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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态度的话题作文(精彩20篇)

“孝”是什么?你是否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你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孝是一种情感,是一种愿意为父母付出一切,只要能给父母幸福,不管做什么都无怨无悔的情感。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初中关于态度的话题作文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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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秋天为话题高中优秀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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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南京城下起了第一场雪。惊喜之余,一丝惆怅又在我的心头萦绕。看着书桌上薄如蝉翼的台历,猛然发觉一年时光将要从指尖悄然离去。既然冬天已经来到,不妨为刚走过的秋天做一个总结。

9月,正是热闹的开学季。初一的新生们嬉嬉笑笑地迈进了初中校园。开学那天的情景,三个多月后回想起来,还能使我回味无穷。

我走在通往正门的小路上,脑子里想的都是来自未来生活的挑战。我一直以学霸的形象示人,很累,也很无奈。我想摆脱这无形的压力,但又怕成绩退步后,被人笑话。于是,我加快脚步,要快快到教室里自习。殊不知路旁的桂花树的枝头上已然有些桂花开放。而那群新生呢?他们四处打量着,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蓬勃的朝气。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影子,那时的我也是如此,比现在多了份活力,少了份忧愁。

“叭嗒”一声,一位新生摘桂花却不小心折断树枝的声音吸引了我。他先是尴尬地笑了笑,随后又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般,将桂花放在手掌上端详了一番。“这么美又香的花揣在兜里定能使新同学和老师快速记住我吧。”他小声嘀咕道。我理解他的心情。因为一年之前的我也有这般闲情雅致和对生活的热爱与期待。而现在呢?一年的磨练使我的活力消退,繁忙的学业使我连看桂花的时间都很少有。忽地,一阵风吹来,我所有的困惑都从这风中得到了解答。

蓦地,我明白了,生活本不应如此紧迫,马不停蹄的我们也应该放慢脚步了,我们应怀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留意身边的美好,其实也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表现。“所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对吗?”我心中暗暗祈祷。

后来生活真的变得明朗起来了,只因我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运动会那天下雨,让我感到了惊喜与失望的交织;学农活动,让我体会到了粮食的来之不易。枯树叶变成黄蝴蝶,让我感叹生命的短暂与永恒……换作从前的我,我是从中读不出这些感情的。可当我走过这个秋天,我仿佛已经具备了这种能力。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秋天并不是一个树叶枯黄,万物萧条的季节。走过秋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生活本不应如此紧迫,我们都应怀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从容地走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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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欣赏为话题的六年级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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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莲花,欣赏它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尚品质。我欣赏老师,欣赏它那“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品格……

但我却最喜欢最欣赏蜡烛那“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

一天夜晚,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爸妈都在看电视。突然,房间里的灯闪了几下,没等我反应过来,家里的灯全部都暗了下来,原来是停电了,家里漆黑黑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一个人坐在黑暗的房间里,心里有点害怕,这时房间里出现了一个亮光,原来是妈妈给我拿来了一根蜡烛。顿时,整个房间在烛光的照耀下变得明亮了。

终于,我把作业写好了,正当我准备离开房间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蜡烛燃烧得只剩半截了,我又坐了下来,目不转睛的盯着蜡烛,看着他一天天的燃烧,这时候,我被蜡烛的精神感动了,他燃烧自己,却照亮了别人,他虽然外形普通,却拥有着一种难得可贵的精神。

此时此刻,在我的眼里,他不再是一个平凡的蜡烛,而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有着无私奉献精神的人,他不为名利,从没替自己着想过,而是默默地燃烧着自己,照亮着黑暗。可以这么说,他把自己的生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人类,这就是蜡烛的精神,现在,摆在书桌上的蜡烛已经上完了,化为了灰烬,蜡烛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它在停电的这段时间里为人们带来了光明,他这一生就是有意义的。

蜡烛虽然平凡,却有着一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而我最欣赏最喜欢的也最欣赏的就是他这种精神,我们要做一个具有蜡烛精神的人,为社会,为国家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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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矛盾为话题的高二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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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生在六月份的双子座女孩。据说,双子星座的人喜爱变化,有双重性格,我就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女孩。

有时我很认真。虽然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但我总是认真听讲。上课时,我的眼睛不是看着黑板和老师,就是盯着书本,从不走神。听到重要的知识点时,我会把它们工工整整地记在课本上。即使周围有同学上课讲小话,我也不会被干扰。因此,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老师们对我更是赞不绝口。

有时我却很马虎。做数学题时,我经常粗心大意,还没有看清题目就匆匆忙忙地动笔。题目里要求把以下物体的重量从轻到重排列,我却把它们从重到轻排列。题目要计算一个商店五天卖出多少大米,我却看成了三天卖出多少大米。因为粗心,我没少被妈妈批评。

有时我很勤奋。在暑假里,我并没有放松学习,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每天坚持阅读课外书一个半小时,因为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每天练习古筝至少一小时,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演奏出更美妙的乐曲。

