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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童年小故事汇总(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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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童年的故事——做橡树不做小草》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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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拥有好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世界首富,1996年的财产是160亿美元;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他是首先开发利用高科技和高智商,创造巨大财富的典范……,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的地球上刮起了一阵强劲的比尔·盖茨旋风。那么盖茨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的事迹有许多厚厚的书作了详细的介绍,这里问单讲他几个小时候的故事吧!

比尔·盖茨的童年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西雅图是美国波音公司的基地,全市职工近半数在这家公司工作,所以人们也把西雅图称为“波音城”.它和旧金山、洛杉矾并列为美国西海岸的三大门户之一。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反复看个没完的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经常几个小时地连续阅读这本几乎有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地从头到尾地看。

他常常陷入沉思,冥冥之中似乎强烈地感觉到,小小的文字和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和魔幻般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而又笨重了吗!能有什么好办法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地把一大本大百科全书都收进去,该有多方便。

这个奇妙的思想火花,后来竟给他实现了,而且比香烟盒还要小,只要一块小小的芯片就行了。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次忽然对他四年级的同学卡尔·爱德:“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于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回为小草千遍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如大人股的深思熟虑。

他很早就感悟到人的生命来之不易,要十分珍惜来到人世的宝贵机会。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元上的诺言……”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体育竞赛,他都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最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希置了一篇关关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呜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

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夭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幢查站,当队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他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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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的故事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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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时光多姿多彩,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过山谷,像鸟儿展翅飞向蓝天,像……

当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翻来童年的相册时,少儿时代的故事就像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可惜只能回忆……

还记得那一次,妈妈和我去散步,看见路旁有卖鸭子的,只见它全身蓬松松的,好像毛茸茸的绒球,放在地上,就像焦黄的或灰黄的毛线团在滚动,走起路来一摇一晃,像古时候人们背诵诗的姿态。可爱极啦!很想买一只,我想它们也很喜欢我。

我便缠着妈妈要买,她却不同意,说:“养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死的。”我很难过,便哭了,拉住妈妈的裤角不放,说:“只要一元钱很便宜,买一只吧!”过了好一会儿,妈妈终于很不愿意从包里拿出一元钱。我的手也就松开了,破涕为笑。

回到家里,我为小鸭子搭了一个简单的窝,每天喂食给它吃,过了很长时间,发现鸭子不吃食也不喝水,耷拉着小脑袋,一动不动,要不是眼睛睁着,还以为它死了,不过,也快了,它好像一根燃尽灯油的灯芯,干枯而脆弱,一阵风吹过,就可能把它带走。它的生命,就这样一天、两天、鸭子的眼睛终究闭上啦……

傍晚,风吹过阳台,吹到鸭窝里,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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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三励志故事:比尔.盖茨篇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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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功,是不是就可以尽情大笑了呢?如果你仅仅把“考上大学”作为你的终极目标的话,那自然可以,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考上大学”与成功之间还有着长长的距离,这一距离有时甚至就是一辈子。我们已经见惯了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现象,也看多了大学生给仅有小学或中学文凭的老板打工的现象。我们提这个问题不带一点偏见,只是为了说明一但是多少人对此视而不见,他们仍对文凭抱着狂热的执着,这一点中外皆然。美国曾出版了一本叫《羊皮纸偏狂症》的书。因为美国的大学毕业证书是用羊皮纸做的。书中批判了那种拘泥于一张“羊皮纸”的“病态的人”。日本教育家伊藤隆二也指出:要想从日本人当中找出不拘泥于学历的人是极其困难的。人们为什么要追求学历———而且又要追求毕业于“一流大学”的标签呢?“学历病患者”相信,毕业于“一流大学”才是实现“功成名就”可靠的通行证。看来在对文凭的看法上,各国倒有着惊人的相似。

其实所有对文凭狂热执着的人,并不是相信文凭就等于成功,而是迷信文凭能带给他们意想中的成功。不管是历史还是现实都证明了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英国利物浦市一个叫科莱特的青年,考入了美国哈佛大学。常和他坐在一起听课的,是一个18岁的美国小伙子。大学二年级那年,这个小伙子和科莱特商议:一起退学,去开发32Bit财务软件。因为新编教科书中,已解决了进位制路径转换问题。但科莱特委婉地拒绝了。

10年后,科莱特成为哈佛大学计算机系Bit方面的博士研究生,那个退学的小伙子也是在这一年,进入美国《福布斯》杂志亿万富翁排行榜。1992年,科莱特继续攻读,拿到博士后学位;那个美国小伙子的个人资产,在这一年则仅次于华尔街大亨巴菲特,达到65亿美元。1995年科莱特认为自己已具备了足够的学识,可以研究和开发32Bit财务软件了;而那个小伙子则已绕过Bit系统,开发出Eip财务软件,它比Bit快1500倍,并且在两周内占领了全球市场,这一年他成了世界首富,一个代表着成功和财富的名字--比尔盖茨

就学历来说,比尔•盖茨与科莱特是无法相比的——前者是大学仅读一年而后者是博士后;但就成功来说,科莱特与比尔•盖茨同样是无法相比的--当然这种成功绝不仅仅是就财富而言。

因此,看淡高考,视金榜题名为“外加的一条藕”,这样我们才会拥有成功的良好心态。一旦高考这个目标被异常地放大了,就挡住了其他很多可能更加远大的、更加有意义的理想,使得它们不能被发现(至少暂时不能);如果我们的理想超越了“高考”,我们就会自然地认为“考上大学”以及“上大学”无非就是实现理想过程中的一步而已,要实现自己的理想,首先就要通过“高考”这一关,从而以一种非常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学习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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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迅童年的故事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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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鲁迅先生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据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

鲁迅的童年

鲁迅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他的记忆力很好。人家念二三十遍才记得熟的东西,他念两三遍就能背了。他这样能背,老师就让他比别人多背一些,甚至曾经让他一本书一本书地背。他还是背出来了。当然,鲁迅读书不光凭自己的聪明伶俐,还依靠自己的勤奋。

鲁迅小时也很喜欢玩耍。他怎样玩呢?第一,他喜欢种花。为了种花还专门买了一本怎样种花的书——《花镜》来看。他还专门在各种花旁插上竹签,写明花的名称,弄得津津有味。第二,他喜欢描画。那时候没有美术课,他自己买了一些宣纸,映在绣像小说上,把书上的人物、房屋等描下来,再订成一本一本的小册子。这对他以后在南京路矿学堂学画图很有帮助。

鲁迅小时候的学习和玩耍,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读书学习就该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心二意、不动脑筋;休息玩耍,不要呆头呆脑,而要玩得有趣有益。

幼年的鲁迅会那么可爱。他长得很健壮,圆圆的脸,矮墩墩,眉眼又清秀,用绍兴话来说,长得很“体面”事实上,直到后来从日本回家完婚,他都被家乡人看作是一位漂亮人物。他性格活泼,机伶,自然也就调皮。他的曾祖母戴氏,平常不苟言笑,总是一本正经地端坐在门口一张硬梆梆的太师椅上,让人觉得不大好接近。鲁迅却偏偏要去逗她,故意从地面前走过,假装跌跟头倒在地上,引得老大太惊叫:“阿呀,阿宝,衣裳弄脏了呀……过一会儿又从她面前走过,又假装跌,要引她再作那样的惊呼。那么个小小孩,就会如此去和一脸严正相的曾祖母寻开心,倘在别的场合,你想他会有多顽皮

随着年龄增长,小小孩的顽皮也就逐渐发展成少年人的鬼脑筋,甚至是恶作剧。三味书屋里有一项必修的功课,叫作“对裸”,老师出一句“红花” ,让学生按照词义和平仄,选相对的两字枣譬如“绿叶”、“紫荆”来回答。鲁迅的对课成绩相当不错,屡次得到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位姓高的同学偷看了寿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地来问他:“你说我对什么好?”鲁迅说:“你对‘四眼狗好了。”那人也真是呆子,上课时竟真以“四眼狗”回答寿先生,寿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把那同学狠狠地骂了一顿,再看鲁迅,却在一旁用书遮着脸,憋不住要“咕咕”地笑出声来。

