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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暑假读书心得汇总20篇

幻想是童话的基本特征,一般运用夸张和拟人化手法,并遵循一定的事理逻辑去开展离奇的情节,童话故事最大的特征是用丰富的想象力,赋予动物、植物等物体人的感情。使故事能够引人入胜,打动孩子的好奇心,丰富孩子的想象力。写童话作文,是一种很有趣的作文形式,它尤其有助于培养联想和想象能力,同学们在写作中大致上应该把握以下几点:这里小编为同学们分享一些小学生暑假读书心得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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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暑假读书心得300字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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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了童年,本以为已经远离了童话世界,直到有一夜,看到了《海的女儿》,眼眶里禁不住又湿润起来,才发现自己还是沉醉其间,未寻的出路;走过了高高低低的路,遇到了林林总总的人,经历了许多世事,以为心中的童话已经随稚气一同洗脱,不经意间又误入了自己构造的美丽虚幻中。

握着格林和安徒生的不眠故事,才明白童话不止是孩子的特权。古刹青灯,清贫孤独,杨柳岸,晓风残月,不是最终的归宿。循着儿时的小路,又回到了那曾经的心灵花园,这片天空下,没有琐碎的灰尘连索自我,没有浅谈的风月撩人心深,只有缓缓道来的真挚与美满。梦想与追求,它教会我们“古井天波“般的平和宽容,“藤葛翩然“的洒脱豪放,“大江东去“式的生声不息,“傲霜斗雪“一样永不低头,当在一次离开家园时你会体会更理解情感与理智,理想与现实,真实与虚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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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教师读书心得10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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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科课堂的主人。学生是班级的主人,他也应该是班级管理的主人。班主任管理班级时,他在班级管理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就像学科教学一样,班主任不应该成为管理的主力,而应该是班级管理的引导者,监督者。从班级管理的实践来看,一个几十人的小学班级,仅靠一个或几个教师管理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教育和指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使每个学生做到既是被管理的对象,又是实施管理的主体,达到?管是为了不管?的目的。

这学期,我就是把班级的工作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方面。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首先就是从培养学生管自己能力开始的。《班主任大全》一书中就指出: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由于家长的溺爱,这些?小太阳?们在家庭中失去了培养独立性的机会,他们更多的依赖成人的帮助和照料。对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方面,利用晨会、班会、队会等,向学生正面宣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让学生从认识上加深对独立性的理解。第二方面,在班级中安排?人人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负责。第三方面,联系学生的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培养学生在家的自我管理。

其次就是培养一支班干部队伍。利用管理班级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小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要认真选拔小干部,同时要精心培养小干部。第一,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对于学生自己选出来的班干部,要尊重他们的权利。每天的值日先由卫生委员负责评比,然后,由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他们参考。第二,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第三,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亦即?以点带面?。第四,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级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以即?以面带面?。同时也要注意及时召开班干部会议,针对他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给他们工作方法,使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指出他们的优缺点和今后努力工作的方向。同时,还要求他们注意班干部成员之间的合作,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尽力在同学之间树立他们的威信,创造机会,锻炼和培养他们的能力。这样培养的方法,所有采取的措施,其目的不在于人人都能管人,而在于人人都能管自己,培养学生对自己、班级、家庭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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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的教育》读书心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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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期,我将能“熟读成诵”的《爱的教育》又仔细的读了一边,我似乎又有所感……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的作家亚米契斯根据儿子的日记所改写出来的一本书。它又叫《心》、《一个意大利小学生的日记》。这本书写了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在四年级的整个学年生涯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对这本书的最高评价,是容于三个词:友爱、平等、宽容。

友爱,在我的主观意见中,我认为是现代儿童中仅次于八端与感恩要学习的事了。亚米契斯的儿子与代洛西、卡隆、泼来可西都是很要好的好朋友。他还为卡隆写了《好友卡隆》,为代洛西写了《我们的班长》。为什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向他们一样友爱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与朋友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我认为这一切的答案都源自于“平等”一词。

