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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精选20篇)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为此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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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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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广东消防的官微突然密集发声,言辞极为严厉地愤然回应了一段在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拍摄于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场火灾。当时火灾中的罹难者趴在着火房间的窗台上逃生不成、苦苦哀嚎,而视频的拍摄者却对此袖手旁观,反而无动于衷地稳稳拍下了这残忍的42秒,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听闻这样的消息,无论是谁都无法不为之寒心,但类似的事件在近期却不是孤例。前不久在全社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如家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人们就震惊于为何在酒店这样封闭且管理严格的空间里,居然会出现女生被陌生人拖拽而没人阻拦的咄咄怪事。更有网友针对这种社会现象而专门组织社会实验,以模拟街头绑架儿童试探路人反应——结果竟然在9次测试中没有一例出手相援。

近段时间如此集中爆发的几起社会热点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何社会冷漠呈蔓延之势,而且不少当事人还自觉理所当然。

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形成自然有多重复杂因素,但国家和社会对于见义勇为在制度保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条例还难以做到免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帮了人却要自己承担损失,甚至帮了人反倒要被人讹诈,于是乎出手相助者“流血又流泪”越频现报端,明哲保身者就越多。

冷漠蔓延对全社会都是一剂致命的毒药。社会秩序的维系,除了国家力量的介入,一个社会天然的自我管理和调整能力事实上是更为根本的。人们之间解困济厄的守望相助,带来的不仅仅是暖暖的温情,而且也是维系共同体的生活纽带。反之,对于他人困境的漠不关心,总有一天也会应验在自己身上,这种人们社会关系之间的支离破碎,将慢慢腐蚀社会道德的基础,进而引发大量我们始料不及的社会问题——正如花都火灾中出现的情况一样。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都在呼吁要对见义勇为予以立法,其中有人认为囿于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社会的道德感和安全感会为此产生危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此类的呼吁显然是极为必要的。当然,为见义勇为立法,也需要注意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将道德层面的见义勇为规定为人们的法律义务固然在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但为见义勇为提供组织、人员、资金、荣誉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却并不过分。

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保障,最终是为引领社会风气做出示范。我们常常讲要“惩恶扬善”,其实“惩恶”与“扬善”往往也是一体两面:如果一个社会的正气不能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备受排挤,那么各种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就必然会乘虚而入,社会治理的成本也将急剧增加。消除社会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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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地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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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济南市出生、成长的。

每年清明节的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其他家里好多亲戚总会带着我一起回老家。

老家在泰安肥城市,开车要接近两个小时。途中会经过一片片的麦田。路两旁的绿色的麦子在风中起伏翻滚。我问,这就是书上说的麦浪吗?大人们笑着说,也算吧。不过等麦子成熟结穗之后那才是真正的麦浪呢!现在的麦子就像是你一样的小朋友。等到真正成熟之后,那才叫好看呢。我问,麦子从种下到收获要很长时间吗?大人们说,当然喽。秋天的时候种下去,经过冬天的雪,春天的雨,夏天就成熟了。

我非常兴奋,又问,那麦子成熟之后可以再来看吗?大人们说,那个时候不放假,可能没有时间哦。我很奇怪,为什么每年这个时候都有时间呢?大人们说,现在是清明节假期,我们中国人现在这个时候都要回家祭祖。虽然我们家从爷爷的奶奶那一代就从老家迁到济南居住,生活了,可每年到这个时候,还是要回家上坟的。现在的这个老家也不是最早的老家嗷,根据家谱的记载,七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先从江苏淮安迁到莱芜,后来我们这一分支又迁到了泰安肥城,直到爷爷的奶奶那一代,带着她四个儿子闯荡济南,才在济南定了居。但是我们一直都记着,这里才是我们的老家。就像麦子是大地里长出来的,我们是从来家走出来的;麦子的根在地里,我们的根在心里。

我听着大人们的讨论,有些能听懂,但有些又听不懂。大人们笑道:“能听懂的你就记着,听不懂的也没关系,跟着慢慢看、慢慢学就可以了!”

这个我听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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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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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人类的摇篮,大自然是万物众生赖以生活、生存的家园。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和希望。 我们现在生活在高科技时代,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好,可环境一天比一天糟糕。各种污染在我们的地球上弥漫开来。我们的环境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生活中,我曾看到这样的情景: 在等校车时,对面马路上一辆辆汽车从我们面前飞驰而过,滚滚腾起的尘土以及漆黑的尾气袭面而来。候车的同学们不得不用手捂住自己的口鼻。 晚上,当我和爸爸妈妈走出家门来到林荫小路上散步时,远远就闻见一股浓烈、刺鼻的味道,熏得我头晕,想吐,我问爸爸:“这是什么味儿,太难闻了!”爸爸说“是药厂发散出来的。”我屏住呼吸,加快脚步想快些逃离这里。往前走了不远,只见路边出现了一条污水沟,水很浑浊,说不上是什么颜色,这是怎么回事?爸爸说:“这是药厂和化工厂排除的污水。

