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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阅读摘记【汇编20篇】

在一个科技如此发达的时代,我们的阅读方式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小编收集了目送阅读摘记,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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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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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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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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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如是说:“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和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的感情纠葛。”初次认识,感觉是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想着正好可以改变我以往阅读小说的风格。

在书本内容的第一句话中作者就写到:“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就好像给整本书中的人物婚姻标上了有目的和利益的标签。果不其然,在我看来,作者奥斯丁以四桩利益不同的婚姻,让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第一桩婚事是关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被伊丽莎白拒绝过表白的柯斯林的故事。柯斯林自私有野心,他本就想着在班勒特家中的四姐妹中娶上一位,好合理的让他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夏洛特虽然了解,但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姑娘”,现如今有一个家庭经济富裕且愿意和她结婚的人,她也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这就好像一场利益的交易,也许不久就会出现感情的裂缝。

另一桩婚事简直就是场悲剧,从书里一步一步揭露魏克翰的恶劣行迹,我就隐隐觉得肯定会有大事发生。没过多久,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在魏克翰的花言巧语下竟然和他私奔了。在达西的金钱帮助下,两人结婚,但是没过多久,却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书中最为精彩的部分,也就是男女主角之间发生的故事。达西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但是伊丽莎白在此之前一直对于他表面举止傲慢,行为自大,产生一种偏见。奈何达西却是一个举止有礼,仪表堂堂的绅士。最后俩人的感情经历了时间和困难的磨炼在一起了。奥斯丁说过,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原因,也是愚蠢的。那么两人的婚姻也是作者所理想的了。

其中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内容还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在凯瑟琳家的一场争吵,达西向她告白,但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还控告他所做的“坏事”。在我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是达西并没有着急的反驳,而是在第二天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解释原委,从而化解了与她之间的误会。和别人发生争执时,我们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因此我们失去了本可以挽回的友谊……有时候冲动会使我们失去理智,但是要静下来几秒做反思用可以接受的方式说出真相,表达歉意,就可以冲破傲慢与偏见的界限理解对方,才能解决问题。

所以尽管男女主角结局有多完美,我还是最喜欢简与彬格莱之间的故事。简美丽善良,彬格莱为人真诚,家庭富裕,两人情投意合。正如他俩的性格一样,他们的爱情可以单纯,简单,真实,就像童话世界里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不是作者的婚姻观,而是当时社会普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由于班纳特先生家的财产只能是男子继承,班纳太太他才着急将女儿嫁出去。所以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幸福的国度,可以寻找自己想要拥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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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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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能寻到黄金屋,找到颜如玉。我们能走进众多人的内心,体会他们的苦与乐,了解这个社会上不同的人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十分快乐,十分幸福,十分满足。

拾来一篇短小精致的诗歌,体会爱与美的真谛。一篇篇精美的诗歌,美得好像那落日散开的点点晚霞。诗歌的美是永恒的美,我们在阅读诗歌的同时,也领略了世间的爱和美,收获了阅读诗歌所带来的幸福。

偶然遇见那古朴的诗词,似闻到了那典雅的檀木香。那从古代捎来的诗篇似久酿的古酒一般满含着厚重的香气。诗人的不羁,诗人的粗扩,诗人的豪放都浓缩在那古色古香的诗词中。“天生我材必有用”李白的自信令我们敬仰;“自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李煜对故国的无限惋惜被这一江春水送往远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的视死如归将成为历史上不朽的绝唱!回首一幕幕,虽然这浓厚的历史气息有些沉重,但是足以证明诗人们心中那股豪气伴随着时间流转千年轮回到了现在,直至影响了我们。我们体味到了诗人心中的豪气和不羁,我们也同样收获了阅读古诗所带给我们的幸福!

