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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河南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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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远在新石器时代,中原人民就创造了著名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发生在河南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发生在河南的历史典故

1.成语典故--断臂求法

其典故出自《景德传灯录》;讲述的是,禅宗二祖慧可大师求法于达摩祖师的故事;慧可历尽千辛万苦,追随达摩到长江边,并最终想方设法渡过长江,追随达摩到达少林寺。达摩在嵩山五乳峰上的洞里面壁坐禅,慧可合十侍立其后,精心照料,形影不离。

面对慧可的此番行为,达摩只顾面壁打坐,根本不予理睬,更谈不上有什么教诲。达摩离开面壁洞,走下五乳峰,回到少林寺料理日常的佛事活动时,慧可亦跟随其后。

时值寒冬,达摩在洞内坐禅,慧可依旧站立在洞外,合十以待。半夜时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很快,大雪淹没了慧可的双膝,慧可浑身上下好似披了一条厚厚的雪毯,但是他仍然双手合十,兀立不动,虔诚地站在雪地里。

第二天一早,达摩开定了,走到洞口一看,慧可似雪人般在雪地里站着。达摩顿生怜悯之心,终于开口问道:“汝久立雪中,当求何事?”

慧可回答道:“惟愿和尚慈悲,开甘露门,广度群品(意思是向佛祖求法)。”

达摩道:“诸佛所开示的无上妙道,须长时间精进勤苦地修行,行常人所不能行,忍常人所不能忍,方可证得。岂能是小德小智、轻心慢心的人所能证得?若以小德小智、轻心慢心来希求一乘大法,只能是痴人说梦,徒自勤苦,不会有结果的。”

听了达摩的教诲,为了表达自己求法的诚意和决心,慧可毫不犹豫地抽出随身携带的戒刀,“咔嚓”一下砍断了自己的左臂。随后,慧可放下手里的戒刀,弯腰拿起自己鲜血淋漓的左臂,围绕达摩面壁洞转了一圈后,仍侍立于被鲜血染红的雪中。

达摩被慧可的虔诚举动所感动,说:“诸佛最初求道的时候,都是不惜生命,为法忘躯。而今你为了求法,也效法诸佛,砍断自己的手臂,这样求法,必定能成;于是传衣钵、法器予他,并为其取法名慧可。”

2.成语典故--紫气东来

其典故出自出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传说老子过函谷关之前,关令尹喜见有紫气从东而来,知道将有圣人过关。果然老子骑着青牛而来。旧时比喻吉祥的征兆。

3.成语典故--中流砥柱

其典故出自出自《晏子春秋·内篇谏下》;传说上古时代,黄河三门峡河道狭窄处有一座山矗立在黄河的急流中,影响河水的通行,大禹治水时把两边的河道凿宽,这样这座砥柱山就像一根柱子一样立在急流之中。三门峡分人门、神门及鬼门,其中鬼门最险,而砥柱却巍然屹立在急流中。

4.成语典故--愚公移山

传说古时候有两座大山,一座叫太行山,一座叫王屋山。那里的北山住着一位老人名叫愚公,快90岁了。他每次出门,都因被这两座大山阻隔,要绕很大的圈子,才能到南方去。

一天,他把全家人召集起来,说:“我准备与你们一起,用毕生的精力来搬掉太行山和王屋山,修一条通向南方的大道。你们说好吗!”

大家都表示赞成,但愚公的老伴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大家的力量加起来,还不能搬移一座小山,又怎能把太行、王屋两座大山搬掉呢?再说,把那些挖出来的泥土和石块放到哪里去呢?”

讨论下来大家认为,可以把挖出来的泥土和石块扔到东方的海边和北方最远的地方。

第二天一早,愚公带着儿孙们开始挖山。虽然一家人每天挖不了多少,但他们还是坚持挖。直到换季节的时候,才回家一次。

有个名叫智叟的老人得知这件事后,特地来劝愚公说:“你这样做太不聪明了,凭你这有限的精力,又怎能把这两座山挖平呢?”愚公回答说:“你这个人太顽固了,简直无法开导,即使我死了,还有我的儿子在这里。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孙子又生孩子,孩子又生儿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而山却不会再增高,为什么挖不平呢?”

当时山神见愚公他们挖山不止,便向上帝报告了这件事。上帝被愚公的精神感动,派了两个大力神下凡,把两座山背走。从此,这里不再有高山阻隔了。

5.成语典故--铁面无私

包拯做了几任地方官,每到一个地方,都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清理了一些冤案。后来,他被调到京城做谏官,也提出不少好的建议。宋仁宗正想整顿一下开封的秩序,才把包拯调任权知开封府。由于包拯一生做官清廉,不但生前得到人们的赞扬,在他死后,人们也把他当作清官的典型,尊称他“包公”,或者叫他“包青天”、“包龙图”民间流传着许多包公铁面无私、打击权贵的故事,还编成包公办案的戏曲和小说。虽然其中大都是虚构的传说,但是也反映了人们对清官的敬慕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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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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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了解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吧。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泽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

[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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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口若悬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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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简介

郭象,字子玄,河南洛阳人,郭象中国西晋时期玄学家。

典故

晋朝时,有一位大学问家,名叫郭象。

郭象在年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很有才学的人。尤其是他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一些现象,都能留心观察,然后再冷静地去思考其中的道理。因此,他的知识十分渊博,对于事情也常常能有独到的见解。后来,他又潜心研究老子和庄子的学说,并且对他们的学说有深刻的理解。

过了些年,朝廷一再派人来请他。他实在推辞不掉,只得答应了,到朝中做了黄门待郎。到了京城,由于他的知识很丰富,所以无论对什么事情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再加上他的口才很好,又非常喜欢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每当人们听他谈论时,都觉得津津有味。

当时有一位太尉王衍,十分欣赏郭象的口才,他常常在别人面前赞扬郭象说:“听郭象说话,就好象一条倒悬起来的河流,滔滔不绝地往下灌注,永远没有枯竭的时候。”郭象的辩才,由此可知。

而后人就以“口若悬河”来形容人善于说话,一旦说起话来就橡倒悬的河水、滔滔不绝,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

故事延伸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郭子玄语议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

郭象反对有生于无的观点,认为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独自生成变化的,万物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据,在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他调和二者,认为名教合于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应符合名教。他以此论证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的合理性,认为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事,人生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能力。有哪样能力的人就做哪一种事业,这样的安排既是出乎自然,也合乎人的本性。著有《庄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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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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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你知道它的历史典故吗?下面是十面埋伏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楚汉相争时期,汉王刘邦重用淮阴人韩信,先后活捉魏王豹、赵王歇、燕王臧荼、齐王田广。他被刘邦封为齐王后率30万大军和彭越的军队会师,把项羽围困在垓下(今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东南),他采取十面埋伏的战术,逼使项羽在乌江自刎,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这个典故出自楚汉相争的垓下之战。

