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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走进花季(合集20篇)

人人都有想象力,想象力作文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作文走进花季,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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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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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时,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与尼摩船长一起驾着“鹦鹉螺”去探索海底世界,叩问海底秘密。故事发生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怪物”,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物”,谁知落入水中,却被“怪物”所俘虏,由此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海底之旅。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谁也不曾想到,那海中“怪物”是一艘潜艇。主人是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因为恨世界,恨人类……才想在海的世界中找到安宁。

文章中,我最钦佩的人就是尼摩船长。他的财富可以偿清上百亿的国债并且毫不费力。他勇敢,面对章鱼他义不容辞的上前战斗,面对鲨鱼,他手持匕首,与鲨鱼展开肉搏。抓住鱼鳍,用匕首刺鲨鱼肚子,鲨鱼一命呼吁。 他善良,虽说自己已与人类社会隔离,但仍然同情采珠人,爱惜自己的每一个船员和善良、可怜的人们。他沉着冷静,当“鹦鹉螺”陷入南极的冰道时,尼摩船长冷静而沉着的指挥大家把冰敲碎,走出困境。

读完这本书,只能让人赞叹。真是一部伟大的科幻文学作品呀!只能让人佩服作者的写作高超,在描写险象环生时,又从另一面描写出了浪漫迷人,两者之间,又开阔了眼界。险象环生:凶恶的大白鲨,难缠的章鱼……危险无处不在!浪漫迷人:美丽的海底森林和珊瑚王国,神秘宝藏和沉船残骸……开阔眼界:从未见过的海底生物,先进的“鹦鹉螺”让我们不知不觉中增长了生物、科技与地理知识。

在这部小说中的尼摩艇长和阿龙纳斯先生的对话中,给了我很多的人生启示,使我懂得了许多许多道理;但愿尼摩艇长的探索精神的火焰将长久地在我心中燃烧下去,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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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青春的色彩初一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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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色彩虽不是很鲜艳却很灿烂,也有一种让人铭记中的力量。

——题记

有人说,青春是一轮初升的旭日,喷缚的是无限的激情;也有说,青春是一道时代的歌,唱响的是不知疲倦的活力;还有人说,青春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绽放的是最美的芬芳,而我却说,青春是一盒彩笔,拥有青春的我们各自拿着不同颜色的画笔,描绘着属于自己的蓝

遥想七十二年前,一二运动爆发,面对“满耳大众的嗟伤。一年年国土的沦丧”的现实,一群意气风发的同学少年,在燥热的紫禁城,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尽管他们的肩膀柔弱,尽管他们的脸上另满稚嫩,

但他们的爱国豪情,直冲云宵,执政府开枪棒捶,流出来的是鲜红

时间会湮死为尘埃,我们对历史的记忆也会从清晰到模糊,但永远记起的总是淌在青石街道的红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中国龙,腾云驾雾,而所有的华夏儿郎都是黄

青春因蓝

冷着青春的蓝

青春的色彩,要自己去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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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奔跑初一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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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我半倚在树干上,仰头数着一只只南飞的大雁。这是自然规律,大雁年复一年地为寻找心中的天堂不断飞翔,那我呢?我的目标在哪里?我何时才能长大?眼前的场景渐渐虚幻,我第一次为自已的未来迷茫。

这个地方,我不陌生。开学初的军训,烈日如强锤击得我们东倒西歪。身后传来教官的声声喝令,伴随着的便是一张张稚嫩却因劳累而扭曲的脸。那个紧闭双眼,大口喘气的是我吧?如同一个快溺水的人无力地挣扎。炎热干灼的回忆,着实痛苦。

场景一换,耳畔便响起了清亮的哨声。那是长跑考试的最后50米。跑道上的我似乎高了些,脚步凌乱却异常坚定。一个个拼劲全力、一个个冲线、一个个累得大喘粗气,伴随着重重的脚步声,我们倔强地冲过了终点。

继续。眼前的我意气风发,脸上也添了几分成熟与自信。人声鼎沸的运动场上,田径比赛格外引人注目。这个成绩不会影响我什么,但我却比任何时刻都认真。望着一旁呐喊助威的同学,身边神色紧张的对手,我突然有一种自豪之感涌上心头。在发令枪响的那一刹那,我第一个冲出了起跑线。

奔跑,都是奔跑。我分散的思维就这样殊途同归。眼前渐渐浮现三个奔跑着的身影,从满腹怨言到坚定倔强到自信自豪。三个相同却又不一样的我慢慢重合。突然,“我”的身边出现了许多身影,不同的外貌,神情却是惊人得相似。我的同学们,互相扶持一同成长的我们。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放学后夕阳也都是我们的,我们忘记了所有的伤心和烦恼,只在操场上纯粹地奔跑。

过去,我们为不被训斥而跑;为成绩而跑;为荣誉而跑,那未来呢?我们还会这样不顾一切地奔跑吗?

