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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华少年儿童大型合唱活动歌词征集启事实用五篇 作文(热门20篇)

对于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符号,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15中华少年儿童大型合唱活动歌词征集启事实用五篇 作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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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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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百姓视角看发展、说变化、讲体会、谈未来,展示普通百姓的梦想实现和发展变化,进一步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展现美丽天津建设的巨大成果,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广播电视台、市委支部生活社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名称:“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3月5日止

三、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广播电视台、市委支部生活社

四、活动安排

1、征文内容及要求:通过讲述普通市民的追梦故事,折射时代变迁和生活变化,反映“十二五”期间,我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取得的新成就;也可围绕所在单位、社区、家庭或者个人的成长经历,抒发所见所闻所感,前后对比看变化,展望“十三五”美好前景,传递发展信心,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凝聚前行力量。

征文须为原创作品,体裁为记叙文。要坚持真人、真事、真实原则,文字精炼,每篇故事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本次活动征集到的所有作品的最终使用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2、征文范围:凡在天津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士均可参与。

3、 提交方式:本次故事征集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电子邮箱地址:jingcaishinian@163.com,联系电话:83609155,83605614。电子邮件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字样。所有作品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奖级评定: 征文活动截稿后,由主办单位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此次活动将评出一等奖10篇,每篇奖励1500元(或等值礼品);二等奖20篇,每篇奖励1000元(或等值礼品);三等奖50篇,每篇奖励500元(或等值礼品);另评出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均发放获奖证书,并选择部分优秀征文结集出版。

5、媒体支持:本次活动指定“天津党务通”(微信搜索“天津党务通”,加关注即可)为官方微信平台,统一发布活动相关消息。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广播电视台、市委支部生活社将择优刊播部分征文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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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塘栖“特色小镇”命名征集启事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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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特色小镇”逐渐成了浙江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词,常常和创客捆绑在一起的它,如今早已有了地方文化、经济杠杆等多个注脚。特色小镇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换言之,特色小镇被赋予新的时代注解,是一个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

塘栖历史悠久,始建于北宋,自元代商贾云集,蔚成大镇,明清时富甲一方,贵为“江南十大名镇”之首。塘栖在发展和建设城镇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将镇域经济和城市架构最大限度地融入到更大的区域板块和文化背景中去发展,使塘栖这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古镇既保持了城市的个性,同时也使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具备建设特色小镇的天然优势,加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休闲时尚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建设特色小镇有基础、有潜力。

为树立塘栖未来发展的鲜明主题形象,准确展现塘栖小城市的功能定位,展示塘栖特色资源和魅力文化底蕴,助推塘栖产业提升和小镇培育,提升塘栖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就塘栖“特色小镇”命名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一、 征集内容

塘栖“特色小镇”命名,以“小镇”二字结尾。

二、 作品要求

1、作品要准确体现塘栖镇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底蕴。

2、每位投稿人提交的命名不超过3条,每条命名文字一般不超过6个汉字,附300—500字的简要创意说明。

3、文字精炼,特色鲜明,简洁明快,深入人心,易于传播。

三、作品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

四、投稿方式

1、需在稿件标题注明“塘栖‘特色小镇’命名征集”字样,同时提供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qixcsxx@126.com, 电话:0571-86381359,联系人:沈颖。

五、奖项设置

由专家评审组统一评选出获奖作品。奖项设置: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5000元;

六、特别声明:

1、本活动投稿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3、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可以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展览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再支付稿酬。

4、本活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塘栖镇人民政府所有。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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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桂林是我家创城靠大家”有奖征文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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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将迎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考”,为全面、客观地展示近年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历程和给我市带来的突出变化,提高市民对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决心,以全力以赴、志在必得的决心奋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此举办由桂林市创城办主办,桂林日报社承办的“桂林是我家创城靠大家”有奖征文活动

一、 活动内容:以“桂林是我家 创城靠大家”为主题,内容为创城活动中所见所闻所感。

二、 征文形式:体裁不限(新闻报道除外)。

三、 奖项设置:1、设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入围奖(凡是在《桂林日报》或《桂林晚报》上刊登)若干名,奖金200元。

2、凡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四、投稿须知:1、桂林市民均可参加。2、稿件要求字数在1000字以内。3、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8月30日止。

五、稿件投送:网络投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cbzw666@163.com;邮寄稿件请寄送至桂林市榕湖北路1号桂林日报社总编办,邮编541001。联系人:黄欣,联系电话:0773-2834001 。

六、征文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上选登。

七、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上选登的征文在微报桂林上进行推送,同时进行网上点赞或评论、留言抽奖活动。同时,每期随机抽取5名获奖者,每名获奖者将获得微信红包10元。

八、在微报桂林上的精彩评论、留言,将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上进行选登。

桂林市创城办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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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竞答活动启事

