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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精品20篇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为此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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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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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砒霜门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教,交流学习心得,对案件的适用法律和适用条款,在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基础上,做到逐字逐句推敲,反复思考,反复记忆,使经常用到的条款熟记于胸。

四、分步计划学。由于我们每个人平时都肩负着各自的工作任务,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工学业矛盾,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我们首先就要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将所学内容分解成若干部分,每天按时安排学习一部分,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无论如何不能给自己以任何借口;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克服惰性,促使我们能够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任务,而不会有太大的压力。为了使学习能够卓有成效,我们还要养成及时复习的习惯,因为及时复习可以巩固所学的内容,防止遗忘,复习时不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关键在于多次反复,直到牢记为止,我每天在睡前花10到20分钟,将前一天和前几天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在每个周末花20到40分钟,将本周和上一周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如果有遗忘的地方,就对照书本重新浏览一遍,这样学过的内容就在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网络辅助学。目前,我们所有的基层分局都已经连通了互联网,平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辅助学习,通过浏览国家总局或者相关专业法律网站,我们可以获得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和法律信息。由于网络内容更新快,信息传递及时,基本上能够与我们的学习同步,所以我们只要做到定期浏览,就可以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得最新的法律资讯,还可以搜索到新、旧法律对照等重点、难点讲解提示。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例如电子邮件、执法QQ群等方式,与市局公平交易分局、法规科、商广科等对口业务科室的取得联系,讨论个性化问题,答疑解惑或进行专题性探讨等,以便通过讨论解决学习工作中的疑问和困难,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

此次法律法规考试,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静下心来,对照比较,我和系统内的先进同志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学习方法也不尽完善,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探索也略显得肤浅,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感谢市局党组和上级领导给我这次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仅希望我的这"一小步"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此为契机,我愿和在座的所有同志们一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作风,在市局党组的坚强的领导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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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与平安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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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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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大全

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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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3、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5、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6、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7、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8、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0、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11、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1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3、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14、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15、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16、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17、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18、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19、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0、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贺拉斯)

21、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22、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23、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2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25、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26、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27、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28、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29、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30、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3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32、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 的事情(弗劳德)

33、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34、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35、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36、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37、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38、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9、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40、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41、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42、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45、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4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47、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8、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49、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50、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51、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5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53、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54、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55、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56、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57、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58、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59、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60、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61、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6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63、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64、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65、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6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7、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68、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69、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 。

70、凡事都有规矩。

71、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达雷尔。

72、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73、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伯克。

74、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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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适用话题:生命,法律,威胁,恐吓,杀医,严惩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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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因新生婴儿左手骨折,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一男子顾某在网上发帖称,如果在今年腊月28号之前,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不赔偿100万元,“我将会血洗三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1月15日,蕲春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公安已介入调查,事件正在处理中。

据蕲春县委宣传部14日晚通报,针对顾某在微信、微博发帖扬言威胁恐吓涉事医院一事,该县公安、卫计、综治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网络广为流传的一张朋友圈截图显示,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儿子在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出生,6斤3两,接生的医院人员由于用力过大,导致儿子左手大臂中间骨折。该男子“发誓”称,如果在今年腊月28号之前,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不赔偿100万元,“我将会血洗三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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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就在我身边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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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一线的学习生活,让我觉得“法律”既熟悉又陌生,跟我的生活实在不沾边。最近,班级开展了“懂法·知法·守法”的活动,作为小记者的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才发现原来法律就在身边。

清晨上学路上,无数载着孩子的摩托车从我的身边疾驰而过,速度快得吓人。我猜想,肯定是怕迟到,急着上课。在十字路口,甚至有些家长毫不犹豫地带着孩子闯了红灯,横冲直撞。有回,起床晚了,时间紧迫,我也催着爸爸这么干,立马遭到了一阵训斥:“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你知道这不仅违法,还非常危险!”听了,我自知理亏,默默低下了头。

