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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推荐20篇)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为此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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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的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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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工作。6月24日,程河镇国土资源所在集镇设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咨询点,接爱群众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问题的咨询。

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为确保宣传活动收到实效,程河国土资源所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筹备,除了在镇集镇中心设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咨询点外,还走进镇中学和镇中心小学开展国土资源法规进校园活动,向师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参加师生100余人。

据悉,此次活动共悬挂过街横幅10条、条幅5条,张贴宣传标语500幅,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00分,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高了中小学生对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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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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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们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专门组织了一场安全知识讲座。下午第二节课后,我们班同学争先恐后地搬起凳子,拿起笔和本子,就往教室外面跑。走廊里早已是大队人马你拥我挤了,好不容易出了教学楼,往远一看,操场上更是人山人海。

“今天,我和大家坐在一起,来说一下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让我们认识法律,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是市公安局局长为我们讲的一段话,三言两语就把我吸引住了。接着他为我们讲述了如何保护自我安全,应该远离哪些不良习惯,如何防身,有哪些措施。他不时地讲一些案例,生动形象,让我真真切切感受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记得在电视法制栏目,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14岁的初中生,在网吧泡了一天一夜玩游戏,越玩越兴奋,不回家,不休息,正玩得起劲,左眼突然看不见了,到医院检查确诊眼角膜脱落,眼睛瞎了。父母既伤心又心疼,他自己更是追悔莫及,这是多么惨痛的教训。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想想身边真的有很多同学沉迷游戏,虚度年华,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而且伤了亲人的心,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还有的同学为了几块钱去抢劫,有的为了给朋友出气打架拿刀伤人甚至打出人命,有的和社会上的坏人混在一起吸烟喝酒偷偷摸摸的······人一旦沾染上不良习惯,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年华似水,我们怎么能让青春就这样毫无价值地付诸东流呢?

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爱护他人的生命,让我们在心中树立起高高的道德之墙,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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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循法律规则的律师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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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一个敢于说真话的人,中国最有威望的法律人,一个按法律规则做事的人。

他是盾,矗立在道德的前沿,寸步不让;他是剑,扬眉出鞘,直指邪恶,绝不姑息。烈火锻造铁血律师,两袖清风忠诚卫士。

他一生做一个“驯服者”,但从未屈服,从未向所谓的真理低头。在那个已经不把高尚当做墓志铭的时代,他选择为良知而辩论,他铿锵有力的辩词如烈火一般烧透黎明前的黑夜,那是荆棘丛里一行漫长的跋涉,弯弯曲曲,寻找一个光明的出口。他将自己的肝胆燃成灯油,又磨成墨汁,写下震撼心灵的辩词,这一起,只是按法律的规则行事。

张思之,他用自己的热血,在中国的大地上犁出前进的血脉和希望,滋润了我们日渐枯萎的良心。他的存在和执著,承载着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制梦想。

5、她是一位真正的医者,温润却坚韧,温和而坚定。医者的责任让她知难而上,她打破虚假,还原真相。既然身穿白衣,就要对生命负责。她不惧怕死亡,用生命还医疗行业一片纯洁的天空。

陈晓兰,一个与假劣医疗器械斗争了10年的白衣天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用规则作盾,以正义为枪,划破了企图阻挡阳光的那抹阴霾,驱散了 模糊时代精神的尘埃。同事笑她傻,面对巨额的红包、封口费竟然丝毫不动心,反而默默承受黑心商人的打击报复;家人骂她傻,为了取得证据,竟不惜假扮病人, 以身犯险,以身试针。

可是她说:“既然身穿白大褂,就不该对不起医生这两个字。”神圣的医德让她无法眼看着黑心商人用假劣医疗器械欺骗病人而默不作声,纯净的良知让她无法忽视病人被病人被病魔折磨后却得不到治疗的痛苦。于是,她选择站起来,去戳穿那些肮脏的谎言,为维护白大褂的纯净。

这不是不知变通的愚昧,也不是跟不上潮流的落魄,而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无私,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坚毅,虽然这条路很难走,可她仍然拖着沉重的脚步为社会找到了方向。