有时我很却懒惰。在面对数学思考题的时候,如果我多想一想、写一写、画一画,是很有可能解答出这些题目的,可是我常常懒得思考,看到“思考题”三个字就轻易放弃,结果总是被难题打败。下学期我就要上四年级了,学习的内容会越来越难,我一定要勤于思考和总结,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有时我很大胆。从小我就喜欢在小区里的健身器上爬上爬下,也喜欢玩惊险刺激的游戏,那疯狂的样子一定让你惊讶不已。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上海迪士尼乐园玩,我们坐在一个“大手臂”形状的游乐设施上,被甩到了高空中。妈妈被吓得脸色苍白、魂飞魄散,我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觉得刺激过瘾、意犹未尽呢。

有时我很胆小。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认为我是个害羞的女生,因为我上课时很少举手发言,说话的声音也比较小。其实,我也很想在大家面前展示自己,可是,对于没有把握的问题,我总是要多想一想,还没等我想好,老师已经请别的同学回答了。归根到底,这就是我缺乏自信心的表现吧!

这就是矛盾的我,一个并不完美,却独一无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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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让我着迷小学生话题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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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暑假里最快乐的事就是约上好伙伴一同骑着自行车去图书馆看书,一块钱的.阅览证,让我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了两个月,那时的生活,单纯而认真,现在想来,一块钱买来两个月的快乐,这是我人生里最高的交易了。

读书大致是为了悦己或是教人,对于我来说,只能是悦己了。武侠小说等一些消磨时光的书我是不看的,平日城喜欢看文学小说,一字一句之间体会作者细腻的情感和文笔,同样的事务在他们的笔下,就是那么跃然纸上,栩栩如生,这实在是一门学问,对照自己,感慨之余,还是受益非浅的。

既然享受读书的快乐,那么就不能够太累,一是不要强迫自己去读,再者太累的书我是不看的,诙谐的语调加上独特细腻的文笔是我最欣赏的,有时候如饥似渴地读一本好书,废寝忘食,抚掌大笑,那种心境,想起来真是意味悠长。读到好书,我喜欢读一遍两遍甚至更多,而且会介绍给周边的朋友读,让他们分享我的快乐,读得熟了,朋友间聊天,有时就用书里面的语句来对答,相视一笑,有趣得很。

书读得多了,自己也会小试牛刀,拿起笔来自己写一写,体会着刚才读书的有感而发,把突发奇想写在纸上,发表出去,有时候竟然变成了铅字发表出来,嘿,我那个高兴劲儿,于是越发不可收拾,一年下来,竟然得了不少稿费,这是读书带给我最大的快乐了。

读书对于年轻人来说,帮助其实真的很大,特别是凝结了人类智慧、理想和才情的佳作,给人的启发是很大的,读书的过程,不仅是欣赏和接受的过程,也是思考一领悟的过程,在受到教育的同时体会一份好的心情和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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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写秋天的话题重要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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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秋天是凄冷的;有人说秋天是悲伤的;我认为秋天是热情的。

告别了火热的夏季,我们迎来了热情的秋天,本来在夏天中绿意葱葱的树叶,如今已经变成了火红一片,远看就像一颗正在燃烧的火树。每当有一片落叶落下,就会认为可能有一团火掉下来了,一不小心便会被烧着,直到落下来才发现,原来是一片火红的热情的枫叶。

枫叶一片一片的落下,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道路上便是金红一片了,走在上面,就像走在了金色大道上,脚下很软,像踩在绵上一样,似乎连跌倒也无法受伤一样。

走在公园的路上,一堆堆五色的菊花,一朵接着一朵,都开满了花,赶趟似的。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紫的像紫宝石……来到这里,淡淡的香味漫过了整个人间,满满的都是菊花的芳香。

果园里,果实饱满,散发迷人的果香,令人陶醉。倘若不摘几个尝一尝,就不能压制住内心的贪心。摘下一个,洗了洗,一咬,满嘴果香,整个味蕾似乎都被他给征服了,再看一眼果肉,满满的都是果肉果汁。秋天以它独特的果香热情迎接着每一个来到秋天的人。

秋天是热情的,是令人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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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播种为话题高中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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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天空白云飘浮,偶尔有凉风袭来,令人心旷神怡。

下午闲来无事,就去找奶奶玩耍。只见奶奶拿出一把芝麻大小的黑色种子,笑眯眯地对我说:“咱们来种菜子,怎么样?”我兴奋地点了点头。我抓起几粒菜子瞅了瞅,这菜子又黑又小,手一摸,滑溜溜的。不知咋的,好奇心驱使我伸出舌头,舔了舔,酸酸的,我赶紧捂住了嘴巴。奶奶笑了起来,说道:“这是种子,种地用的,不是吃的,当然不好吃啦!”我吐了吐舌头,跟着奶奶来到田埂上。

奶奶左手握着小铲子,右手捏着菜子,利索地走进菜田。奶奶让我倒一点水在泥土上,把土润湿,接着铲着湿土,裹在种子周围,我有些纳闷。奶奶告诉我,这是为了它在生长发芽的时候有充足的水分。我这才恍然大悟。接着,奶奶把裹着湿土的种子放入挖好的泥坑中,最后用铲子拍一拍,就种好了。

