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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名人故事(经典20篇)

导语: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着古诗词的金光。里面蕴藏着多少的故事?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作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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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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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是一位闻名中外的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他提出的力学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取得了划世纪的成就,突破了平凡的17世纪。把手表当鸡蛋烧、忘了客人的存在。这些牛顿的事例无人不知,自从读了《牛顿的故事》后,我收益非浅。 牛顿在一身中,把全身都投入到了科学研究当中去,从来不分心,和罗丹。这样的人一样,具有着全神贯注的精神,这种精神才会使牛顿成为17世纪的顶峰人物。 有人问牛顿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牛顿说:“如果我看得比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一开始,我以为,巨人就是那魁梧高大的身材,使你两眼忘不到头的人,后来,我知道我错了,牛顿所指的巨人指的是胡克、笛卡儿、伽利略、哥白尼这些在科学上有着突破性的人物,他们的科学知识,给牛顿的研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学知识就是因为有了书本,有了身边朋友与亲人的劝告、教诲,才使我们拥有了巨大的智慧,我们就站在了教诲、劝告。的肩膀上,它们使我们更加出色。 牛顿还说过:“其实,我不过像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孩子,偶尔拾到几颗光滑美丽的贝壳。但那浩瀚的大海,却还在我的前面未曾被我发现。”从牛顿的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不要仅仅有了一点知识和智慧,就炫耀,真正的知识是没有边境的,有个成语不是这样说吗:学海无涯。知识是没有边境的,它大得无法琢磨,千万不能有了半肚子墨水就晃啊晃,其实根本没有分量啊! 看到牛顿有如此大得成就,是否忽略了他的童年?牛顿的童年,让你听了会觉得不可思议。牛顿出生是一个戏剧性的事情,伽俐略死于1642年,而牛顿出生也恰恰是这一年的万圣节,难道这就意味着牛顿有着伽俐略的才智?不是,小时侯,牛顿十分内向、老实,常常被人欺负。一个叫汤姆的孩子总爱欺负牛顿,牛顿因为愤愤不平,所以和他打了一架,这一架,是牛顿不甘屈辱的一架,他立下决心要让同学看看,他并不柔弱。我们也应该是这样,有一颗不服输的心,才会让自己更加前进,不服输,才会进取,会觉得要超过别人,不能柔柔弱弱,被别人比上了,也若无其事 。 牛顿这位17世纪的伟大人物,将永远永远印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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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心地善良的天才名人故事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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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3月的一天,他出生在德国的一个犹太家庭里,但很快便被戴上了“天资愚钝”的帽子,家里的女佣称他为“小笨瓜”——一直笨手笨脚,且到3岁多时才会说话。外界的嘲笑让他产生了自卑感,同时养成了一个癖好,在对人说话之前,一定先要小声地对着自己说一遍,演练一次,直到觉得没问题,才敢说。

6岁时,他被母亲送到学校,但也因为“愚钝”和不爱听老师的话而被迫退学。后来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他送进一个天主教的学校里,他也因此成了该所学校70多年来的第一个犹太学生,可他的表现依然不是很好,老师们都不愿意关注他。

虽然学习不是太好,但他却有一个好品质——心地善良。10岁时,他遇到了一个叫马克斯·塔木德的哥哥,塔木德是一个家庭非常贫困的医科大学生,在学校连像样一点的饭菜都吃不起。

于是,他便请求父母让这个哥哥每周来他们家吃一次饭,算是加餐,并且要求母亲要拿出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塔木德。

他的善心深深地感动了塔木德,作为一个穷学生,塔木德没什么东西能回报这个小弟弟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次来都带上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给他看,这些书都是科学书籍,包括21卷的《通俗自然科学》丛书,该书强调生物和物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详细地记载了当时世界上的许多科学实验,这让他如获至宝,仿佛一下子开窍了似的,开始了如饥如渴地阅读了起来。

接着,塔木德又给他带来了一些几何和数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本该等他再长大些才能看得懂的,但他却能看得津津有味,有不懂的地方便向塔木德请教。

大约3个月后,塔木德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解答他的问题了。“因为弟弟的水平已经超过了我!”

他便是后来享誉世界的伟大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得感谢塔木德哥哥,是他帮我开启了探索科学的兴趣大门,他是我真正的启蒙老师。”

而塔木德却说:“我不敢邀功,我当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是在跟一个天才打交道,是他的善良和爱心,让我觉得必须得为他做点什么。”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到底有没有用?爱因斯坦的这个真实经历,或许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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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这就是克迪名人故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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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们说,钢琴大师克迪是最权威的莫扎特诠释者之一。他在上海的演奏是排在一个美妙的晚上。他的那份专注神情,就像在精心挑选珠宝。他的手指在划动“珠宝”时,发出了那么悦耳的声音。当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向鼓掌的观众行礼时,观众早已疯了。他们拼命鼓掌,希望再一次将他拖入加弹。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彬彬有礼的克迪还会献出他更好的音乐。然而,他一次次返回台上,一次次立于钢琴旁边,一次次行礼。他以最有礼貌的温柔方式,没有加弹任何一个曲目。观众费解了。这是迄今为止,惟一的一位不肯加弹的钢琴大师。

不媚俗,坚持音乐精神,坚持高品质的纯粹的追求,构成了克迪的独特的音乐品位和精神高度。即使是加弹,他也不肯!