6、今天,如果有人大叫 “吃亏了,买到了注水牛肉!”别人一定会说他大惊小怪,因为国人已对注x水x肉见怪不怪了。事实上,从红心鸭蛋事件到不少食品行业被指添加苏x丹x红,从 三x鹿x奶粉 事件到多家奶粉检测出三x聚x氰x胺,从霸王洗发水被检出超x标x二x恶x烷,从药用胶囊使用工业明胶制作到日化行业秘密曝光,仔细梳理一下,我们不难发 现,似乎每个行 业都有着只做不说的公开秘密,这就是饱受诟病的“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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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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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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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伴我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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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死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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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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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老师给我们留了一个特殊的作业--写一篇与法律有关的作文。我天天冥思苦想,可是,暑假快过完了,我也没有一点灵感,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没办法,我只好请教妈妈:“什么是法?”妈妈说:“我先问你几个问题,同学发生矛盾动手动刀杀死了另一个同学,这算犯法吗?”“当然算,这是杀人行为。”“有人在深夜,跑进了别人家偷取了财物,这算犯法吗?”“这是盗窃行为。算!”我说。 “是的,法就在我们身边,许多的事都和它相关。”

是呀,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比如说在十字路口,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有的人在红灯时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过马路,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车轮下发出刺耳的声音,令人心惊肉跳。每当看到这种情况,我总会想:“千万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就要出人命了!”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是违反法律的事件。比如说,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有一次,我们班有位同学发现自己一千二百块钱的生活费掉了,于是便给老师说,老师听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马上和另外一个老师急忙地赶往了教室,说明了情况,便开始调查了。老师们首先便叫我们同桌互相交换检查书包和抽屉,结果下来还是没有,老师便又教育我们说:“拿别人钱的那位现在如果站起来承认了可能还会减轻你的错误,如果待会儿还不承认,那被我们查出来了,那事情可就严重了!”正当老师说完时,老便发现有一个同学的脸色突变,老师们见了一下便把那位同学请上了讲台。于是便开始审问她了,先那位同学还镇静自如,结果越到后面,她就越慌张,最后便不打自招了。……老师为此便语重心长地教育了他,这事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有时或许只是一时迷惑,却会让自己的命运出现另一个大转折点,让自己的“画纸”沾上抹不去的黑点。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发展。我认为,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素质,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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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让慈善在法律内规范运行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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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公众人物、企业组织看到了公益慈善捐赠里面的“商机”,通过捐款实现“博眼球”“赚口碑”,公开宣布捐款,结果事后却不捐或少捐,这种被称为“诈捐”“悔捐”和“诺而不捐”的事件不乏其例,甚至还有与企业、政府相勾结,以公益慈善为幌子达到某些攫取利益的目的,从而透支了公众信任和慈善热情,也刺痛着人们关注慈善事业的神经。而这些事件背后,暴露的是我国的公益慈善领域监管机制的缺乏。虽然有相关法律,但在如何落地,如何规范和引导企业或企业家的慈善行为,特别是如何避免让他们的慈善行为走偏,这方面还有许多空白和盲点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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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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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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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律师看法:示众过激有悖法律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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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众的方式惩戒小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兵在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挂牌行为不妥,带有侮辱色彩,但是否该追责要根据具体情节轻重而定。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国则认为,居民自行对小偷的处理应分阶段评判。在抓捕阶段,居民需要采用必要手段,只要在防护范围内便合理。抓捕后,对其进行挂牌,令其下跪则不合法,即使男子犯了法,应由相应机关根据法律或者治安条例处罚。小区居民的行为会对男子造成人身伤害,有损男子名誉,有悖相应法律规定。如果行为过激,可追究责任,“即使是犯了法的人,也应有相应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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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产假申请书要怎么写吧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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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XXX年XX月怀孕,预产期为XXX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XXXX)与工作单位(XXXX)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XX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特此申请 !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XXXX年XX月XX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XX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85********。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上述经验有部分内容是参考了权威的数据,因为,我感觉这是请产假的妈妈们,应该了解的。怀孕的妈妈们,看完这些产假申请书的范例之后是不是心里都有底了呢,做好一切分娩前的准备,孕妈就可以放心回家休养了。想一想是不是心里特别激动呢?

