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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精彩20篇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为此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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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600字征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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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当我们与别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法律能帮助我们判断谁对、谁错,并能很快的加以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我们来说,法律永远都是最公平、公正的。法律也有很多分支,比如说交通法,食品安全法等。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的就是交通法。

对于“交通”这个词,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因为它毕竟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比如上班、上学、旅游等等,这些都离不开交通,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最平常的事情。关于交通法,每个人都至少知道五条以上,比如红灯停、绿灯行;出行靠右边;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要跨越护栏等很多很多。可是,又有多少人能严格按照这些法律去执行呢?如果不按照这些交通规则去做的话,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祸。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美好的生活毁于一旦,实在是让人痛心不已。

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命丧黄泉的人不计其数。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这么多人,得有多少人、多少家庭从今往后陷入痛苦之中啊!

在众多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绿灯了。每年因为闯红灯而命丧黄泉的人不计其数。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妈妈接她刚上二年级的女儿回家,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前面是红灯,这个妈妈看了看左边右边都没有车,心存侥幸,就骑了过去。谁知,刚走了一半,一辆汽车飞驰而来,躲闪不及的母女二人当场被撞死……所以,当我们出行时,一定要记住这一句话“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只有记住这句话,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有的人虽然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可他们就是不认真执行。像前面所讲的这位妈妈,在红灯面前,还勇往直前,可这样一来,却让自己和孩子的生命戛然停止,这种血的教训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遵守交通法规,共享幸福人生!”交通法规和我们的生活形影不离,没有交通法规就没有安全、幸福的生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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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在我心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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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川

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很远,现在才发现生活处处都有“法”。

最近,几位高年级学生在学校门口对低年级小学生进行勒索,问其原因竟是嘴馋了,想买烧烤又囊中羞涩,他们只好出此“下策”。

还有,一些班级最近发生了“偷窃案”和“损坏公物案”,如:放在书包里的钱不翼而飞;文具盒里的文具莫名其妙地被放在另一个人桌上;图书角和卫生区的柜子上留下了一个个黑脚印;门也被拆掉了两扇……其实不难理解,“肇事者”无非就是被眼前的一点小利益而迷惑,才发生了一起起“案子”。

更有甚者,他们不顾人民的安危,往饭菜里放地沟油,往食品里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往洗发剂、沐浴露里加入非法化学物质,损害人民的身体健康。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犯法者都是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违反法律。长辈常说:“法就是玫瑰,它美丽却有刺,不可以随意采摘。”让我们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重,做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把法律知识传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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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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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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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童话故事:土地神

全文共 2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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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她们每天到王宫花园里去散步,国王非常喜欢所有漂亮的树,尤其喜欢一棵苹果树,如果有人从树上摘下一个苹果,他会诅咒他下十八层地狱。

每当丰收时,这棵树上的苹果鲜红如血。三个女儿天天到树下查看是否风会将苹果刮下来,可是从来没有发现一个,树上挂满的苹果几乎将树给压断了,树枝已垂到了地面。国王的小女儿十分想得到一个苹果,她对姐姐们说:“我们的父亲非常爱我们,他不会诅咒我们下地狱,我相信他只是对陌生人才这样。”

一边说着,她一边摘了一个大苹果跑向姐姐们,说道:“尝尝吧,我亲爱的小姐姐们,我生来就没尝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她的两个姐姐也吃了几口苹果,就在这时,她们三个全都陷到了深深的地底下,在那儿她们再也听不到公鸡打鸣了。

中午,国王想叫她们回来吃饭,可哪儿也找不到她们。他找遍了王宫和花园,可还是找不到她们。他感到麻烦大了,于是告之全国,谁能将他的女儿们找回来,谁就可以娶她们其中的一个为妻。

她们为人和善,美丽大方,因此得到大家的喜爱,便有许许多多,数也数不清的年青人走遍全国去寻找。

有三个年轻的猎人也出去寻找,当他们走到第八天时,到了一座大城堡,发现里面有漂亮的住房,在一间房子里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精美的菜肴,菜肴还冒着热气,可是整个城堡里看不到一个人也没有任何人的动静。他们在那里等了半天的时间,食物还是热气腾腾的,最后他们实在饿了,就坐下吃饭,大家商定准备住在城堡里,但是要抽签选出一人守在屋子里,其他两人出去寻找国王的女儿。他们开始抽签,结果是老大中签。第二天两个弟弟出去寻找,老大守在屋里。

中午时分,来了一个很小很小的矮人要讨一片面包,猎人找到一条面包,切下一片准备给他,可小矮人没有接,面包掉到了地上,小矮人请求猎人将那片面包拣起来再给他,当猎人弯腰准备这么做的时候,小矮人拿起一根棍子,揪住他的头发,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次日,老二守在屋里,结果他的遭遇也是如此。晚上,其他二人回来,老大问道老二:“今儿你怎样?”

