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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热门20篇

榜样不仅是一面旗帜、更是一面镜子,时刻地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大家心中的榜样是谁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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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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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在图书馆宅了两周多,才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虽说看了这么久,自己也看的很细,但是还是感觉文章实在是晦涩难懂,对作品是一知半解之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懂了几分。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还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了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

小说的情节非常离奇。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是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这是为什么呢?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着类似于她高祖母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也许我无法读出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好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嘛。我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着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名著,有时间我再好好品味一番,或许下次会理解得更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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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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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彬格莱(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依旧未减。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喜爱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翰(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路馨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娅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贝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娅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娅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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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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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一样的爱】

傅雷家书》让我感觉自已仿佛坐在阳光下听着一家人在拉家长一般,那么有趣,那么深情。

先说一下孩子吧,处在异国他乡,却是父母的自豪与骄傲。虽然只在是一个人生活,但是仍然能让自己进步,在他小的时候,就有过一两年的独立生活,我认为这种独立,自主的精神需要我们去学习,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中,还有一点, 是当他发现自己不如别人时,他会每天花几个小时去弹琴,如果让我每天画几个小时的画,我或许会坚持不下去。正因为他的不懈努力,使他取得了更大的进步,获得了更多的肯定,收获和付出是分不开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学习。

对于父亲,有说不完的话,他不仅是翻译家还是心理学家、教育家,从孩子的家信他可以看出很多东西,如:一个人的品质、心情,从照片中看出孩子最近是否瘦了、睡眠如何,可见他对孩子的关心之至。他让孩子写信时用纸要簿,字小纸簿就省一点儿邮费了,我认为他也是一个节约的人,他既严历又慈祥。

对于为人之母,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贤妻良母。孩子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考虑到,她总是把自己喜欢的书和曲目等等告诉孩子,甚至把书递给孩子。“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总是把自己喜欢的给别人。

写到这儿,我眼睛已经湿润,我觉得天天在我身边的母亲既有文中父亲的精神又有母亲的精神。是啊!妈妈真是又当爸来又当妈,而我则有点像文中的傅聪,记得今年2月份去北京参加了书画大赛后直到暑假,妈妈都在为我去韩国的事犯愁,要说不去吧,又错过了一次这么难得的机会,要说去吧,又怕一个人不安全(我是一个人去的)担耽了学习,但是最后妈妈还是决定让我去,因为她认为去了就是去锻炼自己的自主能力,而且也是代表中国去的,机会难得,如果现在不去,接下来的几年一定会很忙,到了大学,每个人都有机会去,我也就没有优势了。即使姑妈们都反对我去,说又费时间又费钱,说老实话,我们家并不富裕,那些钱也不过是妈妈每天省下来的。以前妈妈上班的地方离家近时总是中午一个人在家里吃一些剩菜剩饭,有时没有剩菜剩饭就吃点面条。生活上不到迫不得已她不会为自己买什么,妈妈经常会对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只看不买,因为她不舍得花钱。感冒了总是吃几颗药硬挺着,不到医院去,因为她知道就她的情况而言是要挂盐水的,这样她就不能照顾我和弟弟了。可是她总是给我和弟弟买最好的。她对我也是有要求的,她既是我们的严父,又是我们的慈母。而我呢?想来这些年却总是让妈妈生气,让妈妈操碎了心。要知道当初到杭州来读初中也是妈妈一个人坚持的。家里人都说大城市费用高,一个人在异乡供养我们俩,太累了,我们和爸爸在家乡的话,她好舒服点。毕竟爸爸在家乡的事业也是不错的,日子过得也宽裕。可妈妈就是坚持要让我们到大城市来,多学多见识。

妈妈对我的爱如同大山一般,由一块一块的小石子堆积而成,日积月累,她用自己的母爱去译我的心,又用她的陡峭来教育我,用她的绿色来感染我,她的爱如同常青的山,永远不会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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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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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品尝生活的苦就不会懂得幸福的真谛。从古至今,有谁没有遭遇过挫折,又有谁没有过不幸的时刻呢?但不论如何,坚强的人都会努力克服艰难而坚持活下去。有些人在曲折的生活道路上显得脆弱。但人只要有毅力和决心,就会发现活着就是幸福。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就是要演绎这种坚忍的“活着”。

