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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大全:请君入瓮(精选20篇)

在唐代,有一位著名的军事家郭子仪,他一生戎马,屡建奇功,而他所有的功绩之中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便是他单骑退敌的故事了。今天就给大家具体讲一下历史典故大全:请君入瓮,希望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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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拜师周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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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岳飞家住的小镇上来了一个叫周侗的老爷爷,他的武艺非常高强,但他从来都不欺负好人。岳飞就和一些小朋友跟着周侗爷爷练武术了。岳飞训练时不怕吃苦,他从来不像一些小朋友那样偷懒,所以,武艺长进得非常快,经常得到周侗爷爷的夸奖。周侗爷爷的绝招是射箭,岳飞很想让周侗爷爷早点教给他。可是周侗爷爷老是不教岳飞,却让他苦练基本功:蹲马步,头上顶一个小碗,一站就是半天;或是老让他一个劲踢腿、弯腰。为此,小岳飞很不高兴,小嘴成天噘得老高老高,都可以挂一个小水壶了。岳飞回到家里,将这事告诉妈妈,妈妈这样跟他说:“练武术就像盖房子,地基必须打牢,然后一块砖一块砖地砌上去,如果地基打得不扎实,墙砌得不牢,这个房子不久就要垮下来,所以老师让你练基本功,也是为了让你将来能够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埃”后来,周侗爷爷知道了这件事,有一天他特意将自己珍藏了多年的长弓取出来交给岳飞说:“如果你能拉开这张弓,我就教你射箭。”小岳飞满不在乎地看了看弓,又看了看周侗爷爷说:“行啊,我要拉开了,你可不许耍赖皮。”于是小岳飞使出吃奶的劲去拉那张弓,可怎么拉也拉不动,周侗爷爷站在一旁摸着胡须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小岳飞练功就更加刻苦了,也不怕练习枯燥的基本功了。

几年以后,小岳飞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经过几年的训练,岳飞不仅能很轻松地拉弓,而且射出去的箭也是百发百中。他站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准一片柳树叶,能将柳树叶射中。有一天,他正在练习射箭,突然发现前面的小树林里有一只小白兔正在悠闲地吃着青草,岳飞搭好弓箭对着小兔瞄准,这时小兔也正好抬起头用那双红红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岳飞,岳飞使出全身的力气,正要将箭射出,这时就听有人高喊“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他抬头一看,原来是周侗爷爷。周侗爷爷严厉地批评了岳飞,他让岳飞明白了:学武术不是用来伤害人或小动物的,学武术是用来保家卫国的。后来岳飞和小白兔成了一对很亲密的朋友,每次岳飞在树林里练箭的时候,总有一只小白兔在一旁悠闲地吃草,不时地抬起头,用它那双红红的大眼睛望着岳飞咧嘴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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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赵氏孤儿让人感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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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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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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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善于吹竽的乐师便有三百个。齐宣王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都会让这三百个人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吹嘘说:“大王,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颤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我愿意成为大王众多乐师中的一员。”齐宣王听了很高兴,毫不怀疑地收下了他,将他编进三百人的吹竽队伍中。从此以后,南郭先生就和众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享受同样优厚的待遇。

其实南郭先生压根儿就不会吹竽,他跟齐宣王说的那番话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弥天大谎。每逢演奏的时候,他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就跟着摇晃,人家摆头,他也跟着摆,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就这样,南郭先生混过了一天又一天。

过了几年,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和齐宣王不一样,他觉得独奏更悠扬、更逍遥。于是齐湣王下令,要这三百个吹竽的人好好练习,做好准备,一个个轮流吹竽给他欣赏。其他乐师们都积极练习,想一展身手,只有那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吓得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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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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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过昭关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伍子胥乃楚国大夫伍奢次子。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正当齐国逐渐强大的时候,楚国走下坡路了。公元前年,楚灵王的兄弟公子弃疾乘灵王率兵伐徐的机会夺取了王位,这就是楚平王。

楚平王开始时改变了灵王的一些做法,还颇得人心。但不久,他也骄奢淫逸起来,而且宠信一个专门会拍马屁的大臣费无极,将国家越搞越乱。

当时,楚、秦两国联姻。秦哀公将自己的妹子孟嬴嫁给楚平王的长子太子建。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回来的路上,他发现孟嬴十分漂亮,为了讨好平王,他用了个掉包计:在随同陪嫁的侍女中选了一个女子冒充孟嬴,送到太子建那里去成婚,而将真孟嬴偷偷送给了平王。当然,平王这件抢儿媳为己有的丑事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的。当它终于被太子建知道以后,费无极又给平王出主意设计废掉太子。他让平王先召太子建的老师伍奢到郢都,要他承认与太子建合谋造反。伍奢是个耿直的人,他坚决拒绝了。平王就想杀掉伍奢,然后再杀太子。费无极怕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不服,留下后患,就又出主意让平王命伍奢写信将他们骗到郢都来一起杀掉。

再说伍奢不得已只得写信叫两个儿子去郢都。大儿子伍尚是个书呆子,明知此去凶多吉少,认为父命不能违抗,还是去了;小儿子伍员,字子胥,生得人高膀粗,具有过人的文才武略,他马上识破了平王的阴谋,连夜出走了。伍尚一到郢都,就被平王将他连同父亲伍奢一起杀害了。怕伍子胥将来会替父兄报仇,平王又下令在全国悬挂榜文和伍子胥的图像捉拿他。榜文上说:“凡能捕获伍子胥献给楚王的,赏粟米五万石,让他当上大夫的官;凡窝藏、收留、放跑伍子胥的,全家处斩!”楚王还命令全国各处关津渡口,对来往行人,严加盘查。

再说伍子胥离家后,与太子建逃到了宋国。但不久宋国发生内乱,伍子胥又同太子建一起跑到郑国。郑定公很客气地将他们留了下来。但太子建却私下与晋顷公联络,企图联晋灭郑。不久,事情败露,太子建被郑国所杀。于是,伍子胥只好带了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离郑国投奔吴国。一路上,他背着公子胜,历尽千辛万苦,一直向东走了数天,来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附近。这里是楚国的东部边界,出了昭关,就是大江,江那边就是吴国的地面了。