中午放学回家,正当我和朋友有说有笑的时候,不远处的一条偏僻小巷传来了一阵吆喝声:“把钱拿出来,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一次!”我们循声望去,才发现隔壁班的同学把一个低年级的男孩逼到角落里,威胁他把口袋里的钱掏出来。就在小同学吓得瑟瑟发抖的时候,我大吼一声:“你这是流氓的行为,再不走,我就告诉老师。”那个人抬头看见我,灰溜溜地走了。我们跑过去,安慰小同学,并告诉他不要畏惧坏蛋,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方法。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主动跟妈妈聊起了“路遇流氓”的事件,妈妈夸我富有正义感,并感叹地说起老家李奶奶的那一群“法盲”儿女。李奶奶岁数大了,行动不方便,日常起居和三餐需要别人服侍。她的四个儿子完全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嫌弃老人给他们增添负担,对她不管不顾,完全没有为人子女的孝道。最后,妈妈愤愤不平地说,“法盲”才会这么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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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三作文法律7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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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对,正是有法律条文的存在,才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美好。

警钟在黎明敲响,也敲醒了人们昏睡的心灵。无可否认,当代青少年的犯罪案件数正逐年上升,难道法律真的无法约束我们吗?

大家是否听说过一些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惨剧?大家是否了解过犯罪分子被抓后的后悔心理?大家是否记得那些惩罚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文?你们都忘了,也许早就被压在你们心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大家是否天真的认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轻惩罚甚至免去刑罚?你错了,法律在人人面前一律平等,即使你还是孩童,你终要背上你应负的责任。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母亲出于关心对该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然而,孩子却不知悔改,心存不甘,动了歪念——趁母亲正在熟睡的时候狠心地把母亲砍死。可怜的孩子以为能为自己“报仇”,可最终依然难逃法网,走上了不归之路,流下痛恨的泪花……

一名中学生为了能按时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不惜违反交通规则,逆线行车。一位迎面而来的糊涂司机,因为车速较快而且没有看清前面的食物。车辆如一头慌乱的蛮牛,与少年相撞。少年的鲜花如彩雪般在空中飞舞,生命的歌谱却在此画上了句号,后悔已成了不可能的事……

事故的发生我们无法阻止,但我们却有能力预防它的发生。法律犹如我们的指明路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法律犹如房屋结构的框架,只有深层扎根,才能使我们的生命大厦越建越高。生命因法律而充实,国家因法律而强盛,社会因法律而稳定……法律造就我们美好的生活。

法律的海洋沉浸着广大人民的权利。让法律的歌调钻进人们的脑袋,让我们打开封闭的心扉,让法律走进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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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考话题作文法律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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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妈妈正看我的私人日记。我甩下书包气冲冲地走了过去说:“妈妈,你为什么要看我的私人日记。”妈妈说:“你最近不太听话。”我说:“即使我不大听话,你也不能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看我的日记呀!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呀!”妈妈说:“你别管我,快做你的作业。”我气得一直没理妈妈。晚上,妈妈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上面写着:“琴琴,对不起,妈妈不该没经你的同意看你的日记,但你这几天一直是不听话。”我理解了妈妈,跑到她屋子里说:“妈妈,我以后会听您的话。”妈妈兴奋地搂着我说:“乖,我的好孩子。”

邻居家的东东,爸妈离异了。他由爸爸抚养。爸爸心情一不好,就会打东东。东东身上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天,东东被爸爸打掉了几颗牙,他被迫离开了家,在公路上遇到了两位民警叔叔。在叔叔们的劝说下,他带着两位叔叔来到了家。叔叔们走到东东的爸爸前,对他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东东的爸爸终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答应以后会待东东很好,民警叔叔放心地走了。

每个人都应该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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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例文一:法律在身边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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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都需法,处处都遵法,虽然我们是青少年,但也要学会用法,懂法,如果我们现在不学法,长大后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都犯了罪,被警察抓进了监牢,在里面由警察来给他们讲法,让他们懂法,以至于不再让他们犯法,既然他们还是要学法,并且还有了案例,还不如从小学法,记住,长大后就不会犯罪,而且,还可以让警察休息休息,世界充满了和平,那我们的生活该会多么愉快呀!