“嗨,太倒霉了,”他说,然后他俩悄悄将自己的苦水相互倾诉了一番,可就是没有告诉三弟,他们一点也不喜欢他,而且经常叫他傻汉斯,因为他丝毫不懂人间世故。

第三天,三弟呆在屋中,小矮人又来要一片面包。当老三给他时,和以前一样,他又让面包掉了下来,然后让老三拣给他。可是汉斯说:“你自己怎么不能拣?如果你连这么点的劳动都不愿意付出的话,你就没资格得到每天的食物。”

这小矮人可真气坏了,并且坚持让他拣,可汉斯不但不做,而且一把抓住小矮人,痛痛快快地揍了他一顿。这时小矮人使劲哭喊着:“别打了,别打了,你要是饶了我,我会告诉你国王的女儿在哪儿。”

汉斯一听,就把他给放了,小矮人告诉汉斯他是个土地神,像他这样的有上千个,如果汉斯愿意跟他一起走,他可以带汉斯到国王女儿们的藏身处。他们于是来到了一口深井,这是口枯井。

小矮人告诉汉斯他知道汉斯的同伴对汉斯不诚实,所以,如果他想将国王的女儿们送回去,他就得一个人干。他的两个哥哥一旦知道了国王的女儿们已被发现,他们会非常高兴,但他们是不会付出任何劳动和冒风险的。所以汉斯自己得拿一个大篮子,还得带上自己的猎刀和一只铃铛坐在篮子里沉到井底。井底下有三间房子,每间屋子里有一位公主,每个公主都在给一条多头的龙抓虱子,他必须把每条龙的头都给砍掉。说完这些,小矮人就消失了。

晚上两个哥哥回来了,问他怎样,他说:“挺不错的。”并告诉他们在今天中午看到了一个小矮人,小矮人来向他乞讨一片面包,他给了小矮人一些,小矮人却让面包掉到地上,还要汉斯给他再拣起来;他没同意,小矮人就开始骂他,把他骂得火了起来,就揍了小矮人,挨了揍的小矮人告诉了他国王女儿们藏身之处。

听完之后,两个哥哥气得脸上绿一阵黄一阵。第二天一早,他们一同来到井边,抽签决定谁第一个坐筐下去,老大又一次中签,他带着一只铃坐进筐里。然后叮咛到:“我一摇铃,你们就赶紧把我拉上来。”

他刚下去一点儿,就开始摇铃,他们马上拉他上来。

老二第二个坐进筐里,可他也和老大一样,很快就上来了。

轮到三弟,他一直下到了井底。他从筐里出来,拔出刀子,走到第一道门前站住,听见龙的鼾声极响,便慢慢地打开门,看见一位公主正坐在那里,九头龙的九个脑袋枕在她的腿上,她正在给龙抓虱子。他举刀把龙的九个脑袋都砍了下来,公主跳了起来,用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抱着他热情地吻着,并把她那纯金的胸饰挂在他的胸前。然后他又将给五头龙抓虱子的二公主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将给四头龙抓虱子的小公主也救了出来。

三个公主非常高兴,拥抱着他不停地亲吻。这时他使劲地摇铃,好让上面的人听见。他先将公主们一个个依次装进筐里,给拉了上去。可当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他记起了小矮人告诫他的伙伴要害他的话。于是他抱起井底一块大石头放进筐里,当筐升到半空时,地面上道貌岸然的哥哥们砍断了绳索,筐和石头都掉到了井底。

他们认为他已经死了,就带着三位公主逃走了,还逼迫她们保证告诉她们的父亲是他俩救出了她们。于是他们见了国王,要求每人娶一个公主为妻。

与此同时,最年轻的猎人正惶惶不安地在那三间屋子里来回转悠,对是否能够活下去已经不抱希望。当他看见墙上挂着的笛子时,说:“你挂哪儿干吗?这儿没人高兴。”他看着龙脑袋说:“你们现在也帮不了我。”他长时间地来回走着,地面都让他踩得光滑了。

