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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华少年儿童大型合唱活动歌词征集启事实用五篇 作文(最新20篇)

对于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符号,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15中华少年儿童大型合唱活动歌词征集启事实用五篇 作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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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桐庐百姓日”大征文活动启事最新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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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桐庐百姓日”系列活动,展现桐庐百姓幸福生活,讴歌桐庐文明建设成果,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桐庐百姓日”大征文活动。本次征文由县文联、县信息传媒中心具体承办。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以“欢乐百姓日、幸福桐庐人”为主题。内容与历届“桐庐百姓日”活动相关均可。征文体裁不限,不得抄袭。字数在3000字以内。

二、征文对象

面向全县百姓,同时欢迎县外人士参加。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品各1份。

四、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

五、参与方式

征文请寄桐庐县文联文艺创作研究中心钱媛薇收,并发电子邮箱:380036261@qq.com,注明“桐庐百姓日”征文,联系电话:0571-58501707。

请各乡镇部门精心组织,请全县百姓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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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我为桃花转型发展献计献策”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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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位于风景秀丽的大蜀山南麓、波光潋滟的北雁湖畔。现为安徽省家电产业集群专业镇、安徽省外向型产业集群专业镇、安徽省两化融合示范园区,连续三年获得合肥市科学发展一类乡镇第一名,集聚了格力电器、美的洗衣机、美的暖通设备、江淮汽车等一批核心大企业。2014年,镇域范围内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20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8亿元,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4336元。

作为肥西县承接合肥主城区发展的桥头堡和工业转型发展、城市化快速扩张的前沿阵地,如何在省市县的战略部署和发展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和方向,这是桃花镇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为采取超常规、突破性举措,努力推出一批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具有引领意义的创新思路和举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管理能力等重点领域的转型升级,举办“我为桃花镇转型发展献计献策”有奖征文活动,面向全省征集促进桃花镇转型升级发展的妙计良策。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征稿内容紧扣桃花镇发展的实际和需求,以促进经济发展、合作开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功能区规划布局、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理创新、回迁及商住小区管理、新市民素质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及群众文化建设、人才强镇等方面工作为重点,提出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要求如下:

1、主旨明确,紧密结合桃花镇实际,可以谈桃花镇转型发展的思路和见解,也可以谈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2、思想新颖,见解透彻,富有创意,时代感强,思路、举措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3、层次清楚,逻辑严密,语言精练准确,字数3000字左右。

4、以论文、调研报告等为主,要求言简意赅,主旨明确,不要面面俱到,泛泛而论。文章务必原创,文责自负。

5、征文格式要求: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邮件主题中注明“我为桃花镇转型发展献计献策”字样,文尾务必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征文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范围内进行征集,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为桃花镇的转型发展献计献策。如果您想对桃花镇更深一步了解,请登录桃花镇门户网站:http://www.taohua.gov.cn/。

三、投稿方式及截稿时间

请作者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稿件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fxthzh@126.com。也可将将稿件邮寄或投送到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40号桃花镇人民政府422室(团委)收,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231202。

联系人:施海英吴兰兰联系电话:68992110

四、评比办法

本次征文活动将邀请省内知专家名学者参与评审。

五、奖项设置及其成果运用

1、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2个,每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4个,每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6个,每个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每个奖金500元。

2、对来稿所提出的工作建议将进行认真梳理,并提交桃花镇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3、部分获奖征文将在有关刊物发表;最终评选出来的获奖及优秀征文会结集成册。

“十枝桃桠九枝开,一枝单等状元来”,亲爱的朋友,您还在等什么?请赶快拿起您手中的笔,用您的聪明才智为桃花镇转型升级发展献计献策吧,我们期待您的金点子!

中共肥西县委宣传部

中共肥西县桃花镇委员会

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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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拍客日记”国土资源公益微视频网络征集启事

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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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社会征集。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围绕活动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微视频作品,并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择优展播投稿作品。

第三阶段:评选颁奖。2016年3月1日至4月22日,特邀国土资源管理、影视制作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并于4月22日第47个世界地球日期间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颁布评选结果,随后发奖。

(二) 奖项设置

奖项分成人组和青少年组两类,奖金均为税前。

1. 成人组(18岁以上):

一等奖2名,获奖杯、证书及5000元奖金。

二等奖6名,获奖杯、证书及3000元奖金。

三等奖10名,获奖杯、证书及2000元奖金。

入围作品20名,获证书及价值800元的奖品。

2. 青少年组(6岁-18岁):

一等奖1名,获奖杯、证书及3000元奖金。

二等奖3名,获奖杯、证书及1000元奖金。

三等奖10名,获奖杯、证书及800元奖金。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作为世界地球日和全国“土地日”的公益宣传片,通过电视台、互联网或移动网络等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传播。

(三) 评选结果查询

活动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4月22日,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和活动官方主页(www.gtzyyspcb.cn)公布。

二、组织形式

指导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部宣教中心

协办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三、投稿规则

(一) 投稿人要求

1. 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欢迎关注地球资源和国土资源文化、热衷微视频创作的个人、工作室、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投稿。特别欢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从事视频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国土资源人、全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地区组委会和中国大学生地学科普教育联盟的成员单位、影视专业的高校师生和学生社团参与。

2. 投稿人必须是投稿作品的原创作者之一,并保证该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二) 投稿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2. 投稿作品拍摄工具和表现形式不限,专题、故事、广告、情景短剧、电影、动漫或MV等形式均可投稿,只要主题鲜明、积极健康、内涵丰富、时代感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即可。

3. 作品主题:投稿人应围绕主题,拓展创意思路,尽量从身边和日常生活入手,拍摄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和事。

(1)“国土与权益保护”微视频组:围绕2015年全国“土地日”主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拍摄身边反映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人和事。

(2)“珍惜地球资源”微视频组:围绕2015年世界地球日主题“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拍摄反映地球与资源、资源与人类、资源与生态环境、海洋资源与新能源的知识普及、科技研发、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以及生活中的资源回收利用小窍门等微视频。