我们小学生就已经开始听关于法律的讲座了,所以我们以后不会犯法了。居我了解,很多犯罪的人,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懂法,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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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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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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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土地的骄子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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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穷人的屋檐下,谁都不会满足,谁都满怀理想,希望富足。

巢穴八面来风,里面的一切空澈透明,容不下太多的东西,也不会有太都的悬念。一览无余的,是愚者呆滞的眼光;明察秋毫的,是圣贤涵虚的笔触。

里面充斥了真心、真理、真爱……大爱无言,大恨无惭,敢爱敢恨。这里是生命的始出,白花的含笑,灵泉那澄澈的眼睛……

你看吧,你笑吧!那墙外的屋檐下,冰天雪地的呵斥,墙内已收敛了光亮的火炉旁,却有那寒风最轻柔的呓语。

那里,催人自省,催人奋进。那里,摧残了似水的生命,催化了钢铁的性格。

战乱的年代,用血与泪铸就了帝王的长城,又用辛酸与愤懑锄破了耕地。命运的脚步匆匆,赶着去记下那横扫千军的铁戟,那一统天下的壮志,那力拔山河的豪迈,跌宕起伏的战役,惊心动魄的马嘶,坚不可摧的铠甲……

还有那瞭望丈夫归路的妇女,还有那千万贫者的哀号!但是,走得如此的仓促,只飘下星星点点的希望,无人知晓。直到真理的烽烟召唤时,干戈寥落后,它才燎原!

何时的星光才最亮?斑斑点点便是屋内眷恋的心。穷人永远用他们土地般博大的心,展露着天成的肌肤,等待着历史的抉择。待到土地的召唤,在厚实的胸膛里激荡深邃而包含深情的传响迸出土地的神刀,犹如火山的喷薄,大地的咆哮!

星火的燎原,满腔怒火在无边的旷野上盘升缭绕。只要心比天高,只要还能辨识春天的号角!

风调雨顺的年代,他们在无言之中,用他们古铜的肤色,埋没在大地里,永远地消沉,他们本来就是土地的骄子!和平给予他们无忧无虑的童真,理解了祖祖辈辈的痴想。沉实的土地汗水浇灌后黄金的收获,最得意的金色的心情。锐利的锄刀割破命运的咽喉,赶着雕刻那盛世蓝图。

最后是一片裸露的大地,平息了它的怒火,收敛了傲气,在风霜里,冰雪中,独自悠然地酣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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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在我身边作文2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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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常听说。但是,在重要的时候,法律可我们的保护神。

就在2014年11月份的时候,“砰”的一声打破了小区的寂静。一辆银灰色的轿车撞上小区后面的围墙,小区居民急忙赶过来,打120的,通知物业的,警察......事后,我问清楚大人们“车主由于是受害人,减轻了他的处罚”。而物业?还好,这次事故没造成重大伤亡。物业将承担车主的医药费等等,后面有人种的一点点农作物呢,车主赔500元就行了。

还是那天下午,一化工厂由于建在靠近居民区不远的地方,排放烟的时候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空气不新鲜,呼吸困难等等。小区居民叫来警察,警察摇摇头说:“这事我们管不着,你们去找别人吧。”警车响着警笛开走了。大家东找西找,终于找到了法院,大家一起到法院把这家化工厂告了,结果是法院处罚了化工厂10万元的罚金,负责小区居民所有的损失。

你们看,法律有用吧!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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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法律知识作文:法制在身边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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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坏人总是无处不在。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将这些坏人制住的就是法律。法律并不遥远,反而在我们身边。

记得上次,我们重庆出现了一个重要罪犯——周克华。他曾制造了六起持枪抢劫案,2012年8月10日在重庆沙坪坝某地,实施抢劫,并在过程中造成一死两伤,随后逃逸。就算他在厉害,也逃不出法律的手中,这正是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呀。