《活着》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

他曾被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

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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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35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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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中国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水浒》还有这学期推荐的书:《森林报》等等书籍。可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这本书写的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孙悟空,学了些法术后因大闹天宫而被如来压在五指山下。之后被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收为大徒弟,相继收到猪八戒。沙悟净和白龙马(小白龙)。于是,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沙悟净在流沙河中生活,本是天宫的卷帘大将,被因办事不妥而被驱逐下凡。在八十一难中,他很少出战,但是对唐僧忠心耿耿,总是在八戒和悟空吵架的时候帮忙当和事老。可是,他总是默默无闻地挑行李,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想起了无私奉献的清洁工,他们总是为了城市的干净,而奉献出自己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小小的力量为我们的城市保持干净,整洁。生活中这样的人很多,只需要我们留心去观察。就是那句话——"生活中不缺少美,但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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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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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邻居送给奶奶一只老母鸡?550字作文回首历史,六十年前的今天,伟大领袖带领人们重振中华。这就是尊重,这就是尊重的力量。原来,主人发了大财,去了大城市,扔下了我,和一地黄金我没有了主人带来的干稻草,日益消瘦,地里黄金光泽也淡了?那不是人类最需要的东西吗。

成语故事》里的成语故事多不胜数,这本读物,它不止有对成语由来的小故事,对其中的生僻字做了详细的解说之外,

还增设了历史典故,人物介绍和小知识等小栏目。让我们在认识成语的同时对当时的背景与学者的认识加深巩固。

“妒贤嫉能”这个故事写出了项羽的愚昧,他之所以不能得到天下,这便是最主要的原因,从古至今,不赏识人才的人,都是失败者。《成语故事》里关于三国的故事也有许多,还可以一边补充对三国的认识。

有个“名落孙山”的故事让我苦笑不得,讲述的是一个叫孙山的人和同乡去考科举,结果自己最后一名,而同乡没有居榜上,结果回到家,同乡的父亲问他儿子的成绩,孙山还委婉得意的说最后一名是自己,你儿子榜上无名。趁机显露了自己的才华,但其实在别人看来,滑稽了点。

“程门立雪”更是印象深刻,因为看了《恰同学少年》的缘故,看到了借鉴前人“袁门立雨”,在外人看来是可笑的,为什么一定要一动不动呢?特别是“程门立雪”,杨时和游酢,因为老师睡着了就一直站在门口,下雪也不进去,这种行为其实可以称为“愚昧”,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半对半错,毕竟是初次登门拜访,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而且古代的思想和我们不一样,因此评论的话还是少说为妙,他们的老师也都被这精神感动了。

“害群之马”这个成语见的多,它的典故却是才了解,原来治理国家和放马的道理相似,只是除掉那些对马群有害的坏马罢了。朝廷上,只是将危害江山社稷的奸臣扫除而已。这个以小见大的道理,就那么简单。

一个又一个的成语,只是短短数十字,却全都蕴涵大道理,“勤能补拙”,既然我的基础不好,就要“亡羊补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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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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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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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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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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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白雪公主》读后感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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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

她的皮肤像冬天里的雪一样白,所以就叫白雪公主。可是白雪公主刚出生不久,王后就去世了。

一年以后,他的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新王后虽然长得非常美丽,但是嫉妒心极强,她不能容忍别人比她漂亮。她会一些魔法,还有一个魔镜。

白雪公主渐渐长大了,而且变得越来越美丽。当王后又一次问她的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魔镜告王后,白雪公主比她还要美丽时,她嫉妒得发了疯。于是命令猎人害死白雪公主。

猎人不忍心对公主下手,他放走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逃进了森林,碰到了七个可爱的小矮人,他们收留了可怜的白雪公主。

当魔镜再一次告诉王后,白雪公主比她美丽时,她知道白雪公主没有死。于是她扮成老婆婆,亲自用毒苹果毒死了白雪公主。小矮人们万分悲痛,他们把白雪公主放进水晶棺材,日夜守护。