一个健康顽皮的男孩子,往往有几分野性。鲁迅虽是长在城里,却没有一般城市中少年人的孱弱相。他七八岁的时候,常受到另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名叫沈八斤的亲戚的威吓,心中非常生气,可是家中有规矩,不许与别人打架,他就只好用画画来发泄,画一个人躺在地上:胸口刺着一枝箭,上面写着:“射死八斤!”进入三味书屋以后,他的好斗的性情更有发展,有一次不知听什么人说,城中另一家私塾的老师,绰号“矮癞胡”的,竟然虐待学生,连撒尿都要从他手上领一枝竹签才能走,鲁迅不禁大怒,放学后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冲到那“矮癞胡”的私塾里,正巧里面没有人,他们便打翻砚台,折断竹签,大大地造了一通反。还有一次,也是听到一个传闻,说有位姓贺的武秀才,经常在家门口打骂过路的小学生,鲁迅们便相约着埋伏在那人的家门口,预备揍他一顿。他们都还是小孩子,那姓贺的却是武秀才,为了保证必胜,鲁迅特地取了祖父的一腰刀,藏在大褂底下带去,幸亏那武秀才听到风声,不愿意来和小孩子们惹麻烦.

鲁迅是个聪明的孩子,四书五经之类的正经书并不能满足他的求知欲,他对这些枯燥乏味的说教,从心里不感兴趣。因此,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自己来开辟另外的求知途径。首先是看杂书,从画着奇形怪状的神话人物的《山海经》,到《封神演义》和《西游记》之类的神话传说,凡是他觉得有趣的,都千方百计搜来读。其次是抄杂书,从陆羽的《茶经》陆龟蒙的《耒耙经》,一直抄到《西酉丛书》里的古史传和地方志。再就是绘画,先是从大舅父那里借来绣像本的《荡寇志》,把里面的一百多张绣像全都描下来!后来更自己买来好儿本画谱,用纸蒙着,一页一页地描。明明是自己买来的书,却这样耐心地描画,鲁迅在这当中感受到的乐趣,想必是非常强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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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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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龙是非常神奇的动物,也是中华文明的象征。它吞云吐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样子,令人浮想联翩。可在我童年的时候却自己“绘制”了一幅“蛟龙出海图”。当时的我还认为生动极了,说起来还真是惭愧。

还记得小时候,我特别爱吃鱼,爸爸也总是买来鱼,大显一番身手。有一次,我凑近装鱼的水桶,一看原来是几只泥鳅。我屏息凝神,望着水里的泥鳅游来游去,越看越觉得它们与我脑海中的一个影像重合了,是什么呢?

啊!对了,前一阵我看的图画书上有个像蛇一样的东西,叫什么来着?是蛟龙!是蛟龙!

我把这些泥鳅当成蛟龙,观察得出神。兴趣正浓厚时,恍然又觉得少了点东西,我跑到卧室,拿起床头的图画书,赶快翻开“蛟龙”的那一页。原来还有云啊!

啊,有了!我先是左顾右盼,发观身边没人,爸爸妈都在厨房忙碌着,这下才敢放心地搞起破坏。我翻出我的布娃娃,把缝上去的线扯开一段,手伸进去掏出大把的棉花。又一路溜到水桶边把棉花撒进水桶。

完成了,就叫它《蛟龙出海图》!一只只“蛟龙”扭动着身子,蜿蜒起伏。时而跃出水面冲到“九霄”之上,口中吐出云雾,神气极了。只可惜了这不是它的一方天地,万里河山,而是个水桶。它马上要变成别人的盘中餐了。

得得得,我看它们经不住我的折腾,已经开始有点打蔫儿了。就这点志气,变成盘中餐也罢!没了兴致,我才发觉爸爸在叫我了。我把棉花捞出去,又胡乱塞进了布娃娃里面。草草掩盖了“凶案现场”,把娃娃埋进了柜子深处。

每次翻出布娃娃时,尘封内心深处的童年回忆被打开,我都不禁要掩着面尴尬地笑出声。这些回忆给心灵带来抹不去的余温,却能将你幸福地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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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爸爸童年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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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如水,静影沉壁,我怎么也睡不着,于是起身缠着爸爸让他讲小时候的故事,爸爸笑着说:“你听这个干什么哟,爸爸小时候可苦了!”

爸爸兄弟姐妹共4个,爸爸是最小的。大姑、二姑和大伯却一点也不让他。爸爸开讲:有一次,快过年了,你爷爷奶奶买回6块糖饼,准备一人一块。结果一眨眼的功夫,6块全不见了,他们每人手里都有一块,可老爸手里却空空如也,于是生气的问:我的一块呢?我的呢?你大姑、二姑齐声回答:不知道。你大伯的目光躲躲闪闪,老爸生气极了,大声责问:哥,你拿的吧?快把糖饼给我!他涨红着脸说:不给就是不给。说完一溜烟跑掉了,后来老爸天真的打听那块饼的下落,始终无果。

爸爸拍了拍手说:“好了,该睡觉了吧?”“不行,不行,再讲一个!”我撒着娇。爸爸只好继续:“我九岁上小学三年级,那时你爷爷是乡里的干部。有一次,老爸去找爷爷要钱,见办公室没人,就跑到会议室,也不管他们正在开会,冲着你爷爷大叫:爸爸,给我一角钱,我要买瓜子吃。开会的人都笑了,爷爷尴尬了好一阵子。当然,回家后的一顿‘毛竹片烧肉’是少不了的。你奶奶是小学教师,爸爸就在那个学校读书。刚上一年级时常在课堂上对老师说:我饿了,要去妈妈那里吃东西,惹得全班哄堂大笑。没办法,老师只好给爸爸一角钱让我自己去学校的小卖部卖饼干吃。同学们是既羡慕又嫉妒啊!”

爸爸绘声绘色的讲着,见我带着一丝微笑进入了梦乡,轻轻走出房间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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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年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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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对我也是如此,但我记得最深刻的,应该就只有撕名牌了。

一个下午我到操场参加新学期的第一次体训,看见老师在跟着同学们玩游戏,因为那时比较淘气,所以我向他们请求加入游戏。听到他们的计划,看他背上的名牌,我大概知道了他们要进行什么计划?同时也渐渐摸清了老师的活动路线。

我看了看人多是众同学,又瞄了一眼。孤立的老师,我显的非常自信,摆出一个天下无敌的姿态。

可谁知道,老师一来,同学们就四散跑开,根本没法采用人数的压制,我又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企途跟老师玩上体力上老师的速度超越了我们,很快我们就已经累的不行,老师的速度却丝毫不减,许多同学已经败下正来,我想到,人多的地方,老师大概不会来吧。剩下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我们胜利的机会也更加少了,其他同学都已经败了,老师还是攻击我们了。

我们很快就感受到威胁的气息开始逃跑,老师是很聪明,一直把我们往死路堵跑不掉了,所以与老师进行一场决斗,很多人跑掉了。本来我也想跑,可是我看到了一个机会,老师弯腰时将明牌完全暴露在了我的面前,我赶忙跑过去顺手的撕掉。生日牌像一支画笔为为童年涂上鲜艳的色彩,使它变成一幅美丽图画,让我的童年趣事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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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名人成长故事—网易CEO丁磊的童年故事

全文共 2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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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历2002年的大年廿九,在网易股价的一路飙升中,春风得意的丁磊驾着大切诺基风尘仆仆赶回老家奉化,参加奉化中学89届(2)班同学会。

按约定,这个聚会的时间是晚上8点, 到10点多时,丁磊才出现在老同学面前。班主任江老师向这个中国大陆首富要300块钱的活动费。丁首富搜遍全身竟然也找不出300元现金,他说他身上只带信用卡。这笔钱到第二天才交。

