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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实用20篇)

导语:读书之乐趣是一种气度,一种笔墨之劲健,在于丰厚的底蕴,在于灵性的拨发。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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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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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看。但是,又是看书太入迷,也会惹出麻烦来。

记得一天中午,妈妈正在煮鸡腿。这时有人来敲门,妈妈便急匆匆地出去了。妈妈出门前特意让我看好鸡腿,还说等烧好了就关掉火。我听了,使劲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放心好了。”妈妈走后,我便坐在灶旁等。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我有点不耐烦了,伸手把一本只看了一半的书捧起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不时哈哈大笑,有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有时还会皱起眉头。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童话世界里了。忽然,一阵焦味直往鼻子里钻着,我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好臭啊!”就在这时,我才醒悟过来,马上放下手中的书,迅速关掉火。我一打开锅盖,就发现鸡腿全焦了,就像一块块黑炭似的。就在这时,妈妈回到了家,一闻到焦味就全明白了,妈妈二话不说,噼里啪啦把我臭骂一顿。我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嘀咕:“书啊书啊,是你害了我啊!”

虽然我经常因为看书太入迷把事情搞砸了,但我依然坚持每天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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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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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捧着本津津有味地看呢,我一进到故事当时就被一大喝打断了:“快睡觉!”然后“啪!”的一下我的眼前便漆黑一片了,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合上书本。

我从小就受到书香的熏陶,早早学习汉字,在5岁就步入绘本,6岁看小说,从此对书本爱不释手。在我家,有满满两个书架的书本外,茶几上也有我珍爱的书本,只要我喜欢的书本,我读的时候总是融入了情节。名家的作品也不少,杨红樱、郑渊洁、沈石溪、曹文轩等作家的书也曾读过。

我家的书虽然很多,但是我还是要往图书馆跑。一个周三,我跑去图书馆看书,从茫茫书海中寻找要看的书准备借下时,突然发现没带卡下楼,于是又冒着大雨回去,又飞奔回来。这么两来回,我浑身湿淋淋的书却一点不湿。我拿着书,差点亲了它一口,我实在太喜欢这些书了。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读了一本好书,离真理又进一步,知识的楼梯又上了一块砖。

回到家,妈妈一边拧着我的衣服,一边苦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可我却不在乎妈妈的话。

怎么样,相信你已经认识我了吧,一定喜欢和学识渊博的人一起,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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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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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它可以丰富人的知识,陶冶情操。在这欢乐的童话里,是书给了我知识,让我成长我为一名有知识的少先队员。然而,我和书也发生过事情。

有一天,我吃完早餐就匆匆忙忙地走进房间想写作业时,妈妈把我叫到卧室给了我一张表,上面写“作业必须在9:00—11:00内完成,完成后去把碗,筷洗好”“我出去买点东西。”妈妈说。我走进房间,在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格林童话》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这本书像磁石一样吸住了我,我也想一只贪婪的饿狼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这一刻,我俨然已经忘了妈妈的嘱咐。妈妈突然回来了,这时我才想起洗碗筷......我连红的把刚刚的事情一五一十得告诉了妈妈。妈妈微笑地说:“你看吧,碗筷我来洗好了。”我高兴地到了极点。

书给了我知识,也陶冶了我的情操。是书无私的奉献,把知识给了我。书啊!你虽然没有板凳那么结实;没有课桌那么高大;没有椅子那么漂亮,但你却有无私奉献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爱书,我爱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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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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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我认为书籍却好比一杯醇酒,令我沉迷,令我陶醉。 Shakespeare said: "Books are nutritional products in the world." But I think books are like a cup of alcohol wine, which makes me addicted and intoxicated.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这种明智让我陶醉。如果说历史是山那边的海,那么,只有不怕苦难者才能睹其容颜。如果说历史是一口深邃不见底的井,那么只有不懈者才能掘出清冽的泉水。如果说历史是一本淳厚的书,那么,只有懂得去思考才能悟其精髓……“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那司马迁的《史记》弹指瞬间,纵横几万年来,为陈胜那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而陶醉,为刘邦那句“大丈夫当如此也”的豪迈而陶醉。看那《三国演义》,我为那常山赵子龙单枪匹马七进七出的豪情万丈而陶醉,为那横刀立马征战沙场的红脸关公而陶醉,更为那正襟危坐,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的卧龙诸葛陶醉,还有为那在苍劲中如琥珀般老而弥坚的曹操而陶醉。读史使我明白在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历程中,繁荣或衰败,战争或和平,繁衍或灭亡,才写就了这荡气回肠的历史。