公元前202年10月,汉王刘邦率本部人马,追击向彭城撤退的项羽。追到阳夏的南边,刘邦下令暂停追击,派出使者与韩信、彭越等人联络,许诺日后与他们共分天下,并把临淄、大梁、淮南大片土地封给他们。果然,使者纷纷回报,诸侯即将发兵。不久,各路诸侯出兵,攻击项羽军队,韩信三十万兵马自齐南下,切断了项羽向彭城的退路;彭越率数万兵马到达固陵与刘邦会师,担任主攻;刘贾与英布自寿春率兵北进,切断项羽南逃之路。项羽军队不断收缩,退至垓下(今安徽灵璧东南沱河北岸),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诸侯军队蜂拥而至,把项羽军队重重包围了起来。

汉军“十面埋伏”,形如天网,楚军固守垓下,势如鸟雀。此刻,项羽军的反击好似困兽犹斗;刘邦军的进攻捷报频传。 垓下战场,杀声震天。两军拚搏,你死我活。著名的垓下之战就这样展开了。

为了进一步动摇和瓦解楚军,一天夜里,刘邦要汉军四面唱起楚歌。楚军听了,益发怀念自己的家乡。项羽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羽惶惶然不能入睡,深夜在军帐里喝酒。他—面喝酒、一边激昂慷慨地唱起歌来,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据说他的爱妾虞姬也起而和唱,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唱罢,拔剑自刎而死。项羽见大势已去,带了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南逃。第二天天亮,刘邦发觉项羽突围而去.便派灌婴带领五千骑兵追连赶。

项羽渡过淮河,继续跟随他的骑兵只有一百多人了。项羽到阴陵(在今安徽定远县四北),迷了路,陷进湖沼地带,被汉军追及。项羽领兵且战且退,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乌江浦),只剩下二十八名士兵。河边正停靠着一条小船。乌江亭长请他上船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羽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接着对亭长说:“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于是命令骑马的都下马步行,手拿短小轻便的刀剑交战,仅项羽一人就杀死汉军几百人。项羽自己也负伤十多处。忽然回头看见了汉军骑兵司马吕马童,说:“若非吾故人乎?”吕马童面向项羽,指项羽给王翳看,说道:“此项王也。”项羽便说道:“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说完就自刎而死了。

有的学者认为,“十面埋伏”发生在徐州的九里山。因为《水浒传》中分明写着:“九里山前摆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动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所以时至今日,徐州人仍然认为城北“九里山”为汉兵“十面埋伏”的战场。在“九里山”的山上,曾经有“磨旗石”,传说是刘邦的大将樊哙插旗、指挥军队的地方。在“九里山”的山下,有村名“八里屯”,传说是汉王屯兵的地方。而徐州的城东,有一座子房山,相传,是以刘邦的大臣张良的名字命名,张良在这儿深夜吹箫,瓦解了楚军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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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弦高智退秦军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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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公打败了楚国,会合诸侯,连一向归附楚国的陈、蔡、郑三国的国君也都来了。郑国虽然跟晋国订了盟约,但是因为害怕楚国,暗地里又跟楚国结了盟。

晋文公知道这件事,打算再一次会合诸侯去征伐郑国。大臣们说:“会合诸侯已经好几次了。咱们本国兵马已足够对付郑国,何必去麻烦人家呢?”

晋文公说:“也好,不过秦国跟我们约定,有事一起出兵,可不能不去请他。”

秦穆公正想向东扩张势力,就亲自带着兵马到了郑国。晋国的兵马驻扎在西边,秦国的兵驻扎在东边。声势十分浩大。郑国的国君慌了神,派了个能说会道的烛之武去劝说秦穆公退兵。

烛之武对秦穆公说:“秦晋两国一起攻打郑国,郑国准得亡国了。但是郑国和秦国相隔很远,郑国一亡,土地全归了晋国,晋国的势力就更大了。它今天在东边灭了郑国,明天也可能向西侵犯秦国,对您有什么好处呢?再说,要是秦国和我们讲和,以后你们有什么使者来往,经过郑国,我们还可以当个东道主接待使者,对您也没有坏处。您瞧着办吧。”

秦穆公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关系,答应跟郑国单独讲和,还派了三个将军带了两千人马,替郑国守卫北门,自己带领其余的兵马回国了。

晋国人一瞧秦军走了,都很生气。有的主张追上去打一阵子,有的说把留在北门外的两千秦兵消灭掉。

晋文公说:“我要是没有秦君的帮助,怎么能回国呢?”他不同意攻打秦军,却想办法把郑国拉到晋国一边,订了盟约,撤兵回去了。

留在郑国的三个秦国将军听到郑国又投靠了晋国,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连忙派人向秦穆公报告,要求再讨伐郑国。秦穆公得到消息,虽然很不痛快,但是他不愿跟晋文公扯破脸,只好暂时忍着。

过了两年,也就是公元前628年,晋文公病死,他的儿子襄公即位。有人再一次劝说秦穆公讨伐郑国。他们说:“晋国国君重耳刚死去,还没举行丧礼。趁这个机会攻打郑国,晋国决不会插手。”

留在郑国的将军也送信给秦穆公说:“郑国北门的防守掌握在我们手里,要是秘密派兵来偷袭,保管成功。”

秦穆公召集大臣们商量怎样攻打郑国。两个经验丰富的老臣蹇叔(蹇音jiǎn)和百里奚都反对。蹇叔说:“调动大军想偷袭这么远的国家,我们赶得精疲力乏,对方早就有了准备,怎么能够取胜;而且行军路线这样长,还能瞒得了谁?”

秦穆公不听,派百里奚的儿子孟明视为大将,蹇叔的两个儿子西乞术,白乙丙为副将,率领三百辆兵车,偷偷地去打郑国。

第二年二月,秦国的大军进入滑国地界(在今河南省)。忽然有人拦住去路,说是郑国派来的使臣,求见秦国主将。

孟明视大吃一惊,亲自接见那个自称使臣的人,并问他前来干什么。

那“使臣”说:“我叫弦高。我们的国君听到三位将军要到郑国来,特地派我送上一份微薄的礼物,慰劳贵军将士,表示我们一点心意。”接着,他献上四张熟牛皮和十二头肥牛。

孟明视原来打算在郑国毫无准备的时候,进行突然袭击。现在郑国使臣老远地跑来犒劳军队,这说明郑国早已有了准备,要偷袭就不可能了。

他收下了弦高送给他们的礼物,对弦高说:“我们并不是到贵国去的,你们何必这么费心。你就回去吧。”

弦高走了以后,孟明视对他手下的将军说:“郑国有了准备,偷袭没有成功的希望。我们还是回国吧。”说罢,就灭掉滑国,回国了。

其实,孟明视上了弦高的当。弦高是个牛贩子。他赶了牛到洛邑去做买卖,正好碰到秦军。他看出了秦军的来意,要向郑国报告已经来不及。他急中生智,冒充郑国使臣骗了孟明视,一面派人连夜赶回郑国向国君报告。

郑国的国君接到弦高的信,急忙叫人到北门去观察秦军的动静。果然发现秦军把刀枪磨擦得雪亮,马匹喂得饱饱的,正在作打仗的准备。他就老实不客气,向秦国的三个将军下了逐客令,说:“各位在郑国住得太久,我们实在供应不起。