如果您感觉阿友老师的经验能帮到您,您可以给阿友老师投一票,有问题也可以联系阿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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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的问题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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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每个国家都有的治国规则。它是神圣的,我们应该遵守,不能违反。它是决定人的生死法则,你违反了它,你必然也会遭到一定的惩罚。

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有人硬要违反,我们就应该去警告他,不能任由他纵横。同样的事情也遭遇过。

有一天,爸爸邀请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他们都开了小轿车过来。爸爸事先就准备好了饮料、啤酒……叔叔几个一来,跟爸爸寒暄了几句,便热热闹闹的坐在凳子上吃起饭来。叔叔几个开样子很喜欢喝酒,他们开始只喝了几小口,我看见了,联系了一下法律知识,知道这是犯法的,连忙劝道:“叔叔,你们都开了车过来,要开车回家,应该不能喝酒的,如果你们喝了酒要开车的话,那就犯法了,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叔叔们听了我的话,好像不在乎似得,继续喝。在一旁的爸爸听了,觉得有道理,用四川方言跟他的朋友们说:“少喝点,喝点饮料。”他们看在是爸爸的面子是,连忙放下啤酒,用杯子重新到起了饮料……同学们,像这样把法律法则置之度外的话,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看到了,当时就应该提醒他,不能让他放肆。

以下便是值得表扬的事件。

公路上,红绿灯按秩序的工作着。一辆辆机动车在公路上奔驰着。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家人准备去泉州闽台缘博物馆玩耍。我们在离红绿一百米时,司机正在聚精会神的开车。“嗖”的一声,就在红灯出现的下一秒,面包车司机冲了过去,糟糕,闯红灯了。司机毫不在意,我愤怒极了,“叔叔,你为什么要闯红绿灯呢?”“我……我看错了,小朋友,我一定会去交警大队去承认错误的!”……一下车,突然发现博物馆的喷泉好艳丽呀!法律法则就应该像司机一样主动认错,司机对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我们表扬!

是呀,法律是公正的,是神圣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犯法的情况下应该主动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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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600字征文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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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听说过一件事,有一个叫小颖的女孩跟父母来到了南京,她从此就在这儿读书,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经常和小颖一起出去玩,小颖也结识了另外一些不务正业的男生,小颖开始与这些人一起鬼混了。这些不务正业的家伙们经常不上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问别的同学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学的学生要保护费来去上网。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满身罪恶的人了!在那段时间里,由于爸妈工作太忙,也没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别人的误导,变成这样肮脏的人了。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个月了,终于还是出事了。

在那个闷热的下午,小颖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在一起计划着“飞车抢劫”。第二天,三个男孩租了两辆摩托车,上午用其中一辆,下午用另外一辆。在一天时间里,他们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总共抢劫了6次,数额高达二十万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报了案,警方调查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在这几天里,他们6人带钱已经潜逃了。过了两个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这几个人抓获归案了。他们已经把犯案事实交代过了。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几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记者采访小颖时,小颖的话中全部是懊悔当初的行为,他向记者保证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判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三、四岁的一个也只不过是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其他的两个学生起始并不想参与,那个学生说:“放心吧,我还不满18周岁,不会判死刑。”三人便公然抢劫某银行被当场抓获,当法院判决三人无期徒刑时,那个最大的孩子还得意洋洋地对另外的孩子说:“我说吧,不会判死刑的。”多么无知的话!本应是花一样的年华,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只因不懂法;本应是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误入歧途,跌入服刑的万丈深渊。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因他们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离的,没有法律就没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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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孟姜女和土地婆婆的神话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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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姜女千里寻夫,寻到万里长城,听说丈夫万喜良死在长城脚下,哭得天昏地黑,哭声震倒长城,露出一堆一堆白骨。原来造长城死去的成千上万劳工,统统葬在长城里。