这天,伍子胥带着公子胜,正躲在离昭关六十里左右的一片森林里,遇到了一个名叫东皋公的老中医。东皋公同情伍子胥的不幸遭遇,将他带到了自己家里,要他不要擅自行动,待他连夜出去找个朋友想办法。

老中医走后,伍子胥在茅屋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这里呆下去,也不知道老人是否真有办法,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如果贸然出走,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盘查,就更危险。他在茅屋里辗转反侧,又恐又愁;天微明时分,那老中医推门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他只见伍子胥的鬓发胡髭,一夜之间全部变白了。

那老人拿出一面镜子,让伍子胥一照,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我怎么变得这样苍老了?!”突然间,他放声哭了起来,“天啊,我大仇未报,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完了吗?!”

东皋公安慰他说:“不要悲伤。这是件好事呢。你的鬓发变白了,就不易被人辨认出来了。我已找到了一个与你的相貌十分相像的朋友皇甫讷,让他扮作你,你扮作仆人,明天你就可以过昭关了。”

第二天,皇甫讷来了。东皋公让皇甫讷穿上伍子胥的衣服,让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并用中药汤将他的脸洗黑,同时也给公子胜换上农村小孩的服装。一切装束停当后,三人就连夜出发,待到天蒙蒙亮时,他们刚好赶到昭关。而这里关上的守军,也刚刚开关。

这时,只见守关士兵果然拿着伍子胥的画像在排队过关的人中一个个核对……忽然间,一个士兵叫了起来:“伍子胥!”于是,一伙士兵一拥而上,将皇甫讷捉住了。

伍子胥乘士兵们围住皇甫讷、关口混乱无人照管的机会,赶紧拉着公子胜随人群出了昭关……

再说皇甫讷被士兵捉住,解到守将越那里,他却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伍子胥。我是本地龙洞山下隐士皇甫讷,今天与老朋友东皋公约好出关去游玩的,为什么要抓我?”

东皋公经常给越看病,是越的朋友。于是,越就让士兵把东皋公请来。

东皋公一看,连忙笑着对越说:“将军搞错了。这个人不是伍子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约好去关外玩的。我们还办好了过关文牒,您看……”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文牒。越接过来一看,上面确实写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名字。他只好下令放了皇甫讷,并向他们两人道歉。

伍子胥投奔吴国后,帮助吴王阖闾夺得了政权,又协助他发展生产,建造姑苏城,冶炼兵器,训练军队。吴国从此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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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狗食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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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间传说中,有很多关于月亮的传说,比如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等等,记得小时候有些小伙伴耳朵后面会长裂口,传说中是因为他们用手指月亮被月亮割耳朵,所以小时候家里老人是不允许小孩子用食指指月亮的。而古代出现月食的时候,就是传说中天狗吃月亮,很多地方救会敲锣打鼓的方式来惊吓天狗,让它把月亮“吐出来”,那么天狗吃月亮的传说是怎么来的呢?

神箭手后羿为民除害,射落了九个太阳,普天下的人都感谢他的恩德;王母娘娘为了奖赏他,便带着众仙女前往后羿打猎的山头来见他。

当时后羿正带着他的猎犬黑耳,在深山里打猎,王母娘娘把后羿喊到跟前,命令一名仙女捧出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匣儿子,取出两颗芳香异常的凡药,嘱咐后羿说:「回去时将凡药煮熟吞服即可以成仙。」后羿接了灵药谢过王母娘娘便欢天喜地带着黑耳回家去。

后羿十分的爱他的的妻子,於是决定与妻子嫦娥有福同享,一起升仙;回家时他便把事情向嫦娥交代一番,留下猎犬黑耳,前往乡亲父老处,准备向他们道别。

嫦娥遵照后羿的嘱托,把凡药放在水里煮熟,等后羿回来一起吃。但馋嘴的她闻到仙药煮熟的香味,便忍不住用勺儿搯吃一粒,吃后只觉浑身舒泰,美味非常,不禁把最后一粒仙丹都给吃下。

天黑了,嫦娥见丈夫还未回来,就出来看看。谁知刚出门,身体便随风飘动,门外的猎犬黑耳眼见嫦娥偷吃仙丹,独自升天,就吠叫着扑进屋内,牠闻到香味,便一爪抓翻了锅,把剩下的人蔘汤舔尽,然后朝天上的嫦娥追去。嫦娥听见黑耳的吠声,又惊又怕,慌忙躲进月亮里。而黑耳毛发直竖,身体不断变大,一下子便扑了上去,一口把嫦娥连着月亮吞了下去。

当时玉帝及王母娘娘正在天宫赏月,忽见天色昏暗,连忙派夜游神一探究竟。夜游神回来报告说月亮被一条黑狗吞吃了,是以才会天昏地暗;玉帝一听,便生气的下令天兵天将去捉拿那只黑狗;当黑狗捉来的时刻后,王母娘娘认得牠是后羿的猎犬黑耳,於是一问,得知了事情原由,就心生怜悯,封牠为天狗,让牠守护南天门。黑耳受到恩封,便吐出了月亮和嫦娥,而嫦娥则被罚永远的居於月亮的广寒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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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夸父逐日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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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是中国上古时代神话传说故事,故事出自于《山海经·海外北经》。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山海经·海外北经》。

【释义】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陽。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

【历史典故】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而且心地善良,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是当时的大地上毒蛇猛兽横行,夸父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有一年,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陽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陽,告诉族人:“太陽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陽,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陽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有的人说:“太陽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于是,夸父告别族人,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陽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跑累的时候,就打个盹,饿的时候,就摘野果充饥。眼看离太陽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陽,就渴得越厉害。但是,他没有害怕,一直鼓励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陽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九天九夜之后,在太陽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抱住太陽。可是太陽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渴死了。