看着奶奶轻而易举地种下了小种子,我也蠢蠢欲动。我也学着奶奶的样子,左手握铲子,右手捏种子,用铲子挖点湿土,把种子放在上面,试图给它裹上湿土。可是,菜子就像个不听话的孩子,在我手里直打滑,湿土不是裹不上去,就是裹上了又华丽地掉下来,根本经不起折腾。我急得头上直冒汗。站在一旁的奶奶,看着焦急得不知所措的我,疼爱地笑了。她接过我手中的菜子,往上面洒一点水,用手搓了搓,泥就听话得服服帖帖地粘在菜子上,像一颗迷你的光滑的灰色汤圆似的,可爱极了。最后我把“迷你灰汤圆”放入挖好的泥坑中,填平,就大功告成了。

我一鼓作气,和奶奶一起把菜种子都种好了,奶奶拍拍我的脑袋,直夸我能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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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生命的宝贵话题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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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A writer said: "I love life, the truth of life and the occasional life of life, and even the beauty of the instant." This sentence is fulfilled in ""Love Life "This article.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

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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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美丽的家乡话题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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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一个美丽富饶的城市,那里人杰地灵,交通便利。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 I know there is a beautiful and rich city where people are beautiful and convenient.Ten consecutive years were rated as the top 100 counties in the country.

那个地方生活着一个能与李白相提并论的诗圣──杜甫。杜甫是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一生写诗一千四百多首,我都会背他的《绝句》、《赠花卿》、《旅夜书怀》呢!杜甫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嫉恶如仇,同情人民。一生忧国忧民,留下了许多优秀诗篇世代传颂。杜甫的出生地也在这里,所以,这里有十分珍贵的杜甫故里和杜甫陵园。

那个地方除了有杜甫故里以外,还有全国最大的帝后陵墓群━━北宋皇陵。北宋的9个皇帝,有7个都埋葬在这里,还有后妃皇族功臣等的陵墓约3000多座,北宋皇陵现存石刻近千件,石狮、石象、石虎、石柱、文臣、武将等精雕细刻,栩栩如生,为研究中国石雕艺术提供了难得而又可靠的实物标本。此外还有浮戏山雪花洞、康百万庄园、石窟寺、慈云寺、河洛流汇、青龙山等许多美丽的景点。

嵩山风景区位于夹津口镇南部卧龙村(俗称“墓坡”)距市区约20公里,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景点120余处。这里树木茂密,山清水秀,让人流连忘返。在这里穿松林,听松涛,观美景是大家节假日游览休闲的好去处。

大家猜到这个地方了吗?哈哈!这就是我那美丽富饶的家乡──巩义市。

我骄傲,因为我的家乡有这么多的景观,我长大后一定会让我的家乡变的更加美丽!巩义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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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劳动话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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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要学会劳动,就像格言中所说的“镜子不擦起灰尘,人不劳动成废人”。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劳动会开出美丽的花朵。这可不是开玩笑,因为我亲眼看到过美丽灿烂的劳动之花。不信?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这话首先要从我在我家的地位说起:我是家里的孩子,说是孩子,其实是个只手遮天的小皇帝。只要我一声令下,家中哪个人不为我着忙。所以,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过,那也不是我的本意,只是父母们总是不要我做这个,不要我做那个,说是只要把书读好了,就算报答他们了。平日里,看着吗妈妈忙忙碌碌的身影,却没办法给她帮上一丁点儿的忙,心中实在不是滋味。学校里老师教育我们要为父母分担家务,要帮长辈排忧解难。可我总是逮不到这样的机会。

老天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了。妈妈去了平阳,因为走时匆忙,没来得及洗碗。家里那一大堆脏碗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嘿嘿,大显身手的机会终于来了。说干就干吧,我把碗端到厨房间里,把碗放进水槽里,打开水龙头,开始洗碗。我用手抹了一下碗,结果油渍跑到我手上来撒娇了。这可不妙,碗没有洗干净,手却揩了油。我又把碗放在水龙头下用手抹了抹,还是不管用。好在平时我喜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知道对付油腻的杀手锏是洗洁精。看来只能请出杀手锏了。我那出洗洁精,倒在水槽里,然后拿起抹布擦了擦。嘿嘿,果然奏效了,接下来那可就容易多了。洗了好长时间,终于洗好了。这时,滴滴汗水也开始调皮的从额头滑到下把然后跳到地上。我用袖子把这些调皮的家伙处理掉。然后把用洗洁精洗过的碗放到清水里,用另一块抹布把碗重新擦一遍。我把洗好的碗碟成一叠,端起来想放到碗柜里,就在这时候,脚下一滑,差点就把碗给打碎了,幸好我的下盘功夫扎实,避免了那人倒碗破的悲惨结局。我放下碗,用手拍了拍怦怦直跳的心脏,脸涨得通红通红的。我拿起一只碗,洁白的碗儿似乎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这时,妈妈急匆匆的进门了,看见一叠干净的碗放在桌子上面,惊讶地问:“这是谁洗的碗?”我得意地说:“当然是我了!”妈妈高兴地说:“哟,我的儿子长大了,不再是只会撒娇的小皇帝了!”我故作委屈地说:“我可没有自己要求作小皇帝,那时你们一定要我当的。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男子汉了!只是你们不给我表现的机会罢了!”妈妈做了个愕然的表情:“哦,原来是这样啊!我家的小男子汉可真能干啊!”说完,妈妈和我都笑了,我发现妈妈的笑容是那么灿烂,那么美丽!这可是我第一次劳动浇灌出的灿烂而又美丽的劳动之花哦!我望着妈妈灿烂如花的笑容,暗下决心:以后我要多劳动,让这美丽如花的笑容永远绽放在妈妈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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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探险的话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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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探险,我便联想到了一个满脸沧桑的探险者,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旅行包,身上穿着一套被树枝或者是动物撕裂的旅行衣,可怜兮兮的独自走在一处荒芜人烟的原始森林里。尽管如此,还是亮起好奇的眼睛探求着周围这片森林所能反馈给他的所有知识。登山者,在海拔极高极高的雪峰上,一步一个脚印,绳子连着绳子,心连着心,时不时的还发出几声,冰凿在万年寒冰上撞击的声响,终于他们成功了,眼泪又滚烫又冰冷,是感动的泪水,以胜利者的姿态俯视着被自己所征服的冰山一角。人迹罕至的沙漠中,淘金的汉子为着自己心目中的宝藏,迎着狂风的撞击,面临着身体的考验,豆大的汗水顺着麦褐色的额头滑下,滴在滚烫的金沙中,很快的化为一丝水汽,蒸发直至消失。

