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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中的好词好句【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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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弃的孤儿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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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每个家都有许多兄弟姐妹;而且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统一颜色的衣服:有白的、蓝的、绿的、黄的,漂亮的颜色很受人们的喜爱。有人在我们身上安装了高科技的“二维码”,还给我们起了个共同的名字叫“共享单车”。

不过,当人们带着我们周游各地:窜大街走小巷、去公园去商场、上医院上学堂等等以后,却把我们扔得到处都是,在马路两旁、在小区楼下、在草地上大树下就像“天女散花”般的杂乱无章。我们仿佛一下子变成“被遗弃孤儿”,散落在各个角落。我们一个个孤单单在不同的地方,孤苦伶仃、日晒雨淋、披星戴月也无人问津,真是凄凉。

我们多么想回到自己家去,我们家要有一个固定的地方,我们要像穿红衣服的老大家那样有专人来管我们,再也不想当随处漂泊被遗弃的孤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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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雾都孤儿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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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

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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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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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

[雾都孤儿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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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雾都孤儿好词好句最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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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个小城,由于诸多原因,对该城的大名还是不提为好,我连假名也不给它取一个。此地和无数大大小小的城镇一样,在那里的公共建筑物之中也有一个古已有之的机构,这就是济贫院。本章题目中提到了姓名的那个人就出生在这所济贫院里,具体日期无需赘述,反正这一点对读者来说无关紧要——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是这样。

我们已经陪着他在回家的路上走了很长一段,那个老太婆的丧事也已做好了一切准备,现在让我们去打听一下奥立弗·退斯特的下落,看看托比·格拉基特丢下他以后,他是否还躺在水沟里。

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让我们将这些泪水和话语献给上帝吧。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说起来,世间一应人等当中,如果有谁流露出一丝一毫缺少感情的迹象,理事会理所当然会处于一种满腔义愤、震惊不已的状况,然而,这一回他们却有些误会了。

天将破晓,第一抹暗淡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软弱无力地在空中闪射着微光,空气变得分外凛冽刺骨。黑暗中看上去模糊可怕的物体变得越来越清晰,逐渐恢复了为人熟知的形状。

一阵骤雨僻哩啪啦地打在光秃秃的灌木丛中。尽管急雨打在身上,奥立弗却没有感觉到,他仍然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泥土床上,无依无靠,不省人事。

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

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这天傍晚,白背心绅士非常自信、非常明确地断言,奥立弗不光要受绞刑,而且还会被开肠剖肚,剁成几块。邦布尔先生闷闷不乐,有些神秘地直摇脑袋,宣称自己希望奥立弗终得善报。

对于这一点,甘菲尔先生回答说,他希望那小子还是归自己,尽管他大体上同意干事的话,但表达出来的愿望似乎完全相反。

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事情很简单,奥立弗的感受并非太少,而应当说太多了,大有可能被落到头上的虐待弄得一辈子傻里傻气,心灰意懒。他无动于衷地听完这一条有关他的去向的消息,接过塞到他手里的行李——拿在手里实在费不了多大劲,因为他的行李也就是一个牛皮纸包,半英尺见方,三英寸厚——把帽檐往下拉了拉,又一次紧紧拉住邦布尔先生的外套袖口,由这位大人物领着去了一处新的受难场所。

终于,一阵痛苦而微弱的哭声打破了四周的沉寂,孩子发出一阵呻吟,醒过来了。他的左臂给用一张披巾草草包扎了一下,沉甸甸地垂在身边,动弹不得,披巾上浸透了鲜血。

他浑身瘫软,几乎无法坐起来。等到果真坐起来的时候,他吃力地掉过头去,指望有人救助,却不禁疼得呻吟起来。由于寒冷和疲劳,他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在哆嗦。他挣扎着站起身来,然而,从头到脚抖个不停,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在旁观者心中唤起一种惬意的伤感来的倒也不仅仅是邦布尔先生的悲哀表情。还有一些与他的身份紧密相连的迹象表明,他的境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件镶边的外套,还有三角帽,它们上哪儿去了?他依旧穿着紧身短裤和深色长统纱袜,但紧身裤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条。外套依旧是宽边式的,这一点跟以前那件很相似,可是,哦,真有天壤之别啊。威风凛凛的三角帽换成了一顶谦虚的圆顶帽。邦布尔先生不再是一位干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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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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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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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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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了《孤儿》这本小说,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掺杂在一起,让我感想颇多。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难以忘怀;各种人物的品行,让我感到很纠结;主人公奥利弗的种.种遭遇,让我忧心忡忡;最后完美的结局,让我有了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

