亲名字就不自不觉的签在了作业本上了。而儿子也过了“家长签字鬼门关”。

这样的故事很多很多。他们很勇敢。一天晚上,他们刚刚要睡觉,结果就碰见了一个圆头鬼,鬼一看到父子俩就想去吓他们。可他们并没有被吓倒。儿子反而冲了上去,把那个鬼的踢飞了。鬼立马捡起头,然后惨败而逃。

可对我而言我就胆小多了。记得有一次我去宋城,兴冲冲的来到“鬼屋”,但在门口排了整整排了一个多小时,当轮到我进去时,我的脚好像被什么东西拴住了似的挪也梛不开。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多么胆小的人。

看了这本书,我也很想做一回书中的小主人公,因为这样可以无忧无虑的和父亲玩耍还有不被因为有太多作业所困绕。而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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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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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伊索寓言》的故事书,懂得了不少为人处事的大道理,可谓收益良多。

《伊索寓言》里都是短小精悍的寓言故事,但是文字背后折射出来的思想光芒照耀在每一个读者的身上。《龟兔赛跑》、《报恩的老鼠》、《老鼠与青蛙》 …… 这些是我看过的故事。《龟兔赛跑》告诉我们兔子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结果竟然被森林里跑得最慢的动物——乌龟,打败了。《报恩的老鼠》也很精彩,文中写老鼠在重要关头救了有恩于它的狮子。故事告诉我们不应该随意看轻任何人,因为在他们身上往往有我们所不及的优点。《老鼠与青蛙》告诉我们老鼠只能在陆地上生存,而青蛙更习惯在水里生活,生活方式的差异就意味着他们不可能形影不离地生活在一起,过分的亲密酿成了悲剧。书中还有其它不少这样的篇幅短小的寓言故事,蕴含着闪光的智慧,让我们明白了不少道理。

这个假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看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学会了不少大道理。同学们有时间也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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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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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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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五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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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暑假里我顺手从书架里拿了一本书看起来,我居然被书中的女主人公深深地吸引了。

文章中的简爱是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她出身卑微,家境贫寒,一方面,他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另一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人格和尊严,她追求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不甘受环境的影响,用勇气改变了一切。一个人要用勇气去闯才能有收获。以前的我做什么事多不敢去做,就像这次暑假去杭州参加拉丁舞比赛一样,原本我可以报四个项目参赛,但是我总觉得自己跳不好,只报了三个项目,机会便被别人拿走了,我想如果我和简爱一样有勇气,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个人就是我。

做任何事情机会总是给有勇气的人,我想我以后一定像简爱一样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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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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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书页的时候,那些让人心酸的细节久久萦绕在脑海中: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赌光了家业最终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又被解放军所俘虏,等他回到家乡后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在家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女儿成家怀孕,儿子机灵活泼……

看似福贵的命运峰回路转之际,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文章最后:“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最后的歌声诠释了福贵的一生。福贵的亲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最后只剩他和老牛相依为命......

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了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有庆长跑第一名,凤霞嫁人并且怀孕,似乎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和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以为噩梦与困境不再牵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让读者猝不及防。

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几万字,却让人有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内心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的活着。这应当就是生命的力量吧,人类对于苦难的承受远远超出想象,但只要有某种活着的信仰,苦难也是一种涅槃。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活着》里的福贵一次一次的经历生离死别,一次一次沉重的打击,身体与心灵的痛苦纠结,他依然坚强的活了下去。活着是多么的容易,活着又是多么的不易。有大起大落,有大喜大悲,但无论怎么样,生活总要继续。就像泰戈尔说过的,“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只要平凡的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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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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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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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春》读后感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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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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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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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合上书,闭上眼睛,脑海里便浮现出两个影子……

一个叫祥子,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做一个毫不起眼的洋车夫。虽是如此,但他却不同于别的车夫,他老实,健壮,肯吃苦,肯出力,他拥有梦想一一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另一个也叫祥子,但他迷失了善良和梦想,他的爱,他的希望,都被残酷的社会磨灭了。变得麻木,贪财,潦倒,他,彻底堕落了。

祥子的改变,也许是众多的车夫,下层人民所经历过的。他们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阳光无法照进他们的心灵,即便拥有一盏灯,拥有善良,又能改变什么?又能逃脱什么?灯总会燃尽,善良也会被无情的黑暗所吞没。

祥子生在乡间,十八岁的他,独自来到了北京,他选择做一个洋车夫,因为挣钱多,而且他有的是力气,身体也很健壮,拉起车来不仅快,跑法也很漂亮。他有自己的计划,自己的梦想,他要有一辆自己的车,一辆崭新的车!

