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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热门20篇)

导语:读书之乐趣是一种气度,一种笔墨之劲健,在于丰厚的底蕴,在于灵性的拨发。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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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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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老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看施耐庵写的水浒传,里面的故事老是吸引着我,直到有了这本,我才懂得了读书是一种享受的滋味,但是课间读书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一转眼就过去了,我喜欢看武侠故事比如水浒传,三国演义……

有一次下课了,上完厕所我就情不自禁的看起了水浒传,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他们都很精彩,但是看了一会儿就上课了虽然上课了但是我还想看,上课了我就在书上圈圈点点,然后折个角,为了下课的时候能接着看,我总感觉下课看书的时间很短很短每次好像只能看一两分钟,里面有许许许多多关于行侠仗义的事,自从买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读书带给我的快乐,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吸引着我,比如武松打虎,真李逵怒杀假李逵的故事,潘金莲毒害武大郎的故事等等等等,水浒传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真是每天下课就会情不自禁的看是一页两页,才能安心的上课,我看书的理由是,我可以从书中找到一些乐趣,还可以从书中找到一些无穷的智慧,里面我最喜欢黑旋风李逵,他虽然办事很鲁莽,但是他待人很仗义,也很善良,从不背叛,有一章是他的母亲被老虎吃了,他为了给母亲报仇,杀死了四只老虎……一开始他不是道理归说的话是假的,就给他钱让他回家养自己的娘让她改邪归正,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像李逵这样很仗义的人比如宋江,林冲,鲁智深,武松……他们各有各的本领,各有各的精彩故事,要是有充足的时间该多好啊!我真想一口气读完它。

我真喜欢水浒传这本书,是它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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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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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么一群“好朋友”,它们从不言语、安静沉稳,有的风趣幽默;有的蕴含深意;有的不苟言笑……。没错,它们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籍。

从识字开始,我就和书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无论是天文、地理、人文历史,还是中国名篇,海外巨著,我通通来者不拒,照看不误。每当手指轻轻翻动着光滑书页,我都要情不自禁地在心底呐喊:读书真好啊!的确,它能令我们语言更美,富有情感;气质更佳,经受一场由内而外的洗礼。

我与书,书与我的故事有许许多多。一次下课,我随意在图书角里翻翻看看,偶然的,我发现了一本大旧书,还沾着些尘土。打开一看,啊!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古今中外文学名著选》。我激动地无以复加,刚要惊喜一番又见旁边安静读书的同学,赶忙把“读书真好”这四个字咽了回去。就这样,手不释卷地认真翻阅了起来。我一直埋头苦看,总算看完了第一章:中国古代文学史。

谁知再抬头时,身边已是空无一人。我正疑惑着,预备铃打响了。就算这样,我还是急急忙忙地把字签好带走了书。一下课,我就又如饥似渴地捧上书“啃”起来。这本经典名著选使我的文化底蕴又深厚了几分。数天之后,大家正式迎来了期中测验。我胸有成竹地打开试题一看,哎?这道题写司马迁的原话“人固有一死,……”不是才从书里看到过吗?嘿嘿,名著选呀名著选,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阅读,让我们感受着浓郁的墨香,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阅读,让我们体会着文学的灿烂,漫游在无边的意境。啊!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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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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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记得歌德曾经说过:“阅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与一位高尚的友人谈话。”在人生中一直陪伴你的不是朋友,因为朋友不管怎样都会离你而去,而书才是可以陪伴你的最佳选择呢。

与书为伴,书将赐予你无穷无尽的知识。还有无论对待什么事物都会抱有一种认真的态度,绝不会因为那件事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就不去做了,那是最为愚昧的。在与书为友的日子里,我的视野一度的被开拓了,情操亦都被陶冶了。不带礼物、不邀游伴就可以去拜访这位知识渊博的老朋友呢!向它请教它所知道的一切问题它都会十分乐意的帮你解答,直到你最终解决了问题。与书为伴,书将驱走你的疲倦,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献给你。

