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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汇集20篇)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为此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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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作文: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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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已经出台好几十年了,但耕地减少并没有好转。要守住18亿亩红线,至少需要处理好以下几点:

大力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一套有效的保护耕地和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使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

要设立各种用地指标,鼓励符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方案。通过行政、技术和经济等手段引导用地单位合理合法合规节约集约用地,弱化耕地占用压力。

数据显示,近年来,违法用地情况面广量大,并且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的新特点,表现为一是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二是政府违法用地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根据国土资源部2007年公布的数据,目前从涉及违法的用地面积来看,非法批地的案件,占涉及土地面积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

旧的用地观念在地方上并没有完全得到扭转,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和意识在地方政府主政官员头脑中还未得到真正树立和获得足够重视,随意占用耕地和粗放利用土地的行为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笔者调查发现,凡是市场化程度高的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就高,反之则低。因此当前的任务是如何提高公共部门节地意识(包括城市道路和高速路、广场、原划拨的企事业单位用地、政府部门、大学城用地等),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同时也要注意农村地区的集约节约用地。

应该说,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高了,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供给能够满足更多的用地需求,占用耕地满足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就会减小。而且我国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已达130多平方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人均82.4平方米和发展中国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平;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按当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218平方米,高出国家定额最高值(150平方米/人)45.3%。城乡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十分巨大,这项工作如果做好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将会大为减小。

要有科学的规划。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粮食安全、农村稳定、生态安全等紧密相关,而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是耕地保护的基础和依据。

土地利用规划要充分体现耕地保护,不仅要确定耕地保护的数量,更要保护耕地的质量,而且还要将数量和质量在空间的分布确定下来并公布于众,让全社会监督。土地规划一旦把耕地保护的红线确定下来,还应把它上升到法律层面予以保护,一旦突破红线就是违法,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城市建设规划,应该把集约节约用地作为一个主要指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则要在投资、产业布局等方面予以耕地保护与节地的引导,防止重复建设。同时要保证各规划间的互相衔接,从次序而言应该先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再制定城市建设规划,这样才能把耕地保护与城市布局相互协调起来。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区域之间协作的方式,如开发区招商引资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找地找项目,使得有些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或者相对低廉的一些区域,有可能和资本紧密结合。这种区域间的协作和发展,首先需要区域间的土地整理,这就需要政府适时进行调整,调整的第一个要务就是要形成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包括区域间的土地规划。

树立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只有上到中央和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官员,下到普通市民、农民,都树立保护耕地意识,才能完成这一艰巨而又必须做到的任务。要使保护耕地意识像计划生育意识、环保意识那样深入人心,需要发挥各级政府及媒体的影响力,加大宣传。

当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土地的市场价值日渐凸显和明晰,在城市经济辐射范围内农村土地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蕴涵着巨大的可以即期实现的经济收益,而相比之下,通过在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获得收益(即使有免交农业税等利好措施)远远低于因工业化、城市化所带来的土地经济利益,耕地非农化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优势。“两利相权取其重”,农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转换耕地用途获取经济利益动机增强,从而其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大为减弱。

相反,如果通过提高农村基础建设、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等一系列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使得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不亚于城市,甚至优于城市,城市的资金就可能向周边进行转移,进而提升周边的土地潜在价值,农村集体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自然会大大提高。

总之,有了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科学规划和有效的管理,能够解决好发展与保护这对矛盾,18亿亩红线是能守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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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地管理要服务稳增长大局议论文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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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为进一步适应经济“新常态”,稳增长已成为当前政府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的配置在稳增长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各级国土部门应主动作为,为稳增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眼下,土地的供应要注意突出重点。对于国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用地,采取特殊政策予以优先保障。例如,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国制造2025,8000公里铁路投资,还有一些大型的水利投资项目,等等。该下放的土地审批权尽快下放,能先行用地的可先行用地。至于耕地占补平衡,可暂时停止实行先补后占的规定,边补边占,把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

同时,要适度加大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特别是加大住房用地的供应,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和有房群体的改善性需求。对中小城市而言,则要减少土地供应,鼓励其消化住房库存,以防范和化解可能由此而引发的金融风险。

通过上述土地供应的一增一减,可以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而带动建材、建筑、装修、家具、家电等近百个相关产业的正常发展。

