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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汇集20篇)

导语:读书之乐趣是一种气度,一种笔墨之劲健,在于丰厚的底蕴,在于灵性的拨发。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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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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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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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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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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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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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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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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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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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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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迷上了看书优秀作文_人物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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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好: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也成为了一个小书迷。

有一次,写完作业,正聚精会神的看书,转眼间,时间就到了9点,老妈过来给我说:儿子,该睡觉了。我哦了一声,就没当一回事,时间飞逝,一下子就到了十点,可我还在看书,突然眼前一黑,立刻伸手不见五指,这时老妈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说:都几点了,还不睡觉,明天是不是不想上学了?我说:哎呀,再看一小会儿。妈妈气急了,大声对我说:快睡觉,不然不给你买了。一听这话,我急忙放下了书,心想:老妈说的有道理,算了,明天再看吧。

如果在这么看下去,明天可就死定了。还是睡觉吧。

一次语文考试,试卷就差作文了可我怎么也想不起要写什么,我看了看表,像热锅上的蚂蚁,汗一下子流下来了,忽然,我想起我看过一篇。试卷发下来了,80分,虽然不高,但是看书帮了我大忙。

书籍会伴着我们一生,那知识也一样,让我们共同遨游书的海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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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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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读过一本书——《笑猫日记》。是当代有名的中国作家:杨红樱。曾经被誉为“中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主要讲了属猫人的日常生活。

书中,我十分欣赏一个人物——笑猫。它会笑,精通各种动物的语言,还听得懂人说话。而且,它帮助好人,惩罚坏人,在翠湖公园里生活。

我为什么喜欢《笑猫日记》呢?因为整本书都是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的,没有深奥难懂的哲理,全部都是通俗易懂的语言。还让我知道了猫的思想、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行为。还在里面加入了一些天马行空的想象,什么都闻到孩子味的绿毛龟啊……有时里面又会出现一些人生大道理。有感人的、伤心的、幽默的,总能时不时地给我一个惊喜大礼包,唤来我的情绪。

我最喜欢的是《马拉松赛跑》这一章。讲了土猫人成熟稳重,水猫人有读心术;风猫人有三心二意,容易分散注意力;火猫人骄傲自大,还老顶着一个大皇冠……比赛时,火猫人还遥遥领先,土猫人被甩在后面,但后来,火猫人力气都用完了,土猫人趁机加速,超过了火猫人。可风猫人却追起了蝴蝶。比赛结果当然是土猫人第一,水猫人第二,风猫人不见踪影,火猫人累得生气不接下气,也不肯摘下皇冠。这也让我知道了做什么都不能太骄傲,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想去了解骄傲自大的火猫人和会读心术的水猫人了吗?想了解就快去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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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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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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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心爱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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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它不像金子那样贵重,不像玫瑰那样美丽,也不像鸟儿那样讨人喜爱,更不像文具那样用途多端。可它,既朴实无华,又蕴含着无限的知识,没错,它就是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但是我获取知识的工具,还是我的朋友,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我都会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去细细品味书这杯蕴含着人生道理的香茶,等我被茶的味道所吸引,烦恼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常常一有时间就去看书,它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像《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等,我都看过。

书不但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老师”,书里面有无穷的知识,即使这个“老师”不会说话,我也受益匪浅。每当我考试考都得不好,灰心丧气的时候,书的那几个标题就像是它的眼睛,望着我,鼓励着我:“没关系,一次考试不代表什么,下次加油!”当我考好了沾沾自喜时,它又好像在说:“不要骄傲”。

书还让我知道了许多诗词,如《将进酒》《春江花月夜》《沁园春》……

书还让我了解到古人的智慧是多么地厉害……

书带给我的知识主要有几方面:军事、古文、历史、童话……

我要感谢作家,没有作家写作品,就没有我的好朋友、好“老师”,书!