一位王子经过森林……

王后死了。白雪公主和王子结了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就是白雪公主的故事。我最喜欢白雪公主,因为她美丽、纯洁、善良、勇敢。还有那七个小矮人,因为他们勤劳、善良、有爱心。我讨厌那个“美丽”的王后,因为她只是外表美丽,她的内心是无比的肮脏、狠毒。

白雪公主的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最终能够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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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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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的爱】

父亲,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无论他是个受人爱戴的伟人还是个辛苦劳作的农民,在每个父亲眼里,孩子永远是他的希望。

傅雷,我所了解的他只是一位博学且具有丰富情感的父亲,在每一封家书中都充满了他对儿子傅聪的淳淳教诲.细心引导和健康成长的期待。

傅雷支持儿子的艺术道路,就如他追求自己的理想,给予儿子最大的帮助,辅助他顺利成长,成为了儿子人生之路的坚强后盾。在如今,大多数父亲对自己已成年的儿女会放手,任其自由闯荡,独立克服困难,或许只有亲身的经历才会使自己更成熟,熟悉这个世界。

我不得不说,傅聪的确是个了不起的钢琴家。但除了他的天赋与努力外,一定也少不了他的父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所有名人,并不是能在一时就可以出名的,而是要花好几十年的本领与经验。但傅聪他是幸运的,他的父亲在他最重要的人生道路上不断引导他通向明智的方向,才使他有巨大成果。

我不得不佩服,傅雷作为一个父亲,即使闹关节炎,写字很困难,也仍然写下千言家书。信中除了浓浓亲情外,还有说不尽的对祖国的赤胆忠心。

我的爸爸是我的朋友,他不但很随和也很幽默。随着我慢慢长大,我们的关系更融洽。既然是朋友,当然要懂得学习他人的优点。他的热心肠总能感染到我,他帮助别人的次数似乎比帮助我的次数还多。但我并没有感到失落,正因为他的以身作则,使我也被带动起来,感到一种特别的快乐。或许,他是用行动来教育我。亲身经历比什么都好。

每一位父亲,所要教育孩子的方式各不相同,有说的,有写的,有做的。但这之中都隐藏着他们对孩子的浓浓的爱。因此不一样的父亲,却有相同的父爱。爱不一定要说出来,就像傅雷用信来写下自己心中对儿子的希望。

以前,我总认为,孩子与父亲之间有条河,我在这边,他在那边。

现在,我才认识到,对岸的不是他,他是为我摆渡的那个人。同时,他会递上一支桨给我,让我与他一起来掌握方向。

最后,我上了岸。父亲对我说:“孩子,以后的路只能你自己去走了,好好把握啊!”接着,我让他放心吧,便含着泪与他挥手道别。并带着他对我的希望继续踏上人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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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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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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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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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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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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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寒假里,我妈妈送了一个童话故事书给我,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个故事是讲:在一个温暖的、家家团圆的节日——平安夜,这个小女孩被父亲无情的赶出家门,让她去卖火柴。在下着鹅毛大雪的街道中,每个人出去都要穿着厚厚的毛衣,但这个小女孩却穿着一件即单薄又破旧的衣服,并且饿着肚子。这个小女孩这么可怜,竟然没有人去买她的火柴,更没有人去关心她,同情她和帮组她。

大街上,我也很少看见有人去关心一下乞丐,什么的,人们就是这么冷漠和无情。但我相信还是有人会帮组他们的。如果每人都能多一份爱,那我们的生活就会更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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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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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很多人都读过的一本书,这次会看也可以说纯属巧合,翻开后却根本停不下来,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真心推荐,很不错的很值得回味反思的一本书。

像这种反英雄主义色彩的作品,多数时候开头是不易于为人所接受的,再加上很多浮夸的表达方式,我不得不说,起初不太喜欢霍尔顿这个人物,觉得他性格怪异、负面消极,可读着读着,这样的既定形象逐渐被颠覆——