现在的人们为了方便,省时间大多吃快餐或外卖。而做快餐或外卖的饭店基本上使用一次性饭盒,并配一双一次性木筷子。如果每人每天用一双一次性木筷,那么每天至少要用掉多少个一次性饭盒、一次性木筷子,制造出多少的垃圾,

可想而知数量非常庞大而惊人。一次性饭盒如果是非可降解的会造成难以消除的白色污染,而消耗如此多的一次性木筷、纸碗、纸杯更需要砍伐多少树木才能满足使用啊?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然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仅仅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屡禁不止。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和希望。生活不能没有绿色,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负起责任,保护好我们的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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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12·4宪法宣传日法律知识作文:弘扬宪法精神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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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可谓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魂。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这个政治纲领性文件起草的说明中所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首先是以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如此推崇宪法,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根据这个思路,决定提议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重要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并主张采取其他制度化的举措展示宪法的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

什么是宪法精神?

按照四中全会的表述,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从中可以解读出三种基本内涵:(1)宪法是党和人民双方意志的浓缩形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基本共识和整体框架。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某种性质的社会契约或者政治承诺联系在一起。(2)宪法通过科学的、民主的程序而制定,也必然受到这种程序的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国家秩序的合理化和正当化联系在一起,主要是指不同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和反思理性。(3)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效力,为此要“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形成一个以宪法为顶点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反特权、“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宪法精神就是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基本权利。

不言而喻,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而顶层设计以社会的基本共识为前提条件。在现阶段的中国,基本共识只能到宪法中寻求。因此可以推而论之,宪法精神应该也有可能理解为整个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惟其如此,宪法具有包容性,构成国家的整体框架。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正当性,规定主权和人权的存在方式。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操作性,成为全民的行动纲领。显而易见,只有当所有法律规范都奉宪法为圭臬时,才能实现法制统一,才能把国家秩序建立在普遍承认的基础上。没有这样的宪法精神,法治就不可能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顶层设计方案的可靠保障。

怎样弘扬宪法精神?

四中全会决定实际上把宪法作为判断良法还是劣法或恶法、善治还是庸政或苛政的主要尺度。为此,决定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并且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鉴于我国目前存在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陋习怪相,四中全会决定还重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从有关叙述还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演出这样的结论:为了切实维护宪法精神,必须建立适合中国现实需要的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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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守法律法规作文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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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比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比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09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地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地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地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地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地,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地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地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地,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地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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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考话题作文法律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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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每当我穿上整洁的校服,戴上鲜艳的红领巾,广播里响起雄伟的国歌,国旗冉冉升起,向国旗敬礼的那一刻,我心中无比的自豪:自豪我是中华儿女;自豪我是炎黄子孙;自豪生活在这样法制社会和平的年代。

很多人觉得法律与我们小孩子没有什么关系,有点遥不可及。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如: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走他人财物;由于脾气暴躁,同学间发生冲突、打架;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一生气就对公共物品拳打脚踢;不顾红绿灯横穿马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做知法、爱法、守法的好学生。

这几年,矾山镇实施了“安全出行,请戴好安全帽”。但很多骑电动车的人为了方便都不愿戴安全帽。交警叔叔为了人们的安全出行,不怕辛劳,职守岗位。人们有的怕罚款,有的怕扣车,心不甘情不愿地戴上安全帽。

接下来,我说一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大家应该就会明白交警叔叔的用心良苦了。这一天跟往常一样,妈妈骑电动车送我上学。每次上车前,妈妈都会提醒我戴好安全帽。电动车在早餐店门口停下了,我下车买早餐。就在妈妈给我拿钱时,电动车就像脱僵的野马,快迅向前驶去,随后“呯”一声,车倒了。妈妈也由于惯性向后倾,头朝地,重重地摔在地上。好心的叔叔阿姨,扶起妈妈,抬起电动车,庆幸的是妈妈只是手擦破了皮。所以安全无小事,守法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更好的保护自己。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知法、爱法、守法的好青年,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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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保护土地的名言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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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是为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而由中国国务院制定的保护日。小编收集了关于保护土地的名言,欢迎阅读。

土地的胸怀,在于无私。

流浪者说土地广博,但只有故乡那一块最好。

土地万物之源头,万物之本,起点与归宿同在。

人们常说最大的是胸怀,那么土地的胸怀是最大的。

土地,在被异族践踏的时候,她原来的主人会立即反击,因为土地需要自由。

土地是万物之母。

大地,你是万物之母(墨勒阿格)

大地是最好的避难所(詹·豪厄尔)

大地所育,终归大地(乔·皮尔)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大地却永远长存(圣经)

陆地、海洋、天空,三者如兄弟(雪莱)

大地养活人民,英雄保卫祖国(哈萨克族)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唐·杜甫)

地卑荒野大,天远暮江迟(唐·杜甫)

旷野看人小,长空共鸟齐(唐·岑参)

平芜万里无人去,落日千山空鸟飞(唐·刘长卿)

吴楚青苍分极浦,江山平远入新秋(清·王士祯)