长篇小说让我们在古今中外的世界里来回游荡。那个纯真的小女孩“海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个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取得真经的“师徒四人”,凭借着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修成了正果。那个化蝶双飞的“梁祝”,因为爱让他们难舍难分,最后化为穿花蛱蝶纷飞于花丛山谷之间,结局凄美但却令人感动阅读小说,让我们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可以取得成功,乐观自信也可以感染别人,为了爱要大胆的去追求从中,也收获了阅读小说的幸福。

阅读,可以冲是我们的生活和心灵,可以让我们了解书中的所带给我们的一切。“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收获了众多感动和快乐。更重要的是,我们从阅读中找到了属于我们的那一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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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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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中午放学,我都会去书城读书。

我最近看的书是《猫武士》。《猫武士》是一部冒险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火星(火爪、火心)的一生。

火星本来是一只宠物猫,每天衣食无忧,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再也不甘心做一只宠物猫,天天望着家门外的世界。终于有一天,它碰见了一只名叫灰条的雷族学徒,火星和它一起跑到森林里,也成了一只雷族的学徒。后来火星发现四大猫族的关系并不简单,经常会为地盘而战斗。在很多次的战斗中,火星都奋不顾身,差点丢了生命,但它从未放弃。在无数次的战斗过后,火星也成了一名九命族长,率领四大猫族赶走敌人——血族,让森林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当别人笑话它是宠物猫出生的时候,它说:“我虽然是宠物猫出生,但是我只有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才能跟着我自己的节奏生活。”

所以,火星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去努力,不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更不能轻易放弃。我还要向火星学习,学习它这种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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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的好处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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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往今来,读书的好处为人所重视,有人“学而优则带”,有人“满腹经纶”走上“传道授业解惑也”的道路……但是,从长远的角度里,笔者认为读书的好处在于增加了我们做事情的成功率,改善生活的质量。

三国时期的大将吕蒙,行伍出身,不重视文化的学习,行文时,常常要他人作弄,经过主君孙权的劝导,吕蒙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从此手不释卷,成为了一代儒将,连东吴的智囊鲁肃都对她“刮目相待。”后来的事实证明,荆州之战的胜利,擒获“武圣”的关羽,离不开吕蒙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他的韬略离不开平时的读时,由此可见,以个人行事的成功率高低,与她的对读书,对知识的重视程度时密切相关的。

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曾经谈过:“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鲜花和掌声面前,一代伟人没有迷失方向,至始至终对读书保持着热枕,牛顿的话语告诉我们,渊博的只是能让我们站在更高,更理性的角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读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依然对知识缺乏识知的人,《今日说法》中我们反复看到农民工没有和国人单位签合同,最终讨薪无果;屠户不知道往牛肉里掺“巴西疯牛肉”是犯法的;某父母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结果伤害孩子的心,也将自己送进了班房……对书本,对知识的零解读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他们奔波在讨薪的路上,他们面对高强电肉时,幸福,从何谈起?高质量的生活,从何谈起?

读书,让我们体会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读书,让我们感知到“回海无闲田,农夫犯饿死”的无奈;读书,让我们感悟到“为报倾城随太守,西北望,射天狼”的 豪情壮志。

读书的好处在于提高了生活的质量,他填补了我们人生中的空白,让我们不至于在大好的年华无所事事,从书本中,我们学会提炼有用的信息,汲取成长所需的营养。

所以,我们要认真读书,充分认识到读书对改善生活的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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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一享受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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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这句古诗中不难看出,人类在古代已经和阅读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古至今,有许多人因阅读书籍而功成名就,也有许多人因不读书而生活落魄。可见阅读与一个人的生活有着密切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因读书而受益无穷。小时候,表哥就常常送给我一些绘本,在幼儿园里,每周都有一次阅读课,我就常常把表哥的绘本拿到幼儿园内饶有兴趣地读着,便自然而然地爱上了阅读。

从此以后,识的字,会读的字也多了起来,但那时我还乳臭未干,只是傻傻地读着,不知读书的方法,因此并没有真正记住多少,这是小时候刚接触读书。但真正读书应该是从二年级开始,那个时候,在老家的房子里发现了一个书柜,里面全是小人书,那时只是无心翻看,不想却被迷上了。一读就是一天,这使我二年级的生活充实起来。三年级时有了作文,我开始读一些作文书,从中我学到了写作文的一些技巧,同时我还阅读了爸爸的藏书继续积累知识,然后在生活中把所学到的好词好句加以运用,发现汉语真是博大精深。在四年级时又发现了一块“绿洲”,爸爸学校的图书馆李有几万册图书,所以,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泡在图书馆里。

