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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精品20篇)

榜样不仅是一面旗帜、更是一面镜子,时刻地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大家心中的榜样是谁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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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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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达西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的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虽然他们的爱情充满了曲折,但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爱情面前都选择了坚持真实的自己。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细品,发现奥斯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极少有好人坏人的区分,更多的是聪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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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白雪公主》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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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恶毒的王后,她问魔镜:“世界上谁最漂亮?”魔镜一次又一次的说:“白雪公主比你漂亮一千倍。”王后想让魔镜说自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于是,想杀了白雪公主,王后想了一个又一个的恶毒办法,结果都失败了,王后气得要命。

最后王后做了一个毒苹果,白雪公主咬了一口苹果,被毒死了。一位王子经过这里,把白雪公主救了。最后,王子和白雪公主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王后得知后,气死了。这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啊!

我感到人长的虽美,但心灵不美,那不是真正的美,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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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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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是我们身边不可缺少的小动物,它们遍地全球,随时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只要你愿意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许多存在在它们身上的奥秘。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的第一页。这本书里说:“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成为了一本文体优美的散文集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现在有很多人对昆虫避之不及,恨不得昆虫直接在世界上消失。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十年如一日的观察者某些人认为面目可憎的昆虫呢?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书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中我都能感受到昆虫们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来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字都是像在写一个人,而且不是在写一个昆虫,而是把昆虫写活了,写成了一个活脱脱的人。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来写,就像是他最亲最亲的亲人,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似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是一些不起眼的存在,但他认为昆虫们是有思想的、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它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是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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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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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可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总会抱怨上天的不公。生活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平。于是,平凡的人渴望奇迹,丑陋的人渴望美丽,残疾者呼唤健康等等,人们想了无数办法要将人生算成一个完美的等式。可是往往忽略了一点:在不等式中也能活出别样的人生。

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名人传》。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我在寒假期间,将它读了两遍。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位总统,而且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四届(第四届未满)的总统。他就是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1910年,罗斯福走上了仕途,正当他想大展宏图的时候,一次意外,他患上了脊髓灰质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儿麻痹症。这让罗斯福仿佛一下子落入了深渊,但他并未消沉,而是经受住了生活的考验,最后破茧成蝶,在政治舞台上大放光彩。

在中国的名人当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有一位民间艺人——阿炳。自幼和父亲学习音乐,能弹琵琶,拉二胡等多种民族乐器。可不幸的是在他30多岁时,因患眼疾,无钱医治,他双目失明,沦为流浪艺人,人称“瞎子阿炳”。这并没有阻止他对音乐的热爱,他谱写出了的著名的二胡乐曲《二泉映月》、《听松》和琵琶曲《昭君出塞》。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也许经历了生活的坎坷,阿炳的二胡里多了一些生活的悲欢离合,所以才如此动人心弦。

罗斯福也罢,阿炳也罢,他们都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只要努力,残缺就不等于残废。有一句话这样说: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深,那是因为上帝钟爱他的芬芳。同样,生活中的你也要感谢上帝在你命运中安排的一些困难。我们要向罗斯福和阿炳那样,经受住生活的考验,这样我们便会在不等式中活出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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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作品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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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反复阅读着《三毛流浪记》。每次读时,我心里总是酸酸的。

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看见小羊、小鸡、小狗都有父母的疼爱,不禁黯然泪下,他多渴望有个家呀!