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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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新常态下,弘扬新税风,我局决定开展“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一、“我与税收”有奖征文

围绕“我与税收”主题,标题自拟,文体限散文、随笔、评论、小说、通讯,字数2000字以内。来稿须属原创,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6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对来稿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

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

在报纸试卷上答题,并将报纸剪下,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4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将从中评选出15名优胜奖,奖励200元。

三、联系电话:上饶市国税局办公室0793—*******

地址:上饶市中山西路20号邮编:334000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试卷

1、自2008年1月1日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______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25%b、20%c、15%d、5%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______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______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______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6,50%,20%b、10,30%,25%

c、10,50%,20%d、20,50%,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30;30b、20;30c、30;20d、20;20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_____所得税时,都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a、季度预缴b、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

c、年度汇算清缴d、月度预缴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_____方式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查账征收b、定额征收

c、定率征收d、以上全部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一)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_____人;(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人。

a、80;100b、100;80c、120;100d、100;120

7、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1000;1000b、3000;3000

c、3000;1000d、1000;3000

8、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物理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_____审核批准。

a、须要主管税务机关b、须要所在地税务机关

c、须要县级税务机关d、无须税务机关

9、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_____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准们备案。

a、“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b、“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

c、“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

d、“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10、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超过_____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a、10;10b、20;20c、10;30d、20;30

11、采用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_____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a、主管税务机关b、所在地税务机关

c、上级税务机关d、县级税务机关

12、增值税起征点的使用范围限于_____。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企业;5000-20000b、企业;5000-30000

c、个人;5000-20000d、个人;5000-30000

13、自_____,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a、2013年8月1日起;2b、2013年8月1日起;3

c、2013年10月1日起;2d、2013年10月1日起;3

14、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_____万元(含本数,下同)至_____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2b、1;3c、2;3d、2;4

15、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含,下同)或按季申报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a、2;6b、2;9c、3;6d、3;9

16、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5000-10000b、5000-20000

c、5000-30000d、1000-30000

17、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开具的应税普通发票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直接填写在《申报表》_____。

a、第6栏“免税销售额”

b、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c、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d、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1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_____,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_____,_____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下列哪个行业不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a、生物药品制造业

b、循环经济产业

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d、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1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六大行业自2014年1月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规定折旧年限的_____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a、30%b、40%c、50%d、60%

20、上题中所称的六大行业是指以上述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_____(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市值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a、40%b、50%c、60%d、70%

2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0b、100c、150d、200

2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a、2000b、3000c、5000d、10000

23、下面所得项目中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可以减免税的所得有()。

a、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所得

c、从事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项目的所得;

d、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年。

a、3b、5c、8d、10

25、在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公布前设立的依法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可以在()年内逐步过渡到新法规定的税率。

a、1b、3c、5d、10

26、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的期限是()。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

27、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自代扣之日起缴入国库的期限是()。

a、5天b、7天c、10天d、15天

2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29、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30、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30b、40c、60d、10

3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是()。

a、3年b、4年c、5年d、10年

3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

a、15b、20c、40d、60

33、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a、2年b、3年c、4年d、5年

3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b、15c、7d、5

35、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

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

3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0%b、12%c、15%d、20%

3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10%b、12%c、15%d、20%

38、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三b、四c、五d、六

39、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

40、下面哪项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五年b、三年c、十年d、不能弥补

42、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个是应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进行分摊。

a、公平交易原则b、独立交易原则

c、方便管理原则d、节约成本原则

44、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分别b、汇总c、独立d、就地预缴

45、某企业于2008年5月5日开业,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4日

c、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46、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全额b、加计c、减半d、加倍

4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b、五c、二d、十

4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49、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a、1%b、1.5%c、2%d、2.5%

50、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地点是()。

a、核算经营地b、生产经营地

c、货物销售地d、登记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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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今天,我们如何爱国”国庆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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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抒发国人爱国爱家情怀,激发广大评论员的写作热情。中国文明网评论频道面向全国联盟网站,组织开展"今天,我们如何爱国"国庆征文活动。诚意邀请您拿起笔,用文字追忆你与国家的交集,思考你与国家的关系,祝福你与国家的未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以"今天,我们如何爱国"为主题

二、征文对象

面向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

三、征文时间

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7日

四、征文要求

1、请结合当下某一具体事件,谈"今天,我们如何爱国"这一主题。可从历史文化、社会现实、民族情感等多个角度抒发情怀感受或引发思考评析。切忌空谈感受和毫无针对性地点评。

