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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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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苏菲世界》的朋友一定会这样认为:它是一本简单而又深奥的小说。它曾经一度地使我拿起,一度地使我放下,它一会使我兴趣十足,一会又使我失去耐心,我便在这矛盾中断断续续地读完了整本书。

14岁少女苏菲收到的陌生来信带她走进了一个她几乎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引导她的思维走进了人类更深、更本质的思考。

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本来我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书中的一段话令我记忆深刻:世界就像魔术师变出的白兔,人类生活在白兔皮毛的最深处,把所有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哲学家们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们不断攀登白兔的毛发,目的是为了看清魔术师的真面目,也就是看清世界,看清人生的意义。《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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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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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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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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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我都看了N遍了。

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也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是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故事。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本书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故事叙述有声有色.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周瑜,有阴险狡诈的董卓,曹操,还有英勇善战的关羽和赵云.其中,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人物是诸葛亮.虽然周瑜和诸葛亮一样聪明过人,足智多谋,但是,他心胸狭窄,处处为难诸葛亮,想尽办法加害于他.竟然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十万枝箭,还要他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就按军法处置.而诸葛亮却以国家大事为重,顾全大局,从容应对,既巧妙地避开了周瑜的无端加害,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无人能比。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充满智慧的了不起的人物。书中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典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典韦。当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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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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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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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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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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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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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鲁迅先生一生都在用笔做武器,《朝花夕拾》就是他笔下山梁的结晶。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丑恶嘴脸,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

鲁迅在那个年代已经是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了,恶吏军阀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闻风丧胆。或许有人会说他不值得,腐败的旧社会没有因他而改变,而他却落得长期积劳,最终得肺病而死。但他却强大了当时每个爱国人的内心力量,他批判,他抨击,他没有改变当时的现状,但他却击碎了腐败社会的灵魂。他敢于去拼,用笔去拼,震撼人们,触到了人们的心灵。

那一篇篇文章,在以前是给予旧社会的迎头痛击,现在就是文坛上永远的瑰宝。鲁迅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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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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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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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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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从中收获到了很多关于创业和军事方面的知识。

第一回桃园三结义

这个故事被人们民代传颂,因为他们(刘备、关羽、张飞)之间互帮互助、精诚团结的深厚情谊,让我懂得了朋友的珍贵和温馨。雪中送炭的朋友,逆境中为我们送来温暖和力量;有直言不讳的朋友,激励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交朋友不是让我们用眼光挑选完美的人,而是让我们用心去吸引那些志同道合的人。

注解:1.常侍:中常侍或散骑常侍的简称。

2.皇甫嵩:字义真,东汉末期名将,官至太尉,封槐里侯。

3.张角: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军的领袖,早期道教的一支太平道上的创始人。

第二回张飞盛怒打督邮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何进轻率地决定召董卓进京,不但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也使董卓这个野心家有机会独揽大权,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大的灾难。而吕布看到眼前的利益,虽然一时得意,但最终只能走向失败。只有把目光放远,不因为一时的得失而悲喜,才能高瞻远瞩,享受成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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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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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出场人物物有好几百个,但作者都把他们刻画的淋漓尽致,所以被评为四大名著之首,这本书主人公贾宝玉,他原本就是石头,后来因为神仙点化,下凡到人间,引起了一段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宝玉与苏州表妹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他们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然而这对情人却让凤姐活活拆散了,导致林黛玉吐血而亡,贾宝玉也跟着和尚出去,最终看破红尘。

在书中,曹雪芹的一段文字描写很生动。就是刘姥姥二进贾府引人笑的那段。这段话虽不长,但把众人的神态描摹得很好,史湘云笑的喷饭,看的出他的开朗活泼,林黛玉笑的叫哎呦,看出她的娇弱;宝王滚到票母怀里。从一个“滚”字看出宝玉的娇生惯养,又从贾母接着看出贾母对宝玉的溺爱。

我要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因为它使我看到了:善恶,美丑之间鲜明的对比,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它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描写了封建社会来世的人性世态以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今天,我终子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我感觉那个年代的人好可怜啊,连自己的婚事都要去让别人包办,我深有感触。

