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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名人故事【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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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功夫成就文化巨人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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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读书,我最佩服20世纪前半叶那一代文化名人,他们读书多,读得精,动不动一部大厚书就能背下来,真是了不得的功夫

从《八十忆双亲》里,我们知道钱穆9岁就能背诵《三国演义》。此事值得一录:

那是一个晚上,父亲去镇上的烟馆议事,钱穆跟随同往。进了烟馆,一客忽然问钱穆:“听说你能背《三国演义》,是真的吗?”钱穆点头。又一客问:“今晚可以试试吗?”钱穆又点头。于是按照客人要求,他开始背诵“诸葛亮舌战群儒”。一面背诵,一面表演,把诸葛亮与张昭等人的语气动态,表演得淋漓尽致。大人称奇,小钱穆当然免不了有些飘飘然。

第二天,钱穆依然随父亲去烟馆议事。路过一座小桥时,父亲问:“认得桥字吗?”钱穆点头说:“认得。”又问:“桥字是什么旁?”答:“木字旁。”再问:“木字旁换马字旁是什么字,认得吗?”再答:“认得,是骄字。”父亲又问:“骄是什么意思,知道吗?”钱穆答:“知道。”父亲步步紧逼:“你昨晚的行为有这个骄字吗?”钱穆这时才明白父亲的意思,顿时如闻雷霆,俯首不语。

上世纪80年代,钱穆的孙女正在北京大学中文系读书,向祖父请教读书问题,钱穆的回信:“《论语》外,须诵《孟子》《大学》《中庸》与《朱子章句集注》为主。《庄子》外,须诵《老子》。四书与老庄外,该读《史记》,须全读不宜选读,遇不易解处,约略读过,遇能解又爱读处,则仍须反复多读,仍盼能背诵……”

从张恨水的《山窗小品》里,我们知道他在14岁之前,就能够背诵《论语》《孟子》《左传》《大学》等典籍。而他很小时就写一些酷似《聊斋》的小说,可以证明他把《聊斋》读得烂熟了。从他上世纪30年代替写的《水浒人物论赞》,又可以看出他对《水浒》的烂熟。

作为文史学者的曹聚仁,奉行的读书原则也许不是背诵,而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在《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里,他谈到自己对几部经典著作的阅读遍数:《儒林外史》读了100多遍,都是一本正经地读。读《红楼梦》赶不上俞平伯,但也先后读了70多遍。《聊斋》读了四五十遍,《水浒传》读了20多遍。《三国演义》读的遍数最少,只有两三遍,原因是它没有《三国志》引人入胜。《史记》读了多少遍,他没说,只说这是他最爱读的书,是下过一点苦功的。

一个人肚子里有多少书,就跟一个人腰里有多少钱一样,那属个人隐私。因而,更多人的读书功夫我们就不得而知。

例如,不是郑振铎亲自检验,我们怎么也不会知道茅盾能够背诵《红楼梦》;不是周建人的回忆文章,我们也不会知道鲁迅小时候是背过《纲鉴》的。从根本上说,是读书功夫成就了那一代文化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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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爱书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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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是美国的第15任总统,小时候,家里没钱送他上学,他只能想方设法借书读。

有一次,妈妈让他去邻居家送木柴。告别的时候,林肯突然见到一本渴望已久的书,便再也挪不动步了。他站在邻居的书架前,入迷地读了起来。邻居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大方地借给了他,让他拿回家去读,还叮嘱他不要把书弄脏了。林肯感激地说:“我一定好好保管。”

林肯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起来,连晚饭都顾不上吃。一直到妈妈催促他上床睡觉,还舍不得把书放下。临睡前,他小心地把书放在柜子上,上面还盖了一张旧报纸,这才安心地躺下了。

半夜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他赶紧跳起来,扑向那本书。可是书已经被从屋顶漏下来的雨水淋湿了!他捧着书,伤心地流下眼泪。

第二天,他拿着书到了邻居家,局促不安地说:“真对不起,我把您的书弄脏了。可是,我没有钱赔给您,就让我给您干三天活儿吧。”

邻居见到林肯诚恳的样子,就亲切地对他说:“算了,这本书就送给你了。”林肯高兴极了,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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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少年爱因斯坦的故事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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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伯特·爱因斯坦(1879-1955),美籍德裔犹太人,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奠基人,相对论——“质能关系”的创立者,“决定论量子力学诠释”的捍卫者(振动的粒子)——不掷骰子的上帝。

爱因斯坦16岁那年,由于整日同—群调皮贪玩的孩子在—起,致使自己几门功课不及格。—个周末的早上,爱因斯坦正拿着钓鱼竿准备和那群孩子—起去钓鱼。这时,父亲拦住了他,心平气和地对他说:“爱因斯坦,你整日贪玩且功课不及格,我和你的母亲很为你的前途担扰。”

“有什么可担忧的,杰克和罗伯特他们也没及格,不照样去钓鱼吗?”

“孩子,话可不能这样说。”父亲充满关爱地望着爱因斯坦说,“在我们故乡流传着这样—个寓言,我希望你能认真地听—听。”

“说有两只猫在屋顶上玩耍。—不小心,—只猫抱着另—只猫掉到了烟囱里。当两只猫从烟囱里爬出来时,—只猫的脸上沾满了烟灰,而另—只猫的脸上却干干净净。干净的猫看见满脸黑灰的猫,以为自己的脸也又脏又丑,便快步跑到河边洗了脸。而黑脸猫看见干净的猫,以为自己的脸也是干净的。结果,吓得其他的猫都四下躲避,以为见到了妖怪。”

“爱因斯坦,谁也不能成为你的镜子,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镜子。拿别人做自己的镜子,天才也许会照成傻瓜。”

爱因斯坦听后,羞愧地放下鱼竿,回到了自己的小屋里。

从此,爱因斯坦时常用自己作为镜子来审视和映照自己,终于映照出了他人生的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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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素养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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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蔺交欢

蔺相如是春秋战国时期赵国的大臣,他很有见识和才能。在“完璧归赵”、“渑池相会”两次外交斗争中,捍卫了赵国的尊严,地位在名将廉颇之上。

这使廉颇很不服气,他对别人说:“我廉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为赵国立下了赫赫战功。蔺相如不过是凭一张嘴巴,说说而已,有什么了不起,反而爬到我的头上。一定要侮辱他一番。”

蔺相如听说后,尽量不跟廉颇会面,每次出门,避开廉颇,有时甚至装病不去上朝。

有一次蔺相如外出,远远看见廉颇的车马迎面而来,连忙叫车夫绕小路而行。蔺相如手下的人对他这样卑躬让步的作法感到委屈,纷纷要求告辞还乡。蔺相如执意挽留,并耐心地向他们解释说:“诸位认为廉将军和秦王相比,哪个厉害?”众人都说:“当然廉将军不及秦王了。”蔺相如说:“对啦,天下的诸候个个都怕秦王,可是为了赵国,我敢在秦国的朝廷上斥责他,怎么会见到廉将军倒反而害怕了呢?你们的心情我是理解的,可是,你们想过没有,强大的秦国之所以不敢攻打赵国,就是因为赵国有我和廉将军两人的缘故。如果两虎相斗,势必两败俱伤。我不计个人恩怨,处处让着廉将军,是从国家的利益着想啊。”听了这番话,大家都消了气,打消了告辞还乡的念头,反而更加尊敬蔺相如了。

后来,有人把蔺相如的话告诉了廉颇,廉颇大受感动,惭愧万分,觉得自己心胸竟然如此狭窄,实在对不起蔺相如,决心当面请罪。

一天,他脱下战袍,赤身背着荆条,来到蔺相如的府第,“扑”地跪在地上,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地对蔺相如说:“我是一鄙陋的粗人,见识浅薄,气量短小,没想到您对我竟这么宽容大量,我实在无脸见您,请您用力责打我吧!就是把我打死了,也心甘情愿。”蔺相如见到这情景,急忙扶起廉颇,两人紧抱在一起。