2、文章要求观点明确,感情真切,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

3、题材符合网络评论特点,字数600-1500字。

4、文章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

五、报送方式

1、参照日常共享评论稿件方式,将推送稿件共享至"稿源库-原创评论"节点下,文章标题注明"国庆征稿"。

2、各地推送稿件数量不多于3篇。

六、奖励办法

1、中国文明网将对所有来稿择优刊发,并在首页对优秀文章进行重点推荐展示。

2、视征文活动情况制作网上文集,收录展示优秀评论作品。

3、本次活动的优秀作品,还将被优先推送参加本网十月好稿评选。

中国文明网

201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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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征集启事

全文共 2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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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贯彻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推动电影事业繁荣发展,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共同发起实施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现在我省范围内广泛征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

一、活动宗旨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是进一步提升电影创作质量、加强编剧队伍建设、推进电影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大力扶持电影编剧创作出更多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富有时代气息,唱响中国梦,提振“精气神”,传递正能量的电影作品。

二、孵化方式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制方式,面向电影企业征集未拍摄的优秀电影项目。对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项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每年根据项目发展实际和论证评估情况,分阶段给予创作扶持。我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投入拍摄。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材不限,重点扶持选题范围如下:

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反映中国人民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

2.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和平民英雄,刻画敢为人先、勇于进取、创新发展、坚守良知、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等各行各业普通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普通人物,讴歌人间真情,歌颂奉献精神。

3.艺术地再现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中华民族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4.反映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历史传统、地域文化,讴歌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思想和精神。

四、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企业。转企改制的国有电影企业和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均可申报,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影从业资质、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

电影企业应拥有申报项目的版权。如孵化项目委托个人创作者编写大纲或剧本,电影企业和创作者双方依法依规签

订合作协议,厘清版权归属、权利义务。

五、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选题创意简介、深入生活计划和《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11月5日前报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人:刘开云,联系电话:82218501,电子邮箱:wy2217342@126.com。

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6个推荐项目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并对获资助项目跟踪监督和联络管理。

六、评估与资助

中宣部文艺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剧本中心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分阶段进行项目审读、评估。

(一)资助项目立项

1.项目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提交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出不多于100个资助项目立项,报请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发布立项资助项目名录,与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电影企业签订《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助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电影剧本中心按资助协议书拨付深入生活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创作故事大纲。电影企业按照协议书约定,落实编剧深入生活计划,推进项目创作。

(二)剧本创作扶持

1.资助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项目企业以书面形式将编剧深入生活简况(1000字左右)、剧本故事大纲(3000字以上,一式五份)汇总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影剧本孵化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田宝锋、肖海花,联系电话:010-86096997、86096923,电子邮箱:dianyingjubenfuhua@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100866)。

2.项目评审组对故事大纲进行评估,从中选出60个项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向企业拨付剧本创作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进行剧本创作。

(三)剧本修改扶持

1.项目故事大纲获得资助3个月内,项目企业向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提交完整剧本(一式五份),剧本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邮箱。

2.项目评审组对剧本进行审读评估,依据综合评价,筛选出相对成熟、可投入拍摄的剧本,给予拍摄前剧本修改扶持。

3.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出具结项验收报告。

4.资助项目剧本发表、出版和拍摄完成片,均要在适当位置标注“电影剧本孵化计划资助项目”;未能投拍的,电影剧本中心享有优先有偿代理权,及资助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七、项目管理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获资助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承担相关责任。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获资助的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书约定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有权暂停拨款、取消申报资格、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和追回已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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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我为协同发展献良策”活动征集启事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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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中心组学习会、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精神,推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扎实开展,动员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共商衡水跨越发展之策,共谋衡水跨越发展之计,共探衡水跨越发展之路,为市委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战略决策、精准制定“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促进全市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现开展“我为协同发展献良策征集活动。

一、内容要求

重点征集三个方面内容:

(一)对精准制定“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着力点,围绕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布局及高端化发展、项目建设、生态振兴、农业强市等事关发展和改革的全局性问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二)对精准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对接融入京津冀为着力点,围绕我市一枢纽四基地定位,在进一步加强与京津各类经济体的对接与合作,创新利益共享机制,积极融入同步发展等方面提出新见解。

(三)对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着力点,围绕我市“跨越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目标,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止。

三、提交方式

可以以书面或电子版方式报送,应征稿件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个人资料。(1)书面形式应征稿件请报市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征集组(衡水市发改委311房间)。寄信方式:寄至市大讨论办公室意见征集组,地址: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053000。(2)电子邮件:发至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箱:wwfzxlc@163.com。(3)公开电话:0318-2185609。

四、奖励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我们将由专人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召集相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对征集到的优秀意见建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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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世界最古老的长城——齐长城”主题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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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绵延千余里的齐长城横亘在齐鲁大地上,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不仅是国内最早的长城,也比原先认为最早的雅典壁垒早200余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长城,而且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自然资源。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齐长城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提出要将齐长城打造成为山东省旅游发展新的增长极和支撑点。

一、活动目的:

齐长城由于年代久远,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任务都非常艰巨。山东省旅游局已经把打造齐长城旅游品牌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与各主流媒体联合举办齐长城四项主题征集活动,旨在动员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对齐长城深入宣传推广,对推动齐长城旅游发展、打造品牌具有积极意义。

二、主办单位:

山东省旅游局、中国旅游报社、大众日报社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徒步旅游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济南飞鹰传媒集团、山东电视台《旅游天下》栏目、山东旅游政务网

三、协办单位:

大众日报大众旅游记者站、齐鲁晚报《玩周刊》、山东旅游政务官方微信、腾讯网、新浪网、百度、第一旅游网、大众网、齐鲁网、舜网、半岛网、中国山东网、央视网

四、活动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9月20日

五、活动内容和要求

1、广泛征集有关齐长城的老照片,齐长城的传说故事、文人轶事、风俗习惯。

2、评选“我心目中最具代表性的齐长城段、点(未加人工修整)”。

3、评选齐长城沿线最美古村、古镇、古树名木、名宅老院。

4、评出齐长城沿线最有特色的十大美食。

5、所有应征的作品(包括作者原创的作品),山东省旅游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来稿作品文责自负,稿件不退,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准确地址、电话等。

6、邮寄作品的格式:文字为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7、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六、活动评选

1、征集方式

本次主题活动采用直接送达、邮寄和网上投稿等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山东省旅游局428房间。

投稿邮箱:qichangchengtougao@126.com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8663701611

0531-82676421

2、评选

截稿后,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3、公布及颁奖

9月30日前,所有的应征者参与抽奖,抽取四项评选应征者的各个奖项,其后在各参与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人员名单,并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获奖者。

4、奖项设置:

对齐长城主题活动应征者的奖励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评选活动揭晓后,分别从参与各项应征者中随机抽取。分别奖励价值为2000元、600元和200元的山东省内旅游(或山东旅游特色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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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寻找最美地名”活动启事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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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地名”活动4月1日正式启动,欢迎读者和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

以网友心目中有历史文化内涵、深为喜爱的“最美”地名为载体,或讲述这些地名的生动故事、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或谈论自己对地名保护、地名演变和地名变更的看法等。

二、作品要求

1.“最美地名”应是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浸透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的地名。

2.“最美地名”以现存仍在使用的地名为主,也可以是历史上长期使用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地名。

3.“最美地名”仅限于中国地名,应有具体所指,主要指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农村村庄、城镇历史街区等聚落名称,乡镇(街道)、市(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行政区域名称和城市街巷等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4.紧扣“最美”主题,地名相关故事包括历史典故、名人逸事、民间传说、亲身经历和感情渊源等,可以提炼其中的人文精神或文化传统,也可以兼叙自己对地名保护、演变和地名变更的看法等,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图片(图像)清晰,文责自负,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肖像权。

5.“最美地名”故事可采用文字、图片、秒拍三种形式,将自己心目中的“最美”地名记录下来。三种形式均须简明扼要写明地名名称、具体地点、作者、推荐理由等基本信息。文字作品要求在2000字以内,图片作品要求格式为JPEG,图片大小不小于800万像素。秒拍视频作品持续时间在60秒以内。提倡和欢迎图文并茂的作品。

三、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5月31日

四、投稿方式

1.“寻找最美地名”活动投稿邮箱为xzzmdm@gmw.cn。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该邮箱。投稿请注明参加“寻找最美地名”活动,附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2.光明网投稿可参看网站首页专题入口。

五、作品刊用

投稿作品择优在活动官网和光明日报微博微信上陆续发布,并在光明日报上刊登部分优秀作品。

六、奖项设置

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并对获奖的“最美地名”作品投稿人予以奖励,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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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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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在巩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4年11月决定全面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

为全面反映两年来“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取得的成绩,真实记录我区在推动生态、绿色、有机、循环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人居、环境、文化、家园同步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留住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好瞬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美丽办主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承办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即日起全面征稿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美丽办

承办单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二、大赛主题及作品内容

本次大赛以发现美丽广西、记录乡村建设为主题。凡是反映“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做法、过程、变化成果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尤其欢迎活动开展的前后对比、乡村建设的新旧对比、包括跟踪拍摄的成组系列照片。

三、参赛对象

广西区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拍摄地点需在广西区域范围内。

四、时间安排

拍摄时限:2014年下半年全区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以来拍摄的照片;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

五、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昂扬、内容真实、画面生动,体现政治性、新闻性、艺术性;

2.本次大赛择优录取,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组;

3.参赛作品为实景拍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能超过6幅;

4.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刻成光盘邮寄(jpg格式,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和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身份证、电话、通讯地址,以及银联卡号和开户行,文件大小3M以上)。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来稿电子邮件注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参赛作品;

5.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由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的作品参赛,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曾在2014年举办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得参赛;

