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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热门20篇】

导语:书包里藏着许多等待我们去学习的知识,也有更多不在里面的知识,需要我们自己去“探宝”。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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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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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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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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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16年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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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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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我喜欢读你!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读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在生活中,我们要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好朋友”有很多,如《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等等。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决心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第一次出海,不幸遇上了风暴,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游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顽强地生活了28年,终于在1684年12月19日被一艘英国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逆境中,只有具有坚强毅力而又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鲁滨逊的经历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想给妈妈做菜,让辛苦的妈妈放松放松。可结果西红柿忘了洗,鸡蛋糊了,味道也不好。顿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决定放弃。可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遇到那么多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成功总是青睐有恒心的人,我要再做一次!终于,我成功了,做的菜好吃多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有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我会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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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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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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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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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着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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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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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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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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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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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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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己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面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面对并潇洒地走在自己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应该迎难而上,不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己的榜样,时刻鞭策自己,不断奋发进取!用自己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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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小动物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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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比如说:小猫、穿山甲、丹顶鹤、鸵鸟、贵宾犬……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邻居高奶奶家的那只令我印象深刻的小白兔——雪月。

雪月名字的由来是这样的:一天,我去高奶奶家玩。一进门就看见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朝我跑过来,拼命的舔着我的手,高奶奶说:“这只小白兔看来很喜欢你啊!”我很喜欢这只小白兔就想给她取个好听的名字。

于是我便想了起来,我发现小白兔的眼睛犹如月亮般明亮,小白兔的身体也是雪白雪白的,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而成的。于是我便想到了一个词——雪月。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高奶奶,高奶奶听了直夸我想到巧妙。

后来,雪月又有了一个活泼的小名——小跳。因为雪月很喜欢跳,每天起来都喜欢蹦蹦跳跳的,很活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会是马小跳附身呢!

雪月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都会去门外来迎接我。可是有一次,我去乡下了,回海门的时候,高奶奶告诉我,雪月一直在等我,连雪月最喜欢吃的胡萝卜也没吃。可见我与雪月的感情很深厚。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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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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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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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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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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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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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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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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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

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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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文具作文350字_小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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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文具是一个铅笔盒。这个文具盒高3厘米,宽6厘米,长15厘米。这个文具盒主要是由蓝颜色组成的,是用塑料泡沫制成的。

这个铅笔盒上面印了一个黑色的米老鼠正在快乐的唱着歌,跳着舞,还有一个蓝色的唐老鸭正在打着鼓。它们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小主人,赶快把作业写完陪我玩游戏吧。"

打开文具盒,里面分为三层,第一层放铅笔,第二层放钢笔和红笔,第三层放剪刀和胶带。他们一家相处的可好了!别看它们平常一声不响,当我需要用铅笔写字时,铅笔就会沃在我的手中,当我写错字时橡皮就会挺身而出,当我需要划线时,尺子就会过来帮忙。当我需要用钢笔时,钢笔就会沃在我的手中。他们各有各的用处。

文具盒是我学习的好伙伴,好帮手。我爱我的文具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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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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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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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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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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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三年级状物作文:我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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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豆豆”,它有一身棕色的绒毛,蓝宝石般的眼睛闪闪发光,显得威风凛凛,耳朵耷拉着,跑起来的时候都飞起来了,鼻子小小的,像一颗巧克力豆,漂亮极了!

人们都说狗通人性,“豆豆”也不例外,它会看家、帮我叼东西等……有一次,我的邻居一个小男孩,总是在我家门口放炮,我很害怕,“豆豆”看见了,“汪汪”的两声,把小男孩吓跑了,它毎做一件好事我都会奖励它一根香肠,看他吃香肠的样子,真可爱!

“豆豆”是赛跑能手,我跟它比,它大方的先让我跑,然后它像箭般的速度追上我,我还没跑到终点的时候,它已经先到了,它向我做鬼脸,淘气极了!

“豆豆”陪伴了我很多年,每当我放学的时候,它就会扑向我,抱住我的腿不放,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

喜欢“豆豆”!我们现在已经是好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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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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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岁,上三年级了,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和一头的短发。我很喜欢看课外

有一次,妈妈出门买菜,让我看好火上的米饭,我随口答应着:“嗯嗯嗯,我知道了。”妈妈还不放心的说:“记得看看啊?”我头都没抬不耐烦的说:‘‘好,好,好!妈妈这才出门买菜了,我搬着凳子,坐在厨房门前,一边看书,一边看着饭。书中那精彩的片段让我沉浸在了书中,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早抛在了九霄云外。“婷婷,厨房什么味?”我忙回过头,妈妈站在了我的身后,大声说“你呀你,你瞅瞅,看书入了迷,饭烧糊了,都不知道,真是一个小“书虫”。我听了妈妈的话,吐吐舌头,跑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我精彩的故事了。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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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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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中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感人。它讲了在一座城市中央,有一座雕像,这座雕像叫快乐王子。他浑身上下披着薄薄的金片,全身金光闪闪.一天,一只路过的小鸟来到雕像上休息,发现快乐王子在哭,小鸟就问他为什么哭,快乐王子说“这个城市中有很多穷人都生病了,还没钱买药吃,结果都病死了。”快乐王子让小鸟把他身上的金片摘下来一一送给穷人,最后快乐王子身上暗淡无色,那只小鸟非常感动,它说“我不走了,我要永远陪着你。”

我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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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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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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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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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隐身人》。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因为里面把每个人物都写的很生动,动物也写的栩栩如生,写出了隐身人的特点。

你们知道这本书的主角是谁吗?哈哈,没错只要你们一看题目就知道是隐身人。我非常喜欢隐身人,因为他很爱探索,不过他也有缺点,他经常大发雷霆,甚至这种脾气成了他的象征。我来给你们讲讲他的故事吧!

“在隐身人带来的惊慌过后,伊村的平民又开始议论纷纷了,很多人都不相信隐身人的存在------毕竟只有几个人亲眼看见他消失在了空气中,而领教过他的身手的人,更加屈指可数。况且,这些人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什么别的原因,都躲在家里再也不出来了。”。

好看吗?我觉得很好看,如果你们有时间我推荐你们也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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