【成长心语】

卓越者和平庸者最根本的差别,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有没有人生的目标。人生没有目标,正如生活没有方向,让人意志消沉,碌碌无为而虚度一生。平淡而有规律的日子,使人惬意,但让人容易失去方向。不甘于平庸一生,不愿意永远被埋没,则需要树立目标,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奋斗。树立自己人生的目标,就如同黑夜中燃起不灭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只要有了目标,平淡的日子亦能放射出绚丽的光芒,生活才会变得充实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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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考试作文:孝敬母亲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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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尝汤药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了西汉政权。刘邦的三儿子刘恒,即后来的汉文帝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刘恒对他的母亲皇太后很孝顺,从来也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亲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母亲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亲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亲的床前。每次看到母亲睡了,才趴在母亲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

刘恒孝顺母亲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子。

有诗颂曰:

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

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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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药王孙思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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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孙思邈到远处去出诊,当他经过一个村口时,正巧见几个人抬着一副棺材,匆匆地出了村子,后边还跟着几个送葬的人,情景甚是凄凉。孙思邈见棺材抬过来,便站立在路旁观看,当棺材从他身前过去时,他看到棺缝里还在向外滴血,血的颜色鲜红鲜红的。

孙思邈清楚地看到这种血色后,不由地思考起来,他想:人死了,血为什么还这样的鲜红呢?根据他自己的经验判断,这个人可能还没有死。

救人之心驱使着他,不能再作犹豫,他便立刻赶上前去大声问道:“棺材里装的是什么人,死了多长时间啦?”棺材后边一位送葬的青年农民,忽然看见有人来问,便说:“这是我的妻子,半夜里生孩子,头一胎遇到难产,到天明就死了。孩子也没生下来,还问这干啥!”

孙思邈说:“我从棺材缝里流出的血色来看,不像死人的血,你让棺材停一下,叫我看看情况,或许还能够把人抢救过来呢!”

人已经死了,怎么还能够救活?大家都不相信他的话,仍然抬着棺材匆匆地向前地走。后来在孙思邈的再三说服下,青年农民才让抬棺材的人把棺材停在大路旁边。

打开棺盖一看,那位青年妇女的脸色像黄裱一般,没有一点血色,样子显得十分可怕。孙思邈伸出手来,摸摸她的脉搏,果然不出所料,青年妇女的脉搏还在微弱地跳动着。孙思邈很快选好了穴位,给她扎了几针,又从药包里取出一点药,给她灌进了口里。

这时,大家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等待着……

抬棺材的人蹲下吸了一锅烟的工夫,青年妇女就生下了一个胖娃娃。在婴儿的哭声中,产妇也慢慢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了。

大家看到孙思邈根据对血色的判断,救活了两条性命,都感到十分惊奇,说他是神医下凡,非常佩服他。产妇的丈夫看见妻子活了,又安全地生了孩子,于是由悲变喜,紧紧拉着孙思邈的手,半天才说道:“我一家三口人,怎么报答你的恩情呀!”

孙思邈说:“不必谢我了,赶快把人送回去好好调养。”说罢,便大步向前走去,给远村病人看病去了。

人们看着远去的神医的背影,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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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二月二龙抬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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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二月二)又被称为“春耕节”、“农事节”、“春龙节”,是汉族民间传统节日。龙抬头是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俗称青龙节,传说是龙抬头的日子,它是中国城乡的一个传统节日。人们庆祝“龙头节”,以示敬龙祈雨,让老天佑保丰收。

节日故事来源

龙抬头农历二月初二,俗称青龙节,传说是龙抬头的日子,它是我国农村的一个传统节日,名曰“龙头节”。俗话说:“二月二,龙抬头,大家小户使耕牛。”此时,阳气回升,大地解冻,春耕将始,正是运粪备耕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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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出自历史故事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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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晋书?张华传》记载:牛、斗二星之间常现紫气,张华请南昌人雷焕来看,雷焕说那是宝剑的光芒上通于天。后来果然在南昌的丰城地下掘出了双剑,一名龙泉,一名太阿。宝剑出土后,星间紫气也消失了。文章借此来夸赞洪州地方很灵异。

2、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后汉书?徐稚传》记载:徐稚是洪州高士,“陈蕃为(豫章)太守……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文章借此夸赞洪州人物俊美。

3、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日下,指京都,云间,指江苏松江。《世说新语?排调》:“荀鸣鹤、陆士龙二人未相识,俱会张茂先(张华)坐。张令其语。以其并有大才,可勿作常语。陆举手曰:‘云间陆士龙。’荀答口:‘日下荀鸣鹤。’”文章借此表现作者期望自己被召见的心志。

4、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史记?贾谊传》记载,汉文帝时,贾谊迁谪长沙,四年后,文帝把他征回长安,召见于宣室。作者借此表达怀才不遇的苦闷心情。

5、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史记》记载,汉武帝时选求贤良,有人举荐冯唐,可是他已九十多岁了,不能做官了。又载,李广是汉武帝时的名将,多年抗击匈奴,军功很大,却终身没有封侯。文章借此表达年时易往,功业难就。

6、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曾任太中大夫,对当时国

家大事多所建议,一时深受器重,后受谗毁,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文章借此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心情。

7、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后汉书?梁鸿传》记载,梁鸿,东汉人,因作诗讽刺君王,得罪了汉章帝,被迫逃到齐鲁一带躲避。文章借此抒发作者怀才不遇的感慨。

8、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后汉书?孟尝传》记载,东汉人孟尝,为官清正廉洁,但不被重用,后来归田。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9、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晋书?阮籍传》记载,阮籍独自驾车出行,在无路可

走时便痛哭而返。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10、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汉书?终军传》记载,汉武帝想让南越王归顺,派终军前往劝说,终军请求给他长缨,必缚住南越王,带回到皇宫门前。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1、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后汉书?班超传》记载的班超投笔从戎的故事。《宋书?宗悫传》记载,南朝宋人宗悫,少年时很有抱负,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2、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晋书?谢玄传》记载,晋朝谢安曾问子侄们:为什么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弟好?侄子谢玄回答:“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后半句出自《烈女传?母仪传》记载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作者借此表达有幸在宴会上结识了各位