一定会!成长,就是不断奔跑,长大,就是那似乎遥不可及的终点。我们在迷茫中奔跑,在阻碍中奔跑,在困境中奔跑,向着终点不断奔跑。那我们长大了吗?没有。长大不过是相对性的,如同终点也可以是起点。但我们可以奔跑,如同追赶地平线一般追赶我们的“长大”。努力成长,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这才是属于我们的长大。

秋风习习,送来阵阵凉爽。抬头看,盘旋着的大雁不知何时已离去。它们这是去寻找它们的目的地,而我——我的嘴角不觉勾起弧度,也继续奔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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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描写初一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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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的一颗璀璨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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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暑假趣事日记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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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妈妈要回西安办事,所以,这个暑假大多时间是在西安度过。西安比较干燥,比深圳凉快些,再热也就中午热一会,早晚凉,灰尘大些,刚开始不大习惯,一周后就习惯了。

每天我都很早起来,吃了早饭后就写作业,基本是上午完成一天的作业。中午午休后,除了看故事书漫画书外,我就是到楼下玩。

最爱荡秋千,也最爱去看蚂蚁和麻雀,那里的蚂蚁和麻雀都很胖。我还看到了金龟子,它身上的颜色真像金属,很不好抓,它会飞也会打洞跑的很快,好不容易遇着机会抓了两只回来,观察了一天,才放它们飞走了。西安给我的感觉是很古老,不过新建的房子都是很高很高的。大街上什么时候人都多,公交车大多没有空调,主动让座的人不多,这些都让我很想念深圳。西安的回民坊很有特色,有很多的小东西很有趣。最吸引我的是那关在小小草笼子里的大蝈蝈,叫的声音真大,颜色是绿色的呢,好可爱啊!

真想带一只回家,妈妈说,那会吵得人睡不着觉的,只好放弃了。我非常喜欢那里,可惜因为妈妈忙,也就去了一次。西安大雁塔的音乐喷泉很壮观,一次放半小时,我能定定的站着看完整场,能理解什么是气势磅礴了,水竟然能随着音乐的节奏跳舞,真神奇啊!西安的城墙、门口站岗的狮子和兵马俑、弯曲窄窄旧旧的小巷、凉皮、羊肉泡馍、肉夹馍、甑糕、石榴树石榴花……都刻上了西安古老质朴的色彩,造型新颖的高楼和宽阔的马路又给西安添上了发展的色彩。

这次妈妈专门带我坐火车来回,一路上看到了江西、河南和陕西的风景,发现祖国真大真美啊!火车上的餐厅也蛮雅致的呢,坐在那里边吃边看窗外移动的风景,感觉很不一样呢!期待下次再见西安时候,她能变得更美!这个暑假收获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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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炎热的夏天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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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已经进入了盛夏,今年的夏天格外得热,最高的温度竟然都到42度了,比我们平时洗温水澡的温度还要高,我们简直就如同是生活在桑拿房了,全身冒汗,粘乎乎的,胸闷气短。

在这几天我基本上是汗流浃背,头上跟刚洗过头一样,用手一捋,汗珠四射。太阳公公也格外的热情,一出门就感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大清早,街头的人们就打着伞,扇着扇子,还不停地叫着热。路边的树好可怜啊,被晒得垂头丧气,叶子都发黄了打卷了,还有可怜的流浪狗也吐着舌头,好像在说:热啊,热!

我还发现公交车司机不仅把车头前的引擎盖子都打开了。还在自己的头上顶着湿毛巾防止中暑。这是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要给车的水箱散热,不然水箱里的水就会开锅。

我家更热闹。晚上睡觉,满头是汗,枕头上湿湿的,像水泡过一样,我爸养得花,都热得叶子都向四面耷拉,看上去有气无力的。我的小乌龟也终于耐不住热了,我把它放在水里,它吐着舌头在水里吹泡泡,看上去特别开心的样子,很COOL的样子。

我爸一向反对用空调,这次实在太热了,我和我妈终于统一战线,打败我爸,决定买空调。结果商场的空调都被人抢购一空,我们只好买了一个空调扇,还是个样机。我还听我的好朋友熊能说,他家更惨,连空调扇都没买上,只买了一台电风扇,还是最后一台。哈哈!太可笑了!