然而如今,我沉着冷静的思考者,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冒险都是拼了性命去争取的。冒险也可以从生活中寻找乐趣。每一个冒险者都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一个信念。认为做过的便是自己的.成就,没有做过的就应该挑战极限,拼了汉子的一条铮铮傲骨,也要完成自己的信念,使自己的人生不再有遗憾。哪怕在追求中途生命的气息消失了,但是他们永不后悔,虽败犹荣毫不后悔,他们所积累的每一份阅历,每一笔经验,都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宇航员身着太空服,在飘渺唔记得太空中寻找着宇宙的真谛,他们也是探险者,世界科技的先驱者。什么什么学家,学者,专家的,也都统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功臣,他们无愧为探险家。生活中的险也有很多很多,但是能够成为探险家的,却又少之又少。挑战生活的探险家,一些小小杂事中体现出来的大道理,都值得我们一探。

生命中处处都有探险,一不小心便会掉进敌人的陷阱。有了探险的乐趣,生命才会更加美好,没有遗憾。有了探险,在逆境中成长,事半功倍。让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寻找探险的乐趣,让探险伴随我们努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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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谁过一天》话题满分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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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孙悟空过一天》

今天,我居然和齐天大圣——孙悟空度过了美好的一天。

吃好早饭后,我正准备下楼去和好朋友去放风筝,突然一个身影从我眼前闪过。我定睛一看,竟是孙悟空,只见他身披金光闪闪的战袍,头戴金冠,手持金箍棒,一双火眼睛睛炯炯有神,显得十分威风。我激动极了,大喊一声:“齐天大圣!”孙悟空回头一看,笑着对我说:“来,小朋友,带我到人间转转。”

说着,他拉着我的袖子,一个筋斗云就来到了一片广场上。我和孙悟空往下一看,原来有一位小女孩在练平衡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看着她腿上鲜血淋淋,我连忙对孙悟空说道:“大圣,咱们快去帮帮忙吧.”“好呀!”大圣爽快地答应了。这时一名青年男子走上前去,从包里拿餐巾纸帮她擦拭伤口。“看来这里不用我老孙帮忙了,咱们去别的地方看看吧。”说完我们乘着筋斗云又出发了。

这次我们来到的是火车站,这里人来人往,有的从这里赶到远方看望亲友,有的急急忙忙从火车上下来赶回家......这时,一位老奶奶从不远处走来,手中提着两大袋包裹,豆大的汗水从脸上滚落下来。我和孙悟空看到这里,正准备去帮助老奶奶,这时一位姑娘走到她身边,说道:“老奶奶,这两袋包裹太沉了,我来帮您拿吧。”说着,她顺手把老奶奶手上的一袋包裹拎了起来。悟空笑眯眯地说:“人间真是有爱啊!”我爽快地说道:“是呀!我们应该回家吃饭了,大圣。”“好!”他驾着云,把我送回了家。

午饭后,我们又开始搜索有没有需要帮助的人。飞着,飞着......我们来到了一个贫困地区,那儿的孩子们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裳,翻山越岭赶着上学去。看到这种情景,大圣一挥手,就变出来十几件衣服。我们挨家挨户地给她们送衣服,那些居民看见我们,热泪盈眶。我们从中午一直忙碌到傍晚,开心极了!

一天很快就在忙碌中过去了,当夕阳西下时,大圣依依不舍地说道:“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家了。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一天呀!看来,只要伸出援手,人间处处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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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我的爷爷话题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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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今年已经77岁高龄了,是一名退休干部。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就常常教导我“勤俭节约、帮助他人、爱国爱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爷爷在教育我的同时,以身作则为我树立了一个学习的好榜样。 Grandpa is 77 years old this year and is a retired cadre.When I was very young, Grandpa often taught me "diligence and frugality, helping others, and patriotic and loved home is the traditional virtue of the Chinese nation". While educating me, Grandpa set a good example for me for me.