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爱护书籍吧,因为它是知识的源泉,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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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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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里,月亮爬了上来,伴着秋天的小风,一片片小叶缓缓飘荡,我和几位小伙伴躺在草坪上,心旷神怡,望着浩瀚的星空,我心头一亮,想到了那本——《梦想天空》。

在这浩荡的宇宙中,如此之广阔,而我们在这繁星闪烁的地方。因为梦想,我们才能发光发热,追求梦想,奋斗努力,任其他星碰撞,始终不动摇,才会变成那颗最大的恒星。

《梦想天空》这本写了顾家家族在几年来上下老小的梦想,主人公顾小麦与我年龄相仿,可他却已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奋斗的目标。在那次班会上,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目标,面对同学们的质疑、弓铁索的嘲笑、以及老师的疑惑,他的内心毫无波澜,他对飞机的热爱,对飞行员的喜爱到达了痴迷的程度。

那次班会让他耿耿于怀,他会放弃吗?不,不会!他已将那声音转化成了一种动力,而我们也应有梦想,有目标,像顾小麦一样,坚持自己,并向着目标冲刺,胜利就在前方,有梦你就有希望,梦想不是空想,“梦想+行动”才会有结果。

正是如此:因为梦想,人类登上了月球;因为梦想,核弹成功研制;因为梦想,人们翻身做了主人;因为梦想,破乞丐也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亿万富翁……没有梦想,何来胜利,虽然书中没有写一群梦想者之后怎么样,但有了梦想和奋斗两点,就算是咸鱼也一定能跃过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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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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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张心

中午,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菜,就准备吃饭了。可是儿子却没有在餐桌上吃饭。于是妈妈就让爸爸去儿子的房间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正津津有味地看一本。然后就对儿子说,儿子吃饭啦!儿子听后就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到底是在看什么书?竟然看得那么认真。就走过去一看。看着看着,没想到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儿子来到餐桌上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又让儿子去叫爸爸吃饭,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对正在看书的爸爸说:“爸爸吃饭了。”爸爸说:“知道了儿子,爸爸这就去吃饭。”爸爸嘴上说去吃饭,可是眼睛却还在盯着书本,直到儿子收起书本放到书柜里,爸爸才来到餐桌。最后他们一家人开心的在那吃饭,妈妈做的饭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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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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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与大家交流的是:作家冰心语“读书好,好读,读好书”有感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获得丰富的知识;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理,学会如何做个有修养的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柳斌同志曾说过:“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家庭,是一个平庸的家庭;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校,是一个乏味的学校;一个不重视阅读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读书能使人收获知识和智慧,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啊,书中有知识,那是聪慧而勤奋的先人们,在漫长的时间之流中,探寻和打捞出来的闪光的珍珠;书中有情感,那是真诚与多情的人们,活生生的生命力量的凝结;书中有精神,那是勇敢而坚韧的人们,在不断的追求中,将理想上升为行动生长而成的生命之华;书中有思想,那是长久的思考与无畏的批判者,以全部的精神力量种植的永恒之果;书中有智慧,那是用生命的证悟与理性的考问,融会而成的灵魂之光……

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极致。一本好书,一杯香茗,便可送走一个苍白的早晨或风雪黄昏。朱自清大师说:“缓缓地咀嚼一番,便会有浓密的滋味从口角流出。”这浓浓的滋味就是书味,读书之味。真个是:“博览群书添雅趣,缕缕书香胜饭香。”人生乐趣在读书,有书为伴心甘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人生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们都知道,站在巨人的肩上,我们可以看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阅读书籍,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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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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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阅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非常精彩,在此推荐给大家。

《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

诺。1936年6月至10月,他曾远赴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并根据实地考察、采访时的所见所闻写成了该著作。

我认为这本书精彩的原因有两个。其一,这本书展现了当时西北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对革命的坚定信念,他们的精神永远值得后人学习,因此这本书具备很高的思想价值。我从中得到了启发,我们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也要自己努力想办法去克服。“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是我从书中学习到的道理。

其二,这本书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非常生动,充分体现出作者的文学造诣。第八章第二节中,作者描写彭德怀时,有这么一个情节:彭德怀突然气喘吁吁地向他的部下和作者吼了一句“冲到山顶去”,然后他自己就像兔子一样窜到了山顶。短短的一句话,同时运用了语言和动作描写,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彭德怀带领革命斗争时的坚定与决心。这类短小而精彩的描写,书中还有多处,在此我就不一一列举了。由此可见,这本书也具备高度的文学价值,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同学们,让我们跟随斯

诺的脚步,一起回到那个艰难困苦、充满硝烟,但却让人荡气回肠的年代去吧。我相信,你们必然会为这个伟大的国家,为那些可爱坚强的人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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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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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Smart Backpack" has a wide career like "Reader", as well as "Youth Digest", it is hidden here, "Smart Backpack"Make my life unlimited.Dear friend, please read "Smart Backpack" with me!