这些付出使我得到回报:我不仅写作能力炉火纯青,而且还变得见多识广。在五年级时,我从书中悟到了深刻的道理:书,在古代时,它是“書”,说明书与日一样重要,一日一读。如果能有更多的人从一日一读中汲取知识,我想这个世界就会人才倍出,变得更加美好。

书,这个神圣的物品;阅读,这个美妙的动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使人得以充实。愿每个人都积极阅读,使我们的精神得到升华,使我们的文明得到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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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阅读中成长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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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能给我们带来许多快乐,也能让我们增长许多知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说,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必要途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给自己补充能量。

我在阅读中积累了不少的好词佳句,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笔财富。这让我在写作文的时候轻松了不少,我将积累的好词佳句“请”到作文中,不仅可以让我文笔流畅,还能使文章增光添彩呢!

宋朝皇帝赵恒也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想知道这黄金屋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呢?是知识、是智慧、是感悟、是亲情还是友情?我最近看了一本《小小猴找朋友》,看到一半的时候,我那不争气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因为他没有好好珍惜身边的友情,失去了唯一的朋友。我有点为他难过,同时又有点担心,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往下读,后来小小猴又找到了一位新朋友,这次他没有犯同样的错误,他们变成了好朋友,一直在一起。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不会让小小猴的错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终于明白,这黄金屋里装的东西太好了,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探索它呢!

我从阅读中学到了知识,明白了道理,也得到了许多的快乐,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茁壮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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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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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积累了很多,但都只是装饰,我很少看,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也在变化。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总在学校里看见那些大哥哥拿着一本书——《查理九世》,几乎像教科书一样,人手一本。于是,我便让妈妈买了两本。也许是随妈妈爱看恐怖片的性子,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了,直到深夜妈妈叫我,我才去睡觉,到了后半夜,我做梦梦到了这本书里的情节,被吓得跳了起来,奶奶都被我吵醒了。

二、三年级的时候,别人看什么我就看什么,然后让妈妈买全册,下课拿来炫耀。其实,大多数书我并不觉得好看。

四年级我就特别迷科幻小说。每次数学课的时候,我总是先把老师讲的课基本听会了,然后把数学书摆在桌面,把小说放在桌肚,让同学帮我把关。只要老师一来同学就会叫:“危险危险,老秃头来了!”然后全员拿笔,装腔作势。等老师走了,我们继续看书。

六年级,我又开始看侦探小说了。每晚,正看到高潮,妈妈就不由分说地让我睡觉去了,不过呢,我会在梦里设想接下来的情节。我有时也会在梦里把自己想成文中人物,享受骗警察的愉悦。

每次看这些书的时候,就是让自己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体验不一样的感觉。

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宇宙最后一本书》,它讲的是主人公所处在的未来,人类发明一种“针”,只要用它就可以直接得到知识,所以便没有了书的存在。那个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有钱人住大房子,没钱的只能住在集装箱。主人公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和主人公一样不能注射这种“针”,但是在老人的箱子里却有许多书。接下来,书就被没收了,如果我是主人公,也许也会靠这些书拯救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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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阅读中成长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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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寇蒂斯也曾说过: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长明灯。我国唐代伟大诗人杜甫认为:读书破万卷,便可下笔如有神,清初学者顾炎武也认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读书对我们是有多么的重要。

无论是厚重肃穆的字典,还是空灵芳馨的散文集,都让我领悟到人生的真谛,使我领略了世界的辽阔,知识的力量。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海伦凯勒的《假如我有三天光明》。

海伦是不幸的,在她19个月大时,一场大病让她失去了视觉和听觉,这个幼小的生命不知道该怎样排遣与世隔绝的孤独感,于是她变得古怪、粗暴无礼。直到她的老师莎莉文走进她的世界,交她认字,教她与人沟通。海伦渐渐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的路。在海伦理解了水这个字后,她开始对知识、对世界、对生活有了强烈的渴求。开始了如饥似渴的认字、阅读