从此两人消除了隔阂,加强了团结,同心协力,保卫赵国,强大的秦国更加不敢轻易地侵犯赵国了。

2.程门立雪

杨时(1053年~1135年)是北宋时一位很有才华的才子,南剑州将乐人(今属福建)。中了进士后,他放弃做官,继续求学。

程颢(1032年~1085年)、程颐(1033年~1107年)兄弟俩是当时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哲学家、教育学,洛阳人,同是北宋理学的奠基人。他们的学说为后来的南宋朱熹所继承,世称程朱学派。杨时仰慕二程的学识,投奔洛阳程颢门下,拜师求学, 4年后程颢去世,又继续拜程颐为师。这时他年已40,仍尊师如故,刻苦学习。

一天,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杨时碰到疑难问题,便冒着凛冽的寒风,约同学游酢(1053年~1123年)一同前往老师家求教。当他来到老师家,见老师正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他不忍打搅,怕影响老师休息,就静静地侍立门外等候。当老师一觉醒来时他们的脚下已积雪一尺深了,身上飘满了雪。老师忙把杨时等两人请进屋去,为他们讲学。后来,“程门立雪”成为了广为流传的尊师典范。

3.张良拜师

张良(?~ 前186年),是西汉高祖刘邦的军师,他的祖先是韩国人。在秦灭韩后,张良立志为韩国报仇。

有一次,因刺杀秦始皇未遂,受到追捕而避居到下邳。张良在下邳闲暇无事。有一天他到下邳桥上散步,碰到一个老人,穿着粗布短衣,走到张良旁边,故意把他的鞋子掉到桥下。然后回过头来冲着张良说:“孩子!下桥去给我把鞋子拾上来!”张良听了一愣,很想打他一下,但一看他是个老人,就强忍着怒气,到桥下把鞋拾了上来。那老人竟又命令说:“把鞋子给我穿上!”张良一想,既然已经给他拾来了鞋子,不如就给他穿上吧,于是就跪在地上给他穿鞋。那老人把脚伸着,让张良给他穿好后,就笑嘻嘻地走了。

张良一直用惊奇的目光注视着他的去向。那老人走了里把路,又折回身来,对张良说:“你这个孩子是能培养成才的。五天以后的早上,天一亮,就到这里来同我会面!”张良跪下来说:“是。”第五天天刚亮,张良到了下邳桥上。不料那老人已经等在那里了,见了张良就生气地说:“和老人约会,怎么迟到了?以后的第五天早上再来相会!”说完就离去了。

素养名人故事

到第五天早上,鸡一叫,张良就赶去,可是那老人又等在那里了,见了张良又生气地说:“怎么又掉在我后面了?过了五天再早点来!”说完又走了。

又到了第五天,张良没到半夜就赶到桥上,等了好久,那老人也来了,他高兴地说:“这样才好。”然后他拿出一本书来,指着说道:“认真研读这本书,就能做帝王的老师了!过十年,天下形势有变,你就会发迹了。以后13年,你就会在济北郡谷城山下看到我——那儿有块黄石就是我了。”老人说完就走了。

早上天亮时,张良拿出那本书来一看,原来是《太公兵法》(辅佐周武王伐纣的姜太公的兵书)!张良十分珍爱它,经常熟读,反复地学习、研究。

10年过去了,陈胜等人起兵反秦,张良也聚集了 100多人响应。沛公刘邦率领了几千人马,在下邳的西面攻占了一些地方,张良就归附于他,成为他的部属。从此张良根据《太公兵法》经常向沛公献计献策,沛公认为很好,常常采用他的计谋,后来成了刘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军师。刘邦称帝后,封他为留侯。

张良始终不忘那个给他《太公兵法》的老人。13年后,他随从刘邦经过济北时,果然在谷城山下看见有块黄石,并把它取回,称之为“黄石公”,作为珍宝供奉起来,按时祭祀。张良死后,家属把这块黄石和他葬在一起。想一想:这是一个动人的传说,张良拜师,第三次才见到老师,如果是你,你会去第三次吗?为什么?

4.千里送鹅毛

“千里送鹅毛”的故事发生在唐朝。

当时,云南一少数民族的首领为表示对唐王朝的拥戴,派特使缅伯高向太宗贡献天鹅。路过沔阳湖时,好心的缅伯高把天鹅从笼子里放出来,想给它洗个澡。不料,天鹅展翅飞向高空。缅伯高忙伸手去捉,只扯得几根鹅毛。缅伯高急得顿足捶胸,号啕大哭。随从们劝他说:“已经飞走了,哭也没有用,还是想想补救的方法吧。”缅伯高一想,也只能如此了。

到了长安,缅伯高拜见唐太宗,并献上礼物。唐太宗见是一个精致的绸缎小包,便令人打开,一看是几根鹅毛和一首小诗。诗曰:

天鹅贡唐朝,山高路远遥。

沔阳湖失宝,倒地哭号啕。

上复圣天子,可饶缅伯高。

物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

唐太宗莫名其妙,缅伯高随即讲出事情原委。唐太宗连声说:“难能可贵!难能可贵!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个故事体现着送礼之人诚信的可贵美德。今天,人们用“千里送鹅毛”比喻送出的礼物单薄,但情意却异常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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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马邑诱敌战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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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汉景帝两代都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六十多年内,除了短时期的七国叛乱,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因此,社会的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据说,到了景帝的后期,国家仓库里的钱不知道积了多少万,串钱的绳子都烂断了;粮仓里的粮食多得吃不完,一年年地堆积上去,都满到露天的地上来了,有的甚至霉腐了。历史上把这段时期称为“文景之治”。

但是,强盛的汉朝却常常受到北方匈奴的威胁。从汉高祖在白登受包围以后,汉朝对匈奴一直采取“和亲”政策。这种“和亲”,实际上是一种妥协,不但要把汉朝皇室的女儿嫁给匈奴单于,每年还得送给匈奴许多财物。即使这样做,匈奴贵族还是经常侵犯中原,杀害百姓,掠夺粮食和牛羊,使北方地区不得安宁。

汉景帝死后,即位的汉武帝刘彻是个雄心勃勃的皇帝,一心要想改变这种屈辱的地位。

公元前135年,匈奴的军臣单于又派使者来要求和亲,汉武帝要大臣们议论一下。有个将军王恢说:“过去朝廷同匈奴和亲,匈奴老是不守盟约,侵犯边界,我们应该发兵打击他们一下才好。”

许多大臣都反对王恢的建议,汉武帝自己觉得没有把握,只好暂时答应匈奴和亲。

过了两年,邑地方有个大商人聂壹来找王恢,说:“匈奴在边界经常侵犯,总是一个祸根。现在趁刚跟他们和亲的机会,把匈奴引进来,我们来一个伏击,准能打个大胜仗。”

王恢问他:“你有什么办法能把匈奴引进来?”