翻阅1975年的《加拿大表演艺术》杂志,可以看到一篇题为《安东·克迪挑战名声》的评论文章。今天,他已经赢得了这种挑战:不管媒体如何冷嘲热讽,他就是不与大牌的唱片公司签约。并且,他宁可在加拿大北方的小型音乐节演奏,也不愿去萨尔斯堡或者英国的“Proms”音乐节。他就是如此清高,如此超然而脱俗。

他还有更绝的细节。他常常去一个叫做曼尼托巴的小镇上演出。那个小镇在加拿大最偏远的地区,交通也不便利,也不会有专门的车来拉钢琴。但是,他却宁肯将钢琴装到运货的粗糙大卡车上,在弯曲的山路上一摇一晃,逶迤而行。那个小镇才1500人,而出席他的音乐会的却有750人。他翻山越岭不辞辛苦只为了尊重这750人。他是为音乐为真音乐而生的。

据载,他有一次专程去了一个地方演出,那里是查罗德皇后岛。他去那里演奏仅仅是为了一个人——一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听过他的录音,便给他写信,希望他能够来她的小镇演出。而老太太以为他这么知名的钢琴家不会来的,永远不会来的。但是,她想不到他一接到她的信,就真的来了。这个老太太面对他的演奏,很久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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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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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爱书之人,自小便是,从幼稚简单的小人书或是画报,渐渐变为如今“晦涩难懂”的国内外名著,就像一个人的成长,着实要经历漫长的时光。

母亲亦是爱书之人,打我记事起,便喜捧书读,母亲最爱诗词鉴赏之类的书,床头摆满满满一排。可惜的是,我并没有受到她的影响而喜欢那些或抒情或澎湃的诗词,对它们毫无兴致。

童话似乎是每个孩子小时的想望,幻想自己变成公主,得到王子的眷顾,抑或是成为“阿里巴巴”,得到打开金库的秘诀……然而想望也只能是想望,终不能实现。

稍微大一点时,母亲给我买了各种名著,只是翻翻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便让我头疼,那时也不看童话了,想想只觉幼稚,再也找不到童年看童话那份喜悦和激动了。应母亲的要求,拿了几本名著来读,心理却是抵触的,只觉疲惫,但其实看进去了亦是精彩的,而使我印象最的是便是《红楼梦》、《三国演义》了。里面的人物形态各异,情节跌宕起伏,使人欲罢不能。喜欢林黛玉的忧郁;更爱关云长的赤胆忠心,有勇有谋;而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同样让人对这个角色喜爱有加。

曾经有一段时间沉迷漫画,一度认为漫画是最好看的东西,也不听母亲劝告,就算是被家人切断“经济来源”,仍是想方设法从同学处借来,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这种消遣性的读物上,成绩有下滑,而一次考试的惨败终于让我明白这种一意孤行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之大。“幡然悔悟”似的把所有漫画锁在柜子里,自

觉地温习落下的功课,终于过一段时间,我的成绩有所回升。

如今在繁忙的课业生活中,我仍是会抽出时间来看书,而且都是些“有用”的书。例如《老人与海》、《百年孤独》这些我曾经不屑一顾的书,真正体会到在浩瀚书海中畅游的乐趣,感受到人类最高境界的精神财富,领悟人生真谛。

冰心说“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而今我终于领略到这句话的寓意。多读些好书吧,它是你漫长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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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现代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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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身健即是福,种树开花亦是缘。”好一个读书人,好一片读书的心境。从古到今有很多关于名人读书小故事,下面为大家分享了现代名人读书的小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陈景润认真读书

陈景润小时候经常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捉迷藏。不过,陈景润捉迷藏时有点特别。他常拿着一本书,藏在一个别人不容易发现的角落或桌子底下,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等着别人来“捉”他。看着看着,他就忘记了别人,而别人也忘记了他。

上学期间,陈景润酷爱数学。当老师讲解数学题时,他总是集中精神认真听讲。课后布置的习题他也认真去做。陈景润在解题的过程中得到了无限乐趣。数学是心智的比试和较量。陈景润对于解题,向来不吝惜时间和精力。陈景润不懂就问,别看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向老师请教时却毫不羞涩和胆怯。他的求教方式很特殊:看到老师外出或者老师从高中部到初中部去,他就紧追上去,和老师一起走一段路,并且一边走,一边问问题。

陈景润在福州英华中学读书时,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沈元教授的课。沈元教授给同学们讲了世界上一道数学难题:“大约在200年前,一位叫哥德巴赫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任何一个偶数均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的理论。但他一出生也没有证明出来,哥德巴赫带着一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却留下了这道数学难题。长久以来,‘哥德巴赫猜想’之迷吸引了众多的数学家,但始终没有结果,并成为世界数学界一大悬案。”沈元教授把“哥德巴赫猜想”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把数学比喻成自然科学的皇后,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成皇后皇冠上的明珠!沈元教授讲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像磁石一般吸引着陈景润。

许多年之后,陈景润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1966年,他发表了《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简称“1+2”),这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所证明出的那条定理震动了国际数学界,后来这条定理被命名为“陈氏定理”。

爱读书的陶行知

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读书刻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施洋搓脚夜读:

二七大罢工著名的工人领袖施洋,幼年家道贫寒,买不起灯油。村里有一座叫隆兴观的古庙,庙里点有一盏长明灯,他就在古庙里读书。冬季寒冷,脚冻得难受。起初他不时地站起来跺脚,后来觉得这样浪费时间,便削了一根圆滑的木棍,放在脚底下,一边读书一边来回用脚搓木棍,搓暖了脚,他又能安心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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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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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我觉得她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无论她遇到刮风还是下雨的时候,她都能坚持地向前走着。比如当金龟子抛弃她的时候,她孤单了。她想:“我要坚持。”

拇指姑娘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时,她也靠自己的努力来应付。比如当金龟子的朋友嘲笑她时,她很沉默。我们也要这样应付比如嘲笑、讥笑、瞧不起……我们还要学习她遇到难关自己解决不了时,努力向别人求救。如当她饿得头晕脑涨时,她向田鼠妈妈要食物。当自己遇到难关自己不能解决时,要请别人帮忙。最后还要学习燕子的善良,如当拇指姑娘实在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时,燕子要带她走,它知道拇指姑娘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而主动来帮她。

大家也要像拇指姑娘那样,多苦多难也要坚持,干对自己有用的事情。同学们记住坚持就是胜利呀!我说到的这几点大家记住了吗?不要光说在嘴上还要做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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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数学只考了15分的钱钟书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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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我国著名的大作家,也是一位学贯中西的大学者。

1929年夏,钱钟书高中毕业,报考当时的全国最高学府----清华大学,就在入学考试时,钱钟书拿到数学试卷,一道道数学题看起来像天书一样,他几乎都不会做,但迫不得已,就硬着头皮做了几道题,也不知对错。

发榜的时候,钱钟书看到自己的数学只考了15分。而按照清华大学的招生规定,只要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就不予录取。他的数学考得这么差,应当说是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可是他的国文和英文成绩都是满分,当时的校长罗家伦看到钱钟书的英文、中文成绩俱佳,高出一般考生一大截,就决定打破常规,破格录取。

正是罗家伦的这一次破例,成就了学贯中西的一代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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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名人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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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读了《科学家故事100个》,作者关于100名科学家的104个小故事。

对于这本书,我想从几个方面讲。从总体印象来讲,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科学家们的勤奋,反对者的无情,作者的赞美,以及科学家的生活。

从人物来讲,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爱迪生。我从他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的事感受到他惜时如金的品质;从他为了发明而不顾身体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他无私奉献的精神,让作者都为之赞叹。

从章节来讲,我感触繁多。从道尔顿研究色盲、色弱,并发现自己是色盲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他的认真和细心;从人们把亚里士多德的科学著作捧为信条,反对对信条不敬的人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人们的无知和无理。

当读到布鲁诺为真理而被火刑烧死的时候,我的心沸腾了,有一种想把教会的人扔进火坑里的冲动,同时也为布鲁诺的死感到可惜和无奈;当我读到中国的杨振宁得到诺贝尔奖时,我不禁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自豪!

联系生活,生活中也有一些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比如说我们的老师,为了我们而燃烧自己。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家们的无私奉献、惜时如金和勤奋刻苦的精神,我要学习这些精神,并带动更多的人。

这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让我受用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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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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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杯子映出地板有序的影子,窗外蝉声聒噪,却从未影响孩提时的我看书的性质。

一个人坐在阳台的地板上阳光透过菩提叶与菩提叶之间的缝隙斜斜的洒下,打在我的脚边,映在我的绘本上。时光随着阳光的阴影一点一点的挪动。到最后不知是阳光挪动了时间还是时间挪动了阳光。

夜晚,电风扇的声音和着母亲温柔的诵读,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景象,那唐诗宋词里壮士的慷慨悲歌。情人的依依不舍,浪子的思念故乡都被母亲温柔的诵读用一片方锦小心翼翼的搁置在心尖。一直伴趣我左右。

长大后,《三国演义》里赵子龙的忠心耿耿,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刘备发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号召无不影响我幼小的心灵。记得当时读《西游记》时手舞足蹈。恨不得自己也学会七十二变变成猴王,统领一帮小猴子。而当读到《红楼梦》时婉惜黛玉的死,感叹宝玉的出家。当读到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时,殊不知是他们活在今朝还是我到了古代。

读书从不注重场合,走路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竖起耳朵,听着拖鞋的声音渐渐小了。鼾声逐渐响起,我偷偷的从枕头底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书和手电。悄悄的翻过身,按亮手电。心中高兴的像偷了东西没被捉到的贼一样,暗自窃喜。夜已深,窗外偶尔传来汽车碾过柏油马路的声音。我随着主人公曲折的经历时哭时笑。情绪像坐过山车一般。从未留心过时间,直到哭声,笑声吵醒隔壁的母亲,听到跟着拖鞋在地板上的“啪哒”声,也一阵惊慌,把手电和书塞到被子里。“噗啦”把被子拉到脖子以下,整个人缩在被子里面,装作熟睡的样子,往返几次,不知何时,书掉到了地上,我也沉沉的睡去。