读三国、水浒,领略英雄的豪气。品岳飞、杜甫想救国却无能为力只能空等着的无奈。辨秦桧、童贯,识别他们的奸诈狡猾的本性,并且痛斥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看荆轲刺秦王,豪气冲天的荆轲留下了时刻令人心痛的名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年的水池的水依旧寒冷不已,至今还没有变。感范仲淹在岳阳楼上发出的千古悲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书中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的,这就是我自信心的一大源泉。与书为伴,书将使我们常怀感恩知之心,不再因为莫名的小事就发牢骚。书在跟随我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逐渐的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变得更加高尚。与书同行,书将使我们改变所有不好的态度,在人生上决定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书是美好的,幸运女神总是眷顾所有手里捧着一本书的人,坐而论道的人是绝对不会成功的。书到用时方恨少,只有在平时好好积累关键的时候才会达到文思泉涌。无论时代如何的变迁,我与书为友之心永远不会改变。因为——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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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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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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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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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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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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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喜欢看郑渊洁叔叔的吗?我特别喜欢看他的书,今天,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的舒克贝塔系列吧!

说起舒克贝塔这两只可爱的小老鼠,那可是影响了许多中国孩子,连爸爸妈妈都会唱:“舒克舒克,开飞机的舒克,贝塔贝塔,开坦克的贝塔。”由此可见,舒克贝塔这部系列童话有多么深入人心。最新的舒克贝塔系列一共分为6本书,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的是《舒克贝塔和五角飞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舒克和贝塔离开了他们的喜爱的飞机和坦克,坐上了皮皮鲁发明的五角飞碟。而这个五角飞碟是他们那个世纪还没发明出来的东西,所以,深受舒克和贝塔的喜爱。他们驾着五角飞碟,帮助弱小,打击__,维护和平。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__集团偷光了所有银行的钱,舒克在监视器中看见了这一情况,立刻叫来贝塔,他们两个合作,搭上了____集团的老大,舒克和贝塔用他们的智慧和勇气,战胜了银行大盗。

这本书不光内容很精彩,里的四字词语极多,想象力也极其丰富,故事一波三折,而且还有一些幽默搞笑的情节,会把你逗得哈哈大笑。

莎士比亚说过:智慧里没有了书,就像鸟人没有了翅膀。听了我的介绍,你想不想看看这本书呢?那就让我们一起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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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爷爷书虫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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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俗话说得好:“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这些人当中,一定有你最崇拜的那个人,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个有趣儿的瘦小老头儿,一双眼睛总是笑眯眯的,经常捧着一本厚厚的,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摇椅上看得不亦乐乎。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节目,做了一半的作业被晾在一旁。爷爷见状气愤地指着我的鼻子叫道:“哎呀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糟糕,爷爷生气了!因为他每次生气都会说:“哎呀呀!”我赶忙拿出作业,匆匆忙忙写了起来。这时,我的眼珠咕噜一转,爷爷最喜欢听笑话了,“咳咳,”我清了清嗓子,给爷爷讲了个笑话。爷爷听了笑话,怒气都消了,捧腹大笑起来,还连连叫道:“我心甚悦,我心甚悦呀!”

这时,爷爷缓缓走到门外,见门外的一棵柳树长的格外茂盛,情不自禁地赞叹道:“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说完,他又像往常一样拿起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边看还不忘一边向我嘱咐:“孙女哟,你要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

爷爷常说:“活到老,学到老。”他一把年纪了,还坚持每天读书,我真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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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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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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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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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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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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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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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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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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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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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翻阅了不少好,有《草鞋湾》、《哈利·波特》、《象母怨》、《少女的红发卡》、《云雀谣》等,书中的精彩内容都使我记忆犹新,我尤其欣赏《云雀谣》。

《云雀谣》出自曹文轩的小说文集,出版于2014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以落笔唯美、简单质朴,结尾给人遐想而闻名。

离别十年,蓝蓝从农村来到妈妈和外婆身边,外婆是这个城市的市长,蓝蓝从一个乡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高官家属,蓝蓝不仅要面对身份巨大的转变,更要体验随之而来的人情冷暖和世间百态。妈妈想补偿蓝蓝失去的母爱,又对来自农村的奶奶充满了嫌弃与轻视,终于,奶奶无法忍受妈妈厌恶的眼神而回到了农村,她带走的不止是蓝蓝的心……