名士。

13、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史记?司马相如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又云:“相如即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这两句是说,未遇推荐之人,只能赋凌云之赋而自惜。

14、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列子?汤问》记载的高山流水的故事。这句的意思是说既遇知音,就在宴会上赋诗作文,不以为惭。

15、兰亭已矣,梓泽丘墟:《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的兰亭集会的情况。《晋书?石崇传》记载:“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这句是说,名胜之地,终难免于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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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毛泽东的最后一个国庆节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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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0月1日,这一天告诉人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度过了26个春秋。这天上午,毛泽东靠在床头,一改往日的一有余暇便手不释卷的习惯,尽管没有睡去,却也并不看书,只是静静地靠在那里,似乎很平静又很疲惫。突然,静坐在一旁的护士小孟听到毛泽东一句非1975年10月1日,这一天告诉人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度过了26个春秋。这天上午,毛泽东靠在床头,一改往日的一有余暇便手不释卷的习惯,尽管没有睡去,却也并不看书,只是静静地靠在那里,似乎很平静又很疲惫。

突然,静坐在一旁的护士小孟听到毛泽东一句非常清晰的话,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小孟说的,尽管这话依旧带有很浓的湖南口音,可小孟依然听得非常真切。

“这也许是我过的最后一个国庆节了,最后一个‘十一’了。”

小孟听了,不假思索地对毛泽东说:“怎么会呢?您别胡想”。

毛泽东缓缓地反问一句“:怎么不会呢?怎么叫胡想呢?哪有不死的人呢?毛泽东岂能例外,死神面前一律平等,万寿无疆,天大的唯心主义。”

看到毛泽东笑着说的,小孟也没有什么顾忌:“主席,今天是国庆节,是个大喜的日子,应该高兴才对,您别提那些死不死的事了。”

听了小孟的话,毛泽东不但没有责怪,而是依然平静地说:“孟夫子啊,我看是你怕死奥,说说都怕,至少是个小小的唯心主义者。”

说到这里,毛泽东还边说边伸出右手的小拇指,“这么个小小的唯心主义者,你怎么知道我不高兴,国庆节是个大喜的日子,,可也得讲实话呀,这个世界上,,哪一刻不在生,不在死啊!这叫生死不已,新陈代谢么。”

小孟知道毛泽东又在谈人生哲学了。她曾记得在毛泽东的一个讲话里,看到过他关于生死的观点,毛泽东曾讲过,老人死了,应该开庆祝会,庆祝辩证法的胜利。当时她很想不通,但她现在随着与毛泽东接触谈话的增多,已初步理解了些。

毛泽东停了一会儿,突然,话锋一转,又谈起来“你们这个年龄,可真是让人羡慕得很,恐怕你到我这个年龄,也会有同感。”

小孟听了便接着说:“我们有什么值得羡慕的,什么成绩都没有,主席,您年轻的时候,想到过要建立一个共和国,当主席吗?”

毛泽东听了,高兴地回答:“我可不是刘伯温,能前知500年,后知500载,那时候,既不晓得建立一个什么共和国,更不曾想到要当什么主席,当时,想的只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本人不过是匹夫而已,很多事情,是水到渠成嘛。”毛泽东的讲话,始终有一种与众不同自然而然,而又耐人寻思的哲学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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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杜康造酒醉刘伶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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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村里,有这么个酒店,门口挂着一个酒幌,上边写着:“喝上三碗醉三年,不醉三年不要钱。”这个卖酒的是谁呢,口气这么大?他的名字叫杜康

说来也怪,有一个非常爱喝酒的人,他名字叫刘伶。这一天,他从酒店门前路过,一看那酒幌就来气了,心想:什么好酒,一醉醉三年,我进去看看。他刚刚进屋,杜康急忙迎上前来问道:“喝酒来啦?”刘伶气乎乎地说:“废话,不喝酒难道上你这来喝茶?”杜康笑呵呵地说:“火气还不小,你喝多少?”刘伶冷着脸说:“先来三碗尝尝。”杜康一听,说:“客官,喝三碗可要醉三年呢,还是少来点吧!”刘伶气乎乎地说:“喝死我愿意,喝酒我给钱,该你啥事?”杜康一听,说:“好样的,你喝三碗吧,你喝完三碗你就走,我三年以后再去你家要钱。”说完就端给了刘伶三碗酒。刘伶也没管那套,端起来“咕嘟咕嘟”地一扬脖就喝进肚去了,喝完把碗一扔。杜康说:“快回家吧,等三年以后我去要酒钱。”刘伶看了看杜康,一转身真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刘伶一头倒在了炕上。媳妇一见这样,就问:“怎么了,闹病啦?”刘伶说:“没有,我喝了杜康三碗酒,就觉着有点困。”说完话,他就躺在炕上睡过去了,一直睡了多少天也没醒过来。

转眼过了三年。这一天,杜康背着钱搭子找上门来说:“这是刘伶家吗?”刘伶媳妇见外边有人说话,说道:“是呀,快到屋里坐。”杜康进屋一看刘伶还睡着呢,便来到炕边推了推刘伶,说:“兄弟起来吧,三年都过去了,我要钱来了。”刘伶躺在炕上蒙蒙胧胧地说:“什么?三年,真到三年了吗?”他媳妇说:“那还有假,三年都多啦。”刘伶这才爬起来翻身说道:“好酒,果然是好酒。”杜康接过话来说:“既然是好酒,那就给钱吧。”刘伶听见说话人是杜康,急忙拉住他的手说:“哎呀,我的好兄弟,你的酒太好了,我还得喝。”杜康说:“算了吧,三年前喝的酒你还没给钱呢。”刘伶这才想起,急忙拿出钱来,如数还清了酒帐。

杜康收完了钱以后,说:“这回行了,你说吧,这次你要喝多少都行。”刘伶说:“好,来吧!”