地无一片登临处,天送满城风雨来(清·黄景仁)

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宋·苏轼)

泰山成砥砺,黄河为裳带(三国·阮籍)

上半年靠养蚕,下半年靠种田。

养蚕用白银,种田吃白米。

家有三亩桑,钞票用勿光。

千株桑万株桐,一生一世吃勿穷。

平地有好花,高山有好茶。

土要深翻,肥要深施。

有爿田,顶爿天。

田庄财主万万年,衙门财主一蓬烟。

良田勿种粮,迟早饿煞娘。

毁田造房,总有一天断粮。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

夏至勿种田,祖宗哭黄泉。

千年田地百年主。

田里多管,仓里谷满。

呆子田庄,全靠肥脏。

烂田种油菜,呒油炒青菜。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家有千两银,勿及山上一片林。

田庄人家勿养猪,好比秀才不读书。

早饭早,田地勿生草;夜饭早,省油省灯草。

人勤地出宝,人懒地出草。

男人勤看田头,女人勤看灶头。

武康城田畈,不及上柏温村畈。

田要冬耕,儿要亲生。

留得方寸土,让与子孙耕。

粮田抛荒,荒年断粮。

在春天里提醒很多人

麦子地还旱

注意保持水分

这是父辈流传下来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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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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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湔氐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XX年第21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二)深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情、国策;

(四)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简称“双保工程”)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推广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取得的成效和型经验。

三、总体安排

(一)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XX年6月22日至26日为“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周,各村(居)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要悬挂一幅醒目的横幅标语,制作一期贴近宣传重点的宣传橱窗,张贴“土地日”宣传图片、标语等形式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纪念活动。

(二)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咨询日活动。XX年6月 24日上午9点和6月25日上午9点,由镇政府国土所牵头,新街社区居委会、隆兴社区居委会设立街头宣传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和接受咨询,集中搞好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搞好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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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一路伴我行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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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身为太仓日报小记者的我,参加了一次“走进法院”的活动。这次活动使我的知识范围又大了一圈。

我们在进入法院前,先过了一个安检门,这感觉似乎是要上飞机。接着,我们认识了一位法官姐姐,她带我们来到了立案大厅,并且为我们介绍想要报案,立案是第一步,那么如果要立案,就要准备好材料,我们的13号窗口就是来帮助你准备材料的,材料准备好后,就要去5号、6号窗口进行立案,接着,他们会将这个案件转交给法官,让他们对案件进行审理。立案大厅还有一个法律咨询窗口,这是专门对不懂法律的人设立的。

接着,法官姐姐带我们来到了圆桌法庭,这个法庭十分特殊,它只有一张桌子,而且这仅有的一张桌子是圆环形的,审判长、两位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被告人都坐在这张桌子上,我十分好奇为什么是这样的呢?后来,听了法官姐姐的解释,才明白这个法庭是专门处理涉少刑事案件,也就是未满18岁少年犯罪了的案件,如偷了部手机……这个法庭之所以设计成这样,是因为可以让被告人,也就是犯罪的少年坐在那里无压力,就像开家庭会议一样。

最后,法官姐姐带我们来到电视上常出现的一般审判法庭。法官姐姐先给我们介绍了原告和被告的区别后,又为我们讲了两个真实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的活动,我不仅增长了很多的法律知识,还明白了许多法律问题。我一定要好好读书,明白更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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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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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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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土地的语言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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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是沉默的,可你能否听见它无声的语言,在诉说着它的无奈?

那天,随意翻阅一本书,看到了两张照片。前一张,2002年科尔沁的一个水库,湖水丰盈,碧波荡漾,水鸟翔集,宛如仙湖。多么美的景色!可是第二张照片,七年后的同一个地方,湖水已经干涸,湖底杂草丛生,龟裂的空地上露出一只只硕大的贝壳。书上说,在新中国成立前,千余年的草原开垦使科尔沁从疏林草原变成了现在的科尔沁沙地;近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机械化垦殖作业的开始,使科尔沁沙地的土地荒漠化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即使我们把科尔沁沙地的扩张归罪于千年轮回的气候大环境,农垦开发的事实,也会把人类的行为,放到是与非的天平上。

照片的作者戴白古拉,听懂了土地的语言,你呢?

我的地理老师,在一次讲课时,用手指着内蒙古的一片沙漠说,十多年前她刚刚教学时,教科书上这里的标注是草原,而今土地荒漠化,许多草原都变成沙漠,她去过的草原,只有呼伦贝尔值得去看了。教室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我们都知道,我们对土地的认识和保护还远远不够,为了更好的环境,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堂课上的我们,听懂了土地的语言,你呢?

教科书上的黄土高原,网络上的黄土高原,在描述美丽的人文环境的同时,没有忘记严重的水土流失。陡坡垦殖、滥砍滥伐,加上黄土土质疏松、夏季多暴雨的环境因素,黄土高原被水侵蚀的沟壑纵横,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安全。许许多多的人们,哪怕自己不能温饱,也积极拥护水土保持工作。每当听说这样的人与事,我总是充满敬畏。

那些平凡又无私的人们,听懂了土地的语言,你呢?