三年的努力后,这个梦想实现了,他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梦想着还要再买很多辆,开一个车厂子!可是这个梦想又破灭了:他的车在兵荒马乱中丢了!一切归零!

每一个人都被命运掌控着,祥子当然也不例外。三年辛勤换来的车,眨眼间便没有了,等待他的,还会有什么?

祥子丢了车,但没有丢掉他的梦想,他要重新再来,他相信,只要付出辛劳,付出力气,就会有回报,他依然早出晚归地拉车。但是命运却偏偏捉弄祥子,他的积蓄被孙侦探敲诈一空。而他又不得以娶了虎妞。此时的祥子走到了悬崖。虎妞难产,小福子自杀,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再也攀不住,坠入深渊。他的希望没有了,梦想也早已随之而去,他失去了一切,只剩下一具空洞的身体。他和众多人一样苟活在这世上。黑暗使祥子迷失了自己,忘记了自己的追求。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下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我可怜祥子,生活在黑暗社会中,我又庆幸自己,拥有美好的生活。

被阳光照耀的我们,应该不忘自己的追求,带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让我们永远记住那个勤奋,善良,老实的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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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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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终于全部读完了,我沉醉在傅雷那种呕心沥血和孜孜不倦的教诲中,久久不能平息,它让我受益匪浅,也使我懂得了如何才能做一个大写的“人”。

《傅雷家书》被誉为“呕心沥血的教子名作”并荣获“全国首届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它是著名翻译家、音乐鉴赏家、文学评论家傅雷所留下的家教范本。然而,抛开那些光彩夺目的头衔,傅雷更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对儿子傅聪进行了苦心孤诣的教育,为中国培养了一位世界级钢琴大师。

《傅雷家书》自问世以来,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让我也深陷其中。它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如此经久不衰呢?

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拥有深厚文学艺术底蕴和深刻哲学思想的大师----傅雷。他对儿子的“人格教育”贯穿全书,他在书中反复地强调了如何做一个“大写”的人,告诫儿子待人要谦逊有礼,做事须严谨、遇事不逃避,要戒骄戒躁,时刻心系祖国和人民。在他看来,“做人第一,其次才是做艺术家、再次是做音乐家、最后才是做钢琴家”。他认为“学问第一、艺术第一、真理第一、爱情第二”。傅雷在儿子傅聪的指导上,我能在字里行间看到一位深藏着一颗爱子之心的父亲。

傅雷是这样的荣辱不惊、得失泰然,以至于使我看到了他独特的人格魅力与精神修养,让我从中悟出了人生真谛。傅雷像是一位活在书中的父亲,苦口婆心地教育着我。在傅雷那一句句叮咛、一声声嘱咐忠使我对这说不尽的人生有了更多启发与更高的见解。在傅雷强大的影响下,我开始纠正自己一意孤行的思想、约束自己的方方面面。在傅雷的教诲下。我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热爱生活了,并且越来越认真、用心的生活了。我非常感谢这位使我心胸变得更加宽广和让我的思想变得更加正气凛然的大师。

我觉得,读一本好书便如同与一位品德高尚的人在交流,而《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位品德高尚的人。它能使你受到前所未有的教育,也能使你的思想觉悟变得更高一层,甚至能影响你的一生。《傅雷家书》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名著,相信大家读完这本书,一定会跟我一样受益匪浅,在人生道路上获得更多的启迪与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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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余华《活着》后感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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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不禁思考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可答案却无解。

打开百度搜索“活”它的第一条字面解释是生存,有生命的,能生长,与“死”相对,这仅是字面解释,可“活”究竟是什么呢。纠结着这些问题打开了作者余华的《活着》。

富贵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整日不学无术、嗜赌成性,终于败光了家业,生活贫困潦倒之际,他又因为给生病的母亲去求医,被迫离开家乡,等他回来母亲已经去世了。庆幸的是他有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她含辛茹苦的抚养着一双儿女。虽然女儿因为高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原以为一家团聚了,从此生活将越来越好之际,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了。妻子走了,儿子走了,女儿走了,女婿走了,最后连惟一的小外孙都不在了,陪在他身边的却只有一头老黄牛。。。。。。