海伦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用她那坚强的意志,克服了学习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坚持终会有奇迹,最终海伦学会了德语、法语、拉丁语等多国语言。她把学习看成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站起来,继续向上爬,每得到一点进步,就得到一份鼓舞,逐渐看到广阔的世界,一直爬到璀璨的云端,山的顶峰!在知识的蓝天下,海伦张开翅膀自由翱翔。

海伦说过,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想为社会,为人类贡献一点力量。那么。作为一个健全的人,我们又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呢?知识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伟大人物。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趁年少年时期好好学习,多读书,掌握知识,继而运用这些知识去造福社会,造福全人类。像海伦那样,每天都怀着爱,怀着友善的心去生活,我们将会多么幸福,这个社会将会是多么的和谐美好啊!

好书是伟大心灵之宝贵血脉。我们要学会珍惜时间,多多读书,在阅读中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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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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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梅傲雪借给我一本《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我一开始不想看,但是一翻开书,我就舍不得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四川的那次大地震把笑猫的一家震散了。笑猫和老老鼠踏上了艰难的寻找之路……母亲临终前的短信、舍己为人的女老师、英雄的搜救犬和废墟上的婚礼,才看了半本,我就掉了两次眼泪。特别是母亲临终前给孩子留的短信: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就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当搜救犬公爵为了救人而被钢筋刮破肚皮,训导员大哭时,我又掉了眼泪……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就算是动物,也有令人感动的时候。搜救犬公爵被钢筋划破肚皮,和它搭档的搜救猫“三宝”也表示极度的同情。公爵的训导员为了不让公爵再受着这样的痛苦,忍痛开枪打死了自己的爱犬。只有爱到至极,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三宝的第二个搭档搜救犬黑骑士被砖块打伤腿,为了不让搜救队员伤心,它让三宝驮着它去找笑猫采草药治腿。最让我震撼的是废墟上的婚礼:一个男人抱着已经死于地震的未婚妻,为她化妆,在废墟上抱着她跳起了华尔兹,还自己哼着婚礼进行曲。读到这里,两颗冰凉的泪珠滑落在我的手背上。在书中,笑猫说过一句话:有一种爱是至死不渝的。我真佩服这位男人,他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他爱他的妻子,哪怕是死了都要爱。是啊,在这次大地震中,我们中国人面对天灾,显得是那么的勇敢、那么的坚强、那么的伟大!

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生动的插图,却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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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心得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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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最幸福的,我在读书时,便认定自己是最幸福的,

每天火急火燎的写作业,就是为了多一秒的时间来读课外的书籍。

对我来说,学习是工作,阅读却是休息,我的想法是,当你捧起一本书,心无杂念的阅读时,肉体便沉睡,这便是休息,而与此时,你沉睡的灵魂才刚刚苏醒。当然,灵魂不会迷迷糊糊的,Ta会非常清醒地去一个只属于灵魂的地方——书中世界。

我让为书中世界也是“梦想的世界”,在《外婆的道歉信》中,这个地方应该叫“米瑞瓦斯”,它负责守护梦想,意思是“我梦”灵魂在书中可以做所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甚至完成自己的梦想,而这些事,肉体在现实中,往往是做不到的。这是使我爱上阅读、痴迷阅读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不只是实现梦想,书还总是会给人带来梦想,因为,书解答人的疑问,也会给人留下新的疑惑,让人不断去探索。

书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净化心灵。读过《外婆的道歉信》后,才明白,每个人向前迈出的第一步,都是向着善良与美好的。如果,忽然有一天,他们的目的变成了邪恶,那么他们一定是经历了什么,而那个“什么”或许是读了一本不那么好的书。对,净化心灵的前提是,读一本好书。读的好书多了,你就是智者,心灵中的肮脏会被消灭,你将拥有透明的灵魂。不偏离航线,走向邪恶。

读书嘛,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好处,就是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聚集好词、好句,让自己的作文也灵动起来,而不是死板、沉寂的陈述句“烤串”。