这算是这个首富荣归故里时发生的唯一一个够得上故事的素材。别的,怎么看都显得平淡。

奉化和首富

首富的光环太耀眼了。2003年,秋风送爽的10月,胡润和《福布斯》不约而同地把“大陆首富”的帽子扣在了奉化人丁磊的头上。从此,这个30出头的后生与“奉帮裁缝”、溪口胜景一起,成了奉化的又一张名片。

从宁波火车站出发,沿鄞奉公路驱车半个多小时,就进入奉化市区。远处的天台山脉和四明山脉宛转绵延,将小城奉化呵护在环抱中,勾勒出奉化“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

惠政西路是奉化市内一条比较繁华的商业街。这里,老人们安享地坐在店铺门前晒春阳,闲扯;孩子们在不远的中山公园里躲猫猫,嬉戏;沿街的店铺里总有行人进进出出。

浙江省奉化中学现任政教处主任江鸿老师是丁磊中学时代的要好哥们,他告诉我们:丁磊的老家就在惠政西路这一带,自折桂百富排行榜之后,丁磊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接父母离开奉化,去了广州。

“你要找的就是那个70亿的丁磊啊!”在惠政路上做小生意的赵大伯一脸的自豪,虽然他并不清楚口中这个叫丁磊的年轻老乡在外面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赚那么多钱。在他的人生字典里,根本就没有“互联网”、“网游”这些词条,他也不清楚纳斯达克是什么意思。

但是,首富和奉化之间并未因此而少了一层联系。生于奉化、长于奉化的丁磊,身上有着太多浙江商人的特质:性格朴实而稳健,行事低调而务实。这个长着一张笑嘻嘻的娃娃脸的财富少帅,在很多场合都承认,是家乡的土壤给了他商业的头脑。

第十名现象

我们在浙江省奉化中学找到了丁磊的足迹。1986年9月,丁磊考入奉中学习,成为当时高一(2)班56位同学中的一份子。江鸿跟他是同班同学。

在江鸿老师的记忆里,10多年前的丁磊学业平平,入学时在班内的排名只有四、五十位,跟当下“首富”名号很不对称。“可喜的是,每次考试,他的排名总有进步。不过最好也只在第十至二十位之间,从来没有杀进班级前十名,更别提在年级内的排名了。”

3年后的高考,丁磊交出的成绩同样貌不惊人:他以高出重点分数线1分的成绩有幸被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只不过,这是丁磊喜欢的大学,他很早就被西部这所藏着大量电子类书籍的高等学府迷住了。

“教育界现在正热衷探讨‘第十名现象’,说的是,在一个班级里,学习成绩排在第十位上下的那几个,有望成为日后最出人头地的一个。我现在想想,丁磊这个个例也是符合‘第十名现象’的。”江鸿老师这么评价他的老同学。

技术偏执狂

当然,学业平平的丁磊也有锋芒显露之处,他在中学时代的行为癖好就强烈地表现出技术“偏执狂”的特征。

丁磊从小就喜欢无线电。初一时,他第一次成功组装了一台六管收音机,那在当时是一种最复杂的收音机,能接收中波、短波和调频广播。此时的丁磊认为自己将来最骄傲的职业,就是成为一个电子或者电气工程师。

江鸿回忆:“他很爱动手,每次到他家里去玩,总看到他在拆这个闹钟,解那个收音机。他的父亲是当时国营奉化食品厂的技术副厂长,可能是遗传的因素,他从小对技术充满了兴趣,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钻研。”

所幸的是,当时的奉化中学已经是浙江省内一所着名的重点高中,有一定实力让学生接触到先进技术。那时候,奉中有几台苹果机,学校借此成立了一个电脑兴趣小组,丁磊想都没想就跑去参加了。这可能是他第一次触摸计算机,至于有没有因此种下对计算机技术的迷恋情结,我们不得而知。

不善交际

小时候的丁磊,不仅学业一般,朋友圈子也不广,而且大都只是泛泛之交,江鸿说他甚至没有一个铁哥们。因为江的父亲也是食品厂员工,有父辈是同事这层关系,他俩才走得比较近,他比其他同学更有机会了解丁磊。

“中学时的班级常常会随个性、兴趣的相投形成几个小团体。农村来的学生因为住校自然有自己的圈子,市区的同学通常表现得活跃些,经常会在一起打打球。但丁磊基本上不参与我们的活动,他在班内也不任一官半职,对体育也不热衷,交际不是他的特长。”

可能是因为对技术用情太专了,以致在人际交往中,丁磊给人的感觉总是捉襟见肘。不仅在做企业时,丁磊要退居幕后,架构技术,中学时代的丁磊同样喜欢一个人钻在自己的兴趣中。

然而,丁磊是平和的,江鸿印象中的他很容易相处,同学有忙请他帮,他也很热心。98年的时候,有个老同学南下求职,已在广州开始事业的丁磊帮着同学联系工作,安排住宿,俨然一幅好事者心肠,丝毫不把同学当外人看。

对母校许下心愿

2001年9月,奉化中学迎来了百年校庆。母校给丁磊发了请帖。不巧的很,此时的丁磊俗务缠身,被股价狂跌和财务问题烤得焦头滥额,苦于分身无术,当然他也没心情参观占地250亩的奉中新校园。

一年多后的同学会上,一不小心成了首富的丁磊表达了对母校的感情,表示将在3-5年内,在奉化中学设立一项奖学金,用于鼓励有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学生。

但是,1971年出生的丁磊清楚自己毕竟太年轻了,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互联网的变数太大,网易和自己远没有到可以盖棺论定的时候,一贯稳健务实的“丁首富”不想让自己被浮华和作秀笼罩了。

把财富高高挂在纳斯达克交易墙上的丁磊坦言对钱早有一种宠辱不惊的淡定;其实,他对友情、对乡情,何尝不怀着一种“君子之交淡于水”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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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网易CEO丁磊的童年故事

全文共 2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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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磊,1997年创办网易公司,现在任网易首席架构设计师。下面是由小编为你精心编辑的网易CEO丁磊的童年故事,欢迎阅读!

2003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前10名中,有四位为浙江籍,除鲁冠球外,其余丁磊、陈天桥、郭广昌等三位财富新贵最引人注目。本刊记者辗转奉化、新昌、东阳三县,遍访他们的亲朋好友、同学师长,追寻英雄走过的路……

丁磊:家乡的“平淡”日子

旧历2002年的大年廿九,在网易股价的一路飙升中,春风得意的丁磊驾着大切诺基风尘仆仆赶回老家奉化,参加奉化中学89届(2)班同学会。

按约定,这个聚会的时间是晚上8点, 到10点多时,丁磊才出现在老同学面前。班主任江老师向这个中国大陆首富要300块钱的活动费。丁首富搜遍全身竟然也找不出300元现金,他说他身上只带信用卡。这笔钱到第二天才交。

这算是这个首富荣归故里时发生的唯一一个够得上故事的素材。别的,怎么看都显得平淡。

奉化和首富

首富的光环太耀眼了。2003年,秋风送爽的10月,胡润和《福布斯》不约而同地把“大陆首富”的帽子扣在了奉化人丁磊的头上。从此,这个30出头的后生与“奉帮裁缝”、溪口胜景一起,成了奉化的又一张名片。

从宁波火车站出发,沿鄞奉公路驱车半个多小时,就进入奉化市区。远处的天台山脉和四明山脉宛转绵延,将小城奉化呵护在环抱中,勾勒出奉化“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

惠政西路是奉化市内一条比较繁华的商业街。这里,老人们安享地坐在店铺门前晒春阳,闲扯;孩子们在不远的中山公园里躲猫猫,嬉戏;沿街的店铺里总有行人进进出出。

浙江省奉化中学现任政教处主任江鸿老师是丁磊中学时代的要好哥们,他告诉我们:丁磊的老家就在惠政西路这一带,自折桂百富排行榜之后,丁磊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接父母离开奉化,去了广州。