还有,要大力推广广东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的经验。从产权保障、城市规划、产业布局、税费征收、土地收益分配等各方面,对城市土地二次开发予以优惠,从而唤醒沉睡的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这样既能达到稳增长的效果,还可有效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大大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

要做好土地供应工作,还应适当加快土地供应的节奏。能够简化的工作环节尽量简化,要加强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有关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最快的速度保证稳增长的各类项目合法、合理落地。

为了稳定增长,充分发挥土地资本化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各级国土部门要注意配合金融部门做好货币供应,保证市场货币的流动性。目前,金融系统近百万亿元的贷款基本都是以土地作为抵押。因此,土地政策不但直接决定土地供应的数量,也间接影响着货币供应的数量。

为此,各级国土部门一方面要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途径,从而拓宽各类产业融资的渠道,增加市场货币的流动性,保证融资贷款的安全性。

另一方面,要改革完善土地等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工作程序,尤其是应取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债权合同的审查。只要对土地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就应允许办理抵押登记。这样可以缩短抵押登记的时间,保证债务人尽快拿到银行贷款。

此外,国土部门还要认真协助财税部门改革完善好有关房地产的税费政策。本着“加快土地要素流动、搞活房地产市场、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在对现行的房地产税费体系作出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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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本质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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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说明法的阶级性。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②、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的。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③、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统治阶级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

④、法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法不可能包罗万象。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

⑤、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①、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由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

②、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之所以采取国家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①、一切行为规则、社会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强制性是最强的――即不执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不执行――轻者剥夺权利、重者剥夺生命。

②、国家强制力的物质形态:即一系列的国家执法组织:法院、检察院、监狱、警察等保证实施。

法的社会性

①、法的基本属性——阶级性。

②、法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法在实现统治阶级职能的同时,还"执行由一切社会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职能。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进步,法所具有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职能,在有关经济、科技、环境等法律部门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正日益取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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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守法律的议论文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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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们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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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脚下的土地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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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一块块方格的稻田,扬花的水稻开始奔跑,这些奔跑的水稻,它们一弯腰,风就从那些稻叶上纷纷滑落,并借势将稻叶上诗意栖居的我摔进葱绿的诗行。

追求理想没有谁会一帆风顺,只要踮起脚尖,奔跑在属于自己的那方土地,勇敢前行不怕风雨,就会更靠近阳光。

坐在草地上,软软的,享受着那个属于自己的梦境。调皮的琴声跳跃着飞进人的耳畔,世间被梦想点缀的五彩斑斓。身旁的花花草草,摇曳的身姿仍在眼前闪现,引起人无限的遐想。试问,无土哪有草,无地哪有花。随着生命之花一点点的绽放,我们渐渐明白,原来除了知识的获取,我们还肩负着别的很大的责任。我们脚下的土地,是上天赐予我们的一方乐土。在这方乐土里,春天,我们播下了希望的种子;夏天,经过雨水的洗刷,变得更晶莹剔透了;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满地金黄色的果实;冬天,白皑皑的一大片,大雪把大地装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

脚下的土地,我认为要当走则走,当停则停,因为它直接牵引着你我的人生,走是奋斗不止的过程,而停是一种历经大风大浪后的心境。走是停的前提,停是累后的慰藉。正确的走和停,会让你用理性的画笔为自己挥洒出浓重而精彩的一笔!

生命的缝隙,被阳光和雨水不停地灌满,那一抹又一抹藏在泥土中星星点点的微红,是阳光和雨水偷吻留下的唇印……

今生,我要努力去做一个好人;来世,我愿化作一块诗意的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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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可爱的土地作文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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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朝下,触摸结实的土地,感受血管里奔腾的血液相连;倾躺下来聆听广博的土地,细数胸腔里跳跃的心脏怦动。我站在中国的土地上,自豪的、衷心的赞美它!

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秀丽的风景名胜,有卓越的各式人才。从中国的心脏出发,领略雄伟的八达岭长城,再到绚丽迷人的魔都上海,眺望屹立着的东方明珠,脱离城市的喧嚣,置身于小桥流水、亭白楼阁的苏杭;策马奔腾,自由驰骋在蓝天白云下绿茵茵的草地上。妙哉!妙哉!试问这千般风情,万种风姿,如何能在别国领略?