他这回可就喝开了,你看他左一碗,右一碗,一口气一连喝了一百零八碗。他媳妇一看,哎呀,这不是完了吗?她知道这酒真就一碗醉一年那,这一百零八碗就得醉一百零八年呢,可抓瞎了,这可怎么办那?这时候杜康说话了:“嫂子,我看你也和他一样,多喝点和他一块睡吧,要不然将来姑娘儿子们都死在你前边,那可就没人管你啦。”刘伶媳妇一听也对,喝就喝吧,她也喝了几十碗,不一会,两口子就全都睡着了。

杜康一见两口子都睡过去了,便找来了他们的姑娘儿子商量说:“你们二老这一睡就得一百零八年,将来你们都要死在他们前边,不如趁着现在,你们就把他们老两口子埋了,也省得以后麻烦。至于一百多年后,我想会有人来救他们的。”孩子们一听这也是个理,就和杜康一起,把父母双双埋进地里,还立下了一个墓碑。上面写着:刘伶之墓。

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一天,杜康蹓蹓跶跶地来到了刘伶的坟上,拿锹把土挖开,打开棺材,推了推刘伶说:“兄弟,快起来吧,又该还账了。”睡在棺材里的刘伶,这一下睡了一百多年,酒劲也真过了,听见有人喊,急忙翻身起来一看是杜康,就说:“兄弟,这回可不给你钱了,这一百零八年就这么快?”杜康说:“果真是一百零八年了。”刘伶说:“算了吧,你唬人。”说着话一看,哎我怎么还在棺材里呢?再一看老婆也在棺材里。这时候,他老婆也醒过来了。两口子爬出来以后,杜康说:“你们回去打听打听,要是够了一百零八年,你们就拿钱给我;要是不够,你们就不用给钱。去吧。”刘伶一想也对,就和媳妇回家了。

来到家里一看,早已面目皆非,院里出来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刘伶见出来人了,走上前去深施一礼说:“老先生,这可是刘伶的家吗?”老人说:“是啊,是刘伶的家,他是我的祖太爷,早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我这还是小时候听我爷爷说的呢。”刘伶一听完了,心想这可去找谁要钱呢,怎么和孩子们张嘴呢?最后就跟媳妇合计说:“算了吧,咱们的重孙子都比咱们老了,这个家咱怎么呆?酒钱咱又还不上,干脆咱们俩还回去就真死了吧。”媳妇一看也没有法,只好走这一条道了,又来到了坟上。。夫妻二人也没啥可恋心的事,双双撞在石碑上。本来应该什么也不知道了,可刘伶却见着有人在他后背拍了一掌。回头一看是杜康,刘伶说:“我们两口子还不起你的酒钱,双双都撞死了,怎么你还不算完?”这时杜康哈哈地笑着说:“你两口子回头看看就明白了。”刘伶回头一看,哎哟,原来他和他媳妇二人的尸体都躺在了墓碑下。

杜康引着刘伶和他媳妇飘飘遥遥地脚踏祥云走了。从这以后,杜康就成了酒神,被造酒人供奉为师祖。而刘伶呢,也变成了品酒大师,所以民间才流传着这么一句佳话,就是“杜康造酒刘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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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戚继光巧树军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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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隆庆二年,着名的抗倭英雄威继光被调往蓟州担任总兵,负责守卫大明的边境。

被委以重任的戚继光怀着兴奋又喜悦的心情到蓟州走马上任。可是,到了蓟州,戚继光就傻了眼,朝廷派他来这里带兵,可是这里的兵哪是兵呀,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不但不会拉弓射箭,骑马格斗,就连简单的操练.,也提不起一点精神来。把这样的兵,拉到战场上,真刀真枪地对敌作战,那还不等着吃败仗吗?

看着这群散兵游勇,戚继光又气又急,茶饭不思。身边的谋士看不过眼,给戚继光出主意说:“将军何不拿出您抗倭时的气魄,来个杀一儆百,震慑一下他们!”

听了谋士的话,戚继光却摇头叹息说:“那样做,是会起到一点效果,可是恐怕也要把不少兵士吓得当了逃兵啊!”

经过反复思考,一个可以整顿军威的好方法在戚继光的头脑中闪现了出来。

那天早上,大雨滂沱,雨水溅起泥水,天地混沌一片。这种天气,人们巴不得能待在屋里,可是一大清早,戚继光就传令下去,无论是他带来的戚家军,还是原来蓟州的兵员,都到练兵场集合。

接到命令,所有的兵将都集合到练兵场上,在暴雨的袭击下,蓟州的兵员缩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可是跟随戚继光的戚家军却在雨中有板有眼地操练起来。雨下了一天,戚家军就在雨中站了一天,练了一天。

看着脸上淌着雨水,身上裹着湿衣的成家军在雨中操练一天,还依然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蓟州的兵员们都从心底里对戚家军产生了一股敬意,这才叫兵啊!他们虽然没有说出来,可从他们一个个饱含崇敬的眼神中绝对可以看出,他们被戚家军的军威震撼住了。

从那天起,蓟州的兵员们也都学戚家军的样子,听从戚继光的指挥,认真操练,不久就练成了另一支英勇善战的戚家军。

戚继光面对散漫的蓟州军,没有采取强硬的治军措施,而是巧用戚家军给蓟州军立了榜样,既没有让蓟州军失了军心,又在全军树立起了军威,看来这位大英雄,勇猛之外,也不缺乏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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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掩耳盗铃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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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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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鞅立木求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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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我们在初中的历史课上都有学习过,但是商鞅在变法之前曾经进行过立木求,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它的历史典故吧!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公元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发奋图强,首先搜罗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或者外来的客人,谁要是能想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就封他做官。”

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有一个卫国的贵族公孙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在卫国得不到重用,跑到秦国,托人引见,得到秦孝公的接见。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可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秦孝公一看反对的人这么多,自己刚刚即位,怕闹出乱子来,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了下来。

过了两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就拜商鞅为左庶长(秦国的官名),说:“从今天起,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长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