书是个好东西,幸亏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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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活需要阅读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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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要什么?有人说,是食物,人如果七天不吃饭就会饿死的;有人说,是衣服。人如果不穿衣服也会冻死的;甚至有人说,应该是游戏机和电视,自己如果一天不看电视和玩游戏,会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的。不过,我觉得生活应该最需要阅读了,毛主席爷爷不是也说过一句话嘛: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但不可以一天不读书。

说到阅读,我可是独有情钟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清楚得如昨天发生的一样。那次,我和妈妈晚上出去散步,回来时听到有人在叫卖,我难以克制住心中的好奇,便先妈妈一步走到了小摊旁,发现这里正在买书。我看了一眼书摊,突然眼睛一亮,是《淘气包马小跳全集》!这可是我很早以前就想要的书了!我连忙把掉在后头的妈妈扶了过来,并希望妈妈能帮我买下这本书。拿到书后,我连蹦带跳地赶回了家。回到了家,我什么也没有干,直接捧起书靠在床边读了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一本厚厚的书已经被我消化了一大半了!我带着对下一章节的好奇,一直把书看到了后半夜,直到看完了书,这才意犹未尽地合上了书,起身睡觉了。之后,我又把书重新看了一遍又一遍。现在,这本书的纸张已经泛黄了,有些地方还坏了,但仍然是我闲暇时打发时间的一本书。

记得还有一次,我们班漂流到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那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坐在床上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很神秘,很刺激的一本书。我看到了半夜,看到了很可怕的地方,我害怕地缩在了床角,全身都在瑟瑟发抖。这时,更为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想上厕所!我觉得自己快崩溃了,最后,我竟然拿着书去上厕所了。我在厕所里看起来书,越看越恐怕,看来半个多小时,才壮着胆子走了出去。

从此,我一头扎进了文学的世界:早晨起床,翻两下书,看个只言片语;晚上睡觉之前,有翻两下书,再看个章节或故事,然后才会在爸爸妈妈的催促声下带着对看下一章节的渴望走进梦乡。从此,书成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一样东西。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鸟需要翅膀飞向更遥远的天空,而人则需要阅读去走向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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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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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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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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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被头上长着三根头发的三毛深深所吸引,看完了这本书,我又为他悲惨的命运所难过。

可怜的三毛看见小羊、小狗、小鸡有母亲疼爱,就连小鸟都有大鸟妈妈的保护,三毛泪水哗哗往下掉。他看见小狗都有包子吃,就请求有钱人也给他扔个包子。三毛还经常被一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嘲笑。最后三毛为了生活下去,只好告地状,却又被别人骗了。

勇敢的三毛看见一个小男孩在岸边摘花不小心掉了下去,三毛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把小男孩救了上来,还替另一个受欺负的小男孩打了那个以大欺小的大孩子。

善良的三毛做了不少好事,帮助别人提包,帮别人拣钱包,把摔倒的小孩子扶起来,()有人骂三毛,三毛也不在乎,他给老先生捡了钱包,老先生答谢他给他钞票,他也没拿。

我很同情三毛,也被他做得事所感动。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三毛连一口饭恐怕都吃不上,更不要说上学了。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浪费时间,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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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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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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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卷“阅读带来审美愉悦”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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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我同行”,阅读如何与我同行?在我看来,要将阅读放在心上,爱上阅读,方为与阅读同行。

从小我便喜欢阅读,阅读不仅可以使我增长学识,开阔眼界。更可以让我在书中自成一世界,在这个看起来虽小,其实却是宽阔无际的天地中翱翔。当然,阅读每一本不同的书,所进入的世界也不同。有美好,似春天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有理智,似大海般深沉神秘的世界;也有血腥,似大自然般危险凶残的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我都想去探索,都想一步步地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

每阅读一本书,我总会将自己融入到这本书中,感书中人物所感,体会己之感悟。像《倚天屠龙记》,这是金庸笔下有名的小说,想必许多人都很熟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在网上见许多看过这本书的书友们都表示,最毒莫过于灭绝师太。几乎所有看《倚天屠龙记》的读者,都说灭绝师太是心中的第一大反派,当然也有人持有不同意见,可却是寥寥无几。