聂壹说:“我经常在边界上做买卖,匈奴人都认识我。我可以借做买卖的因头,假装把马邑献给单于。单于贪图马邑的货物,一定会来。我们把大军埋伏在附近地方,只要等单于一到马邑,将军就可以截断他们的后路,活捉单于。”

王恢把聂壹的主意告诉汉武帝。汉武帝决心采用聂壹的计策,派王恢、韩安国、公孙贺、李广等将军带领三十万人马埋伏在马邑旁边的山谷里。

聂壹故意逃到匈奴,跟军臣单于说:“我有办法混进马邑,杀死那里的官吏,这样可以稳稳当当拿下马邑。”

军臣单于听了很高兴,但是到底有点怀疑,先派几个心腹跟聂壹一起到马邑去,只等聂壹真的把官吏杀了,再发兵进去。

聂壹回到马邑,按照事前和王恢商量好的办法,杀了几个已经定了死罪的犯人,把他们的头挂在城头上,骗匈奴使者去看,说这就是马邑县官的脑袋。

匈奴使者见了人头,信以为真,立刻回去报告军臣单于。

军臣单于亲自带领十万骑兵去接管马邑,到了离马邑大约一百多里地的武州地方,只见草原上放着许多牲口,却没放牲口的人。军臣单于一边走,一边犯了疑。这时候,他见到前面有一座亭堡,就决心打下这座亭堡,问个明白。

他们打下亭堡,抓住守在那里的亭尉。军臣单于威胁他说:“你把情况老实告诉我!要是说半句谎话,我马上把你的头砍了。”

那亭尉吓得要命,就把汉兵布置的埋伏全都告诉了军臣单于。

军臣单于一听,大吃一惊,赶快命令全军撤退。出了武州地界,他才喘口气说:“幸亏我抓到亭尉。真是好险哪。”

埋伏在马邑的汉军,得到匈奴逃回去的消息,赶快带大军追上去,可哪儿再追得上?只好空手回来。

汉武帝的诱击战没有成功。但是,打那以后,汉朝和匈奴的和亲关系破裂,接连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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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樱桃树是我砍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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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个庄园主家里。

一天,庄园主从外面带回一把小斧子。他随意一放,就又出门去了。

庄园主有个不满十岁的小儿子,看到闪闪发光的斧子,非常喜爱。

究竟快不快呢?他想试试,于是拿着斧子,跑到了樱桃园。

他选中一棵小樱桃,学着大人砍树的样子,挥动斧子用力砍下去。只听得“咔嚓”一声,小树拦腰折断了。

闯祸了,孩子赶忙把斧子送回原处,躲进屋里,忐忑不安地捧起一本书读了起来。

过了几个钟头,庄园主回来了。他走进樱桃园,发现最心爱的那棵樱桃树被砍断了,心疼欲裂,大发雷霆,并指使果农一定要把砍树者追查出来。

躲在屋里的孩子坐不住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大胆地走出来,低着头对父亲说:“爸爸,这棵樱桃树是我砍的。”

父亲问明情况,不但没有责备他,还把他搂在怀里,意味深长地说:“孩子,我为你的诚实高兴,要知道,做人首先要诚实,这比一百棵樱桃树还要宝贵。”

小读者,你知道这个诚实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吗?他叫乔治·华盛顿。长大后,他率领起义军,打败了英国殖民者,实现了美国的独立,当了美国的第一任总统。现在美国的首都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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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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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扎特被公认为音乐史上的神童,他很早就显露出了在音乐方面的非凡天赋和卓绝才能。从莫扎特的童年中,你能看到一个孩子对待音乐的用心心态,对艺术事业的执著追求。虽然不能人人皆为天才,但对广大孩子来说,“神童莫扎特”绝对是具有传奇色彩、又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小时候,莫扎特常常走到钢琴前面,按着琴键细听,并努力弹出他以前听到过的音乐。一次,莫扎特的父亲和朋友一齐回家,看到4岁的莫扎特正坐在桌旁写东西。父亲问他在干什么,莫扎特说他正在写钢琴协奏曲。父亲把五线谱纸拿过来一看,激动得流出了眼泪,他对朋友说:“你看,他写的这些又正确又富有好处啊!”天资加上勤奋和用心,这就是神童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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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一猛将樊哙的中国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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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手下有一人叫做樊哙,此人力敌千钧,勇猛善战胜过吕布和关羽,就连项羽也要敬畏三分,乃是刘邦账下的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今天我们一起聊聊他的故事

鸿门宴上,独身闯帐救刘邦

项羽兵临城下,设下鸿门宴准备除掉刘邦。刘邦势单力薄,没法与之抗衡,只得和张良一起,带着樊哙等一百多名勇士赴鸿门谢罪。酒酣之时,亚父范增授意项庄在席上舞剑,想趁机杀掉刘邦。当时,张良也在席上,连忙到帐外把席上的事情告诉了樊哙,樊哙当即便持剑盾要闯入项羽营帐。营帐门口的士兵将其挡住,樊哙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闯入帐内“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项羽吓得坐直身子,握剑问道:“此人是谁?”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赞叹道:“是位壮士。”于是命人赐酒一杯和一条猪腿。樊哙也不推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拔剑切肉而食,片刻就把肉吃光了。项羽见此,问道:“樊将军还能再喝吗?”樊哙当面斥责道:“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闻言后,沉默不言。

这时刘邦借故去厕所,把樊哙一起叫了出去。出了营帐,刘邦独骑一匹马,樊哙等四人步行一路保护,从山下小路偷偷回到了霸上营中。当时项羽因为顺心遂意,便没了诛杀刘邦的念头。项羽封刘邦为汉王,赐樊哙为列侯,号临武侯,升为郎中,随汉王刘邦入汉中。

如果当时没有樊哙闯帐谴责项羽,或许刘邦已经被项羽杀掉了,也就不能成就以后的霸业了。

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刘邦在汉中慢慢站稳脚跟后,在名将韩信的帮助下,终于拉开了的楚汉战争序幕。在战争中,樊哙每次作战,英勇异常,常冲锋陷阵在前,屡立战功,被封为将军,赐杜陵的樊乡为他的食邑。他又攻取阳夏,虏获楚将周将军的士卒四千人,把项羽包围在陈县,大胜而归。最后项羽被逼自刎乌江,刘邦称帝,史称汉高祖。因樊哙战功赫赫,再增加食邑八百户。

汉初,异姓诸侯王反叛不断,樊哙成为征讨叛军的主将,平定了各地的叛乱。先是攻打反叛的燕王臧荼,俘臧荼,平定了燕地。接着楚王韩信反,樊哙活捉楚王韩信,平定楚地。后来又讨伐了韩王信的叛乱,击退陈稀、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收取赵地清河﹑常山等共二十七县,被提升为左丞相。

樊哙这一生真的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他这一生跟随高祖作战,斩首一百七十六个级,俘虏二百八十八人;自己单独领兵作战,打败七支军队,攻下五个城邑,平定六个郡,五十二县。虏获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将官十一人。

总之,我个人认为樊哙一生忠于刘邦,勇猛无敌,为汉朝的创立和稳定,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值得我们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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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清明节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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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重耳是春秋五霸中的一位,他四十三岁那年遭陷害被迫逃出晋国,在国外流亡了十九年,后在秦穆公的帮助下结束流亡生活,回到国内掌握了政权。重耳即位后,对跟随他流亡的文武大臣分别封官赐赏,功劳大的封采邑,功劳小的也尊爵位,可偏偏忘掉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介子推。介子推在重耳流亡期间一直跟随着重耳。当年重耳流亡路经卫国时,饿得实在受不住了,又找不到吃的,介子推便忍痛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给重耳煮汤吃。功劳这样大的人,重耳怎么会给忘记了呢?