听说你们就要离开,就请便吧。

三个将军知道已经泄露了机密,眼看呆不下去,只好连夜把人马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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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鼓作气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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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拜管仲为相国的信儿传到了鲁国,鲁庄公气得直翻白眼。他说:“我当初真不该不听施伯的话,把他放了。什么射过小白,要亲手杀他才出气。他们原来把我当作木头人儿,捏在手里随便玩儿,随便欺负,压根儿就没把鲁国放在他们的眼里。照这么下去,鲁国还保得住吗?”他就开始练兵,造兵器,打算报仇。齐桓公听了,想先下手,就要打到鲁国去。管仲拦着他,说:“主公才即位,本国还没安定下来,可不能在这会儿去打人家。”齐桓公正因为刚即位,想出风头,显出他真比公子纠强得多,也好叫大臣们服他,叫公子纠在地底下不敢怨他,要是依着管仲先把政治,军队,生产一件件都办好了,那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他就叫鲍叔牙当大将带领大军,一直打到鲁国的长勺去。

鲁庄公气了个半死,脸红脖子粗地说:“齐国欺负咱们太过分了!施伯,你瞧咱们是非得拼一下子不可吧?”施伯说:“我推荐一个人,准能对付齐国。”鲁庄公急着问他:“谁呀?”施伯说:“这人叫曹刿[gui四声],挺有能耐,文的武的都行。要是咱们真心去请他,他也许能出来。”鲁庄公就叫施伯快请去。

施伯见了曹刿,把本国给人欺负的事说明白了,又拿话激他,想叫他出来给本国出点力气。曹刿笑着说:“怎么?你们做大官吃大肉的还要跟我们吃苦菜的小百姓商量大事吗?”施伯陪着笑脸说:“好兄弟,别这么说了。”他一死儿央告,怎么也得求曹刿帮助国君过了这道难关。曹刿就跟着他去见鲁庄公。鲁庄公问他怎么打退齐国人。他说:“那可说不定。打仗是个活事儿,要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不变的死法子。”鲁庄公相信他有本事,就同他带着大军上长勺去。

到了长勺,摆下阵势,远远地对着齐国的兵营。两国军队的中间隔着一片平地好像是一条干了的大河,两边的军队好像是挺高的河堤。哪一边都能往中间倒下,什么时候都能把这河道填满。鲍叔牙上回打赢了,知道对面不能先动手,就下令打过去。鲁庄公一听见对面的鼓声响得跟打雷似地,就叫这边也打鼓。曹刿拦住他,说:“等等。他们打赢了一回,这会儿正在兴头上。咱们出去,正合了他们的心意,不如在这儿等着,别跟他们打。”鲁庄公就下令,不许嚷,不许打,光叫弓箭手守住阵脚。齐国人随着鼓声冲过来,可没碰上对手。瞧瞧对手简直像铁一般地硬,没法打进去,就退回来了。待了一会儿,又打鼓冲锋。对手呐,好像在地下扎了根似地动也不动,一个人也不出来。齐国人白忙了半天,使不出劲儿去,真没有意思,嘴里直叨唠。鲍叔牙可不灰心,他说:“他们不敢打,也许是等着救兵呐。咱们再冲一回,不管他们出来不出来,一直冲过去,准能赢了。”这就打第三通鼓了。那伙子士兵都腻烦死了。明知道鲁国人只守不战,干么还去呐?命令又不能不依,去就去吧。就又跑过去了。谁知道对面忽然“咚咚咚”鼓声震天价响,鲁国的将士“哗”一下子都冲出来,就跟雹子打荷叶似地打得齐国兵马全垮了。鲁庄公就要追。曹刿说:“慢着,让我瞧瞧再说。”他就站在兵车上,手搭凉棚往前瞧,瞧了一阵,又下来看看敌人的车印和脚印,才跳上车去,说:“追上去吧!”就这么追了三十多里,得着了好些敌人的兵器和车马。

鲁庄公赢了,问曹刿:“头两回他们打鼓,你为什么不许咱们打鼓呐?”曹刿说:“打仗全凭一股子劲儿。打鼓就是叫人起劲儿。头一回的鼓顶有力。第二回就差了。第三回就是响得怎么厉害,也没有劲儿了。趁着他们没有劲儿的时候,咱们‘一鼓作气’打过去,怎么不赢呐?”鲁庄公直点头,可还不明白人家跑了为什么不赶紧追上去。曹刿说:“敌人逃跑也许是假的,说不定前面有埋伏,非得瞧见他们旗子也倒了,车也乱了,兵也散了,才能够大胆地追上去。”鲁庄公挺佩服地说:“你真是个精通兵事的将军。”

齐桓公打了败仗,直不痛快,手指头净擦着冒汗珠的鼻子,好像汗一擦了,他就能把受到的欺负洗干净似地。他那鼻子可不听话,刚一擦干,汗珠又冒出来。齐桓公直生气,更恨鲁国。他叫人上宋国借兵去。管仲也不理他。管仲是有主意的:他知道齐桓公不碰几回钉子,不会懂得请教别人。齐桓公就又出了一回兵。宋闵公[宋庄公冯的儿子]派南宫长万帮齐国打鲁国。齐国又打败了,连宋国的大将南宫长万也给抓了去,当了俘虏。齐桓公连着打了两回败仗,自己认了输,向管仲认错。管仲就请他整顿内政,开发富源。开铁矿,设置铁官,用铁制造农具,这就大大提高了耕种的技术;设置盐官煮盐,鼓励老百姓捕鱼。离海较远的诸侯国不得不依靠齐国供应食盐。管仲自己原来是经商出身,他很重视通商和手工业。他说服了齐桓公,分全国为士乡(就是农乡)和工商乡。优待工商,不服兵役,让他们成为专门职业;优待甲士,不要他们耕种,让他们专练武艺。这些事都做得很不错,齐国富强起来了。一边加紧训练兵马,用青铜制造兵器。齐桓公信服他极了,就听他的话去跟鲁国交好,还叫鲁国别跟宋国计较从前的事。鲁国有了面子,把宋国的俘虏南宫长万也放回去了。打这儿起,三国交好。齐桓公就想多多联络别的诸侯,大伙儿订立盟约,辅助王室,抵抗外族,自己做个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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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兵不厌诈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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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不厌诈告诉我们,其实有时候诚信并非灵丹妙药。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兵不厌诈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战国)韩非《韩非子·难一》。

【释义】厌:嫌恶;诈:欺骗。作战时尽可能地用假象迷惑敌人以取得胜利。比喻在战争中要善于用计迷惑对方,也就是说,对敌人不能太讲诚信,要使敌人防不胜防。

【历史典故】

汉安帝在位期间,羌族部落经常侵扰汉朝边境,有一次竟然把汉朝的武都郡包围了起来,汉安帝忙任命虞诩率军抵抗羌军。虞诩率人连夜赶往武都郡,部队到达陈仓、崤谷一带时,被大批羌军阻挡。虞诩见此情形,忙下令部队停止前行,然后大造声势,说朝廷派的大军随后就到,到时就对羌军前后夹击。羌军不知是计,便兵分四路抢掠粮草。虞诩见羌军分散开来,就抓住时机,突破羌军的防线,继续向武都郡进发。

虞诩命令军队全速前进,每天行军一百多里,命令各队士兵第一天挖两个灶坑,并且以后逐日增加一倍。将领不解其意,问他说:“孙膑领兵作战,每天减灶以迷惑敌军;兵法说每日行军三十里,可确保安全。我们每日加灶,一天行百里,都不合先人的规矩啊!”