培根说“读诗使人灵秀”,这种空灵令我陶醉。诗词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华,历代诗人那种诗词的情意意境总以其独特的魅力感染着我,使我们沉醉于其特有的魅力中,并深深的被陶醉。看“纵酒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陶醉于李白纵横天地的狂傲不羁;读“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陶醉于苏轼抗击敌人的壮志和决心;品“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陶醉于毛泽东那睥睨天下的豪情。唐诗宋词让我向往,那真挚感情,豪情壮志让我陶醉。然而,读诗词,不仅是享受灵魂的洗礼,更是对人格的历炼。在诗词中我读到了李白那荡气回肠的诗篇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他酿出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美,他酿出了“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秀美,我陶醉在他那豪放之中。在诗词中我读到了,李清照的悲痛。“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面对着物是人非,面对着断香残酒,没有同道,没有知己,只有一杯浊酒洗清愁,我陶醉于她的那种忧愁。

培根说“阅读使人充实。”这种无与伦比的充实感使我深深的沉醉于其中。任凭思绪如骏马般奔腾,全身心投入于阅读之中,你可以品尝到哲学的睿智和超凡的感悟,让理性之光萦绕于你的脑海,鉴别异域的风情,揣摩人生的至理。如古人所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到那时你会明白,命运的多变,人世的沧桑,引发出你的激情与感悟,充实着你的灵魂,滋润着你的心田。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籍中沉醉,在书海中畅游,我愿在书的指引下幻化顾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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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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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还在读《格林童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读《孙子兵法》了,到现在我究竟读了多少,我自已都记不清。我第一次接触书本是我在四岁的时候。那次,妈妈带我到少儿图书馆,我东望望,西望望,我好奇极了,抓起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看,结果差点忘记了回家。

从此以后,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次,我借了一本《青铜葵花》看,书中感人的情节令我不禁潸然泪下,一直从早上十点看到中午十二点,妈妈心疼我,劝我别看了,我犟着不听,把“饭”端来一边吃一边看,结果刚吃一口,就辣的不行了,我连喝了几杯水。责怪妈妈菜烧的太辣,妈妈看见我这狼狈样,笑得前仰后合,活像一只老母鸡。可不是吗,我定晴一看,这哪里是饭啊,手上端的明明就是妈妈事先倒到碗里的辣酱调味品,看到这儿,我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妈妈说,书就是我的命,没有书,我肯定会闹翻的。其实不然,“书中自有黄金屋”,看书就是学习,能在书中挖到多少“黄金”、多少“宝藏”,全取决于你的好学之心。在我的印象里,书给我快乐,书给我知识,书将我带到知识的海洋,在这“海洋”中我领略了美丽的风景,学会了做人、做事……它陪我度过了酸甜苦辣的六年时光,让我品尝了读书的乐趣。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不管以后在学习的道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我都会充满信心地走下去。我会做一个勤劳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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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向你推荐一本书——《非常事件》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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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浩宇

我从小到大就读过故事类、科普类的图,但我从未读过文学类的现代小说图书。在我9岁时,我的作文老师便让我去读小说。于是我就买了一本《非常事件》。

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五年级三班的有趣事件。主要人物以豆芽儿、肥猫、兔巴哥等人的故事,展开情节来写的。《非常事件》有一个情节对我的影响很大。中间有这么一个情节。肥猫和兔巴哥在放学路上,看见了有三个一年级的女生放学以后,朝一个很神秘的地走去。