女娲造人、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奇丽的神话故事令人遐想;甲骨文字、先秦典籍、唐诗宋词,古人留给我们最大的财富就是这丰厚的文化底蕴。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时刻不忘国家的苏武;铁血丹心的文天祥的身上,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气节,什么是忠贞,什么是爱国、近现代;湘江边一代伟人毛泽东,两弹元勋邓稼先,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影响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人。而如此瑰丽的人文是在泱泱华夏大地孕育的。我怎能不敬不爱?

春日,漫步在幽幽草径,吸吮春花甘甜的花蜜,整颗心仿佛都浸在蜜里,柔柔地软了。夏夜,观察天上的星辰,寻找属于自己的那颗星,阵阵蝉鸣让夜不在孤寥,风送来凉意,无比清爽。秋日,摘下饱满的果实,轻轻一咬,汁水按耐不住的跑出来,田野里回荡着的是丰收之音。冬夜,看大地银装素裹,作物在雪棉被的覆盖下沉沉睡去,所处的似乎是雪后幻化的琉璃世界。中国所处的地理位置较佳,让我不仅能感受一年四季的变化,还能观赏大漠孤烟,日落余晖,海面浮光的种种截然不同的美景,这让我常常为生在中国而高兴。

拂过串串丁香,眼中竟隐隐有了热泪。余光中的“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或许是此时最好的解释。哦!我这可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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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律的英文名言

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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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小编收集了关于法律的英文名言,欢迎阅读。

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Frech write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If there were no bad people, there would be no good lawyers. (Charles Dickens, British novelist)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C)

If we only had some God in the countrys laws, instead of beng in such a sweat to get him into the Constitution, it would be better all around.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In nature there are no rewards or punishments; there are consequences. (HoraclAnnexley Vachell, British writer)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William Shensto, British poet)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Law can ner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Sophocles, Ancient Greek dramatis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Law is the crystallizat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Woodrow Wilson, American president)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Law is order , 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Aristol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Laws grind the poor, 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Oliver Goldsmith, British write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Plato, Ancint Grek philosopher)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Thomas Jefferson, America president)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Augustine British writer)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e, but a law a -gainst insaity.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Singularity is almost invariably a clue. The more featureless and commonplace a crime is, the more difficult is it to bring it home. (Sir Arthur Conan Doyle, British write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can never go lax where every individual sees to it that it grows not lax in his own case, or in cases which fall under his eyes. (Mark Twain, Arerican writer)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3lian.com

The laws of Nature, that is to say the laws of God, plainly made every human being a law unto himself, we must steadfastly refuse to obey those laws, and we must as steadfastly stand by the conventions which ignore them , since the statutes furnish us peace, fairly good government and stability, and therefore are better for us than the laws of God, which would soon plunge us into confusion and disorder and anarchy if we should adopt them.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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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走过记忆中的那片土地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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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做一个无休止的梦。

我沿着通往山顶的山路走,路边野花散发出山野的清香,迷醉了不归家者的魂,一阶一阶通向云端,伸向自由。我站在山顶企图伸手触摸天空,用最简单的方法向世界证明我的存在,我俯瞰升起炊烟的小山村,将系结灵魂的根深入它的土壤,将自己的归属融入这交错的阡陌里,我拥抱这一切,因着一份纯净,一份自然。

我总坐在石阶上看屋对面的大榕树,苍翠覆上它的叶,它风姿不减,挺拔是它的光华——坚忍交予它,它立在原地很多年,仿佛誓要与岁月对抗。我仰仗着我的闲暇,数着大榕树被营养蒸发出的枝桠“一、二、三、四……,”一股烟忽而飘然而上,接着一缕一缕,袅袅而上,绵绵交错,仿佛生生世世缠绵交织的情缘,一个踉跄的孩子捡起榕树下的枯树枝,跌跌撞撞走进榕树而筑的瓦房。接着,许多房屋亦升起炊烟,呛人的味道使我流下泪来——尝遍人间疾苦而来的食之香,怎能使人不流泪?村落里响起了绵长的呼唤“吃饭了,”这声音仿佛能冲破了一天的辛劳——给人精神的补给,因着接下能享受物质的补给,这是一天里最幸福的时刻,而我,亦听到了属于我的幸福之声,拖得长长的、清晰的、对未归者的招唤。