孟姜女一边哭,一边找寻丈夫的尸骨。白骨如山,那一根是喜良的骨头呢?她东挖西挖,手指都流出血来,血滴在白骨上,滑到泥土里,孟姜女忍着痛不停挖,挖着挖着,挖到一堆骨头时,血凝在骨头上象结了红梅花,孟姜女想:夫妻连心,一定是我丈夫。她把骨头一根根拣拢拼凑,正好是一副人骨路。孟姜女用包袱将骨头包好,抱在胸前说:“喜良!喜良!夫妻总算团圆,跟我回家去吧!”眼泪滴滴嗒嗒落在包袱上,包袱里骨头悉悉瑟瑟也象在哭泣。

孟姜女抱着包袱一路走一路哭,只觉得包袱越来越重。实在走勿动了,坐在路边歇脚。这时候,前面来了一对老头老太婆。老太婆走近孟姜女关心地问:“这位大姐,看侬面孔蜡白,满头黄汗,会是生病(口伐)?”孟姜女答:“毛病倒没有,就是我的包袱太重,抱得吃力煞人。”老太婆笑嘻嘻说:“这顶便当,只要背在背上就轻松了。”孟姜女试了一试,果然轻泛得多,背着包袱赶路,心里着实感谢老婆婆

等到孟姜女走远,老头埋怨老太婆:“你太缺德,活活拆散了一对恩爱夫妻。本来万喜良骨头被孟姜女眼泪水一渗透,可以还阳做人,现在背在背上,眼泪渗勿着,咋能活转来。”

老太嘴巴一撅说:“我们土地公婆,职责就是收管闲魂野鬼,万喜良一还阳,世人都看人学样,照着去做,阴差阳错就弄勿条直了。”土地公公讲:“为神为鬼,都要有好生之德,孟姜女是天下顶可怜的女人,侬勿怕丧阴积?”

俩老争吵不休,土地婆婆气得呒话好讲,拔出头上一枚玉簪划出一条深沟,土地婆婆脚下的土地,慢慢的漂开去,直到海里,就是现在的台湾岛。

从此以后,大陆上土地堂里供的是土地公公。

台湾那边土地庙只供土地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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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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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说熟悉是因为社会上,校园里,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治”!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曾经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呢?

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

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以他的事例中,可见,学法,懂法,对于我们青少年有多么重要啊!作文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做一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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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土地优秀作文4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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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开满是青草的记忆,我闻到泥土的芳香。笔直的田埂,散落上面的人影,远远望去就像,就像可爱的五线谱,弯弯扭扭的影子就像,就像那线谱上的小蝌蚪,有种飞跃的姿势。

就连我的纸张,我的笔,都有青草的味道,青青的原野,是农村人的希望。只要在那里辛勤耕耘,就会有丰厚的回馈。农村人爱着土地,要是把天比作父亲,那么大地就是万物的母亲。热爱吧,外面的都市可能会繁华,可是泥土里的踏实,是一种厚重,无以对抗的勇气。

我在纸张为你讴歌,为你写点什么。平凡的土地,造就不出华丽的辞藻,我只能用一种心的膜拜,去礼赞大地的厚腴。走在上面,感受你的温度,就连百花,也只有在你的怀抱里才能释放绚烂与芬芳。都市里的温室,是扼杀她们灵魂的凶手,你听得到吗,花儿的哭泣?那是对你的思念,她们好想自由呼吸。

笔尖滞钝在的纸上划着,带着我无尽的忧伤。绿色的原野越来越少,高楼大厦愈来愈多,挡住了万能的阳光,也挡住了眺望原野的视线。那些土地渐行渐远地消失,楼隙之间,只看到霓虹灯此起彼伏,都市里的车水马龙,尘埃布满天空。我再也看不到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和那明亮亮的星,它们哪里去了?为什么走的那么忧伤?可能只有你知道,还有水泥地面被触痛时的清醒。