就在上个星期,我也遇到了一个坏人。我从南坪往家里走,在一处楼梯口,我系鞋带时,无意发现了一个行为诡异的人。他一看见我的目光就转过头去了,起初我也没怎么怀疑他。可是,我走到楼下时,又看见了那个人。他头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大部分遮住;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裤子则是牛仔裤,在那个人的手臂上,我隐约看见了纹身。怎么办?我心头只有这三个字。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我并没继续像家走去,而是想那人口密集的超市走去。我每走几步就想回头,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只好向前走去。我心中十分煎熬:如果他现在跑过来,把我绑走了怎么办?他身上有钱没有?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超市。一进门,我就装作伸懒腰的样子,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果不其然,他跟来了!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我的心情。我利用超市那复杂的地形,跟那个人玩起来躲猫猫。我透过商品的缝隙看见了他,他正在寻找我的身影。我急忙拿出电话,给老爸打了电话。电话一挂,我看见他马上就过来了,我急忙往另一个货架跑去。好险,差点被发现了。接下来,我就只好和他一直躲下去,时不时的让他知道我还在超市里。突然,我看到了老爸的身影,可要去老爸那必须要经过那个男子。我想来想去,准备硬冲过去。我抓准时机,双腿发力使劲地往前跑去,我仿佛看见那名男子惊讶的目光。接着我撞到了老爸的怀里,心里只有两个字:安全了!我急忙给老爸指了那名男子,老爸立马喊道:“抓人贩子了!”就去追那名男子了。可后来听老爸说,那人还是跑了。可我也长了一智,再也不怕那个人再来了。

同学们,在遇到坏人时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法律会制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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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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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每个人都会接触到。但现在的人,对法律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有很多人,只是当成一个习惯,并不在意。尽管每个人都会说不要干什么什么,不然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之类的话,但真正遵守的又有几人呢?我就看到过这样一个例子。

有一个司机,在开大卡车,这名司机开了11个小时运货,早已疲惫不堪。他刚下高速,在市中心行驶时,因为快到目的地了,精神松懈了下来。结果他竟然睡着了!正好,有一个小伙子经过马路,因贪图省一点时间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悲剧就发生了,小伙子被大卡车正面撞中,飞了出去,当场身死。

这个司机有错,但小伙子也有错。在法律上明确写了司机不能开车超过4小时,每4小时至少要休息20分钟,而这名司机严重超时了。法律上还说明了人过马路必须要走斑马线才安全,两人都违法了,才导致这次事件的发生。

我相信,在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司机和人,只是媒体没曝光出来而已。我发现在我们边,甚至我们自己都经常不走人行道过马路,我们心里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样走不会有事,有事也轮不到自己。正是这样的心理导致了现在的事故。

有不少人整天对孩子说要遵守法律,但自己却在违反。孩子们不是听一下就会记住的,而是看你的行为下意识学你,再加上孩子看到有很多人在违反,那么从心里就会认为这是安全的,又省了那么微不足道的时间。在这个谁快谁赢的社会,他自然就会去模仿,去做。而现在人对法律了解的又少,没这个氛围。所以导致大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

在这个社会,我们人微言薄,改变不了这个趋势。或者说,也没哪个人能改变这个趋势。我们只能尽量做好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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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珍惜土地保护家园为题目的诗歌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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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我家,保护靠大家”。

随着一句句众所周知的话语,

我的思绪插上翅膀,

开始轻轻地飞翔、荡漾。オ

土地是伟大的,

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母亲,

她用自己甜美的乳汁哺育着我们,

她把一切都无私奉献给了我们。オ

可是人类,

对地球做了多少亏心事:

把肥沃的土地变成了荒凉的戈壁与沙漠;

使一片片绿洲寸草不生;

江河湖海形成了“彩色恐怖”;

许多地方严重缺水;

……オ

树木是地球的外衣,

是地球的屏障,

是天然的加湿器,

是保护环境的卫士,

是动物们的“避难所”。

可是现在,

一眼望去,

树木所剩之数寥寥无几。オ

动物是大自然的装饰,

是森林中的精灵,

是人类的伙伴,

是大家的开心果。

可是现在,

动物们在干什么呢?

它们被枪声所惊,

在枪林弹雨中逃跑,

这已成了它们的习惯,

在提心吊胆中度过每一天。オ

水是人类每天必须的元素,

也是动物维持生命的根本,

它是江河湖海中的一员,

它滋润着我们,

可是现在,

水资源严重缺乏,

人类竟然不知悔改,

还是大把大把地挥洒、挥洒……

人们,赶快觉悟吧!