当时我看到这些人如此评价灭绝师太时,我想替灭绝师太喊冤!凭什么?凭什么灭绝师太要受这样的骂名?就因为她不是主角?就因为她恨,她想灭的明教是男主角那边,她就理应成为反派吗?在许多读者心中,灭绝师太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毒女人。可难道她杀人就是没有原因的吗?她追杀谢逊多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谢逊杀了她的亲大哥。若是她的亲大哥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被杀了也就罢了,可偏偏不是!谢逊是为了逼出成昆,才杀了无辜的灭绝师太的哥哥。

而且,谢逊不止杀了这么一个无辜人,为了找出成昆,死在他刀下的冤魂不计其数。为什么灭绝师太杀谢逊为兄报仇不成,反而是谢逊这个造孽无数之人,最后只须循入空门,居然还有许多读者为他不值!凭什么?就凭他是男主的义父吗?

还有,当初灭绝师太杀死纪晓芙时,人人都恨灭绝师太无情,曾经最宠爱的徒弟说杀便杀。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灭绝师太,纯粹是为她感到冤罢了。人人都只看到了灭绝师太拆散了一对有情人,使杨不悔成了一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却没有想过灭绝心中会有多心塞,她尽心尽力培养出来的徒弟,不仅胳膊肘往外拐,还拐地十分彻底,在与殷六侠有婚约的情况下,还与杨逍来了个未婚先孕!看到这我就好奇了,人人都可惜纪晓芙的死,却没有想过,未婚先孕,这连放在现代都是让人十分不耻的事情,放在古代就更不用说,铁定浸猪笼。可就是没有人想到这一点,只想到了纪晓芙与杨逍之间凄美的爱情。

当我一次又一次地代入灭绝师太这个角色时,我不止一次为她感到心塞。看到这可能感觉我离题了,但我只想借《倚天屠龙记》表达一点。想要与阅读同行,很简单。将自己的感情代入到一本书中,其实就是在与阅读同行了,可能有人会将它忽略。阅读时应有感情,因为书也是有感情,只有将感情给了书,书才会以同样的感情回报自己。就是这样简单,与阅读同行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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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乐趣高二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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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贯通古今,纵横万里。书中所表现的万千气象,会使人心驰神往,受益匪浅。从古到今出现了多少勤学好问、热爱读书学者,古有勤奋好学的孔子,现有喜欢读书的鲁迅。

知识是无有无尽的,只有多读15,读好书,才能攀登知识的高峰

最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从前,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时,我总是会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写完后回头一读才发现错字满箱,词语贫乏,语句也不通顺。虽然是几大篇,但是基本上全是“流水账”。妈妈对于我的作文水平育苦恼,每天都强制让我读几个小时的课外书,刚开始我对书没有丝毫的兴趣。每天像完成任务一样走马观花地翻着书。

记得那个星期天,妈妈像往常一样带我到图书馆借同图书,阅读过程中,我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我对这本书的名字非常好奇,于是急忙翻阅起来。在阅读过程中,我时而书声明朗,时而笑容满面,时而埋着头.思...此以后,当我看到一本好书时,我会随着作者的心情去经历情感,我的视野在阅读中变得开阔。

阅读,将我带进了美丽而多姿多彩的深海中,让我和那些多姿多彩千奇百怪的海洋生物一起去旅游:将我带进了奇怪的科学世界,让我坐上高科技游艇在浩瀚的宇宙中遨游。

阅读,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快乐,让我在享受文字的美妙时,也懂得了人生道理:让我坐在椅子上懂得深刻的人生道理,靠在沙发上畅游书的海洋,吸取书中的精华。

阅读,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还使我的文水平直线提高,写作文时我早已奋笔疾书,同学们还在冥思苦想之中。果然,我的作文得了满分。

我爱读书,就像鱼对于水,就像阳光对于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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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庆祝70周年行走的阅读征文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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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中国盆景文化,可能你会说不就是种植物嘛!那你可误解了这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这里面的学问不比奥数简单,而且生动有趣得很呢!