“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后,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不久,秦国进攻魏国的西部,从河西打到河东,把魏国的都城安邑也打了下来。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稼,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等,也开垦起来。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

二、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今陕西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虚和公孙贾都办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商鞅立木求信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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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鱼腥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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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腥草是一种重要的中药材,其根茎有利尿通淋、清热解毒之功效。鱼腥草主产湖南,而又以怀化市各县最多,其他下茎成为人们最爱吃的桌上佳肴。近几年,在一些城市的商店里,还出现了真空包装的袋装鱼腥草食品。公路边,还有人用稻田大片进行人工栽培鱼腥草,很多农民靠种植鱼腥草走上了致富路。其实,吃鱼腥草是有个由来的。那是从古沅洲(即今芷江)开始流传着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相传宋朝熙宁6年夏季,大雨滂沱,河水猛涨,泥沙淤塞,冲毁房屋,淹没农田,弄得沿河两岸侗民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传说雨停水退后,沿河两岸的侗民甚至牲畜大多患上了同样的一种病,整天拉稀。由于当时医疗条件很差,没有人知道得的是什么病,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

就在这紧要关头,在白马滩侗寨(今芷江新店坪镇白马铺村)里,有一个张姓后生手持一把鱼腥草,对寨子里的人说:“这种草大概可以治这种病,大家不妨试试看吧。”

侗民们半信半疑,想了想,反正等死也是死,那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吧,试一试也无妨。于是,侗民们就拖着病躯上山下地挖鱼腥草的根吃,果然病情见好。消息很快传遍了沅洲各寨,所有染病之人全都因吃了鱼腥草把病治好了。

原来,姓张的后生是因为他家常用房前屋后的鱼腥草喂猪,左邻右舍的猪都病了,惟独他家的猪没有发病,全家人都甚觉奇怪。由于他对草药也略知一二,他想:难道是吃了鱼腥草的缘故?难道鱼腥草可以清热解毒、通淋利尿?于是全家人试着挖鱼腥草吃。果然不出三天,全家人的病情大为好转。

从此,沅洲侗民对鱼腥草特别珍爱,觉得越吃越好吃了。吃的方法也越来越讲究,把鱼腥草在地下茎洗净切短,拌上烤香的辣椒粉、生姜、芫荽、葱蒜、味精、香料、食醋等。就这样一直吃到今天,吃出了一种传统美味,吃出了一道药食同源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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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毛遂自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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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遂自荐比喻自告奋勇,自己推荐自己担任某项工作。小编整理了毛遂自荐的历史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秦国大军攻打赵都邯郸,赵国虽然竭力抵抗,但因为在长平遭到惨败后,力量不足。赵孝成王要平原君赵胜想办法向楚国求救。平原君是赵国的相国,又是赵王的叔叔。他决心亲自上楚国去跟楚王谈判联合抗秦的事。

平原君打算带二十名文武全才的人跟他一起去楚国。他手下有三千个门客,可是真要找文武双全的人才,却并不容易。挑来挑去,只挑中十九个人,其余都看不中了。

他正在着急的时候,有个坐在末位的门客站了起来,自我推荐说:“我能不能来凑个数呢?”

平原君有点惊异,说:“您叫什么名字?到我门下来有多少日子了?”

那个门客说:“我叫毛遂,到这儿已经三年了。”

平原君摇摇头,说:“有才能的人活在世上,就像一把锥子放在口袋里,它的尖儿很快就冒出来了。可是您来到这儿三年,我没有听说您有什么才能啊。”

毛遂说:“这是因为我到今天才叫您看到这把锥子。要是您早点把它放在袋里,它早就戳出来了,难道光露出个尖儿就算了吗?”

旁边十九个门客认为毛遂在说大话,都带着轻蔑的眼光笑他。可平原君倒赏识毛遂的胆量和口才,就决定让毛遂凑上二十人的数,当天辞别赵王,上楚国去了。

平原君跟楚考烈王在朝堂上谈判合纵抗秦的事。毛遂和其他十九个门客都在台阶下等着。从早晨谈起,一直谈到中午,平原君为了说服楚王,把嘴唇皮都说干了,可是楚王说什么也不同意出兵抗秦。

台阶下的门客等得实在不耐烦,可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人想起毛遂在赵国说的一番豪言壮语,就悄悄地对他说:“毛先生,看你的啦!”

毛遂不慌不忙,拿着宝剑,上了台阶,高声嚷着说:“合纵不合纵,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了。怎么从早晨说到现在,太阳都直了,还没说停当呢?”

楚王很不高兴,问平原君:“这是什么人?”

平原君说:“是我的门客毛遂。”

楚王一听是个门客,更加生气,骂毛遂说:“我跟你主人商量国家大事,轮到你来多嘴?还不赶快下去!”

毛遂按着宝剑跨前一步,说:“你用不到仗势欺人。我主人在这里,你破口骂人算什么?”

楚王看他身边带着剑,又听他说话那股狠劲儿,有点害怕起来,就换了和气的脸色对他说:“那您有什么高见,请说吧。”

毛遂说:“楚国有五千多里土地,一百万兵士,原来是个称霸的大国。没有想到秦国一兴起,楚国连连打败仗,甚至堂堂的国君也当了秦国的俘虏,死在秦国。这是楚国最大的耻辱。秦国的白起,不过是个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小子,带了几万人,一战就把楚国的国都——郢都夺了去,逼得大王只好迁都。这种耻辱,就连我们赵国人也替你们害羞。想不到大王倒不想雪耻呢。老实说,今天我们主人跟大王来商量合纵抗秦,主要是为了楚国,也不是单为我们赵国啊。”

毛遂这一番话,真像一把锥子一样,一句句戳痛楚王的心。他不由得脸红了,接连说:“说的是,说的是。”

毛遂紧紧钉了一句:“那么合纵的事就定了吗?”