原来,介子推在和重耳一块回到晋国都城绛都后,只朝见过一次重耳,以后便托病在家,编织草鞋,伺候老母。重耳封赏功臣时,别人都整天缠着重耳争赏赐,介子推却躲得远远的。他母亲知道这个消息后,曾劝他去见做了国君的重耳,介子推厌恶争功夺禄,他对母亲说:"晋文公得晋,是上天的意思。现在有的人争权夺利,真不知羞耻。我不敢贪天之功为已有,既不想官,又不想利,去见他干什么呢?我甘愿终身编织草鞋,奉养老母。"母亲见儿子态度这样坚决,品德这样高尚,便不再说什么了。母子二人商量了一下,介子推便背着老母亲上了绵山(今山西介休县境内),发誓终身隐居此地,再不出山。

后来,重耳经人提醒,想起了介子推,就派人四处寻找。得悉介子推在绵山隐居后,又亲自带人上绵山寻找。许多人找了好几天也没发现一点儿踪影。于是,有人建议用放火烧山的办法把介子推引出来,重耳采纳了这个建议,下令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和他母亲始终没有出来。火灭后才发现他们母子二人死在一棵大树下,重耳十分伤感,下令在绵山为介子推建立祠庙,并传旨:把绵山之田收来的钱粮,统统作为介子推的供祭之用。

烧山那天,正是农历清明节前一天。后来,老百姓为了思念介子推,每年清明节前一天都禁烟止火,只吃冷食。久而久之,相沿成俗,这就是"寒食节"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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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谈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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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十七岁了,从七岁上学起就读书,一直读了八十年,其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别是哲。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

(1)精其选。

(2)解其言。

(3)知其意。

(4)明其理。

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真是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仅供翻阅的。所谓精读,是说要认真地读,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谓泛读,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所谓翻阅,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听说在中国初有报纸的时候,有些人捧着报纸,就像念五经四书一样,一字一字地高声朗诵。照这个办法,一天的报纸,念一天也念不完。大多数的书,其实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有些可能轰动一时,但是昙花一现,不久就过去了。所以,书虽多,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下面所说的就指值得精读的书而言。

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必发愁。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对于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流传下来。从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书,都是经过历来群众的推荐,经过时间的选择,流传了下来。我们看见古代流传下来的书,大部分都是有价值的,我们心里觉得奇怪,怎么古人写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其实这没有什么奇怪,他们所作的东西,也有许多没有价值的,不过这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为历代群众所推荐,在时间的考验上,落了选,被刷下去了。现在我们所称谓“经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书都是经过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书。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这些书之中还要有些被刷下去。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它们都是榜上有名的,我们只能看现在的榜。

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须要精读的书。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读,所以在一个时间内只能读一本书,一本书读完了才能读第二本。在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就中国的汉语笼统地说,有现代汉语,有古代汉语,古代汉语统称为古文。详细地说,古文之中又有时代的不同,有先秦的古文,有两汉的古文,有魏晋的古文,有唐宋的古文。中国汉族的古书,都是用这些不同的古文写的。这些古文,都是用一般汉字写的,但是仅只认识汉字还不行。我们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写的书。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就看不见这道关里边是什么情况,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好在关外指手划脚,那是不行的。我所说的解其言。就是要攻破这一道语言文字关。当然要攻这道关的时候,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之类。这是当然的事,这里就不多谈了。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罗嗦。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罗嗦就可以了。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文章写得罗嗦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罗嗦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可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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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国名人励志故事二:把斧子推销给小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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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0日,美国一位名叫乔治赫伯特的推销员,成功地把一把斧子推销给了小布什总统。布鲁金斯学会得知这一消息,把刻有“最伟大推销员”的一只金靴子赠予了他。这是自1975年该学会的一名学员成功地把一台微型录音机卖给尼克松以来,又一名学员登上了如此高的门槛。

布鲁金斯学会创建于1927年,以培养世界上最杰出的推销员著称于世。它有一个传统,在每期学员毕业时,设计一道最能体现推销员能力的实习题,让学员去完成。克林顿当政期间,他们出了这么一个题目:请把一条三角裤推销给现任总统。8年间,有无数个学员为此绞尽脑汁,可是,最后都无功而返。克林顿卸任后,布鲁金斯学会把题目换成:请把一把斧子推销给小布什总统。

鉴于前八年的失败与教训,许多学员知难而退。个别学员甚至认为,这道毕业实习题会像克林顿当政期间一样毫无结果,因为现在的总统什么都不缺少,再说即使缺少,也用不着他亲自购买;再退一步说,即使他们亲自购买,也不一定正赶上你去推销的时候。

然而,乔治赫伯特却做到了,并且没有花多少工夫。一位记者在采访他的时候,他是这样说的:我认为,把一把斧子推销给小布什总统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布什总统在得克萨斯州有一个农场,那里长着许多树。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说:有一次,我有幸参观您的农场,发现那里长着许多矢菊树,有些已经死掉,木质已变得松软。我想,您一定需要一把小斧头,但从您现在的体质来看,这种小斧头显然太轻,因此您仍然需要一把不甚锋利的老斧头。现在我这儿正好有一把这样的斧头,它是我祖父留给我的,很适合砍伐枯树。假若您有兴趣的话,按这封信所留的信箱,给予回复……最后他就给我汇来了15美元。

乔治赫伯特成功后,布鲁金斯学会在表彰他的时候说:金靴子奖已空置了26年,26年间,布鲁金斯学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推销员,造就了数以百计的百万富翁,这只金靴子之所以没有授予他们,是因为我们一直想寻找这么一个人,这个人从不因有人说某一目标不能实现而放弃;从不因某件事情难以办到而失去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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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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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有一种奇特的读书方法。他拿起一本书,不是从头至尾一句一字地读,而是先对着书名思考片刻,然后闭目静思:设想这样一个题目,如果要让自己来写应该怎样写……想完后再打开书,如果作者写的和他的思路一样,他就不再读了。一本需要十天半月才能读完的书,他一两夜就读完了。

爱因斯坦的成功,与他从小就有刻苦自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11岁时,他就读完了一套通俗科学读物,并对科学开始发生兴趣。12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此外,和现代的孩子们相比,他特别重视哲学的阅读,13岁时就开始自学康德的哲学了。他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志向和兴趣,把精力集中在物理学的学习上。结果他在物理学方面果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爱因斯坦在读书学习时不搞不必要的死记硬背,经常爱和同学在一起讨论,使他感受到互补的乐趣。

苏东坡学识渊博,他有一种“各个击破”的读书法。他认为一本书每读一遍,只要理解和消化一个问题就行了;一遍又一遍地读,就能达到事事精通。一本书的内容是很丰富的,而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吸收,只能集中注意力了解某一个方面。比如想探究历代兴亡治乱的原因,那么就从这个角度去读;要探究史实典故,就换另一个角度,再读一遍。这个方法虽有些笨,但这样读过之后,各个方面都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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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励志的名人故事:字典是路途的良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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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以周岁抓“周”抓到书而取名“钟书”。他也就名副其实,一辈子“钟情于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其中读字典的特殊爱好更为人们所乐道。许多大部头的字典、辞典、大百科全书,他都逐条逐条地读过,并时常读得开怀大笑。

1935年,钱钟书以留英公费生的最高分数去英国专修英国文学。数十天的海上生活,船在大海的风浪中颠簸,同行的人都苦不堪言,唯有钱钟书怡然自得,手不释卷。一位友人走近一看,原来他捧着一本约翰逊博士的《大字典》在读。钱钟书微笑着说:“字典是路途的良伴……”他的回答使友人大为叹服,对他的这种静心涵养的功夫肃然起敬。后来钱钟书由上海赴湖南兰田任教,随身也只有一本英文字典。钱钟书先生的同学邹文海先生说:“我走近去查究他看的是什么书,方知他翻的是英文字典。‘咦!一本索然寡味的字典,竟可捧在手中一月’,他看到我惊奇之色,正式告诉我说,‘上次去英国时,轮船上唯一以约翰逊博士的字典自随,深得读字典的乐趣,现在已养成习惯’。我说我最厌字典,看书时宁肯望文生义地胡猜,也不愿费时地查字典。他说我不求甚解的态度不能用之于精读,而且旅途中不能做有系统的研究,唯有随翻随玩,遇到生冷的字,可以多记几个字的用法。更可喜者,前人所著字典,常常记载旧时口语,表现旧时的习俗,趣味之深,有不足为外人道者。我那时才知道钟书君博闻强识,积学之深。”可见钱先生治学是很注意方法的,也非常懂得利用性质不同的空暇时间,能充分发掘出研读字典、辞典的乐趣来,既利用了旅途的时间,又减轻了旅途的车船劳顿,还从字典中获得了知识。