如果你还没有听到土地的语言,请你现在就静下心来去听、去感悟吧。它的声音是那样急切,甚至胜过饥饿的人们寻找粮食,它在寻找着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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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法律知识作文: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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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一句法律名言。就如同亚里士多德说的一样,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而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爱护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法律的秩序。如果我们爱护法律,那么法律也会爱护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但是,也有些小学生破坏了法律的秩序而受到惩罚。

现在全国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家庭破例或者是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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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本次事件应属民事侵权获家属原谅可免于法律责任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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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于文华发布“阎肃去世”的假消息,李建明教授认为,这应该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如果一定要认真追究,那么,阎肃本人及其家属可以向于文华依法申请民事赔偿;也可以报警,由警方依据国家打击网络谣言的规定,对于文华进行治安处罚。不过现在,于文华意识到错误并道歉,阎肃家属也已原谅了她,所以,这时再追究于文华的法律责任也没必要了。

对此,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律师也持相似的观点。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于文华误传谣言后,及时删除,迅速致歉的做法,还是要予以理解,从法律上讲并不构成侵害罪。对普通公众来说,只要不是捏造事实,发布幸灾乐祸的内容,不是恶意诽谤,就不构成侵权。“未经审核对某消息信以为真,若判其侵权,将审查的义务强加于普通人,在法律上就会妨碍公民的言论自由原则。当然,公民的后期义务在于,在得知是谣传后,要主动删除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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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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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任何的偏向,没有任何的弄虚作假。如果你的身边或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合理的事情,法律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的。可是,把自己的亲骨肉告上法院,心里又将是何等滋味呢?

张老汉是一位村里人,他在年轻时并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便去领养了一个男孩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后,对他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完完全全当做了自己的亲骨肉。为了儿子,张老汉跑东跑西,忙里忙外的去挣钱。只要能赚来钱的活,不管再苦再累,张老汉也心甘情愿。张老汉这样做为了什么呢?当然是为了他的儿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等他老了之后,能为他养老。

张老汉的儿子小的时候,便经常欺负别的小朋友,可张老汉并不理睬,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是错,他都点头称扬,他的儿子提出的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儿子长大成人了,张老汉为儿子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又借债为他娶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媳妇。当张老汉把儿子的一切安顿好,儿子的生活蒸蒸日上时,儿子却对张老汉翻了脸,把他赶出了家门,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自己和他没有用任何的血缘关系。这几句话,让张老汉心如刀绞,差点气昏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的回到村子,四处诉苦,三番五次的向儿子讨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拒之门外。一些好心人劝他,把儿子告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完全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

看完这个法律小故事,大家心中有何感受呢?法律是没有感情色彩的,以最直白的方式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这便是我理解的“法律”。本是自己的亲生儿女,但却不报自己的养育之恩,反而对自己不尊不敬,将自己拒之门外。这种情况,相信哪位家长遇到了,都会为之气愤。而只凭自己的力量,无法让儿女回头时,我们便可以使用捍卫我们的武器——法律。虽然法庭判定的结果也许会让家庭的关系更加僵持,但是,总也算是一个答复,不再用一趟趟的向儿女讨要着赡养费,儿女便会主动给我。相信想到这一点,老人们的心中会得到一点安慰。

但是,家人之间,兄弟之间,姐妹之间,和和气气的当然最好,相互毫不隐瞒,有什么说什么,共同承担起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可一旦家庭中的关系弄僵,想挽回变难了。尤其是发生了什么特别令人感到气愤的事情,亲骨肉之间也会翻脸。比如这个法律小故事中的情况,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千万不要自己担着,使用最直接的方法——法律,让法官为你做主。

通过这个小故事,大家明白了吗?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方式,在自己对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感到无可奈何时,便可以使用这个武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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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伴我成长征文800字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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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一句法律名言。就如同亚里士多德说的一样,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而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爱护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法律的秩序。如果我们爱护法律,那么法律也会爱护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但是,也有些小学生破坏了法律的秩序而受到惩罚。

现在全国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家庭破例或者是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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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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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听着遥远,却离我们近在咫尺的字眼,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它就好比一扇神奇的窗,那么它神奇之处又是什么呢?

“警察叔叔”这个充满神圣感的称谓,便将我们这些小时充满童稚的小孩儿,带入了一个充满美丽幻想的大肥皂泡泡当中,幻想着自己当上了警察,威风正义的样子,所以这就演变成了一个游戏——“警察抓小偷”,我们这群孩子,自然争得天翻地覆,原因只有一个,因为警察是正义的代表,英雄的化身,这就是法律的力量,它可以在游戏中教育教育人培养正义感,它不用老师的循循善诱去启发,只用这短短几分钟的游戏,便奠定一个孩子做人的道理和基础。法律可以在小小的游戏中体现出来,可见法律也并不那么深奥和遥远的,只要用心体会,生活中便处处存在着法律。

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法律就时时刻刻陪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公民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时刻围绕着我们,此时此刻,只能模仿宋丹丹在春晚上那一句话了:“为啥我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呢!”