他听说上海有吃的,也有玩的,就来到了上海,却见街头一片混乱,哪里有饭吃?可怜的三毛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冻得瑟瑟发抖。富人在家中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这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扇扇子,热得满头大汗,一不小心汗水溅到女郎身上,女郎转身一个巴掌打得三毛眼冒金星,这样的遭遇数不胜数。每次看都这些,我恨得咬牙切齿,真想踢死那些坏人。造成三毛这样遭遇的都是可恶的旧社会,如果三毛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相信大家都会献出爱心去帮助他。他会又饭吃,会有新衣服穿,会去学校读书。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孩子。当有人需要帮助时,他会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一位年轻人把一位白胡子老爷爷推到了,三毛见了连忙把老人扶起,坐到路边,把他不容易得来的烧饼分给了老人一半。三毛才吃了一口,发现老人已经吃完了,他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仅有的一半烧饼也给了老人。而三毛却饿着肚子走了。读到这里,我对三毛的敬佩油然而生。三毛从小就失去父母,孤苦伶仃,却吃少穿,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但他却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客服重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求生的勇气。而我生长在新中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却不知道珍惜。贪玩,不努力学习,常常沉迷于网络游戏中。遇到困难是不能知难而进,而是选择了退缩,成了“胆小鬼”。与三毛相比,我真是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三毛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深深地激励了我,让我下定决心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认真学习,将来回报党和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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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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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于学校图书馆借来这本并不怎么厚的小说,便从中文版自序、韩文版自序、日文版自序、英文版自序、麦田新版自序、到小说的正文、再到外文版评论摘要一字不漏得看完了。

中文版自序中第一句话“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作为读者的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因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客观地正视自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所以,这也是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所一直思考的事情,22的我,经历的事情还是太少,但是,大学四年的生活,却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向这个方向靠近了。“人生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真实的事情就如同说一句真话一样,让人感到不怎么舒服,但是我们还是要面对不是吗,总是活在自己幻想的那个美好的世界里,不知道心理承受能力会不会很强大呢。“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这也是作者在这本小说中所贯彻的一种精神。“写作过程中让我明白,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所以,我们作为这个肉体的主人,是不是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它想活着的意愿。

日文版自序中“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要好好用心生活,好好用心感受、好好用心体验这生活的酸甜苦辣,因为生活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其实,也无人有权说他不幸,即使是在他生后,因为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这也是作者所明白的一个道理:不要再去议论别人的人生,当然也是现在的我最应该学会的,不仅仅是别人的人生,应该是别人所有的私事!!!

英文版自序中,美国民歌《老黑奴》,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富贵的在整个故事中经历和心态。

出生于一个富贵家庭的富贵,先是体验了富裕人家的生活,然后赌博失去家产,沦落为一无所有的租户,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转折,也是他随后一系列经历的铺垫。随后,父亲去世,他便开始走向了积极的人生道路。被国民党抓去当兵期间,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但是两年之久的离家,母亲在怀着:富贵不会去赌博的对他的信任中去世,女儿发烧成聋哑人。随后开始了看似平静的普通人的生活,但是,在儿子有庆小学五年级那年,因为医生为了讨好县长而不顾孩子的性命而献血过多去世,富贵的选择是对生病的妻子家珍隐瞒,并一个人把孩子埋葬在爷爷奶奶的坟墓旁边。后来,女儿凤霞找到了一个对待他们如同自己儿子一样的女婿二喜,还怀了个儿子,本以为这就开始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了,但是,好景不长,女儿生产后大出血去世,随后,妻子也走了。原本的四口之家就剩下富贵自己了,凡人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呢?感觉自己应该都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了吧?可是,富贵的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啊,外孙苦根四岁那年,二喜出意外身亡,为了照顾外孙,富贵还得继续活下去,起码得把孩子抚养成人不是吗?但是,苦命的苦根,在自己七岁那年因吃太多豆子也走了。那个昔日的几口之家,最后就只剩下富贵一个人了,为了不感到孤独,他给自己买了一头牛,叫富贵。

面对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纷纷离世,富贵没有要死要活的,他所做的就是埋葬,然后继续照顾并和剩下的人继续生活。这也映照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背景,不管经历了什么苦难,我们依然要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现如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觉得压力很大,所以各种选择不再生活的新闻也纷纷出现,各种负面情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出来,而我所要学会做的,就是淡然处之,因为我们常人经历的,很多人已经经历过,或者和我们一样正在经历,或者后来者以后还会经历。这样想想,感觉自己就更加有勇气,有信心继续自己的小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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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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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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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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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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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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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起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因为他会七十二变。

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知道了,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之下,多亏唐僧,孙悟空才出来,后来,孙悟空成为了唐僧的贴身保镖。

后来,又认识了沙僧,猪八戒,他们也成了唐僧的贴身保镖。

有一次,白骨精装成一位美丽的女子,手中拿着“饭”,把好吃鬼猪八戒引来了,猪八戒正想吃的时候,孙悟空把他叫住了,仔细一看,里面全是异常恶心的东西!