作者狄更斯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孩子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历尽无数心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作品无情地揭露和鞭挞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孤儿,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他在济贫院里每天忍饥挨饿,受尽别人的欺辱和鄙视。后来,他被卖到棺材店老板那里,老板娘和伙计们对他百般虐待。有伙计取笑奥利弗死去的母亲,奥利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对方动了手。他因此被老板误解,遭到毒打。读到这里,我真是既气愤又伤心,也禁不住流下泪来。

再后来,奥利弗逃走了,可又被盗贼团伙骗走,心狠手辣的盗贼首领费金准备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供他利用,其他人也不断地威逼、利诱。可这些都没能让奥利弗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奥利弗始终保持着纯真的心。这一点,我不得不在心中为奥利弗点赞!最后几经周折,奥利弗找到了世界上自己唯一的亲人——他的姨妈露丝小姐,并被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故事的结局让我满意,我为奥利弗有了理想的归宿而感到高兴。

掩卷沉思,我浮想联翩。

想到我们身边也有孤儿,但由于生活在当代中国,他们衣食无忧,能和我们完美家庭里的孩子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有了温馨的感觉。

再想想我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美好!如果我是奥利弗,被恶劣的环境、重重的误会、人性的黑暗包围着,最终的命运如何呢?真是不敢想象啊!所以,我打心眼儿里感谢我们的和谐、美好的社会!我一定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好好爱自己,好好爱家人,好好爱所有正直、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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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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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那时的英国已成为了世界超级大国。在繁华之下,贫穷和不幸也越来越多。本书的主人公名叫奥利弗,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那时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只有他幸存了下来。到了奥利弗九岁的时候,他被收到棺材店当学徒,可是又被赶了出去。后来他在流浪中认识了一个朋友,导致他不小心被邪恶的费根抓走了,费根逼他当一名小偷,奥利弗想尽各种办法逃离。最后,他在一次行窃时被子弹打伤,幸好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帮助奥利弗继承了他父亲的遗产,从此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查尔斯.狄更斯通过这个故事揭示了当时英国繁华之下的贫穷和不幸,同时奥利弗身上顽强的精神让人敬佩。

看完这本书,我很有收获,我认识到,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打击、挫折都要顽强,才能看到希望,才能走出困境。这对我来说很有意义,因为我前不久在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摔骨折了,现在脚上还打着石膏,虽然造成了很多不方便,可是我很顽强,每天坚持写作业、看书,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下去,就会很快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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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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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忙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忙,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终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我的幸福,不只是靠自我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忙。

我们生活在这个完美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理解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我的爱,去帮忙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你怎样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我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__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忙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细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仅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仅有付出了自我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完美;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一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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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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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的看完了《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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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战争中的孤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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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站,一个孤儿在哭泣,这是为什么?

在这一天,人们纷纷赶到火车站,准备上火车逃难,天空突然传来了一阵阵飞机与炸弹落下的双奏曲,天空瞬间阴沉了下来。一位母亲正抱着小男孩往外跑,千钧一发之际母亲把孩子扔了出去,接着传来的轰轰地响声,顿时火车站成了一片废墟,小男孩衣衫不整,基本上就没有能遮掩的布了,嘴里流着血,流下的好多的眼泪冲刷着他的瘦瘦的小黑脸蛋,小男孩坐在地上边哭边伸着手找妈妈,使这里显得格外荒凉、残忍。

本来应该是一个美丽而又温馨的家庭,却变成了一个悲伤的历史;本来应该美丽的火车站却变成了一片废墟,显得格外荒凉。天空闪过一道闪电,雷声愤怒的响起,好像在说:日本鬼子真可恶,杀了这么多人。大大小小的石块下,不知有多少人在这里丧失了生命。这时,来了一个鬼子军官,满脸长着豆子,嘴脸凶恶,眼神好像能把人吓死,这人手握一把军刀,挥刀要砍死小孩,“砰”的一声响,鬼子被打死了。原来是八路军叔叔来了,他把小孩带走了。突然他挣脱了八路军叔叔的手,看着大废墟,。他看着妈妈的尸体,她好像睡着了,睡的那么安静。自己的父母,就这样被死神夺走了生命,他再也没有妈妈了,我通过这一事件知道了战争的残酷。

小男孩通过努力的学习,终于成为国家的栋梁,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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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赵氏孤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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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的电影大家应该都看过,那么知道了它的历史典故了吗?今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赵氏孤儿的历史典故。