在爷爷的生活中,从不允许有铺张浪费的现象发生,他总是拣爸爸、舅舅的旧衣服穿,每次妈妈想给他买几件好衣服他总是拒绝,以他的话说:“这样好的衣服丢了可惜了,现在生活好了但也要懂得节约”。爷爷把家里的旧报纸,矿泉水瓶子积攒起来到一定数量就步行几里路到小贩那去卖掉,一次换回几元钱,为此家里人都很反对说“爸,家里不缺那点钱你还是好好在家休息”爷爷每次也不辩驳,照样我行我素。

这让我十分纳闷,现在生活这样好了爷爷为什么还这样苛刻自己?仅仅是为了节约吗?一天,我陪爷爷到商场买回许多营养品还有几件新衣服,我暗暗想“爷爷终于改变观念懂得享受了”,但是,爷爷并没有把东西带回家,他径直来到了离家不远的敬老院,把东西全送给了里面的孤老,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惭愧、敬仰、感动,全涌上心头……从这一天以后,我与爷爷一起收集旧报纸和矿泉水瓶拿去换钱,我们为它取名“助人为乐基金”。

爷爷最引以为豪的是他珍藏的那一叠厚厚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奖状,爷爷常给我讲抗日战争时期的故事,看得出爷爷是一个非常热爱国家的人。

一次,爷爷生病了,他一直偷偷地忍着,可最终还是被我发现了,于是我问爷爷:“你生病为什么不去医院啊?家里又不是没钱而且用的钱你们单位又可以报帐啊。”爷爷激动地说:“你这种想法非常错误,国家现在还很困难,我们要为国家着想。”但因为是严重的胃病,爷爷不得不去医院。“为国家着想”——爷爷这句话牢牢地记在了我的心中。

爷爷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但他带给我很多感动,爷爷的行动和语言时时刻刻鞭策着我,让我在生活和学习中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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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和为话题初三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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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以和为贵。和,人人方显拳拳真心;和,万物方显欣欣向荣。惟有和,方能成就天下。

剑拔弩张,永远都不是取胜之道,惟有和,以平和之态感动他人,以平和之举抚慰他人,方能到达自我既定的目标。孔子主张“和”,当他的思想遭到拒绝,他用行动证明什么是和,他没有言辞激愤地四处叫嚣,没有面红耳赤地与人针锋相对,而是平和地坐着告诉人们天地万物和谐相处方能欣欣向荣。他的精神感化了人,他的行动影响了人,人们尊重地称他为圣人。直到今日,人们仍在推崇他“以和为贵”。他的“和”成就了自我,也成就了天下。

长满了刺的荆棘永远都不是人们所乐于拥有的,惟有圆润饱满的橄榄枝才是人们所向往的。一个人的长满刺的话同样也不会有人乐于理解,只会将人越刺越远,惟有谦平温和的人才能使人欢娱,在欢乐中将人越拉越近,在愉悦他人的过程中同样成就自我。

中国向来是主张“和”的:和平共处、人文和谐、自然和谐。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冲突,以和的方式缓解压力,以和的方式解决矛盾。因为和,中国发展越来越好;因为和,中国国际声望越来越高。和,成就了一个崛起的中国。

在那兵荒马乱,流血漂橹的战乱年代里,人类的礼貌是浅薄的,社会的发展是缓慢的。那时的人们,只会用刀剑争夺自我的一席之地。而今日,人们学会了和平共处,用和平出使来争取自我的利益,用和平的交流获得双赢。和,成就了国家的兴旺,成就了社会的发展。

今日的人们,不再野蛮,不再用暴力解决问题。马丁路德金以和平的方式对抗不公,甘地以和平的方式安抚暴力,因为他们相信:和,方能成就天下。

是的,惟有和方能成就自我,惟有和方能发达国家,惟有和方能成就社会。和者,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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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自信的自己话题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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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岁月的沉淀,李白的那句“天生我才必有用”依然飘荡在文学的顶端。它写出了只要充满自信,并按照正确的方法一路走下去,就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有所成就! After years of precipitation, Li Bais phrase "born with me must be useful" still floats at the top of literature.It writes that as long as it is full of confidence and walks all the wa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ight way, it will definitely find your own place of use and achieve something!