读了这本《西游记》,我学到了做事要小心谨慎,因为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的坏人,如果不跟紧大人的话,那就会走掉,那么背小孩的就会把小孩子拿到山里面卖钱,这些人也真够坏的!

记得我五岁的时候,妈妈把我带到她单位去,那里有一位阿姨很喜欢我,就说给我买一个冰激凌,于是,我们就下去买冰激凌去了。

我选了好一会儿,终于选好了,那位阿姨帮我付了钱,我们就上去了。

妈妈看到后,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就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妈妈。

妈妈听后,说:“妹妹,如果那位阿姨是坏蛋的话,你就惨了,下次注意哈。”我答应了。

我们一定要跟紧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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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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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它们忘记了曾经的约定,而是成年的蜻蜓再也回不到童年它们居住的水塘。

透过《红楼梦》几张薄薄的纸,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几只蜻蜓飞了出来,它们回头望望那个叫童年的水塘,却仍要扑闪着翅膀飞向充满无奈的世界。

他们相约在大观园中的时候只有七、八岁,那时的他们,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在玩玩闹闹中度过了少得可怜的童年。

但命运早已决定人的一生,而时间正是有别于刀砍斧削的力量,它不动声色,改写你相信,坚持与拥有的一切。流光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将你散尽的千金再还与你,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不能回到生命里。

面对着千疮百孔的生活,每个人都不得不长大,不得不成熟,不得不应对,只是人人应对方法不同罢了。

黛玉开始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保卫自我的纯洁,可凄苦的身世让她日渐憔悴,过去的甜蜜增添了现在的痛苦,开始伤春悲秋,在青春埋葬青春,任花颜埋葬花颜。不让他人靠近的同时,只向宝玉敞开心门。注定了她一生还泪的命运和悲剧的结局;

宝钗开始保持“珍重芳姿昼掩门”的持重谨慎,不许感情轻易吐露,也锁住自己的心,不许旁人轻易窥探。在掩住门扉的小小世界里承受着本不该由自己承担的一大家人的责任。也许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摘掉面具的她才能发出一声顺应时势的叹息,然后蹲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暗暗舔着自己早已伤痕累累的心。

宝玉开始流连在莺歌燕舞的大观园里,逃避着终将面对的现实。他很少接触做官的父亲,畏之如虎,敬而远之。对于封建礼教,除晨昏定省之外,他尽力逃避参加士大夫的交游和应酬;对封建士子的最高理想功名利禄、封妻荫子,十分厌恶,全然否定。他只企求过随心所欲、听其自然、自由自在的生活。

回首再看,有的蜻蜓早已折翅;有的蜻蜓换上新装;有的蜻蜓在低空盘旋;有的蜻蜓尽情飞翔。但无论如何也要向前,无论何时也要坚强。因为没有一条路让他们回到从前。

红楼梦中的孩子们终究是长大了,尽管他们提前经历了人间百态,提前阅览了悲欢离合。我想这种过早的长大必定会过早结果过早夭折,但等梦醒花落,又有谁为他们的青春与童年买单呢?又有谁为世上残酷的现实赎罪呢?

相较红楼梦中的孩子们,我们是不是该庆幸呢?但愿他们的悲剧不再在21世纪的今天重演。在此我真心希望那一幕永远存于红楼一梦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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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榜样的力量征文比赛作品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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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是无穷的”,然而,什么人才能算得上是你的榜样呢?我认为是那个让你崇拜、使你敬佩并且是你最最想成为的人!

我心中也有榜样,她不是什么传奇人物,她也不是什么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大英雄,她只不过是我的老师,教我写作的李老师。但是,这个老师可不是平凡普通的老师。

她虽然是教语文的,但她却精通数学、英语以及其他好多学科。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语文,特别是写作。在她的耐心指导下,我的写作成绩有了质的飞跃。我愿意紧紧地跟随她在文学道路上越走越远,她是我的领路人。

平时上课的时候,她不仅仅教我们文化知识和写作技巧,还给我们讲做人的道理。这几年时间里,我们学会了为人处世和怎样保护自己,她是我们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人生导师。

别看她平日里快人快语,大大咧咧,实际上她是一个极富修养、拥有极高教学能力的好老师。我们能遇到她,真的是太幸运了!