“你要找的就是那个70亿的丁磊啊!”在惠政路上做小生意的赵大伯一脸的自豪,虽然他并不清楚口中这个叫丁磊的年轻老乡在外面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赚那么多钱。在他的人生字典里,根本就没有“互联网”、“网游”这些词条,他也不清楚纳斯达克是什么意思。

但是,首富和奉化之间并未因此而少了一层联系。生于奉化、长于奉化的丁磊,身上有着太多浙江商人的特质:性格朴实而稳健,行事低调而务实。这个长着一张笑嘻嘻的娃娃脸的财富少帅,在很多场合都承认,是家乡的土壤给了他商业的头脑。

第十名现象

我们在浙江省奉化中学找到了丁磊的足迹。1986年9月,丁磊考入奉中学习,成为当时高一(2)班56位同学中的一份子。江鸿跟他是同班同学。

在江鸿老师的记忆里,10多年前的丁磊学业平平,入学时在班内的排名只有四、五十位,跟当下“首富”名号很不对称。“可喜的是,每次考试,他的排名总有进步。不过最好也只在第十至二十位之间,从来没有杀进班级前十名,更别提在年级内的排名了。”

3年后的高考,丁磊交出的成绩同样貌不惊人:他以高出重点分数线1分的成绩有幸被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只不过,这是丁磊喜欢的大学,他很早就被西部这所藏着大量电子类书籍的高等学府迷住了。

“教育界现在正热衷探讨‘第十名现象’,说的是,在一个班级里,学习成绩排在第十位上下的那几个,有望成为日后最出人头地的一个。我现在想想,丁磊这个个例也是符合‘第十名现象’的。”江鸿老师这么评价他的老同学。

技术偏执狂

当然,学业平平的丁磊也有锋芒显露之处,他在中学时代的行为癖好就强烈地表现出技术“偏执狂”的特征。

丁磊从小就喜欢无线电。初一时,他第一次成功组装了一台六管收音机,那在当时是一种最复杂的收音机,能接收中波、短波和调频广播。此时的丁磊认为自己将来最骄傲的职业,就是成为一个电子或者电气工程师。

江鸿回忆:“他很爱动手,每次到他家里去玩,总看到他在拆这个闹钟,解那个收音机。他的父亲是当时国营奉化食品厂的技术副厂长,可能是遗传的因素,他从小对技术充满了兴趣,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钻研。”

所幸的是,当时的奉化中学已经是浙江省内一所着名的重点高中,有一定实力让学生接触到先进技术。那时候,奉中有几台苹果机,学校借此成立了一个电脑兴趣小组,丁磊想都没想就跑去参加了。这可能是他第一次触摸计算机,至于有没有因此种下对计算机技术的迷恋情结,我们不得而知。

不善交际

小时候的丁磊,不仅学业一般,朋友圈子也不广,而且大都只是泛泛之交,江鸿说他甚至没有一个铁哥们。因为江的父亲也是食品厂员工,有父辈是同事这层关系,他俩才走得比较近,他比其他同学更有机会了解丁磊。

“中学时的班级常常会随个性、兴趣的相投形成几个小团体。农村来的学生因为住校自然有自己的圈子,市区的同学通常表现得活跃些,经常会在一起打打球。但丁磊基本上不参与我们的活动,他在班内也不任一官半职,对体育也不热衷,交际不是他的特长。”

可能是因为对技术用情太专了,以致在人际交往中,丁磊给人的感觉总是捉襟见肘。不仅在做企业时,丁磊要退居幕后,架构技术,中学时代的丁磊同样喜欢一个人钻在自己的兴趣中。

然而,丁磊是平和的,江鸿印象中的他很容易相处,同学有忙请他帮,他也很热心。98年的时候,有个老同学南下求职,已在广州开始事业的丁磊帮着同学联系工作,安排住宿,俨然一幅好事者心肠,丝毫不把同学当外人看。

对母校许下心愿

2001年9月,奉化中学迎来了百年校庆。母校给丁磊发了请帖。不巧的很,此时的丁磊俗务缠身,被股价狂跌和财务问题烤得焦头滥额,苦于分身无术,当然他也没心情参观占地250亩的奉中新校园。

一年多后的同学会上,一不小心成了首富的丁磊表达了对母校的感情,表示将在3—5年内,在奉化中学设立一项奖学金,用于鼓励有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学生。

但是,1971年出生的丁磊清楚自己毕竟太年轻了,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互联网的变数太大,网易和自己远没有到可以盖棺论定的时候,一贯稳健务实的“丁首富”不想让自己被浮华和作秀笼罩了。

把财富高高挂在纳斯达克交易墙上的丁磊坦言对钱早有一种宠辱不惊的淡定;其实,他对友情、对乡情,何尝不怀着一种“君子之交淡于水”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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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童年伙伴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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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童年,每个人都有满满的美好回忆,童年也的确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无忧无虑,嬉戏玩乐。我相信大家童年一定都有一个或一些要好的玩伴,我就有一个最好的童年伙伴,他是我外婆家的邻居,他的名字叫——候小宝。

候小宝年纪比我小一岁,我当时比他稍微高一点儿,他却比我胖出不少,他身材圆滚、结实,个子不高,脑袋却不小,给人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他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上翘的眉毛显得有点滑稽,圆睁的大眼睛乌黑明亮,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大耳朵,大嘴巴,胖乎乎的脸蛋,长宽几乎一致,看起来可爱又搞笑。

我们当年的关系可不是一般的好,甚至能用“密不可分”来形容了。还记得那年暑假到外婆家,一天上午,外公外婆对正在看电视的我说:“我们要趁现在比较凉爽,去菜地里给菜浇水,你一个人乖乖在家,看看电视,要玩就在门口玩一会儿,不要跑远了。”我点点头答应了,然后外公外婆戴上草帽出去了。我一个人看了一会动画片,感到无聊透顶,最终把电视关了,来门口看看,我记着外公外婆的话,只在门口玩,不敢走远。

正在我百无聊赖之时,看到了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正在追一只蜻蜓,向我这边跑了过来,蜻蜓先一步躲在我面前的一颗小树树叶背后,男孩在东张西望的找着。我见状,一伸手,抓住了那只近在我眼前的蜻蜓,小男孩见了,也就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接下来是三秒无声的对视,哈!多有意思的胖男孩。我心想,于是主动热情地打招呼:“你好呀!叫什么名字?家住那?”不知是在农村长大还是怎么的,男孩腼腆地回答:“我叫侯小宝,家住在那儿。”说着拿手指了指,我看了后喜出望外,他家离我家只有几家之隔,我高兴的说:“我们算是邻居,我家就在这儿。”他听了也十分高兴,接着他红着脸问:“能把这只蜻蜓给我吗?”我笑着说:“当然可以,只是你要它干嘛?”他接过蜻蜓,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一个空矿泉水瓶中,瓶中已有好几只,他说:“一个人在家无聊,让它们陪我玩。”多么质朴无邪的人,以后有人陪我玩了!我高兴的请他来家里玩,很快我们便混熟了,他也不像之前一样紧张拘束了。

原来他爸妈在外地打工,他跟他爷爷奶奶一直住在乡下,上午他爷爷奶奶也到田里忙活去了,于是他无聊时出来抓蜻蜓玩。突然,他对我说:“我们到池塘边玩吧!那儿有许多蜻蜓,没准还能捉到知了。”我沮丧地回答:“外婆嘱咐我不能走远,不能去。”他又说:“没事儿,不去就不去,我陪你在门口玩。”我十分感动,这么仗义的伙伴难找呀,又开心地一起玩起来。我们就这么度过了愉快的一上午,直到我外公外婆回来,他奶奶也叫她回去吃饭,我们才依依不舍的分开了。

那是我们初次相遇,我们的友情也从那时开始越来越深。田野里、村道旁,常有我们并肩前行的身影;池塘边,绿树下,留有我们多少的欢声笑语;家门口、院子间,都是我们曾经尽兴玩耍的乐土……总之我们不知给了对方多少欣喜,多少欢乐,就算有些不愉快,也都会很快成为过眼云烟,没人会放在心里。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年级的增高、作业的增多,我去外婆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呆的时间越来越短。但每次只要去外婆家,我都会第一时间去找他,若碰巧他不在家,心中就会有一种失落感;同样听外婆说,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来问我来不来,若听说我要来,高兴得了不得。

见面时我们是那么的开心,见不到面我们会如此的想念,也许,这就是真正的友谊。我想,我们的故事一定不会就此中断,我们后续的故事一定会更加精彩!