我很羡慕古人读书,净手焚香,正襟危坐,那庄严的形式是对书,对知识与智慧的敬畏,我喜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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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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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而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富兰克林说过:“读书是我唯一的娱乐。”赵树理说过:“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长久以来,我就是个书迷,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因此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从二年级迷上了读书,每天写完作业就读。只要我一读书,坐下就不想起来了,非要把一本书读完不可。好几次我等爸爸妈妈都睡着了就偷偷爬起来看书,直到把那本书看完为止。还有几次我“隔壁偷光”,爸爸在那房看电视,我就偷偷地在我房间读。一天,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她自己逛街,我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12:00了,可读得早已入迷的我浑然不知,把妈妈要来接我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的阅读、习作进步飞快,这都要感谢书对我的帮助。现在书籍成了我必不可少的东西,它帮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也陪伴我走求知的漫漫长路,让我得到了心灵的净化,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书籍,在我和它之间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它会陪着我走过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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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把儿时梦想坚持一百年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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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很多人都已经记不清自己儿时梦想了吧?但有个女孩却一直坚持着自己儿时要做世界冠军的梦。为此,她每天都早早起床跑步,课余时间除了帮父母做家务就是参与各种体育活动。

后来,她不得不忙于学业;再后来,她又结婚、生子;然后要照顾孩子。孩子长大后,婆婆又瘫痪了,她又要照看婆婆。接下来,她又要照顾孙子……转眼间,她已经六十多岁了。总算没有什么让她分心的事情了,她又开始锻炼身体,想实现童年的梦想。她的丈夫开始总是笑她,说他没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人还能当冠军的。后来他却被她的执著感动,开始全力支持她,并陪她一起锻炼。三年后,她参加了一项老年组的长跑比赛。本来就要实现她的冠军梦了,谁知就在她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她的手臂和脚踝都受伤了。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她痛惜不已。

等伤好了,医生却警告她,以后不适合再参加长跑比赛了。她沮丧极了。多年的心血白费了。难道冠军梦就永远也实现不了了吗?这时,丈夫鼓励她说:”冠军有很多种,你做不了长跑比赛的冠军,可以做别的项目的冠军啊。“从此,她开始练习推铅球。

允许老年人参加的比赛并不多。七年后,她才等到了机会,报名参加了国外一场按年龄分组的铅球比赛。但就在出国前夕,她的丈夫突然病倒了。一边是等待了多年的得冠军的机会,一边是陪伴了自己大半生的丈夫,她最终放弃了比赛的机会。

多年后,她终于等到了世界大师锦标赛。这场大赛不仅包括铅球比赛,而且参赛选手的年龄不限,并按年龄分组比赛。不过,这项比赛却是在加拿大举办,离她的国家太远了。她的儿孙都不让她去。因为当时的她已经快八十岁了。虽然不能去,但她依然坚持锻炼。她坚信,自己有一天一定能当上冠军。

转眼,又二十多年过去了。2009年10月份,世界大师锦标赛终于在她的家乡举办了。来自全世界95个国家和地区的28292名”运动健将“参加了本届全球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虽然当时的她已经年过百岁,但没有人能再阻止她的冠军梦了。

那一天是10月10日,阳光明媚。她走上赛场后,举重若轻地捡起八斤多重的铅球放在肩头、深呼吸,然后用力一推,铅球飞出4米多远。这一整套流畅的动作让现场的观众们惊呼不已,都纷纷站起来给她鼓掌。她也凭此一举夺得了世界大师锦标赛女子100岁至104岁年龄组的铅球冠军。

记者问她:”您这么大年纪还能举得起这么重的铅球,真是令人惊叹。您是怎么锻炼的?“她骄傲地回答说:”我每周5天定期进行推举杠铃训练,我推举的杠铃足有80磅(约36.29公斤)。虽然我知道,只要我参赛就一定能获得冠军(在这个年龄段,能举得起这个重量,还能来这里参赛的人只有她一人),但那样对我来说太没意义了。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不是靠幸运,而是靠实力夺取冠军的。“她的话赢来了众人热烈的鼓掌。

她就是澳大利亚的百岁老太――鲁思·弗里思。

一个将梦想坚持了百年的人,魔鬼也许可以阻挡她实现梦想的脚步,却无法阻挡她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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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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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开始我就认识了一位“小伙伴”——书。

最初,我对“书”十分好奇。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彩色图片配上简单的文字,我常常迷失在奇幻的情节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丑小鸭》和《白雪公主》。书中的结局都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使我更加渴望能阅读到更多的书籍了。

读小学二年级时,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妈妈在暑假时给我买了七八本新书,我万分欣喜。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爱丽丝梦游奇境》。它使我想起了幼儿园时读过的两本充满了美好与希望的童话。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他拥有一颗天真纯洁善良的心灵,是他用自己的幻想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使人感到梦幻独特的想象世界。这是我深深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住了。

现在我上四年级了,我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书本都有一个那么美好和谐的故事

四下,我们的班主任,吕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在这本书中根本没有一丁点美好存在。每一篇故事里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苦难。第一次读完时我不禁想,这本书的作者不是“安徒生获奖者”吗?怎么会写出糟糕的文章呢?……我的心里,冒出了一串的小问题来。

之后,经过吕老师的讲解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本书作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们的理解。其实,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苦难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的身旁,如果我们在年少时对苦难就有一种风度,那么以后的我们才可能成为一个强者。听了老师的话,我恍然大悟。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如果你不去阅读,在这个世上,那么你只有一次体验生命的机会,如果你学会阅读,那么你将会体验到N种非同一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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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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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在同学们和父母的心目中都是一个小书迷。不过,我以前也看过一些不好的漫画书,但自从爸爸跟我说了:“看书,还要会看书,会选书。”之后,我就再也不看漫画书了。告诉你们,我读书还有一个“规则”呢:第一,粗略的看一看,把不懂的字和段落画下来。第二,再读一遍了解第一遍不懂的地方。第三,完整的读一遍,了解一本书想表达的意思。