之前,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可当我看到李老师那么辛苦、那么操心时,我的这个理想似乎有些动摇了。尽管现在我已经有了更为远大的理想追求且不再想当老师了,可我还是想成为李老师那样博学多才的人。

李老师就是我们的后天亲人,她将大把的爱和全部的责任都放在了我们身上。她爱我们,我们也爱她。爱,从来都是相互的。

这就是我的榜样,我在努力学习,我想快快长大,因为长大后,我就会变成想李老师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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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余华《活着》后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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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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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35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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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中国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水浒》还有这学期推荐的书:《森林报》等等书籍。可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这本书写的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孙悟空,学了些法术后因大闹天宫而被如来压在五指山下。之后被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收为大徒弟,相继收到猪八戒。沙悟净和白龙马(小白龙)。于是,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沙悟净在流沙河中生活,本是天宫的卷帘大将,被因办事不妥而被驱逐下凡。在八十一难中,他很少出战,但是对唐僧忠心耿耿,总是在八戒和悟空吵架的时候帮忙当和事老。可是,他总是默默无闻地挑行李,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想起了无私奉献的清洁工,他们总是为了城市的干净,而奉献出自己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小小的力量为我们的城市保持干净,整洁。生活中这样的人很多,只需要我们留心去观察。就是那句话——"生活中不缺少美,但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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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的教育》读后感3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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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爱的教育》时,每被书中那些平凡事迹而感动,《争吵》、《班长》、《感恩》、《穷人》、《我的女老师》、《虚荣》等等和孩子有关,歌颂了儿童的纯真,同时书中也讲了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

《我爱教育》,这本书,是我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没有流泪,可是我已经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那种深厚、浓厚的情感力量,真是伟大。〈爱的教育〉在告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使爱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历的那些类似的情感。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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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读后感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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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由明朝施耐庵所著,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生于1296年于1370年去世,汉族,原名彦端,字肇瑞,号子安,别号耐庵。

故事取于北宋末年宋江等三十六人起义造反作者施耐庵将这件事进行夸张和适当的描写用丰富多彩的词汇建立起了数个生龙火虎的形象。

在黄泥岗时 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将在这里拦取梁中书将于七月十五就要送往京城的生辰纲礼。他们八人中的晁盖有着托塔天王之美称,乃东溪村的保镇平时为人义薄云天,专爱交接绿林好汉也为及时雨宋江的好友。吴用乃是这个村的教书先生,吴用满腹经纶、文韬武略。而阮氏三兄弟分为三阮:立地太岁阮小二、活阎罗阮小七、短命二郎阮小五。而白胜为白日鼠,平日嗜赌还险些将黄泥岗上最为重要两桶清酒输了好是兄弟七人给了些许银两才赎回来的。而刘唐被称为赤发鬼,被叫赤发鬼是因为他的头发是红色的而且其相貌丑陋无比,是在一家破庙中睡觉被宋江、雷都头所抓到了东溪村的一人后来才结拜为兄弟,公孙胜道号一清先生,好习枪棒习得一道术自称可以呼风、识鬼。

而押送生辰纲礼的几名禁军三个管家还有江湖上人称青面兽的杨志。一开始杨志是不愿押送生辰纲礼但是要求之人是青面兽杨志的恩人也就不好推脱就应了下来他要求几名禁军装成背夫,又要了全权的指掌权才同意下来。但是在黄泥岗之前杨志与禁军士兵们的矛盾早已激化到了一定的程度到了黄泥岗后更是全面爆发。

先是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装扮成了贩枣的商人,两人都事先探问两方是否为强盗双方的战斗始终都是在暗里斗没有真枪真刀的打起来因为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知道一但真斗起来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必定有一人牺牲所以就必须要智取他们利用禁军士兵、管家与杨志的矛盾买不买在清酒给士兵解渴上瞬间爆发因为此时正直正午为一天中最热之时,再在他们没有发觉之下下了蒙汗药。