[我和童年伙伴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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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的故事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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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是一个潘朵拉宝盒,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是一个色彩斑斓的梦。童年的故事就像那葡萄架上的葡萄那样多,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就让我摘下那个紫红的闪闪发光的故事来说给大家听听吧。

小时侯,妈妈每天都是手忙脚乱的度过每一天,这不,每天的午饭都成了问题,你听:老板娘,来一箱方便面和十个双鸡爪;你再听:老板娘,来两箱方便面……我想妈妈每天都是这么辛苦,让我来泡方便面给妈妈吃吧,我偷偷地跑到卧室里拿了几袋方便面。

我先从锅里盛了些水,然后把面放进去,再把调味包倒进去一些,又想是不是太淡了,呼啦,倒进去一些鸡精,又琢磨是不是太甜了,索性又倒一些胡椒粉……当我请妈妈品尝我的“杰作”时,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多,你长大了,懂事了。”妈妈先给我吃了口面,什么味,我全吐了出来,可妈确在冲着我笑,笑得那么慈祥,那么幸福。

我时常摘下这童年之花,闻闻那沁人心脾的花香,或跳进那波光粼粼的童年之河尽情地畅游嬉戏,与小伙伴一起悠悠地做着童年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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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童年有趣的故事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2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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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里我走过的脚印不会是一片空白,那淡白的小花也不是没有芳香,虽然有些事情让人觉得恶心,甚至有些善良的人会控告我们残害小生命,可这些,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一想到西游记里的唐僧,过河怕鱼有危险,骑马怕碾死蚂蚁,告诫语可以说上个一天一夜,以至于我们总把他跟父母归为一类。

火烧蚁穴和蚁食飞虫是我隔三差五就引起的战争,还有我的玩伴,他们与我心意相投,还记得我们在后院火烧蚂蚁穴时的壮观场面,多半是夏天,天黑得晚。在我的记忆中,我最好的玩伴向来都是与我来玩的蚂蚁的,有时候捉一些飞虫,运气好,还可以捉到蜻蜓来喂蚂蚁。蜻蜓是不难捉的,我说过,这是要靠运气的,若想活捉飞着的蜻蜓,那算是白日梦了。只有等它飞累了,停在某个地方歇息,这时,便要轻手轻脚的走过去,然后突然出手捏住它的两对翅膀,这就算是插翅难逃了。听老师说,翅膀如果沾到了水,就飞不起来了。我就用蜻蜓来做实验了。捉了蜻蜓,将它的翅膀浸了水,放在石桌上,心中渴望它飞起来,但它终究没飞起来——老师说对了。伸手刚想将蜻蜓收回来时,它却突然扑腾着翅膀飞走了,留我傻傻地站在那里,呆望着它——老师不对。此后,如果抓着蜻蜓的话,定将它喂蚂蚁,如果没有什么需要。那时多半是下午六点多,天还敞亮着,看不见什么火烧云或黄晕。倘使爬上屋顶,向天边眺望才可能见到黄昏的景象,我想我也许没那个必要。

虽说我的贯籍在四川,但出生地却是云南。好像在小时侯听父母说过是来云南做生意的,服装生意。我记得家里好像有一本叫《云南旅游景点图册》的书,我想也许是父亲来云南之前买的一本旅游书,后来不知道放哪儿了。似乎母亲曾说过原想在昆明定居做生意,也不晓得什么原因搬到了泸西。就在这儿,我度过了最纯真开心的童年生活。

我记起的许多事情都只是一个片段,记得最清楚的,是9岁才转到四川定居,也就是转到了思源小学。在此之前,也就是在9岁之前,我记得曾多次游返于两地之间,时间不记得了,只记得坐过好几次火车,每次坐火车之前爸爸总是买许多好吃的,要什么就买什么,在火车上够我们吃个饱了。

玩伴倒是有,可哀的是,似乎在回四川的前一年,息改曾对我们说,他要回老家了,我和玩伴问,你的老家在哪里?他答道,四川。我来了兴致,好像在此之前,父母也曾对我和兄弟说过在不久之后,我们也要回四川。关于之前说的息改,是我的玩伴之一,也许是因为方言的缘故罢,在写他的文章时,以前都用的息改,虽然我知道似乎没有息这个姓,但是他好像对我说过,他的改是kǎi,只不过当时年幼罢,也不知该用哪个字,直到现在,也不能确定该用凯还是铠,好像是铠甲的铠,又好像不是。总该有个决定,我选择了恺,它的意思是快乐,和乐,这应该对得上,而姓呢,兄弟说可能是徐,有可能是许,这就有点难决定了,我仔细的回想着云南口音,应该是徐。那么,名字就凑出来了——徐恺,这有点滑稽,像鲁迅不知阿Q何名。希望他能对我这一主张的猜测原谅我。

在云南的时光,是不能忽略的,趁着还有记忆的时候,多回忆回忆。欢乐最多的时候,就是在后院里。我们发现的蚂蚁洞,是经常光顾的地方,前面说的火烧蚁穴实际是烧了纸塞进洞穴,看火烧大了,索性撒一泡尿将它淹灭,这是不需要面子的。倘若变得现在这般大,哪还敢乱撒尿?而最长做的,就是捉了虫豸喂蚂蚁,蚂蚁食虫是我们会兴高采烈地看着,看着虫豸们如何逃脱,如何痛苦地挣扎。还没见从蚂蚁洞钻出太多蚂蚁,但地上已经黄压压的一片,也不知从哪爬出来的。至于黄压压的蚂蚁,在我那时见过的蚂蚁身体主要颜色是黄色,就是水彩笔中的棕色那样。在小时候,我们都认为黑色的蚂蚁是坏蚂蚁,黄色近棕色的蚂蚁是好蚂蚁,因此我不敢惹那些黑蚂蚁,主要原因是因为黑蚂蚁会咬人,要过的地方虽不会起包,但会形成一个红色的小点,剧痛难忍,过一会儿就变青,可以痛好几天。虽然那时黑蚂蚁很少见,但在四川,有的基本上只有黑蚂蚁,我从来没有在四川见过好蚂蚁。

记得去年去乡下看报国寺。听二伯说,当时鬼子来闹村抢食,八路军就将粮食运上山,修起一间石房,将粮食藏在里面,后来怎样了,我也不知道,只记得好像跟某个人有关。就是因为这报国寺,害我无故被蚁咬。在报国寺的台阶上,我走累了手撑着地喘了几口气,不料针尖般的疼痛刺向心里,痛得我急忙甩开手,却甩下了几只蚂蚁,而且是黑蚂蚁,我惊呆了,我从未见过体型如此之大的黑蚂蚁,我立刻打了一个寒战。从此,我对黑蚂蚁又多了几分害怕。因为那种疼痛是纯粹的咬,让我回去疼了两个星期。我想,它们怕是把我当作了猎物,莫非想把我拖进洞里吃了去不成。直到现在,一想起被黑蚂蚁要,也不由得战栗。因为那时候被咬的伤痕至今依然可辨——就在我右手小拇指上。