说道自信,确实不能盲目的。在我什么都懵懵懂懂的时候,曾经因为过度的自信,弄出了一个不小的笑话。有一天从幼儿园回来,妈妈问我当天的所学所见。我如实回答,只不过妈妈听了我的讲述之后,笑得前仰后俯。因为我说当天学了“二加括号等于五”。

对我来说,妈妈那看来有点讽刺的笑,使我感到很不满。于是我大声对妈妈说,有什么好笑的呀!二加括号就是等于五!这可是老师在黑板上写的,我就一直坚持下去,任父母如何劝导,依旧故我。后来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来登门拜访。经过老师的长篇大论,我终于犹如醍醐灌顶一般恍然大悟,心中也对自己那天真盲目的自信而感到羞愧。

可笑归可笑,我觉得更多的时候,自信让我拥有力量,收获多多!记得小学时上奥数班,有一天,老师在黑板上出了一道大家都没见过的难题,所有人都被难住了。这是一道选择题,运用了初中与小学的知识相结合而成。大家抓耳挠腮了半天,,也弄不明白个之乎所以然来。

不过后来还是有少数同学想出来一点门道,这里面就有我。我选择了A。我在奥数班还算小有成就,所以就有一部分同学跟我站在一起,其中还有一位权威人士。可另外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C。于是有许多人见对方人多势众当了逃兵,还鼓动我也过去。但我自信满满地等待着老师公布答案,根本就不理他们。结果我胜利了!看着同学们向我投来羡慕又敬佩的目光,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自豪!

自信,让我懂得坚持己见的分量,让我拥有不随波逐流的勇气,让我知道了自信的自己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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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坚定信念600字话题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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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开花风起,将地上的落叶纷纷卷向天空。一朵朵灰黑色的乌云聚集起来,将太阳遮住。院里的植物顿时失去了生机,变得十分阴沉,宛如失去了信念一般。

雨落,愈来愈多的细雨从空中飘落,形成了一层雨幕,使人看不清雨中的世界,我站在屋里,目光却投向了墙角处最不起眼的一盆菊花。与原理其他植物相比,它还是太普通了。它既没有其他鲜花的艳丽,也没有参天大树的茂盛与生机,它有的只是一种执着,一种要开花的信念。细如缝衣针的雨丝缓缓落在菊花那脆弱的叶子上,化作一滴滴水珠落在地上。菊花却没有动摇,正如他那要开花的信念一般,不为任何外物动摇。

暴雨起,从空中落下的雨滴不服之前柔弱的姿态,而是变得十分猛烈。此时我已无法看清窗外的事物,但隐约间我还是能看到那朵菊花在暴雨的打击下左摇右晃,一副随时可能会倒下的样子,却又迟迟不肯倒下。我在屋里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出去把菊花搬进屋里。我知道那朵菊花有着坚定的信念,但这小小的信念在暴风雨面前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雨,越下越大,好象一只暴躁的野兽,要将一切都吞噬掉。此时,我再也按奈不住内心的冲动,冲进雨里。我试图将那盆菊花抱进屋里,然而我发现我错了,它的根已从盆地伸出,牢牢抓住了大地母亲的胸脯,仿佛在告诉我:“呆在母亲身边,这点痛算什么。”对么?

我回到屋里,表面的平静无法掩盖住内心的震撼。我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结局,我明白了,菊花知道自己没有牡丹的艳丽,也没有百合的质朴,更没有莲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于是,他用另一种方式去追寻生命的意义,要开花的信念。

风雨中的清冷,黑夜里的寂寞,烈日的炙烤和姹紫嫣红的嘲笑你都经历过,当美丽的蝴蝶飞离的时候你也曾怅然过,然而为了自己的宣言,你却坚守着独自的执著。

雨停了,经历过暴风雨的菊花变得更清新脱俗,它完美地向世人展现了什么叫破后而立。一片花瓣悄然出现在它的花苞上,紧接着是第二片,第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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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改变为话题小学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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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父亲,总是不怎么与我亲近。

儿时,因为父亲长时间外出,我多半不与他接触。时间有些长了,便愈发的大胆了,连被父亲碰一下都会显得极不情愿。此后,父亲也愈发的不愿理我,我与父亲的关系就这样渐渐的冷淡了。

记忆中的父亲,总是有些不苟言笑。

迄今,我基本没见到父亲笑过。他总是紧绷着一张脸,面带凝重,使我微微有些恐惧,不敢与他言谈。若是一时兴起,料是多半未张口,便被几句喝骂给堵回去。

记忆中的父亲,总是世俗的迷信。

要说我为何不亲近于他,怕是他那过节时叨念的繁琐之至的规矩,使人心生烦厌。封建迷信的他,总是要给那所谓的“老天爷”烧香、叩头,嘴里还时时念叨着“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父亲总是固执,俗话说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他从来没叫过苦、喊过累,在母亲跟我面前总是像一座大山似得,帮我们抵挡一切。

事实上,我不怎么喜欢父亲,甚至是厌恶。只不过,父亲在我心里的位置发生了巨变,我与父亲的感情也悄然变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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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笑为话题初中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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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心情是晴朗的,人生便没有雨天。给生命一个笑脸,迎接属于你的生命的天空。

--题记

没有悄然绽放的花朵,便没有香气四溢的温馨;没有发自内心的微笑,便没有人生的洒脱。我们既然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用微笑去面对人生,给生命一个笑脸,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坚强、勇敢、自信,这个人生就会独一无二,充满意义。

每当狂风来袭,刮走的是成千上百的瓦片,刮走的是许多绿意盎然的花草树木,刮走的是一些破铜烂铁。可是,狂风却刮不走千千万万的人们的一颗心,刮不走人们求生的希望。每当暴雨袭击,淹没的是不计其数的房屋,淹没的是比比皆是的树木,淹没的是斗量车载的道路。