小时候,外公常摆弄家里的花花草草,不仅浇水施肥,还拿小工具修修剪剪,拍拍照。看他陶醉的样子,我不禁产生了好奇。渐渐地,我发现简单的小植物在外公手中好像产生了魔法,变得活灵活现。我跃跃欲试,偷偷把一盆新买回的罗汉松剪成了个四不象。可外公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告诉我,盆景是有生命的艺术品,需要精心抚育、细心地修剪,经过时间的淬炼,慢慢提炼出“第二自然”。我似懂非懂点了点头,心中对盆景文化有了更多的向往。

妈妈见我感兴趣,买了一些相关书籍作为生日礼物。我高兴坏了,一头扎进了书里。原来中国盆景文化的历史这么悠久,从先秦开始就记载了观赏植物的栽培技术,到成熟期的清代植物盆景更是种类繁多、技术各异。建国70周年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交流的便利、人们生活的改善,盆景艺术更是走进了千家万户。看着书中的插图,那一盆盆外形奇特、别具匠心的艺术品,我真是叹为观止、佩服无比。有弯着细腰,作迎客状的金银花盆景,有双鱼戏珠的榆树盆景,还有蜿蜒曲折、张牙舞爪像要冲上云霄的黄杨盆景等。只有我想不到,没有做不出来的盆景啊!书中还有不少制作盆景的小窍门,下次暑假一定要和外公一起完成一个属于我们家庭的盆景!

你要不要也来试一试,感受一下中国盆景文化的奇妙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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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节阅读课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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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的后两节课都是阅读课,以前的阅读课我们都上成自习课了,但自从上次谢老师让我们阅读课看书之后,阅读课就没有上过自习了。

在大课间的时候,我们都在飞快的写作业,因为一到阅读课就不能写作业了。叮铃铃……,上课了。“同学们都把作业收了,把课外书拿出来读。“值日班长说。我们又飞快地把书放进抽屉里,因为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名字被记在黑板上批评的一栏,大家都想被表扬。我收完作业后,就把我的《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拿出来读,是默读,不是初生读,值日班长一直在管纪律,只要有人说话,值日班长就让他做蹲起,在上第二节阅读课的时候(也是第四节课)我看书的时候,由于看到一个好看的地方习惯性的给同桌分享一下,但是,正巧被值日班长看到了,就让我们两个上讲台去做蹲起,另加一分钟的蹲马步。我和我的同桌一起上学了,他先做了十个蹲起,然后蹲马步蹲了一分钟,要轮到我了,我上到讲台上,双手抱头,一起一蹲,一、二……九、十,就做完了,值日班长又让我蹲一分钟马步,当然,我要服从命令,只好蹲马步了,到了一分钟,值日班长让我站好,又给我说:“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看书,不要再说话了。”我回到位置上,坐了下来,同桌就给我说:“都怪你,我没有说话,是你给我说的,害我一起受罚了。”我听了,有点伤心,心想:以后还是少跟他说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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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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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快乐,如吃糖后的快乐,学会某项技能后的快乐,雨过天晴的.快乐……然而,最令我快乐的则是在书海中遨游的快乐。

从小,在母亲的陪伴下,我对阅读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晚上我定要让妈妈给我讲故事,如果不讲,就会又吵又闹,无法安然入睡。每天的亲子故事成了幼年时的我最大的快乐!

阅读的快乐在于能增长知识。英语读物《书虫》每一册书的封底都有这样一段话:“你是一只小小的书虫,你不断地啃着每一页书,当你坚持读到最后一册时,你会发现,你已经破茧成蝶了。”是的,当我阅读时,也是在“啃”书本,“啃”的不仅是书本,更是知识。阅读科普书能让我随着书本的页数去看、去探索生命的起源,地球和宇宙的科学奥秘,动物世界的故事……

小学毕业的暑假里,一下子闲下来的我觉得前所未有的空虚和无聊。去图书馆看书成了我打发无聊时光最好的选择。

但一到图书馆,我就后悔了。因为那里有太多的书都是难“啃”的文言文或中外名著……正想反悔时,突然想起了老师说的一句话:“如果你去做了,失败了,没事,因为你努力过,拼搏过;但如果你并没有努力过,失败了,那你活该,不努力,失败是必定的。”于是,我便抱起了一本《二十五史》看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竟然只用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给“啃”完了。