开篇到结尾,其实整个故事也不过是发生在三天两夜,却被作者塞林格描写得那么细致入微、丰富多彩,简直就是写出了一个社会那么大的故事。

故事主人,也就是我说的那个负面消极的霍尔顿,他仿佛厌恶身边的一切,并且这一切还都是肮脏不堪的。我肤浅的的认为是他的心中不够明亮,所以我不喜欢。然而,渐渐地,我认识到,他的这份格格不入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从客观上来说,是那个世界,抑或是这个世界,太过世俗太过污秽,他不过是坚持了心中的那份纯洁,不愿同流合污罢了,他想要反抗,却深感无助。他总是嘴上咒骂着,心中却发出了相反的声音,正如他厌恶的这一切,却被他在结尾重提而如此总结,“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起每个人来。”难道这不正是霍尔顿内心最真实的潜台词吗?

从学校打架离开后的两天两夜,霍尔顿经历了流落街头、滥交、打架、酗酒……各种萎靡堕落的生活,看尽人间百态,更尝尽世态炎凉的滋味。而这么多也不过是发生在两天三夜,尤其是那两个夜晚,仿佛两个世纪那么漫长。其实,他不过是难过了孤单了想要找个合适的人陪他喝一杯,听听他的倾诉。却始终没有那么一个人。他想要找隔壁的阿克莱,却敷衍他;想找琴,却始终没有勇气;想找菲苾却碍于父母发现;找到萨莉却是个不能懂他的人。这份踟蹰在电话亭里二十分钟打不出一个电话的孤单,在那样的夜晚,恐怕是快要把他吞噬掉了吧。

霍尔顿的这份孤单,并不是外在的身体孤单,更是心灵上的。面对这个功利的社会,所有人的价值观仿佛都是朝向一个方向,每个人都走在相似的路上,好的学校好的工作好的交际好的人生都是一个标准,毫无生气机器般的生活,大家却都乐在其中。而那些躲藏在光鲜背后的虚伪人性则更令他无法忍受,他选择嗤之以鼻选择敬而远之却不被人理解。

然而,有趣的是,他讨厌每个人每件事,却惟独喜爱弟弟艾里和妹妹菲苾,不难看出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他们,尽管艾里已不在人世,霍尔顿依然在最孤单的时候会与他对话。对于弟弟妹妹,霍尔顿的这份喜爱是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没有的,他总是会想起他们,每每想起都会变得特别温暖美好,相反的他可能不太喜欢哥哥D。B。,当然,他应该只是讨厌他世俗的一面吧。我就在想,是不是霍尔顿觉得这世上只有孩子才会有纯洁的心灵,所以他才会有做个悬崖边守望者去保护那些孩子的理想呢?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霍尔顿带菲苾坐旋转木马的那一幕,在雨中,他肆意淋雨,也许,他依然还在纠结着,要不要逃离这样的一个社会而去到乡村装聋作哑。然而,看着菲苾乐此不疲,一圈圈的玩着旋转木马,他突然觉得“真他妈的快乐”,多美的画面,在霍尔顿眼里,菲苾一直就像天使一般美好。所以,在霍尔顿濒临崩溃边缘之际,是妹妹菲苾拉回了他,是她的纯真、善良、执着和爱拯救了他。

真的很想说,作者塞林格借用霍尔顿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这个社会最最现实的一面,那么鲜活刺眼、发人深省,其实我们谁都免不了俗,人性的缺点每个人都会有,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会变得那么肮脏,因为我们可以选择内心纯洁,执着于己念,同样可以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却不与其同流合污。

最后想起一句话,“生活,是每个人走向自己的地方,在自己愿意的心情中去做事情。”这份随性或许很多人难以做到,做回自己真是这世上最难的事情,可是,我们还是应该努力地去摸索。希望每个人都能做自己麦田里的守望者,坚守住内心的纯真!