无奈之际,他从墙上取下笛子,吹了几个音,忽然间几个小矮人出现了,随后他每吹一个音,就出现一个小矮人。于是他就不停地吹,直到屋里全是小矮人为止。

他们大家问他要干什么,他说想回到地面上蓝天下。小矮人们听后就抓住他头上长的每一根头发,带着他飞到了地面上。他一上来,就立即去了王宫,那时正是一位公主准备举行婚礼的时候,他走进了国王和他三个女儿的房间。公主们一见到他便晕倒了。

看到此情景,国王大发雷霆,下令把他立即投入牢房,因为国王认定是他伤害了孩子们。公主们醒了过来,她们要求国王放了他,国王问为什么,她们不敢说,国王就让她们对火炉说。国王自己走了出去,站在门外听,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他将两个哥哥送上了绞架,并将小公主嫁给了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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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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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敲诈勒索;意外受伤……此时,你可以借助法律来制裁那些恶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要千万记住,不要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办法,它只会让恶人变得更加猖獗。我们一定要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它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最好的依靠。

社会上有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损坏了别人的利益,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人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要遵守法纪。

我们小学生遵法守法要从小事做起。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法律保障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的社会中,使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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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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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新疆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昨天,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沙区古丽斯坦社区举行。社区居民、普法志愿者、律师、法学教授一同参加启动仪式,这也拉开了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的序幕。

简短的启动仪式后,“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正式开始。律师艾尼瓦尔·阿不拉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宣讲,并和现场居民互动:“因为牵扯到拆迁问题,大部分居住户在这都跟这个法律有关,在这个过程中把有关拆迁的法律给他们宣传清楚,使他们能在拆迁过程中按法有序的进行,不产生矛盾,居民的层次不同,我们必须要用通俗的语言和不同的案例来讲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稳定的重要性,要配合政府依法办事。”

居民娜迪拉·帕尔哈提家有一套220多平米的自建房,也在这次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在听了宣讲后她说:“我们今天通过社区安排的这个讲座,学到了关于拆迁的很多法律知识,我们房子也是面临着这次的拆迁,通过这次的讲座,我们会守法、知法拆迁的。”

今年新疆“宪法法律宣传月”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本次“宪法法律进万家”活动将针对各个社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宣讲方案,有针对性的宣讲:“司法行政一定要当好“实现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马前卒,我们律师进社区,把所有老百姓的问题让律师来解答,拓展法治宣传的效果和力度,四月份除了我们做好法律服务以外,把《去极端化条例》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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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土地,我们的母亲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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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一切生命存在的源泉,因此我们要善待地球,节约资源,尊重地球、保护地球、合理利用资源,珍惜每一寸土地,但许多地方的土地不搞绿化,也不种粮食,这些土地岂不是荒废了吗?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地球的负荷变得越来越沉重。前几年,在许多城市建设中,这种情景经常出现:破旧的烂尾楼随处可见。这些烂尾楼既破坏了周围的景观,又造成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的浪费。现在很多进城打工的务工人员由于月薪低,无力购房。即使购了房,也要做一辈子的“房奴”。我们为什么不为这些人群建造一些“廉租房”呢?廉租房虽然面积小,但是每个月租金却便宜;如果小区附近缺少购物中心,可以建造一所较大而且货物又齐全的购物中心。现在山区里的孩子辍学还很多,但又想上学,要让他们如愿以偿,烂尾楼现象必须整治。

再说说我们学校周围,从窗台上向西南方向望去,有一片很大的土地空着。地上杂草丛生,好像无人问津似的。可是我们嘴上却总是挂着“土地资源紧缺!”这一句话。但眼前不正是一块空荡荡的土地吗?我们怎么就那么不珍惜呢?没有开发我们不是可以先利用起来吗?暂时的承包,合理的种植,不是很好吗?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会越来越美好。但现在土地资源利用值得研究,“大材小用”也很多,让它们闲置在那里更值得反思。虽说地震是自然灾害,但是我觉得一部分是人为的,让地球妈妈承受不了人们带给她的压力,承受不了我们给她“皮肤”上的伤害才让她“发怒”的!也可以说:地震是我们给我们自己酿成的“苦果”。