社会中这么多的法律,使得许多人都说法律只是枯燥乏味的一种形式,只是做做秀而已,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首先,法律不只是枯燥乏味的,想想儿时妈妈在我们不乖时吓我们的话:“你再不听话,就叫警察把你抓走,给你送到监狱里,你就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了,到时看你乖不乖。”我们听后被吓得放声大哭的窘态,现在想起来,是不是也情不自禁的笑出来呢?这么说,法律也做了一回我们的“私人保姆”呢?

另外,法律绝不是在作秀,法律是真正的为社会做出贡献,一本书上写到一篇文章,内容是记叙一片永不枯竭的山林,当记者采访时才了解到,原来当时林业部门制定一条规定,每砍一根树,便种一棵树,并保证这棵树长大成材,这样,森林资源才会永久循环下去。读了这篇文章,我真正感到法律的力量和法律的重要性,因为国家的政策,才使得资源循环流畅。可见,法律绝不是在作秀,法律是真真正正在为社会做出贡献。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舒适的学习环境,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和谐的幸福生活,也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正常运转的世界,法律是生活的盾牌,法律是生活的风帆,法律让我们前进的身影有了依靠,放下孤单,法律是大公无私的爱,是超越世俗的理。

法律是一扇神奇的窗。当你关闭它,它会为你抵挡风雪和冰霜。当你打开它,它会给你最芬芳的花香和最明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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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九年级下册一单元优秀作文:家乡的土地人教版

全文共 3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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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下册一单元优秀作文:家乡土地

站在扬名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工业大道上,只见两边的厂房,鳞次栉比,一座比一座漂亮。隔着雕花的栅栏,厂房外是一片片的绿化带。绿茵茵的草地上开着一小朵一小朵的白花,高低错落的树枝间探出各色花朵的笑脸。

最吸引人的是位于开发区管委会的大楼,这是一幢白色的五层大厦,上面两层的左右两边向上翘起,好象一艘巨大的航船正乘风破浪向前飞驰。大厦前,是一片开阔的广场。广场上,几根高高的旗杆上,飘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工业园的园旗。红的、黄的、绿的等各色的花草排列出各种优美的图案。

看着眼前的一切,你不会相信,在一、二年前,这里还是大片的农田和鱼塘,密布着狭窄的泥泞小路和沟渠,边上是丛生的杂草。平时常见的是,这边一个,那边一个忙碌在田间的农民伯伯。周围的道路,由于建造质量不高,这儿一个,那儿一个,满是坑坑洼洼,自行车行驶在上面,颠得你屁股疼。最难过的是下雨天,让你看不出,哪儿是深,哪儿是浅,一不小心,就让你陷入水坑。汽车开过身边,能溅得你满身泥水。

自从这里被划为扬名镇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后,一辆辆汽车川流不息,一个个工地热闹起来了,一座座厂房拔地而起,宽阔的道路铺设平整,花草树木栽种得如花园一般。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片崭新的面貌。听管委会负责人胡伯伯介绍,去年,各家工厂都已入驻厂内,并且开工生产。

沿着工业大道向西走,隔着一片田野的北边就是我们的校园。雪白的教学大楼上,铝合金门窗闪闪发光,屋顶上红红的琉璃瓦,显得格外鲜艳。校园里,树木郁郁葱葱,鲜花四季常开。

校园旁边,两座高大的崭新居民楼,是刚建起的农民公寓,大楼后面的工地正准备建设的农民公寓。不久的将来,我们都将告别杂乱的老式民居,住进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农民公寓。

家乡的土地上,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走在工业大道上,看着周围那么快速的变化,仿佛看到了一条闪光的希望大道通向我们美好的明天。

【九年级下册一单元优秀作文:土地和大海】

土地供人们生活,大海供人们捕鱼、晒盐。多少年来,它们受过人们无数次赞扬,心里美滋滋的。渐渐地,它们各自都骄傲起来。

有一天,大海和土地这一对好朋友吵了起来。大海得意洋洋地说:“朋友,我可是生命的摇篮,我又给人们提供了丰富的物产,比如,捕鱼、晒盐。人们的赞扬都该归我才对。”

土地傲慢地说:“老兄,你说自己是生命的摇篮,那我怎么没有见过人类生活在海里的?你是生命的摇篮,我就是人们赖于生存的家园。所以赞扬应属于我,你不配。”

大海又说:“我大的很,可谓‘海纳百穿’。”它想:土地一定无话可说了。没想到,土地反驳说:“你以为自己最大,其实我比你更大,是‘无边无际’呢!”