本篇文章中那鲜明的人物特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外婆十分善良,有耐心;妈妈则势利,以金钱为重;奶奶勤劳、憨厚、老实、隐忍。人物的性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得出,作者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十分用心。

除了人物性格之外,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也吸引了我的眼球。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中,妈妈总是对奶奶横眉冷对,弟弟童童更是傲气不已,蓝蓝只能感受到奶奶一人的爱,她被孤独包围了,同时也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人,且不说该有多好的境界、多好的德行、多好的品德,但最起码得讲点良心、讲点孝心!”这句话出自外婆的口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文章中的奶奶最终回到了农村,然而,她却带走了辛劳和痛苦。当然,如果你想细细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就请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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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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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此挥泪别乡,贺曰:“今日之别,何时再见?”

在异乡贺知章一做就是43年,贺哭曰:“日长43年,回家探乡,不知故人可好?变化可大哉!吾年逾八十,弃官回乡,不知伙伴可好?叶落归根,吾定要回乡!”

言罢,登上马车,扬长而去。

贺老两鬓已白,看到自己已踏上乡土,不免有些兴,有些衰。乡音并无改,但乡景却大有所改,乡屋大了、宽了;乡道清洁了,广了……贺老笑曰:“吾乡巨变,吾离乡多年,又悲又兴,但又重返故乡,亦是吾一大欣慰之处也!”

贺老踏在乡路上,两个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儿弹珠,见贺老走来,不免有些陌生,一顽童便笑曰:“不知贵客何来?”贺老也笑曰:“吾乃本乡人。因离乡多年,在外做官,又喜又悲哉!”另一顽童曰:“悲之何处,喜之何处?”贺老曰:“悲之吾离乡多年,今日见乡,想起日夜思乡便催人泪下哉;喜之吾总算重返故乡,叶落归根,又见巨变之乡景,又闻熟悉之乡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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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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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兔子有三个家,我呢!有三个看漫画的地点。

第一,桌子底下。有一次,我在写妈妈给我布置的阅读练习,我做完了,我进了我的看地点,我钻到了桌下拿起了《阿衰》看,看得正起劲了的时候,妈妈进来说;“宝贝,练习做好了吗?”妈妈一看房间没人,嘀咕道:“这熊孩子,又偷跑出去,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果然,在那一晚我被骂了一顿。

第二,厕所里。在一个周六里妈妈说我:“去休息吧。”我就立刻抓起《奇太星》跑到了厕所边大号变看书,那时我正着急没有打开通风管。看到奇太星把太上老君一直说成“太伤脑筋。”于是,我就哈哈大笑。笑声把妈妈引来了,妈妈说:“儿子,你在干什么,好臭呀!你是不是忘开通风管。”妈妈这番话才让我想起我没开通风管,连忙打开,我这才妈妈说:“没事。”妈妈才走开,妈妈一走我就想:“太险了,这完美的地点就妈妈发现我以后就别想看了。”

第三个床上。在期中考的前一个星期,我在被子里看书,手拿着手电筒,举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电筒的光照在客厅看电视的爸爸身上。从此,爸爸每到十点都会过来查房。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然而,故事是讲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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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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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彦均

一天中午,妈妈煮了一桌热腾腾又美味的饭菜给爸爸、儿子吃,但妈妈和爸爸发现儿子还没来,就让爸爸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打开门一看发现儿子在地上趴着专注地看,还时不时发出笑声,爸爸问他在看什么书那么专注,儿子说在看一本笑话书。爸爸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的,也目不转眼地看起来,沉迷在书的海洋里了。

妈妈和儿子正准备吃起饭,可又没看到爸爸,于是大喊:“吃饭了!吃饭了!”可是还不见爸爸回应。妈妈很不耐烦地走进书房,看到爸爸后妈妈说,这是什么书能让你那么入迷。妈妈也凑上去看。不一会,妈妈也沉迷在书的海洋里了。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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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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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上,我在公园里散步,突然,在地上发现了一本奇特的