你有在某个小方面瞧不起某个“好朋友”吗?如果你有,那么,你们就不能称之为“好朋友”了,你们只能称之为普通朋友,甚至连朋友都不是!但是,作者的儿子对待朋友是怎样的呢?《同窗好友》一篇文章就完完全全的写出了他对朋友的感情

宽容是一束阳光,可以融化彼此间的猜疑积雪;宽容是一座桥梁,可将彼此间的心灵沟通;宽容是一泓清泉,可以滋润人们干涸的心田。用宽容对待每个人、用真诚对待每个人。

人生美好,有友爱、平等、宽容,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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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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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工的少平,被亲戚羞辱,驱赶出门之后,他的内心很受感触,:“少平想起他做活的那家人,对他的情义。他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友爱并不在于是否是亲戚。是的,小时候,我们常常把亲戚这两个字,看得多么美好和重要,一旦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我们便很快知道,亲戚,常常是庸俗的。互相设法沾光,沾不成光就翻白眼,甚至你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也常常是亲戚造成的。生活,同样会告诉你,亲戚往往不如朋友朋友对你真诚。

见鬼去吧,亲戚......”四娃子对这段话,深有体会,尤其是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清楚地知道一句话:穷人没有个富亲戚。但是达官贵人们朋友却是多于牛毛。是啊,贵人门前,络绎不绝,踩塌门槛,穷人门前,门可罗雀,死气沉沉。那些在小时候,说起哪个富豪亲戚时,那种无知的自豪,到逐渐长大,才明白,亲戚,往往是现实而陌生的。

亲戚,这个只因为有点亲属血缘关系绑定出来的衍生物,如若你是贫穷人家,去走动富豪亲戚,人家会觉得你是否有求人家,外人看来,你是否攀附人家。富豪亲戚,又不想落得富得出油,吝啬不愿帮扶的话语,况且,所交之友都是达官贵人,一个农民贫困潦倒,经常上门,也难免出洋相,坏了家风,索性也走的疏远些。穷人这边却自以为是地,以为亲戚念及情义,会互相帮扶,可以沾光,直到碰到一鼻子灰,恼羞成怒,反而破口大骂,亲戚的种种不仁不义,似乎亲戚不帮忙就该天打雷劈。

那些无知的孩子啊,长大之后,有事需要帮忙的,也是找那些玩的交心的朋友,亲戚,此刻,显得异常的陌生。四娃子,小时候每年元宵上演的黄梅戏:“没钱叫三斤狗,有钱叫三伯公,”那个时候,不懂的`什么意思,慢慢长大,才明白,这叫世态炎凉,叫现实,也叫弱肉强食的社会。可是这些东西,从远古时代到至今,这些微妙的“规定”在每个人心里自觉地遵守起来。

怀有大志的人们,立志一定要出人头地,风风光光地让贵族亲戚看得起,殊不知,这些也是自己和自己斗气的做法罢了,只要活的舒服自在,过好自己的光景,无须去和别人对比,四娃子一个朋友对她说过一句话,“我立志出人头地,并不是因为我虚荣,而是我不想被虚荣者心态的人说。

娃子,这个坎坎坷坷,一路走来的农村乡娃,都说农村家的娃早当家,是的,她的心智,比那些城市中的同学,要成熟高一个leve,她清楚地知道,很多生意在应酬里红灯酒绿,很多交情要在聚会里觥筹交错,很多关系要在黑暗中大礼相送。她都明白,却学不会这些功夫,更或者说,还没有那个能力。平凡,不代表平庸,简单不代表随便,在她的世界,不想随泼逐流,只有你需求的东西越简单,你的世界才越平和。而平静来自内心,无须向外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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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暑假读书心得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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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最大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最新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制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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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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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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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1-3年级暑假日记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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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真热!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开学了。好惨哦,不想开学!我希望一辈子都过暑假!永远不要开学。今天我和表哥一起去长隆欢乐世界玩。我们看见一些大人在玩垂直过山车,许多人一出来就呕吐,差点呕到我身上来了。我一定要吃得白白胖胖的,又要长得高高的,我就可以玩垂直过山车了!我和哥哥去了水上乐园玩冲浪和打水仗。冲浪真刺激,差点把我和表哥都淹死了,幸好有个叔叔在身边。我们就起来去吃香肠。