虞诩回答说:“用兵打仗要根据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策略。羌军人多势众,士气高昂,我们不能与之硬拼。如果我们行动缓慢,必会被羌军赶上。兵不厌诈,制造假象才能迷惑敌人,当年孙膑减灶,是为了佯装弱小;如今我们加灶,是为了佯装强大。”

羌军见汉军每日加灶,以为汉军的兵力正在不断增加,就不敢继续紧追其后,虞诩的军队才能安全地进入武都郡。虞诩又以其卓越的军事才能,指挥作战,大败羌军,使动荡的武都郡最终安定下来。

【成长心语】

诚信是我们想要追求的最美好的人际关系状态,但我们也无法避免会遭遇诡诈。讨厌诡诈而平平实实行事,是君子的本色;但不识诡诈陷入别人的奸谋中,是要被人讥笑的,更严重的还有可能会对自己产生威胁。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我们,不应该总是沉浸在诚信的“乌托邦”中,应认清现实,以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看待世间的诡诈,自己固然不能成为实施诡诈的始作俑者,但最起码也要保证自己不沦为诡诈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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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赵飞燕有关的历史典故5:舞若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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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飞燕的舞蹈,有着浓重的传奇色彩。《西京杂记》中:“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赵飞燕别传》中:“赵后腰骨纤细,善踽步而行,若人手持花 枝,颤颤然,他人莫可学也”。“踽步”是赵飞燕独创,其手如拈花颤动,身形似风轻移,可见其舞蹈功底深厚。她还能控制呼吸,传说她能站在人的手掌之上扬袖 飘舞,宛若飞燕。赵飞燕亦善鼓琴,《西京杂记》记载她有一张琴名为“凤凰宝琴”,侍郎庆安世演奏了一曲《双凤离鸾曲》后,赵飞燕尤为激动,用自己的宝琴奏 了一曲《归风送远操》,飘逸逍遥。她还赠予庆安世两张名贵的琴,一曰“秋语疏雨”,一曰“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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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华而不实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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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而不实意思是花开得好看,但不结果实。比喻外表好看,内容空虚。也指表面上很有学问,实际腹中空空的人。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们带来华而不实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春秋时,晋国大夫阳处父出使到魏国去,回来路过宁邑,住在一家客店里。店主姓赢,看见阳处父相貌堂堂,举止不凡,十分钦佩,悄悄对妻子说:“我早想投奔一位品德高尚的人,可是多少年来,随时留心,都没找到一个合意的。今天我看阳处父这个人不错,我决心跟他去了。”店主得到阳处父的同意,离别妻子,跟着他走了。

一路上,阳处父同店主东拉西扯,不知谈些什么。

店主一边走,一边听。刚刚走出宁邑县境,店主改变了主意,和阳处父分手了。店主的妻子见丈夫突然折回,心中不明,问道。“你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个人,怎么不跟他去呢?你不是决心很大吗?家里的事你尽管放心好了。”“我看到他长得一表人才,以为他可以信赖,谁知听了他的言论却感到非常讨厌。我怕跟他一去,没有得到教育,反倒遭受祸害,所以打消了原来的主意。”店主说。这阳处父,在店主的心目中,就是个“华而不实”的人。所以,店主毅然地离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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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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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因诗写得出色,被著名诗人贺知章推荐给唐玄宗。唐玄宗很快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唐玄宗对李白很欣赏,就封他为供奉翰林,要他在宫在写诗作文。过了一段时间,李白既不见皇帝找他商量国家大事,有没有分派给他什么重要公务,却常常让他陪皇帝和贵妃游山玩水,写“宫中行乐词”。这和李白治国安邦的志向相差太远,因此他常常在苦闷中借酒浇愁。

有一天,皇帝又召见李白,请他起草一份很重要的诏书。恰巧李白刚刚喝完酒,东倒西歪地走到大殿上。他眯着眼往四周看了看,看见站在皇帝身边的一个太监正在很不友好地盯着他。这个太监叫高力士,是唐玄宗最宠信的太监,权力很大,皇太子叫他“阿哥”,王公大臣们称他“阿爹”,四方的奏事都要经过他的手,文武百官没有一个不巴结他的。李白其实早就看不惯高力士的所作所为了,于是趁着这天的酒性对皇帝说:“皇上,我有个小小的请求,不知您准不准?”皇上因为急着要李白写诏书,便着急地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讲。”李白说:“我刚喝了点酒,因此无法像平常那样很恭敬地写文章。请皇上准许我穿戴随便一点,这样我才能把这篇诏书写得符合您的要求。”皇上想了想,摸着胡子说:“既然这样,我就准许你随便一点吧。”于是,李白伸了个懒腰说:“我穿的鞋太紧了,要换一双松一点的便鞋。”皇帝便立即叫人给他取双便鞋来换。李白趁机向站在一旁的高力士把脚一伸:“给我把鞋脱了!”高力士看看伸在他面前的脚,又看看玄宗毫无表示,只好顺从地给李白脱下靴子。

这一次,李白可给那些受高力士欺负的人出了口气,但高力士平时作威作福搞惯了,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这件事使他很愤怒,于是他就经常在唐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唐玄宗对李白渐渐冷淡下来。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再也待不下去了,只得离开长安,再次到外地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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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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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让我们了解历史、通达事理,提高自身素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历史典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欢迎大家阅读!