但是,随着我看书越来越多,越来越废寝忘食,我也渐渐明白了看书,也要有固定的时间。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发现书桌边放着一本书,我抓起来就看。看着看着,我竟忘了写作业,直到吃饭的时候,我才想起:“哎呀!作业还没写!”接着我参加了爹妈混合双打的比赛。

比赛后,两名“运动员”嚷嚷道:“这个‘裁判’真是个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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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吴承恩的成长故事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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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江苏淮阴旅游的人,大都忘不了参观明代文学家吴承恩的故居射阳簃。据那一带的老人们讲,吴承恩小时候家里挺穷,常常连买纸张的钱也挤不出来。

吴承恩的父亲是个读书人。为了教孩子读书写字,可没少花了心血。有一天,他从湖边经过,发现一堆被农民扔掉的蒲根,便拾了几根带回家,先是洗净,晒干,然后把它剥开,铺平,叫小承恩在上面写字。

吴承恩撅起小嘴,不高兴地说:在蒲根上写字,多难受啊!

父亲见承恩老是不想动笔,便心平气和地说:你还记得宋代文学家欧阳修的故事吗?他小的时候,家境比咱更难,连笔墨都买不起。他母亲就叫他用芦柴棒子在地上学着写字。还有抗金英雄岳飞,小时候也是用树枝在沙上练字的。现在,你能用笔墨在蒲根上写字,难道还不该满足吗?

听了父亲的话,吴承恩深受感动,当即惭愧地承认了错误。从此,他一有空儿就到湖边抱回一堆蒲根,学着父亲的办法整理好,然后在根片上一笔一画地写啊,写啊,不知不觉,用过的蒲根就堆了一人多高。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吴承恩通过勤学苦练,不但把字儿练得超群出众,而且练出了一手人人叹服的好文章。他成年后,还创作成功了妇幼皆知的不朽名着《西游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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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我用3D脑袋看世界的人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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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2011年元旦之后,我在香港机场的书店看到了一本书,名叫《新自然主义的家》。无意间翻到其中一页图片,那个家的设计让我心里“哇哦”了一下。我站了三五分钟,就看了这一张图。我很少会对一个东西喜欢到用“哇哦”来形容,但对这个房子我是有点儿迷上了,里面每样东西都是我想要的。

就为了一张图片,我把那本厚厚的书买回了家。

一年后,为考察一个项目,我去了巴西。有朋友偶然带我去了三个地方,说都是一位叫亚瑟·凯撒斯(ArthurCasas)的著名建筑师设计的,他是巴西排前三名的建筑师,明年的米兰世博会的某个馆也是他的作品。

这三个地方中有一处是我朋友的家,那种简约的美让我惊呆了。要知道简约是最难做的,复杂工艺可以靠很多东西去修饰,但简约的设计最难修饰,比如都是原色木头,但打磨和质地上,稍稍的差别,品质感都会差很多。还有一处是里约热内卢海边的旧楼,平均层高大概才2.2米,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却设计得让人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压抑,当时就觉得这位叫亚瑟的设计师真棒。

后来一个朋友要做一个项目,我就强烈推荐亚瑟。我很贸然地给亚瑟写电邮、打电话去邀请,2012年5月,他应邀来中国商谈这个项目。他做工作汇报时,我才惊喜地发现,原来他就是《新自然主义的家》里那个房子的设计者!我的DreamHouse竟然就是他的家。

更幸运的是,第二次去巴西时我终于有机会去了那所房子。

他的房子没有想象中大,大概300平方米,但所有的窗户都是可以打开的。大的玻璃墙推起来虽然重,但非常好推,当整面墙都打开,你坐在一个两面畅通的房子里,四周环抱着绿树,天气又好,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那种空气的味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亚瑟并不是异类,他只是巴西设计师中最典型的代表。精细的简约、完全融入的自然主义,这两个是巴西设计师最主要的特征,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他的厉害不止于此。陪他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就让我学了不少招。比如他去看一个房子时,最先进去的是厨房。他说一个家的厨房太重要了,做得好的甚至可以是这个家的活动中心。他很高,一米八五以上,每次一进厨房,就像上帝一样伸开双臂,开始左右比画,想象自己在这个空间操作时,如何取碗放盆,如何切菜码盘。

他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我现在喜欢每天晚上睡觉前看户型图,现在我的脑袋是3D的。你给我一个户型图,我可以完全凭想象在脑中造出一个立体的空间。

心动得太久,手就会发痒。去年底工作室装修,我决定自己来做设计师。当然有一个国内的设计师朋友帮我,比如说哪儿打梁,哪儿装灯,这种细节我不懂,但我画了那个房子。亚瑟教会我的第一点,就是要分出你需要的功能,于是除了常规的财务室和会议室,我还设计了有水台的吧台、有小沙发床的休息室,特别是我为自己选择了一处开放的公共空间,而不是独立的办公室,因为我觉得大家都是平等的……建成之后,看着这个工作室,我在很多地方都感觉到亚瑟的影子。想到几年前第一次看到亚瑟那张图的情形,感觉生活真是太奇妙了。

忘了是谁说的,哲学的最高境界是美学。于是乎,我为这个装修的小嗜好,找到些许深度的支点。也奇怪,我怎么就从一个包控衣服控,成了装修控呢?友人解答,家居是自己享受,时装是穿给别人看,说明你是一个注重自我感受胜过别人评判的人。原来,我一不小心就成了个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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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刻苦读书的故事精选

全文共 3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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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肯定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名人刻苦读书故事,欢迎阅读!