本故事讲述了黛玉多愁善感,爱哭,而宝玉编偏就是喜欢他。宝玉的身上有女祸补天中剩下的一块玉,黛玉却没有,但是,宝钗的身上刚好有一把铁。祖宗就认为宝王和宝钗是注定要在一起的。黛玉听后,活活被气死。后来,祖宗骗宝玉与宝钗成亲,然后,当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开不是黛玉,而黛玉已身亡,宝玉悲痛欲绝,最后出家当了一个和尚。

我认为那个时候大古板了,连跟自已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权利都没有,人物本身并没有错,让人憎恨的只是传统观念:婚姻大事,父母做主......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那么多,想见也见不着,更让宝玉受那样的欺骗。

在红楼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贾宝王出生在贵族世家,家族对他寄予厚望,但他不爱读书、厌恶他的家庭戒律,浑身上下充满了叛逆。读后感·因为他生活在一群美丽、单纯的侍女中,所以一直对生活在下层的女性包含同情。

林黛玉是一位寄居在荣国府中的弱女子,他才华横溢而又多愁善感。她与贾宝玉两小无猜,而后成为生死相依的恋人,但最后他们还是被那时的封建势力给分开了。

《红楼梦》的结局更是悲惨:贾家衰败、黛玉最终因肺病死去、宝玉的“通灵玉”也丢了,宝玉离家出走当了和尚。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读完它我的感触很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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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900字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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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博大而精深的五千年中华文化,常使我击节而赞,那沉淀了无数个春夏秋冬的文学艺术蕴含着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我。自此,我心中升腾起一个梦想:有朝一日,我能够走进文学殿堂。

书承载着千年的文化,蕴含着无尽的智慧。我喜欢读书,喜欢去欣赏文字别样的乾坤。

在阳光与荆棘的陪伴下,我渐渐长大,渐渐读懂了李清照的婉约,李白的豪放,朱自清的柔美,鲁迅的犀利,马克吐温的诙谐。渐渐地爱上了聆听这些高贵灵魂的歌吟。常常手捧着书,用一份敬畏的心情品读他们的文字。

古今无数文人墨客用笔端的文字倾吐他们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他们的精神境界。那柔情似水浸没在水墨之间的婉约女子李清照,向世人展示了她“留得清高照尘寰”

的豪气;那狂放不羁、飘逸豪迈的酒中仙李白,向世人挥洒出他“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那个弃医从文,想要拯救中国的爱国志士鲁迅,用一支笔写尽了人间的悲情苦难,他用他的思想斗争谱写了他灼热的爱国情怀。渐渐地,我爱上了那隐藏在文字背后的精神之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李清照想要一个安定的环境与爱人长相厮守;李白想要把他满腔的热情和才华尽情展现,谱写出盛唐的最强音;而鲁迅想要在这场思想斗争中争取胜利,想用他那支笔拯救这世态炎凉的中华大地。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有着对崇高的向往,想要去收获一份灿若朝阳的理想。这个蓝色的笔记本承载着我年轻的梦想,记录着我的青春岁月。我喜欢,有一个文学梦,所以它是我最佳的练兵场。我把自己17岁的憧憬,18岁的梦幻,19岁希望全部倾吐在笔记本里,

我用自己稚嫩而执着的笔书写着我的故事。

虽然我没有斑斓的翅膀(过硬的文字功底),我依然有破茧而出那一瞬的动人(青春岁月的美好),我依然会用并不曼妙的舞姿(不算华美的文章)歌颂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只是想进行一次尝试,去扣扣文学殿堂的大门,希望能在文学殿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用我手中的笔勾勒出生生命别样的风貌,谱写出青春别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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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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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红楼梦》原来叫《石头记》,为什么叫《石头记》呢?传说女娲从东海边采来五色石头,炼石补天。最后,还剩一块,让一个真人做成了神瑛侍者,在太虚幻里还有一棵绛珠草,神瑛侍者常常给它浇水。这棵草才活下来修炼了很多年成了女仙。神瑛侍者在太虚幻境呆烦了,下凡做人去了。她说要用一生的眼泪来报答神瑛的灌溉之恩。神瑛侍者投胎到京城贾府,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美玉,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则投胎到了扬州盐课林如海家,就是林黛玉。林黛玉二人前生的恩怨纠葛又延续到今生。