【典故】: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拼音】: zhì zhě qiān lǜ,bì yǒu yī shī

【解释】: 不管多聪明的人,在很多次的考虑中,也一定会出现个别错误。

【典故】:

刘邦派韩信去攻打赵国。韩信用计杀退了赵兵,杀死了赵军统帅陈余,也活捉了赵国出名的谋士李左车。韩信知道李左车是一位有才能的人,便亲自为他解下绑绳,并且十分客气地向他请教说:我打算向北攻打燕国,向东边讨伐齐,什么办法才会成功呢?李左车感到很羞愧,说: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亡国之大夫,不可以图存。我是一个吃了败仗的俘虏哪有资格谈论这样的事情呢?韩信说:百里奚在虞国而虞国灭亡,在秦国而秦国称霸。这并非是在虞国百里奚愚蠢,到了秦国又变得聪明,而在于国君是不是信任他,能不能听他的谋划。陈余的失败,是他没能听取你的计谋。如果他按照你的意见作战,我也要被你们俘虏了。今天我是诚心诚意地想听听你的高见,请你别推辞了。李左车见韩信很诚恳,便讲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聪明的人考虑千次,可能有一次是错的;愚蠢的人考虑千次,也可能有一次是对的。俗话说:狂人的话,至贤也可以选择。只恐怕我的计策不值得您采用,但我愿意献愚忠,为您效劳。您背水作战,不到一个上午打垮赵军20万,杀死陈余,名闻海内,威震天下,这是将军在战略上的长处。然而,农民遭受兵灾,非常贫苦,士卒经过激战,非常疲惫。如果您现在用这样疲惫的军队,去攻打燕国的牢固城池,恐怕难以攻下。而且,战事如果拖得久了,士卒们会更疲惫。再说,军粮也会发生困难。因此,我认为,你如马上用兵,这便是您的战略的短处。善于用兵的人不会用自己的短处去攻击敌人的长处,而是用自己的长处去攻击敌人的短处。韩信问:那么,我目前应该怎样呢?李左车说:现在应该按兵不动,先安定赵国的秩序,抚恤赵国阵亡将士的遗孤。这样做,人们就会拥护您。方园百里之内,就可能有人送来牛肉和酒,犒劳您的将士。到那时,您可以一面摆出向北进攻燕国的姿态,一面派遣说客,拿着您的亲笔信到燕国去,把自己战略上的长处显示给燕国看,那样,十有九燕国会自行投降的。燕国投降后,再派遣说客到齐国去,把燕国投降的事告诉齐国,齐国也会像草随风倒一样,很快降服。这样,夺取天下就不难了。用兵向来讲究先虚后实,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韩信按着李左车的意见去做,果然获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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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陶侃运砖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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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逖死后,东晋王朝接连发生几次内乱。晋元帝想抵制王氏势力,王敦起兵攻进建康,杀了一批反对他的大臣。元帝的儿子晋明帝即位后,王敦又一次攻打建康失败,自己病死了。到了晋成帝(明帝的儿子)的时候,历阳(今安徽和县)镇将苏峻起兵叛变,攻进了建康。东晋的一些大臣束手无策,后来依靠荆州刺史陶侃出兵,花了两年时间,才平定了苏峻的叛乱。

陶侃在王敦得势的时候,本来是王敦的部下。那时候,陶侃立了战功,做了荆州刺史。有人妒忌他,在王敦面前说他坏话。王敦把他调到广州。那时候,广州还是偏僻的地区,调到广州实际上是降了他的职。

陶侃到了广州,并没有灰心丧气。他每天早晨把一百块砖头(文言是“甓”,音pì)从书房里搬到房外;到了晚上,又把砖头一叠叠运到屋里。人们看到他每天这样做,感到很奇怪,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这样做。

陶侃严肃地说:“我虽然身在南方,但心里想的是收复中原。如果闲散惯了,将来国家需要我的时候,还怎么能担当重任呢。所以,我每天借这个练练筋骨。”

王敦失败以后,东晋王朝才把陶侃提升为征西大将军兼荆州刺史。荆州的百姓听到陶侃回来,都高兴地互相庆贺。

官虽然做得大了,可陶侃还是十分小心谨慎。荆州衙门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要亲自认真检查,从来不放松。他常常对他的部下说:“大禹是个圣人,还爱惜一寸光阴。像我们这种普通人,论智慧和能力,都跟大禹差得很远,更应该爱惜每一分光阴,怎能贪图安逸。如果活着对国家没有贡献,死了没有留下什么好名誉,那不是自暴自弃吗?”

他部下有些官吏,喜欢吃酒赌博,往往因此耽误了公事。陶侃知道了非常生气。他吩咐人把酒器和赌具都收起来,一古脑儿扔到江里去;还把那些官吏鞭打了一顿。打这以后,大家都吓得不敢再赌博喝酒了。

有一次,陶侃到郊外去视察,看见一个过路人一面走,一面随手摘了一把没有成熟的稻穗,拿在手里玩弄。

陶侃叫住他问:“你拔了这棵稻子,干什么用?”那个过路人只好实说:“没有什么,顺手拔一点玩玩罢了。

陶侃听了,勃然大怒说:“你自己不耕种,还无缘无故毁坏人家的庄稼,真是岂有此理!”

说罢,就命令他的兵士把那人捆绑起来,狠狠地鞭打了一顿,才把他放了。

人们听到刺史这样保护庄稼,种田就更勤快了。荆州地方就渐渐富裕起来。

荆州地方在长江边上。官府造船,常常留下许多木屑和竹头。要是在别人手里,不是打扫掉,就是烧了。但是陶侃却吩咐人把它收拾起来,收藏在仓库里。人们见了,不懂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没敢问。

后来,有一次新春过节,荆州的官员都到官府来拜见陶侃。恰好前几天下了几场大雪。天气放晴,积雪融化后,大厅前面又湿又滑,不好走路。陶侃就吩咐管事的官吏,把仓库里的木屑拿出来铺地,这样,走路的时候就再不怕滑交了。

又有一次,东晋水军造一批战船需要竹钉。陶侃又叫人把收藏起来的竹头拿出来给兵士去做造船用的竹钉。

到这时候,大家才知道陶侃收集木屑和竹头的用处,佩服他考虑得周到。

陶侃前前后后带兵四十一年,由于他执法严明,办事认真,谁都佩服他。据说,在他管辖的地方,社会秩序安定,真做到了“路不拾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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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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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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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完淳怒斥洪承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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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另立明朝宗室、唐王朱聿键(聿音yù)即位,历史上称为隆武帝。另一部分官员张国维、张煌言在绍兴拥戴鲁王朱以海监国。这样,就同时出现了两个南明政权。

为了对付抗清力量,清朝廷派了在松山战役中投降清朝的洪承畴总督军事,招抚江南。

这时候,在松江(在今上海市)有一批读书人也在酝酿抗清,领头的是夏允彝(音yí)和陈子龙。夏允彝有个年才十五岁的儿子叫夏完淳(音chún),又是陈子龙的学生。夏完淳自小就读了不少书籍,能诗善文,在他的父亲、老师影响下,也参加了抗清斗争。

靠几个读书人要组织义军是不行的。夏允彝有个学生吴志葵,是吴淞总兵,手下还有一些兵力。他们说服吴志葵一起抗清。吴志葵答应了,派出一支人马担任先锋队攻打苏州。一开始打得挺顺利,先锋队攻进了苏州城,但是吴志葵临阵犹豫,没有及时增援,结果进诚的义军被围牺牲,吴志葵的主力在城外也被击败。

不久,清军围攻松江,夏允彝父子和陈子龙冲出清兵包围,到乡下隐蔽起来。清兵到处搜捕,还想引诱夏允彝出来自首。夏允彝不愿落在清兵手里,投到河塘里自杀。他留下遗嘱,要夏完淳继承他的抗清遗志。