一:八十二岁的状元

梁灏是五代时期的人,却是宋太宗时期的状元郎。他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起就不断地进京应试,历经后汉和后周两个短命朝代。虽然屡试不中,但他毫不在意,总是自我解嘲地说:“考一次,我就离状元近了一步。”直到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他才考中进士,被钦点为状元。他一共考了四十七年,参加会试四十场,中状元时已经是满头白发的老翁了。在大殿上,太宗问他的年岁,他自称:“皓首穷经,少伏生八岁;青云得路,多太公二年。”言明自己是八十二岁了。短短两句话,包含了多少考场上的艰苦和辛酸!

【感悟】梁灏八十二岁中状元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因为他生逢五代乱世,人生坎坷在所难免。但他的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却是极为可贵的。在求学路上,如果人人都像梁灏那样孜孜不倦,为达到目标不惜追求到须发皆白,那么,即便最后不能功成名就,至少可以满腹经纶垂名后世。这种坚毅的求学精神值得每个人称颂和学习。大器晚成的故事告诉青少年:学习不在于年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过程,只要正确对待,持之以恒,就能达到你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

二:苏洵发愤

苏洵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小时候很贪玩,直到二十七岁才认识到读书很重要,从此开始发愤读书,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有一年端午节,苏洵从早晨起来就扎在书房里读书。他的妻子端了一盘粽子和一碟白糖送进了书房。将近中午时,夫人收拾盘碟时,发现粽子已经吃完了,碟里的白糖却原封未动,而旁边砚台上竟有不少糯米粒。原来,苏洵只顾专心读书,误把砚台当成了糖碟。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刻苦的精神,苏洵成为了文学大家。

【感悟】从古至今,年老发奋学习的事例也比比皆是,青少年年老就不能学习了吗?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现代科学文化迅猛发展,使知识的更新期大大缩短,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的要求,它要求人从幼年到垂暮都要不间断地学习,不用说人到中年,就是老年仍然需要坚持学习,否则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三:匡衡凿壁借光读书

匡衡是西汉著名的经学家。他从小喜欢学习,刻苦勤奋,可是家里却买不起灯油,无法在夜间学习。一天夜里,他正躺在床上默诵白天读过的《诗经》时,发觉邻居家灯火通明。匡衡羡慕在灯光下读书的人,他灵机一动,把邻居家的灯火借过来就可以读书了。

匡衡正在思索着该如何借到光看书,灯光把巨大的人影投身到墙上,酷似一个个怪物,怪模怪样地在墙上晃来晃去。小匡衡灵机一动:我如果在这边偷偷凿个洞,隔壁灯光就能穿墙而过,照射到我这小屋里来,我不就可以借着这点亮光读书了吗?

他高兴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找来一把凿子,在墙壁下方偏僻处凿了个小小的窟窿。顷刻间,灯光照亮了一小块儿地方。匡衡连忙从床头翻出《诗经》,凑到那一小块儿宝贵的光亮处,专心致志地苦读起来。匡衡的父母看到匡衡如此刻苦,都感到特别欣慰,同时又倍感酸楚。

从此以后,匡衡白天帮大人忙田里的农活,夜晚借着那一小束从隔壁人家借来的灯光,孜孜不倦地读书,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一代学者。

【感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外界条件不是制约我们成功的决定因素,自己的努力才是成功的关键。学习中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但要努力克服这些困难,要有吃苦的精神,培养自己的学习毅力。

四:.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感悟】学习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真正会学习的人,要善于取舍,要选择正确的,精通专业的,熟悉相关的,了解必需的。同时,学习需要思考。有些人虽勤于学习,但不过只是泛泛的阅读,任何理论观点都只在脑海里一晃而过,是所谓“学而不思则罔”。“读书三到”是鲁迅在学习过程中的经验总结,我们也要像他那样不断地总结学习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去攻读,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五:陈景润认真读书

陈景润小时候经常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捉迷藏。不过,陈景润捉迷藏时有点特别。他常拿着一本书,藏在一个别人不容易发现的角落或桌子底下,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等着别人来“捉”他。看着看着,他就忘记了别人,而别人也忘记了他。

上学期间,陈景润酷爱数学。当老师讲解数学题时,他总是集中精神认真听讲。课后布置的习题他也认真去做。陈景润在解题的过程中得到了无限乐趣。数学是心智的比试和较量。陈景润对于解题,向来不吝惜时间和精力。陈景润不懂就问,别看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向老师请教时却毫不羞涩和胆怯。他的求教方式很特殊:看到老师外出或者老师从高中部到初中部去,他就紧追上去,和老师一起走一段路,并且一边走,一边问问题。