PS,我有时挺庆幸的,庆幸自己没有像这些伟人般的洞察力,没有那么跌宕起伏的经历,也不会去走火入魔看到那么多背后的事情。我不思考过多的哲理,不追求过高的灵魂,我只做简单的我,所以,我眼中的世界才会依然那么温柔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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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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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很难去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仿佛有种别扭的情绪,死死地缠住人的大脑,哪怕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也亦是如此。 古人喜欢用书信来传递情感,含义一层一层的,倒也没有现代人那么含蓄。 现在已经很少见人用书信来交流了,看到有人能够写下这样长篇长篇的像散文一样的信,也实在是令人惊奇的。

现在的人都用短信、微信、QQ,与家人面对面交流少,就连发信息,都只有寥寥几句。与家人感情都淡了。

傅雷一家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家庭。严父慈母,一个博览古今,一个温柔体贴。长子傅聪知书达礼,又对钢琴艺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崇高的热爱,而次子傅敏则是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放在了教育事业上。

这是优秀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庭深厚的感情。

父母与孩子相隔两地,从百忙之中用写家书的方式来补缺没有在一起的日子的空白。有时候遇到丢失信件的意外,哪怕那封信有多么长也会再写一遍,为的是不让家人收不到信而担心。试问我,倒没有这样的耐心。更可贵的是每封信的分量都很足,做父亲的傅雷总会写一些自己的社会经验、文学感悟,提出一些疑问,谈谈儿子的钢琴技术有没有提高或者有所欠缺,最近取得了哪些成就,和一些生活琐事,然后再明确地表达出对儿子的思念。做儿子的傅聪认真采取父亲的建议,也会解答父亲的问题,然后写一写音乐上的见解与自己的经历。母亲呢,总是最担心儿子的身体,恨不得自己马上跑过去打点。一家人相互信任又互相依赖,傅聪能有如此高的成就,离不开这样的家庭,更离不开从小对他严加管教的父亲。有这样的条件,真是幸运!

羡慕归羡慕,倒也只能想想。我虽然没有惊人的天赋,也没有厉害的背景,更没有知识渊博的父母。但也有像这样幸福的家庭。自己人生的道路,也只能靠自己。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追寻。这听起来像是空头大话,却是不变的真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付出实际的行动。这很难,我也知道。不想付出,是怕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想白费力气,但看到傅聪孤身一人在异地打下一片天地,我又觉得自己到底不应该这样窝囊,就像老师经常说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就这样下去,活该没有回报。

傅雷夫妇爱儿子,也为他骄傲。天下每个父母都爱孩子,每个孩子也希望父母能为自己骄傲。Me too.所以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不仅仅为了自己也为了让父母骄傲,要为梦想努力拼搏!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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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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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日,读了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电子版,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引发我重新审视和思考“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自己有颇多感受,与大家分享。

《活着》主要以中国封建文化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福贵有着封建社会公子哥一切劣迹的青年,从旧社会开始,历经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之初,使其主人公的一生成为一部浓缩的中国现代史。作者余华先生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细细阅读这部小说,令人忍不住煽人泪下,作者虽采用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读者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活着》主人公福贵一生历经了诸多劫难,最后,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互体贴、相互疼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人为什么而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们不禁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关于这个话题,作者余华先生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面临着死亡,生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逃不脱。遗憾的是,在没有受到疾病威胁的生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还有死。于是,一切的精神专注于俗世杂务,比如:绞尽脑汁地谋取一官半职,为蝇头小利而惨淡经营,为鸡毛琐事而耿耿于怀,为相貌平平而自怜自艾,陷于感情的泥沼里不能自拔……这时,人们往往不会去深刻地思考生命还有什么意义,不会去想生命的短暂和宝贵。

《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福贵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先生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应该为今天拥有生命而庆幸,为拥有时间而欢欣!不要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烦恼不堪,不要让一些负性情绪长期主宰自己,不要陷于并不值得的感情漩涡里浪费生命,也不要纠缠于过去的事情上悔恨不已,我们唯一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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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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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国民党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_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平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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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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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知人心,人人皆笑我痴情。——题记

一个梦,让多少人惊醒,让多少人垂泪,让多少人感动。

《红楼梦》以第三人的视角诠释了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林黛玉从小寄人篱下,生性孤傲的她从不敢多说一句话。黛玉的才华是众多姊妹中最好的一个。黛玉和宝玉本应有情人终成眷属,却被凤姐一个“调包计”而拆散在。黛玉梦未成却香魂散,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红尘天涯。