在钱钟书的心目中,字典不是查的,是用来读的。钱钟书个人的藏书并不多,有的多数是工具书。但凡他读过的字、辞典,基本都能记住。他记忆力相当好,到了能够背字典的程度。如钱钟书就背过约翰逊博士的《英文词典》。据称,钱钟书在图书馆读书,很少翻阅字典,因为这些词语都在脑海里储藏了。有的英文字典不好记,他就多次读,有人说他读破过几本英文词典。比如一本抽屉版大小的《韦氏大词典》,他竟能读三遍。他有一部上世纪40年代末流行的《简明牛津字典》,在每一页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写满批注。这种阅读习惯和照相机似的记忆力使他具备广博的知识,成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钱钟书喜读字典,是对知识的渴求与积累,也是毅力和耐心的体现。他之所以能成为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举世瞩目的大学者,可以说是与他对字典有一种特殊的爱好分不开的。他学问的渊博在当代中国可谓首屈一指,被称为“当代第一博学鸿儒”、“文化昆仑”。所以,有外国记者如是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简直把他看做了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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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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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张海迪的故事》。读后我深受感动,下面听我介绍一下。

张海迪小时候很聪明,也很健康。张海迪曾经也有过快乐的童年,和很多孩子一样也有她自己的幻想,张海迪五岁那年,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一天,海迪正在排练节目。她正在练习的时候,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摔倒了,她想站起来,但用尽全力也没能站起来。父母知道后把她送到了医院,过了一会,医生说出了结果,五岁的她正得了脊髓血管瘤。许多医生都没能救起她。后来有许多人关爱她,她的三分之二身体几乎都没有了知觉,在她住院时,她坚持学习。妈妈也经常鼓励她。每当病情折磨她时,她都非常坚强。海迪每天都坚持写日记,长大后成了作家。

读完之后,我想:张海迪真是我们的榜样啊,我对一件事非常怀疑,为什么张海迪那么可爱聪明,而上天还要折磨她?张海迪在生病的时候还在自学,我真惭愧,现在有的同学把生病作为借口,不学习。她还那么坚强,病情折磨她时都不掉眼泪,而现在有的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就哭,一点都不坚强,张海迪每天坚持写日记,现在有的人一星期写一篇就不错了。张海迪非常爱上学,得了病还想上学。她可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她那爱学习、坚强、坚持写日记的好精神。

张海迪我们为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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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麦克斯韦从小爱提问名人故事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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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斯韦从小就有很强的求知欲和想象力,爱思考,好提问。据说还在他两岁多的时候,有一次爸爸领他上街,看见一辆马车停在路旁,他就问:“爸爸,那马车为什么不走呢?”父亲说:“它在休息。”麦克斯韦又问:“它为什么要休息呢?”父亲随口说了一句:“大概是累了吧?”“不,”麦克斯韦认真地说,“它是肚子疼!”

还有一次,姨妈给麦克斯韦带来一篮苹果,他一个劲地问:“这苹果为什么是红的?”姨妈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叫他去玩吹肥皂泡。谁知他吹肥皂泡的时候,看到肥皂泡上五彩缤纷的颜色,提的问题反而更多了。

上中学的时候,他还提过象“死甲虫为什么不导电”,“活猫和活狗摩擦会生电吗”等问题。父亲很早就教麦克斯韦学几何和代数。上中学以后,课本上的数学知识麦克斯韦差不多都会了,因此父亲经常给他开“小灶”,让他带一些难题到学校里去做。每当同学们欢蹦乱跳地玩的时候,麦克斯韦却进入了数学的乐园,他常常一个人躲在教室的角落里,或者独自坐在树荫下,入迷地思考和演算着数学难题。

麦克斯韦主要从事电磁理论、分子物理学、统计物理学、光学、力学、弹性理论方面的研究。尤其是他建立的电磁场理论,将电学、磁学、光学统一起来,是19世纪物理学发展的最光辉的成果,是科学史上最伟大的综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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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爱因斯坦勤学好问的故事

全文共 3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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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有关于爱因斯坦勤学好问的故事的文章,由成功励志网收集整理

爱因斯坦(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并入瑞士籍,1940年入美国籍,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狭义相对论,并在此基础上推广为广义相对论。因物理学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发现光电效应定律,于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巨人之一,他创立的相对论的观念和方法,对理论物理学的发展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具有“改变世界”的重大意义。那么,这样一位科学巨子的童年时代,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1882年,爱因斯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3年了,却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天真活泼,爱说爱笑。他总喜欢静静地坐在客厅里,歪着脑袋认真地倾听从母亲的指间流淌出来的优美动人的音乐。母亲看着他那聚精会神的憨样,开心地笑了,说道:“瞧你一本正经的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教授!嗨,我的小宝贝,你为什么不说话呀?”爱因斯坦动了动嘴唇,没有回答母亲的问话,但他那对亮晶晶的眼睛却扑闪扑闪地不断眨动着,显示出快乐的光芒,他的内心已经体会到音乐的优美流畅,但他却说不出口。

爱因斯坦的父亲喜欢郊游,经常兴高采烈地带着全家人到野外去游玩。小爱因斯坦十分喜欢这种活动,那美丽动人的湖光山色,那耸入云霄的参天大树,那颂歌般的松涛,那金色的阳光,都使他沉醉,然而,他却不爱说话,不能用语言把这一切表达出来。而比他小的妹妹却象一只百灵鸟,一路上欢快地唱着、叫着。

邻居家的孩子们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小家伙们在一起尽情地唱呀、跳呀、叫呀,可这里面却没有爱因斯坦的身影。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客厅的角落里玩搭积木,一玩就是老半天,然后默默地坐着,忘情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就这样,小爱因斯坦已经四五岁了还不大会说话,这时,父母有点儿着急了:“难道他是低能儿,是个傻子?”父母亲赶紧为他请来了医生,却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

小爱因斯坦在常人眼里,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大会说,一方面则因为他总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让人觉得有些低能、傻气,大人们甚至怀疑他的智商是否有障碍。人们无法理解,这个幼小孩子所提出的貌似可笑无知的问题,原来出自对未知世界的强烈求知欲。爱因斯坦那被人误认为平庸低能的小脑瓜里,充满了对这个陌生世界的苦思冥想、百思不解,几乎没有安宁的时候。

在爱因斯坦四五岁的时候,一天,爸爸送给他一件小玩具――罗盘。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的小爱因斯坦为此心花怒放,立刻爱不释手地摆弄起来。

罗盘中间有一根指北针,尖端一头涂着红色,颤巍巍地抖动着,总是顽固而坚定不移地指向北方。爱因斯坦小心翼翼地转动盘子,想偷偷改变指针的方向,但无论他怎样转来转去那根针就是不听指挥,红色的那端依然牢牢地指向北方。小爱因斯坦急了,猛的一转身子,从朝北转向朝南,心想:“这个指北针总该跟着我走了吧?”但是定睛一瞧,他不由大吃一惊:红色的一端依旧指着北方!