读书,可以体味人间真爱;读书,可以丰富知识与阅历;读书,可以挑战自我……

所以,让我们一起快乐地遨游在书海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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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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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我了解到这篇文章的作者孟莎美是一名印度工程师,我想正因为她一个外国人,所以才能以自己的视角对中国人“不阅读”的行为如此深思,才会对这样的行为深感不解,颇有“旁观者清”的意味。试想作者当时的心绪,是困惑不解?是失望担忧?还是同情理解?试想熄灯的机舱内一位清醒、睿智、深刻的普通乘客轻轻地、悄悄地、静静地接受着眼前的景象……

生活在中国大环境下的人们大多数已经被“不阅读”所同化,我们就是那些匆匆刷微博、玩微信、拍照、购物、甚至大声喧哗中的一员。并且麻木到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就如同在一个房间内待久了的人,便觉不出屋内空气的混浊。但总会有从室外进来的人觉察到气味不对,迫不及待的想要开窗通风。将中国人不阅读的现象如此类比,实感到是把问题的严重性、重要性、价值性降低了,但又觉得极为贴切。

我们为何不开窗通风呢?因为待在屋内的人是大多数,从屋外进来的人三三两两,屋内的人又大多适应甚至享受自己呼出的二氧化碳所带来的温暖,屋外进来的人或许也没感到不适,或许刚从寒风中归来,“暖和”正是他所需的,或许是从众心理,或许是感到势单力孤,于是闭口不言、从了大家的“紧闭门窗”。又或许正好有人感冒了,受了风寒,直怕冷,实在不愿外面的清凉之风进来,大家也就好意迁就了。

可是,有谁意识到正因为有人感冒了才更该通风,不能把病毒圈在屋内让更多的人受害呀!而感冒者也需要这清新之风!如此作者就与这些好意迁就的人有了相似之处。她说:“网络侵蚀阅读是一个全球化的现象,并不只是中国才有……或许我们对于一个经济还在迅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不应过分苛责——过于忙碌是压力所迫,并不是一种过错……”这里我深感作者的温柔与仁慈。

但这样的现象不止是在机场或飞机上才看得到。比如我们身边的图书馆里情侣们打情骂俏,“公务繁忙”的同学电话不断,并且没设置静音模式,同学们学习间隙的放松不是远眺放空,而是对着手机抓紧时间刷屏。公交车上有人用手机公放着时下流行的“神曲”,有人塞着耳机看着美剧,有人用手指漫无目的的在触摸屏上滑来滑去,一时间觉得人们如此的相似。

面无表情的上车,低头看手机,偶尔懒懒地抬一下眼皮,最后是面无表情的下车……通过网络,我们的虚拟世界是变的宽阔了,但我们的实际生活和人际交往却越来越狭窄。是Q、微信的提示音,是短信、电话的铃声热闹了这个世界,而喧嚣过后的遗留的静,是人们内心的寂寞灵魂的空虚,而不是内心的平静灵魂的宁静。

电子阅读的只言片语,网络语言的稀奇古怪已让我们离真正地阅读越来越远。在这样的阅读中,我们无法跳脱自己的世界,和素不相识的人相伴一段路,体验途中的快乐、悲伤、愤怒、平和,我们无法进行心与心的对话,我们无法走一段独自的夜路却在归来时豁然畅达……

生活中理智的人们为了生存,忙于奔波,或许他们不是不愿停下来倾听灵魂,而是不能。有太多的责任、压力推着他们不敢丝毫停顿的向前走,一直走,拼命走。这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我不愿从国家角度、社会角度大谈空谈,只想贴近人们本来温柔的灵魂,心疼的抚慰,只想真心祈望还停留在不忙碌的自由的年纪里我们尽量多与灵魂相伴而行。因为必将有一天时间的洪流会席卷着责任和压力将我们吞没,那时,我们就从现在的不愿变成了不能,无可奈何又追悔莫及!

学生时代的我们还能闲适地走在人生路上,就尽力走的优美些,未来的路上要自己调整步伐,不能只图快而乱了阵脚,甚至把自己绊倒,否则真的是离“理性”越近,而离“灵魂”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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