土地马上接着说:“前几天,你发生海啸,人们死了十六万。至今,人们还记在心上。你还想和我比,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大海不服气地说:“你打住,海啸是因为你在我身下发生地震,才使我害死这么多人,你真是恶人先告状。”

太阳公公见它们吵得不可开交,就走过来劝:“你们别吵了,你们说得都在理。但你们的本领不是用来比赛的,是用来造福人类的。”他们听完,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从此,它们和睦相处,又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九年级下册一单元优秀作文:土地的记忆】

多年以后,站在久远却陌生的土地上,才发现那些想要刻骨铭心的青涩过去真的就烟消云散了。也许都结束了吧。

第一次见到那片油菜花田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就跟妈妈把我交到传说中很凶恶的外祖母手中时一样的不知所措。艳丽的黄色在风中肆意的翻滚,无休无止。我想,夜晚的时候一定鬼影婆娑。我清清楚楚的嗅到春天乡间泥土的味道,和着一股腥臭,这让我觉得恶心。还有蝴蝶,小小的,小得晶莹剔透,低低的扇动白亮亮的翅膀,却是一拨一拨,飞舞起来惊心动魄。她们一定是修炼了数百年的妖精,等我一步入那汹涌的黄艳艳中,就蜂拥而至吸干我身上的血液。我不喜欢连绵到天的尽头的油菜花,不喜欢这片任油菜花连绵到尽头的广阔土地。

可是,小也不一样。小也带我来这片土地,他开心的像只唱歌的麻雀。他说:“小西,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了吗?多漂亮的油菜花呀,看它们,黄灿灿的像金子呢。”他大笑着仰头看天阳光撒在他清亮的眼睛里。每到这时他就眯着眼睛神秘地说:“这里是孙悟空的花果山呢。”我相信小也,所以我想啊,也许这真是一个好地方呢。

我记得妈妈说:“小西,你乖乖的,听外祖母的话。妈妈下次给你带小熊娃娃。”我就高兴地应着。外祖母不像我想像中的那么恐怖。每个晚上她灭了油灯就搂着我唱着歌谣;然后,第二天我早早起来喝热腾腾的苦瓜羹,其实一点都不苦。过一天我就在墙上画个冒热气的碗,画了好多了,可妈妈也没再回来。我不高兴了,躲在老槐树后边哭,每到这时小也就跑来了。小也是我的小表哥,外祖母一点也不喜欢他,说他总捣蛋,不听话。小也说:“小西,你不哭,哥哥带你去个好地方。”他高兴时,就晃着光光的脑袋。外祖母的村子里都用油灯,我没见着一个电灯泡。这时,我看见小也光光的脑袋在太阳底下亮光光的像个大灯泡,我就破涕为笑天天跟着他撒丫子跑了……

星星亮起来的时候,我才小也回了家。我的身子被不知名的虫子咬起了一大个一大个红红的包。外祖母一边给我洗澡一边唠叨,哎呀,这是怎么啦?浑身红疙瘩,以后别跟小也净往树丛子里钻,都成野丫头了!我只是“咯咯”地笑,泼起了澡盆里的水溅湿了外祖母的衣襟,外祖母也只有乐呵呵的笑……

那天晚上我兴奋地睡不着。那油菜花田真是个好地方。小也说的不错呢。那个亮闪闪圆溜溜的叫金龟子;绿身子细长腿儿的是螳螂稍微小些的有绿的也有灰不留秋的叫蚂蚱;还有长的像青蛙的小蛤蟆和长的像蛤蟆的小青蛙……真是千奇百怪的,小也什么都知道。

外祖母说,那是怎样的一片油菜花呢?里边什么都有,一个个的惊喜埋伏着,等你不经意地发现。后来我都想那是地雷呢。外祖母说,那是怎样一片神奇的土地呢?走也走不到尽头。总有那么多的孩子往里钻,从她小时侯就开始了。可那片土地上的油菜花呀,每年到的比春天还早。她原以为那下面就埋着王母娘娘的手镯呢。我看见外祖母一说起那片油菜花田时总是像个充满幻想的少女一样眉飞色舞,指手画脚,重复地用同样的句子来形容;无话可说的时候眼神失落,一脸地意犹未尽。其实我自己也去那儿探索过了,真的什么都没有。那片油菜花田几乎承载了我所有的童年,只有欢笑没有眼泪。我曾一度认为那是片只有魔法的土地,即使这个世界很普通,魔法也一定悄悄地萌发着,孕育着,最后无声无息地爆炸。只是我错了,多年以后看了《哈利·波特》,发现霍格·沃次学校教的怪诞魔法远比我在油菜花田里的想象丰富的多。

8岁了,妈妈来接我了。我的墙上已经有了825个碗了,至于妈妈,我都忘了她的样貌,只记得她温和的声音说:“你要乖乖的哦。”现在连这也变了。也许她不是我的妈妈吧。她说是来接我回城上学的。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我只知道城里有灯泡,没有油菜花田。可光是这样就让我觉得难受了。小也来送我了,我笑着跟他道别。他只说了声“小西,再见!”