可是,暴雨却淹没不了那数不胜数的人们的一颗心。忘不了当地人们手拉着手,同舟共济地向狂风抗衡时的团结;忘不了那来自世界每一个角落,万众一心地抗震救灾时的友爱。

尽管人们的肤色不同,但是,人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就像坚硬不催的锁链,把人们的心连在了一起。人们的表情都是坚强的,满脸绽放的都是坚强、勇敢、自信的微笑。

给生命一个笑脸,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充实;给生命一个笑脸,让自己的生命变得香气四溢;给生命一个笑脸,让自己的生命变得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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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洁白的冬天小学生话题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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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满洲里,是北疆边陲的一座小城,这里的冬天特别的寒冷,有刺骨的北风,还有坚硬无比的冰层,也有洁白无瑕的雪花。家乡的冬天是最美的,家乡的雪花也是最纯洁的,我非常喜爱家乡的冬天。

冬天,空中飘下来了无数洁白如玉的雪花。亮晶晶的小雪花飘落在地上,像极了铺着一层带小钻石的银白色地毯。这是为什么呢?哦,原来是为了迎接“冰雪女王”呀!她挥舞着那漂亮而又神奇的魔法来到了花草树木面前,她给大杨树披上了洁白的西装,给早已干枯的小草套上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给飘逸的柳树小心翼翼的穿上了白纱裙,生怕弄疼了她娇嫩的皮肤。她又为小巧玲珑的梅花们缝制了一件件雪白的衬衫,看!梅花在向她微笑。冬天里,整个世界都是银色的,一片雪白。街道也都被雪覆盖着,人们也都穿着厚厚的棉衣。放眼望去,白雪皑皑,银装素裹。

提起家乡的冬天,那自然就要说到冬捕,冬捕是家乡冬天里传统的捕鱼活动。在寒冷的十二月的一天,爸爸、妈妈和我,驾车去呼伦湖观看冬捕。我们行驶在冻成冰的湖面上,湖面像一面大镜子,在阳光下面反着银光。我心里很纳闷,湖面那么大,冰层那么坚硬,哪有鱼?又在哪里撒网呢?爸爸告诉我:“要找到撒网的地方对于有经验的渔夫来说并不难,冬季虽然湖面结冰,但冰下的温度确有零下40度左右,鱼喜欢扎堆而且待着不动,鱼群到底呆在哪里就只能用经验判断了。”

最让人激动的就是起网了。渔夫们高声的喊着:“一!二!嘿!”的口号声,马轮开始转动,巨大的渔网从冰洞渐渐滑出。这时,随着水汽的冒出,鲤鱼、鲫鱼、白鱼等各种各样的鱼蹦出来,鱼一离开冰洞立刻被冻硬,变成了冰板鱼。这时,人们欢呼着跑向渔网边,有的拍照,有的捉鱼。瞧!我还捉到了一条胖头鱼呢!

虽然家乡的冬天是寒冷的,但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我爱家乡的雪,爱家乡的一景一物,我爱这座小城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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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留下为话题的初中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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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走的是什么?留下的又是什么?是谁带走的?也许你会这样问。时间老人带走了童年的欢乐;留下的是题海的挣扎;带走的是青春年华;留下的是满头白发……

六年了,这六年似流水,我只怨它流得为何如此快;似瀑布,我只怪它泻得为何如此急;似清风,我只恨它为何无痕迹以至于一眨眼,便不见了踪影。我又带走了什么?太阳从树叶缝隙中投下缕缕阳光,我们在操场上留下的欢歌笑语;在课堂上,老师的循循善诱、孜孜教诲,同学们的相互扶持,令我受益匪浅;科学课上,同学们制作零件时那是执着、坚持、锲而不舍的目光;听课时的那热切眼神;讨论时的句句话语;老师那从乌黑靓丽的黑发随着我们年龄的增加逐渐变白,连皱纹也不放过老师,攀上鬓角的样子……这些场景、片段我都会一一地装在心中最宝贵的地方……

我又留下了什么呢?春天,那里是一片生机盎然、万花竞相开放的地方;秋天,那个地方是遍地都铺满了金黄树叶,秋风一掠,就下起“树叶雨”的“仙境”;夏天,那里是暖阳高照,小鸟在郁勃的绿树上婉转啼叫的圣地;冬天,那里是一片冰雪琉璃的世界;当然,那里也是存有我美丽记忆的花园……“那里”,何处?“那里”就是我们的母校,是母校,是这个仙境,是这处圣地,是这个世界,是这片花园提供了我们汲取知识的地方。

带走的是美好的,留下的是遗憾的;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真谛吧:人生就如一弯新月,总有那么一点儿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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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本手妙手俗手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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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对于“本手、妙手、俗手”的感思》

所谓本手,我认为是行医者最根本的特质。十年寒窗才能磨砺博士学位,不仅要有扎实的医学知识基本功,苦练外科手术基本技能,还要深于挖掘科学前沿,融会贯通才能博采众长;肉眼或腔镜下打结缝线、深谙于心的解剖知识才能不惧各种挑战,才能在患者需要的时候能游刃有余、主刀拿下手术。基本功足够扎实,才能心中有谱,时刻保持本手,手术时才能稳如泰山。