总之,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请大家节约土地资源,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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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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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候六海任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军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信访股,分管法规信访副局长罗方彪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法规信访股股长、地环股股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的具体事项。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安排为一周,采取纸媒宣传、电视宣传、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短信宣传等多形式宣传,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作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共2000余本,发送短信3000余条。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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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来自土地的控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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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土地。我生活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只要你低下头来,望望你脚底,或许你就能瞧见我。我热爱着这个充满生命的星球,喜欢每天和地球上的朋友们聚会,彼此寒暄一番。不过此刻,他们已成为了永久无法更改的历史,用橡皮擦也抹不去的字迹……

世间生机勃勃的万物可都是我的知心朋友,我爱和他们诉说自己的烦恼与开心事儿。可是最近我是愈来愈焦虑,担心自己再也无法看见日出的那天。曾经,爱脸红的西红柿妹妹总是爱摇着圆溜溜的脑瓜给我讲述她的奇闻趣事;最和蔼的玉米爷爷也总爱高昂着脑袋,若有所思地望着天空,摸着长长的花白胡子;爱臭美的油菜花姐姐总爱顶着娇小玲珑又金灿灿的帽子在我面前不停炫耀;还有贪吃的葫芦哥哥,他这胖乎乎的身材,可都是吃出来的,腰间一圈的赘肉,让我看得可是望而生畏啊!真担心有一天一不留神他就掉落下去了,不过有了秋千的帮助可是安全了不少。

当秋天嘴角上扬着微笑降临世界,就总能看到爱生病的枫树弟弟,捂着热乎乎的额头,萧瑟的秋风拂面,也不见一丝好转,反之更加严重了。桂树阿姨总会欣欣然地烹饪美食,香气可谓是溢满了周边,令大家垂涎三尺。夜色布满大地,星星们成群结队缀满天空,朝着万物眨着水灵灵的眼睛。小草清甜的梦呓,花儿婀娜的舞姿,虫儿合拍的清唱,溪流潺潺的韵律……一切都是如此美好、和谐、静谧。

可是如今的我却再也无法见到他们了,高楼大厦压得我无法喘息,每一次呼吸都变得急促、不安,我何时才能重获自由?一天又一天,耳边传来的是汽车狰狞的笑声,看见的是青面獠牙的工地,望见的是忙得不可开交的红绿灯,仰望到的是急匆匆飞向远方的飞机,俯视到的只是一片荒芜。

我是多么怀念昔日安逸的生活、淳朴的农民伯伯、稚气未脱的孩子们。那时的天空是如此的湛蓝,云朵是如此的洁净、鸟儿是如此的欢愉……可是现在呢?我看透的是一片虚无,来自土地的空虚。

人类啊!我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而我所收获的只能是你们的拘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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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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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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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知识作文4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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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次,在五年级的一天下午我县的法院院长亲临我校给我们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法制课,在课上,我才第一次到什么叫法律

法律这个词语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逐渐提高,一些在校学生与社会一些黑势力混在一起。为这帮黑势力所利用,做出了一桩桩发人深省的违法案件,这不是因为不懂法,不学法,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吗?我们是当代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我们要创造和平的环境,优良的社会秩序。必须要学好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来维护我们每个人的益。接下利来我给大家讲一个因为不懂法律,才造成的案例。南京市某村的4位初三的学生在傍晚5点钟左右,从校门走出。突然双臂被架起来,推到某广场狂殴暴打,人数由原来的10多人增加到近50多人。4位受害者从广场被打到某树林,被用书包、木棒及拳脚的蹂躏下,相继打倒在地。其中徐某被打得浑身是血,身体蜷缩在地下。他们的头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最后打了好几个小时,暴徒们才走。徐某被打头破血流,被同学送往医院,在很多处都疗了几针。原来徐某在QQ上与同学发生争执,对方感到吃了亏,找了很多人打徐某。

上面的事例是因为不懂的法律所造成的。只要我们不违法乱纪,遵纪守法,我们就不会受到伤害。因为只有法律的健全,才会给我们带来和写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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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走在祖国的土地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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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祖国土地上,我不忍践踏一缕青翠,挨近清香可人的花儿,我不愿自私地将一片花瓣摘下。我总小心翼翼地触摸着那洁净的花瓣,感受那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质地。看见他人狠心地采下她,我有种想要阻止的冲动,我怎忍心看柔弱的生灵受到摧残,因为我走在祖国的土地上,一切都属于祖国,包括我自己,所以无论何时,我都要坚强,因为我的灵魂只属于祖国。