陈景润在福州英华中学读书时,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沈元教授的课。沈元教授给同学们讲了世界上一道数学难题:“大约在200年前,一位叫哥德巴赫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任何一个偶数均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的理论。但他一出生也没有证明出来,哥德巴赫带着一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却留下了这道数学难题。长久以来,‘哥德巴赫猜想’之迷吸引了众多的数学家,但始终没有结果,并成为世界数学界一大悬案。”沈元教授把“哥德巴赫猜想”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把数学比喻成自然科学的皇后,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成皇后皇冠上的明珠!沈元教授讲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像磁石一般吸引着陈景润。

许多年之后,陈景润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1966年,他发表了《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简称“1+2”),这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所证明出的那条定理震动了国际数学界,后来这条定理被命名为“陈氏定理”。

【感悟】做学问要有陈景润那样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取得巨大的成就。青少年在学习中,会遇到一些困难,那么应该怎么去做呢?这里提供两种方法借鉴:1、鞭策法:让警官、好友监督自己,自己要尽量配合。2、自制法:为自己找一个奋斗的目标,这个目标必须是你最在乎最怕失去的。然后为了那个目标,让自己勤快起来。并且可以在醒目的地方贴上自己的目标提醒自己 。

通过看名人的励志故事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多让我们受益终身的道理,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名人刻苦读书故事。

六:扑在书上的高尔基

高尔基,前苏联大文豪,列宁称他是“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

他出生在沙俄时代的一个木匠家庭,4岁丧父,寄养在外祖母家。因为家庭极为寒,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时就走入冷酷的“人间”。他当过学徒,搬运工人,守认人,面包师。还两度到俄国南方流浪,受尽苦难生活的折磨。但他十分喜欢读书,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利用一切机会,扑在书上如饥似渴地读着。如他自己所说:“我扑在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他为了读书,受尽了屈辱。10岁时在鞋店当学徒,没有钱买书,就到处借书读。那时的学龄前徒,实际上是奴仆:上街买东西,生炉子,擦地板,洗菜带孩子……每天从早晨干到半认。在劳累一天之后,用自制的小灯,坚持读书。

老板娘禁止高尔基读书,还到阁楼上搜书,搜到书就撕碎。因为读书,还挨过老板娘的毒打。高尔基为了看书,什么都能忍受,甚至甘愿忍受拷打。他说过:“假如有人向我提议说:‘你去广场上用棍棒打你一顿!’我想,就是这种条件,我也可以接受的。”

由于高尔基一生如饥似渴地读书,勤奋不懈地努力,他写下了大量有影响的作品:《海燕》、《鹰之歌》、《母亲》、《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童年》、《人间》、《我的大学》。除此之外,还写了剧本和大量的政论、特写、文艺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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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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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充实,我喜欢读书——只要手边有书,常常会让我废寝忘食。

我印象最深的是刚拿到《哈利·波特》的那一回,一捧起书来,我很快就进入了书的世界:我仿佛已经手拿魔棒,与罗恩和赫敏一起,面对着伏地魔……

这时,耳边传来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我头也不抬地“哦”了一声,继续跟伏地魔“恶战”。当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喊我吃饭后,我才极不情愿地捧着书来到了餐桌前。

我一边看一边吃,直到隐隐约约听见妈妈爆发的声音:“诺诺!”我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才发现她正怒视着我,而外婆则在旁边笑得合不拢嘴。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妈妈:“怎么了?”“怎么了?这小孩!”妈妈哭笑不得地指指我的碗,“你看看!空气也能吃饱吗?”我低下头,愣了一下——我的碗怎么这么干净?紧接着又一脸茫然地抬起头来:“饭呢?”外婆笑着说:“自己去盛啊!”我一听,自己也笑坏了!

原来我坐下来时,她们只是递了个空碗给我,要我自己去盛饭,而我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根本没注意到,坐下来接过碗就左手翻书,右手拿筷,时不时还把嘴凑在碗边扒拉几下。妈妈提醒了好几遍,我却浑然不觉,所以这才忍不住大声喊我的。想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我不禁哑然失笑。

读书,就这样常常让我沉迷,使我不能自拔。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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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一猛将樊哙的中国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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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手下有一人叫做樊哙,此人力敌千钧,勇猛善战胜过吕布和关羽,就连项羽也要敬畏三分,乃是刘邦账下的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今天我们一起聊聊他的故事

鸿门宴上,独身闯帐救刘邦

项羽兵临城下,设下鸿门宴准备除掉刘邦。刘邦势单力薄,没法与之抗衡,只得和张良一起,带着樊哙等一百多名勇士赴鸿门谢罪。酒酣之时,亚父范增授意项庄在席上舞剑,想趁机杀掉刘邦。当时,张良也在席上,连忙到帐外把席上的事情告诉了樊哙,樊哙当即便持剑盾要闯入项羽营帐。营帐门口的士兵将其挡住,樊哙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闯入帐内“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项羽吓得坐直身子,握剑问道:“此人是谁?”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赞叹道:“是位壮士。”于是命人赐酒一杯和一条猪腿。樊哙也不推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拔剑切肉而食,片刻就把肉吃光了。项羽见此,问道:“樊将军还能再喝吗?”樊哙当面斥责道:“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闻言后,沉默不言。

这时刘邦借故去厕所,把樊哙一起叫了出去。出了营帐,刘邦独骑一匹马,樊哙等四人步行一路保护,从山下小路偷偷回到了霸上营中。当时项羽因为顺心遂意,便没了诛杀刘邦的念头。项羽封刘邦为汉王,赐樊哙为列侯,号临武侯,升为郎中,随汉王刘邦入汉中。