我的老师们曾多次教导,医生一定要经历总住院般的磨练才能把本专业吃透,才能治病救人,才能更上一层楼,否则浮于表面或学术不精很难秉承披荆斩棘、砥砺前行的“抗疫精神”。海内外医者集大成者数不胜数,其共同特点也是稳抓本手,夯实基础,我曾经去过匹兹堡大学医学院、麻省总院,其外科住院医训练量远大于协和,人均参与的手术量也超乎寻常,虽然辛苦,但成长很快。

之所以要强调这些,是因为强根底才可以推陈出新,才敢创新,才能妙手回春。器官移植作为国际最尖端的医学技术之一,需要众多高水平学科的支撑,被称为“皇冠上的明珠”。作为移植科医生,内外科兼修方能处理移植术后各种并发症。但器官移植最大困难是克服免疫排斥反应,最终目的是达到移植物的免疫耐受,这其中免疫学、外科学、内科学、生物化学、生理病理学等基础学科日积月累地通读领会,方可形成自己的学术观点,进而从书本到临床、从临床到实验室、从实验室回归临床这样条路径上反复提取精华,才能获得妙手,才能推动医学的不断发展,前沿医学需要的不只是本手,而是要从本手出发力求妙手,这样才能提高人类的健康水平。

古往今来,众多医学大家如外科学的开创者扎哈拉维、心肺移植先驱唐纳德·N·罗斯、现代器官移植之父托马斯·厄尔·斯塔兹尔、中国器官移植之父夏穗生、中国肝胆外科之父吴孟超等,前辈们在扎实的外科学基础上,不断推出学术新观点、新方向、新技术,为各医学专业领域带来颠覆性的影响力,这样的妙手才是我们医学后生所要不断求索的。有了这样的妙手,才能从一位医学匠人跃升为医学家。

医学本来具有挑战性,对于每个医学专业都有自己的发展瓶颈,一旦过于保守,困于其中,便会止步不前。正如我们移植医生,常规器官移植手术路径和治疗方案仅能满足一般人群,对于高致敏、复杂血管条件、过小年龄移植供者、反复难治性移植受者以常规方法难以奏效,若不思进取、刻板应对,难以胜任医学挑战,久而久之医学水平难以提高,虽不冒进但也无创新,技术不能精进。

总括而言,医非博不能通,非通不能精,非精不能专。必精而专,始能由博而约。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医者应将“本手、妙手、俗手”的辩证之法参透,于己于人于社会才能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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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思念为话题的初二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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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开眼,才发现又一个崭新的早晨过去了。此刻,校园某处的喇叭里放着流行歌,歌声在风沙里满校园乱撞。这便是春日的正午,和两年前毫无区别。

昨夜的残梦还在,思绪杂乱缓慢,整个人觉得沉沉地。我摸了摸头发,眼里有了几圈血丝。才知道离开很久的人和事,在脑海的现实记忆里依旧保持着某种联系,它们在虚幻的梦境中相见,不断交错,不断让人思绪万千。

我在昨夜的操场,在路灯下等待,两年了,谁知道我到底等什么,难道是夜色中逡巡而过的猫?灯光把操场变成影约濯浊的一片,歌声在白天又占领这里,我只是浑噩的站在这,感受这些的存在。脑袋里很累很乱,心里的种.种盘根错节,在梦境里不断向我涌来,现实的闸门早已关闭,可我们不还可在梦里相见,只可以相见,却不曾能有丝毫的改变。眼泪永远是奢侈的,为谁流,为什么流,怎么去流?我都不明白,索性告诫自己从不曾有过。

过去之于现在太过遥远,无论它如何证实过自己的存在,自己的感怀,不能复制无法回溯的,只在昨夜错杂的梦里将自己混淆。

我睡过一个早晨,错过一次崭新的机会。躺下,才忽然觉得,青春是不也就这么过去了。在某天猛的醒来,身下是温热的床铺,其余什么都不曾有,只像做过一场大梦,让人心神困顿。

好吧!我不该这么消沉,既便昨夜入梦而来的都已退去。我还可想像,青春像头发一样继续狂乱肆恣的长长。直到某天我斩断它们,像个诗人那样回到我的孤舟,不再离开不用慌张。诗人可以写诗,来抒发自己的抱负和情感,来渲染自己不出世的才华风貌。至少,诗人有属于他自己的时代。

书上说,杜甫至死未离开他的孤舟,在若干年前泛舟而下的成都,诗人终于困倦了,停歇了。杜甫说,我不会离开我的船,有一天,我要它载着我,回到我的故园去。

故园在哪呢?舟不是故园,也许东面的长安有他精神世界的全部,有它心灵的故园。

几千年后,我浑浑噩噩的睡过了早晨,醒来后,觉得梦境和现实都有难奈之处。诗人有它的故园可追,春日里有歌声摇曳,这一天普通而新鲜,我想着诗人说青春作伴好还乡,那么,不是在梦里面思念,就在现实里相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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