这本书也很旧,上面积满灰尘,看起来很有神秘感。正在我仔细观察它的时候,突然,它说话了。魔法书对我说:“你好,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如果你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我可以帮助你实现愿望。”哇!这也太神奇了吧!我一边偷着乐,一边珍爱地把它放进我的书包里。

有一次,我在操场上运动时,看到一个小朋友的羽毛球掉在了树上。看着卡在树枝上的羽毛球,小朋友急得快哭了。我急忙走过去对小朋友说:“别担心,我帮你把羽毛球拿下来吧!”小朋友感激地说:“谢谢你。”可是我努力地往上跳,还是够不着那高高的树枝。我灵机一动,用羽毛拍拍了拍树枝,树枝摇一摇,羽毛球“咯噔”一声就掉了下来。我们高兴得欢呼起来。回到家里,当魔法书问我要实现什么愿望时,我却怎么也想不出来,于是我便坐在窗边思考。突然,我看到一个残疾人正吃力地推动着轮椅准备穿过马路。对,有了!我赶紧转身抱起魔法书说出了我的愿望:我希望路边的那个残疾人快点好起来。魔法书一边激动地说:“你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一边翻动着书页,仿佛在为我鼓掌。

无所不能的魔法书真是太神奇了!我以后要借助魔法书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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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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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述了美国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丧失了视觉与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讲,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很难经受的痛苦和打击。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教育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拼搏下,海伦在二十四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她还学会了用手指“讲话”。此后,她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去,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及高等院校的赞赏和嘉奖。

一个盲人,竟然能战胜病残,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叹。假如海伦当初屈服了那个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她并未向命运低头,没有自暴自弃,却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更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令人敬佩的人。

我看完书后,深刻地体会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一个人生长条件的好坏,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平时,我们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一个人只要心存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目标,再加上努力奋斗,让自己能够掌握命运。这样,你才能弹奏出人生辉煌的乐章!

怎么样,看完我的介绍之后,是不是心动了?快,心动不如行动,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使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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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的力量6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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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这几天,我把古白话文版《西游记》“啃”了下来,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 "Journey to the West" is one of the four masterpieces of our country, and is the work of Wu Chengen, a novelist of the Ming Dynasty.In the past few days, I have "stabbed" the ancient vernacular version of "Journey to the West" and share with you below.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一共“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真可谓是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他们师徒四人虽然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却没有放弃取经的念头,他们不怕途中的妖魔鬼怪,一直勇往直前,而且还经常帮助他人,真令人敬佩。他们心中有一股力量在不停的流动,也正是这股力量使他们把取经这件事坚持到底。

《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师徒四人经过一座山,前方出现了一个少女,孙悟空用火眼金睛分辨出她是妖精,于是一棒将她打死,可善良的唐僧却误认为悟空伤害了百姓,经过悟空劝说后,原谅了悟空。之后,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太太,说自己的女儿出去为何还不回来。孙悟空再次认出是妖怪,将其打死。

唐僧发怒坚持把悟空赶走,经八戒和沙僧劝说,才勉强将其留下。走过一段路后,他们再次遇到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询问老太太和女儿的去向,唐僧听后深信不疑,终将悟空赶走了。随后,唐僧和八戒被白骨精的两个手下骗到了白骨洞。无奈之下,沙僧只好来找悟空帮忙。悟空听说白骨精的母亲来吃唐僧肉,就打死了她,扮成她的模样,进入洞穴,消灭了白骨精,救出了师傅和师兄,回到了师傅身边。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恒心,持之以恒,才能成功。不是吗?师徒四人就是靠心中的这股力量而坚持到底的。我想,悟空、八戒、沙僧甚至唐僧可能都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正是他们心底的那股坚韧,支持他们克服困难和杂念,最终取得了成功。我想,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念头和力量,这样我们就可以品尝到劳动后的甜甜果子了。

再说说作品,《西游记》创造了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人物的活动有广阔的天地,可以无拘无束地充分施展超人的本领。情节生动、奇幻、曲折,表现了丰富大胆的艺术想象力。