我上学了。我没有跟着谁撒丫子乱跑。我乖乖的听话。大家都说我是个乖巧的女孩子。学里的老师给我大朵的红花,还有奖状贴满整个墙壁。妈妈说养我这么个女儿真有面子。

大多了我才意识到我没有爸爸。妈妈说他死了,其实他们早就离婚了,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在我去外祖母的村子之前,我全都知道。

通常妈妈很忙,我不喜欢吃“外卖”,我自己做苦瓜羹,很苦。我想外祖母了,想小也了。还有那油菜花田——之前我都相信它有魔法。

夜晚的城市灯火阑珊,夜晚的乡村有亮闪闪的萤火虫。

我掏出一支烟来,点上。打火机是新买来的,火苗很旺,风吹不倒。高考落榜之后,什么都变了。我想我开始堕落了。妈妈有了新的丈夫,一个女人养我到十九岁也怪不容易的,祝她幸福吧。我觉得无处可去了,他们的幸福不是我能介入的。回到外祖母的村子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有电灯泡了,外祖母正在听收音机。她说村里有状元了,小也考上了名牌大学,以后会带人回来,除了那些油菜花,盖上了高楼大厦,村里的人都住进去了。

外祖母说:“小西,你再去看看吧。”

我“嗯、嗯”的应着。

我听话地去了。油菜花依旧开得很旺,艳丽的黄色在风中肆意地翻滚,无休无止。夜晚的时候会鬼影婆娑,我清清楚楚地嗅到乡间泥土腥臭的恶心味道。还有蝴蝶,小小的,小的晶莹剔透,低低地扇动着白亮的翅膀,却是一拨一拨,飞舞起来惊心动魄。她们都是食人精髓的妖精。多年前不知不觉地迷了我的心志。

连绵到天的尽头的油菜花,任油菜花连绵到天的尽头的土地。这儿曾是多么的美丽妖娆。将来她也是块风水宝地吧,住着衣革笔挺的像我妈妈那样工作繁忙的人。那些人会进出小也盖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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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念故乡的土地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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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一曲乡音,寄一缕乡愁。在这流火的季节,把日子折叠,数算归乡的日期。故乡土地哟,在他乡最难忘的还是你的温度。

谁言锦书难寄,谁知寸草春晖,在外的游子最懂那一束相思。家乡的蝉鸣时常在耳边回荡,每个不眠的夜里,对着满街的繁华,听着街头大排档播放着激情的音符,我的心一起跳跃。街市的灯火绚烂,嘈杂的语言及那些不懂的乡音勾起我对故乡的倦恋。开一瓶冰爽的扎啤,清凉些许。而脚下的土地依旧灼热,浓浓的热浪依旧扑面而来。这个夏天,多少的脚步流浪在他乡,脚下的土地连着的是故乡的根脉。

门口的燕子呢喃,新出生的乳燕露出鹅黄的嘴巴。这个黎明,阳光才吐露淡淡的笑意,看远处的炊烟飘荡着相思的恋曲。故乡里母亲早已和父亲出现在那片热恋的土地上,父亲的肩头拉着那祖辈相传的犁铧,翻开季节的篇章,母亲用她那粗糙的手指书写一片绿色的希望。这个季节,故乡温暖的土地会给父母亲带来丰足的收获。我看见那疯长的麦子和咔咔拔节的玉米,父亲和母亲推着家里仅有的独轮车走在火热的季节里,长满皱褶的脸上那一滴汗珠晶莹了整个午后,夕阳依旧和谒可亲。

我在故乡的远方,聆听绵绵细雨的诉说。那楼顶滴落的雨滴,嘀嗒嘀嗒在敲打我的心。这个季节家乡的槐花早开了吗?家乡的蝉鸣是不是依旧在夜里叫个不停?家乡的那片杨树林是不是依旧杨絮飘飘?家乡的土地火一样的热情,故乡的叔叔伯伯们是不是一样在村前的公路边席地而坐,纳凉到天明?故乡的孩子们是不是还一样赤着双脚走在那火热的土地上?故乡的土地在黎明前甜甜睡去。

故乡的老屋子前面不远处那条小河,悠悠流淌了几万年,那年我去外婆家时曾冲走了我仅有的鞋子。河边上那片麦田是我和我和父母一起种下的,那年的干旱是这条小河救了我们,救了我们种下的麦子。

我骑着父亲的车子,曾经穿梭于故乡的街市,瘦小的身影和车子后面大大竹筐极不相称。沿街叫卖的是我的尊严和父亲种出的果实,沉重的脚步让我摔倒在街市的小巷,故乡温暖的土地唤醒了我心底的呐喊,咬咬牙挺起胸膛走出困惑和迷惘。故乡的土地给我了坚韧的性格,从此,流迹天涯,而故乡是一颗种在我心里的种子,我会把她带到一片温暖的土地上,让她生根发芽。

离开故乡的土地,脚下带着故乡泥土的芬芳。脚步轻松,踏歌海角天涯,寻找着故乡那一缕熟悉的声音。清清的小河,碧绿的山野,故乡土地的温度温暖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世界。走着走着,他乡就变成了故乡,他乡的土地一样有着故乡的温度。夏季来临之前,门口的杨絮飘落,如雪如花,飘飘荡荡好似天女散花。想起故乡那片硕肥的杨树林,想起走在杨树林里那个背着花书包扎着羊角辫的女孩,故乡朦胧了岁月。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每个月圆的日子,对酒当歌,吟风咏月。那洁白的月光刺痛的不只是我的眼睛。穿过洁白的月光,母亲的身影在灯光下或明或暗,她手中的针线在缝补的是一颗破碎的心,针针见血。