4. 时长分类:

(1) 短片类:15秒-3分钟,如微广告、微动漫和MV等。

(2) 中片类:3-10分钟,如微短剧。

(3) 长片类:10-30分钟,如专题或微电影等。

5. 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作品投稿,若为近5年内同类活动获奖作品,应在填表时特别注明。

6. 投稿作品应为AVI、MPEG或MOV等常见视频格式,标清(像素720×576)、高清(像素1920×1080)均可,投稿人应保留原始拍摄素材及成品文件。

(三) 投稿方式

投稿人需统一下载《“拍客日记”国土资源公益微视频网络征集活动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如实完整填写后,将表格和作品通过以下方式(任选一种)进行投稿:

1. 网络投稿

发送表格和作品至活动投稿专用邮箱:gtzywspzj@126.com

2. 快递投稿

存储介质:光盘或U盘

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甲30号,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并注明“‘拍客日记’微视频征集作品”字样

四、相关声明

1. 活动属社会公益宣传,重在公众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 主办方在终评时,有权要求投稿人提供该作品原始拍摄素材,即直接从拍摄设备中导出的数据文件。

3. 主办方有权利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事业宣传,并不再支付稿酬。

4. 参与活动的所有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

5. 主办方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与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将由主办方进一步完善规则或进行解释。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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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大兴月季节摄影书画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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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 征稿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摄影书画两个竞赛单元。

凡能展示月季缤纷姿态、诠释月季人文魅力的书画、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月季及其元素、月季与生活、月季与文化为主题,反映广大市民对市花月季的热爱之情为宜。

三、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投递作品张数总数不超过十幅。单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2兆。均需标明作品名称。美术作品每人限投两幅。纸质作品及或翻拍作品均可。

因人手有限,所有作品均不退稿,敬请谅解。

四、 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美术作品颁奖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届时,主办方将依照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公示后分别评出摄影、美术作品的各项奖项。

摄影、美术作品征集单元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为鼓励更多影友书画爱好者参与评选,主办方还在此基础上分别特设优秀奖各7名,单项奖各3名。以上奖项均将颁发奖杯或证书。

五、 投稿方式:

电子作品投稿邮箱:daxingyuejijie@163.com

光盘及纸质作品投稿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7层 刘晶收(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大兴月季节征集”字样)

六、咨询电话:

010 59709888转601

七、参赛须知:

1. 所有作品均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2. 参赛作品需在北京市辖区内拍摄或绘制。

3. 所有参评作品仅可进行简单电脑调色,不得使用电脑修图软件对画面固有元素进行拼接、转移。

4. 所有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向作者调取原片、原图,以对其获奖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5.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理。

6. 主办方日后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在各类媒介上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著作权为作者本人所有。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全部参赛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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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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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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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家口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启事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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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市民道德自律,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以文明友好形象迎接冬奥会,市文明办决定广泛开展《张家口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活动,诚邀全体市民积极参与。

一、内容要求

《张家口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内容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紧贴张家口实际,突出时代特征,语言要简洁明了、接地气,可一条也可多条,每条字数不超过20字。

二、投稿方式

广大市民可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截稿时间为12月30日。市文明办将对来稿进行评审,并对内容采用率较高的稿件予以奖励。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市府大楼北楼530室,电子邮箱:zjkccgz@163. com。来稿请注明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请留存原稿,来稿一律不退。

张家口市文明办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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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5000元“问问我”好文好曲征集活动

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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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我”是一个涵盖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材商城、建筑租赁、债权处置、建筑法务、建筑财务、建筑风水、建筑培训、资料下载、建筑查询、资质办理、建筑人员、工程咨询、房地产服务、投标服务、金融与保险、资源整合十八个版块的建筑综合服务平台,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全产业链的综合性的建筑服务平台。问问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的上线体现了“互联网+建筑”的模式已经成为建筑行业转型的大趋势,势不可挡!

征集关于问问我的好文好曲,同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文化学习氛围,让企业文化深入人心。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10日--2017年2月28日在该时间内关注【问问我建筑平台】微信公众号,回复“问问我征文报名+姓名+微信号+联系电话”,即为报名成功。

注:投票与作品上传通道于2016年12月1日开放,作品上传之后才可发起投票。

二、征文奖项

一等奖:

散文 5000元人民币(1名)

诗歌 5000元人民币(1名)

歌曲10000元人民币(1名)

二等奖:

散文 2000元人民币(1名)

诗歌 2000元人民币(1名)

歌曲 2000元人民币(1名)

三等奖:1000元人民币(10名)

优秀奖:100元人民币(500名)

三、征文要求

1、文章题目为“问问我”,副标题自拟。文章内容可以建筑为主题,也可自由发挥。

2、作品以诗歌、歌曲、散文三种形式为主。

3、所有文章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套改,作品需紧扣主题,观点正确、鲜明,且要求未在任何公开媒体(包括网络媒体)上发表过。

4、文章标题字号三号,字体宋体;正文字号小四,字体宋体;行间距1.5倍。

5、征文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四、投稿方式

(1)该征文活动稿件分为正稿和展示稿。

(2)正稿发送至官方邮箱:wen_wen_wo@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问问我征文+姓名+联系方式”。

散文、诗歌以文档形式体现;

歌曲的歌词以文档形式体现,曲谱以图片形式体现,曲调以音频形式体现。

文稿以附件形式上传。

(3)展示稿上传至问问我征文活动投票征稿通道,入口在【问问我建筑平台】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处。散文、诗歌以图片形式上传;歌曲的歌词以图片形式上传,曲谱以图片形式上传,曲调以语音形式上传。

(4)正稿和展示稿内容必须一致;正稿和展示稿均有才算投稿成功。

五、评选规则

(一)、诗歌、散文:

一等奖:在期刊和问问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官网上发表作品,点击量(浏览量)达到2000,点击量或期刊级别高于第二名者

二等奖:在期刊和问问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官网上发表作品,点击量(浏览量)达到2000,点击量或期刊级别低于第一名者

三等奖:在问问我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指定投票通道进行投票,投票数排位前10者(包含第10名)

优秀奖:在问问我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指定投票通道进行投票,投票数排位11-500者说明:一二等奖的评选根据发布期刊级别确定一二等奖,期刊级别越高,奖项越高。相同级别,根据点击量(浏览量)排序。

(二)、歌曲:

歌曲在【问问我建筑平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按投票票数评选。

(三)征文投票评选期:

歌曲

投票截止期:2017年2月28日

中奖公示期:2017年3月3日

诗歌、散文(三等奖、优秀奖)

投票截止期:2017年2月28日

中奖公示期:2017年3月3日

诗歌、散文(一等奖、二等奖)

评选期: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8日

中奖公示期:2017年5月3日

ps:活动结束后,【问问我建筑平台】官方微信、微博将公布获奖者名单。获奖者请在规定的兑奖时间内联系平台官方微博、微信,留下邮寄地址。奖品将在兑奖时间结束后一周内(工作日)寄出。超过兑奖时间的为无效哦!

注:

中奖后,问问我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获奖者,沟通奖励的发放事宜,平台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获奖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警惕。

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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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关于“唱响武隆”新歌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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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闺藏深山人未识,一朝闻名天下惊。”武隆,一个位于重庆东南部的全国新兴旅游大县,自然风光全国少有,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这是一个囊括世界所有的喀斯特奇观的“世界喀斯特生态博物馆”;这是一个负氧离子含量是重庆主城108倍的户外运动天堂;这是一个《满城尽带黄金甲》《变形金刚4》和《爸爸去哪儿》相继拍摄取景的天然影视基地;这是一个被著名导演迈克尔贝盛赞为“地球上最美丽的地方”;这是一个同时摘取了“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两项旅游桂冠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武隆集大娄山脉之雄、武陵风光之秀、乌江画廊之幽,融山、水、泉、林、洞、峡于一体,集雄、奇、险、秀、幽、绝于一身,逐步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这里山美、水美、人更美,2014年全县接待游客达1908万人次。为了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胜地”,充分挖掘武隆文化底蕴,宣传武隆,讴歌武隆,唱响主旋律,凝聚精气神,中共武隆县委、武隆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唱响武隆”新歌征集活动

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反映武隆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美好愿景,其立意新颖、歌词易记易传唱,旋律优美。

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主要以民族、通俗唱法为主,易于大众传唱和流行,成为武隆旅游宣传广告歌曲,提高武隆知名度、美誉度。每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本次征集概不退稿。

三、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词曲作者。词作者自己约定曲作者创作,曲作者自己约定词作者创作。

四、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15首,评委会可根据应征作品质量,适当减少入围作品数量,但不少于8首。每首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0.5万元及证书一份;对入围作品进行优选,评出优胜奖5首,奖励人民币1万元;经过一段时间传唱后,根据传唱后反响情况(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最终评出特别奖1首,再奖励人民币5万元。

2. 2015年12月1日前公布入围和获奖名单。由于歌曲有词曲作者,投稿时词曲作者自行商定由谁投稿,主办方只认投稿人(词曲作者中一人),主办方只将奖金颁发给投稿人,投稿人需与另一作者商定奖金分配比例,并自行分配。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曲谱一式两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A4纸打印),须同时录制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MP3或WAV格式文件)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如果邮寄或送达,须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但主办方不另支付其制作费用。

2.应征者需在信封或邮件上标明“‘唱响武隆’新歌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明词、曲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有效通讯地址(特别注明投稿人是谁)。

3.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9月30日18:00之前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传至重庆市武隆县文化馆(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52号,邮编:408500,联系人:黄森,咨询电话:023—64500009、18983332366,传真:023—77722177,邮箱:2256173005@qq.com。武隆有关资料索取网址:中国重庆武隆网http://www.cqwulong.cn/。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2.作者一经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制作、表演、改编、媒体传播、商业及公益性出版、演出和推广等,主办方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未尽事宜,由武隆县委、县政府解释。

中共武隆县委

武隆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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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福利彩票吉祥物征集启事

全文共 2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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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彩票是经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国家公益彩票。自1987年创办至2015年10月31日,中国福利彩票累计发行13300多亿元,筹集公益金约400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40多万个,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项目30多万个,惠及困难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群体近亿人次。

为了更好地展示28年来中国福利彩票取得的成就和对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的贡献;创造福利彩票具象、生动、可感的化身和象征,使中国福利彩票的形象更加具体化、鲜明化、形象化,为宣传工作提供更为亲和、生动、形象的载体,从而有效地传达情感,让彩民和公众更好地了解福利彩票,加深对福利彩票的印象,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中国福利彩票吉祥物。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面向全国专业设计机构、专业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公众征集中国福利彩票吉祥物。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开始,2016年3月31日截稿。

三、吉祥物设计要求

1.需含“中国福利彩票”或“福彩”字样及其艺术变形;需含“CHINA WELFARE LOTTERY”字样及其艺术变形;需使用福利彩票现有标识(矢量图形及设计标准等见附件)。

2.围绕中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诚信原则进行设计,符合中国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和公益定位。

3.形象需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并富有时代感,具有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和传播性,融时代特色、艺术特色和中国特色于一体,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造型生动简练,线条简洁流畅,具有亲和力;内涵丰富、色彩明快;选用元素不限,但需涵盖时尚、公益元素。

4.具有表情、漫画、视频、周边制作、玩具、徽章、模型、特许商品等延展性,具备品牌营销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

5.应征作品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核心设计方案,包括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以及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稿。如有多个形象,应体现性格和形象、寓意上的区别,但不可将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直接分解体现为多个形象。