有一出古戏叫《赵氏孤儿》,演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两个人以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的情节。春秋时候,赵国有个忠臣赵奢,遭到奸臣屠岸贾的诬陷,被杀了。临刑前,赵奢对他的两个门客程婴和杵臼说:“我死后,你们一定想办法保住我的儿子,日后让他为我报仇,除掉屠岸贾这一帮祸国殃民的坏蛋。”两人郑重地答应了。

赵奢被害后,他们两人就历尽千辛万苦去实践自己的诺言。赵奢的妻子是赵王的女儿,带着儿子住在王宫里。他们估计赵奢的妻子不会被害,但赵奢的儿子有可能保不住,就设法把他从宫里偷出来。当时这孩子只有半岁。程婴也有个半岁的儿子,就把他放在程婴家一块养。但是,很快屠岸贾发现孩子不在宫中,就到处搜查,查了个把月,没有查到。这家伙恼羞成怒,一定要斩草除根,命令全国搜查;若查不出来,就把全国三3个月以上、1岁以下的孩子全部杀光。

程婴、杵臼看到这种情况,于心不忍,就商量出一个既要保住全国的孩子,又要保全赵氏孤儿的办法,拿程婴的儿子冒充赵氏孤儿,献出去。由谁来献呢?献孩子的要受到正直之士的谴责,保藏孩子的则肯定活不了。最后杵白说:“让我去死吧。我年纪大些,今后抚养的任务很重,时间也长,再说你能文能武,留下来也比我有用些。”于是杵臼把程婴的儿子藏在自己家里,而程婴去“告密”,并带人到杵臼家里去搜,果然搜出个孩子,当着程婴的面就摔死了。

大家想想,虽然是瞒哄了屠岸贾,但眼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摔死,心里有多难受!而且这种难受还不能有任何表现,要装出极力讨好屠岸贾的样子来。当时屠岸贾要赏程婴一笔钱并给他官做。程婴说:“您多赏点钱,我不做官,我出卖了朋友,人家会骂我,不如多拿点钱远远离开京城,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屠岸贾误认为程婴是跟自己一样的势利之徒,没有多想就同意了,给了一大笔钱。程婴带着钱和赵氏孤儿藏在深山里。一躲19年,不仅把赵氏孤儿培养成人了,而且调教得能文能武。程婴这才告诉这孤儿19年来的事情经过,赵氏孤儿最后终于在程婴的帮助下,报了仇,把屠岸贾一伙全杀了,把赵奢的案子也翻了。程婴和杵臼真可谓“一诺千金”,是古代讲信用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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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战争中的孤儿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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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是1937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时被记者拍下来的真是情景。

那天早晨,太阳才露出半边脸,火车南站就已经人山人海了,许多人提着大包小包恋恋不舍地上了火车。他们想留在这里生活,可是卢沟桥事变全面爆发,他们必须逃亡外地。

就在这时,几架敌机轰轰的飞过,紧接着雨点似的炸弹落了下来,无情的子弹到处乱飞,人们惊慌失措、四处逃窜,乱着一团。“轰”的一声,候车室倒塌了,天桥倒塌了,到处硝烟滚滚,血肉横飞。上海南站顿时变成了一片废墟!

在这片废墟中,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他的四周遍布着血肉模糊的尸体,身上溅满了鲜血。她被吓坏了,张大嘴巴拼命的喊:“妈妈,妈妈,你在哪?妈妈……”小男孩哭喊着,脖子上的青筋凸了起来。可他的哭喊声早已被周围的喧嚣声给淹没了。

头顶上,敌机仍在盘旋,炸弹的爆炸声不断地响起。小男孩越哭得惊天动地,他就越想妈妈。突然,他不哭了,一个熟悉的面孔离他越来越近,是妈妈!妈妈的手和脸还流着血,艰难地向他爬来。突然,一颗子弹飞快地朝他射来,妈妈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扑在小男孩的身上,替小男孩挡住了子弹,妈妈被子弹射中了,鲜血从她的背部涌了出来,没过多久,妈妈就一动也不动了,永远的离开了小男孩。就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被日本侵略者毁灭了,小男孩成了战争孤儿。幸运的是,小男孩被那个记者收养了,他带着小男孩一起逃亡,小男孩也坚强的活了下来。

今天,日本人还想否认这段历史,但记者拍下的这张照片就是侵略者犯罪的铁证,我们要铭记这段历史,把和平永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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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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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世界名著——《孤儿》,感触甚多,特写本文。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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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都孤儿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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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is an utterly worthle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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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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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名著——《孤儿》,感触甚多,特写本文。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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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战争下的孤儿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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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忘的是1937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时,被记者拍下的真实情景。