走在祖国的土地上,我思忖着……

我虽成不了护国的卫士,但我对祖国永远充满真挚;我虽没有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但我已爱上祖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泓清泉,我虽然没有能力为国家作出大贡献,但我已认真对待每一天,因为我是中华儿女的一份子,我的心虽小,但我坚信那里盛满了永不停息的对祖国的热爱……

走在祖国的土地上,小草忽然问我:“你知道,谁在祖国的土地上,留下了无数的脚印吗?”我如梦初醒,这不正是红军吗?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领导下,红军开始了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这艰难的路程仅仅是红军浴血奋战的开始啊!他们也为新中国开辟了一条宽阔的大路啊!长征路上,红军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国民党的围追堵截,显示了中华儿女的民族气概和英雄气魄。

走在祖国的土地上,我看见几匹健硕的骏马飞驰而过,它们奔腾着,嘶叫着,像滚滚黄河水奔涌而来。哦,我看见了,那是英勇的骑士——徐悲鸿,面对外国学生的嘲笑,骑士没有退缩,他将自己的满腔热血付诸行动,用事实警告外国人:中国人绝不是懦夫,他的倾力一击,给外国学生一个响亮的耳光,为中国人扬眉吐气。

每每面对国旗,我似乎看到战士们在战场上顽强拼搏的战斗场面,看见一群爱国青年在奔走呼号,为国为民。我看见了《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聂耳,萧红……我总习惯了深情地注视着五星红旗!

走在祖国的土地上,我要对您说:“中华好阿妈,在儿女心中您是最美的格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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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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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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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与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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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两名中学生围殴一名老师,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肆无忌惮的对镜头嘶吼:“我是学生,就算我打了人,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这样的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许多未成年人认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胡作非为,完全忽视了法律为了保护我们的真正意图,故而知法犯法,我认为这种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就算有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我们也不能知错而犯,就算依靠着法律的保护,就算我们会安然无恙,但本质上错误的是我们自己,最后最坏的也是我们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但现在许多人已经忽略了法律的真正意图,就算这个法律现在能够保护我们,但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失去法律的保护,去面对残忍的社会,我们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同样也要在考虑他人的感受,这个世界不是为你一个人而诞生的,我们必须记住要多为他人着。

一位校长说,老师就算不能把你怎么样,但外面的世界可以。对你造成伤害的有许多许多,我们要学会的是让自己变得坚强,而不是通过其他途径使自己变的暂时强大,一个人总有一天会步入社会,我们也总有一天也会长大,但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懂得法律,懂的合理使用法律,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错误,不能一错再错;害人终害己,就算现在我们可以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到处去伤害别人,但是最后都是会得到报应的。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和合理的使用,要懂得自己的错误,懂的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并且做一个越来越好的人,这样才算得上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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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脚下的土地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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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只有十二年的短暂记忆中,足足有六年是在这片叫做绍兴的土地上度过的。在这片土地上待得越久,你便越发地感到这片土地的可爱。

在这片土地上,有着数不胜数的风景名胜。会稽山、大香林、雷峰塔、断桥、西湖等,都让无数文人墨客流连忘返,留下了无数千古名句,为此景增色不少。如苏东坡的那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被人们传诵至今。

千百年来,这片土地上培养出了无数个杰出人物。壮怀激烈的岳飞,忠肝义胆的文天祥,文武双全的陆游、辛弃疾。持戟呐喊的鲁迅更是将文人的凌厉剑气发挥到了极致,揭露了那些道貌伟岸的反对派丑恶的嘴脸。“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为国家和人民们鞠躬尽瘁。就连女子也是巾帼不让须眉,民国初期的秋瑾便是其最好不过的一个有力证明了。

瞧,绍兴就是这样一片景色优美、人杰地灵的土地。可是,今非昔比。不知从何时起,一条条原本清澈无比的小河变得浑浊不清。一只只原本活蹦乱跳的鱼虾却半死不活地浮在水面上,翻着白肚皮,死气沉沉的。一座座古色古香的建筑被一座座工厂所代替,排出一股股污水,水散发着一阵阵恶臭,再也没有小孩敢来嬉水了。一堆堆垃圾山屹立在各个角落,垃圾桶了却没有多少垃圾。一排排水龙头流着白花花的自来水,用谁的人却不知到哪去了……

