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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怎么写【精彩20篇】

导语:我爱书,特别是好书。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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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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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斯威夫特(1667—1745)是英国18世纪杰出的政论家和作家。

小说以外科医生格列佛为线索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小人国游记、巨人国游记、无名岛游记和慧骃国游记 。着部小说的主人公在每个国家的所见所闻都反应了英国的种.种矛盾。

我最喜欢的是巨人岛游记。写了格列佛乘船出海,不小心刮到了巨人岛。被一个身材高大的农民捉住带他到全国演出,最后卖给了王后,由于他小巧玲珑,格列佛在宫殿很得宠,但常常糟道小鸟和老鼠的袭击。后来他到海边呼吸新鲜空气,被老鹰捉住,掉进了水中被一艘船获救,安全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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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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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着的其中之一,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和整个三国时代,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展示了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冲突。是历史演义的经典之作。

《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草船借箭,主要写了周瑜千方百计想谋害诸葛亮,于是逼迫诸葛亮立军令状:三天之内造十万支箭。在第三天夜里,诸葛亮上了草船向曹营驶去,不一会儿,船上已经射满了箭。诸葛亮满载而归。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诸葛亮战斗时的足智多谋:借助别人的势力来扩大自己的军队。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凡事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不能果断行事。虽然以前没有什么高科技,但是人们靠智慧和双手战胜了敌人,一双双兵器都是靠人们的手工打造的,说明当时的人们为国家民族的前途着想。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多少年来被人们称颂,他的故事让几代人读了又读,如今,已不再是战火硝烟的年代,但他们的智慧、勤劳、民族责任感让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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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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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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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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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好像也确实如此,母亲的爱细腻又温柔,仿佛潺潺流水般将你包围,而父爱,如山,那样地厚重,坚实。都说总有相似的美,爱也是如此吧,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似乎,给我们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在母亲的唠叨完之后永远不会再补充两句;母亲与女儿说悄悄话时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一直都是默默地,就像《背影》当中的父亲那样,总是在等离别之际才知此爱之深沉。

世道那时是那样地艰难,“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冬天,仿佛生活和天气一样地寒冷、孤立无助。“簌簌地流下眼泪”这是像我一样的常人面对家中接二连三的变故的正常反应,但父亲没有,“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为什么他不难过?因为他是父亲。

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想帮自己的儿子做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坚持自己送儿子去站台;坚持自己与脚夫讲价钱;即使是身体早已不如以前那样地灵活也要爬上月台给儿子买橘子吃……“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12,深青布棉袍,蹒跚13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应该是这篇散文最戳中人内心的地方了,往往简单朴实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因为生活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更难以用苍白的语言来言说。为何,在看到自己父亲的背影之后,朱自清才会掩面抹泪,因为“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知道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我们都是如此,文中由我,我们便是文中人。

身为儿女,我们接受得总是那样地心安理得、理所应当,就仿佛朱自清一开始的想法那样“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但总会有那么一天,或是自己为人父母,或是看到父母老去的背影,你会像朱自清那样深深地有一种悔意“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朱自清文字的细腻与动人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来到大学之后与父母分别的瞬间。在机场中,我们就得向对方说再见了。事实上,在来机场的途中,我似乎并没有特别大的情绪起伏,而是自己的父亲紧紧地、不似平常一般地、握住我的手,而母亲则是一路上唠叨不停,我甚至当时有一丝厌烦,就像当时的朱自清那样心中对于父亲事无巨细的关切一样。而真正到了分别之际,突然心酸,对于仿佛会一直陪伴着我的父母的不舍,对家乡的恋恋不忘,一下子悉数爆发,而这时,我也像朱自清那样,看着父母离去的背影,默默了良久。

写完这篇,看完这篇,我们给自己的家人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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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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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父与子》这部漫画书,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滑稽的小故事都是来自于漫画家卡劳思与儿子克里斯蒂安在生活中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与长着大胡子,善良,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漫 画《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有趣,处处显示父子之间深深的爱。《父与子》中我最喜欢的画面是《父亲帮忙》这幅画面。这个小故事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儿子在写 家庭作业的时候,父亲看孩子非常的为难,一时糊涂的父亲心疼儿子,就替儿子写起作业来,儿子非常高兴。第二天,老师检查作业时,发现儿子的作业跟平常的笔 记不一样,经过老师三番五次的审问后,最终儿子承认是父亲替自己做的作业。于是,放学后,老师一起和孩子回家,要家访,进到家里,就对孩子的父亲说:“既 然你愿意帮孩子做”好事“,也帮孩子接受惩罚吧!”于是就出现了老师打爸爸屁股的这幅滑稽的画面。