再这样下去,

人类终于会毁灭的。

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

手拉手,

共创美好家园

[珍惜土地保护家园为题目诗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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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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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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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土局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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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取得成效。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带来的活动简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1: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今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 ##从6月22日至6月26日,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题,面向公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国土资源厅及时征订、印制了《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国土资源知识100问》、《知识问答》等宣传册,当天在全区各市、县(区)以不同的方式在繁华街道、广场设咨询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土地日,部分市县还开展了土地日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据统计,当天发放免费发放法律宣传册等宣传品近2万余册,接受群众咨询400余次。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严查违法用地行为,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报,我区2010-2014年平均供地率达78.8%,位列全国第二位。目前全区基本农田达1344.5万亩,建设用地449.9万亩,人均耕地3.07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篇2: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为深入宣传我国土地基本国策,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石城县国土资源局提前谋划,创新创特,精密部署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一、宣传部署早。今年4月份,该县召开全系统大会,围绕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提前谋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宣传形式新。一是制作国土专题宣传片,围绕本县国土资源管理、提高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依法行政等内容制作国土政策专题宣传片,通过县电视台做专题报道,并在电影下乡活动影前播放,使国土政策在群众中入心入脑。二是国土政策文艺汇演,利用民间艺术团,把国土政策编排在文艺节目中,深入基层,巡回演出。三是现场宣传,通过高炮广告、道路护栏悬挂宣传标语,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辖区必经进出口墙体喷绘宣传标语,并在中国大地出版社订制国土专业宣传彩印,以及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繁华集镇地段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散发宣传单及政策咨询活动。四是网络宣传,利用网络登载国土政策法规;并制作手机短信及微信平台。五是宣传车宣传;录制国土政策宣传稿,通过宣传车深入各街区、村组进行为期1个月的巡回广播宣传,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氛围。

三、宣传氛围浓。根据群众的需求,全局上下联动,将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土地问题,精心制作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篇3: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为深入宣传我国土地基本国策,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石城县国土资源局提前谋划,创新创特,精密部署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一、宣传部署早。今年4月份,该县召开全系统大会,围绕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提前谋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宣传形式新。一是制作国土专题宣传片,围绕本县国土资源管理、提高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依法行政等内容制作国土政策专题宣传片,通过县电视台做专题报道,并在电影下乡活动影前播放,使国土政策在群众中入心入脑。二是国土政策文艺汇演,利用民间艺术团,把国土政策编排在文艺节目中,深入基层,巡回演出。三是现场宣传,通过高炮广告、道路护栏悬挂宣传标语,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辖区必经进出口墙体喷绘宣传标语,并在中国大地出版社订制国土专业宣传彩印,以及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繁华集镇地段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散发宣传单及政策咨询活动。四是网络宣传,利用网络登载国土政策法规;并制作手机短信及微信平台。五是宣传车宣传;录制国土政策宣传稿,通过宣传车深入各街区、村组进行为期1个月的巡回广播宣传,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氛围。

三、宣传氛围浓。根据群众的需求,全局上下联动,将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土地问题,精心制作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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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保护土地的名言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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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是为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而由中国国务院制定的保护日。小编收集了关于保护土地的名言,欢迎阅读。

土地的胸怀,在于无私。

流浪者说土地广博,但只有故乡那一块最好。

土地万物之源头,万物之本,起点与归宿同在。

人们常说最大的是胸怀,那么土地的胸怀是最大的。

土地,在被异族践踏的时候,她原来的主人会立即反击,因为土地需要自由。

土地是万物之母。

大地,你是万物之母(墨勒阿格)

大地是最好的避难所(詹·豪厄尔)

大地所育,终归大地(乔·皮尔)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大地却永远长存(圣经)

陆地、海洋、天空,三者如兄弟(雪莱)

大地养活人民,英雄保卫祖国(哈萨克族)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唐·杜甫)

地卑荒野大,天远暮江迟(唐·杜甫)

旷野看人小,长空共鸟齐(唐·岑参)

平芜万里无人去,落日千山空鸟飞(唐·刘长卿)

吴楚青苍分极浦,江山平远入新秋(清·王士祯)

地无一片登临处,天送满城风雨来(清·黄景仁)

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宋·苏轼)

泰山成砥砺,黄河为裳带(三国·阮籍)