其实,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就想为你写点什么,纪念那肥沃的土壤,孕育出万物生灵;其实,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把淡淡的忧心,划过那片青青,生怕我的笔尖刺痛你的心。我不想看到你的无可奈何,和那刺痛我心的叹息。

[我的土地优秀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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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们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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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瞧,有两位男同学正在走廊上打架,这时,“法律”悄悄的露出它的“小脑袋”;看,一对离婚后的夫妻正在为婚前财产而争执着,这时,“法律”叉着腰,大步的朝那对夫妻走去。没了“法律”,生活将是一团糟;没了“法律”,就会让触犯了法律的人继续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没了“法律”,将会一点点的增加吵架的次数。

一次,我去湖南玩,刚入住酒店,爸爸就提议我们先去买一些生活用品,于是,我们去到了一个大型的商场购买所需的生活用品。我们推着购物车边走边逛。诶?怎么这么多人围在卖西瓜那里啊。我赶紧放下手中的零食,叫上姐姐,跑过去那边瞧一瞧。

“你这小伙子,学什么不好,偏偏学别人偷东西,你偷了就偷了吧,怎么还死不承认呢?”一位貌似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生气的叫道。看了看那位中年妇女口中所说的那位小伙子。年纪大概十五六岁左右的样子,修长的脸蛋上有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起来挺文静,怎么看都不像小偷的样子啊!“我……我可没偷!”小伙子说。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有的人说:“看这个小伙子斯斯文文的,大姐你搞错了吧!”有的人则说:“人不能貌相,我看啊,就是这个小伙子偷了。”“……”我认为,这个中年妇女无凭无据,怎么能随便下定论呢?

很快,一句话打破了我的疑惑。“我发觉我手机不见时,他就站在我的身边!”中年妇女用手指着小伙子。大伙儿都说:“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呀!”“他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手机,我就说,小伙子,你能把你的手机借我打个电话吗?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这时,我怀疑我的判断是不是出了错误,可是当我翻开相册的时候,上面,竟是我手机里的相片。我有点不相信,还要证实一下我打开了电话簿,全都是我平时的朋友。这时,我可以确定,那就是我的手机,我问,小伙子,这是你买的手机吗?小伙子又紧张的说,是……是呀,怎么了?接下来便有了刚才你们看到的那一幕。”

我们都带着有点不相信的眼神看向了那位小伙子。那位小伙子,头低得不能再低,小声的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这样的,我,我也是没钱了,才会想到这个点子的。手机确实是我偷的。”这时商场的保安来了,把小伙子带去公安局了。这时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要不是有法,这世界到底会乱成什么样啊!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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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走在家乡的土地上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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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个夜晚那一片神秘的土地总是在梦中呼唤着,很亲切很亲切地。

醒来总是那不经意的一霎,然后睁着惺忪的睡眼向窗外望去,只见一幢幢的楼房是被夜幕罩着的,与梦中的那片土地是那么的遥远。

思绪又再一次回到了那片土地。多么辽阔啊!萋萋的芳草,点缀着五彩的道不出名字的野花儿,远远那边是天与草的相接,阳光在一缕缕地绽放,温暖而极温柔。

我向着一棵树奔去,然后在树阴处躺下用手枕着头,可以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的青草的气息和花儿的芬芳,偶尔也可以看到成对的翩飞着的蝴蝶从眼前飞过然后飞到花丛尽情地嬉戏。

柔美的梦境让我陶醉,然后又是再次进入了梦乡……

令我神往的那片神秘的土地究竟在何方呢?我只知道在这繁忙的街市中是找不着了:城市中有的只是那一高一低的箱子似的楼房,横七竖八地贯穿着的街道小巷,来来往往的车子,还有那一群群行色匆匆的行人……