后来曹雪芹在悼红轩拔阅十年,又五次增删情节,编出目录,分出章回,取名《金陵十二钗》,即《红楼梦》,曹雪芹作了一首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我读这本书,只了解了内容,现在才知道还被披阅十年。

以前,我一直好奇《红楼梦》是什么东西,更别说看了。一直对这本书没什么研究。也许是受别人得影响,总觉得这本书不应该这个时候看。

不过,当看了《红楼梦》之后,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我了解了书的大概内容与背景之后,我对这本书却有了不少兴趣。

初读《红楼梦》,便觉原来《红楼梦》与想象的不同,原来里面是现实之中夹杂着更多的虚幻。这个中的虚幻大概就是指《红楼梦》的“梦”吧。

它写的是从女娲补天开始讲起,传说,女娲补天时,掉了两块石头,没想到那两块石头经过了几千年竟修炼成了仙石,随后又有两个仙人路过,那两块石头便嚷嚷起来:“带我走,带我走。”于是,仙人一气之下把两块仙石扔了下去,这不,贾家喜得了一子——贾宝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那就是仙石,而林家也喜得一女:林黛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

没过多久林、贾两人长大了,但是,林黛玉幼年丧父母,于是,她打算去看姨母(贾母),随后林黛玉就进去了,进去了之后,林黛玉虽然很快乐,但是也有许多的疾病就缠着她,当中我还为刘姥姥感到悲伤,因为她被贾府的人戏弄。我还记得有一次贾府里的所有人都去赏雪和梅花,贾宝玉就出了一句诗:“访妙岂红梅,岂不有趣。”大家都开怀大笑。我还记得王熙凤时常去害林黛玉,有一次林黛玉死了贾宝玉伤心不已,过了几天,贾郑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贾郑转身看了一眼吓了一跳,他的宝贝儿子贾宝玉要去做和尚了,随后,贾宝玉说:“红尘已尽,来世再见。”然后,说了这些贾宝玉转身就走了。

我觉得贾宝玉和林黛玉最有叛逆性格,当中的贾母有些慈祥,当中的贾郑石当中最有威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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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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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相信大家都读过吧!它是可我们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它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又盛到衰为背景,刻画出了古代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它的结构宏大、情景委婉、细节精致、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刘姥姥游园》因为刘姥姥幽默,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由此也可以看出贾府的盛兴。最令我难过的是《宝玉出家》,因为贾府衰弱,大观园被封闭,姐妹们都出嫁了,贾母、黛玉、王熙凤都死了,就连宝玉也出家了,贾府没有了往日的辉煌。让人觉得辛酸。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许多优美的句子和词语,也学会了关于贾、王、史、薛的诗句,这些诗句让文章更加的生动,人物更加的栩栩如生,还让我体会到了意境美,使我会更加了解古代社会。

之前贾府的姐妹们打打闹闹,在一起写诗玩耍,现在的贾府已经灭亡,想想他们之前的贾府真是辛酸。

我在这本书中知道了这四大家族兴盛的句子: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贾家)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史家)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王家)

丰年大好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薛家)

看完这本书,我已经由衷的敬佩曹雪芹,他把一个从强盛衰弱的封建大家庭淋漓尽致、入木三分的刻画出来,让读者深刻的体会到古代社会的艰苦,让我们更加的体会到贾府人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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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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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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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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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老舍《骆驼祥子》里的主要人物。骆驼则是动物界中最吃苦耐劳的动物。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个车夫的命运应是美好幸福的,可这老舍怎么这么心狠,将他写得那么悲惨?