榕树下的瓦房里住着老阿公和他的儿子,老阿公声音大且亮,带着京腔味,亮噪整个村子都听得到,他尤其爱唱“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仿佛化身为那戏中人,铁骨铮铮。闲下来时他总坐在盘结着露出土壤的榕树根上抽卷烟,猛地吸一口,烟头上的火星亮得耀眼,他满足的合上眼,紧闭上嘴,塌下肩,烟从鼻中涌出,弥漫住他的脸,笼罩住他的孤独。

村落傍山而建,所以各家的房屋是顺着山高而参差,房屋密集在一起,又是青砖白瓦,便无形的散发出一种深刻的古朴幽远,沿着石板阶梯而上,正好通向这份幽远,我总是带着一颗闹腾的心走上阶梯,去寻一块石头,那石嵌在一块石板阶梯上,带着细微的水波纹,浮动着温润,仿佛大江淘尽后仅剩的一块石——沉淀之后的遗存。我偶然发现了它,莫名的喜欢上了它,却不想与人分享,便总是独自来瞧它,仿佛无声的契合。我总认为是我在守护它,可我在长大,它依旧如初,如当初看着我,看着我一天天变化。

我愿做一个无休止的梦,可岁月告诉我,它该破,于是梦碎了一地,我惊愕着去捡,可如何拼凑?

我去找一条路,通向山顶,可站在荒草中间的我,却只能看着肆意疯长的草吞噬那条长满鲜花的路,最后亦找不到逃出去的方向;我听着呼啸的风鸣,远处奏起了哀乐,被风摇曳的榕树咆哮着,哀楚又凄凉;呛人的炊烟味亦越来越淡,山里人跌跌撞撞往外涌去,他们的身影亦越来越淡,入了浮华;阶梯上密布了青苔,仿佛凝成的一大块一大块的荒凉,我去看那块石头,它还在,可又是谁抽离了它的温润,偷换成了沁人的寒冷,陌生的姿态,隔着距离的相见。于是梦境被悲怆点上乌色的墨,悄无声息的渲染开来,现实来换梦境。

于是梦醒了,我,回不去了,找不到了,走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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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6.25全国土地日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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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始终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土地是人类共同的伟大而又可爱的母亲!

我们感谢土地!你否定了造物主的存在,珍藏的骸骨把平凡的真理回答;你奉献自己,促进了新时代的发展,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使人类从远古荒蛮走向现代文明;你用磅礴的力量挽起高山大海,你用纯洁的血液浇灌花的国土;你用残酷的“训练”孕育民族精神;你用惩罚的方式警醒人为之过……所有的这一切在这个时代都是你对人类文明作出的卓越贡献。

我们依恋土地!我们从没有想过要离开你的怀抱,因为惟有在你的哺育下,我们才能够维持生存,惟有脚踏实地的生活才是最舒心的。我们实在无法想象,一旦离开了你,生活将会变得怎样,是幸福美好?还是痛苦难耐?虽然我们无法预测未来,但我们能够把握现在,那就是绝不离开你,我们势必和你永久地生活在一起,共同发展,共同迎接和走向充满挑战的未来。

我们赞美土地!你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你是集所有高尚品质与伟大精神于一身的杰出代表,你始终以默默无闻的态度,不求回报的品质为人类作出贡献,你总是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实现既定心愿,你忍受着人类在战火中对你的摧残,在开发中对你的破坏,但你依然用母亲的情怀养育着这个生物圈中的所有生物。

我们保护土地!近年来,由于对你的各种违法和过分的行为举止,使你遭受空前的伤害。针对这一现象,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更有力的保护你不受伤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捍卫你的主权不受外来侵略,将同一切不利于你的行为作斗争。为了我们可爱的母亲,为了我们的生存发展,为了我们的美好家园,我们必须战斗到底!我们必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你!