楚王说:“决定了。”

毛遂回过头,叫楚王的侍从马上拿鸡、狗、马的血来。他捧着铜盘子,跪在楚王的跟前说:“大王是合纵的纵约长,请您先歃血(歃血就是把牲畜的血涂在嘴上,表示诚意,是古代订立盟约的时候的一种仪式。歃音shà)。”

楚王歃血后,平原君和毛遂也当场歃了血。楚、赵结盟以后,楚考烈王就派春申君黄歇为大将,率领八万大军,奔赴赵国。

【启示】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一个人要使自己脱颖而出,得到最佳的发展空间,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就应该有毛遂自荐的勇气和精神,这也是我们走向成功的第一步。而那些习惯于守株待兔的人都将被淘汰出局。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身上具有别人没有的闪光点。唯有自信的人,才敢坐在第一排的位置,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侃侃而谈,才敢将自己的锋芒展露出来。同理,在交往中,如果你想赢得别人的友情,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必须主动交往。只有躬身自省、主动做事,才有成功的可能。

[毛遂自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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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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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大家知道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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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尧舜让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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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黄帝以后,先后出了三个很出名的部落联盟首领,名叫尧(音yáo)、舜(音shùn)和禹(音yǔ)。他们原来都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后来被推选为部落联盟的首领。

那时候,做部落联盟首领的,有什么大事,都要找各部落首领一起商量。

尧年纪老了,想找一个继承他职位的人。有一次,他召集四方部落首领来商议。

尧说出他的打算后,有个名叫放齐的说:“你的儿子丹朱是个开明的人,继承你的位子很合适。”

尧严肃地说:“不行,这小子品德不好,专爱跟人争吵。”另一个叫讙兜(音huāudōu)的说:“管水利的共工,工作倒做得挺不错。”

尧摇摇头说:“共工能说会道,表面恭谨,心里另是一套。

用这号人,我不放心。”

这次讨论没有结果,尧继续物色他的继承人。有一次,他又把四方部落首领找来商量,要大家推荐。到会的一致推荐舜。

尧点点头说:“哦!我也听到这个人挺好。你们能不能把他的事迹详细说说?”

大家便把舜的情况说开了:舜的父亲是个糊涂透顶的人,人们叫他瞽叟(音gǔsǒu,就是瞎老头儿的意思)。舜的生母早死了,后母很坏。后母生的弟弟名叫象,傲慢得没法说,瞽叟却很宠他。舜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待他的父母、弟弟挺好。所以,大家认为舜是个德行好的人。

尧听了挺高兴,决定先把舜考察一下。他把自己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还替舜筑了粮仓,分给他很多牛羊。那后母和弟弟见了,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和瞽叟一起用计,几次三番想暗害舜。

有一回,瞽叟叫舜修补粮仓的顶。当舜用梯子爬上仓顶的时候,瞽叟就在下面放起火来,想把舜烧死。舜在仓顶上一见起火,想找梯子,梯子已经不知去向。幸好舜随身带着两顶遮太阳用的笠帽。他双手拿着笠帽,像鸟张翅膀一样跳下来。笠帽随风飘荡,舜轻轻地落在地上,一点也没受伤。

瞽叟和象并不甘心,他们又叫舜去淘井。舜跳下井去后,瞽叟和象就在地面上把一块块土石丢下去,把井填没,想把舜活活埋在里面,没想到舜下井后,在井边掘了一个孔道,钻了出来,又安全地回家了。

象不知道舜早已脱险,得意洋洋地回到家里,跟瞽叟说:“这一回哥哥准死了,这个妙计是我想出来的。现在我们可以把哥哥的财产分一分了。”说完,他向舜住的屋子走去,哪知道,他一进屋子,舜正坐在床边弹琴呢。象心里暗暗吃惊,很不好意思地说:“哎,我多么想念您呀!”

舜也装作若无其事,说:“你来得正好,我的事情多,正需要你帮助我来料理呢。”

以后,舜还是像过去一样和和气气对待他的父母和弟弟,瞽叟和象也不敢再暗害舜了。

尧听了大家介绍的舜的事迹,又经过考察,认为舜确是个品德好又挺能干的人,就把首领的位子让给了舜。这种让位历史上称做“禅让”(禅音shàn)。其实,在氏族公社时期,部落首领老了,用选举的办法推选新的首领,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舜接位后,也是又勤劳,又俭朴,跟老百姓一样劳动,受到大家的信任。过了几年,尧死了,舜还想把部落联盟首领的位子让给尧的儿子丹朱,可是大家都不赞成。舜才正式当上了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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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巧渡金沙出神兵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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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以后,红军决定到川西北建立新的革命根据地,蒋介石急忙派出重兵,从四面八方堵截红军,扬言要把红军消灭在长江边上。

红军按照毛泽东的指挥,根据情况变化而采取不同的方法——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四渡赤水,把敌人甩开后,红军各路大军连日向云南行进,使国民党滇军的主力不敢离开昆明,更没有兵力半路阻截。而后面的追军被远远甩在身后,无法及时赶到。

因此,金沙江沿线防守空虚,敌人暂时无力阻止红军北渡金沙江。中央军委抓住这次时机,当机立断地决定让红军大部队向金沙江前进,准备抢渡金沙江。

1935年4月下旬,中央红军派出一支机动灵活的小部队,装作要进攻昆明,给敌人以错觉,好引开敌人的注意力。而大部队同时急速向金沙江边推进。

金沙江是长江上游的一道天险,它穿行在四川和云南交界处的深山和峡谷之间。江面宽阔,水流湍(tuān)急,难以架桥,更难以涉(shè)水而过。如果红军不能渡过金沙江,就会被敌人围堵在江边的深山峡谷之中,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所以渡江任务十分紧急。

随着大军向金沙江边靠近,国民党反动派心中的疑云也终于散去。1935年4月28日,蒋介石终于恍(huǎnɡ)然大悟,明白红军主力的动向是要北渡金沙江,于是立刻下达命令,占领了长江上所有主要的渡口,搜光了所有船只,并严令封锁江面。