如果当时没有樊哙闯帐谴责项羽,或许刘邦已经被项羽杀掉了,也就不能成就以后的霸业了。

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刘邦在汉中慢慢站稳脚跟后,在名将韩信的帮助下,终于拉开了的楚汉战争序幕。在战争中,樊哙每次作战,英勇异常,常冲锋陷阵在前,屡立战功,被封为将军,赐杜陵的樊乡为他的食邑。他又攻取阳夏,虏获楚将周将军的士卒四千人,把项羽包围在陈县,大胜而归。最后项羽被逼自刎乌江,刘邦称帝,史称汉高祖。因樊哙战功赫赫,再增加食邑八百户。

汉初,异姓诸侯王反叛不断,樊哙成为征讨叛军的主将,平定了各地的叛乱。先是攻打反叛的燕王臧荼,俘臧荼,平定了燕地。接着楚王韩信反,樊哙活捉楚王韩信,平定楚地。后来又讨伐了韩王信的叛乱,击退陈稀、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收取赵地清河﹑常山等共二十七县,被提升为左丞相。

樊哙这一生真的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他这一生跟随高祖作战,斩首一百七十六个级,俘虏二百八十八人;自己单独领兵作战,打败七支军队,攻下五个城邑,平定六个郡,五十二县。虏获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将官十一人。

总之,我个人认为樊哙一生忠于刘邦,勇猛无敌,为汉朝的创立和稳定,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值得我们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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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重要的是心境名人故事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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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走到哪里,人就会去哪里,因为我们都是跟着心走的!

一位哲人单身时,和几个朋友一起住在一间只有七八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看他总是乐呵呵的,有人问他:“那么多人挤在一起,有什么可高兴的?”哲人说:“朋友们住在一起,随时可以交流思想、交流感情,难道这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吗?”

过了一段时间,朋友们都成了家,先后搬了出去,屋内只剩下他一个人,但他每天仍非常快乐。又有人问他:“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什么好高兴的?”他说:“我有很多书哇。每一本书都是一位老师,和这些老师在一起,随时请教怎不令人高兴?”

几年后,这位哲人成了家,搬进大楼,住一层,仍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有人便问:“你住这样的房子还能快乐吗?”哲人说:“一楼有多好啊!进门就是家,搬东西很方便,朋友来访很方便……特别让我满意的是,可以在空地上养花、种草。这些乐趣真好呀!“

又过了一年,这位哲人把一层让给一位家里有偏瘫老人的朋友,自己搬到楼房的最高层,而这位哲人仍是快快乐乐的。朋友问他:“先生,住顶楼有哪些好处?”他说:“好处多着呢!每天上下楼几次,有利于身体健康;看书、写文章光线好;没有人在头顶上干扰,白天黑夜都安静。”

柏拉图说:“决定一个人心情的,不在于环境,而在于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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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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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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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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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古时用羊皮卷制成。书写匠门在珍贵的羊皮上书写,他们的指骨被砍下装饰封面,告诉人们此书再无第二本。中世纪,一本羊皮卷值一个大庄园。一个人拥有的羊皮卷越多,他的社会地位就越高。通常人们在羊皮卷上写的都是一些很神棍的东西——炼金术、黑暗魔法、巫术。所以又被称为亡灵书或者魔鬼书。伟大的亚历山大图书馆曾经拥有三万本羊皮卷——说不定记录了什么元精、占卜、邪术。不过却被阿拉伯军队烧的一干二净。

书,是文化的载体,记录了古老文化。书,是灵魂的寄托,寄托着作者心中之感。书,是知识,是精神,是历史长河的不朽见证者。

翻开一页书,记得那时自己是11岁。书名是“哈利波特”扉页签了一行字:别忘记了找彩蛋。很快这本书就迷住了我,魔法与现实的元素碰撞,关于此书,能谈的我只有两点来谈。记得在11岁生日晚上躲在被窝,等到晚上,想着会不会有霍格沃茨的猫头鹰——什么也没有,失望极了。到现在却还抱着这种幻想。第二点便是此书的隐喻——希特勒,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党卫军为之狂热者。便是伏地魔的原型,他们信奉进化论。纳粹认为自己是雅利安人会进化。而食死徒们相信纯血至上。哈利的故事可对应第二次世界大战。莫非老魔杖便是核弹?而伏地魔真是一个悲剧人物——成绩全部达到O完美当选学生会主席,天赋与法力超凡。因为家庭不幸而痛恨麻瓜所谓泥巴种。就元首痛恨犹太人。最后两次阿瓦达索命杀死了自己——“哈利什么也不用说,我念出咒语时自会终结自己。”这本书还有更多亮点等我,希望第八部书《被诅咒的孩子》也能有彩蛋伏笔。

全世界人似乎都在反法西斯。JRR托尔金所写的《魔戒》被评为两千多年来最伟大的书。有人猜测终极大反派索伦也有纳粹血统。魔戒是纳粹追求力量和权力的象征。纳粹对于强大力量和终极权力的醉人追求。纳粹化身至尊魔戒,纳粹党便化身为了半兽人与强兽了,而纳粹中的精英则变成白袍巫师萨鲁曼。而索伦的魔眼便是盖世大保。

关于这些,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很早在读这些书时,其实只是觉得它们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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