我相信刚读完这本书的人,都有这种心里,怪老舍心狠,抱怨祥子不公。可后来我发现,还是我错了,老舍只不过真实的写但是的社会而已。

至于为什么这么悲,我归纳了以下几点:

1.职业原因。

人力车夫,是什么?做这个职业的人当时跟牛马一样。永无出头之日,可以对比一下:祥子刚进城,咬牙苦干了3年才凑足了100块钱,而那是中上层人士的一套西服或旗袍就得七八十元!再说骆驼,在火车汽车还没有传入中国时,身价可是个大元宝,可传入中国后,仅35元就是3匹。这还不够惨,那时,人们竟把它们赶到饭馆里!细想一下,现在的社会也一样对待动物。就说狗把。它可为我们看家护院了好久。是个“功臣”,可有的人竟要将它们剥皮吃肉。人们常常在口头上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我们对我们的朋友做了什么?像以前人们对待骆驼,人们怎么会被称为高级动物,连个尊重也没有。

2.自身的心理原因

他身体结实健壮,没什么模样,但是人长的精神。他原来不怕吃苦,有自己的理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出生在那个黑暗的世道上,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屈求全的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铁打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在坚强的心也会变得粉碎。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他那颗早就活跃冲完希望的心早就死了。对!他是在报复,他恨那个社会,恨那个社会上的人。

结尾时老舍说他成了行尸走肉,这一点也不夸张,祥子的一生令人可怜惋惜,也给人启迪:坚持自己的信念很难,祥子就是个反例,但也只有坚持住了才能看到光明。

3.社会的黑暗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一点了。先说第一次买车,祥子还没过上幸福的日子就被匪兵拉走了,车也就没了。这还是军队的样子的么,随便的抢夺人民财产,鱼肉百姓!

再说虎妞难产,书上写到“医生来一趟是十块钱,只是看看,并不管接生,接生是二十块钱。要是难产的话,得到医院去,那就得几十块了”。我真是越看越气,这还是叫做医生么。一块钱在当时可使一家三口过上几个星期了,光看看就得十块,你是看病还是宰人啊!太气人了。还是医生呢!我看跟屠夫没两样,只不过一个杀人,一个杀猪的。

再说小福子。她原来是个美丽,年轻,要强,勤俭的姑娘。她与祥子之间有一段纯真的感情,她的父亲竟然以一两百元的价钱将她卖给一个军官,又遭遗弃,最后沦为暗娼,冤死在白房子里。她的遭遇令人气愤!她的父亲根本不是个人,卖女儿,和人贩子差不多。自己不干活酗酒,最后让女儿成为暗娼,你还有无脸面?

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中对祥子的应是曹先生了。他自居社会主义者,同时也是个唯美主义者。他是祥子的雇主中,真正将祥子当人看的,处处关心他。还在精神上鼓励祥子积极生活。就连最后祥子成“刺头儿”想改过自新,他也给他机会。

总之《骆驼祥子》是通过描写正直好强的青年车夫祥子由希望,受挫,挣扎到绝望最终堕落成城市垃圾的悲惨遭遇。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表达了老舍对劳动者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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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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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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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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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浒传》有感暑假期间,我读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看完后,我脑子里只有两个挥之不去的字——忠、义。忠这一字包涵太多太多。像梁山泊的一百零八条好汉,哪一个不是对自己的国家,对梁山泊忠心耿耿;就说宋江吧,他面对种.种诱惑与威逼却还是对自己的国家,死心塌地,毫无怨言的效力。梁山泊的好汉们被招安去征辽,结果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到最后只剩下了二十七名好汉,宋江那为了国家而牺牲兄弟的精神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林冲本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却被奸臣高俅给栽赃嫁祸,结果被刺配沧州,还被派去看守草料场,真是大材小用。最后只好投奔梁山泊,可林冲却并没有因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而想要坐上第一把交椅,而是对宋江、梁山泊衷心耿耿。这种能屈能伸的精神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但光做到忠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做到忠义兼备,那才是真好汉,真英雄。义字同样也包涵了太多。《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条好汉个个都是为了自己的兄弟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不是能够轻易做到的。义,也可以说为正义。古往今来,有多少的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为了正义可以牺牲自己;为了正义去帮助别人,惩恶扬善。所以,要想成为一名真好汉,真英雄,就必须做到忠义兼备。《水浒传》中的很多故事也让我记忆犹新,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要属“武松醉打蒋门神”了。