“太奇怪了……”爱因斯坦不知所措地喃喃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想去向父亲询问,可灵机一动,他马上自己做出了解答:“对,这根针的旁边一定有什么东西在推着它,所以它能永远保持一个方向。”

于是他翻来覆去地研究罗盘,想在指针周围找出那神秘的东西。但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这个童年之谜就此深深刻印在他的记忆中,挥之不去。也许,爱因斯坦日后对电磁场的深入研究,其灵感就是源于童年时代那谜一样的小玩具罗盘呢。

爱因斯坦的童年本来就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如今有了罗盘这个有趣的伙伴,他整天精神恍惚,越发沉默不语,父母还以为这次他是真的病了呢。

这件有关罗盘的童年往事,给爱因斯坦留下深深的印象,甚至在许多年后,他还常津津有味地回忆。

到了上学的年龄,与同龄孩子相比,小爱因斯坦依然显得十分木讷,动作迟缓呆笨。在班上,他的学习成绩很差,每次被老师叫起来背诵课文,便呆头呆脑一句也念不出来。同学们私下里都嘲笑他,认为他是一个“差劲的落伍生”。爱因斯坦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求学生涯。他虽然很愚笨,然而却很善良、虔诚,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老实头”。

6岁时,爱因斯坦迷上音乐,开始学习小提琴,小提琴奏出的优美音乐将他带入了一个美妙的境界,音乐曾一度使他着迷。然而,练习小提琴时机械、重复的弓法和指法又令心生厌倦。就这样,小爱因斯坦以平淡无奇开始了小学生活,又以平淡无奇而结束。此时的小爱因斯坦与同龄人相比,不仅没有超长之处,反而多几分笨拙。

10岁那年,小爱因斯坦告别了小学,成了一名中学生。此时的德国军国主义思想如洪水猛兽般到处泛滥,到处横冲直撞。在学校里也不例外。那些老师像军人一样将希腊文、拉丁文一个劲儿地往学生头脑里塞,而学生的职责就是背、背,整天都是背。对这种学习方式,小爱因斯坦烦透了,有意无意间将自己的兴趣转移到了自学数学上,数学成了他中学时代的最大的业余爱好。

爱因斯坦的叔叔是一个工程师,对数学也很喜欢,有一次在纸上画了一个直角三角形,写了ab2+bc2=ad2,并满脸神秘地爱因斯坦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两千多年以前的人就会证明了,你也来试一试。”12岁的爱因斯坦此时还不懂得什么叫几何,但他被这个定理迷住了,决心试一试,他一连几个星期苦苦思索,寻找着证明的方法,到第三个星期的最后一天时,竟然被他证明出来了。他第一次体会到创造的快乐,他的创造才能萌动了。

随着年龄的增大,爱因斯坦的眼界逐渐开阔,能使他产生兴趣的事物也变得越来越复杂。12岁时,爱因斯坦得到一本硬皮精装的几何教科书。他怀着兴奋神秘而又略带恐惧敬畏的心情把书翻开,从头一页欧几里德的第一条定理读起,越看越入迷,竟然一口气把全读完,深深为几何定理的精密、明确和严整所折服。对一些定理,他反复地进行琢磨和思考,有时还尝试着撇开已有的论证方法,另辟蹊径,自己来重新证明,爱因斯坦总会高兴得欣喜若狂,他第一次深切体会到发现真理的巨大快乐。

爱因斯坦幼年时代的好奇心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他的自信心也逐步增强。不久,他又自学了高等数学,中学里的老师已不是他的对手。当他的同学们还在全等三角形中跋涉时,小爱因斯坦已经遨游在微积分的天地里了。

爱因斯坦在数学王国里成绩卓着,而其他学科引不起小爱因斯坦的兴趣,成绩就很差,不少老师对他这种学习态度都很看不惯,并多次责备过他。一次,小爱因斯坦的父亲问学校里的教导主任,自己的儿子将来可以从事什么职业,这位老师竟直言说道:“做什么都没有关系,你的儿子将是一事无成。”这位老师对小爱因斯坦的成见非常深,认为他是一块朽木,已再无雕刻的价值,竟勒令他退学。就这样,爱因斯坦15岁那年就失学了,连毕业证都没有拿到。

爱因斯坦自幼养成了爱读书、爱思考问题的好习惯。有一段时期,他对《大众物理科学丛书》这本通俗科学读物着了迷,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这本书带在身边,时时翻阅。正是这本书,不但使爱因斯坦破除了宗教权威的迷信,而且引导他立下了探索自然奥秘的宏图大志。

在少年爱因斯坦的身边,还总是带着一个小笔记本,那是为随时记下灵感的火花而用的。16岁那年,又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占据了他的头脑:假如某种光的接收器,比如:人的眼睛或者是摄影机,跟随在光的后面,用光速飞奔,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形呢?他把问题捕捉住,记在本子上。但正确的答案又去哪里寻找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又为自己设置了一个新的难题、新的挑战。

正是这个令爱因斯坦日思夜想的高难问题,孕育了未来相对论的神奇萌芽。也许,这可以看作是小爱因斯坦向科学堡垒发起的第一次勇敢进攻。

小爱因斯坦日后之所以能取得辉煌成就,与他的家庭是分不开的。他生长在无忧无虑的家庭环境中,父母对他是十分宽容的。他的父母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所扮演的就是保护他的气质与性格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当爱因斯坦的“天才”还没有发挥出来,还显得很笨拙的时候,他的母亲很着急,担心自己的孩子将来一无所成,而他的父亲则说道:“不用把此放在心上,孩子只是不能适应学校的规则,及学校机械的教学罢了。等他长大了,了解了周围的一切后,就可以顺利适应了。”父母没有将他视“弱智儿”,没有因为功课不好、被学校开除而责打他,而是给他一个很宽松的环境,循循善诱地帮助他成长与发展。

1895年的秋天,16岁的爱因斯坦离开了亲人,独自登上开往苏黎世的列车,开始了人生新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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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沉睡的大拇指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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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盖尔出生的那天起,他的爸爸妈妈就开始为他担心了,因为盖尔左手的尾指边长了根小小的第六指。

转眼间,盖尔已经3岁,父母把他送进了幼儿园。可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他回家后便眼泪汪汪地问爸妈和爷爷:“为什么我比其他小朋友多了一根指头?迪克说我是怪物。”大家都沉默了。是啊,随着年龄的增长,盖尔的第六根指头也长大了许多,看上去有点碍眼。此时此刻,爷爷陷入了沉思,盖尔是那样的聪明可爱、乖巧伶俐,他的悲哀和自卑令爷爷感到不安。突然,他的目光掠过钢琴架上的雕塑。那是一尊泥塑手雕,大拇指用力地压在掌心里。爷爷像发现什么珍宝似的,立即把雕像拿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会心一笑,把盖尔抱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宝贝,你看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它是个小懒虫,从你出生的那天起,他就开始睡觉了,到此刻都不肯起来。”爷爷边说边伸出右手,把大拇指蜷在掌心,然后让掌心朝下,并把盖尔的左手掌心朝上,当两只手合在一齐的时候,正好10个手指,不多也不少。“我明白了,您的大拇指偷懒不听话,所以,我就替您长了一根手指,是这样的吧,爷爷?”天真的盖尔开心地笑了,充满了自豪。小小的他觉得,这第6根手指担负着重大的职责,它是来帮忙爷爷的。

爷爷迅速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和朋友,还请盖尔的老师在班上告诉其他小朋友,盖尔帮爷爷长了一根大拇指。小朋友们非但不再嘲笑盖尔了,还佩服盖尔小小年纪就帮忙大人。

自从和盖尔说过沉睡的大拇指的事后,只要见到盖尔,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就会条件反射般地蜷曲进掌心。时间稍长一些,右手的大拇指就会麻麻地痛,得用左手帮忙才能慢慢地舒展开。久而久之,爷爷竟习惯成自然,时刻把右手大拇指蜷起来,也习惯了用四根指头吃饭做事。不熟悉的人还真以为爷爷的手原本就是那样的。而盖尔呢,自从听了爷爷的故事后,对第六指个性关心爱护,冬天的时候还特意涂上一层厚厚的防裂霜,他觉得这是爱爷爷的一种表现。

一次,当爸爸妈妈把盖尔带到医院说能够切除第六指,盖尔大声抗议:“这是我帮爷爷长的手指,怎样能够切除呢?除非爷爷的大拇指睡醒起来了。”但是,爷爷的手指五年来一向习惯蜷曲在掌心里,它已经变形萎缩,完全失去了最初的力度,重新扳直已不可能,却使盖尔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爷爷对此,已经十分满足了。

