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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合集20篇)

榜样不仅是一面旗帜、更是一面镜子,时刻地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大家心中的榜样是谁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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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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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感触很深。

文中向我们介绍了:“我”把爸爸从非洲带回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万芳。但爸爸妈妈却强迫我问万芳要回羚羊木雕。迫不得已,我从万芳那拿回了羚羊木雕。万芳原谅了我,并说:“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斯托贝说过的名言:“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但在大人心中,这句话却恰恰相反,在他们心中个人利益永远第一,友情却是倒数第一。这不禁让我想起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事。

一天,朋友小雨向我借一本《三十六记》。我满口答应了。回答家,我便问妈妈把我的《三十六记》放哪了。妈妈惊讶的问我:“你也会看?你可是只爱看童话的啊!”我听了,急忙解释:“今天,小雨问我借,我答应明天带给她。”妈妈听了,果断的说:“不行,这本书你自己也没好好看过,并且这本书是我们送你的生日礼物,借她万一不还呢?”我摇摇手说:“小雨不是这种人,而且我都答应她了。”“人心难测啊!她问你要,你就说借别人了。”妈妈严肃地说。

第二天,我对高兴的小雨说,这本书借表弟了。小雨听了,十分失望的走了。我骗了她,心理也十分难过。

哎!我真希望大人能理解我们,不要只坚持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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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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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带给我们一个悲情故事。其中令我最深刻的人物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在大众眼中,林黛玉是一个爱哭、不讲理、心事重并且爱吃醋的人,可是大家都错了。她不仅是个爱笑的人,还经常把其他人逗得笑到肚子疼,而且他亲戚书画样样精通,大观园里就有她的书画。可是她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的机会。因为她从小就丧母,贾母怕她没人扶养,就把她接回贾家。可没想到这一接不要紧,造成了这个悲剧。林黛玉来到贾家后全是外姓亲戚,自己在这里无依无靠,才造成了她忧郁的性格和消极的心态,于是她就变得不讲理,以防别人欺负她。而且她在姑姑家还得处处小心,一个不留神就会引来一顿骂。

再说贾宝玉,他是贾家除了老爷的第二个男丁,只有他可以把“贾”姓传下去,所以大家都对她非常好。尤其是贾母,天天跟个宝贝一样宠着,还请人教他念书,天天出门还有许多人护送,真是“拿在手了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最后,物极必反,贾母为了贾宝玉的前程舍弃了林黛玉,但林黛玉却因相思而终。贾宝玉一看林黛玉死了,自己在尘世间也没有了牵挂,于是就去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这个巨作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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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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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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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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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了《小王子》这本书,不由自主的就跟着小王子一起旅行了起来。故事中的小王子对日常抱着认真的心态,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包树的幼苗,但是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间,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出,仅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享受。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日常,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反复咳嗽,她是一朵非常漂亮并且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的爱着玫瑰,但是一件小事最后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气怀疑,他离开了自我的星球,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我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途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失着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产生在群众的心里。我们向欲望屈服对物品顶礼;因为堕落而痛楚,因为痛楚而愈发的堕落;背负着知识的重担而流失了思考的能力,“群众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其他人对他们说的话…”,“仅有专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部是看不见的。”。我们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经常粗暴的把幸福从身边赶走。虽觉如梦,虽视如盲。“群众是从来也不会满足自我所在的地方的。”“你这里的人在同1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但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我所要寻找的东西…” “但是,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令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

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

可最后小王子了解自我已无法回去,他徘徊着,思念着玫瑰。在布满思念却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是脆弱的的,他又无法忍受思念的孤独,他必须回去,却用毒液结束自我的生命,好放开粗笨的身体,快点回到玫瑰的身边。最后,小王子放开了粗笨的身体,却永远流失了见到玫瑰的机会。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王子是否活过来,是否回到了自我的家,是否过着幸福的日常生活。我们都不了解,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那样:眼部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专心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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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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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买了一本《小王子》在暑假准备将它看完。终于我看完了,虽然《小王子》的篇幅不长,但是它用纯真的语言写出引人深思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