7.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的作品有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金奖3名(奖金各3000元)、银奖5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以及入围奖10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大赛结束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展及出版等。

七、评委组成

由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

寄送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摄影部

邮编:530026

电子邮件:gxrbsyb@126.com

联系人:唐典胜

0771-5690119

QQ:118019176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美丽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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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生态乡村·随手拍”有奖图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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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梧州·生态乡村”是我市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提出要用两年时间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力争到2016年底在“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工作中实现突破。“美丽梧州·生态乡村”也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的重要活动,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感受到梧州的美,生态乡村的美,同时也积极参与到“美丽梧州·生态乡村”的建设当中去。

那么,在你的脚步里,遇到过那么一些生动灵秀的生态乡村吗?在你的眼睛里,映入过那么一些生态乡村的美丽影像吗?在你的相机里,留下过那么一些生态乡村的动人瞬间吗?欢迎参与梧州零距离网组织的“生态乡村·随手拍”有奖图片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主办方】梧州零距离网站

【主题】生态乡村·希望的田野

【征集时间】2月16日——4月16日

【征图内容】

1.展示生态乡村美丽风光的图片。

2.展示生态乡村建设的图片。

3.展示生态乡村新面貌的图片。

【投稿要求】

1.参赛者必须在骑楼论坛发帖,帖子标题加注【生态乡村·随手拍】字样。发帖后自动获得参赛资格。

2.每个id最多可发5张图片参赛,可以是5张不同主题的独立照片,也可以是同一主题的5张组图。

3.每张(组)参赛图片必须有标题以及简要的图片说明——交待时间、人物、地点及事件。

4.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内容真实,禁止使用他人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反映的生态乡村必须在梧州市辖区内。

6.作品内容必须与活动主题相关,为鼓励参赛者多角度取材,相同类型、近似内容的作品只能有一组获奖。

7.作品不得用合成、添加、删除、换色等后期技术处理。只允许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当调整。

8.作品大小不低于50万像素,胶片作品请冲印后扫描成jpg文件上传至论坛参赛。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3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50元;

三等奖15名奖金100元;

优秀奖30名价值50元的奖品。

【评选方法】

征集结束后,由网站邀请相关专家,根据摄影图片的艺术标准,结合帖子的浏览量和回复数,对作品进行评审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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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关于“我身边的闪光点”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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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番禺区纪委关于深化廉洁文化“十进”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生动宣传全区机关涌现出来的优秀干部职工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为建设幸福番禺、廉洁番禺而努力奋斗,值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之际,区直属机关党工委、番禺日报社特联合举办“我身边的闪光点”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稿主题

征文以“我身边的闪光点”为主题,以自己身边的机关干部职工为写作对象,展现机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勤奋学习、无私奉献、俭朴节约、热心助人、服务群众等良好形象。

二、征稿范围

全区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学生。

三、征稿要求

(一)来稿可用精彩生动的事例,反映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面貌,涉及到身边的人可用化名,可选择一个侧面或几个主要方面来叙述,善于在平凡的事迹中挖掘不平凡的闪光点,有较强的感染力;

(二)文风要求清丽朴实、生动活泼,力戒“假、大、空”的语言,力求通过一件感人的小事,一个动人的故事,一个特定的空间表现主题;

(三)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可以是读书心得、调查报告,可以是散文、议论文、记叙文、诗歌等。

(四)征文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调研文章可在2000字左右,诗歌字数不限。

四、截稿时间

2015年6月30日。

五、投稿方式

征文稿件请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或电子邮箱发至区直属机关党工委(邮箱:zhiji@panyu.gd.cn)。报送时在稿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我身边的闪光点征文”字样,文后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或身份)、联系电话,有媒体报道过的事迹请注明出处。

六、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适时在《番禺日报》、《机关建设》、番禺纪检监察网等媒体上选登征文并公布评选结果。

(二)征文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征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希望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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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关于“我与广场舞”图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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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安庆市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范围

征集图片,内容必须和2015安庆碧桂园杯第二届全市广场舞大赛有关。

三、征集时间

7月4日--8月10日

四、征集要求

1、可以是一张或一组照片,要求画面清晰、真实感人;

2、请投稿人为征集图片做10字左右的标题,并署名(可以是网名);可以撰写文字说明;

3、请投稿人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投稿方式

1、投稿发送至邮箱840739137@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明“我与广场舞”;

2、图片请在附件中发送;

3、图片标题、署名、文字说明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请以word文件在附件中发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300元。

8月15日在2015安庆碧桂园杯第二届全市广场舞大赛决赛现场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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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中国旅游服务与创新优秀案例征集”启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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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作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正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人才、资本和技术新型变革要素的驱动下,旅游成为创业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呈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景象。为促进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提高旅游创新能力、发挥创新优势,挖掘旅游发展潜力和活力,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构筑新动能。人民网现面向全国旅游行业征集“旅游服务”和“旅游创新”优秀案例,各有关单位可自行在人民网旅游频道下载申报表并填报。