土地,土地!伟大而又可爱的母亲!我们向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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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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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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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九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3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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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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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脚下的土地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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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坚守的土地在你脚下,至死不渝的回答。

周末去给城郊的姨妈家送东西,正巧撞上了姨父姨妈去田里收菜的时间,想了想,也沿着记忆中那条并不曲折的小路,一直走到儿时游戏的田垄和池塘边去。我提着包一边走着,一边欣赏久违了的田园风景:斜下的夕阳拉出梧桐叶金黄的倒影,几只灰雀正从那纷扬飘撒的碎金中扑楞出来,转眼立到了一旁伫立的水泥杆上,几只小音响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竖起耳朵,隐约可闻几个“钓鱼岛”、“日本”、“领海”之类的字眼。

我皱皱眉头,想着那已屡见不鲜的“土地纠纷”。说到底,我还是个自私的人,从“东突”“藏独”到“钓鱼岛”,我总在听到这些不好的消息时暗自庆幸着:还好,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依然宁静和平不被侵犯。直至去年冬日里,母亲无意中向我说起市里决定将燕尾洲开发成文化中心,姨父姨妈家的田地上即将盖起新的歌剧院时,我才感到了真正的恐慌和惊惧。以至对新闻从不感冒的我也破天荒地地开始关注起这些工程筹备的进程。心里无数次的祈祷那一天来得迟一些、再迟一些。从小看到大的菜畦和木屋,秋天池塘边那棵歪长梧桐金黄的叶子,坐着摇荡的木船打起的菱角总带着淤泥的芳香……总归是不想,莫说奈何天,也许只有真正融入过血肉的地方,当它无论在多远呼号时,你的心都会不禁地应答。

但此时此刻,我望着远处浅黛色的山峦,却有些模糊地懂了。在我赤足涉入思念已久的小池塘时,也是有人在遥远重洋的彼岸思念故乡的;当我拾起秋日的落叶,也有人将泪化成朔方的风雪;鹁鸽与乌鹊飞过北山,也许大天鹅也正在翻越喜马拉雅……我眷恋的土地竟还这般微小,甚至无法触及这座小城绵延两千年的脉络,而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却是比两千年要更古老,更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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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法律的中外名言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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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小编收集了有关法律的中外名言,欢迎阅读。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孟子》

法者,定分止争也。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商君书·赏刑篇》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任能者责成而不劳,任己者事废而无功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盐铁论》

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

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司马光

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此从来不易之理。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而忘私,小臣自有顾畏,不敢妄行——康熙《清圣祖实录》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梁启超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20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孙中山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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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是所有坚持都有结果,但是总有一些坚持,能从一寸冰封的土地里,培育出十万朵怒放的蔷薇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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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常常被别人这样鼓励,甚至自己也常常这样鼓励自己,但有一天我们发现:不是所有坚持都能有结果

就像足球比赛,漫长的联赛,众多球队都在为联赛冠军或者保级而努力拼搏。但最终夺冠的球队只有一个,而降级的球队也总会有两三支,那么对于那些夺冠失败或者保级失败的球队,是不是就失去了坚持的意义?

对于高考注定失败的高三学生,还有对于等待了十年都可能不会出现的人,坚持下去的意义又在哪里?

坚持的意义也许就在于15-16赛季莱斯特城在英超众多豪门的包围中勇夺英超冠军;

坚持的意义也许就在于《最好的我们》中耿耿等待余淮十多年,终于等到了余淮回来见她;

坚持的意义也许就在于《解忧杂货店》中奥运选手“月兔”在奥运还是病重的男友的选择上,最终没有听从浪矢杂货店小偷三人组给出的建议,而是遵从了自己的内心,坚持努力训练,即使最后无缘奥运却也了无遗憾,并且心怀感激。

不是所有的坚持都会有结果。但总有些坚持能达成平时所不能,能达成常人所不能,创造令人赞叹的神迹。

不是坚持没有结果就没有意义,坚持下来的过程本身就已足够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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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这片土地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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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只在我梦萦,祖国已多年未亲近……”这是身处异地的游子对祖国的眷恋,渗透着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实犹须待盖棺。”缘何中华民族文明传承不息?是那一片赤诚的爱国豪情。