《小王子》主要写了:主人公,一个幼小的外星人小王子与地球人“我”的交往与友谊,他们的相遇与相处,就像邻家的小孩与邻家的叔叔伯伯在一起时那样平淡而感人。特别是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成为生死之交。他们最后分手告别后,他们相隔千万里他们仍然互相思念。

《小王子》有许多令我感动的画面。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时,我为他们坚持不懈而感动。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分手告别 时那种悲壮时,我感动得差点哭了,我觉得这种悲壮才是真正牵动人心永久不渝的友谊。每当我读到小王子回到自己的星球相隔这么远他们仍然能互相思念,互相关心,互相相望,这一刻,我觉得在浩瀚的太空里,无垠的宇宙里,都充满了他们之间感应的电波,永久不渝的珍贵友谊。

我要向小王子与“我”学习珍惜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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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余华《活着》有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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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风吹过,泪花零落,仕望东去,流淌着美丽的传说,按捺不住的心情只为读懂余华笔下血肉丰盈的富贵,车轮碾过小巷的石子路,哒哒的马蹄声踏破了黎明的沉寂!

富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少爷,因为年轻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埋葬了自己和家人余生的幸福,他终于在潦倒中觉悟,也许并不算迟,可哪知厄运的脚步从未走开,富贵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他却只能默默地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一曲长歌,道出了多少哀怨?一阵燕鸣,啼尽了几许呢喃?一生活着,看透了些许桑田?

平静而近乎冷酷的笔尖,勾勒出命运的俘虏;艰难而近乎残忍的人生,钉上青春的枷锁。让倦怠了世俗的眼睛在字里行间静静地休憩。

夕阳下的两个“富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死亡的震撼与活着的琐碎,可怕的是在活着湮灭。富贵学会了忍受,去忍受出于对生命存在而产生的敬畏,去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

活着,一种心态,一种姿势,抑或一份责任,涤尽多少悲苦。不要惊叹时间都去哪儿了?更不必说时间不经意在指间溜走,应该是你把时间活生生地丢弃!

饱满的麦穗低着谦逊的头颅,不时地在风中摇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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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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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小王子》,印象最深的是点灯人。

点灯人每天按时点灯和关灯。一到早晨就关灯,一到晚上就点灯。可不久,星球一年比一年转得 快,点灯人一年比一年点灯关灯的次数就更多,间隔就更短。最后星球竟每天只有一分钟!点灯人没有放弃,还是按照早晨关灯和晚上开灯的规律做下去,他就要每 分钟开、关一次,非常辛苦,但是他仍然坚持准时点灯准时关灯。

我们小学生要学习点灯人,养成守时的良好习惯,早晨准时起床、洗脸、准时上 学。下课不跑太远,准时回教室。中午准时回家吃饭、有作业写作业、没作业睡觉、中午按时上学。下午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要在路上玩。回到家按时写作业、温习 功课。晚上要按时睡觉,保证第二天准时起床。每天还要按时锻炼身体。

养成守时的良好习惯,会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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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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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儿子的快乐生活谁也不会忘记,让我们走进德国连环画作家卜劳恩的笔下,一起去看看吧!

我给大家讲一则《父与子》里的故事——《被盗的衣服与音乐的作用》。一天父亲要去游泳,衣服被一只调皮的猴子偷走了,但是父亲并没有生气,而是用音乐的力量迷住了猴子,让猴子不由自主地跑到钢琴边想看清楚里面究竟有什么神奇的东西。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被父亲与儿子推进了琴箱,开始了他们的 “钢琴大演出”,把里面的猴子搞得七上八下,坐立不安,最后猴子无计可施,只好把衣服还给了父亲。

可爱的父亲,调皮的儿子和精美的图画形成了好看的《父与子》,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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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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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狼王梦》一书。

母狼紫蓝为了实现黑桑的梦想,想让自己的狼儿坐上狼王的位置,它不惜一切代价,它第一个选中了黑仔,它将最好的给了黑仔,让它有强壮的身体和霸道的意识,每次都让黑仔用最多的奶头喝奶。