唉,这片可爱的土地,让我们齐心协力,行动起来,一起去保护这片可爱的土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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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脚下的土地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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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在江门侨乡,我是地道的江门人。我的祖祖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对我们来说,侨乡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

每一座山峰,每一块良田,每一道河流,每一个公园,甚至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只昆虫,还有那笼罩在侨都上空的薄雾,蓝天上的白云,在侨乡人们的记忆和体验中,都是圣洁的。

我们是侨乡的一部分,侨乡也是我们的一部分。青草、绿叶、红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树汁流经树干,就像血液流经我们的身躯一样。侨乡所有的一切,包括我们人类,共同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

溪流、小河波光粼粼的不仅仅是水,也是我们祖先的血液。那清澈湖水中的每一个倒影,映出了我们的经历和记忆;那潺潺的流水声,回想着我们祖辈的亲切呼唤。家乡的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甜蜜的乳汁哺育着我们的子孙后代。悠悠的历史长河让我们懂得了百折不回,巍峨的高山使我们学会了顶天立地,日益和谐的社会载着我们驶向更加富裕的生活。我们铭记侨胞们的功德,更不忘侨乡承受的千灾百难。啊!神圣土地上开平碉楼名扬海外,走向世界。侨乡的人民用智慧的双手在世界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笔。

我们脚下的土地是祖先的遗灰,土地上存留着我们亲人的生命。我热爱家乡,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为了侨乡的子孙后代,我要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家乡。

同学们,如果我们要永远根植于这片美丽的土地上,请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河水是人类的母亲,难道我们不应该像善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善待她吗?

伙伴们,让我们一起手拉着手,在这块热土上,谱写更璀璨的诗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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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与平安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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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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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故乡的土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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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我育我的阿尔山,我心里怀着热烈而深沉的爱。

当我躺在土地上的时候,当我仰望天上的星星的时候,手里握着一把泥土的时候,或者当我回想起儿时的往事的时候,我想起那清澈透明的五里泉,潺潺的泉水在大地母亲的身上低吟;我看见白云似的羊群,深哞着的大黄牛;我听见蒙古牧民在丘陵上高歌;我想起紫红色的“花脸”,乌黑的木耳,红玉的脸庞,黑玉的眼睛,鬼斧神工的山峰,惟妙惟肖的冰雕,带有乡土气息的黄蘑,带有日式风格的火车站;我想起农夫的叫卖声,腾格里在天上俯视着芸芸众生;这时,我听见故乡有种声音在召唤着我。是的,不论我走到哪里,我的根永远都在故乡。我们彼此的心是相连的!

故乡的心和我的心跳跃是一样的。它们从来没有停息,它们的热血一直在流,在热情的默契里彼此呼唤着,终有一天它们要汇合在一起。

在故乡的土地上,我印下了无数的脚印。在那片稻田里留下了我成长的足迹,在金黄的麦穗儿上停留过蚂蚱,在饱食过果实的镰刀上留下过父辈们的手印。我吃过自己种的豆角。稻田是美的。在秋天,秋风一吹,金黄的麦穗儿随风起舞,农民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容,空气里传有一股丰收的气息。田野里,鸟儿在鸣叫,黄昏时,天空被夕阳渲染成火红色,劳动声从这头响到那头。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玩着“打果儿”,大人们忙着干农活,也顾不上他们。碾着新谷的场馆“辘辘”的响着,孩子们一下子被吸引了过去。多么美丽,多么丰饶……

我愿躺在故乡的土地上,嗅着泥土的气息,享受泥土的芬芳。啊!我的故乡,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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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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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古今,唯有法律贯穿历史,从古代的商鞅变法,李悝变法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刑法及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可以看出,法学思想源远流长,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律,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安定不完善。

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法律维持了社会的安定。法律约束了全体社会成员,然而一些人仍铤而走险,为了自己的一已私欲,丧心病狂地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抢劫偷盗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贩毒吸毒者有之,走私偷税漏税者也有之。这些犯罪分子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但惊慌之余,我们不要忘记法律。法律是无私的,它会对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进行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犯罪分子怎样狡猾,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看见一个小偷正在一位女士身旁做案,而那女士却一点也未察觉,就在这时,一位年轻人大喊:“快去抓住小偷!”随后,他飞快地向小偷扑去。其余人见他如此勇敢,也去帮忙抓小偷,一群人终于把小偷抓住了,并且把小偷送进了派出所。