当爷爷明白盖尔拒绝切除第六指的原因后,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他找来纱布,把大拇指缠住,然后告诉盖尔,他已经动了手术,手指立刻能够伸直了,盖尔的第六指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盖尔听话地随父母去了医院,手术很成功,而爷爷的大拇指虽然用纱布缠了很久,但始终无法伸展。

爷爷去世后,父母将大拇指的真相告诉了盖尔。那一刻,盖尔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因为沉睡的大拇指给了他完整的人生,还真真切切地告诉他什么叫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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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孔子为何喜欢颜回历史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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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秀而不实“这八个字,据说是孔老夫子叹惜他的学生颜回的。颜回英年早逝,几乎使孔子痛不欲生,连呼”天丧予,天丧予!“有跟随他的弟子问,老师你真的那么悲痛吗?孔夫子回答说,不为像颜回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鲁哀公问孔子:你的弟子中,谁是最好学的?孔子不假思索地说: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他有怨气不发到别人的身上,也不犯同样的过错,不幸英年早逝,现在再也没有像颜回那样好学的人了。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孔夫子自己最喜欢的,毫无疑问的就是颜回。

孔夫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只要看看他是如何称赞颜回的,也就可知一个大概。

在孔夫子的弟子中,颜回大概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一个。一竹筐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巷子里,别人不能忍受这种贫苦,颜回却是自得其乐,对此,孔夫子就赞不绝口,连声说”贤哉回也“.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困的孩子,学习却是相当刻苦。孔子说:听我讲述而始终聚精会神不开小差的,大概就只有颜回一个(”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直到颜回去世之后,孔子还说:”死得可惜啊!我只看到他前进,从未看到止步。“颜回真可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典范了,这样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的,孔夫子当然不会例外。

孔子从教,注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反对死记硬背,此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篇第七》)。在这一方面,颜回大概也做得不错。用子贡的话说,叫做”回也闻一以知十“.对于孔夫子的学问,他能够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一以贯之,不仅仅是举一反三了。孔子所谓的学习,其实也不仅是读书。”学而时习之“的”习“,以我之肤浅理解,有实习或践行的意思。

一个”仁“字,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颜回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回请孔子说得具体些,孔子就说了四个”非礼勿“,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回说:我虽然愚钝,也要践行这些教诲。应该说,颜回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在他的同门中,几乎没有一个被孔子誉之为”仁“的,有人问了,孔子也答之以”不知其仁“.颜回却是一个例外,而且评价相当之高。孔子说其他人只是偶尔想到仁德而已,颜回则是长久不违仁德的,算得上是将一个”仁“字”落实到行动中,溶化在血液里“了。

对于孔夫子的学说,颜回佩服得五体投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孔子说:颜回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对他说的话,没有不感到心悦诚服的。这句话是批评还是褒扬颜回,大概谁都能够体会得出来。由此透露一个信息,对于孔子说的,颜回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孔夫子大概也感觉到这未必就是好事,所以曾经偷偷观察,发现他私下与别人讨论时,对孔子的话也很能发挥,于是说”回也不愚“.但也仅此而已,对孔子说的话,颜回绝对不会穷根究底,提出质疑,更不会像子路那样敢于表示不悦,甚至与之辩说,即使孔子说的话自相矛盾,也不会表示疑惑。

综上所述,都是孔夫子喜欢颜回的缘由,有的顺理成章,有的不很健康。《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便是不随意猜测;毋必便是不主观武断;毋固便是不拘泥固执;毋我便是不自以为是。这”四绝“是有道理的,颜回也做得不错。()在孔夫子的弟子中,以德行著称的只有三人,颜回则排第一(其余两位是闵子骞和冉伯牛),甚至被称之为”复圣“.在孔夫子的眼中,颜回或许是完美无缺的。但以我之见,颜回最大的缺点,就是孔夫子说的”四绝“(尤其是”毋我“这一条)做得太好,”克己复礼“也”克“得太过,因此失去了自我,只能成为一个复制品。颜回去世时的年龄,有说三十一岁的,也有说四十一岁的,他之所以”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没有留下足以为人称道的业绩,除了英年早逝,这个因素也不可忽略。

根据《孔子世家》记载,老子赠言孔子,其中有两句是”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不知道这一记载是否可靠,也不知道孔子的”四绝“以及孔子喜欢颜回是否与这两句话有关,但我以为,人可以有缺点,却不可以没有自我。这一点,为人之师者尤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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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哲理故事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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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出身于楚国没落的贵族。曾任楚国左徒、三闾大夫等职。主张对内改善政治,对外连齐抗秦,可由于怀王昏聩,小人当权,因而不断遭到、打击,后被放逐汉北。而后继位的顷襄王更为昏庸,亲秦卖国的小人更加猖狂,—腔爱国热血的屈原再次被放逐到江南,最后投汨罗江而死。

按当今史家流行的说法,屈原流放江南,主要指湖南沅湘一带,忽略了涉足澧水的可能性。但就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屈原在他的着作中,多次颂

扬澧水风光,试举例:

“捐余袂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湘君》)

屈原为何不把佩玉丢在沅江、湘江,而偏偏丢在他所不熟悉的澧水?

“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湘夫人》)

按理,屈原把随身穿的衣服丢在澧水,以表达他决绝的意志,这个地方就应就是他所熟悉或所喜爱的,如果他连澧水的面都没见过,又怎能轻率地作出这种庄重的抉择?

这天门山下、武陵源景区内流传着不少有关屈原的古老传说。而天子山着名的“屈子行吟”景点简直就就是屈原的化身。

哲理:在人生坎坷的道路上,有许多障碍物阻挡着我前进,我务必历尽万难,来体现我的价值和好处的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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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林书豪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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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在一周之前,不会有多少人关注林书豪这个名字,尽管这个毕业于哈佛大学的美裔华人已经在NBA摸爬滚打了近两个赛季。如今,再度提起林书豪这个名字,不了解NBA的人也在津津乐道于纽约尼克斯队的五连胜和林书豪从板凳球员一跃成为耀眼明星的传奇故事

林书豪林书豪,美籍华人,祖籍浙江省平湖市,祖辈移居台湾彰化,林书豪的父亲林杰明和母亲是在上世纪70年代从台湾移民来美国的,在林书豪的成长道路上也曾遇到教育重压和个人兴趣选择的问题,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开明、不功利的父亲,支持他坚持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很重要,作为人父人母的我们,在林书豪的成长故事中能得到一些启发。

5岁在父亲的影响下接触篮球

林书豪的家庭具有篮球基因。身为计算机工程师的父亲林杰明是一个NBA拥趸。他在上世纪70年代移民美国之前,就已经为NBA着迷。台湾电视画面中任何有关NBA比赛的画面,他从不放过。

从台湾移民美国后,他就开始研究“大鸟”拉里?伯德和“天钩”贾巴尔。上世纪80年代湖人与凯尔特人的世纪对决,让他如痴如醉。“我无法解释为何会迷上篮球,但我就是爱。”林杰明说。

5岁时,林书豪就开始接触篮球了。他被带到一个基督教青年会参加儿童篮球联赛。不过,他并非与篮球一见钟情。“那个赛季,他有一半比赛是站在球场中央吮吸大拇指。”比他年长四岁的哥哥约什?林如此回忆。

后来,母亲不再去看他打球了。林书豪恳请母亲重新回到场边。她承诺儿子只要改变态度,就会去助阵。“他当即就表态‘我会拼命,努力去得分’。”约什透露,母亲真的去了,而弟弟也砍下儿童比赛规则下所能得到的最高分。“从此之后,他正式在篮球路上起飞,再也没回头。”约什说。