泪罗江低沉的水流声,湍急而汹涌,仿佛是在倾诉着他内心产悲愤与一腔热血,你是否听风那涌自内心的愿望——渴望振兴中华,收复疆土,却身处“忠不必已用兮贤不必已”的残酷现实,虽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产执着信念,拖着蹒跚的步履,披发行吟:“宁淹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在众人皆浊,唯吾独清的黑蜕中,屡遭挫折,夙志未遂,憾而弃世,这片土地上留下了他最后的叹息,流逝的江水沉淀着那永不言屈产精神——“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龚自珍仕途坎坷,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仍不甘沉沦苦海,并未改变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他虽不能为官治国,忧国忧民之心此志不衰,义愤填膺,遂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高尚未情操,来滋润这片土地。

同样是在这片土地上,鲁迅以“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牺牲精神写了新的篇章。他目睹军阀混乱,洋人的残暴,满目疮痍,惨不忍睹,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来面对,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片土地上印着他产足迹。

祖国,是您那博大的胸怀,养育了我们,让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你不吝啬一切,慷慨的奉献着,使这个世界更加绚丽多姿,在鲜红国旗的洗礼下,辉煌事业蓬勃发展,中国人终于站起来了,我们将为民族的腾飞而自豪。

祖国的命运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谓“唇之则龊齿寒,户被则堂危,”而今,我们幸逢盛世,生活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我们要饮水思源,励精图治,置身于祖国辉煌事业中,报郊这片养育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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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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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书上说了,社会离不开规则,如果离开了规则,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中。这句话我刚开始看到时还不以为然,但我现在我切身地体会到这句话是有多么正确了。

今天微风轻拂,万里无云,明显是一个好天气,虽然不会有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但起码不会遭遇不幸,最起码我是这么想的。但眼前实在是一塌糊涂啊。

因为今天有事要出门,我也懒得等车,我就直接自己走了。在途中,我走上了一条桥,然后我就看见了令人感到烦恼的事——塞车,因为有两辆车在前面相撞了,所以本就不宽的桥面就这么塞住了。我想着,幸好我没有坐车。但我这样想着走了没几步,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又有车撞一起了,两辆车的车主正在路边叫着保险公司的职员过来商量赔偿。我又走了一段路,发现又有车追尾了。对此,我真的是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看了一会,我真的很想说一句:“你们到底还记不记得交通规则啊?我一路过来你们都撞了几遍了?能不能好好地记住交通规则不要超速不要闯红灯不要追尾这些啊!我只想回去的时候能够安安稳稳地坐个车等会回去的时候你们就不要撞了好不好?”

出去买书的时候,我看见了有几本关于法律的小红本,其中就有一本是关于交通法的。我想起刚才一路走来的事,不禁点头:“那些追尾撞车的人都应该买一本这个回去,像我们做错事就要抄书一样抄几遍才对!光是罚款扣分还便宜了他们呢!”然后我就顺手拿了一本,准备买回家备着,到时候爸爸开车又超速时我就有理由叫他慢点了。

但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我搭上公交车准备回家的时候,前面又有车撞一起结果导致堵塞了。我当场就想拿着刚买的交通法下去学别人一样说教一通,但我说的话肯定没人听,我也就只能默默地待在车上,想着路面快点变得通畅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地按照规则来,麻烦事我可不想再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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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哭泣的土地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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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的进化史上,我们一直离不开土地,土地好比人类的母亲,她哺育着人类。

然而,我们的母亲正在逐渐的变得衰老,全世界的森林面积只有36.4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仅为27%,目前,全球沙漠化土地面积已达3600万平方公里,因水土流失造成地力衰退和养分缺乏的耕地已达29。9亿公顷。原本湿润的土壤变成坚硬的黄沙,绿色正从大地的身上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高楼大厦和别墅。自私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金钱而砍伐树木,抢占耕地。大地从一名美丽的女子成了一个老态龙钟的妇人。

不久前,我看了一则新闻:一名富豪为了建造一座别墅,竟然买下一座山头,把山上的许多树木砍倒,建起了一座豪华的住宅,其实像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人们不断抢占耕地,乱建房屋,导致我国耕地面积越来越小。

另一方面,由于乱砍滥伐,致使水土严重流失,生态失衡,使我们的母亲河――黄河上游河床干涸;下游河水上涨。每年七八月间洪涝灾害时有发生,造成了洪水横流,千里泽国的人间惨象。