我和哥哥又去玩划船。我摇了很远很远,哥哥都不敢来救我了。叔叔就顾着吃,叫他也不理我。我离岸边越来越远,我一想,看见旁边有救生圈,急中生智,就跳下水一路游回岸边。我全身湿透了,像一只不会飞的落汤鸡。我们就回家了。

今天真高兴!不过,差点吓死老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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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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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故事非常古老。这些故事的主人公生活在东方,也就是今天的地中海。

这本书里面数次出现了上帝,人们也听得到上帝的声音。上帝对他们说话,有时候咆哮起来仿佛雷鸣,有时又轻如和风。人们将这些故事以边讲边记的方式流传了几百年,而后又通过诗人、歌唱家、圣徒和嘲讽者的声音继续流传。

这本书刚开始讲了上帝造世。最初,世界上一无所有。没有泥土,没有生命,没有一颗星星。除了上帝,伟大的神以外,一无所有。上帝首先创造的是天和地。但陆地显得空旷荒凉,水面上混沌灰暗,于是,上帝又创造出了光。上帝喜欢光,他看到了光的好,就将光与黑暗分开来,并把光叫做“昼”,把黑暗叫做“夜”。这是第一天。要在水面上建一个弯顶,上帝想到。他把这弯顶叫做“天”。就这样,上帝花了六天来创造万物和人类,第七天,他安息了。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人类,万物和上帝的故事开始了……

我觉得圣经和我读的上下五千年有不同之处,也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是:圣经讲得是万物和人类都为上帝所造,但上下五千年写得是盘古开天,创造万物,女娲造人补天。共同之处是天地万物都是神来创造的。但我们现在都知道我们是从猿猴进化来的,万物的由来也是有科学依据的。

这本书最重要的是能让我们明白真理,推荐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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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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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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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暑假读书心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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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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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暑假小学生生活日记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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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了,两个月的时间,我需要好好规划一下。可是怎么规划呢?我和爸爸妈妈好好商量了一下。

暑假期间可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我得抓紧时间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写汉字是我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暑假里我会依照老师的要求,每天认真练字,不求多但要保证质量,让自己的红圈圈越来越多。每天早上还得读半个小时的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闲暇时光我还会做做奥数,玩玩数独游戏,看看漫画书,还帮妈妈做做家务,去敬老院看望老人,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提高我的动手能力,把温暖带给其他人......

除了上面我可以自己完成的学习活动外,妈妈还帮我报了几个我比较喜欢的兴趣班,有围棋、跆拳道、架子鼓、书法和游泳。在那里,我结交了好多朋友,我们在棋盘上博弈,在架子鼓的世界里享受音乐带来的欢乐,在泳池里释放自我,在跆拳道场上挥洒汗水,在书的海洋里吮吸知识的甘霖……

暑假是一个磨练和展示自我的机会,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充实自己,挑战自己,展示自己!如此多姿多彩的暑假生活,小朋友们可不能浪费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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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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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启我们的学习之门;读书是一片未知的海洋,让我们去探索;读书是一座灯塔,照亮我们前进的路……