从这幅画漫中,我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家长,作业对于自己非常重要。这位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不对的,这是溺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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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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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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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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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好几本阅读书目,其中一本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由张秋生爷爷写的,由于其中的童话情节非常引人,所以我对张爷爷也特别感兴趣。于是我查阅了他的相关资料,知道了张爷爷是上海人,如果他活着的话,现在应该快80岁了。他曾担任了许多与写作有关的职务,写了很多书,获了很多文学奖。

在《小巴掌童话》里,有令我们想象不到的许多有趣的故事。读完每一个故事,我总能从中领悟到一些道理,如读完《建筑糊涂蛋》的故事,我感受到了做任何事都不要粗心大意才可能做好的道理;读完《小精灵念错了咒语》的故事,我知道了一个人要幸福和快乐,不是看拥有多少财富,而是要努力帮助别人的道理;读完《躲在树上的雨》的故事,我明白了别人不开心的时候,我们要主动给予帮助。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会咬人的被子》。它讲的是一只小熊早上起来从不折被子,床上常常显得乱七八糟的样子。有一天中午,他上床去睡觉,刚把脚伸进被窝里,却被藏在其中的一只小老鼠狠狠地咬了一口,就在小熊痛得哇哇大叫的时候,小老鼠趁机溜之大吉了。从此小老鼠改掉了起床不折被子的坏习惯,由此看来,我们一些好习惯的养成还得靠强迫才行啊!

同学们,如果你要读课外书,就先从读《小巴掌童话》开始吧,因为它会让你爱上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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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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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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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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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小猪唏哩呼噜:聪明的小猪,因为吓跑了大狼和月牙熊。

我喜欢的故事:《小猪的生日》,小猪撕了一张日历小猪还以是妈妈的生日

他想给妈妈送了个生日礼物。小猪他想挣钱,于是他靠劳动得到两个萝卜,和狐狸先生说话不算数说扫完地就能得到大蛋糕而只给他一个鸡蛋。回到家他说:“妈妈祝你生日快乐”妈妈说:“哇!是谁给我的生日礼物?”小猪说:“是我”。

妈妈笑着说:“小猪今天是你的生日,走我们洗个澡,洗完澡小猪吃了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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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许翰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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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书是《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无意中到达了小人国。格列佛成为了这里的奴隶,在小人国他就是“人山”。而小人国的居民却只有格列夫的十二分之一。

由于小人国国内起了内乱,格列佛便逃离了小人国,回到故乡英国。却又在一次航行中取淡水时误入了大人国,被一位农夫发现并带回了家。格列佛用办法进入了皇宫,得到了皇后的宠信。有一次小保姆,把装在小箱子里的格列佛放在海滩边,却不幸被一只鹰连箱子带人一块拎到空中,又重重的摔倒了海底,最终被一位船长给收留,从此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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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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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科学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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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羚羊木雕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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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妈妈发现贵重的羚羊木雕不见了,“我”说送给万芳了,爸爸妈妈知道了,就逼着“我”去向万芳要回来,“我”很难过,因为万芳是个仗义的朋友,上幼儿园“我”的运动裤破了,就和万芳的换了一条,因为这件事,万芳被她妈妈罚站一个钟头。对此“我”非常感激她。因为万芳喜欢这个羚羊木雕,所以“我”就送给了她,并承诺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被爸爸妈妈逼得不行了,他们说“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妈妈也舍不得送人啊”。“我”迫不得已去万芳家要回羚羊木雕。当“我”要回羚羊木雕后非常后悔,因为我明白,万芳可能不会跟我做朋友了,但是万芳还是在我离开后,又跑过来,把那把刀送给了我,说“我们”还是朋友。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友谊的重要性。我在这方面十分愧疚。我有一个死党,那可以说是形影不离,每次我找她借东西,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就算她没有带,她也会承诺第二天带。但是有一次,她来找我借书,正巧我借给了别人,我就跟她说明天给,那个人下午就还了我书,结果又有人来借,我却忘记那本书明天还要给死党,就借给了别人。在学校里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次,我却不以为然,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非常的后悔,我这个样子,以后还会有人跟我做朋友吗?所以我不能再这个样子了。

文中的爸爸妈妈让我感到他们非常的重财轻义,难道他们没有朋友吗?难道他们认为钱比友谊贵重吗?引用斯托贝的话来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这句话就可以充分体现出友谊的贵重。可他们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的社会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尤其是我的死党。我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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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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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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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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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妈妈讲过《灰姑娘》的故事,只记得是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之间的故事。

这次寒假,我自己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善良、勤劳、乐观的灰姑娘,很讨厌狠毒的后妈和两个懒惰的姐姐。

阿姨问我:灰姑娘为什么最终能得到幸福?我说因为她很善良,好人有好报呗!

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说对了一半。灰姑娘之所以能得到幸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她能守时。如果她未能在凌晨12:00前离开皇宫,你说她会怎么样?”