上半年靠养蚕,下半年靠种田。

养蚕用白银,种田吃白米。

家有三亩桑,钞票用勿光。

千株桑万株桐,一生一世吃勿穷。

平地有好花,高山有好茶。

土要深翻,肥要深施。

有爿田,顶爿天。

田庄财主万万年,衙门财主一蓬烟。

良田勿种粮,迟早饿煞娘。

毁田造房,总有一天断粮。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

夏至勿种田,祖宗哭黄泉。

千年田地百年主。

田里多管,仓里谷满。

呆子田庄,全靠肥脏。

烂田种油菜,呒油炒青菜。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家有千两银,勿及山上一片林。

田庄人家勿养猪,好比秀才不读书。

早饭早,田地勿生草;夜饭早,省油省灯草。

人勤地出宝,人懒地出草。

男人勤看田头,女人勤看灶头。

武康城田畈,不及上柏温村畈。

田要冬耕,儿要亲生。

留得方寸土,让与子孙耕。

粮田抛荒,荒年断粮。

在春天里提醒很多人

麦子地还旱

注意保持水分

这是父辈流传下来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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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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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个所谓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替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

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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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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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则是我们的规矩,他是一个国家的约束,约束并且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法律同样是一个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人们不能越过这条线,正如羽毛球员不能将球打出界一样。

还记得英国伟大的思想家约翰·洛克说那个基本的宪法原则吗?“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除非法律禁止”这无疑点名了法律那神圣而不可违背的性质。违背法律,违背人的基本的底线,必将被法律所制裁。

那贪婪的恶果,正如那碧绿色枝蔓上的那美丽的玫瑰,你想采摘却不知尖利的刺早把你弄的遍体鳞伤。

诚信是一个做人的原则,同样也是法律中重要的一点。自从古代人们就很注重诚信,“人以诚立生”,“诚重于黄金”,“不信者,行不果”,可见诚信之重要。不过在现代社会诚信恐怕没那么普及。

在人民医院边的水果小摊上,人流络绎不绝,来这的人大都是去买水果去探望因为生病而住院的亲人或朋友急冲冲的买了急冲冲的又走了,不过这水果的质量可就不好保证了。装在漂亮篮子里并且故意标的“天价”的水果低下要么是弯曲的纸板,要么就是已经腐烂的水果。而称水果的电子秤也同样缺斤少两。不过执法人员发现了,并且处罚了这位店老板。

不过这种事件竟然没有人对这去举报,这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所以对于社会的不良违法现象我们应该出来制止,或许我们这次损失些钱没关系,不过我们的纵容会让别人被侵权,越来越多的实例表明宽容不是纵容,宽容是依法为原则。另外,我们要以诚带人。

法律同样可以作为保护我们未成年人自己的有力的武器。出国留学网可以让我们成长的更加健康。不过需要我们正确的使用,不然我们的合法权益只会被进一步侵害。

同样我们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法律去保护自己,不过需要认真去认识和学会去使用法律。

在这儿就有一个血淋淋的例子摆在我们眼前让我们反思:在2000年12月的一天的深夜,在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其说谎之事十分生气,于是持着那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王闯也因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凭母亲毒打,以至于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的衰竭,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这个事件中,王闯因为缺乏最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意识,缺乏对法律的认识,让他被打成重伤。所以我们应自觉的进行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注意去培养自己对真与假,美与丑的判断。

朋友啊,如今我们生活在这文明和谐的社会里,法律保障这我们的健康成长,所以请知法守法,共同创建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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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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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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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例文二: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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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庭乃至世界就会变乱。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少年儿童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国家为了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专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法律都是我们少年儿童能茁壮成长的保护伞。

虽然有了法律,但一些大人和少年儿童都不遵守,触犯了一条又一条的法律。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在广西,几十名儿童被不法分子骗走,带到了浙江省做童工。这些儿童从事着没有安全保障的劳动。不过幸好有法律的维护,这批儿童才全部返回了家乡,不法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杨是某市小学的一名五年级学生。他自小父母离婚,跟着奶奶生活。他起初是上课不写作业,经常迟到。到了后来,奶奶管不住他了,他就经常旷课,偷家里或别人家的钱去网吧玩游戏。日子久了,学校给他记了很多次大过,可他屡次不改,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开除后整天泡在网吧里,与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混在一起。一次,伙同他人去抢劫别人的财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送进了劳教所。这就是不遵纪守法的悲哀。

同学们,我们应当遵纪守法,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报效祖国。法律,让我们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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