据说这是乌鲁木齐近几十年来最热的夏天,不知道这跟我们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有没有关系,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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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我爱温暖的家初一的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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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就是一个平凡的三口之家,妈妈就是一名小学教师,爸爸就是一名研究所的研究员。 My home is an ordinary family of three. Mom is a primary school teacher, and Dad is a researcher at the institute.

爸爸就是一家之主,家里的大事都就是它负责,然而平时最忙的也就是他。经常为了一个科研项目跑来跑去,有的时候半个月都不回家。有时回家很晚,很早又起床走了,所以我基本上跟爸爸连面都见不上。我也经常埋怨爸爸,他常常忙得把答应我的事忘了,忙到我生病了也不回来看看,忙到给他打个电话只说一两句话就挂了。

忙总归于忙,爸爸平时还就是很关心我的,每次出差回来都要给我买一些手工艺品或者其他我需要的学习用具。每到一个地方都要买一份地图,告诉我当地的一些风土人情,此时一些美丽的景色。

爸爸最关心的还就是我的学习,一个科研项目忙完了,爸爸已经精疲力竭,但总就是抽空问问我在班里考试考的怎样样,做了多少题,英语学了多少,如果明白我学习上有困难,此时不管有多累也要帮我解决了,自己再休息。爸爸爱唱歌,在我和妈妈劳累一天以后,然而让爸爸用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唱上几曲,都会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一天的疲惫全消除了。

妈妈,我们家的后勤部长。她每一天下班,都要到菜市场挑最新鲜的菜为我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除此之外,妈妈还要负责家务,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收拾的整洁有序。有了一个好的环境,对我们但就是很有好处的。另外她还要关心我们的健康。

每一天晚上,她还要为患有腰腿病的爸爸按摩。白天,她得在学校教课,晚上回家还有这么多事要管,她这一天可真够累的。累虽然累,此时但妈妈还就是个性关心我的学习,一心期望我长大了能够有出息,所以我努力的学习也就就是对妈妈最大的回报。

我呢,就是全家的开心果,不仅仅平时经常逗他们开心,我优异的学习成绩也令他们开心,我的懂事也令他们开心,我明白他们为我付出了太多,所以呀,我不能惹他们生气,此时我很少令他们失望。

在我看来呀,我们这一家三口可谓就是绝配。我们的生活平凡而又紧张,紧张而又开心。爸爸妈妈平常爱跟我开玩笑说我不就是亲生的,说我的亲生父母有钱有势,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们一齐过。我说不愿意,因为我明白我爱这个平凡的家,这个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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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暑假初一日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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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月_日 _天

愉快的暑假生活结束了,回顾这个丰富多彩的暑假,有许多有趣的、快乐的事情,还有许多人,他们的身上有我一辈子也学习不完的品质。这一暑假对我来说更有一份与众不同的意义,因为我将通过一个暑假的休整、预习,迎来我小学毕业后的第一个学期。

在这个暑假中我参加了英语学习班,担当了一个星期的小家教,负责给上小学三年级的妹妹辅导语文知识,在家中把初一的科目预习了一遍,还练习了一个暑假的彩画。每一天我都感到很充实、很快乐,天天都有新的收获。

对于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我一向都认真对待,但对于天天练习毛笔字这项作业,我实在是没有把握。虽然在报纸上练习了好几遍,但手还是哆哆嗦嗦不敢下笔。我还专门请教了对书法特别感兴趣的爷爷,让他来辅导我练习毛笔字。爷爷教给我,练毛笔字最重要的是心平静气,不要浮躁,手腕更要稳。我终于找出了自己原来的错误,总是想着要快点把毛笔字写完,却总是写不好。我按照爷爷教我的方法反复练习,终于手也不发抖了,毛笔字也练习的差不多了。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心平静气,真正用心的去做,绝对不能像我原先练习毛笔字时那样,写一笔觉得不好就撕掉从新写,这样下来两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是一事无成,这样是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的。

还有学习英语使我明白了要掌握任何一门语言都需要不断的说、不断的练习;给妹妹辅导语文使我的语文知识得到了巩固,同时也让我理解到了当一名老师,尤其是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是多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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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初一生活日记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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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如梭,一转眼,我就已踏入神圣的一所中学,开始初中的学习生活。在初中生活里,我从幼稚到成熟,由心急如焚的急性子到冷静的慢性子......

踏入校园,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荷花池,它们争奇斗艳,散发着自己的芳香,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想起一句千古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踏着石路,跨过一座又一座的桥,来到了教学楼,还不到教室,就听到了一阵阵琅琅的书声。上课时,同学们看老师讲课的眼神是那么专注,他们还拿着笔在笔记本上写着,写着......