另外,我给蚂蚁喂食的菜谱上,有一种昆虫是让所有人都觉得害怕的昆虫——蜘蛛,我捉蜘蛛喂蚂蚁,有时也把蚂蚁扔蜘蛛网上。看蜘蛛挣扎摆脱满身的蚂蚁而精疲力竭最后成为蚂蚁的盘中餐不下数十次了,而看蜘蛛用丝将蚂蚁裹起来吃掉它却没真正看过一次。我还很记得在泸西时读的胜利小学。在一次中午上学时捉了一只五星瓢虫,却不知如何玩耍它,漫漫地左看右看,突然发现,在校门口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蜘蛛洞,洞外布着一张蜘蛛网。这便有了注意。将这只五星瓢虫扔到蜘蛛网上,这只虫子动了一下,我就被吓了一跳,像是凭空出现的——一只趴在瓢虫背壳上的一只蜘蛛。我顿时惊吓得不敢出大气,我幸好能控制得住自己,没有影响到它们,我激动地猜想着会发生什么,但接下来却让我大吃一惊,只见蜘蛛从背壳上急忙退回洞内。让我十分奇怪,我又继续看着。瓢虫在网上抖动着,爬到网边,掉了下去!我着急死了,怎么会这样?我又忙着小心翼翼地将落在地上的瓢虫捉起来,再扔到网上,期待着蜘蛛再能突然出来,可它终究没在出现过。那只瓢虫依然在网上乱动着。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不得不离开它们,走进学校。本想放学后再来看一看,也不知后来是否看了的,我实在记不得了。

此外,我们还有的事情,就是活动筋骨了。我和伙伴们经常在后院做游戏,各种各样的游戏,这是我无法忘怀的。最常玩的,就是捉迷藏,大多时候是在晚上天黑下来的时候,地点是菜市场,整个菜市场,你能想象这是有多大,而且是天黑,掩饰物很多。那时大概有5、6个人,有时候会加入几个临时伙伴。藏点可就多了,有的藏在卖菜的石板下,再用石板遮挡自己;有的藏在卖菜门市的某个角落里;有的直接钻到大人们不要的废纸箱里;还有的甚至藏在卖肉区的肉窖里。可都被一一找到了,由于地方大,我们总是叫一个人来找所有的人,找到一个藏身的人就让被找到的人和寻找的人一起去找其他藏身的人。结局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完美的结局,所有人都被找到了,下一场由第一个被找到的人来找大家;二是总是剩着一个人找不到,于是放弃,众人呼喊他的名字,叫他出来。除了捉迷藏,还有什么传染病、三个字、绊绊脚之类的,我大都已记不清了。

不过现在,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徐恺也在无声中走了,所谓的好蚂蚁也没了,纯真的欢乐也没有了。那块土地,我永远会记住,那里埋葬着我无法言语的童年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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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分享关于童年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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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留给我的是支离破碎的记忆,可其中有一些片段,却异常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这些片段便是我童年最绚丽的一抹记忆,这段记忆不会被阴霾吞噬,不会淹没在记忆的长河之中……

小时候的我不是老实的小孩,整天想着打打杀杀。我的思绪一会跑到了阿富汗,一会跑到了二战,自然就会喜欢那些战争。而过年时放的炮仗便是我和小伙伴们“打仗”的最好时机。

有一次春节,爸爸破天荒的给我买了很多烟花爆竹。当时的兴奋就像冲破堤坝的洪水,浩浩荡荡如疾风暴雨般从心里倾泻出来。我再也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似乎每一根汗毛都在激动。我抓紧找到了我的小伙伴们,决定要去“庆祝”一下。最好的地方要说就是我们旁边的公安局了,可是进公安局可不容易。于是,我们一起排成一字型,小心翼翼的穿过电动门。不料,那门卫大叔向我们一瞪,出来门卫室就把我们赶了出去。虽然经过了一次失败但我们毫不气馁。前门不让进,我们直接杀向后门,可能因为我们是不起眼的小孩子的原因,这次就容易得多,我们直接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公安局的门进去了也算我们成功了一半吧。

接下来我们开始考虑如何玩了。正当我们都沉默的时候,黄文雅的一句话打破了我们的沉默。他说:“我们来玩原子弹爆炸的游戏,制造一个火堆往里面放炮仗吧。”大家很快就同意了他的意见。可找烧东西的原材料却不是容易事。不得已,我们各自献出了我们“宝贵”的卫生纸,心里都有点不舍,可是我们一想到“爆炸”的场面就都显得十分大方。可即便如此,对于这要燃起一团火来说这仍是杯水车薪,我们又去找了些别的材料。又是撕春联,又是捡破纸箱,把我们忙得不亦乐乎。终于开始点火了,可也意味着悲剧的开始——董迪点火时一片卫生纸引燃了一布袋炮仗,所有的炮仗全爆了——啪啪啪,噼里啪啦,绘成了一幅交响曲。我们个个都伤心不已,就在伤心的同时,那门卫大叔听见了声音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了过来。“你们几个捣蛋鬼快滚出去!”那门卫生气的说着。我们不得不超不情愿的走了出去……一想不但损失了鞭炮,还被骂了一顿,心里难免有些失落;不过反过来想想,这些炮仗带给我们的难道不也是最纯洁的、最难忘的一部分回忆吗?

童年的故事,是天真快乐的,即使是那些傻事也值得我们永久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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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回忆童年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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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忆童稚时”,这是沈复在童年里写的一句话。写了沈复在长大以后回忆小时候的童稚与快乐。

小时候,我也有过许多有趣的故事,例如:刷牙变掉牙,吃香蕉掉牙……但在这里我想讲的是我小时候解剖金鱼,帮金鱼做手术。

四、五岁的我,总是调皮捣蛋,总是爱弄得家人不得安宁。

一天早上,我正闲着无聊。我忽然看到一个小鱼缸里的几条小金鱼活动好像有点不正常。我想,不如我当医生给它们看一下病吧!

随即我拿出一块布铺在桌子上,双手戴上一次性的手套,拿出一捆牙签放在一旁。我自言自语地说“手术开始了!”

我从金鱼缸里拿出一条小金鱼,放在布上面。拿出一支牙签,小心翼翼地把小金鱼的剖开。里面露出了一些内脏,我用清水清洗干净之后,发现金鱼翻白眼,内脏不见了一些,鱼的身体里没有血了。我想:不管它了。我随即用封面胶把肚子给贴合在一起。

我连续把几条金鱼都如此“治疗”,完成后,都放回到金鱼缸里,结果全都游不动了。我大哭一场,妈妈见了都没声好气。

我心想:怎么办啊!小鱼都死了吗?怎么刚做完手术就死了,手术难道失败了吗?而且把那些血啊、内脏等难看的东西全都弄走了。

妈妈好像明白我的心思,说:“小金鱼生命力脆弱,你这么一弄,当然会死啦!而且你又不是动物医生,不懂弄这些玩意。所以以后不能擅自做事情,自作主张。”“我没有自作主张”,我说“我只是看见小金鱼们游动反常,好像有病,所以就跟它开刀做手术咯!”