曾经绿树从生,鸟语花香,生机盎然的大地,现在已经伤痕累累,面目全非,她哭泣着。

历史不能改写,但我们可以创造未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拒绝使用塑料袋、一次性快餐盒、筷子。同时,我也希望全世界的人动员起来,不滥砍滥伐,保护耕地,保持生态平衡,还大地母亲一个美好的未来。

土地在哭泣着,我相信我们现在还来得及。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大地母亲恢复了原来美丽的容颜,脸上绽放了久违的微笑,母亲不再哭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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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消除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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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广东消防的官微突然密集发声,言辞极为严厉地愤然回应了一段在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拍摄于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场火灾。当时火灾中的罹难者趴在着火房间的窗台上逃生不成、苦苦哀嚎,而视频的拍摄者却对此袖手旁观,反而无动于衷地稳稳拍下了这残忍的42秒,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听闻这样的消息,无论是谁都无法不为之寒心,但类似的事件在近期却不是孤例。前不久在全社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如家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人们就震惊于为何在酒店这样封闭且管理严格的空间里,居然会出现女生被陌生人拖拽而没人阻拦的咄咄怪事。更有网友针对这种社会现象而专门组织社会实验,以模拟街头绑架儿童试探路人反应——结果竟然在9次测试中没有一例出手相援。

近段时间如此集中爆发的几起社会热点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何社会冷漠呈蔓延之势,而且不少当事人还自觉理所当然。

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形成自然有多重复杂因素,但国家和社会对于见义勇为在制度保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条例还难以做到免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帮了人却要自己承担损失,甚至帮了人反倒要被人讹诈,于是乎出手相助者“流血又流泪”越频现报端,明哲保身者就越多。

冷漠蔓延对全社会都是一剂致命的毒药。社会秩序的维系,除了国家力量的介入,一个社会天然的自我管理和调整能力事实上是更为根本的。人们之间解困济厄的守望相助,带来的不仅仅是暖暖的温情,而且也是维系共同体的生活纽带。反之,对于他人困境的漠不关心,总有一天也会应验在自己身上,这种人们社会关系之间的支离破碎,将慢慢腐蚀社会道德的基础,进而引发大量我们始料不及的社会问题——正如花都火灾中出现的情况一样。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都在呼吁要对见义勇为予以立法,其中有人认为囿于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社会的道德感和安全感会为此产生危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此类的呼吁显然是极为必要的。当然,为见义勇为立法,也需要注意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将道德层面的见义勇为规定为人们的法律义务固然在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但为见义勇为提供组织、人员、资金、荣誉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却并不过分。

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保障,最终是为引领社会风气做出示范。我们常常讲要“惩恶扬善”,其实“惩恶”与“扬善”往往也是一体两面:如果一个社会的正气不能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备受排挤,那么各种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就必然会乘虚而入,社会治理的成本也将急剧增加。消除社会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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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让法律在心间常驻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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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阳光明媚,温暖如春。学校组织了一次很有意义的法治安全讲座。

凡云成律师给我们介绍了法的来源和涵义,法代表了公平、公正。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制定的。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我们要维护宪法的威严;还给我们讲解了交通安全法规,讲解了什么是违法、犯罪。他的讲解深入浅出,列举了生活中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的危害性。

听了讲座,我不由得联系到我们的生活中,有人认为我们要拥有自由和权力,随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人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我们不可能犯法;还有的少年儿童认为,学法和守法是大人们的事,我们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即使违法,政府也不会那我怎么样。我曾经一度盲目地推崇这种想法,但在这次学校组织的法治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中,我意识到了这种思想的危害,我觉得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让法律住进我们每个人心中。

怎样让法律在我们心中“安营扎寨”呢?