故乡是一条河,故乡的土地是我童年的摇篮。父亲和母亲站在故乡的土地上,守候在村口,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相思长满额头,泪水化作霜花,挺拔的身躯不在挺拔。年快到的时候,我仿佛听到老院子里父亲在杀猪宰羊的声音和母亲在厨房里霹雳啪啦的煎炒声。

故乡是那盘香喷喷的炒花生。故乡的土地也被夏日的阳光烤的香喷喷的,她暖暖的怀抱里正在孕育着下一个季节即将破土而出的蝉,正在孕育着杨树林里的另一场风花雪月。故乡的土地是我儿时的襁褓,我在故乡的土地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窗外,细雨声声,串起我对故乡的记忆。沏一壶故乡的思念,品味故乡泥土的气息。看看天上的流云,漂泊中不忘的是对故乡的回忆。

春去秋来,夏天悄悄地过去,待到满山红叶时,我会寄一片相思,和故乡诉说。燕子南飞,我会让它带上我的心愿,把我思念故乡的种子撒向故乡的土地。

明年春天,故乡的土地里那片碧绿的春色,田野里那片金色的花朵,那就是我,我永远生长在故乡温暖的土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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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在我身边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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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法制国家,作为一名中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希望,更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应该知法、守法。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而我们身边也有着许多有关法律的故事,值得我们从中学习、思考。

我曾经有一个同学小刚,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可是后来没来校报名,大家都以为小刚辍学了,于是班主任找到他家,见到了小刚父亲,在询问了一些事情后才得知,原来小刚父亲一直认为读书没有多大用处,还不如外出打工,于是就让小刚辍学,跟着他一起外出打工。可是小刚不愿意,希望回到学校继续读书。无奈,小刚只好吓他的父亲说:“如果你不让我上学,我就绝食。”小刚父亲以为这只是说着玩的,就没放在心上。小刚见父亲没有让步,一气之下吞了几片安眠药。第二天,小刚父亲见小刚迟迟没有起床,就感到奇怪,就去房间叫小刚,推开门才发现地上撒了一些安眠药,小刚父亲顿时惊慌,赶忙将小刚送到了医院。不过还好,小刚吞下的安眠药还不是太多,再加上发现及时,并无大碍,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很快就康复了。而小刚的父亲也答应了让小刚继续读书。

小刚最终争取到了上学的机会,但他的那种伤害自身健康的方式是错误的。其实小刚完全可以找学校出面说服父亲同意继续读书,他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小刚采用那种极端方式维权,归根到底是小刚的法律维权意识薄弱,不知如何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导致这样事情的根本原因还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学习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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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九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7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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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确定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

(二)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一百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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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脚下的土地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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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纵横阡陌踽踽独行,或经落花翩跹衰草盘桓,或经流水人家袅娜聘婷,始终离不开黝黑厚重朴实无华的土地,心头萦绕田塍原野倏然而至的忧伤的信天游,和从亘古到斯今永不磨灭的故土情结。

的确,脚下的土地便是我们深深扎根的地方,年月里朝生暮死五味陈杂的悲喜盘根错节地生长,端然地透过树荫照下来的斑驳光点,便是风,是土,是人情。

是对故乡安定生活的不顾一切的眷恋。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土地赋予我们的,更有对熟悉的旧时风物的怀恋——在抚摸焜黄华叶的季节,抚摸朱漆脱落的旧日宅门,几时灰蓝苍郁高远无比的天空,清癯的街道和飘着冰糖葫芦甜甜香气的胡同……

当然还有天真赤诚的故交,须发皆白的老者,围炉夜话到天明的氛围,因为这土地的平和厚重,愈发给人以脚踏实地宁静致远的感慨。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土地也是用来标识岁月的某个微不足道的点。曾有先辈在这里挥洒汗水辛勤耕耘,曾有先辈在这里挑灯夜读怀揣救国治民的理想,也许会有人被放逐,众叛亲离却怀揣沉甸甸的赤子之心,和今人一样的对故乡土地的深深眷念。

或者说对故乡对土地的眷念本就相通,是生而为人发自肺腑的本能。刘亮程像个皓首苍髯闲云野鹤的哲人一样爱着他脚下草长莺飞的土地,甚至脚下的泥土都是绿色的样子,固守着今生今世的证据。

风吹平一道田埂需要百年,而城市化的生活带给土地的却是撕心裂肺的伤逝,一个时代戛然而止,钢铁森林拔地而起,令人心驰神往的村庄、土地、精致的乡愁已悄然渐行渐远,脚下的土地一寸寸分崩离析。

我期待一场覆盖天地的大雪,苍茫、萧索、肃杀,然后一切重新开始,脚下坚实的土地带着从古至今非凡的意义绽放在冰消雪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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