一、活动主办单位

人民网

二、案例征集范围及标准

各地对旅游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服务与创新案例,都属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范围。征集案例体现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要求。

三、案例体例要求

1、请清晰描述申报奖项的依据,包括简介、图片、数据等。

2、方案以电子版word格式提交,如有视频时长须在3分钟以内。

四、案例提交办法

案例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截止。

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将案例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ravel@people.cn。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电子扫描件请同时提交。

五、案例评审程序

1、奖项设置:活动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中国旅游服务贡献奖10个,中国旅游创新奖10个。

2、专家评选:案例汇集完毕后,将由主办单位邀请来自旅游业界的专家评审团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

3、公示名单:评选结束后,入选单位在人民网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颁发证书:主办单位将颁发证书。

六、2015人民旅游盛典暨颁奖仪式

主办单位邀请获奖单位代表、行业精英、专家学者、主管部门代表以及媒体同仁等参加2015人民旅游盛典暨颁奖仪式。

七、其它

“2015中国旅游服务与创新案例征集”启事已刊登于人民网旅游频道,请查看。未尽事宜,请咨询。

八、联系方式

人民网:张希 崔璐 (010-65368440、010-65363947)

传真:(010-65368380)

人民网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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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丝路光影”大型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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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丝路情。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了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议,并于当年10月提出中国致力于加强同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得到了广泛的国际共识和支持响应,为展示“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成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举办“丝路光影大型摄影比赛,以影像全景式展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美好生活。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

二、大赛主题

“丝路光影”

三、参赛分类

风景类:反映“一带一路”沿线美丽风景的摄影作品。针对相机等专业设备摄影作品。

纪实类: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居民生活、游人身姿、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纪实类摄影作品。针对相机等专业设备摄影作品。

手机作品类:反映“一带一路”沿线美丽风景、居民生活、游人身姿、经济建设等各方面的摄影作品。针对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数码设备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4月21日

评奖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

获奖公示时间: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3日

获奖作品展览时间:2016年6月

五、投稿方式

风景类 纪实类

A. 投稿专用邮箱slgy@cnr.cn,参赛者将作品以“【组别】+【姓名】+【作品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内,邮件内写明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B. 通过东方IC图库网站上传摄影作品。

手机作品类

A. 参赛者发布微博提供照片和简介@央广网 官方微博,并将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私信央广网官方微博。

B. 关注央广新闻微信号,将图片及文字发送给央广新闻微信号,并注明“【组别】+【姓名】+【作品名】”,及联系方式。

C. 投稿专用邮箱slgy@cnr.cn,参赛者将作品以“【组别】+【姓名】+【作品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内,邮件内写明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D. 下载央广新闻客户端,在“丝路光影”摄影大赛主场报道中上传照片,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仅做后台统计使用)。

六、奖项设置

风景类

一等奖:20000元 1名

二等奖:10000元 2名

三等奖:5000元 5名

优秀奖:500元 20名

纪实类

一等奖:20000元 1名

二等奖:10000元 2名

三等奖:5000元 5名

优秀奖:500元 20名

手机作品类

一等奖:5000元 1名

二等奖:3000元 5名

三等奖:1000元 8名

优秀奖:200元 30名

纪念奖若干

七、大赛评委

于文国 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学会会长

邓维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舸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居杨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原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职编委

八、投稿细则

(一)本次比赛投稿作品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图片上不允许出现水印、姓名、符号和边框等,并将电子版作品文件名以“姓-名_作品名”方式保存,组照作品如有顺序编排,请在命名时编号。

(二)相机等专业设备作品请投稿风光类、纪实类,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作品请投稿手机作品类。“风景类”、“纪实类”参赛作品要求为JPEG或JPG格式,长边像素不低于1500,分辨率不低于72 DPI。

(三)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四)参赛作品不得伪冒、抄袭、拷贝,且限未曾公开发表或在其他比赛获奖者;作品著作权或所有权已转让者,请勿参加本活动。

(五)更多细则请查阅央广网“丝路光影”大型摄影比赛官方网站。

九、咨询联系方式

大赛官网:http://news.cnr.cn/special/syds/

咨询工作人员:李雪南 010-56807125

十、其他

央广网享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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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台儿庄古城杯“寻找年味”旅游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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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山东贺年会”是繁荣冬季旅游市场,发展春节文化,创新文化旅游产品,拉动综合消费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贺年会活动,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拉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促进了我区旅游和服务业的大发展。为继承和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丰富贺年会的内涵,记录年味里的感人故事,寻找年味的美好回忆,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氛围,努力提升台儿庄区作为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举办第三届古城杯“寻找年味”旅游征文活动。