父亲的牺牲引起夏完淳万分悲痛,也激起他对清朝的仇恨。他和陈子龙秘密回到松江,准备再组织起义军。这时候,他们打听到太湖长白荡有一支由吴易领导的抗清义军,正在重整旗鼓。夏完淳把家产全变卖了,捐献给义军做军饷,在吴易手下当了参谋。他还写了一道奏章,派人到绍兴送给鲁王,请鲁王坚持抗清。鲁王听说上书的是个少年,十分赞赏,封给夏完淳一个中书舍人的官衔。

吴易的水军在太湖边出没,把清军打得晕头转向。但是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义军失败,吴易也牺牲了。

过了一年,陈子龙又秘密策动清朝的松江提督吴胜兆反清,这次兵变不幸又失败了,吴胜兆被杀害,陈子龙也被清军逮捕。陈子龙不愿受辱,在被押解到南京的船上,挣脱绳索,跳河自杀。

夏完淳正在为失去他的老师而悲痛,因为叛徒告密,他自己也被捕了。清军派重兵把他押到南京。

夏完淳在监狱里被关押了八十天。他给他亲友写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诗篇和书信。死亡的威胁并没有使他恐惧,他感到伤心的就是没有实现他保卫民族、恢复中原的壮志。

对夏完淳的审讯开始了,主持审讯的正是招抚江南的洪承畴。洪承畴知道夏完淳是江南出名的“神童”,想用软化的手段使夏完淳屈服。他问夏完淳说:“听说你给鲁王写过奏章,有这事吗?”

夏完淳昂着头回答:“正是我的手笔。”

洪承畴装出一副温和的神气说:“我看你小小年纪,未必会起兵造反,想必是受人指使。只要你肯回头归顺大清,我给你官做。”

夏完淳假装不知道上面坐的是洪承畴,厉声说:“我听说我朝有个洪亨九(洪承畴的字)先生,是个豪杰人物,当年松山一战,他以身殉国,震惊中外。我钦佩他的忠烈。我年纪虽然小,但是杀身报国,怎能落在他的后面。”

这番话把洪承畴说得啼笑皆非,满头是汗。旁边的兵士以为夏完淳真的不认识洪承畴,提醒他说:“别胡说,上面坐的就是洪大人。”

夏完淳“呸”了一声说:“洪先生为国牺牲,天下人谁不知道。崇祯帝曾经亲自设祭,满朝官员为他痛哭哀悼。你们这些叛徒,怎敢冒充先烈,污辱忠魂!”

说完,他指着洪承畴骂个不停。洪承畴被骂得脸色像死灰一样,不敢再审问下去,一拍惊堂木,喝令兵士把夏完淳拉出去。

公元1647年九月,这位年才十七岁的少年英雄在南京西市被害。他的朋友把他的尸体运回松江,葬在他父亲的墓旁。到现在,在松江城西,还留着夏允彝。夏完淳英雄父子的合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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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人应该知道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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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上下五千年,产生了无数历史故事。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国人应该知道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高山流水】

春秋时俞伯牙工琴,琴曲托意摇深,常人难解,仅钟子期能赏。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赞曰:“善哉,娥峨兮若泰山。”伯牙旋又志在流水,钟子期叹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后来钟子期去世,伯牙痛失知音,废琴终身不弹。后人遂以“高山流水”喻知音难遇,也指乐曲绝妙。

【庄周梦蝶】

战国时哲学家庄周主张是非齐一,物我两忘。《庄子》中有一寓言申喻此理:庄周梦见自己化作一只蝴蝶,翩翩飞舞,怡然自乐。梦醒以后,自身依然是庄周。因此说,不知是庄周化为蝴蝶呢,还是蝴蝶化为庄周。后世遂以“庄周梦蝶”比喻人生如梦幻,难以究诘。

唐李商隐名作《锦瑟》云:“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诗中额联即用此典

【倾国倾城】

汉武帝时,协律都尉李延年,曾在武帝前作歌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古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复倾国,佳人难再得。”武帝无限神往,叹息良久曰:“世岂有此人乎?”平阳公主进言,谓李延年有妹,姿容绝代,妙丽善舞。

武帝召见,纳入后宫,即后来深受宠幸的李夫人。“倾国倾城”一词,即用以形容女子美貌绝伦,文学作品中引用甚多。

[国人应该知道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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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织女牛郎鹊桥相会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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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七日是民间的“乞巧”节,妇女们这晚在庭院中摆下酒脯瓜果,虔诚地向夜空膜拜,以盼望织女星赐予技巧。由于诗人的吟咏,画家的描绘,文人的铺排,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于是流传人间,缠绵绯恻,委婉动人,这便是牛郎与织女的故事。

以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为素材的诗词、戏曲,不胜枚举。可以推断牛郎与织女的凄美爱情故事,大约是发生在西周时代,当时的奴隶社会,等级十分严苛,这个故事就是一般人追求幸福的心声与饱受压抑的写照,托言天上双星,也就是人间的实情。

据说西周时齐地,也就是今山东一带,有一贫苦人家,父母早丧,幼弟依兄嫂度日,每日出外牧牛,人们都把他叫作“牛郎”。

牛郎渐渐长大了,他的嫂子一直不喜欢他,于是他牵着一条老黄牛流浪到一片荒山下结茅而居。一面垦荒,一面哭泣,泪珠点点滴滴落地上,不久后就生出一朵朵艳丽的牵牛花来。继而,有粉蝶双双在上面飞舞,小鸟在枝头碉啾和呜,叫个不停,田地里也长出了茂盛的庄稼。

老黄牛的来历不凡,它是天上的金牛星,因触犯天条而被谪降人间受苦受难,有感于小主人牛郎对它的饲养和爱护,除了感恩图报辛勤耕作外,还挖空心思想要为牛郎撮合一段美满的良缘。

终于,金牛星得知天上的七仙女,时常结伴到人间来溜达,甚至在东边山谷中的明镜湖里沐浴。于是便在夜间托梦给牛郎,要他第二天清晨天未明时到湖畔,趁仙女们戏水时,取走一件仙女挂在树上的衣衫,头也不回地跑回家来,便会获得一位美丽的仙女做妻子。

牛郎将信将疑地翻山越岭,在晓雾弥漫中,果然瞥见七个绝色美女在湖中嬉戏,粉装玉饰,云鬓花颜,不觉为之心神荡漾;旋即抱起矮树上一件粉红衣衫,飞奔而回。

这个被抢走衣衫而无法返回天庭的仙女就是织女,当天夜里,她趁着夜幕的掩护,赤身露体地轻敲牛郎的柴扉。在微明的灯影里,一个是诚实憨厚,壮硕俊朗的少年农夫,一个是美艳如花,柔情似水的天上仙女,四目相接,一见钟情,于是在静褴的春夜里,两情相悦,同赴巫山云雨。