走进教室,我看到了一个个良师。语文老师博古通今、知识丰富;数学老师思维敏捷、遇题能解;英语老师词汇丰富,教会我们语法;政治老师和蔼可亲,明理地对待学生;音乐老师歌声动听、歌词优美,使人难以忘怀......

接着,我来到一栋与众不同的教学楼,它与前面几栋不一样,更加有特色。它披着一件酒红色的大衣,长长的身子挺立着,周围密集着几株小草,显得高大威武。酒红色里带着点儿褐色,古色古香,全身充满着复古的气息。我们就在这座教学楼上信息课,古老与现代交融,感觉可美啦!

沿途走去,来到的是操场。虽说是操场,但我却感觉像一片碧绿的草原,一望无垠。可它又比草原更有特色,它并没有全身披带绿衣装,而是在绿的范围里,增添一些红色,以锦上添花的形式,洒下点儿白色,显得更纯洁、亮丽。

我的初中校园,有着梦幻的荷花池,青石板似的小桥,风景如画;有着积极向上的同学,知识渊博的老师,良师益友,使感情更加浓厚,让人不知不觉爱上它。

我爱我的初中生活。它不必富丽堂皇,只须简洁单纯,有着良好的纪律,文质彬彬的学生,文化水平高的老师。在这座知识的宝殿里,由这灯光引领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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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一日常生活日记150字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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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欢腾的海洋。一座座立交桥宽阔平坦,四通八达。宽阔的马路在阳光地照射下显得十分明亮,一辆辆汽车在马路上川流不息,像一匹匹骏马在辽阔的草原奔跑着。

我回家要骑一匹“公交骏马”。坐在公交骏马上往外看,哇!好一副流动的画。骏马经过了九曲十八折的大街小巷,每一条大街在五颜六色的蓉城中蠕动,像河水一样在流淌,前不见头,后不见尾。

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好像置身于一个欢乐的天地。一路上人们欢声笑语,树儿在微风吹动下好像在说:“放学快乐,放学快乐,快去玩吧!快去玩吧”!

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非常高兴,我们像刚从笼子里放出来的小鸟一样,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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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关于雨景描述日记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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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有许多种,可我却偏偏喜欢雨天,喜欢雨天的柔和而刚毅,喜欢雨天的快乐。

我喜欢雨天,喜欢雨天打伞的情趣。我常打着那把黑白奶牛花纹的伞,看着那一片别有风趣的“天空”。那顽皮的小雨点在伞上跳跃,像在打着节拍。我静静地听着风雨的声音,常常把它当作一场音乐会;哼着心中的曲子,我认为雨点是一位鼓手,而雨伞,雨蓬便是雨点的乐器;我认为风是小提琴手,因为他常奏出幽幽的音乐;我认为雷声是钢琴家,因为那刚强的声音让人肃然起敬。我在有薄薄积水的路面上行走,把“路面”踩的稀巴烂,荡起了阵阵波纹,不少积水趁机蹦了起来,打湿了我的裤脚,感觉诗意浓浓。

我喜欢雨天,因为那儿有和我一样爱搞恶作剧的雨水。我趴在窗边,雨砸到雨篷上,变成了一条小蛇,弯弯曲曲地溜到雨篷边,吊起了无数条银光闪闪的“珠帘”,让我想去把它摘下来挂在卧室里。可偏偏这时,雨又故意把“珠帘”变成一颗颗光彩夺目的钻石,“嗒嗒”地对我笑,好似在为恶作剧成功而庆祝。我用手将它一把打碎,钻石又变成无数颗散落的珍珠,让我十分“生气”。

我喜欢雨天,因为他直接关系到我们体育课是否会顶着烈日跑操场。每到了雨天,我们就会戴着帽子在湿滑的操场上“溜冰”,眉毛上沾满了糖珠,真想尝尝是不是甜的。雨中跑步,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我喜欢雨天,只是单纯的喜欢他。因为在雨后,将是美丽的彩虹和灿烂的阳光等待着我们。人生也是如此,只有磨难才会让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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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一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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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满怀期盼的打开了这本书——《水浒传》,并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On that day, I opened this book with anticipation- "Water Margin" and read it hungry.