这件事虽不算是个大案子,但它让我明白了,对于坏人坏事,我们绝不能害怕,要团结起来与坏人做斗争,有法律为我们做后盾,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可能许多人都知道包公,他是宋朝时一位清廉正直的官员,他判案不徇私情,铁面无私,据说他的侄儿犯了罪,他还要判死刑,就连养育他的嫂子来求情也不行,他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着实令人敬佩。从而也使我想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社会不安。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就让法律这盏神圣的明灯在我们心中永远放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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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脚下的土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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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一个遥远的山村,家乡里最多的最常见的就是土地了,也就是我们经常玩的泥巴。在家乡的那片土地上,有着我童年的回忆。

小的时候,最喜欢和小伙伴们在家门口的那片泥巴地上玩了。当时,我们都在一起玩一种叫做弹珠的游戏,每个人身上都会带着弹珠,然后我们在地上玩,有的时候会玩得全身都是泥巴回去,被家长责骂一顿,下雨的时候,我们也有自己的玩法,我们会在泥巴上和水,总之,那片土地上有着我全部的童年。对于我来说,家乡的这片土地是我童年的游乐场,我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玩耍着,但是,对于我的奶奶来说,这片土地便是她的命根,她的安身之处。初中的时候,我们全家搬到城市里去了,父母要求奶奶也同我们一起去,可是不管我们怎么说,奶奶坚决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她故意对母亲说,她不习惯城市的生活,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其实我们都知道,奶奶是舍不得家乡的土地,因为她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直到奶奶去世,也葬在了家乡的那片土地里。

家乡的土地带着我童年的记忆,我爱家乡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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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土地的寻觅

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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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俗溪最初相识在文化革命这幕戏剧的尾声部分。而在幕社会戏剧中,我伙扮演的角色原来是属于两个相互敌视的“营垒”,漫长而无谓的争斗,耗尽了所有人的热情,带来的是精神上的死一般的寂寥。文化革命作为没有胜利者的战争结束了,但可悲的是,失败者之间的对产情绪仍然十分强烈,意外的是,我和谷溪却在这个时候成了朋友。把我们联系起来的是文学(这是一个久违了的字眼)。在那时之前,谷溪已经是省内有些名气的青年诗人,早在一九六五年就出席过全国青年业余文学创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共同的爱好使我抛弃了派别的偏见,一起热心地投入到一个清风习习的新天地里,忘却了那场多年做不完的恶梦。尽管那时候的作品甚至连一篇也不能编入现在的结集里,但它在人生的篇章中永远占有不可磨灭的一面——那是在干枯的精神土地上长出的几棵稀有的绿草,至今仍然在记忆中保持着鲜活。在此期间,谷溪和朋友们编辑出版了诗集《延安山花》。当时在国内外行销几十万册,可以说这是文化革命后期中国大陆上第一本有泥土气息和文学意识的诗歌集子,不能不引起社会广泛的注意。后来,谷溪又和大家奔波着出了一张文艺小报《山花》(一九九二年将庆祝它诞生二十周年)。今国内许多有影响的作家和诗人当年都在这张小报上发表过他们最初的作品,有的甚至是处女作。一时间,我们所在的陕北延川县文艺创作为全国所瞩目,几乎成了个“典型”。所有这一切,都和谷溪分不开,他热情组织了这些有意义的活动。以后,我感到诗歌这碗诱人的汤水不适合我的脾胃,就改行涂抹起了小说,但谷溪一直痴心不改,始终热恋着他的缪斯,以至今天有了这本凝聚着他几十年心血的诗集。

诗人谷溪最初的职业是位火夫。那时他刚刚告别了少年。

贫困的家境使他勉强读完高中后,便开始自谋生路;和油盐酱醋打起了交道,无论在此之前还是之后,他都饱尝了生活的酸甜苦辣。作为陕北农民的儿子,他继承了劳动者那种顽强不息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品质,几十年里,一边应付着生存的窘迫与尴尬,同时以音稚般的执拗在他心爱的黄土地上寻觅和采摘诗歌的花朵。