主办单位:

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台儿庄区教育局

台儿庄区作家协会

协办单位:

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征文内容:

以“寻找年味”为主题,描述台儿庄区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原滋原味的年节传统活动,感受台儿庄的人文风采,记录年味里的感人故事等。

征文要求:

(1)征文文稿要紧扣主题,文字通顺,内容翔实,字数一般在500字以上,题材仅限散文或诗歌。

(2)征文可配相应的图片或视频,如图片需为原创作品,大小在2M以上。

(3)征文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往届征文,如在公开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发表过请注明。如发现有剽窃、抄袭等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一经投稿,主办方有权使用征文内容。

(4)征文文稿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注明参加组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同时发至以下邮箱:tezsckf@163.com

奖项设置:

本次台儿庄古城杯“寻找年味”旅游征文活动分为学生组和成人组,分别设置奖项。

学生组(限中小学生参加):

小学组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300元及古城学生年卡一张

二等奖3名:奖励现金100元及古城学生年卡一张

优秀奖5名:奖励台儿庄古城学生年卡一张

中学组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元及古城学生年卡一张

二等奖3名:奖励现金200元及古城学生年卡一张

优秀奖5名:奖励台儿庄古城学生年卡一张

成人组: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及古城年卡一张

二等奖3名:奖励现金600元及古城年卡一张

三等奖5名:奖励现金100元及古城年卡一张

优秀奖10名:奖励价值180元台儿庄古城年卡一张

获奖征文作者可获得台儿庄区旅游达人称号。获奖文章将报送枣庄市旅服委、台儿庄区委宣传部,部分优秀征文将刊登于《枣庄日报》、《台儿庄周讯》、《天下看台》、《运河》,并由市、区旅游局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宣传。

奖项公布:

活动结束后,将在《天下看台》、《台儿庄周讯》、《运河》杂志、台儿庄古城官网等媒体上统一公布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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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旅游文学网首届“春之约”大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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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为丰富中国旅游文学网线上活动,活跃旅游文学论坛气氛,激发广大文朋诗友的创作热情,决定举办“春之约”征文活动,现就征文事宜通知如下,题目自拟,以歌颂春天为主,或与春天相关的诗歌,诗歌限100行以内。散文不限。应征稿件请根据作品体裁以主贴形式发表于《春之约》专版,论坛并在标题前做好【春之约】+(题目)征文标志。活动日期:即日起---2017年4月30日。欢迎参与。

一、评选原则

中国旅游文学网评选奖励坚持“原创性、文学性”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短小说、故事、散文、随笔、诗歌、文学均可。篇幅要求中文在800-3000字左右。

2、征文要求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评奖标准

(一)参评作品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突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展示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浓郁的旅游文化特色,反映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尚,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内容健康,思想性强。与春天主题相关。

(二)参评作品要求艺术精湛,坚持原创,凡在其他征文中参与过得征文不得参加,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诗歌、散文表现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强的文化艺术感染力。

四、参赛对象

1、年满18岁以上,全国各地作家、文学爱好者。

2、高中生、大学生参赛需注明学校班级。

五、征文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4月30日截稿。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品为礼品1份。

凡获奖人员均颁发中国旅游文学协会的获奖证书。

七:投稿方式:

中国旅游文学网论坛指定投稿处: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参赛主体不限,个人、机构、团体的专业人员和文学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本次活动不退稿。

3.主办方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及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稿酬。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活动咨询QQ:410068048 陌上飞烟

中国旅游文学网征文组委会

中国旅游文学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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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慕光杯”万人送万福大型公益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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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90 周年,响应“一带一路”号召,同时为民间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搭建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由亚欧一带一路投资促进会、当代中国美术家书画院、慕光珠宝联合发起“慕光杯万福送万家大型公益活动——为人民祈福、向祖国祝福、给百姓送福、到慕光有福、聚万人写福。本着百花齐放、开放包容的精神,组委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有奖征集活动,总奖金高达10万元,等你来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亚欧一带一路投资促进会

二、承办单位:当代中国美术家书画院、慕光珠宝

三、征稿事宜及奖项: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16 日止,以收到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征稿范围:广大艺术工作者、书画爱好者,中国公民、海外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均可参与;

3、征稿内容及要求:本次活动以“福”文化为主题,书体不限(如真、草、行、隶、篆、甲骨文等),篆刻、雕刻、剪纸等艺术形式均可,书写用纸要求使用洒金宣纸创作,投稿作品以四尺斗方为宜、数量不限。

4、本次活动不收评审费,本次活动因人力时间有限,恕不退稿。

5、凡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当代中国美术家书画院会员直接入选。

6、来稿者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附个人简历 1 份以作备案。

7、本次活动共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一等奖(1 名):奖励价值 9999 元足银银砖一块;