我先读了《水浒传》的前10回章节。在这么多的章节中我最喜爱的是第二回《大闹少华山》和第六回《误入白虎堂》。《大闹少华山》简要讲:有三个山大王和一群小喽啰,要去少华山打劫粮食,正好要经过史家庄,但史进已经准备了“千军万马”来抓住那些山大王和小喽啰们。史进和陈达开打了:史进好聪明来了个擒贼先擒王,陈达因此被擒了回去,陈达的小喽啰兵荒马乱,立刻去禀报杨春和朱武。杨春和朱武用了一个苦肉计:感动史进,就把陈达救了出来,并和史进交了朋友。我特别喜欢史进和陈达打斗的场面,那么让人惊心动魄!那么让人直喊好!《误入白虎堂》主要讲:高俅义子看上了林冲的妻子,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成功,最终卧床不起。高俅心疼自己的义子就设了一个计谋:把林冲杀了。让林冲背一个“擅闯白虎堂”的罪名,高俅认为他能死,但官府把林冲发配到了沦州牢城里。高俅让人买通了官员,并让他们在路上把林冲杀了。官员折磨了林冲好几次:把林冲的脚放在滚烫的水里,加上他的杖刑还未好,林冲越来越憔悴。但鲁达(法名:鲁智深)在野猪林里救了林冲,并让官员好好照顾林冲,要不鲁智深就把他们给宰了!在路上林冲知道柴进喜欢结交英雄好汉,所以去拜访拜访。林冲和柴进聊了一会儿,柴进的师父——洪教授也来了。洪教授硬要和林冲比武,林冲推辞不过就只好和洪教授切磋切磋,最后林冲赢了。

我特别赞佩林冲那样能在官员的重重折磨下,一直坚持下去的精神,那么顽强的生命力!我懂得了:我一定要坚持不懈,要顽强!无论在怎样的境遇里都要有顽强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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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军训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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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很快到了五年级。为了培养我们的独立生活能力,学校安排了三天的军训

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提着大包小包,上了大巴车,很快就来到了绿色学校。姹紫嫣红的鲜花和碧绿的小草映入眼帘,令人心旷神怡。

教官先带着我们来到了寝室。打开寝室的大门,只见里面有四对上下铺的床,窗户下还有一套桌椅,感觉非常温馨。整理完寝室后,大家便在空地上集合。“稍息!立正!”先站一会儿军姿,教官要求我们双手贴紧裤缝,抬头挺胸,双脚脚跟并拢,前脚掌呈60度分开,大约站了五分钟,许多人已经开始摇摇晃晃了。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第二天下午的消防演习。第一次是“预演”,哨声响起,校园里人山人海。第二次要放烟雾弹了,全体参训的学生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奋力向前冲,跑向安全地带。通过这次演习,我体会到了生命的宝贵。

这次军训,是我第一次离开爸爸妈妈独立生活,我体会到了军人的辛苦,感受到了集体生活的快乐。这是一次难得的体验,五年级的这次军训将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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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七夕节日的来临记录日记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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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古老的传说,诞生了一个美丽的节日,七夕东方情人节,牛郎织女的传说总让我浮想联翩。七夕会,一个人人知晓的爱情佳话。 An ancient legend, a beautiful festival, Qixi East Valentines Day, the legend of the cowherd and weaver girl always made me imagination.The Tanabata Association, a good love of everyone knows.

每年农历七月初七是我国汉族的传统节日七夕,也是中国的情人节。七夕节是我国众多传统节日中有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在过去曾经是众多情人最为重视的一个日子,往往他们会在这天晚上虔诚的礼拜牛郎和织女,乞求爱情婚姻的姻缘巧配,能够使将来婚姻生活幸福美满。

“伫灵匹于星期,眷神资于月夕”,在晴朗的夏秋之月,天上繁星闪烁,一道白茫茫的银河横贯南北,在河的东西两岸,各有一颗闪亮的星星,隔河相望,遥遥相对,那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

相传牛郎、织女是一对恩爱、生活美好的夫妻,但由于王母的原因,使这对恩爱、亲密的夫妻现在天各一方,只能遥遥相望,千言万语只能通过眼泪来表达。这都是天庭定下的烂规矩:人仙不可相爱。人仙为什么不能相爱呢?……最可恶的是那个王母娘娘,不顾儿女之情,决然做出这种残酷的手段,拆散这对美好的烟缘,而且使他们永远不得相见。牛郎织女隔着清且浅的银河遥遥相望,终日只有以泪洗脸。但她们的真情感动了天下的所有喜鹊,都纷纷飞到银河为牛郎织女搭起了一座桥梁,使他们暂时能够再次相会。牛郎织女的真情和喜鹊的这种行为感动了王母。但为了维护天庭的尊严,王母最后只能允许了牛郎和织女在每年的七月初七相会一次。