谷溪前期诗歌创作的风格,几乎完全是在学习陕北民歌(主要是信天游)的基础上形成的。他对陕北民歌的迷恋甚至到了有意或无意排斥其它诗歌形式的程度。他是吸吮着陕北民歌丰富的奶汁长大的。在运用这一形式方面,谷溪达到了很不一般的境界,有些诗作给人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只是在内容方面受到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某些局限,影响了作品的深度,因此编入这本集子中的寥寥无几,不能不使人感到一种历史性的缺憾。

读谷溪最初的诗作,你常常感到,那些诗不是用笔在纸上写出来的,而是用老镢头从地坦克挖出来的。有人就称他的诗是“老镢头诗”。当然,如果硬要把绣花针在绸缎上绣出来的诗和这种老镢头诗作比较,这种诗可能认为粗俗了一些,似难登大雅之堂。但我认为,面包和窝窝头各有各的味道,正如一句陕北乡谚所说:清油调苦菜,各取心里爱。

一副知识分子派头的谷溪,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液,即使西装革履加上宽边眼镜也掩饰不住这种本质。他的劳动状态首先就像个陕北的庄稼汉,而且每有收获,第一个大受感到的常常是诗人自己。每逢有新作出笼,总要醉心地不厌其烦地给亲朋好友朗诵。在外人看来,他甚至有点过分地珍视自己的劳动果实,知情得当然是理解他的,因为他的每首得意之作,都几乎是洒尽汁水以至绞尽脑汁的产物。这个人没有上过大学,写作不可能凭空厚的学识功底,他也不属于那种脑瓜灵得不弹也响的才子,诗情经常能像自来水一样流个没完,谷溪在很大程度上不是靠天赋写诗,有时甚至要等到诗神明白无误的暗示后,似乎才“恍然大悟”,而且农民式的拙朴常常造成逮一只蜻蜓,也用了捕捉飞鹰的大网,其艰难困苦,就不是雅兴计人们所能知晓的了,即使如此费尽心机,他也不是每次都能逮住那只美丽的蜻蜓。从诗人几十年的作品来看,他收获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毋容置疑,在他所有的这些收获中,的确有许多掷地有声的货色,足以使我们对诗人的劳动产生警意,我们可以猜想他在两次收获之间,常常面对的是大片的空白。他又是一个天性不安生的人,没有守株待兔的耐心,一旦失去诗的灵性,就忙乱而狂热地将自己投身于各种社会性的文学活动之中,指导初学写作者的创作直至其它的琐碎事务,即使出力不讨好也从不回心转意,这种热忱的付出也影响了他自己的创作。当然,他从未中断过对诗的执著追求,有时甚至毫无收获的指望,他也在辛勤耕种。这一点上,再一次体现出了他的农民本色,对一个农民来说,即使面对一个纯粹没有收获的秋天,他也绝不会为春播夏耘所付出的艰辛而生出丝毫的悔意来。

由此而论,我们觉得,谷溪在人生奋斗方面的收获可能要大于他在诗歌创作方面的收获。我们又很难评判其间的哪一种收获于人更为宝贵,也许人生奋斗过程中所得到的欢乐,要远比所得到的那个具体结果更为美好。这不仅对谷溪而言,大概对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如此。

谷溪后期的诗作变化很大,进步也很大,他显然不满足于初期的山歌野调,试图用自由度现大的歌喉唱出对生活更丰富的感受,溪水奔涌出狭小的山谷,开始在较为宽阔的河床上流淌。我们甚至有一种河流突然改道的感觉,听见某种宏大的声势在他诗歌的河流中喧响。尽管某些地方显出了一种生硬或勉强,就总体而言,他后期的诗作表露出明显成熟的人生态度。对谷溪来说,这是一个飞跃,尽管这飞跃带着实验和探索的性质,这本诗集主要收编的是诗人这一时期的作品。可以看出,他显然在刻意追求一种深度,追求一种哲理意识,在展示现实生活的多棱镜面时,他尽量用冷静的手指拨亮历史的烛光给予其旷远的观照。而笼罩在这一切之上的,是诗人对陕北这块厚土的深深挚爱和杜鹃啼血般的眷恋,并以此唤起我们所共有的那种乡恋之情。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诗人在技巧方面的缺陷。另外,我们还觉得,在追求一种新形式、新表现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牺牲和抛弃原有的东西作为代价。谷溪深厚的民歌素养应该在创作追求中得到体现——当然应该是一种升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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