读书,是我的爱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知识,也给我解开许多谜团。

每一本书中都有不同的故事。《夏洛的网》写了动物们在农场中有趣的事情;《鲁宾逊漂流记》写了鲁宾逊在荒岛上的生活;《草原上的小木屋》写了一家人到西部的生活;《十万个为什么》解开了我们对未知事物的谜团……书不仅仅能让我们收获知识,还可以为生活带走无聊和烦恼。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小鸟在枝头婉转歌唱,小狗在宽阔的广场闲庭散步,而我的心情却不是很好,甚至还有一些烦恼。我趴在书桌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觉得世界没有了生机与活力。于是,我随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开始慢慢地读书起来。读着读着,就进入书的海洋。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感怀……心情也随之好转并丰富起来。

读书,是我的爱好,它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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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五年级暑假日记5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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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8月11日,我特别兴奋,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辅导班要带我们去旅游,六时半的时候我们终于出发了。一路上,我们为了不无聊,就唱起了歌。车经过地方都留下了欢快的笑声。经过两个小时的行程,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杂技之乡”吴桥。

导游早在这里等候我们多时了。他说:“快一点,节目快上演了。”我们慌慌张张的来到一个了房前,果然,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的名字叫伞技。是由一位老太太表演的。他把一个小皮球放在伞上竟然没有丢下来。她说:“来点儿重的。”说着,她拿出了一个碗,既然还能不掉下来,这时她打出了一个面具。你去竟也能在上面“奔跑”。

导游说:“孩子们,走啦!”我们跟着导游来到了一个露天的场地,那儿有一个胖叔叔,他说:“今天我来表演一个我的拿手绝活。”他摆了个要劈砖的姿势,可是他没有劈下去,他向观众看看说:“大家既然有的在照相,我就摆个posture吧。”说着,他摆了个耶的姿势。开始表演了,他拿出了一块砖,他说:“大家帮我验证一下。”一个男人摸了摸说:“绝对是真的砖。”胖叔叔举起手来,使劲往下劈,“啪”的一声,砖头被劈成了两半。

导游又领我们去了一个黑暗的小屋,突然,灯亮起来。只见一个娇小的女子躺在一张小床上登一个小罐子。哇!他既然能让罐子在她脚上“跳跃”起来。这时,走上来了四个大汉,其中一个将女子蹬的罐子拿了下来,紧接着,十个大汉一起把一个一口180公斤的大罐放在了那个女子的脚上,我们都为她捏了一把汗,可是,他横着蹬,竖着蹬,侧着蹬,一点儿都没有掉下来的意思。导游介绍道:“这是吴桥八大怪之一,千斤大缸蹬的快——魏春华。”对了,导游还给我们说了一个关于她的顺口溜,我给你们读一读:吴桥女儿真厉害,千斤大缸蹬的快,嫁个郎君不愿意。

吴桥还有好多杂技我就不一一说啦。通过本次旅游,我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理解更深了,我还知道了“吴桥八大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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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暑假读《格列佛游记》感受心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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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学以来,读了不少抨击黑暗社会的名篇佳作,例如:中国鲁迅的《骆驼祥子》,俄国托尔斯泰的《复活》……都是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使人看了对封建统治者痛恨的咬牙切齿。但《格列佛游记》是在讽刺封建黑暗社会的同时还加进了不少元素,使人更感兴趣。

在这篇世界级的名著中,能使人从各个离奇的故事中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使作者的不满在读者面前展现的淋漓尽致。格列佛历险的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在这玩具一般的王国,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和“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都想战胜并奴役对方,他们互相指责乃至相互开战,只为争吃鸡蛋应先敲破哪头。国王通过比赛绳技选拔官员,于是候选人为了升迁满朝文武纷纷学习耍杂技;为了获得国王赏赐的几根缠在腰间的彩色丝线,官员们争着做各种可笑的表演。这些都影射了当时英国社会那些无聊的政治斗争。