牛郎和织女的七夕会让人听起来有一点心酸,但神话毕竟是神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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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人与海》初一5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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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平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地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看榕树下作者“远处飘来一朵云”的评论,“一朵云”的年轻(我只是说思想),使她/他看到“冰山在海上移动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一朵云”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老人桑提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里的结果,海明威是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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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灵感的初一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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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题记

当七月的风吹过,阳光洒满了窗格,我们共同欢乐着,推着同一辆车。时光荏苒,没了那辆车,也没了那个慈爱的你。

风猛烈地撕扯着树干,窗外的雨滴敲打着脆弱的玻璃,天昏沉沉的,好像将有一场暴风雨来到,我郁闷的趴着古老的桌子上,看着墙角处的挂钟一点一点的摇摆着,速度也逾来逾慢的感觉,心里也开始有着隐隐的阵痛,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事将要发生。

离开家乡三四年了,真的好想回去看看,想念我的故乡,更想念我慈爱的爷爷奶奶。不禁想起艾青说的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轰隆,砰。”一声巨响吓得我迅速蹲在了书桌下。

“啊,什么鬼,吓死我了。”我指着天花板怒吼道。

“怎么了,怎么了,没事吧小琪?”妈妈急切地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妈妈,突然电话铃声响起。“什么,什么时候的事?——好——”母亲的脸色渐渐变得阴云密布。

“什么事呀,妈妈?”看妈妈放下电话后,我立马凑上前去。

“你爷爷——你爷爷他——他不在了——”

还没待妈妈说完,我就瘫坐在了地上,默不出言。

曾经,我们是最亲密的爷孙俩,彼此关爱,现在,却已“天各一方”。

乌云慢慢消散了,但心中的苦闷却逐渐变多了。我问母亲,在哪里,什么时候。她说,就在昨天,还在菜园里播种的时候,就……

第二天,我们就坐上了回家的火车,却不是为了去重温儿时的那份温馨。

那里荒草萋萋,路边还靠着一个残败不堪的“落车”,我小心翼翼地踏进那菜园,生怕吓到了爷爷留下的痕迹。

以前,我经常坐在爷爷的车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拉着我也越来越吃力。爷爷的离开,我最遗憾的事情是,爷爷终究没有等到我拉着他。

每次到了下雨天,爷爷就会打着伞陪我在雨中玩耍。我经常喜欢拿着铲子挖中蚯蚓,后来,蚯蚓好像认得了我似的,经常在土里穿来穿去,硬是不让我看见它的踪迹。那时候最喜欢干的坏事就是抓着蚯蚓和毛毛虫放在一起,看它们聊天,说笑,久而久之,它们似乎真的认识了。我也对着它们聊天,告诉它们要替爷爷的菜园疏松土壤。现在,爷爷走了,那块地也变得不是那么肥沃了,也没有再看见过蚯蚓和毛毛虫在一块逗乐的情景了。

次年春,那片地里长满了杂草,因为太长时间没有打理了,蓝白色的天空下,可以清楚地看见那几颗油菜地中间显眼的墓碑。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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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优点初一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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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吹,我的优点像天上闪闪发光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不信?那就让我举几个例子吧!

爱学习就是我的一大优点。当同学们都跑到操场上跑步、打篮球的时候,我就会从书包里拿出课外书,专心致志地阅读。放学后,同学们都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地向家里跑去。而我慢吞吞的,跟蜗牛一样,边走边思考着老师留下的一道题。由于我想得太认真了,没看路,差点儿就撞上了一棵大树,惹得路人捧腹大笑。怎么样,我爱学习吧?

守纪律也是我的一个优点。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常常坐得歪歪扭扭,我却总是端端正正;有的同学还喜欢交头接耳,我却从不和同学说悄悄话;还有的同学喜欢偷吃零食,我却从来没这么做过。下课的时候,我也不会在外面奔跑,从来不违反班级纪律。所以,老师常常夸我是好孩子,是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

我还有一个优点是脾气好。也因为如此,同学们都喜欢给我起外号。在二年级的时候,就有一个男生给我起外号了。那时候,我气得想追着他打。可是,我忍住了。至今,我的外号已经多得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了,有露机,菠萝茜,还有《神奇校车》里面的人物,甚至有些我都想不起来了。不过,我也不恼,心里想,反正外号已经多得两个箩筐都装不下了,我就不再追究外号是什么了。有时候,我还跟着他们一起哈哈大笑呢!

其实,我还有很多优点,比如乐于助人,诚信,尊老爱幼等。有空我再和你们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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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我的生活日记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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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情结,零零碎碎,又怎能在这片纸间澄清?