幸福的生活过得总比痛苦的生活要快一些,时光荏苒,眨眼三年,织女已为牛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老黄牛已死,留下的一对牛角挂在墙上,牛郎舍不得老黄牛,天天对着牛角发楞。织女私自偷下凡间的事终于被天帝知道,天兵天将把她拘回宫里,牛郎此时真是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一对小儿女也天天哭着要妈妈,牛郎肝肠寸断,想着曾给过他无限帮助和关怀的老黄牛,抱着牛角痛哭。谁料一不小心,牛角掉到地上,奇迹发生了,两只牛角竟然变成两只箩筐,牛郎把两个孩子放入箩筐中,准备一肩挑起,寻找娇妻,一阵清风吹过,两只箩筐像两只强有力的翅膀,蓦然平地飞升,腾云驾雾,风驰电掣般地飘飞在霄汉之中,眼看娇妻就在前面,牛郎奋力追求,眼看赶上了,却被王母娘娘察觉,拔下头上的金钗,在牛郎与织女之间一划,立刻出现了波涛汹涌,白浪滔天地银色河川,从此一个河东,一个在河西,遥遥相对,却无法相见。

鹊鸟非常同情牛郎与织女的情真意挚,每年夏秋之间,趁银河风平浪静的时候,群集河上,口尾相衔,搭起一座鹊桥,让牛郎织女相聚。“鹊桥崔鬼河宛转,织女牵牛夜相见。”据说七夕过后,鹊鸟的羽毛都会七零八落地脱掉不少,就是因为辛苦搭桥的缘故。

牛郎织女的故事大致如此,后世的《天河配》、《天仙配》、《鹊桥会》等平话或戏曲都大同小异;不但把人仙化,也把神仙凡人化,仙女可以下凡,凡人也可以升天,一段天人揉合的爱情故事,充满了馥郁甜蜜的人情味,也洋溢着农牧社会的生活面貌与伦理道德色彩。

杜牧的《秋夕诗》:“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杜甫《银河诗》:“牛女年年渡,何曾风波生?”

这些都为世人传诵,还有:

“七夕今宵看碧霄,牛郎织女渡鹊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儿百条。”

这诗传说是一个六岁的儿童,唐代的林杰写的,可见一般人对七夕的故事已经耳熟能详,连六岁小儿也能执笔成诗,朗朗上口。

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最为少年男女所向慕。南北朝所谓“七夕节”,禁中优伶扮演《鹊桥仙》戏曲,进时新果品,市井儿童手执荷叶,欢呼雀跃。唐时在七夕夜登高楼危树,安排筵会,以赏节序。宋时以七夕为“女儿节”,妇女在庭院中以巾帕蒙面,仰首空际,默默祷告,根据所看到的迷蒙景象,以预卜自己的终身大事。元、明、清各代,称七夕为“七巧节”,当夜的花样更多。

最常见的是在庭中摆设香案,盛陈瓜果,望空焚香膜拜,然后一口气在朦胧中以丝线连穿七个针孔,能有如此眼力,想必也有一双巧手,还有捉取小蜘蛛以小盒盛着,翌晨观看如果网丝圆正,叫“得巧”,另有“丢针”,盛清水一碗,在星光下把绣花针轻轻地丢在水中,能浮在水面的叫“大吉”,事实上这就是物理学上的表面张力,只要小心翼翼,大概不难办到。

还有两首描写七夕的诗,字丽句清,可堪一读。一首是:

“乞巧楼前雨乍晴,弯弯新月伴双星;

邻家少女都相学,斗取金盆卜他生。”

一首是:

闺女求天女,更阑意未阑;

玉庭开粉席,罗袖捧金盘。

向月穿针易,临风整线难;

不知谁得巧,明旦试寻看。”

这两首诗对七夕夜晚妇女们的活动和心态形容得入木三分。

时至今日,少男少女们的情感已了无阻隔,不只是抽象的银河无法隔绝,就连实质的尊长约束,社会道德法律,也已发生不了多大效果,然而重温牛郎与织女的故事,则可对少年男女的情爱,产生了一种虚幻而浪漫的憧憬,从而唤起更加珍惜的意念,则认七夕为“情人节”,就有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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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营疆》海盐中药热敷包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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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前407年—前310年),战国时著名医学家。姓秦,名缓,字越人,号卢医,世人尊称他为扁鹊,善用“针石”、“服汤”、“熨”等治病。由于医术高超,时人借用黄帝时神医“扁鹊”的名号来称呼他。

公元前361年,扁鹊到了赵国的都城邯郸。当地百姓很重视妇女,所以他便做带下医(妇科医生)。扁鹊深悉带下之症给妇女带来的痛苦,巧施妙手为妇女治疗病痛。但礼法和民俗限制,只能对患病妇女采取针石汤药治疗,对因寒症带来的脘腹冷痛,经寒不调,宫冷不孕,风湿疼痛等带下症,不便施以熨法治疗。由于时代条件和民俗风情所限,扁鹊一时陷入困惑。

公元前357年,扁鹊到达齐国的都城临淄(今山东临淄县)。至齐后,扁鹊既震撼于齐国的富饶与强大,又深感百姓疾病缠身之苦。齐国临海,空气湿重,寒气入体,百姓多风湿之症。缓解风湿病痛的简便方法是持续热敷,扁鹊一直在寻找一种有效的熨法,但一时不得其法。

齐国富强的一个原因得益于发达的海盐业,是天下海盐的最大集散地,临淄更是齐国海盐集散的中心。一日,扁鹊游览临淄繁华的坊市,忽见一家海盐商铺的伙计正在用锅炒盐,非常奇怪,走过去询问原因。伙计回答说:“湿气入盐,当热炒,利储存,减水气,示诚于民。”热盐装入麻袋,热气持久不散。扁鹊如醍醐灌顶,欣喜若狂,大呼:“熨法得矣!”

扁鹊终于找到了后世被命名为海盐热敷的熨法,通过改良,在海盐中加入治疗风湿病痛的药物,共同炒热,以麻布袋裹之,置之患处,实现了病灶部位的持续热敷。齐国之民亦因此得益。同时,海盐热敷法的出现,困扰扁鹊多时的妇女带下之症治疗存在的困难也迎刃而解。

田齐桓公(田午)召扁鹊入宫问疾,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扁鹊见蔡桓公。桓公讳疾忌医,不肯承认自己疾病在身,三十五天后,病入骨髓,“桓公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扁鹊逃离临淄后,于公元前354年到了魏国的都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公元前350年,到达秦国的都城咸阳,以后又回大梁。大约于公元前317年,又到达周都洛阳( 河南洛阳),听说当地的人民很敬重老人,因此,为“耳目痹医” (耳聋眼花四肢痹痛),用海盐热敷法疏通经脉,解决了诸多老年病症。

公元前310年,扁鹊再度来到咸阳,因咸阳的百姓很爱小儿,所以他就做了“小儿医”,用高超的医术,结合海盐热敷法治疗小儿风寒、消化不良、腹泻腹痛等症,受到咸阳百姓的爱戴。

同年,秦武王即位。秦武王生而有神力,勇武好战,喜好跟人比角力。秦武王与武士们比赛,伤了腰部、疼痛难忍,吃了太医李醯的药,也不见好转,并且更加严重。有人将神医扁鹊已来到秦国的事告诉了武王,武王传令扁鹊入宫。扁鹊很快治好了武王的伤痛。武王大喜,想封扁鹊为太医令。李醯知道后,担心扁鹊日后超过他,派了两个刺客,想刺杀扁鹊,却被扁鹊的弟子发觉,暂时躲过一劫。扁鹊只得离开秦国,他们沿着骊山北面的小路走,李醯派杀手扮成猎户,半路上劫杀了扁鹊。