《读书》中主人公富贵的命运让我不知道该说是命运在捉弄他还是说老天在垂怜他,他亲手埋葬了他至亲的五位亲人,自己却依旧活着,不禁觉得活着是一种勇气。我想作者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也许我们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也许当我们遇到挫折和不幸时我们会很痛苦,会觉得那是一道道过不去得坎。但当我们回首过去,看到当时那些天大的事就那么过去了,就觉得没有过不去得坎,也没有解决不了得事情,只要我们勇敢去面对,努力的去解决问题,一切都会过去,活着就是在不断的遇到问题解决问题。

活着是一种勇气,勇于面对各种不幸并坚强的走下去;活着亦是一种责任,我们要知道我们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当得知朋友突然离去的噩耗时我对生命对活着更多了一丝深的思考,我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去寄托我的哀思,去平复这件事带给我的震撼。

生命是如此脆弱亦是如此宝贵,无论我们遇到了任何不幸我们都应该坚强的活着,活着就有希望,就会有明天,如果我们放弃了生命那都什么都没有了,带给父母朋友的将是无尽的缅怀和伤痛。远去天堂的她告诉了我们活着的这些人,一定要好好活着,坚强的去面对以后。当我们从学校这座象牙塔进入到社会,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敢于去解决问题,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不可能有机会重来。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每个人对于活着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为了什么活也不一样,但活成什么样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好好活着,学习主人公富贵的坚强,遇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这是本沉重的书,发人深思。

活着就是希望,就会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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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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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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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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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终于拜读了自己心仪已久的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作者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里面的故事都非常精彩,把人物的形象描述的唯妙唯肖。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小气妒忌的周瑜,赤胆忠心的赵云,义薄云天的关羽,仁义爱人的刘备,爽直的张飞,阴险的曹操和耿直的鲁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东汉末年,朝政腐败,靠镇压黄巾起义的曹操经过多年的征战,逐步统一了北方。赤壁一战,曹操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就此构成。吴国孙权杀了关羽,攫取荆州,刘备报仇但大败而归。之后刘备,诸葛亮相继病死,司马氏控制政权,并灭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全国。

在《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我最崇拜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忠心耿耿。他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斗华容道、巧摆八阵图、火烧博望坡、智取成都、骂死王朗、空城计……诸葛亮的智慧真是前无后无来者啊!

全书写了上百种不一样的战争,从单枪匹马的厮杀,到千军万马的混战;从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到营账里的用计投谋,写得有虚有实。小说不但写出了战争的壮烈,而且在雄姿英才的争斗中,又不时交叉描写大江明月、饮酒赋诗、山林贤士等场景,从而使故事有紧有驰,扣人心弦。

读完《三国演义》,让我晓得历史故事、人物和战略、战术,还要学习诸葛亮的机智冷静,刘备的“谦虚”和鲁肃的“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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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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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精彩的悲剧】

把每个明天当做世界末日,从现在起迈出第一步——题记。

初次听闻这本书,是在与朋友的一次闲聊之中,随后对这本书产生了浓浓的兴趣,边去书店买来了这本书,抱着极大的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细细品味……

“他曾在夏天在单件和服中穿上毛衣,只为搞笑;也行因为怕父亲扫兴而在半夜潜入客厅在父亲的本子上写上‘狮子’二字,只为不让父亲因自己而扫兴……”这一切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为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他对这个世界太过畏惧,认为世人比狮子、鳄鱼甚至恐龙都要可怕。他曾说过“面对世人,我总是怕到发抖”他太过敏感,太过小心翼翼,以至于最后被送进了疯人院。面对世人,他总是怕到发抖,而面对这个世界,他又何尝不是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太宰治不过是因五次自杀而出名的作家而已,或认为他的作品中传递的是使人愈来愈消极的负能量,可当你真正去品味他的作品时,才会发觉他以细腻的笔触写出了他的一生,一个使自己绝望的人生。当自己读过他的三五本书后才发现他的作品并不是以“罪”“恶”“罚”为主题创作,反而是以“爱”与“善”为主题创作。他写每本书的目的都不是为让读者致郁自杀,而是使读者反省其身、自我救赎,不落到与自己相同的下场。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在我眼中,《人间失格》或许就是在阐述这样一个道理。

当世人知道书中的叶藏被送入疯人院时,书外太宰治的生命也止于了他的第五次自杀,我想这或许便是最精彩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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