——题记

往事随风,如烟般的散去,只留下一道轻抚,心中却又荡起了一圈涟漪。往事的笑容中有你们,就已经够了。

三年前,我怀着懵懂的新宿来到了这个集体。一走进教师,就看到桌椅上那些被岁月的无情划过的痕迹,心中闪过一丝亲切。那熟悉的桌椅,那悦耳的读书声,仿佛都在面前。可是眼前那一张张陌生的笑脸,却又使我感到了万般的无力!

于是我就自甘堕落,整天把自己关在在教室里。

上课,不听了,看小说;

早自习,不读了,唱歌;

作业,不做了,抄;

问题,不问了,关我何事?

也不知过了多少个迷迷蒙蒙的日子。老师和同学们都发现我的问题了,都来帮助我。可是,在我心里,这是他们的怜悯,我不需要。于是,我更加肆意妄为了。不过,他们也并没有放弃,慢慢的,在友谊面前,我看到了最真诚的微笑。我不再坚持我那我脆弱的借口,冷漠和无情也早已被打败了。

曾经的堕落,我感到了同学的友谊;

曾经的失误,我触到了教室的温暖。

我明白了,不是你们把我挡在门外,而是我没有敞开心扉去接纳你们的关怀。

曾经的那些小事,现在想起来,就觉得温馨到了极致。三年来,我笑过、累过、痛过、哭过,更重要的是我们一起走过。而我们共存的记忆,就是我们最好的见证。

黄昏的美丽,只有夕阳才明白;

离愁的伤怀,只有毕业才知道。

我们的未来,不管选择怎样的路途,殊途同归,百年之后,我们还会在这黄土层里,一起叙说这些不变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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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善意初一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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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下得很大,没带伞,我刚出书店,站在屋檐下考虑如何回家。

见雨势并未小去,就冲到路边拦车,拦了许久,也不见一辆空车。冒着雨又等了会儿,好不容易来了辆,一个中年人挤上前,车被抢了。我的心与身体一样都变得冰冷了。只能去坐公交车了。

车站离这儿有两三百米远,这段在平时轻轻松松走过的路,在这大雨天,会让人走得极其困难。因为要过马路,那时便再无屋檐好躲,只有乖乖淋雨。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我躲在人群中,借着大人的身高挡住了点雨。可绿灯一亮,人便走散了,我又暴露了,成了雨点攻击的目标。走快点吧!可走到一半,雨突然没了,抬头一看,伞!转头一看,一个陌生青年男子把伞往我这一移,挡住了雨。因为离得不是很近,他自己也有半边被雨淋到了。我心中一暖,马上与他靠近,也不再快走了。

到了马路对面,那男子问:“你去哪?”我一愣,随即说:“前面车站。”“不远,我送你吧。”我没敢看他,但也听出了他的坚定,就答应了。到了车站,我说了声谢谢,他也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他好像又想到什么,转头问我:“车钱有吧?”“啊,哦!有。”我没想到他这么好心,又说了声谢谢。他说了声没事就走了。那一刻,我心中所有因这雨带来的不爽与冰冷全被驱散了。

回家后和爸妈讲了这事。爸爸听了,说他也碰到这样的事,手中有伞,却不敢帮路人撑一下,当时就在他旁边,现在想着也羞愧。仔细一想:生活中有太多表现善意的机会了,我们都压抑,甚至拒绝了。大部分的人都是好人,有善的愿望,我们未表达善意,只不过是缺乏一个启发,缺乏一次行动。

那位青年一次善意的表达,不仅帮了我,还启发了周围的路人。举手之间的帮助融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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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述我的一天初一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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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嘟,嘟嘟嘟……”电子闹钟令人烦躁的铃响把我从睡梦中拉回了现实。迷迷糊糊睁开双眼,睡意朦胧中抬起手腕眯着眼看着手表,“唉……才五点半……”一个翻身,便又幽幽地进入新睡眠。

不知过了多久,落地窗外的太阳已经升得很高,用手臂挡住刺眼的阳光,又看了看左手腕的手表。

“啊!六点五十分了!”我条件反射大喊了出来,连睡得正香的小猫(楼下邻居家的小猫常爬上我家窗上睡觉和玩)都吓得撑直了四条腿,背上的毛从头炸到尾(猫受到惊吓时会竖起背上的毛,俗称“炸毛”),一溜烟跑不见了。