(2)在核心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交扩展设计,提交吉祥物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并分别完成大型和小型的各三种或以上延展设计(如匾额、招贴、胸针、玩具等)。

(3)说明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介绍吉祥物的经历、性格特点等。

(4)绘制吉祥物的三维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每款吉祥物设计五个或五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

(5)缺少以上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者,不符合应征条件。

(6)设计图上不得出现任何与作者或其他单位相关的信息。

6.需为吉祥物命名,名称应优美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具独特意义且无歧义,符合社会道德和社会文化发展的整体趋势和文化氛围。如有多个形象,应分别命名,同时,各形象名字间应体现出统一性。

7.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单位(企业)的形象。

四、表彰奖励

一等奖1名,一次性颁发奖金20000元。

二等奖3名,一次性颁发奖金10000元。

三等奖10名,一次性颁发奖金5000元。

同时颁发证书。

获奖者应自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上述奖金的税金。

五、投稿方式

1.可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

2.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3.应征者可将相关文件发送至CWL_MA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吉祥物投稿”,并在正文中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无此项内容,投稿无效。

4.联系方式:010-58125927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每个机构或个人最多可提交两份作品(一套计为一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其提交的全部作品也将被视为不合格作品不予评审。

3.本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作品不符合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或格式;画面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评委会认定属明显抄袭的作品。

5.应征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为RGB模式的JPG、PNG格式文件,分辨率大于800*600像素、300dpi。

(2)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的图稿应绘制在A4规格的画布上;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纵向。

(3)如果设计方案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该组卡通形象应集中绘制在一页A4规格的画布上。

6.有关著作权: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视为弃权;应征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向社会公布之前不得向其他类似活动投稿;所有征集作品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包括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使用),由此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所有。未经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主张分享利用应征作品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5)应征者获奖后需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提供CDR、PSD、犀牛、Ai等矢量格式的源文件,并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6)自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应征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7)所有应征作品若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向相应个人、团体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应征者请详细注明真实姓名、详细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附本人身份证电子版正、反两面。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中国福利彩票官网(http://cwl.gov.cn)上公开发布。

8.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除根据本方案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此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所有;有关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应征者投稿前可登录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官网(http://cwl.gov.cn)或官方微信号(CW-lottery)了解有关中国福利彩票的情况。

11.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将广泛用于中国福利彩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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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关于“文化大讲堂”标识、主题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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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讲堂”是唐山市文广新局今年创办的一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旨在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文化素养;采用讲座的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定期举办,分别明确主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对接社会各界需求,开办以来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为进一步扩大“文化大讲堂”的影响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逐步把“文化大讲堂”办成我市的知名文化品牌,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标识、主题语设计方案。

一、征集单位: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二、征集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

1.主题鲜明,能够体现“文化大讲堂”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能够体现我市地域、文化特色;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耐人寻味,具有鲜明的象征性;

3.图形与色彩互补,具有合理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调简约明快,易于识别、记忆与认同;

4.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有利于通过不同的媒介传播;

5.设计图稿为彩色稿,并提供200字左右的标识创意文字说明。

(二)主题语

1.能够充分体现“文化大讲堂”活动意义,具有我市的地域、文化特色;

2.能够充分展现“文化大讲堂”活动的社会功能,体现全民阅读的理念,推动读书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

3.能够准确、生动表达“文化大讲堂”活动的主题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活动特点;

4.文字精辟,练达晓畅,讲求节奏与韵律,富有鼓动性和号召性,便于宣传和推广。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标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2.主题语: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元。

五、相关事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3.作品全部以电子方式投稿。

(1)标识: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标识投稿作品”,标识采用JPG图片格式,分辨率大于150dpi,尺寸为500mm×500mm,邮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标识及简介,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2)主题语: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主题语投稿作品”,在邮件内容中填写主题语,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4.以上作品被最终采用作品的,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作者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5.应征者的应征行为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启事各项要求。

投稿邮箱:*********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8大局6号楼东门214房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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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征集启事

全文共 2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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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贯彻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推动电影事业繁荣发展,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共同发起实施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现在我省范围内广泛征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

一、活动宗旨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是进一步提升电影创作质量、加强编剧队伍建设、推进电影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大力扶持电影编剧创作出更多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富有时代气息,唱响中国梦,提振“精气神”,传递正能量的电影作品。

二、孵化方式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制方式,面向电影企业征集未拍摄的优秀电影项目。对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项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每年根据项目发展实际和论证评估情况,分阶段给予创作扶持。我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投入拍摄。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材不限,重点扶持选题范围如下:

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反映中国人民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

2.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和平民英雄,刻画敢为人先、勇于进取、创新发展、坚守良知、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等各行各业普通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普通人物,讴歌人间真情,歌颂奉献精神。

3.艺术地再现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中华民族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4.反映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历史传统、地域文化,讴歌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思想和精神。

四、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企业。转企改制的国有电影企业和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均可申报,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影从业资质、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

电影企业应拥有申报项目的版权。如孵化项目委托个人创作者编写大纲或剧本,电影企业和创作者双方依法依规签

订合作协议,厘清版权归属、权利义务。

五、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选题创意简介、深入生活计划和《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11月5日前报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人:刘开云,联系电话:82218501,电子邮箱:wy2217342@126.com。

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6个推荐项目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并对获资助项目跟踪监督和联络管理。

六、评估与资助

中宣部文艺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剧本中心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分阶段进行项目审读、评估。

(一)资助项目立项

1.项目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提交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出不多于100个资助项目立项,报请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发布立项资助项目名录,与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电影企业签订《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助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电影剧本中心按资助协议书拨付深入生活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创作故事大纲。电影企业按照协议书约定,落实编剧深入生活计划,推进项目创作。

(二)剧本创作扶持

1.资助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项目企业以书面形式将编剧深入生活简况(1000字左右)、剧本故事大纲(3000字以上,一式五份)汇总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影剧本孵化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田宝锋、肖海花,联系电话:010-86096997、86096923,电子邮箱:dianyingjubenfuhua@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100866)。