渐渐孩子们到了能捕猎的时候,紫蓝发现黑仔总是冲在最前面心里非常欣慰,这意味着黑仔有着和黑桑一样勇敢强势的心里,紫蓝感到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是值得的,但是紫蓝还是很担心黑仔的这种意识带有一种好奇,而不太了解这个世界,也 正因为黑仔不了解这个世界,而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紫蓝感到撕心裂肺的痛,但它没有放弃,它把目光转向了蓝魂身上,经过紫蓝的精心培养蓝魂成了一个勇敢机智的狼,不管什么时候它都会冲在最前面,用机智的头脑去对付猎物。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大家都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饥寒难忍,能让大家吃上东西,蓝魂被猎人设下的圈套而抓住,但紫蓝宁愿自己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死于他人之手。

蓝魂为了实现梦想,而受到了一次次撕心裂肺的丧子之痛,蓝魂没有退缩一直坚持到最后。

读了《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在动物世界里也有着因梦想而死,因梦想而生,这故事中主角紫蓝为了实现梦想而坚强着,而我们个人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紫蓝一样为梦想而奋斗。我们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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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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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书阁”里,我看到了它。书的封面,有些旧了,似乎在苦诉着自己被人们给遗忘了。我打开了那本书,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老北京人的生活。让我难忘的是小说的序言------《冬阳·童年·骆驼队》。

序言围绕着“骆驼队”,写了不少有趣的事情:看骆驼咀嚼;和爸爸谈关于骆驼脖子底下挂铃铛的事;想为骆驼剪垂在肚皮下的毛;好奇地问夏天骆驼到哪儿去了?这些看似小小的镜头,让作者的童年变得美好,更加妙不可言。这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

现在的冬天,哪还有随处可见的骆驼呀!但是,我的童年,也一样美好。我的童年,一路上几乎都是书香做伴。许多著名的作家,他们写的书都形象,生动,引人入胜,每每都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当然,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的:可以去植物园欣赏各种奇花异草;可以去看到各种珍稀动物;可以去科技馆见识各种高科技;可以……我的童年,可以和小伙伴一起到处玩耍,无忧无虑。

这就是我的童年生活,《城南旧事》让我了解了作者的美好纯净的童年生活。童年生活,回味起来都是满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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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伊索寓言》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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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交换来的书—《伊索寓言》。

这本书里有一个寓言故事叫《小偷和他的母亲》。这个寓言讲的是有一个小孩从学校里偷了同学的写字板,把它交给母亲。母亲不但不责备,反尔夸奖了他。第二次,他又偷了一件外衣,交给母亲。母亲更加夸奖了他。过了几年,孩子长大了,他开始偷一些贵重的东西。有一回,他被当场捉住,被绑双手,押送到刽子手那里去。他的母亲跟在后面,捶胸痛哭。小偷想和母亲说几句话,母亲走上前去,小偷一口把母亲的耳朵咬了下来。对母亲:“当初我偷写字板的时候,如果你打我一顿,我现在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了。”说完他被人押去处死了。

通过这个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小错当初不惩戒,必然犯大罪。有错误并不可怕,但必须马上改正它,不然会引发更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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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五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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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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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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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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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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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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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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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一则故事出现在多本童话故事书里,我也只是阅读而已。可是当故事出现在课本中,我又要深入的了解、人士到了故事侧面体现出的社会的黑暗与无情。

故事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在大年夜是上街卖火柴,并冻死在墙的悲剧。

大年夜不是应该美好吗?大年夜不是应该家家坐在一起吃团圆饭吗?大年夜孩子们不是都应该幸福的跟父母撒娇吗?可那个小女孩却全都做不到。

“小女孩只好赤着脚走,一双小脚冻得红一块青一块”,当读到这儿,我的鼻子开始范起一阵阵刺鼻的酸楚。我生活在一个条件较好的家庭中。天冷了,妈妈嘱咐我多穿几件衣服,并且还有暖和的鞋子,可是小女孩却光着脚走在飘雪的年夜。她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我想摧毁这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

在寒冷中,小女孩只是渴望温暖;饥饿是,只想有食物吃;痛苦时,只想有欢乐左右;孤寂是,只是想要一些宠爱。她没有怎样过分的要求,可是没有人帮助她。她想得到的东西,都随着火柴无情的燃烧地熄灭一次又一次小时。我祈祷火柴多烧一分钟,即使是她在幻想中沉醉也没有所谓。