有一个小孩,约四五岁,跪在地上。他旁边有很多人在逃难。有的拎包,有的抱着小孩,有的扶着老人……顿时,日本侵略者从飞机上放下很多炸药,把上海火车南站炸得面目全非。有的架子炸烂了,有蓬炸碎了……那个孩子在哭着。过了一会儿,他说:“爸爸,你在哪?妈妈,你又去了哪?快来救救我啊!”他叫的是那样的悲惨,是那样的凄凉。他听到飞机的轰轰声,非常害怕。他爬过去找爸爸妈妈。他找到了!可是,他爸爸妈妈已经被日本侵略者用机枪射杀死了。他扯着爸爸妈妈的衣服。,说:“爸爸,你快说话啊!妈妈,你快醒来啊!”他哭的是那样的凄惨。从此,他无人照看。多么可怜的战争中的孤儿

所以,我们不容许历史的重演!我们要制止战争,维护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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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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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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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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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 。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 ,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 。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 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 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 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 ,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

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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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真相

全文共 3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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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赵氏孤儿”无疑是一个煽情催泪的故事:赵家遭遇奸臣灭门,孤儿侥幸死里逃生,八位义士前仆后继,血海深仇终得昭雪。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赵氏孤儿”的相关材料,欢迎阅读,谢谢!

“赵氏孤儿”无疑是一个煽情催泪的故事:赵家遭遇奸臣灭门,孤儿侥幸死里逃生,八位义士前仆后继,血海深仇终得昭雪。

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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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收养孤儿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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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拉萨市黑竹、工卡等县发生地震,任拉萨市副市长的孔繁森赶赴灾区。在那里,他收养了12岁、7岁和5岁的三个孤儿曲尼、曲印和贡桑。孔繁森将他们带回拉萨,照管他们的生活,教他们读书识字,夜里孔繁森就同孩子们挤在一张大床上睡觉。年幼的孩子常在夜里尿床,他就不厌其烦地洗换床单。节假日只要有空,他说带上他们逛公园,逛商店,给他们买衣物。孔繁森虽然是副市长,但他每次下乡去,总要带些自已的钱给生活困难的乡亲,往往一月刚过半,工资就花光了,有时连伙食费也不够交。他自己经常吃榨菜拌饭,却不愿让孩子和他一样受罪,钱不够怎么办?孔繁森就献血换钱来给孩子添补营养。市长格桑顿珠见孔繁森负担太重,领走了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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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雾都孤儿英语读后感带翻译

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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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a book foreign classics, "oliver twist". It is the author of the famous realist writer dickens. The contents of the book is very wonderful, let me fascinated.

Her main protagonist is an orphan named oliver twist, the book tells the story of oliver when I was a child. He was born in an orphanage, there had been bullied, sold to an undertaker of the family. However, because once the undertaker misunderstood him, severely beat him, so he fled to the legend the finer London. But in London, he unfortunately fell into a thief wat.

Although he suffered so miserable, but he eventually strong to survive. With the help of the man, he was able to solve his life mystery, found his sister, and her sister. Oliver had a family of care and help, I felt glad for him, too.

London at that time there are a lot of poor people, they have been bullied, and even in the desperate situation. So, in order to survive, when the robber, do a thief... They didnt like oliver, stick to the bottom of the heart in the depth of the pure. Oliver believes that only in this way, can find a way out for himself.

"Oliver twist" let me learn to ponder, gave me great inspiration. It is the first Ive ever read foreign novels this tome, I will treasure the book well.

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书中的内容很精彩,让我着迷。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名叫奥利弗·特维斯特,这本书讲述了奥利弗小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孤儿院,在那儿受尽了欺凌后,被卖到了一个殡仪员的家庭。可是,因为有一次殡仪员误解了他,狠狠地打了他,所以他就逃到了传说中美好的伦敦。但是到了伦敦后,他又不幸陷入了贼窟。

尽管他的遭遇如此悲惨,他却最终坚强地活了下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解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自己的姐姐,与姐姐相依为命。奥利弗终于有了亲人的关怀和帮助,我也为他感到庆幸。

那时的伦敦有很多穷人,他们都饱受过欺凌,甚至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有的为了生存,就去当强盗,做小偷……他们都没有像奥利弗一样——坚守着心底深处的纯净。奥利弗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找到出路。

《雾都孤儿》让我学会深思,给了我很大启发。它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大部头外国名著,我要好好地珍藏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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