我脱口而出:“那可就惨了,一定会变回原来的脏脏的样子。”

“是啊,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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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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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苏菲世界》的朋友一定会这样认为:它是一本简单而又深奥的小说。它曾经一度地使我拿起,一度地使我放下,它一会使我兴趣十足,一会又使我失去耐心,我便在这矛盾中断断续续地读完了整本书。

14岁少女苏菲收到的陌生来信带她走进了一个她几乎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引导她的思维走进了人类更深、更本质的思考。

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本来我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书中的一段话令我记忆深刻:世界就像魔术师变出的白兔,人类生活在白兔皮毛的最深处,把所有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哲学家们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们不断攀登白兔的毛发,目的是为了看清魔术师的真面目,也就是看清世界,看清人生的意义。《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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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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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中贫困,买不起书,便偷偷的在书店里看书,并描写了作者在窃读中感受到了惧怕与快乐。文章中有在雨天装作不喜欢雨,却在心里想让雨下得更大以便我光明正大的看书;当然也不免做白日梦了,因自己的家庭的贫困而买不起一碗热热的面条,一张舒服的沙发;只能咽下口水,靠着书柜,抹起眼睛看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和“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可以体会出来作者虽然很累,但很快乐,作者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上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读书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周围几乎没有像作者这样非常贫困的孩子了,这样便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现在有许多孩子家里的书都快堆成山了,可有的瞧都不瞧,更别说抱着书看到腿脚发酸了,却只是捡着好玩的而对学习无用的书看。和作者林海音相比还不如换一换,这种人真是浪费了这宝贵的看书时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林海音在又惧怕又快乐的复杂心情窃读,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有书读吗?他们能看到这么多中外名著吗?或许他们连窃读的机会都没有吧!

食物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心灵的需求。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都与好书“谈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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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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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就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的作者是吴承恩,全书共有100回。

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跳出来的,因发现水帘洞而成了大王。在天宫偷吃了仙桃,变成了不坏之身。他一路上英勇善战,让我们学习他的勇气和智慧。

猪八戒原为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罚下界,错投了猪胎。被唐僧收做徒弟后一直保护唐僧左右。一路上虽然不是吃就是睡,但他也是十分忠心。为了救师傅也是十分勇敢、英勇,在路上总是吃苦耐劳。

沙僧又名沙和尚,原为天上的卷蓬大将,因打破琉璃盏而被罚下界,是唐僧师徒中最吃苦耐劳的。他身上总是挑着重担,一路上从不叫苦。我们要学习他这种吃苦耐劳、默默付出的精神。

唐僧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师傅。一路上受尽苦难,但却从不放弃取经,一直是一行人中信念最坚定的。他是一个勇敢顽强的人。

唐僧一行人都有让我们终身受益的东西,我们要向他们学习。我感悟到人生中的路有很长。也许遇到困难时,你会选择放弃。但只有不放弃,才是真正的成功者。就算失败了,也不会那么失望。也只有不放弃,才算是最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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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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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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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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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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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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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口气读完了《丑小鸭》这本故事书,被书中的内容深深打动。

《丑小鸭》这个故事主要写了:鸭妈妈把丑小鸭出生以后,哥哥姐姐都欺负它,丑小鸭被迫离家出走。在外面的生活更是糟糕,小猫、野鸭都欺负它,连猎狗都不想吃它了。可是春天到了,它却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丑小鸭一次次被责骂,一次次被赶走,可丑小鸭依旧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继续坚持,它相信有一天大家都会接受它。丑小鸭找到一块木头,钻到木头里,向上天祈祷:“上天,求求你了,我快被冻死了。”看到这段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看到丑小鸭那么孤独,那么寂寞,我情不自禁的说道:“我希望丑小鸭能快乐,幸福,不再孤独和寂寞。”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丑小鸭说:“丑小鸭,你经历了那么多痛苦和责骂,但是,你还是坚持不懈,最后你变成了白天鹅,你不再丑陋,不再被嫌弃,被厌恶,而是被夸奖被赞美。我以后也要像你一样坚持,一样努力,最终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却远远不如丑小鸭。我们不是在遇到困难时退缩了吗?我们不是在逆境中怨天尤人吗?我们不是摔倒后叫苦连天吗?是呀,在我们的一生中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一味的抱怨太多,埋怨太多,指责太多,把一切失败的理由都归到客观原因上,就会驻足不前。

因此,面对挫折与磨难要不断进取,而不是选择沮丧、失望,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压力。相信自己吧!只有与坚强为伍,与信心为友,才能成为一只高傲的白天鹅。

老师评语:阳光总在风雨后,很欣慰你能从“丑小鸭”的身上感悟到这么多道理。文章条理清晰是篇耐人寻味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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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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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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