2.项目评审组对故事大纲进行评估,从中选出60个项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向企业拨付剧本创作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进行剧本创作。

(三)剧本修改扶持

1.项目故事大纲获得资助3个月内,项目企业向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提交完整剧本(一式五份),剧本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邮箱。

2.项目评审组对剧本进行审读评估,依据综合评价,筛选出相对成熟、可投入拍摄的剧本,给予拍摄前剧本修改扶持。

3.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出具结项验收报告。

4.资助项目剧本发表、出版和拍摄完成片,均要在适当位置标注“电影剧本孵化计划资助项目”;未能投拍的,电影剧本中心享有优先有偿代理权,及资助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七、项目管理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获资助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承担相关责任。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获资助的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书约定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有权暂停拨款、取消申报资格、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和追回已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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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清明诗歌”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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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一则“清明诗歌征文活动启事,希望大家积极报名,弘扬中国传统节日文化!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诗歌是弘扬孝道,纪念先辈,寄托哀思,表达思念,又或,描写人间盛世,一派清新明丽生动景象的最好方式之一。为此,在2016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国诗歌网将举行2016年清明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如下:

一、 投稿期限: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二、 作品要求:

1.现代诗、旧体诗、散文诗均可参赛。

2.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文责自负。每名选手限提交一首参赛作品,多投无效。

3.作品必须是与清明有关的主题,内容健康,构思巧妙,视角新颖,寓意深刻,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充分展示清明节的深厚文化渊源和新时代的内涵。

三、 投稿方式:

1.注册中国诗歌网会员,并自助申请为认证诗人;

2.登录网站,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发布作品;

3、 选择参加征文活动并勾选“清明主题征文活动”;

4、 粘贴作品参加完成投稿;

四、 活动流程:

1.4月10日前,网友投稿,中国诗歌编辑推荐入围作品;

2.4月13日,评选委员会推荐评选入围作品;

3.4月15日,评选委员会确定获奖作品;

4.所有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在中国诗歌网专题推荐

五、 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价值500元的诗集一套;

二等奖10名,中国诗歌网文化衫一件;

三等奖15名,中国诗歌网精美书签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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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竞答活动启事

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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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新常态下,弘扬新税风,我局决定开展“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一、“我与税收”有奖征文

围绕“我与税收”主题,标题自拟,文体限散文、随笔、评论、小说、通讯,字数2000字以内。来稿须属原创,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6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对来稿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

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

在报纸试卷上答题,并将报纸剪下,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4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将从中评选出15名优胜奖,奖励200元。

三、联系电话:上饶市国税局办公室0793—*******

地址:上饶市中山西路20号邮编:334000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试卷

1、自2008年1月1日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______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25%b、20%c、15%d、5%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______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______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______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6,50%,20%b、10,30%,25%

c、10,50%,20%d、20,50%,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30;30b、20;30c、30;20d、20;20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_____所得税时,都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a、季度预缴b、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

c、年度汇算清缴d、月度预缴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_____方式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查账征收b、定额征收

c、定率征收d、以上全部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一)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_____人;(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人。

a、80;100b、100;80c、120;100d、100;120

7、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1000;1000b、3000;3000

c、3000;1000d、1000;3000

8、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物理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_____审核批准。

a、须要主管税务机关b、须要所在地税务机关

c、须要县级税务机关d、无须税务机关

9、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_____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准们备案。

a、“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b、“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

c、“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

d、“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10、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超过_____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a、10;10b、20;20c、10;30d、20;30

11、采用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_____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a、主管税务机关b、所在地税务机关

c、上级税务机关d、县级税务机关

12、增值税起征点的使用范围限于_____。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企业;5000-20000b、企业;5000-30000

c、个人;5000-20000d、个人;5000-30000

13、自_____,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a、2013年8月1日起;2b、2013年8月1日起;3

c、2013年10月1日起;2d、2013年10月1日起;3

14、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_____万元(含本数,下同)至_____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2b、1;3c、2;3d、2;4

15、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含,下同)或按季申报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a、2;6b、2;9c、3;6d、3;9

16、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5000-10000b、5000-20000

c、5000-30000d、1000-30000

17、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开具的应税普通发票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直接填写在《申报表》_____。

a、第6栏“免税销售额”

b、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c、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d、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1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_____,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_____,_____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下列哪个行业不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a、生物药品制造业

b、循环经济产业

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d、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1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六大行业自2014年1月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规定折旧年限的_____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a、30%b、40%c、50%d、60%

20、上题中所称的六大行业是指以上述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_____(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市值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a、40%b、50%c、60%d、70%

2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0b、100c、150d、200

2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a、2000b、3000c、5000d、10000

23、下面所得项目中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可以减免税的所得有()。

a、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所得

c、从事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项目的所得;

d、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年。

a、3b、5c、8d、10

25、在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公布前设立的依法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可以在()年内逐步过渡到新法规定的税率。

a、1b、3c、5d、10

26、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的期限是()。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

27、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自代扣之日起缴入国库的期限是()。

a、5天b、7天c、10天d、15天

2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29、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30、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30b、40c、60d、10

3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是()。

a、3年b、4年c、5年d、10年

3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

a、15b、20c、40d、60

33、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a、2年b、3年c、4年d、5年

3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b、15c、7d、5

35、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

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

3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0%b、12%c、15%d、20%

3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10%b、12%c、15%d、20%

38、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三b、四c、五d、六

39、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

40、下面哪项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五年b、三年c、十年d、不能弥补

42、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个是应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进行分摊。

a、公平交易原则b、独立交易原则

c、方便管理原则d、节约成本原则

44、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分别b、汇总c、独立d、就地预缴

45、某企业于2008年5月5日开业,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4日

c、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46、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全额b、加计c、减半d、加倍

4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b、五c、二d、十

4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49、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a、1%b、1.5%c、2%d、2.5%