我为黛玉一生的痴情而惋惜:爱一个人为何如此深?明知不会有结果,却依旧奋不顾身地爱上了他。我同为黛玉一生的奋斗而感动:从不会因为别人喜欢而去改变自己,从不为讨好别人而屈膝,从不被封建主义而禁锢,生活只为活成自己想象的模样。我敬佩黛玉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性格,佩服他那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精神,也喜爱她那敢于去与命运作斗争的拼搏。虽然黛玉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散而陨。但我认为: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至少黛玉可以解脱,不再寄人篱下,不再憋屈的苟活。

而造成这个悲剧的,是封建的思想观念。正是因为它才造成了荣国府衰败、黛玉去世、探春远嫁、宝玉红尘天涯的结果,这就是作者要抨击了封建主义吧!这或许是作者心中的一个梦吧!

梦醒,结局原来早已注定——红楼一梦终会断,不解其中之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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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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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今天,再走到这潇湘馆时,已是人去楼空,地上只堆着一个破碎的,沉重的棺木。里面躺着闭月羞花的你——潇湘。

潇湘,你爱落红,江畔边你荷锄而归,采下一箩筐的残花。于是,你不也是一朵小花吗?你很安静,你喜欢静静的听落花的声音,喜欢悄悄地看花悄然落地,喜欢捡起落花,细数它那分叉的纹理,闻闻它留下的轻微的香气。看那荷锄而归的你,那一箩筐的残缺,不堪的花,正如今日躺在棺材里的你逐渐冰冷的容颜。

空对着,山中高仕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株寂寞林。

潇湘,你才华横溢,晓畅诗书。你爱宝玉,记得你们一同葬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记得你们在寂寞的夜晚对诗,由侍女相送,记得你们互增手帕,你们一起,你们的爱情故事有目共睹,所有人都认为你们会在一起,可,人终究还是敌不过天。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梦如兰,堪羡优怜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蘅芜的出现打破了这安逸的爱情,她处处不如你,她得不到宝玉的爱,达不到大家对她的祝福,她才华不及你,但是,她抢走了你的宝玉,抢走了原本属于你的幸福,抢走了你世界的一切。

你输了,彻彻底底的输了,因为你的懦弱,因为你的优柔寡断,因为你保持你那份谨言慎行,最终,他把凤冠霞披戴在她头上,一顶花轿断送了你,也毫无疑问的断送了你们的一切……

霜冷长河,蒹葭苍苍,伊人何在,独坐未央。

蘅芜根本比不上你,但她的才华也仅次于你,你为何不振作,你为何要败于宝钗呢?答案不在你那一句“宝玉,你好……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

火葬厂门口,你静静的躺在棺木里,待容颜成灰的那一刻,这应该是你是你知道“负心人”之后最想去的地方。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今天这潇湘馆已经不在了,但是,走到那个地方不免泛起了一阵涟漪,仿佛贾府还在,大观园还在,你们还在,原那红楼不过一场梦罢了。

但世易时移,物是人非,人事早已不同。

……

你说忧苦停息,寻芳清岗。

后来落花丁零,水涸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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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老人与海》读后感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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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段时间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我无法忘记他。我读过一些书,他们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这本《老人与海》让我体会很深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歌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失败者。可是他还是坚持不懈,终于这天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这一条大马林鱼将他的人和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遇到一条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一切的手段来反击。尽管鱼肉都被鲨鱼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真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主要写了:一位老人独自在打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大鱼,把鱼头和鱼的下半身绑在 小船边上,但后来遇上了鲨鱼。老人用上了浑身力气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鱼肉都吃了却还有8磅左右。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地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的被骨头精神实在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这位老人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紧张还是为老人担心,可是这位勇敢的老人总是保持的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总是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这位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不管不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也绝不退缩。

做人就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面孔,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不因该让他打到应该勇敢去面对。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这位可敬的老人那样勇于拼搏。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心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在大海上独自一人与鲨鱼搏斗。鱼叉都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船桨上乱刮,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这本书揭示出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心心就好比是汽车的吗大诗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工作上生活中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心而失去勇气和信心,而是坚持不懈,越做越好,不服输。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乐人,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么大的成就都不能赢过我们崇高的敬意。我们更能变的坚强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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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春》读后感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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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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