如果说小人国是对当时英国的影射,在大人国里格列佛本人和英国则就成了公开的批评对象。对飞岛国的描写显然是对欺压、压榨爱尔兰的另一个岛屿(英格兰)上的统治者的鞭挞

这部小说虽然以童话的形式写成,并以此吸引了不少的读者,但事实上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主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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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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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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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昆虫记读书笔记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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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学者亨利法布尔所写。它不一样于百科全书,它散发着浓郁的文学气息。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用生动趣味的描述着重介绍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此书融合了科学与文学,堪称一部出色的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我还不太看得懂,因为里面有很多新的名词,但之后我是越看越有兴致。此刻,有时候我还会再翻一翻书中以前看过的资料,反复地去“咀嚼”、“消化”。从《昆虫记》中我了解到了许多昆虫的新知识。比如:在《蝉的歌声》这一篇里,蝉仅靠肌肉的收缩就能让音钹振动,从而能够“歌唱”。

原先我一向以为唱歌是要靠嘴巴的,没想到蝉的身体里还会有“音钹”,此刻才明白动物的身体里也有和我们人类声带相似的发音器。书中所讲的知识还有红蚂蚁的识途、迷宫蛛的卵窝、胡蜂造的六边形蜂房等等。昆虫的生存本领无不让我感到惊叹——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也有着它们顽强的生命啊!不由得让我由衷地感到佩服。我要说:不要伤害生命,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在大自然中,虫子随处可见,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爬的;有大的、有小的。它们是那样的毫不起眼。但你能够想象吗?为了研究昆虫,法布尔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他完成了长达十卷的《昆虫记》,解开了许多人尚未揭开的昆虫之谜,也纠正了许多人在昆虫学方面的错误观点。我十分佩服《昆虫记》中描述的那些昆虫顽强的生命力,但我更佩服的还是法布尔那执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将自我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昆虫的研究。法布尔对于昆虫那种执着的探究精神,足以让任何人都为之感动。

在《昆虫记》译序的末尾,我曾读到这样一句话:“愿您在轻翻本书书页时,能再度唤起孩童时代拨开草叶、寻见昆虫的愉悦心境。”几年前,我和小伙伴一齐捉蚂蚁、逮蚂蚱的情景我已渐渐淡忘了,然而我在阅读《昆虫记》时,那美妙的情景却突然变得记忆犹新,好似昨日才发生过一般。《昆虫记》我已许久未读,而如今,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不朽之作,它再次的让我体会到,我们应当学习法布尔执着的探究精神,对任何事情都要抱有执着、不懈的态度,要有一不做、二不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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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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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电影《赤壁》之后,我又一次掀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曹操是诡诈狡猾的,刘备是谦逊不张扬的,孔明是伶俐谨慎的,周瑜则有勇有谋但心胸狭窄。总之每个人士都有不同的性格,作者描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我有揣摸的决心。

最仁慈的君主是刘备。他受将臣、百姓之爱戴。刘备的能力总是体现在佣人上,拜访水镜先生司马徽,进而幸得忠实的徐庶,最后受此二人指点风雪之中三顾茅庐,成功请到全国奇才诸葛亮出山。而后又收服数位博学多才的谋士助他抗东吴,战曹操。他爱平易近如子,宁失性命也决不抛弃汉室百姓;爱将胜子,看着子龙上将一人抱着阿斗杀出长坂坡曹兵的围追堵截,心疼得将亲生骨肉弃之于地。一个做草鞋的能从一无所有到三分全国得其一,正是因为这些个高尚而善良的品质赢患了百姓的爱戴和将臣的忠心。

最忠义的是关羽。他过五关斩六将冲杀无数,没有不惧云长之人。百姓的家里吊挂着他的画像,魏国兵将见了竟毛骨悚然,威震四海,名传四方,连曹操都无比恭敬这位将军。云云有能力之人始末铭刻桃园三结拜时对刘备许下的忠心,因失刘备音讯而掩护二位嫂太太屈住与曹操帐下,依旧对峙约法三章一心向汉。吕布是有勇无谋,而关羽则是有勇有谋。