50、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地点是()。

a、核算经营地b、生产经营地

c、货物销售地d、登记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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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沈阳首届公益微电影大赛征集启事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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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提升文明素质,展示文明风采,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由沈阳市文明办主办,沈阳广播电视台承办,沈阳市文化局、沈阳市教科工委、沈阳市文联共同协办的“与文明同行”沈阳首届公益电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即将启动,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沈阳市文明办

承办:沈阳广播电视台

协办:沈阳市文化局、沈阳市教科工委、沈阳市文联

二、活动时间

宣传征集阶段:2015年10月1日——11月30日

评选展播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5日

表彰奖励阶段: 2015年12月6日——12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与文明同行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可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可观赏性,也可是体现深刻的内涵寓意的片段。

2.作品应围绕“与文明同行”主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作品内容不得包含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信息及镜头,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所有参赛影片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

4.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传播使用权(两年),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5.作品题材不限(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均可)。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200秒(20分钟),微视频片长不超过300秒(5分钟),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五、作品报送

1.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中文简体)、主创人员名单。

2.作品画质要求为1080P以上高清片源。

3.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

4.请先登陆大赛官网(沈阳文明网http://sy.wenming.cn/)下载报名表,将作品以光盘形式与报名表一起邮寄至活动组委会。

5.参赛者无需支付参赛费。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6.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日(以邮戳为准)。

六、参赛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

七、参赛方式

参赛者可自主选择参与专业组或业余组比赛。

八、奖励标准

专业组

综合奖项:最佳影片奖1个,奖励奖金1万元;优秀奖3个,各奖励奖金5千元。

单 项 奖: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人气奖、最佳表演、最佳摄影奖各1个,奖励奖金3千元。

业余组

综合奖项:最佳影片奖1个,奖励奖金5千元;优秀奖3个,各奖励奖金3千元。

参 与 奖:评选100个,发放证书、奖杯。

(以上奖金均为税后)

九、报送事宜

报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沈阳广播电视台室大型活动部

邮 编:110004

联 系 人:马宁

联系电话:1864008401023999348

电子邮箱:sy2399934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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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关于开展“普洱精神”征文活动启事最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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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出的“包容开放、团结拼搏”的普洱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云南精神在普洱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普洱的集中彰显,是普洱茶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边地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根植于普洱大地文化土壤中的内在气质,是蕴含在全体普洱人思想行为中的集体人格和价值追求。为全面弘扬“普洱精神”、凝聚“普洱力量”、讲好“普洱故事”、展示“普洱形象”,普洱日报社将开展“普洱精神”征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和内容

主题为“包容开放、团结拼搏”的“普洱精神”。内容包括对“普洱精神”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重在阐释“普洱精神”,展现“普洱精神”,讴歌“普洱精神”。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止。

三、作品体裁

体裁不限,要求2000字以内。

四、征集方式

欢迎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投稿以邮箱投稿和纸质投稿相结合,具体方式为:

(一)邮箱投稿:ynperb@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普洱精神征文作品”字样。

(二)纸质邮寄投稿:

收信人:普洱日报社;地址: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邮编:66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普洱精神征文作品”字样。

(三)需在文中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文刊发

普洱日报社将根据征文质量,陆续在《普洱日报》“普洱精神”征文专栏上刊发。

六、征文奖励

普洱日报社将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奖,并给予奖励。获奖篇目将在《普洱日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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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旅游文学网首届“春之约”大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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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为丰富中国旅游文学网线上活动,活跃旅游文学论坛气氛,激发广大文朋诗友的创作热情,决定举办“春之约”征文活动,现就征文事宜通知如下,题目自拟,以歌颂春天为主,或与春天相关的诗歌,诗歌限100行以内。散文不限。应征稿件请根据作品体裁以主贴形式发表于《春之约》专版,论坛并在标题前做好【春之约】+(题目)征文标志。活动日期:即日起---2017年4月30日。欢迎参与。

一、评选原则

中国旅游文学网评选奖励坚持“原创性、文学性”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短小说、故事、散文、随笔、诗歌、文学均可。篇幅要求中文在800-3000字左右。

2、征文要求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评奖标准

(一)参评作品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突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展示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浓郁的旅游文化特色,反映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尚,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内容健康,思想性强。与春天主题相关。

(二)参评作品要求艺术精湛,坚持原创,凡在其他征文中参与过得征文不得参加,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诗歌、散文表现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强的文化艺术感染力。

四、参赛对象

1、年满18岁以上,全国各地作家、文学爱好者。

2、高中生、大学生参赛需注明学校班级。

五、征文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4月30日截稿。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品为礼品1份。

凡获奖人员均颁发中国旅游文学协会的获奖证书。

七:投稿方式:

中国旅游文学网论坛指定投稿处: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参赛主体不限,个人、机构、团体的专业人员和文学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本次活动不退稿。

3.主办方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及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稿酬。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活动咨询QQ:410068048 陌上飞烟

中国旅游文学网征文组委会

中国旅游文学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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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检察缘”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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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建院20周年,全面反映我市检察工作20年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绩,展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检察干警文明规范司法、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形象,用先进的检察文化引导、激励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热情,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我的检察缘”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截稿。

二、征文主题及参与范围 1.反映您所了解到的宿迁两级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动态、工作成效; 2.反映您观察到的宿迁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 3.反映您亲眼所见或听说的宿迁检察干警的敬业精神、职业素养、学习生活状况; 4.讲述您与宿迁检察机关接触的点点滴滴等。参与征文活动的人员不分行业、地域,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可参赛。

三、参赛作品类别参赛作品体裁不限,小说、诗歌、散文、随笔、杂文等均可参赛,字数不限。

四、奖项设置征文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参赛作品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立意新颖,特色鲜明;言简意赅,生动感人;标题准确、行文通畅。 2.来稿可以寄送至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407室,或者直接发至邮箱:。