首先,我认为每个人都要有规则意识。俗话说得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最大的规则,它规定我们那些事情可以为,那些事情不可为。规则它保证着我们有秩序地生活、工作,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我们身边,有些人规矩意识淡薄,比如乘车买票不排队,擅自闯红灯,打架斗殴、吸毒贩毒这些行为,都是没有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的表现。

其次,就是要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跟我们如影随形。对我们中学生,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它是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并不是保护我们为所欲为。青少年违法了同样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我们对法律的了解少之又少,那就是一个十足的“法盲”。生活中,有的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违法犯罪,事后追悔莫及。所以,我们平时就要多多学习法律,允许我们做的我们才做,禁止我们做的就不去做。

最后是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作为青少年,我们也要像成年人那样遵纪守法,不要认为我们还小,就不去遵守。比如,学校规定不准进网吧、酒吧,这既是保护我们身体不受伤害,也是避免因为我们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习,行为慌乱,甚至失控。曾经有三名高中生,在游戏中“杀”得天昏地暗还不满足,他们没有了打游戏的钱,竟然将敲诈勒索的目标定在了一个初中生身上。他们不断地把尖刀捅向那个初中生,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永远倒下了。最终他们也逃不脱法律的严惩。他们的青春也将在铁窗里面度过。等他们清醒后表示非常后悔,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这次讲座结束了,但我们一生的学法和守法才刚刚开始,希望我们大家都来做一个知法、敬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法律住进每个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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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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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保着我们的权利。

记得前不久,银矿新村的堵路事件,闹得很大。我一打听才知道:沙场和铅锌银矿的渣土车来来往往,每天都有几百辆车子从这儿经过,弄的满天都是灰尘,路面坑坑洼洼的。这些渣土车对居民的影响很大,每天还撒出一些土来,环境卫生很不好。居民用一把长长的椅子横在路中间,只留一点空隙让行人和小形车辆通过。经过和沙厂负责人再三协商,居民暂时让沙厂车辆通过。

安静了一阵子,又有一辆满载着一车渣土的“康明斯”从这里经过,这次居民们不放过它了。用一辆电动车拦在路中间,并且报了警。再三调解下,沙厂做出让步,每天定时洒水,车辆不超载,让环卫工人来清扫路面。

我认为,这些渣土车不能超载,或者就不应该出现在居民区。“车辆不能超载”这条是交通部门颁布的,大家都知道。这些渣土车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违规,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撞了人怎么办?如果破坏了环境怎么办?如果出了危险谁来负责?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守法、懂法,就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知道,难道这些驾驶员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不如吗?

看来,我们要多了解法律,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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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土地增值税分成比例中央与地方五五分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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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合并到增值税之后,增值税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税收规模会占到整个税收的一半,必然要对目前增值税中央占75%、地方占25%的分成比例进行调整。

与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同属于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之一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正在推进。目前,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过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收入或由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

随着营改增的完成,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不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营业税合并到增值税之后,增值税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税收规模会占到整个税收的一半,必然要对目前增值税中央占75%、地方占25%的分成比例进行调整。

但是,仅靠增值税分成改革还不足以解决当前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共征收国内增值税31109亿元,营业税19313亿元,两项合并之后的规模为50422亿元。按照营改增减税5000亿元的规模,两项合计后2016年预计征收规模为45422亿元,按照五五分成来计算,中央和地方各占22711亿元。如果和原来营业税19313亿元相比,改革后地方政府多增加3398亿元。2016年预算安排中,中央给地方转移支付增值税为298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增值税分成改革后地方政府实际增加只有411亿元。所以,从宏观层面来分析,增值税税收分成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并不是预期的那么大。因此,除了对增值税分成比例进行改革外,也需要跟进其他税种的分成改革。

目前可以成为地方税的税种中,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呼声最高,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整体功能定位。因为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将其定位为地方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激励地方政府主动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将消费税改革为地方税,在税收规模上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更大。

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消费税规模为10542亿元。目前消费税全部为中央税收,主要通过转移支付返还地方。2016年消费税返还地方政府2542亿元多。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地方税或者央地共享税,按照五五分成,中央地方各占5271亿元,将给地方政府多增加2729亿元。这只是五五分成,如果全部改革为地方税,那么增加的地方政府收入将是8000亿元。另外,车辆购置税当前为中央税,2015年为2793亿元,没有给地方政府返还。如果将这部分确定为地方税,也可以增加2793亿元的规模,影响也比增值税大。

因此,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必须多管齐下,以增值税为先手棋,一并结合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进行分成改革。这可以真正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化解地方因收入紧缺导致的负债过大、公共服务不足、发展积极性不足等问题,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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