孙刘结合抗曹时,周瑜不怀好心假意邀请刘备赴帐,实际上是想在酒菜上安插埋伏杀戮刘备。诸葛亮听后着急了,恐主公性命难保,但一听关于羽护驾,便如释重负放了一百二十个心。由此可见关羽为人谨慎,颇有脑筋,料到周瑜居心叵测所以对峙护驾。

最大智的人是孔明。刘备若没有了诸葛亮,如何识破吴、魏之奸计?又如何运用各种各样的妙计令敌军身陷重围?呕心沥血的荩臣不如足智多谋的荩臣,而足智多谋的荩臣又不如能未卜先知的荩臣。诸葛亮,这个自比管仲、乐毅的奇才乃是集以上三点于一身,铁齿钢牙,舌战群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蜀国立下汗马功劳,可谓功盖千秋!敢问谁不喜欢这个祭东风,气周瑜,草船借箭,料事如神,智料华容道,识破魏延反骨的诸葛亮呢?

我掩卷沉思,书中人物的身影仿佛一直在眼前,我向往那种杯酒天下的豪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应该向他们的忠义气概学习。

#750431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6 #750431 Three Kingdoms Reading NoteExperience 6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双全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三国演义》能够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它描述了大大小小的战事,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

“红脸大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波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述的是忠勇双全的关羽。小说多处描述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

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青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江东驾着小船,径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样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一个大铁环。把手臂穿在铁环里,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割开皮肉,刮去骨头上的箭毒,再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注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头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刀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我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谈笑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当是“不可能会”。

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拉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

所以,我们应当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应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勿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知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忠心耿耿……作为21世纪这个崭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十分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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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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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记得有人说过:有一种颜色,几十年飘扬在心中不褪色,那是红领巾的颜色。有一种光荣,几十年后想起仍然激动不已,那是戴上红领巾的光荣。有一种真情,几十年在心中不改变,那是对红领巾的真挚感情。

上个周末,我和妈妈坐公交车去爷爷家,刚一上车,就有两个空座,我和妈妈就都坐下了。可是到达了下一站时,上来一位阿姨抱着一个看起来还不会走路的小宝宝,手里还拿着一袋子东西,她就站在我旁边。我是多么想让座给她,但我才坐了一站呀。正

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一名少先队员,给别人让座是应该的。此时,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阿姨:“您坐在这里吧!”“谢谢你,小朋友。”我得到了阿姨的感谢和微笑。坐在一旁的妈妈也对我坚起了大拇指。虽然我得到了阿姨的感谢和妈妈的赞许,但是我为刚才的犹豫,没有第一时间给阿姨让座,而感到惭愧。自从这件事情过后,我就时刻铭记:“我是一名少先队员!”

有红领巾在我身边,时刻激励我好好学习,时刻提醒我去帮助别人……

红领巾,你是我成长的动力,是我小学生涯的良师益友,你,领着我前行,走向辉煌的明天!我为你欢呼,更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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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暑假日记400字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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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红色的滑板车,我非常喜欢他,现在我能熟练的在上面滑行。这辆滑板是去年买的,那个时候是我看到邻居哥哥他滑的非常好,于是非缠着妈妈买一辆,可是因为我年龄还小,平衡能力不够强,所以怎么也学不会,站在上面直摔跤,哥哥说你太小了等长大一点再学就会了。

今年放暑假终于有机会学了,吃过晚饭我拉着爸爸来到广场上,刚开始爸爸扶着我慢慢的练习,过了几天我终于可以自己在上面滑行了,当时我心里美滋滋的时候,正在我得意的时候,突然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我的腿都划破了皮鲜血直流,疼的我大哭起来,我心里想再也不练了,但是我想不管干什么都事情半途而废,一定要坚持努力,我一定要学会。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很轻松的在上面做动作了。

我看着我的滑板车——它可是我最喜欢的伙伴,是它让我拥有了坚持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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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初中生《简爱》读书心得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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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初次看见《简·爱》标题时,我就很自然的理解为“简单的爱”。当翻开这本书时,就感到一顾莫名的清香扑鼻而来,让我感到神清气爽。是的,这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它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做事。