扁鹊及其弟子不辞艰辛,行程四千余里,周游列国,济世救人。他“随俗为变”,到邯郸时,闻知当地人尊重妇女,就做治妇女病的医生;到洛阳时,闻知周人敬爱老人,就做专治耳聋眼花四肢痹痛的医生;到了咸阳,闻知秦人喜爱孩子,就做治小孩疾病的医生。他随着各地的习俗来变化自己的医治范围,成为医、药、技非常全面的“全科医生”,受到后世医者的无比尊重。

“熨” 是中医外治法之一,即用布包裹炒热的药物,借助药性及温暖作用,直接作用于患处或有关部位,使气血通畅,以达到治病或缓解病痛的作用,通俗地讲就是现代医学上的热敷。

又方:治阴证伤寒,腹痛吐利,唇青面黑,身背强,四肢冷,脉沉细,咽喉不利。

上用沧盐一斤,炒焦大热,布绢二重作囊,包裹盛之。熨阴脐间,亦同葱熨法。

【摘录】明·方贤著《奇效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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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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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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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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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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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茶代酒的典故,以茶代酒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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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礼义之邦,素有“以茶代酒”的习俗,每逢宴饮,不善饮酒或不胜酒力者,往往会端起茶,道一句“以茶代酒”,以尽礼数,既推辞摆脱了饮酒,又不失礼节,而且极富雅意。这一轶事广为应用,可知此典故是从何而来呢?

话得从头说起,公元252年,吴太祖孙权病死,其子孙亮继位,由干后宫政变,孙亮之兄孙休上台,到孙休临终时,遗诏儿子继位,任丞相濮阳兴和左将军张布为“顾命大臣”,辅佐幼主。

荒淫、残暴、滥杀,孙皓的罪恶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罄竹难书。相貌堂堂的好青年怎么就变成一个恶魔了呢?有人分析,这是他小时遗留的恐惧种下的祸根。父亲当了太子,后被废又被杀。全家的境况急转直下,从天堂跌到地狱,他从小颠沛流离、担惊受怕,尝尽世态炎凉。而对他家下毒手的,又是血缘最近的亲人,心中的仇恨无以言说。

他戴上了面具,小心翼翼,实际灵魂已扭曲变形,变得乖张暴戾。等他掌握生杀大权,能呼风唤雨,曾经压抑的愤怒终如火山爆发,有悖常论的疯狂,才能让内心得到发泄和满足。

一、大选美女扩建皇宫

孙皓继位之初是释放宫女,很快走向反面,开始大肆选美。

孙皓规定:东吴凡是2000石(大致相当于现在部级)以上的官员,家中有女儿要上报。女孩到了15岁,必须让孙皓先挑选一遍,看不上的,才能出嫁。他的后宫有数千人,但他还是嫌少,又派亲信到各地选美。

偶尔碰到个美女会当个宝。真正满眼绝色,也就不值钱了。后宫之中,遍是佳丽,孙皓怎么可能珍惜她们呢?弃之如草芥。他在宫中引入水流,环绕殿堂,每天在后宫晃悠,看到哪个美女不顺眼,马上杀掉,扔到水中。美女们吓得魂飞魄散,躲在宫中不敢出来。

女人多了,总要安排个宫室。孙权建的太初宫就显得太小气了,孙皓在太初宫东边新建了一座昭明宫,位置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成贤街及偏东一带。

官职在2000石以下的,都要参与这个浩大的工程。老百姓到山上砍木材当苦力,官吏到山中做监工。太初宫周长约700多米,建成后的昭明宫约1200多米,宏伟壮观,富丽堂皇。

宫中有数以千计的各种首饰,孙皓让美人们戴上首饰,看她们追逐打闹。经常早上戴下午就坏,工匠们也趁机偷盗,国库挥霍一空。

二、滥杀大臣令人发指

孙皓在内杀美女,在外杀大臣,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看他的心情。孙皓杀人的方式很多,剥人脸皮,挖人眼睛,多种多样,残酷至极。

中书令(帮助皇上在宫廷处理政务)贺邵因为中风,不能说话,也没有办法上朝。孙皓怀疑他装病,命人严刑拷打,割断他的头,烧成了灰。

大臣王蕃在宴会上喝醉了,孙皓怀疑他作假,先送走他,又召见他。王蕃这个人好面子,不希望自己失态,在孙皓面前强装镇定。孙皓看他举止正常,认定他是装醉,立即处斩。然后,孙皓率群臣出宫登到山上,命令亲信扮成虎狼,把王蕃的人头抛来抛去,最后人头完全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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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季扎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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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是周朝吴国人,因受封于延陵一代,又称「延陵季子」。那么不妨看看季扎挂剑。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吴太伯世家》。

【释义】季扎:春秋时期吴国人,因封地延陵而得名延陵季子。季扎把自己的佩剑挂在徐国国君的墓前。比喻人一定要坚守诚信。

历史典故

季扎是春秋时吴王寿梦四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很有才华,寿梦在世时就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扎避让不答应,寿梦只好让长子诸樊继位。

后来,季扎受吴王的委托出使北方,拜访了徐国国君。徐国国君在接待季扎时,看到了他佩带的宝剑。吴国铸剑在春秋闻名,季扎作为使节所佩带的宝剑自然不凡。徐君对季扎的宝剑赞不绝口,流露出喜爱之情。季扎也看出徐国国君的心意,就打算把这宝剑送给徐国国君作为纪念。但是这把剑是父王赐给他的,是他作为吴国使节的一个信物,他到各诸侯国去必须带着它,现在自己的任务还没完成,怎么能把它送给别人呢?季扎暗下决心,返回时一定把此剑献上。

后来,他离开徐国,先后到鲁国、齐国、郑国、卫国、晋国等地,返回时途经徐国,当他想去拜访徐国国君以实现自己赠剑的愿望时,却得知徐国国君已死。

万分悲痛的季扎来到徐国国君墓前祭奠,祭奠完毕,他解下身上的佩剑,挂在坟旁的树木之上。随从人员说:“徐国国君已死,还留下宝剑干什么呀?”季扎说:“当时我内心已答应了他,我不能因为他已死,就违背自己的心愿啊!”

【成长心语】

人无诚信,不能生存于世上。季扎虽然没有当面许诺要赠给徐君宝剑,只是在心中有一个赠剑的愿望,而当他想要实现这个愿望时,徐国国君却已经死了。但季扎并没有因为徐国国君的死而不履行“承诺”。一个已经亡故的赠剑对象,一把价值连城的宝剑,诠释了“诚”的真实含义。相比那些对别人作出了正式承诺而找各种理由不履行诺言的人来讲,季扎无疑给他们作出了一个良好的表率。

[历史典故:季扎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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