文后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征文将择优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检察微信公号上刊登。六、作品评选征文截止后,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将邀请市文艺界专家等进行评审。获奖名单将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检察微信公号上公布。

征文活动联系电话:0527-84366732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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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征集启事

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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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面向全市广泛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一、征集时间

启事2015年5月15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二、作品主题

应征作品可以围绕以下任一方面进行创作。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个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方向进行创作,也可选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任意一个词汇进行创作。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主要内涵、实践要求,推动全社会广泛认同和自觉践行。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阐释其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助人为乐、团结友善的价值追求,引导市民积极投身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4、加强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引导人们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

5、培育勤劳节俭观念。倡导继承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戒奢克俭的优良传统,倡导俭以养德,鞭挞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豪华奢靡之风。

6、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摒弃旅游中的陋习,践行文明礼仪,遵守道德规范,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远大志向,主动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良好追求。

三、作品要求

1、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思想性强,具有感召力。

2、提倡从身边人或事取材,展现荆楚文化特色,融入鲜明的荆州元素。行业部门(如交管、环保、教育、工商、交通等)征集作品,充分体现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

3、应征作品分以下三类:(1)平面作品。以文字、绘画、书法、摄影、泥塑、剪纸等艺术表现形式,通过一个或系列作品展示相关主题。(2)影视作品。以动画(Flash)、视频、沙画等艺术表现形式展示相关主题,时长不超过30秒。(3)创意文案作品。此类作品只需提供创意(脚本、剧本)。

四、提交方式

1、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2、要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平面作品投稿须为电子版JPG格式(像素不低于1024×768)。影视作品投稿须为WMA或MPG格式。

4、所有应征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备份。

5、应征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秦英

电话:0716-8253022 18972398135

邮箱:2262117848@qq.com

五、评选办法

1、邀请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匿名评选。

2、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媒体为荆州新闻网和楚网,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最终结果在荆州新闻网和楚网公布,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

六、奖励设置

根据三类应征作品分组,每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通过媒体进行展示。

七、作品权属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征集方拥有所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3、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有权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纯公益性用途。

4、征集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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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25届“李成智杯”全国少年儿童冠军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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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第25届“李成智杯”全国少年儿童冠军赛

征文启事

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主办的2017年全国国际象棋青少年锦标赛(个人)暨第25届“李成智杯”全国少年儿童冠军赛(以下简称“李成智杯”)将于2017年2月2日至2月8日分别在成都和保定举行。“李成智杯”是我国青少年棋手最好的展示平台,自1993年举办该赛以来,“李成智杯”规模日益壮大,棋手们的水平逐年提高,绝大部分现役国手都是从“李成智杯”脱颖而出。“李成智杯”的成绩无形中已成为检测棋手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在广大爱好者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了让更多的青少年棋牌爱好者了解“李杯”,表达对该项传统赛事的感悟,增进国际象棋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同时展示“李杯”的独特风采,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决定举办“我的李杯情缘”主题征文活动,欢迎广大国际象棋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协办单位:河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成都棋院

二、征文规则:

围绕“我的李杯情缘”为主题,分享“李杯”故事。

1、具体要求:根据主题自拟题目,抒发真情实感,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原创首发,题材不限。参评稿件均须本人写就。

2、征稿人群:任何热爱国际象棋的人士。

3、题材字数:题材不限,800字以内。

三、日程安排:

征文活动自即日起开始正式接受投稿,2017年1月1日截稿。2017年2月1日前专家顾问组评审选出获奖文章。

四、征文评选: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将组织专家顾问组评审选出获奖文章。

五、奖励:

设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若干篇。

一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等奖(10名):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等奖(15名):奖励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者都将获得中国国际象棋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果获奖者正在参加“李成智杯”比赛,将在闭幕式上对其进行奖励。

获奖文章将在中国智力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相关杂志、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陆续刊发,予以鼓励。

六、相关要求:

(一)投稿者须如实提供真实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学棋的简历及学习国际象棋的经历等信息。

(二)来稿一律不退。

(三)投稿人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投稿方式:

请将征文稿件、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参照“第六项”第一点”中要求)及作者下棋近照1张(照片需是清晰原图,不低于500万像素)一并投稿至电子邮箱:lbqhzw@126.com,联系电话:010-87559158(李老师)。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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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殡葬改革”三微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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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语文迷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我与殡葬改革”三微有奖征文活动启事,希望大家踊跃报名,没准下一个得奖者就是你!

为纪念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倡议火葬60周年,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指导下,中国社会报社面向殡葬行业和社会公众开展“我与殡葬改革”三微有奖征文活动,旨在用每个参与者的微薄之力铸成强大合力,助推国家殡葬改革事业深入发展。欢迎业界人士和社会公众踊跃参与。

1.征文对象。

全国殡葬管理者、殡葬服务机构(包括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公司及社会组织、设备用品生产企业、互联网及相关新型企业等)从业者、研究者和广大社会公众。

2.征文内容。

三类,选一即可。

(1)微故事。真实记录亲身经历的与殡葬改革发展相关的故事,一次特别有意义的追思会、一个人节地生态葬的选择、某次葬礼上的见闻、丧葬习俗的细微演化、陵园设计师对绿色理念的坚持、普通人的生命故事、殡葬改革大事件的经历等等,以鲜活的小故事来记录殡葬改革的大历史。

(2)微建议。结合工作、生活中的相关现象与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比如,对推行节地生态葬、殡葬市场规范、从业者待遇改善、精准惠民、遏制乱象、执法困难等提出改进的设想和建议。

(3)微图片。比创意,设置一个积极反映殡葬改革主题的场景(摆设、纪实、绘画、书法、情景模拟等均可),拍摄成图片,通过个人微博、微信或论坛账号发布,吸引粉丝关注、评论和转发,看谁的创意好,比谁的效果佳。