水浒传中还有很多的有趣的事等你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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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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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小王子》,印象最深的是点灯人。

点灯人每天按时点灯和关灯。一到早晨就关灯,一到晚上就点灯。可不久,星球一年比一年转得 快,点灯人一年比一年点灯关灯的次数就更多,间隔就更短。最后星球竟每天只有一分钟!点灯人没有放弃,还是按照早晨关灯和晚上开灯的规律做下去,他就要每 分钟开、关一次,非常辛苦,但是他仍然坚持准时点灯准时关灯。

我们小学生要学习点灯人,养成守时的良好习惯,早晨准时起床、洗脸、准时上 学。下课不跑太远,准时回教室。中午准时回家吃饭、有作业写作业、没作业睡觉、中午按时上学。下午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要在路上玩。回到家按时写作业、温习 功课。晚上要按时睡觉,保证第二天准时起床。每天还要按时锻炼身体。

养成守时的良好习惯,会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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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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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题记

又是一个九月。

秋风萧瑟肆意在人间来往,每到这时总会有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之感。

漫步在大街上,我不禁又想起那曹公笔下伤春怀秋,才华横溢的女子——林黛玉。

这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悲剧。

女娲补天时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单单剩下了那一块石头。被那神瑛待者灌溉雨露,要来还他一生的眼泪的绛珠仙子。那与贾宝玉有缘无伤,空劳为他“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夏年年”的林黛玉。

初见时,宝玉与黛玉都在心中暗自衬度:这人好生眼熟,似在哪里见过?只是那宝玉快人快语不禁说了出来,引得贾母嗔笑。但他心中却再也按捺不住问黛玉,妹妹可有玉?黛玉只答道:那玉本就是件稀罕物,岂能是人人都有?宝玉竟登时跳了起来,上演了一场砸玉风波。现在想起来,心中一阵酸楚,这已经是一个悲哀了!两个一见如故,情投意合的人,竟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东西!黛玉怎会不痛呢?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她有什么呢?她多么想要一个可以和宝玉相配的东西啊!但是,偏偏,偏偏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一个孤女,一个父母早已双双亡去的孤共啊!

一个从小寄居在舅舅家的孤女,谁会在意,谁会去安慰这个倔强,自尊又脆弱的女子呢?她开始变得小性儿,变得像小心翼翼又全副武装的刺猬,对一切有金的人敏感,金玉良缘已变成她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只能葬花时独自抹泪呜咽,只能将心寄托在给宝玉的帕子和其中的题帕三绝。

还好,还好宝玉与她情投意合,志趣相同,厌恶那黑暗的社会,向往那自由的人失,他们一起共读西厢,赏花品茗,结社联诗!那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但木石前留的单薄无力怎又敌得过封建卫道士的迁腐呢?

王熙凤的偷龙转凤,让贾宝玉娶了他们心目中的完美女子——薛宝钗。他们认为他们成就了金玉良缘,但他们错了。自宝玉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妹妹已经逝去后,竟选择了出家,从此脱离了这莽莽红尘。

在这儿,我竟十分感谢高鹗、感谢他让黛玉先走一步,没有经历贾府抄家,不然她那样如清荷一般孤傲好会怎样呢?是被卖为女奴,从此尝尽世间悲凉?还是不愿受这般耻辱,自缢身亡?我不敢想像。

不知道黛玉临去时有没有想起那宝玉为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诛》,也不知道宝玉后有没有忆想自己当时的一语成谶: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才发觉纳兰容若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为何会被传唱至今。我们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当初的黛玉也不会明白以后的结局便是: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但初见时是那样美好。她就宝玉眼中那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妹妹。

秋风依旧,花落仍然。

如果那位少女如今还在,不知道是不是会笑着呷茶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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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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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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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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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看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题记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今夕何夕,君已陌路。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世人皆道,《红楼梦》吟尽爱情,可我眼前却是昨日繁华,今朝落尽。人生况味,了便是好,心酸无奈,却只能遵从是是非非。