妈妈说:“它没有病,只是你没事找事干。”我说:“我没有,没有就是没有,你别想硬要我承担罪名。”“哼!”我嘟起嘴来,插起腰来,一副我说的话就是王道的样子。妈妈摇了摇头,笑了起来,随即走开了。

我又想:本来就是嘛!想硬塞罪名给我,没有那么容易,还在那里发傻地笑。

这就是我小时候的一件有趣的事,“余忆童稚时”,小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天真,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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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年趣事之鬼怪故事会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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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光阴,而在童年中发生的趣事,则成了我们一想就要笑的美好回忆。今天,我就要跟大家说一说我的童年趣事……

那天晚上,我们九、十个人在吴婷家玩,他开了一台小台灯,关掉了卧室里的其它灯,说:“我们来开个鬼怪故事会吧!讲鬼故事的。”我们拍手叫好,大家一拍即合,制定了规则:以十分为满分,自己不能给自己打分,抄袭、重复不给分。就这样,“鬼怪故事会”便开始了。

首先,吴婷讲了一个“半夜厕所”的故事。故事十分惊险,到了高潮时,她说:“她正要发短信, 突然看到厕所门把手忽上忽下,忽上忽下,像是里面有人似的……”第一个故事,我们打7分。

然后,吴世辉说了个“午夜的电话”的故事。讲的是什么午夜没有显示号码的电话的就是鬼电话,不能接。故事总体还不错,打了8分。

最后,到我讲了,我心里没有“货”,只好结合他们几个的故事来说,刚说俩句,就有人来打断我:“这个怎么和我的一样啊?”,“这不是我的故事么?”。最后,我总算说完了,大家刚要打我0分,“奇迹”发生了——厕所的门把手忽上忽下,忽上忽下!吴婷家的电话响了,但未看见一个数字!!!“鬼呀!”不知道谁起了哄,大家惊慌失措,纷纷跑出卧室。这时,我们心里一惊一乍的,有的还念起了佛经,门把手还是在上、下着,电话还是在响着。突然,厕所门“呼”地一下开了,我们惊声尖叫起来,走出来的却是吴婷妈妈。原来,他在我们刚要开“鬼怪故事”时就去洗澡了。因为手滑,开了好几次门都不成功,被我们误认为是鬼来了。揭开了这个误会以后,我们又壮着胆子来看吴婷家的电话,吴世辉按了好几次“通话键”都通不上电话,最后等到响声戛然而止时,我们再去看电话。切!原来是闹钟呀!

虽然时隔一年半,但我仍然记忆犹新,这次“鬼怪故事会”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童年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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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听妈妈讲童年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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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聊她的童年,妈妈很高兴,滔滔不绝地和我讲她小时候那些“有趣”的事情,我听得津津有味。

妈妈说,她有一次趁大人不在的时候跑到果园摘了一个大西瓜,然后马上抱回家去,边拿刀边大声喊:“有大西瓜吃咯”,于是大姨妈、三姨妈、小姨妈、舅舅都围了上来,大家伸长了脖子。“啪”大菜刀一下去,西瓜开了,红红的西瓜汁流了出来,大家伙个个馋得直流口水,叽叽喳喳地说:“我要最大的那一块”,于是你争我抢,但是在抢的时候,不知谁碰了一下菜刀,刀子掉下去,正好插在妈妈的脚背上,妈妈疼得直哭,脚上鲜血淋淋,大家都吓得大叫起来,这时公公回来了,急忙把妈妈送到了医院。那一块未吃到的西瓜一定又甜又解渴,现在,每当吃西瓜的时候,妈妈总会不由地想起童年那美味的西瓜。

妈妈说,每到逢年过节,就要去老外婆家,妈妈和姐妹们都争着去。但每次坐车都是最最困难的,因为外婆带的小孩太多了,一共有五个,有一次过年,妈妈几个去老外婆家拜年,在一个路口等车,连续来了好几辆中巴车,但都没停。于是婆婆说:“老大,老二,老三,你们别去了,小孩太多了,车都不停了。”妈妈和大姨、三姨个个翘起嘴巴。过了一会儿,妈妈对外婆说:“要不我们几个躲起来,你和弟妹摇车。”不一会儿,就来了一辆车,婆婆一挥手,车果然停了,妈妈和二个姨妈飞快地跑了出来,一个个爬上车去。只见司机张大嘴,满脸惊奇地说:“你们家是超生游击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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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就是说不完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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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淘小子,说起我童年故事那可是丰富多彩,有滋有味,有偷偷从楼上往下面吐口水让纪律老师抓住的事,有成帮结伙和值周生打架的事,有混到低年级同学队伍里再看一次电影的事,当然我也干了很多好事,比如把红领巾借给忘带了的同学,帮生病的老师买药,我还当过一次救火英雄。

在我10岁那年和两个好朋友去了一个满是枯草的废弃的体育场玩儿,玩儿了一会儿,我们捡到了一个打火机,便突发奇想,想要用火点着枯草看看会什么样,我怕烧着自己,就选了场地边上分离出来的一小堆矮一些的枯草。我们把火点着,围在一起,看着那忽明忽暗、茁壮成长的小火苗,听着枯草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心里充满了一种别样的兴奋。

正在这时,听见有人大喊:“着火了!着火了!”我们一齐回头看去,只见场地另一边比较高大的枯草冒着浓浓的黑烟着了起来,火焰有一米多高,我们惊呆了,一定是有人和我们一样点火烧草,但愚蠢地选择了一大堆又高又密的草。

怎么办?两个小伙伴看着我拿主意,我的第一反应是逃跑,但我隐隐约约看见草的那边有人,我想,一定是烧草的人被困在里面了,那人还那么笨,出不来就坏事了。立时,我的胸中涌起一股热流,我把手一挥,大喊:“救火!救人!”。我们先是三下两下踩灭了自己点的火,然后向四周看了一圈,我发现墙角堆着好几袋石灰,就立即冲过去,和小伙伴抬起一个石灰袋子跑到火焰边上扔了进去,大火在瞬间烧破了石灰袋子,石灰从地上腾起一片灰雾,有效地遏制了火焰,我们如法炮制,一连扔了好几袋,火焰暂时被压制了,我清楚地看到有两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小孩儿紧贴着墙傻站着,我大喊着:“往外跑哇!”他们愣了一下,向我们冲过来,但火焰又着起来,阻挡了他们的路,我着急了,眼睛一扫发现场地上有些木棍子,就抄起来喊:“大家赶快把石灰都挑起来!”小伙伴儿们也立即拿起棍子上下翻腾地挑石灰,石灰粉末升起来呛得我们不住咳嗽,但火焰被有效地压住了。那两个小孩儿在石灰雾中终于冲了出来。我们放下木棍转身就跑,跑到不烤人的地方大喘着气,鼻涕和眼泪都流了出来。

火势减弱,石灰和浓烟弥漫,大火分成了若干小火,我看着就生了气,跑过去用脚猛踩,小伙伴们也跑过去踩,那两个刚出来的小孩儿也跟着踩,我们踩着踩着就高兴起来,一边使劲儿蹦一边大笑着。

还有一次探险的经历,也很值得一提。

我们小学有一个地下篮球馆,能直接通过一条秘道到达食堂,那里很黑,是我们探险的乐园。

一天中午,我们一行人准备去探险一番,有个很喜欢玩儿电脑游戏的同学老毕也跟了过来。

篮球馆里漆黑一片,静悄悄的,我们彼此只能通过相互大声说话来缓解压力,可慢慢地,我们连话也不敢说了,只能听见我们呼呼的喘气声,每个人的神经都紧张到了极点。这时,突然听见一个声音颤抖着说:“骷--髅--头!”“啊!”随着一声尖锐的喊叫,我们几个“男子汉”转身就往门口跑。跑着跑着我突然反应过来,这是游戏里面的一个声音,一定是老毕干的,我一回头,看见老毕也气喘吁吁,脸色煞白地跑了过来。哈哈,看来我们被他的话吓得往回跑,而他则被我们的“跑”吓得往回跑。

童年的故事真是说也说不完,每当我想起这些故事,嘴角都会浮出一丝微笑,心中涌起纯洁、美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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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我的童年故事五年级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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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女孩纸月从板仓小学转到了油麻地小学,可突然从某一天开始纸月就天天迟到。桑桑变得坐立不安。于是,一天早晨桑桑来到了纸月去学校的必经之路,想一探究竟。当太阳升高了一截,大河上无一丝雾气时,桑桑看见土路上出现了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 Sang Sang spent six years of unforgettable and unforgettable campus life in Yau Ma Tei Primary School.The girls paper month transferred from Bancang Elementary School to Yau Ma Ma Elementary School, but suddenly she was late every day from a certain day.Sang Sang became restless.So, Sang Sang came to the way to go to school one morning, and wanted to find out.When the sun rose a bit and there was no fog on the river, Sang Sang saw three boys on the earth road. They were swaying on the soil road and did not mean to walk away, as if waiting for someone.