亚裔家庭对学业看得太重

整个孩提时代,林书豪完成家庭作业后,就和父亲一起泡在基督教青年会的篮球场上。他们会在一起训练,打单挑比赛。“很多亚裔家庭对学业看得太重了。但我觉得,能与孩子们一起玩耍同样很棒。我很享受这一天伦之乐。”林杰明说。

父母也曾逼他学琴为其规划未来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随时可能中断。第一个障碍是林书豪的妈妈,她在上世纪70年代移民美国,一直坚持传统的台湾教育理念,敦促林书豪勤加练习钢琴,以后成为一个医生。幸好普渡大学计算机工程学博士毕业的林爸爸林杰明坚持让林书豪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完全没有想把他培养成职业球员的想法。如果那个时候他说自己不喜欢这个运动,那么我不会强迫他做这些事情。”

虽然只有1。67米的身高,但林杰明疯狂地热爱着篮球。几年后,他的第一个孩子约书亚已经5岁了,林杰明开始向他传授那些从录像中学来的技巧。随后就是林书豪(Jeremy),最后是小儿子约瑟夫(Joseph)。林杰明用各种方法培养孩子们对篮球的兴趣,并制定了严格的家庭训练制度:每周训练三次,每次90分钟,风雨无阻。一家人因为这个制度而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每天一放学,孩子们会迅速完成家庭作业,然后从晚上8点半开始与父亲一起训练,项目包括基础技术训练以及2对2的对抗赛。林杰明确信:成功来自于扎实的基础,从这个年纪开始苦练,这些技术将在他们的肌肉之中根深蒂固。

林书豪家庭的做法和我们很多父母一样,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灌输他们很多知识和技能,甚至有时只是家长自己的梦想。好在林书豪的父亲对篮球疯狂地热爱,并且做到了尊重孩子的选择。最重要的是,在培养起孩子的兴趣后,他做到了风雨无阻的坚持。

面对不公的际遇,教会孩子内心坚强

美国媒体曾这样形容亚裔球员:“在美国篮球界,身为亚裔球员,你的头顶上总有一个难以穿越的玻璃天花板,透明却坚硬。”纯正的亚洲血统,是林书豪篮球道路上的无形障碍。虽然有姚明、易建联这样的中国NBA球员出现,但在多数美国人眼里他们全是靠巨大的身高本钱。

高一时,林书豪入选了校队,一年后他入选了分区年度最佳二年级生阵容,随即又两度荣膺最有价值球员。然而,虽然拥有美国国籍,但歧视和嘲讽一直在学校里伴随着林书豪。每当他走进篮球场的时候,就会有人不屑地说:“快回去吧,中国人,这里是篮球场,没你的事!”还有人说:“看他那细长的亚洲人眼睛,能看得见篮板吗?”林书豪当时的身高只有1。60米,在一群身材高大的美国学生中就像个“小不点”,这更加重了他的自卑。

面对受委屈的儿子,父亲林杰明告诉他:“即便有些人对你品头论足,你也必须保持冷静,绝对不能因此动怒。只要你赢下比赛,人们自然会尊重你。”林书豪果然做到了。高中最后一个赛季,他交出了场均15分7助攻6篮板5抢断的华丽数据,率队取得32胜1负的惊人战绩,并最终在加州二级联赛成功夺冠。这时候,林书豪的身高也蹿到了1。88米,甚至超过了那些曾经取笑他的学生。

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自卑便油然而生,这是成长必经的过程,同时也是成长的拐点。面对并战胜挫折的过程,也是打造孩子人格、个性的过程。林杰明对儿子说的话颇有深意,首先是要保持冷静,别让别人的言谈激怒自己;其次,反击他们的最好方式就是自己的表现。有些家长总是为孩子提供各种物质的保障,当孩子遇到辱骂恨不得自己“出头”,却错失了教育孩子的最佳机会。

“以退为进”,教会孩子适应环境

林书豪急切地想证明自己,他几乎把所有课余时间花在篮球上。但第一个赛季,林书豪平均出场时间只有18分钟,场均4。8分,表现一般。

林杰明教育儿子:“不要急于求成,你首先是一个哈佛大学的学生,完成学业是你首要的职责。”“欲速则不达”,此时,林书豪才体会到这句中国成语的深刻意义。他开始合理分配学习与训练时间,该学习时,一定全身心地扑在学习上,学习累了再到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这样学习与打球二者相得益彰。不仅如此,他还当上了哈佛大学校报的编辑。

与同学、老师关系融洽的林书豪,第二个赛季出场时间飙升到31分钟,场均得分也达到12。6分。第四个赛季,林书豪已经成为绝对主力,得分、助攻和抢断都排球队第一。

2009年,林书豪在对康涅狄格大学的比赛中独得30分;三天后他又拿下25分,连续第二年击败波士顿学院。7胜2负的开局创下哈佛大学男篮25年最佳战绩。一个身高仅有1。91米的华裔后卫成为比赛主宰,NCAA赛场上似乎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林书豪征服了美国篮坛。那些曾经对他冷嘲热讽的人也成了他的拥趸者,他终于用成绩赢回尊严。2010年7月22日,林书豪正式与金州勇士签约,踏入了自己和父亲梦想中的殿堂——NBA。虽然在这个篮球殿堂里几经波折,但父亲教给他的人生信条始终支撑着他,终于在本赛季,林书豪迎来了化茧为蝶的最后转变。

刚进大学的林书豪,面对的是“亚洲人打不好篮球”的歧视,更重要的是,他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和许多陌生的人。父亲让儿子先完成学业,乍看之下仿佛在回避问题,但又寓意深长。结果,林书豪一方面让学业与篮球形成互补与激励,同时又融入环境,恰恰印证了中国“以退为进”的哲理。遇到瓶颈时,退一步或跳出来,往往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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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现代名人礼仪故事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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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让路

有一次,列宁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给列宁让路,准备自己退回去。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着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列宁毫无疑问是一位伟人,但他却不因自己地位的高贵而无礼,这更显出了他伟大的品质。

“忍气吞声”的林肯

有一次,美国总统林肯和儿子罗伯特驱车上街,遇到一列军队在街上通过。林肯随口问一位路人:“这是什么?”林肯原想问是哪个州的兵团,但没有说清楚。那人以为他不认识军队,便粗鲁地回答:“这是联邦军队,你真是个他妈的大笨蛋。”林肯面对着一个普通路人对自己的斥责,只说了声“谢谢”,毫无怒容。

总理道歉

霍克就任澳大利亚总理期间,有一次在一家商场内与一位老人就养老金问题发生争执。霍克一时冲动,骂那位老人:“愚蠢的老家伙。”老人因此把他告到法院。霍克举行记者招待会,就自己不文明的语言,公开向这位老者道歉。他说:“那天我非常烦恼,但这不能成为我使用那种措辞的理由。如果我确实伤害了他的话,我愿意就此向这位先生道歉,诚请宽容我的不逊。”

教授

有记者访问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教授,您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在哪儿学到的呢?”,“在幼儿园。在那里,我学到了令我终身受益的东西,比如说,有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谦让,吃饭前要洗手……”我们完善自己的文明修养也一样,并非一定要有什么了不起的举措,而是要从身边吃饭洗手这些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的习惯,使文明的观念从意识层次进入无意识层次,使文明贯穿我们的一举一动。

我们从小接受文明礼仪的教育,很多同学都可以滔滔不绝地大谈文明礼仪。可是看见校园中随处丢弃的饭盒,饮料瓶,听着某些同学口中吐出的脏话,怎能不教人痛心疾首呢!难道我们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人”么?明代大学者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和行是一个本体、一个功夫。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们接受文明礼仪的教育,自己却吝于履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这跟从来没有接受社会教育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要实践社会文明,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文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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