没有遍野的萋草只有遍地的水泥,没有浓浓的花香只有汽车过后滚滚的烟尘……

为何那清逸的梦境总是与我相会?是解脱,还是逃避?……

或许是生活中太多的令人烦恼的事,还有那太多的压抑等等迫使我想要急切地寻找一片净土;或许是自然给予的呼唤;或许只是想简简单单地在那儿躺上一会儿……

我知道纷纷世事是逃避不了的了,惟有用心,用心去使自己得到解脱,然后去勇敢地追求,梦境将会有成为现实的一天,总有一天那片神秘的土地将会被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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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在我身边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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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处不在,当人们出现事故时,法律可以制止一切,法律是合理的,无论是在公共交往、婚姻家庭、经济交往、劳动与社会保障还是诉讼行为问题,法律都可以依法,公正的解决。

法律就在你我身边。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而法律在哪里呢?你们想过吗?它就竟在那里?让我们走进感受他吧!作文

有一天,我忽然在我那满满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举案说法100例》,书中有一个案例使我记意深刻,事情发生在2004年8月16日,陈女士带孙子到超市购物。当陈女士从二层楼梯下到一层楼梯的最后一级台阶时,因拽孙子未果被摔伤,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当日,公证处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公证,证明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且在陈女士摔伤后超市工作人员没有对其进行救治。后陈女士认为超市当时未设置防滑设施和警示标志是造成其摔伤的主要原因,而且超市未及时对其进行救治,故要求超市赔偿其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四万多元。超市则认为,陈女士摔伤完全是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市的经营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当时,超市地面上无任何油渍,水渍,故不同意陈女士的要求。陈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

我认为,陈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带领儿童一起购物,完全有能力注意自身安全,其摔伤系自身原因造成,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超市未在陈女士摔倒处设置防滑设施和警示标志,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但其在顾客摔倒后没有及时救助,故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赔偿责任。作文

从这件小事可以看以法律的伟大,法律的权力和法律的解决方式是公平公正的。

如果你做了坏事,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所以,我们要多学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祖国是要我们共同去发展创造的。如果人们都来破坏,那么祖国人民的生活要如何保障,因为有法律我们才有机会创造出更美好的生活。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社会才会和谐,祖国会更好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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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适用话题:假货、诚信、打假、监管、法律、欺骗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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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愿意让自己的生活被假冒伪劣所填充。两会前后,打假成为一个热门议题。从全国人大代表黄建平以自身企业经历为例,呼吁电商平台加大网络打假力度,到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致信代表委员,倡议“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再到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主动回应,提出“天下少假”是努力的目标,会里会外的讨论、热议甚至是激辩,从一个侧面说明,天下无假,是全社会的朴素心愿。

假货面前,没有谁是赢者。消费者花了冤枉钱,买了心烦不说,甚至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有人曾调侃:“假烟假酒还配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怎一个‘假’字了得!”虽是戏谑之语,却足以道出假货对消费者伤害之深。而反观企业,下了大力气研发新产品,往往成本还没收回来,便可能被伪冒产品挤占市场份额。放纵假冒伪劣泛滥,任凭劣币驱逐良币之风盛行,最终只会让企业蒙受损失、让创新的热情熄火。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大众汽车发动机厂维修部门高级经理徐小平的一席发言引人深思。他曾去一家民营企业调研,发现其产品做得非常好,却连“一个国产螺栓都不敢买”。原因就在于,“市场上买到的很多螺栓,标号是对的,材质却不对”,使用这样的产品,时间一长便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一面是企业、消费者有旺盛消费需求,一面却是产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国内有效供给不足,最终只能逼迫人们到国外“扫货”、在网上“海淘”。从这个角度而言,进一步完善监管,打击假货,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打击假冒伪劣,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而在于如何打假。同样是治理顽瘴痼疾,不妨汲取正风反腐的治理智慧。正如有人总结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形成,得益于我们党把握住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法,一方面是从治标入手、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另一方面则是标本兼治、以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解答好打假的“复杂方程式”,也需要在治标和治本上下足功夫。

在治标上,加大打假力度,坚持对假货“零容忍”,一个一个环节管、一个一个案子抓,积小胜为大胜;在治本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联合激励惩戒机制,让制假售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倒逼企业自律、行业自律。而这需要解决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过宽、模糊、难以执行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将打击假冒伪劣纳入法治轨道。标本兼治,才能让质优者脱颖而出,从而弥合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裂缝。