在红军抵达金沙江前夕,江边的敌人已做好了一切准备。所有的船只都已运到江北,国民党派飞机每天侦查轰炸,企图吓阻红军。

经过侦察,红军决定在一个叫皎(jiǎo)平渡的地方过江。这个渡口位于四川会理县与云南元谋县交界的地方。

军委干部团的同志们接受了这个任务。

干部团的团长是陈赓,政委是宋任穷。周恩来和红军总参谋长刘伯承亲自到干部团进行部署,而且由善于指挥战斗的刘伯承担任先遣司令。经过商量,一致决定由第三营担任先遣营。

1935年5月3日,接到任务后的先遣营同志们二话没说,按照刘伯承司令的指挥,都化装成敌人的样子,翻山越岭,不眠不休,足足走了一百八十多里,当晚就赶到了金沙江边。

在离皎平渡口五六十里的地方,红军抓到了一个敌军的奸细。这家伙肥头大耳,胖墩(dūn)墩的,一看到红军战士还以为是自己人,立刻上前搭话。

红军战士用枪指着他问道:“你是干什么的?”

大胖子有点害怕,哆哆嗦嗦的回答:“自己兄弟,别动刀动枪的。我、我们团总让我到江边传达命令。”

红军战士瞪了瞪眼,把大胖子吓得直往后退。

“说!让你传达什么命令?”

“团、团座让把江边的渡船都烧掉,一条也别留给共匪。”

战士们听了,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情况,必须尽快向上级反应。于是大胖子被送到了营部,由刘伯承司令亲自进行审问。刘伯承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会儿,问道:“你说你是来传达命令的?都传达给谁了?”

大胖子摸不清头脑,只知道这是个长官,马上敬了个军礼。

“报、报告长官,我刚刚坐船从对岸过来,还没来得及通知下去。团总说不能给共匪留下一条船。”

得知命令还在大胖子手里,船还没有都烧掉。刘伯承稍稍放下了心,然后严厉地说:“我们就是红军!渡船如果少了一只,拿你是问!”

大胖子一听是红军,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站在那里呆若木鸡。刘伯承让一个战士把他带下去看管起来。

按照奸细的交代,又经过详细地侦察,红军进一步了解到:金沙江对岸驻守的敌军只有一个厘金局(税务局)和一个保安队。一共有几十条枪,并没有正规部队。而且在对岸的河边还停着两条木船,可以抢过来渡江。

刘伯承前思后想,决定好好利用这些情报。先派一个连的战士强行渡江,将对岸的敌人收拾了之后,其余的两个连和工兵连再迅速过江。这样就可以控制皎平渡两岸的渡口,有利于大部队安全、迅速地渡江。

半夜十二点,先遣连在渡口找到了送大胖子过来的船,在当地农民的帮助下,悄悄地渡到北岸。敌人的哨兵还以为是派出的探子回来了,没有盘问一句就放行了。

先遣连给敌人来了个突然袭击,放倒了几个哨兵,缴获了停在岸边的木船。随后用缴获的两只木船将两个排的红军运过了江,留下一个排警戒。

先过来的两个排立刻采取行动,分别去收拾厘金局和保安队的敌人。敌人都没有想到红军那么快就过了江,还没来得及盘问就当了俘虏,被红军战士们缴了枪,垂头丧气地缩成一团。

第一排的红军迅速攻到保安队,敌人的哨兵喝道:“谁?”

刚抓来的一个俘虏回答:“是自己人,保安队的!”

话音还没有落地,哨兵就被红军战士勒(lēi)住了脖子。十几个红军战士冲到屋里大喊:“缴枪不杀!”

哪里用得着红军缴他们的械?屋里的敌军没有一点战斗的意思,都躺在床上抽大烟呢!满屋里气味难闻,烟气腾腾,敌兵拿着大烟枪吓得目瞪口呆,乖乖投了降。有几个敌兵还把大烟枪递给红军战士,以为让上交呢!

第二排的红军战士打到了厘金局,屋里的敌人正围坐在一起打麻将。吆喝声、叫喊声、笑骂声、麻将的哗啦哗啦声……不绝于耳,十分混乱。红军战士装扮成交税人混了进去,趁敌人玩得忘我,将他们一网打荆不费一枪一弹发了一笔财——没收了牌桌上的5000元大洋。

就这样,红军战士们干净利索地占领了皎平渡口,无一伤亡。然后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又找来四只小船,连缴获敌人的三只,一共七只船,拉到渡口。从五月三日到五月九日,日夜不停把红军大部队从容地运过了金沙江,摆脱了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

这些船工因为帮助了红军付出了很大代价,红军走后,国民党兵重新占领了皎平渡地区。很多帮助红军渡江的船工都受到迫害,受了很多苦,但他们一点都不后悔曾帮助红军渡江。

与此同时,担负牵制敌人注意力任务的九军团在南渡乌江以后,奉中央军委的命令,一直在贵州西部绕圈子,与敌人捉迷藏。他们牢记中央军委的嘱托,时而东时而西,忽然向南又忽然向北,有时候在深山老林中停留几日,让敌人伤透了脑筋,牵制了敌人一部分兵力,为大部队过江赢得了时间。

五月六日,他们也来到金沙江边,并于五月九日在树节渡口顺利渡过金沙江。他们渡江两天以后,敌人的追兵才赶到江边,但这时候渡江战役早已结束,红军早已毁船离去,无影无踪了。

渡金沙江的过程主要是两个字:“巧”和“神”。

先遣连碰巧抓住了敌人的探子,这才能凭借巧计顺利夺船强渡;而对被轻易俘虏的守江敌军来说,突然出现的红军战士就像天降神兵。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红军是怎样迅速过江的。但对红军战士而言,没有过不去的难关,只要肯动脑筋想办法,任何难题都可以成功解决。

中央红军顺利地北渡金沙江,除了在江边与敌人缠斗的战士略有伤亡外,其他战士伤亡很少。这是红军长征以来,取得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胜利。毛泽东《七律·长征》一诗中说“金沙水拍云崖暖”,这场胜利的确可以说是革命形势解冻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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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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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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