贾宝玉初看林黛玉,就笑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世间芸芸众生,他们因缘遇见,却来不及唱一出才子佳人。薛宝钗的圆润与妥协,林黛玉的言随心至,也许是生不逢时,也许是命运作怪,黛玉终是含泪而死,宝玉也穿上了袈裟。纷繁的世界,不适合黛玉。她的惊艳,她的智慧,她的才气逼人,她的灵秀慧黠,都应活在诗坛。那是个碧玉般盈澈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寥落忧伤的深闺小姐。

贾府的挥霍,便注定要走向衰亡,这个结局,并不难猜。王熙凤的机关算尽,却换来悲凉结局。而真正聪明的,是探春。她是有才干的,又是清醒的:“我们这样的人家,人都看我们不知千金万金,何等快乐,殊不知这里说不出的烦难。”她开源节流,却阻碍不了贾府期数将近的必然。

旧人难留此凉城,凉城何苦留旧人。名列金陵十二钗,黛玉却依旧只是一名异乡人。若不能放下心结,那便骄傲的、不改初心的活着!那个世道,有太多不可说,不能做,也终是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纵千般情愫,万般相思,但封建礼教终是难以挣脱的枷锁。昨日花前月下,宝玉送旧帕;今朝贾府败落,黛玉含泪烧帕。这一世的泪,终是还尽了……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满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若不能自由,那便随性点;若总是伤情,那便优雅点;若不能结缘,那便,那便……无论怎样,我都相信,黛玉最后不会说出那句“宝玉,你好……”那样玲珑的女子,怎会不看透这城府的畸形?宝玉虽多情,但黛玉绝不会怨恨他!这一切,黛玉最清楚,是命,认命。

故人姑苏林黛玉,深深贾府难回头。曹雪芹的一声啊,又怎会不坎坷?字字血泪,了,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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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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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凡尔纳的名著之一《地心游记

我觉得《地心游记》是一部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小说。可它的诞生与当时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是分不开的,一方面,欧洲殖民者们出于了建立各自的殖民的目的,掀起了一股探险狂热,在短短的几世纪的时间中他们征服了尼罗河的源头,撒哈拉大沙漠,非洲大陆,南北两极,地球上人迹未至之处越来越少,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方面,特别是考古学和地质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本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意外发现前人萨克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协同侄子阿克萨尔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冒险旅行。他们从斯奈菲尔火山口下降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空气,水等等的困难,最终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利火山回到地面上。

这本书的人物性格也各有不同。就比如李登布洛克教授是一个精力充却又性格急躁的人物,但是就因为他急躁专制的性格让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三人探险小队的头儿,可这位固执得有时显得可笑的教授却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他相信科学相信数学,尽管有时它也会犯一些诶低等的错误。还有冰岛向导汉斯是一个冷静,平和,对一切显的漠不关心,甚至连说话多简单到了极点。

我通过阅读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要想成功就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们只有坚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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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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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来到一座荒岛上,要遇见许多事情可鲁滨逊却冷静地面对这一切。这一切,这一事情,鲁滨逊身上的冷静与思考能力,遇到事情不畏惧这一切的一切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鲁滨逊来到一座荒岛上,这座岛上有许多可怕的、未知的事物。鲁滨逊却沉着冷静地面对着这一切,因为他相信上帝是眷顾他的。因为上帝把他从全员中剔出来,让他独免一死;上帝还不可思议地把船送到海岸附近,使鲁滨逊可以从里面取出许多有用的东西,使鲁滨逊可以终身用之不尽。当然,也有危险。在一个上午,鲁滨逊发现了脚印,他断定这是野人来这吃肉时留下的,鲁滨逊决定在他们要吃掉的野人中救一个,当自己的仆人取名叫星期五。有一天清晨,鲁宾孙被星期五叫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正在附近停泊着。他发现这艘船上发生了叛乱,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宾孙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的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去。鲁滨逊乘这艘船在海上航行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这段曲折的历险发生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过了二十六年,在这二十六年里鲁滨逊没有一刻是不惊心动魄,不想回到英国去的。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逊还可以知道上帝给他的好处,这一精神是多么可贵。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遇到危险沉着冷静,机智应对的精神!

中华知识博大精深,我们还要慢慢汲取其中的奥秘,从而来补全自己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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