《西游记》——一本好,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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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里书外,步履不停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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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一束光漫过窗棂,透着野草的清香。泡好一杯茶,坐于阳光灿烂处,茶叶浮沉,光影斑驳。便翻开夏目漱石的《草枕》,趁着春日,走进那诗与远方的画卷中。

天色黯淡,雨丝飘絮,云雾般朦胧。在山间的小路行走,两旁都簇拥着芳香与盎然。左顾,是成片的油菜花田,雨幕下仍是漂亮的颜色;右盼,是满山杂树,青墨一片,略显深沉,此中又不乏有浅粉色的山樱花层层摇曳,构成一幅和谐而难以言状的风景画。想必是自然界的美妙之处。

跟随着漱石先生,步履不停。在诗境中漫步,心境也得到濡养。远离尘世的繁华,只盼能在非人情的天地逍遥片刻。生活在尘埃四起的烟土里,即便是纯净的心灵,也不免会受到些许污染,也不免会坠入浊水同流合污,一旦坠入歧途,便难以修正。滚滚浊浪在身后呼啸,这时,我们渴望进入那样一个境界。“春风伴惟然,唯闻串串马铃声。”

迟暮的春色里,诗人善作俳句,身临其境时,不由得诗兴大发,同时画意也顺势浮起,拿起画板,在茫茫空白中渲染出一片色彩。路途还在继续。绕过一道山川,偶遇漫天烟雨,偶遇遍地落花,开阔的天地,尽收眼底。空旷的山谷间,偶尔有几声云雀啁啾,踮脚而行,却始终不见踪影,唯有空闻其声,也算作一种珍贵的享受。心中想到,人与自然的距离,仍有三分。尝试亲近,也须敬畏。

浮生半日,却也走过了。行经山中旅馆,歇息一些时日。沏一壶茶,与人长谈;泡一温泉,竹林环绕;春宵花影,月下低吟。纵使此刻脚步停下,但是心的旅程依然。漱石先生热衷于吟诗作画,而我也在独自思索。

“醒悟无论搬去何处都不易生存时,便产生了诗词,出现了绘画。”诗画,是人寄托心灵的去处,阅读,又何尝不是?我虽不是画中人,但心中已然有一片意境,那是满篇的诗情画意。艳红的山茶、洁白的木莲,此起彼伏地绽开。心境的窗口,也都一扇扇地开。全然没有顾虑。中的世界,是漱石先生寻得解脱之境,也是我在空虚时的安身之地。

文字,固然让人心旷神怡,而文字给人带来的启发与思考,则愈加难能可贵。那是心在沉淀。我们的一生,无时无刻地背着行囊,无论轻重。时代的浪潮在背后滚滚而流,它推动着前面的人前进,同时也将后面的人吞噬。即便是蜗行,我们的步伐也不得停止。谁都不想落后于谁。于是,我们步履不停,而心,也要激进向前。

夏目漱石笔下的世界,是我心中的一幅永恒的画卷。那般的描绘,那般的写照,总能让人心安,让人有归宿之感。在阅读中,我体会着艺术家的情感交织,同时也洞察着自己的心境更迭,偶尔有几缕思绪,便把它记下,小心翼翼地珍藏。

书里,是脚下的路在走;书外,是心灵的路在走。

暮春。里里外外,步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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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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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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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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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杨红樱写的校园小说—神秘的女老师。

故事是这样的:红宫学校是一所美丽的学校的寄宿学校。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叫蜜儿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法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了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了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里去探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让整个校园充满快乐……

我为什么要向大家推荐这本呢,原因是我很羡慕红宫学校六年级的学生。他们有一位这么棒的好老师,带他们进入了一个童心的世界,可是我们呢?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我们是有很大的学习压力。

我们为了要考一个好初中,不停地补课,做作业,复习,读书。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都成了一个“学习机器”。我觉得蜜儿有一句话说得对:为了分数和名次,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而不见。他们不要阳光,不要温情,他们只要分数和名次,这一群迷失了自己的孩子们。

我觉得这一本书写得很好、很真实,体现了在孩子心目中的学习。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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