如今的社会是光明的,我们被成为“新世纪的小主人”。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的区别就在此。在那个世界里,只要能生存,任何事情他们都会做。那个世界就如一根绳子一般,将小女孩越勒越紧,进而喘不过气——直至死亡。

在现在的社会里生活是幸福的,我感谢它给予我的一切,并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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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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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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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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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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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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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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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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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世界文学的典藏,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这不仅因为它的语言雅俗共赏,环环紧扣,层层推近,更因为它把每个人都刻画地栩栩如生,每个人性格各异,个性鲜明。它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他足智多谋,刚出山就用三把火把曹操烧得狼狈不堪。他忠心耿耿,为重复汉室劳心劳累,鞠躬尽瘁,最后累死了。他博学多才,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是世间不可多得的奇才。

可是,在曹操败走华容道的时候,诸葛亮偏偏派了一个曹操对他有恩的关羽去截曹操,结果就是让关羽为报恩放走了曹操。诸葛亮在整个《三国演义》中可以说是算遗策,明知道关羽重义重情,怎么会这么用人呢?如果你以为是诸葛亮用错了人,就大错特错了!

正是因为诸葛亮知道关羽一定会放走曹操,才故意安排关羽去守华容道的。当时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对诸侯有制约作用,曹操如果死了,各路诸侯没人了制约,谁都不服谁,谁都压不住谁,到时候就出现你打我,我打他,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天下百姓将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最痛苦的就是平民百姓。诸葛亮是一个有大格局的人,不光考试眼前利益,还要为天下苍生考虑,那时候根本不能致曹操于死地,所以故意派了关羽去守华容道,让关羽报了这份恩情,从此以后再无瓜葛。

我当时读到这里,还觉得诸葛亮这次安排真可惜,就这么失去了杀死曹操的机会,要是换别人去,一定把曹操除掉了,哪里还用后面那么麻烦去对付曹操。可是看过名家分析才明白,原来事情不是么简单,我们做事情也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让看清后果,不要为一点复利益而导致更大的祸事,做事要多动动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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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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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爷爷一定有办法》这个绘本,书中主要讲了约瑟从小就和爷爷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他相信爷爷一定有办法把旧的东西变成新的东西……

我还特别喜欢这本书的图画,因为在这个故事的每一幅图下空有一个小老鼠的家庭,画面上的他们没有脏乎乎的下水道,他们每一只小老鼠都有自己的房间,每间房间都很漂亮,哪里的一切都充满生活气息,那么温馨,那么幸福,最主要是它们也忙忙碌碌着,在用爷爷剪下来的零碎布做床单,窗帘,桌布,还有衣服等等,用勤劳的双手把自己的家庭装扮得漂漂亮亮,看上去真甜蜜。真是美妙极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凡事要多动脑筋、想办法,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变废为宝,把不能用的东西变成有用的东西,因此我喜欢《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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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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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起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因为他会七十二变。

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知道了,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之下,多亏唐僧,孙悟空才出来,后来,孙悟空成为了唐僧的贴身保镖。

后来,又认识了沙僧,猪八戒,他们也成了唐僧的贴身保镖。

有一次,白骨精装成一位美丽的女子,手中拿着“饭”,把好吃鬼猪八戒引来了,猪八戒正想吃的时候,孙悟空把他叫住了,仔细一看,里面全是异常恶心的东西!

读了这本《西游记》,我学到了做事要小心谨慎,因为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的坏人,如果不跟紧大人的话,那就会走掉,那么背小孩的就会把小孩子拿到山里面卖钱,这些人也真够坏的!

记得我五岁的时候,妈妈把我带到她单位去,那里有一位阿姨很喜欢我,就说给我买一个冰激凌,于是,我们就下去买冰激凌去了。

我选了好一会儿,终于选好了,那位阿姨帮我付了钱,我们就上去了。

妈妈看到后,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就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妈妈。

妈妈听后,说:“妹妹,如果那位阿姨是坏蛋的话,你就惨了,下次注意哈。”我答应了。

我们一定要跟紧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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