我们一家人都爱看,因为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智慧背囊》系列从书。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起分享这套书。

其中,《绿色的手》这篇文章我还记忆犹新,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解放军在洪灾中救了无数老百姓,而自己却牺牲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洪水肆虐的时候,在人们受到死亡的吞噬的时候,“解放军”这个光辉的名字,跃入了人们的视线,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书中的一篇篇文章,一则则小故事蕴涵着深深的道理是我们人生的导航,一件件感人肺腑的事激励着我们共同前进,一段段简短的话语浓缩了生命的真谛,一句句富有哲理的话让我们认识到勤劳的可贵。《智慧背囊》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洗礼,让我的品质得到提高。

《智慧背囊》中的语言,句句畅通,慷慨激昂。让人跟着故事的情节时而悲时而欢,随着主人公的情感情不自禁,随着主人公的足迹一步步追逐,随着主人公的心理而探索……其实,每个小故事都有一个道理,例如;《秀的是你自己》告诉我们要多看看自己的优点;《把石头放在脚下》告诉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要学会积极乐观的行动。诠译出做人的智慧……

《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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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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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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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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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的承载,有不可磨灭却沉重庄严的历史沧桑,有深邃遥远又充满神秘的未知宇宙,有属于文人散乱而坚定的思绪精华,也有属于青年一代跌跌撞撞的成长呓语。白纸上鲜明的黑字,方方正正地记录着跳跃的真实。无可比拟的符号,无可取代的横竖撇捺,却在新时代的今天,开始摇摇晃晃。

一行行端正的楷体字,轰然沦陷在一幅幅七彩斑斓的图画里。他们的身影正在乌云的聚拢中渐渐失去往日的光彩。朱自清先生笔下父亲,此刻,离开站台,却没有蹒跚地向真实的我们走来。他的背影,在视线里模糊。忘记了那深沉纯朴的父爱,忘记了朱自清先生用略微颤抖的双手告别父亲时的神情,忘记了那属于父亲默默的一举一动。这些遗忘,在不远的前方正以汹涌的姿态朝新时代的人们大步跃进。彩色的画面,横档着我们的视线,一无所知,将替代那最初的晶莹。无法描述的,是文字下细微的心理变化与动作神态;无法描述的,是白纸黑字上字字入心的感情。究竟有谁,能用剔透敏锐的心,细致体味那原始的感情。父亲的背影,重叠着荷塘月色下的幽静与浓浓的生命气息,笔墨上淡淡水痕的扩散,是无处不在的清新。

张爱玲笑笑而潦潦写下:“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钱锺书《写在人生边上》一书里的序中悠悠写道:“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觉得看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写书评或介绍。他们有一种业余消遣者的随便和从容,他们不慌不忙地浏览。”;高尔基谆谆不忘给后世留下提醒:“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卡莱尔深沉地低语着:“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

而如今,目光浮在表面的浅浅跃过,匆匆在思绪里留下模糊的轮廓。丢弃了文字给予的深邃,丢弃了怀抱文字的激情。总是以没有充足的时间静心阅读为借口,总是选择抵抗力最小的阅读路径悠然而过。为何不伫足细细品味林语堂写在《生活的艺术》中那段“我们对于人生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的文字?为何不在午后的暖阳跃过窗台的惬意中,沏一壶清茶,留点空余的思绪跟随被誉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的毕淑敏走近她关于体悟,关于审视,关于触摸的精神世界?在黑色字迹下的种.种灵魂,轻快地追随阳光的步调,在生命的轨迹上时刻陪伴着我们温暖的成长。这是无法用寥寥几笔的勾勒,便可描绘的感动与美好。

书籍,正是那历史长河里一直伫立的守候者。它的泥石板上,刻的便是雪泥鸿爪,无论过去,现在,抑或是遥远无尽的未来。必定要珍惜美好生命,在冗长的轨迹上与精神的智者为伴,浇灌且悉心守候自己葱郁的心灵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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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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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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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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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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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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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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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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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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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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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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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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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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