话说武松被派到孟州的牢房里,每天都有人送来好酒好菜,使武松很疑惑。最后才知道在快活林开店的施恩想求他一事。原来,近日从东洲来了一个张团练,带了一个人叫蒋忠,人称蒋门神。这人抢了他的生计,还打伤了他,就想请武松帮他出口恶气。武松得知后,二话不说便答应了,并且要求在路过的十二三家酒家每家都喝三碗酒。武松喝到了快活林,接着又喝了十来碗,便已醉了七分,但他却装作十分。他先在酒家闹事,待蒋门神赶到,又故意在他眼前挥了两下拳头才走,想激怒蒋门神。

果然,蒋门神大怒,追了上来,没料到却被武松飞起一脚踢中小腹。蒋门神双手按着小腹,蹲了下去,武松又飞起一脚,踢在蒋门神额角上,他便向后倒去。武松又乘胜追击,对蒋门神一顿猛打,打得蒋门神连声求饶。最后武松逼得蒋门神离开了快活林和孟州。让我们铭记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名字,铭记他们的精神,铭记他们的故事,让他们的一切永存于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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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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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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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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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永远都留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我轻轻打开书本,无尽的思绪又滚滚而来。初读红楼梦,我只是对人物有一个概念;再细品红楼,被里面的爱情故事所打动。里面的爱情故事真是不少:最震撼我的,就是宝黛的痴恋。

他们俩的爱情在这喧嚣、富贵的贾府中显得多么纯洁,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是那么的自然和纯洁。哪一个读红楼梦的人不被他们之间的情真意切所感动?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在众姐妹中显得如此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对男子的厌恶,不畏众人言语的葬花,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啊,他们都说你傲,你真的傲吗?在我的眼里你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都是你独特的标志,你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连才高八斗的贾妃都说你是愚妹所不能及的。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你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可你的身世,即使你的身份是贾母的外孙女,即使你带着富贵的光环,可也掩盖不了你寄人篱下的事实,这注定了你孤苦无依的命运,多愁善感的性格。所以我只能无奈着你“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你,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试看春残花落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葬花词真的是你今天的结局吗?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说是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使地狱的烈火不断在每个人的身边燃烧,苦不堪言,思想的微小火花在无情冷漠中熄灭,熄灭。

黛玉的思想正在进步时,一场荒.唐可笑的婚约把她推进了死亡的深渊;宝玉的一句‘男人是泥作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我看了女人便觉得清爽,看见男人便觉得浑臭逼人’令人看到了希望的光明,可这光明的力量实在太小了,活生生被这黑暗的力量吞没了。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我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见不得悲剧,我也曾为黛玉的结局恼过,恨过,哭过。

但是,细细想来,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也许爱情在短暂的瞬间是美丽的,是浪漫的,但一切就如烟花一样,只不过数眼云烟而已,何必执着 。有时候,短暂也是美丽的。轻轻合上书本,不知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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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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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透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透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比较,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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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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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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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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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西游记》《宝葫芦的秘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是《小巴掌童话》。

书的作者是获奖无数的著名作家张秋生,其中他讲了许多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扔上房顶的牙齿》。他讲了小熊一颗摇动的牙齿掉了,然后小熊把牙齿一扔。小熊又想起奶奶说的话:“下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上面扔,如果上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下扔。”平平来了说:“我有一颗牙齿晃了。”平平和小熊一起去找牙齿。小熊先发现了一口井,然后小熊说:“我爬下去找一下吧!”小熊找了老半天还是没有,平平说:“让我爬下去找一找吧!”然后平平又想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办法。他把自己的那颗摇动的牙齿,用它小小的手指把它拔了下来,然后对小熊说:“我找到了你的牙齿。”小熊非常开心,小熊就把这颗牙齿扔在了他们家的屋顶。

我读完觉得很有趣,我想到了我掉牙的时候,有一天,我牙齿摇摇晃晃,我叫妈妈帮我拔牙,妈妈却三下五除二地帮我拔了下来,牙齿就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如果我早点看这本书,我就可以像小熊一样把牙齿扔到房顶上了。

书中的平平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孩子啊!他担心小熊找不到牙齿会难过,居然把自己的牙齿拔下来给小熊,真让人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希望你也去看这本书,相信你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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