过不一会儿,桑桑看到板仓村的村口出现了纸月。三个男孩中刘一水最坏,这是在板仓小学里全校闻名的。刘一水横躺在路上,其他两个人则坐在路边。桑桑已经看出来了,他们在在这里欺负纸月。桑桑有计谋地将纸月送上船,但因刘一水人高马大也跳上了船,还打了桑桑。最后桑桑趁刘一水不注意时,将他推下了船,解救了纸月。

曹文轩笔下的人物都个性十足,桑桑和纸月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是最感动我的。在他们斗智斗勇的过程中,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起伏而波涛汹涌,仿佛我就是纸月。纸月是一个文弱、恬静、清纯而柔和的女孩儿。她能写得一手好字,背得一口好诗文,还获得了校长与老师的好评。纸月许多地方都与我相似,我在学习上也很认真,古诗、文章我也略懂一些。

曹文轩老师对人物刻画得很生动,仿佛人物们都从书上跳了出来,活龙活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做事有些大大咧咧还不爱干净的桑桑却因纸月改变了。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让人时而沉浸在悲伤与惋惜的心情中,又时而让人开怀大笑。在这之中,最吸引我的就是“纸月”那一章了。当桑桑为救纸月而被人打得头破血流,我真为他捏了一把汗,仿佛被打的不是桑桑而是我。

当我第一次在书店里翻阅这本书时,就被它一段段恢谐而又有趣的话语深深吸引住了。我二话不说地就买下了这本书。这本书带给我快乐的同时,又让我感受了到书里人物的童年正如我们的童年无忧无虑、懵懵懂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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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描写我的童年故事的满分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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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多半时间是在奶奶家度过的,奶奶家住在长春新立湖旁边的一个小村庄里。那里有山有水,更有我童年的美好快乐的时光。 When I was a kid, I spent it in half of my grandmas house. Grandmas house lived in a small village next to Xinli Lake in Changchun.There are mountains and water there, and there is a beautiful and happy time of my childhood.

村庄四周被青山和绿树环绕着。一到夏季,门前的流水成天成夜地流着,到里面捉泥鳅、捉蝌蚪,很是惬意。抬起头,远处山上浓密的松树林中,有几头牛在那里悠然的吃着青草,各种不知名的鸟儿忽上忽下的飞着,鸣叫着,和五彩蝴蝶比美,和七彩鲜花比高低。再加上太阳公公从树林缝隙间洒下点点金色,山中真是美极了!山那边的新立湖就像是春城的一颗明珠在蓝天和白云下流淌。

奶奶家的房前种着几棵葡萄树,每每到夏天,葡萄藤就快乐地爬到了房檐上,长出一片片碧绿而又透明的叶子,一些藤蔓上还垂掉下一串串葡萄,紫灵灵的。尤其是在早晨的时候,上面贴满了一颗颗晶莹的露珠。这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搬来一个小凳,站在上面要摘葡萄,可是葡萄架那么高我怎么能摘到呢?口水便会不时地流出来,这真是让人眼馋!这时,如果奶奶看到了,她一定会帮我摘下来,让我一次吃个够。所以我最喜欢奶奶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外面热得像着了火似的,青蛙蹲在荷叶下乘凉,小鱼儿们在凉快的水底游泳,而我只好穿着小花裙在葡萄架下休息。因为天儿太热,我睡不着觉,便嚷着奶奶陪我玩,奶奶不想在大热天带我出去,我就在奶奶旁边不停的捣乱,不是揪揪头发,就是扯扯衣服,拉拉胳膊。奶奶没办法,只好带我去山里。顺便我拿起了门口的小竹筐。到了山里,仿佛一切都是我的天地。一会儿跑,一会儿跳,一会儿又去捉小鸟。奶奶叫住我,让我跟紧她,可一会儿我又离开了她的视线。

因为前边山谷里遍地都是蒲公英,黄色的小花开满了山谷。我跑上前去,这摘一朵,那摘一朵,实在是太多了!我把摘下的花都放到了一块,喊奶奶快点过来,因为小竹筐在奶奶手里。等奶奶过来了,我把摘下的花都放到了小竹筐里,塞得满满的。看着我忙碌的小样儿,奶奶笑了,我也笑了。

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在奶奶家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我怀念我的童年,想念那里的山山水水,更想念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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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童年的故事作文精选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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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前进,不可能倒退。童年的回忆,至今使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那是我上一年级时做的一件搞笑的事。星期日,我正在聚精会神地捧着爷爷给我买的《我爱写作文》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厨房里的油烟机在嗡嗡地响着,奶奶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

忽然,只听奶奶叫了一声:“孙女啊,家里没味精了,去帮我买袋味精回来。”“好。”我想都没想,竟脱口而出,奶奶给了我20元钱,我拿着书,走出了家门。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商店门口,用极高的童音对里面的服务员阿姨说:“阿姨,我要买一条围巾。”服务员阿姨说;“小朋友,这大热天的,你要买围巾干什么?”“我奶奶叫我买的呀!”听了这句话,服务员阿姨还是半信半疑地把一条17元的围巾递给了我,我看了看,爽快地付了20钱,服务员阿姨找回了3元钱。我拿着围巾回到了家。

一进家门,奶奶就欢呼起来:“噢,味精来了,味精来了。”我说:“奶奶,这大热天的,你叫我买围巾干什么?”奶奶说;“做菜要用啊,如果没有味精,菜的味道就差很多。”我心想:等以后我学会做菜,桌上也要放一条围巾。想着就把围巾递给了奶奶,奶奶顿时傻眼了,说:“我叫你买的是味精而不是围巾。”我那时才回过神来,奶奶叫我买的是味精。

从这次的教训,让我想到了:做什么事都要想好了再动手。

童年是多么的美好,童年的回忆是最纯洁也是最宝贵的。每当我想到童年的故事都让我开怀大笑……

[童年的故事作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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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童年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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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童年中,有很多事引起过我的好奇,也让我细致地去观察周遭,但有一件事,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在我七岁那年,我正与妈妈在阳光明媚的河边散步,我们手拉着手,幸福地走在一起。

前面的草坪上,有许多人在搭帐篷晒太阳。其中,有一个高中女生,怀中搂着一条小狗,那条狗躺在她的怀里,一动也不动,好像很幸福,也很有安全感。

“妈妈!妈妈!你看!”我用力扯着妈妈的衣服,指着那女生说,“她对狗狗好好呀!那狗真幸福!”

妈妈坐下来,对我讲:“不只是姐姐对狗好,狗也会一生忠于自己的主人,所以姐姐也才会如此友好。”

我的目光在草坪上平移着,再找还有没有这样幸福的小狗。

这时,我看见有一个地方围了很多人。

我对妈妈说:“走,我们过去凑个热闹吧!”

我把妈妈拉了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入人群。

看第一眼,我就惊呆了:一个男人,坐在地上,旁边有一只小狗。那只小狗站着、跳着,一刻也没有停歇。那男人带着墨镜,一手撑着地,一手将木条扛在肩上,像一个黑社会小弟。那小狗前脚刚一落地,男人双眼一瞪,嘴角一上扬,就举起长长的细条,向狗屁股用力一抽。

“啪!”那小狗惨叫了一声后又站了起来,我看见了狗的屁股不停地在滴血。

我忍不住问妈妈:“妈妈,那只小狗为什么不逃跑,要跟着那个人呢?”

妈妈笑了笑,说:“你发现了吗?那只小狗害怕那男人的木条,它要是动了,就会被它害怕的东西攻击;还有,狗对主人的忠诚是无法想象的,不管主人对它好不好,它都会为主人服务,主人让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

“我不想看了,小狗好惨!”我说。

于是,我离开了那儿。

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发现狗的一生纯粹是靠运气,出生好,遇上了好主人就是幸福一生,就是狗社会最高层的狗。

而人却不同,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才可以成为成功人士,至少,比狗生活优越的机会大。

童年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每件事都有利有弊,关键是你怎么去看待,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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