百年老店胡庆余堂的生产车间外墙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修合无人见,诚心有天知。”忠于质量的诚心,或许顾客看不见,但自己看得见,时间也看得见。让更多的企业成为百年老店,让商业正义更深入人心,让市场供给跟上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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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故乡的土地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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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回去我的故乡了,生我养我的那农间土地。心里这样想念着,于是我决定回去那熟悉而又已经模糊的土地―我的家乡。

坐在摩托车上,水泥马路两旁的树向后飞驰,马路则如丝绸一般连绵不断,看不到尽头。马路过后则是弯弯曲曲的泥石小道,小道也是延绵的,直伸到乡间的深处。路途上,风景非常美,可我并没有太在意,心里只想着故乡那快乐的田地。经过了漫长的路途,目的地终于到了。在摩托车上的脚刚触到泥土,那纯朴的,浓浓的乡味就已渗到了心头。啊!故乡,我亲爱的故乡。

刚回到故乡,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自主的向故乡的田地走去。田地,其实也就是我的故乡,她养活了我们整条村子。而我,也是在她的怀里长大的。

漫步田间,心情突然变的轻松。田里绿油油的一片,如一段绿色的绸子铺在土地上。清风吹过,绸子就像在跳跃的舞女身上飘动,温柔似水,又觉渺茫。悠然向远眺望,是绵绵的青山,如挺立的士兵守卫着这田地。再看看这蓝天,多么晶莹,多么纯洁。整个田地洋溢着无限的安详与和谐。

离我不远,一位老农正在田间耕作。他戴着被太阳晒黑了的草帽,虽然这样,阳光还是洒在了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他的皮肤和这田地一样黑,但身躯却依然矫健。我向他走进,似乎很自然地问:“现在还要这样辛苦耕作啊?”面对我奇怪的问题,他没有太意外,只是用浓浓的乡音回答:“很快就要割稻了!”“稻子长得这么好,想必会有好收成。”我接着说。他听了,嘴角边露出了难得的雪白,用欣慰的目光看着田地上了禾苗。这绿油油的禾苗啊,总有一天会变得金灿灿。

和老农聊了一会后我就踏着用脚印组成的田间小路向村子方向走去。家乡已经变了很多,从前的黑瓦红专已经换成了碧瓦水泥。一路上,我遇到了很多从没见过的面孔,可我没有觉的太过陌生,因为他们都有黝黑的皮肤,厚实的肩膀和塌实的步伐;他们都在这田地上流过汗水,用过心思;他们都是这田地的纯朴勤奋的儿女。

时间如划过指间的清风,如不息的流水,悄悄的来悄悄的走。可故乡却未被冲刷,因为那田地仍然默默地流着勤劳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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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切忌“一刀切”,过剩城市需严把土地闸门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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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质疑,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是不是意味着北京、上海、广州也可以全面放开限购了。对此,张大伟分析,全国唯一还在执行的限制性政策只有贷款套数的限制和一线城市的限购。考虑一线楼市现状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取消仅剩的这两条限制性措施的空间并不大。

也有人提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去库存是此次“药方”的一大亮点。不过,不少专家认为,这对化解三四线城市库存的作用有限。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利于完善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过引入机构投资者还需要看配套扶持政策是否落地。”任兴洲认为,目前一二线城市的租赁需求比较旺盛,但是库存压力不大,因此房价较高,导致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的资金压力很大,如果没有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很难盈利。反观三四线城市,虽然库存较高,但租赁需求不旺,现有市场基本没有太大缺口,机构投资者未必有投资意愿。

既然楼市分化加剧,去库存也切忌一刀切”。“每个城市得的病不一样,也不能吃一样的药,一定要因城施策。”任兴洲分析,今年“330新政”后,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的住房需求释放较快,目前库存正常。而三四线城市的库存仍在持续增加。“这种情况下,三四线城市的地方政府一定要忍住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的短痛,尊重市场的调整周期,严把土地供应的闸门,决不能再给市场释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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