一说到简爱,我就对她产生了无限的敬佩之情。简爱从小就生活在社会底层,被里德太太所寄养。年幼的她就遭到如此不幸的待遇,受尽了表兄表姐妹的欺侮不说,还常常被里德舅妈殴打和欺负,甚至把简爱关到里德先生去世的红房子中,因此她还大病一场。里德太太在勃洛赫斯特先生面前处处伤毁简、爱的名誉,把她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爱吃不饱、穿不暖,继续受尽非人的折磨。

但这些种种的不幸与迫害都没有使简爱屈服,幼小的她就有倔强不屈的性格。肉体与精神上的种种痛苦,促使简爱一次又一次的反抗。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弱小无助的她承受着同龄人没有过的灾难。但是,她明白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就得越尊重自已。她认为自已才是自已的主人,没有人能够无缘无故的操控她。正是她自尊自主,叛逆反抗,重视自我的精神赢得了大家的赞赏。一个人要想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得尊重自已。

当简爱到桑菲尔园当家庭教师时,发觉自已深深地爱上了男主人。在地位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她却敢去爱,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虽然简爱她穷、低贱、不美、矮小,但是她认为和主人站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她发自内心的为精神平等观念的辩护。简对主人的爱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看重主人的金钱利益。每当主人说是要给简挑这个漂亮的,买那个贵的,简都会变得十分生气,她只是希望自已能够同主人呆在一起彼此相互影响。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促使简要离开主人,她追求的是一份真正意义上完整的爱情,但是她对主人的爱意没变。在真正与圣。约翰作选择时,听见了主人心中的`呐喊,选择了主人,获得了真正的爱情。正是简的这种谨慎、精神平等、勇于追求个人的幸福,最终获得真正的爱情。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在想是什东西促使一个在社会底层满受侮辱的女孩最终能够得真正的幸福呢?是的,那是尊严与爱呀!正是她重视自我、挑战自我、完善自我,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做的顽强斗争,对主人的真爱也唤起了她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也正如我预想的一样,简对主人一份最真诚、最简单质朴的爱,让人学到了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引起多数人从新开始思考自已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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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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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书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人感到愉快,有的让人感到悲伤,有的让人感到振奋,也有的让人感到压抑。但有一本书,它让我知道了阅读能让我感动——《追风筝的人》。此书由美国作家卡勒特﹒胡赛尼所作,书中讲述了两个男孩的故事。

童年时期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要好的朋友,他们快乐地生活在阿富汗。但是,1975年的放风筝比赛,打破了他们之间所有的宁静。在比赛中,哈桑去帮阿米尔追回那只风筝,却不料遭到三个男孩的侮辱,阿米尔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但他却一直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事后,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颜面对友好忠诚的哈桑,为了躲避哈桑,甚至想办法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着父亲去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通过拉辛汗得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并且得知哈桑去世的消息。阿米尔觉得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对哈桑的愧疚了,但哈桑还有唯一牵挂的儿子索拉博。为了寻找索拉博,38岁的阿米尔又重新回到了阿富汗。现在的阿富汗已经不是阿米尔童年时的那个阿富汗了,四处都弥漫着暴力、硝烟、战火,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但是阿米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索拉博。为了索拉博,他和阿塞夫大战了一场,阿米尔全身都是鲜血,可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

想起哈桑拿着石榴,在头顶揉碎,衣服全被染红的样子,他此刻觉得自己的心病被治愈了。最后,他和索拉博一起逃走了,然而,此时的索拉博心灵早已受到了重创。为了给索拉博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勇气,在故事最后的风筝比赛中,阿米尔成为了帮助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带着对哈桑满满的愧疚。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这不仅是阿米尔心中对索拉博的诺言,更是对逝去的哈桑所许下的永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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