我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来,迅速抬起双手揉揉眼睛,又顺手抄起昨夜放了床头的校服,往头上套,怎么扯也找不到袖口,哎,把裤子套头上了!再一把把门拉开,奔到洗手间,胡乱洗漱一番,去到餐桌上抓起一片面包,不论青红皂白塞进嘴里,嘴里面包还没有吞下去,已在单车边忙着开锁,开完锁才吞进肚子,“该死的!”坐上车,不知道是哪个该挨千刀的把单车挡给调了,忙活好一阵后终于能顺利出发。

一路上,身边一切美景都化成虚影,心中只有到学校的路线。人行道不能骑太快,马路上骑,坐着骑太慢,又站着骑。“呼……”耳边风声呼呼地响。

总算到了学校的停车场,拍掉胸前上的面包屑,锁上了车快速跑向教学楼,踩着迟到的点跑进教室,紧张而又匆忙地交了作业。

上午上完了所有的课,放学了,但老师拖堂整整十分钟!

坐上车,因为老师的拖堂再加上早餐只吃了一块面包,身体早在第三节课就疲倦不堪,肚子也不停地咕咕直叫,我想加快踩单车的速度,却快不起来。

总算是吃完了午餐,上午的四节课让我抬不起眼皮,仿佛有个铁砣挂在上面,一头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下午,我一向讨厌的形体课又来了,该来的总会来!“啊!痛,痛……”类似的惨叫声总是在形体课时回荡在形体课室里,连绵不断。

第二节是体育课,从来我都爱它,但自从升了初中后,我发现我错了,“哔!哔!”的哨声在操场上回荡,一个个深蹲跳让我们叫苦连连,引体向上更是可怕,说不定还要用上全身的力气做。

终于熬过了两节课,又迎来了无聊的思品课,班主任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思品课改上自习!把作业写完了,本来不好的心情马上变得开朗来。

正高兴了一会儿,同学嬉皮笑脸地大喊:“吴桐!你裤子穿反了!”

低头一看,真是!

噢,我这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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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逆袭初一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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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只是平凡世界的一粒沙子,我会告诉你我将吞噬整个世界。

人不是生来便是平庸的。虽然我们显得那么一无是处。显得那么细如尘埃。不过我们是可以完成向强者的逆袭,一切又一切的挫折。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相信吧去完成那一次属于自己的华丽逆袭。

一局棋盘上。他在最角落里。静静地站着。没有人注意他的存在,可最后,是他义无反顾的越过了楚汉相隔的线。他牵马拉炮杀车,他无情地撕开了象与士的防御。将长矛狠狠的刺进了敌方主将的胸膛。完成了他一生最华丽的逆袭。

他被俘受伤。他左手致残。但他屡建奇功。得到元帅的嘉奖。可当他拿着元帅的保荐书。作着即将成为将军的美梦时。在归国的旅途中。再一次被俘虏被卖到很远的地方。当5年以后。他回到了他的国家。可惜的是。他的国家和人民已经忘记了这位英雄。他曾三次入狱。两次被俘。命运似乎从来就不眷顾他。但恶劣的环境并没有淹没他。不幸的环境并没有打倒他。反而丰富了他。他接受了不幸,他开始对生活进行反思。有了那个国家斗牛士般精神。他写出了名震世界的巨作。《堂吉格德》

周思成。中国最牛的英语老师。他曾因病3年未说话,他曾英语烂的一塌糊涂。不过最后他却成功逆袭了。大家一样听课。晚上却拿着无数题集狂啃狂练。他在大一的时候曾一天背13个小时的英语单词。他考研的时候曾写完过100支水笔。他3年不能说话。却是班上的文艺委员。学校播音社社长。最后,他19岁开始讲解四六级。他屡次获得新东方全国人气教师的称号。他曾多次被湖南卫视和央视等,邀请参加王牌节目。展现无与伦比的英语讲课风采。这一切都证明了,平凡的沙子也可以逆袭。

可能由于胆怯。有时会在黑夜中痛苦拥抱流涕。冷风过境。吹拂着每一个少年孤寂的内心。我们不相信自己能逆袭,所以我们外表穿着一件华丽的外套。包裹着我们童稚未熟的虚荣心,外表光鲜。却掩不住内心夕阳钢琴曲一般的寂寞。因为我们心存胆怯,不敢逆袭,不过。挫折与不幸最终能让充满荆棘的道路开满鲜花。眼泪与不甘最终能打破干涸的荒芜。这一切虚淡的迷雾都不能阻止我们前行的步伐。因为王者将要逆袭,沙子将要吞噬整个世界。

你嘲笑我一无所有。少不更事。我会告诉你。我将做得比你更好。

一粒沙子。准备吞噬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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