二等奖(2 名):奖励价值 6999 元足银茶器一套;

三等奖(4 名):奖励价值 1999 元景泰蓝工艺纯银毛笔一套;

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并赠送足银纪念币一枚。

活动组委会将从参赛作品中选出一百名优秀作品,由当代中国美术家书画院、慕光珠宝颁发“当代中国民间艺术家”荣誉证书,其作品在《人民艺术》刊登发表。

四、评审及展览:

1、由组委会负责特聘全国资深书画名家、收藏家、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工作守则,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评、复评、终审;

2、本次评审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选方式。

五、所有作品一经投稿,即默认展览、研究、摄影、录像、使用、出版及著作权归承办方所有。

六、凡送作品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七、媒体支持:

河南电视台 郑州电视台

河南日报 大河报 河南商报 东方今报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农金网 大河网

八、投稿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路前进路王府 1 号 98 号院 4 号楼1 单元1304 室(人民艺术中原创作中心)

九、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可咨询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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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征集“桓仁八景”称谓的启事最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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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宣传部和县文联、县作协研究和梳理,本着便于记忆和集中展示的基本原则,在桓仁众多景观中遴选出八个最具有代表性的风景,按照景区景点的地位和功能进行排序,形成如下景观称谓

1、郁灵沐风——五女山

2、龙湖寻幽——桓龙湖

3、江城探玄——桓仁城

4、洞天解谜——望天洞

5、佛山踏雪——佛顶山

6、枫谷听籁——枫林谷

7、雅水戏浪——大雅河

8、龙山觅古——苍龙山

为了更加精准地确定“桓仁八景”的名称,更富诗意地展现“桓仁八景”的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桓仁八景”的称谓。参与者可围绕八景的特点,选取最美的瞬间和时段、最具代表性的季节进行命名,也可根据八景的整体特色和内在品质进行命名。风格不限,字数可以选用四字或五字,要求朗朗上口,生动形象,易于表达,便于记忆。如称谓被选用,将颁发纪念品以示奖励。

联系单位:桓仁县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24-*******

联系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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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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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海相拥,风光旖旎,四季分明,景色秀美,一望无垠的金沙碧浪、景观奇妙的大小岛屿、闻名遐迩的蓬莱仙阁、缥缈奇幻的海市蜃楼,使烟台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度假胜地。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海内外宾朋来烟观光旅游、定居养生、投资兴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

此次活动由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承办,征集活动从8月21日开始,到2015年10月21日结束,历时两个月的时间,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在初评和公众评议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自8月5日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活动启动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反响强烈,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烟台城市综合营销献计献策,截至目前,共收到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6500多条。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主办方决定在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的基础上,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二、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烟台发展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21日。

四、征集要求

1.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

2.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可参考附件中全国部分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

3.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打印稿使用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署名。所有应征作品应包含详细的创作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所有提交至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一经选定,使用权和知识产权自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决定烟台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简称的最终权利。

五、提交方式

1.信件邮寄。主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市室(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承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4号,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大小新闻编辑部(邮编:264000)。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新媒体提交。应征者可登陆水母网(http://www.shm.com.cn/)或登陆大小新闻客户端,在相关专题页面提交作品。也可关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tdaily)、大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axiaoxinwen),其中,提交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请直接回复作品内容+联系方式;提交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请点击公众号右下角的相关活动菜单。

3.电子邮件提交。应征者可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主办方或承办方。主办方电子邮箱:ytcsxx@126.com,电话:0535-6789710。承办方电子邮箱:1271618335@qq.com,电话:0535-663141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至日期前补正。

六、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定评四个阶段。初评阶段: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开设专题专栏,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活动网页,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定期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和创意说明进行集中刊载,广泛加以宣传推广。公众评议阶段: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2.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3.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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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关于举办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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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民普法工作30周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讲述普法精彩故事,记录普法发展历程,展示普法30年来工作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法治北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区开展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征文主题

(一)“普法那些事”。

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或普法工作对个人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或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或普法工作者的感人事迹等等,从某个侧面反映我区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

(二)“我为普法献一策”。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新时期如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一条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文稿要求

(一)征文活动面向全区广大法治工作者和社会公众。

(二)文章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尤其欢迎以小见大、文字简练、短小精悍的作品,切忌面面俱到,内容空泛。“普法那些事”题材的作品要有真情实感,生动活泼,夹叙夹议;“我为普法献一策”题材的作品要有理性思考,观点鲜明,论述充分。

(三)征文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每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报送要求

(一)一般情况下,征文以电子邮件报送,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zhiquban@163.com。

(二)根据征文主题,分别在文章左上角用三号黑体注明“普法那些事”或“我为普法献一策”。

(三)征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投稿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12点。

优秀作品将予以物质奖励,并选报参加司法部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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