3.基本要求。

(1)微故事集中讲一个,微建议集中谈一条,一人可以投多篇。每篇文章600-1500字。

(2)微图片以jpg格式保存,并以微博、微信或论坛帖子截图方式佐证创意图片的影响力和传播情况。

(3)所有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和电话。

4.参与方式。

请发电子信箱:binzangzhoukan@163.com。请在主题栏注明“我与殡葬改革三微有奖征文”字样。

5.截稿时间:2016年3月31日24时。

6.征文评选。

将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评选,评出“殡葬改革十佳记录者”、“殡葬改革十佳金点子”、“殡葬改革十佳微创意”以及“入围奖”若干个,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邀请获奖代表参加在京召开的颁奖仪式和座谈会。

7.联系方式。

“我与殡葬改革”三微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社会报《殡葬周刊》编辑部。组委会联系电话:010-66080806/66080867;联系人:包颖、朱婕妤。

了解活动进度,请扫码关注“殡葬周刊”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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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开展2024海阳市“旅游惠民免费开放日”活动启事

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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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一项富民惠民的朝阳产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在全市各旅游企业的精心经营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体现旅游惠民,让全体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提高全市人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海阳市旅游局决定联合全市各景区,面向海阳市民开展2015“旅游惠民免费开放日”活动,让广大市民一同见证海阳发展,感受幸福生活。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名称:2015“旅游惠民免费开放日”活动

二、组织单位:海阳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招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地雷战旅游区、天籁大峡谷旅游风景区、丛麻院旅游景区、云顶自然风景区、凤翔滩景区、地雷战纪念馆、许世友将军在胶东纪念馆

三、活动宗旨:

海阳市旅游局组织全市旅游景区积极参与,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样、利民惠民的2015“旅游惠民免费开放日”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旅游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提升市民生活质量。该活动是市旅游局2015年开展的一项惠民工程,其目的是让广大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全面展示我市各旅游企业新形象,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让广大市民在活动中享受旅游,在幸福中爱上旅游,让旅游成为人人可以拥有、人人盼望拥有的生活方式。

四、活动时间:2015年

五、优惠对象:海阳市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在海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六、优惠政策:详见附件。

本活动解释权归海阳市旅游局。

咨询电话:0535-3220366。

附件:海阳市“旅游惠民免费开放日”优惠措施一览表

海阳市旅游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

海阳市“旅游惠民免费开放日”优惠措施一览表

企业名称

门票价格

活动日期

优惠措施

联系电话

最高承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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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麻院旅游景区

30元/人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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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36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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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神秘的古刹,奇峰秀林,别有洞天;这里是佛教的胜地,翠竹遮天,迄今千年;5月的丛麻禅院,松竹葱翠,绿树蔽日,翠竹婆娑,让人心旷神怡,“何必见千里,自然生远心”,来丛麻院景区,享受大山里丝绸文化之乐趣,体验逍遥人生!

凤翔滩景区

40元/人

2015.06.28

免景区第一门票,密室逃脱、多啦A梦展、海上项目五折

0535-3859999

2000

勇敢者的游戏,小朋友的乐园,品味多彩生活,感受无限欢乐,尽在凤翔滩景区!别具风格的水上乐园、精彩刺激的闯关挑战、神秘莫测的密室逃脱...您在享受大海、阳光、沙滩、生态自然的同时,将体会“一样的海滩·别样的快乐”。

地雷战

旅游区

120元/人

2015.09.03

免景区第一门票,免费观看实景演出

0535-3763588

2000

每年的9月3日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今年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在这个意义深远的日子,让我们一起追忆抗日战争的烽火硝烟,铭记历史,拥抱未来!

云顶自然风景区

50元/人

2015.10.21

免景区第一门票

0535-3647777

1000

“葱翠摇曳风雨楼,篱笆小径竹亭幽”,素有“中国北竹海”之称的云顶自然风景区,拥有获得世界吉尼斯记录的最长的竹长廊,漫步其间,清新葱郁,怡情养性,景区免费日当天恰逢重阳节,带着爸妈一起赏竹品茗,共享天伦吧!

招虎山国家森林公园

50元/人

2015.11.11

免景区第一门票

0535-3638200

20000

11月的招虎山,层林尽染,秋意正浓,褪去春日的山花烂漫和夏季的林海蔽日,此时的招虎山宛如沉淀的一汪翡翠,沉稳中彰显大气与淡泊,这样的招虎山您可曾细细品读?活动当天恰逢东方净琉璃世界药师佛圣诞日,此时登山祈福,意义深远悠长。

天籁大峡谷旅游风景区

50元/人

2015.11.18

免第一门票,游玩项目享受五折优惠

4001882771

2000

天籁大峡谷旅游风景区山清水秀,松林茂密,由于入口狭窄,稍行几步便豁然开朗,故又称“桃源谷”,景区在秀美风景间开发了山地漂流、草上飞、真人CS野战、极速飞车等娱乐项目,让您在享受天籁般自然风情时尽享欢乐无限!

地雷战

纪念馆

全年免费

全年

够20人免费讲解(提前一天预约)

0535-3262265

800

作为传承区域红色文化的精神家园、弘扬革命传统的教育阵地,地雷战纪念馆充分发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作用,让更多的观众感知那段抗战历史,感受海阳人民不畏强敌、舍生取义、勇于奉献的地雷战精神。

许世友将军在胶东纪念馆

全年免费

全年

够20人免费讲解(提前一天预约)

0535-3650678

1000

许世友在胶东纪念馆采用胶东传统民居为特色的建筑风格,通过实物、图表、影音、雕塑、半景画等多元化表现手法,全面展示了许世友将军在胶东的传奇戎马生涯、与胶东人民结下的血肉深情、以及从胶东走出去的英勇子弟兵,是我市展示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

备注:1、本活动对象为海阳市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在海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活动当天上述对象可分别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进入景区;2、为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游览舒适度,请根据景区工作人员提示游览,超出当日最高承载量,景区将不再接待,请市民谅解;3、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由海阳市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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