肥猫和兔巴哥便叫西瓜剧场的人跟踪那三个女生,便发现她们在虐猫,还用辣椒水滴在猫的眼睛上。她们虐猫的情节全被兔巴哥用相机拍下来了。他们把小猫救下来,交给了宠物院,并把三个女生虐猫的片段给他们班的老师看。老师通过调查才发现,她们三个女生,因为在生活中家长没有教育她们的心理,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从《非常事件》中的虐猫事件,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个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我读了《非常事件》这本书,我想把它推荐给各位家长和各位同学。家长读了,可以了解到家长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同学们读了,可以看到一些既幽默又给人启发的事件。希望大家能认真地品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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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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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叫做《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从事写作几十年,他一共写了包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在内的十八本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一位巧克力制造商,发明家威力·旺卡先生要在全世界范围内邀请五位小朋友来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座工厂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它非常的神秘,没有人看见有工人进出,那么巧克力究竟是谁生产的呢?通过获取巧克力中的金色邀请券,主人公查理和来自俄国的奥古斯塔斯、英国的维奥莉特,爱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来自美国的麦克五位小朋友将一起去参观这座神秘的工厂。

工厂门前,一位头戴黑色高顶礼帽,身穿桃红色天鹅绒燕尾服,手拿一根金色的手杖的人在门口迎接他们,他就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先生。大家跟随他一起参观工厂。小朋友们被工厂里的景象所震惊,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巧克力瀑布,棕色糖浆流成的河,还有向小精灵一样的奥帕伦帕人。在参观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不守规则,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巧克力河,因为任性,不听劝告维奥莉特变成了蓝莓,因为不讲道理,骄纵维奥莉特滑进了垃圾槽,因为不谦虚,自以为是的麦克被电视机传送成了手掌大小的小人。

最后只有查理留下来了,参观完了整个工厂。同时,因为他善良,聪明,讲文明,守规矩,谦虚自律。旺卡先生把这座工厂赠送给了他。我们都要向查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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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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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姚楚渝

妈妈煮了儿子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父亲准备吃,结果被妈妈说道:“这是给我宝贝儿子吃的,你去叫儿子出来吃饭。”

于是,父亲往儿子的房间走去,父亲一打开门,看到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父亲口里叫着:“妈妈煮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快去吃呀!”儿子回答说:“好的。”谁知道儿子刚刚走出门口,父亲瞄了一下儿子的书,觉得很有趣,决定在这看一会儿。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旁,可是,父亲又不见了,妈妈对儿子说:“去叫一下父亲,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儿子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原来父亲也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刚才的书,父亲居然迷上了这本书,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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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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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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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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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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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趣的书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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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 二年级 马童童

中午,妈妈做了一顿香喷喷的饭,爸爸闻到一股香味,便连忙跑了过来,爸爸说:“我能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行,儿子还没来,还不能吃。”爸爸又说:“我去叫儿子去。”

于是,爸爸走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双脚翘着,眼睛一眨不眨,爸爸大声地说:“快去吃饭,再不吃,就要凉了。”小明吓住了说:“吓死我了,你说话就不能小声点吗?”小明走出了房间,去吃饭了。

爸爸一看,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小明坐在板凳上说:“妈妈,我们可以吃饭了吗?”妈妈说:“不行,因为你爸爸还没来呢!你把爸爸给我叫过来,我们就吃饭。”

小明又走到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也在津津有味地看书,小明说:“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我也要看。”二人在房间里一直看。

妈妈想:他们怎么还不来吃饭,我得去看看。妈妈就去了房间,结果,妈妈也被那本书迷住了。三人看着看着,他们的肚子咕咕叫,才发现饭已经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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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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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因为书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健康成长起来。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吃完早餐后,我就去跑步,我跑到村口又跑回来,回到家,跑回房间,擦了一把汗。就像一匹饿狼,迫不及待地从书桌上拿出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我贪婪地读起来,一页,两页,三页……面部表情也随着书中的情节变化着: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面带微笑,一会儿泪眼婆娑……我已经完全进入书中的角色,成了故事的主人公,沉迷于书屋。房间里一片安静,静得很,就像没有任何的生物一样,仿佛一根细小的银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我就样不知不觉看了两个多小时。

到了午饭的时间。妈妈这个大嗓门,见我没有下楼,就大声喊:“小莉,下来吃饭了。”可是,我正读到了文章高潮的部分,竟没有听到妈妈的叫唤。于是,妈妈又大声喊起来:“小莉,下来吃饭了!”妈妈没有听见我回答,就知道我此刻又在看书,看得入了迷才没有下来吃饭。妈妈就像一只母老虎怒气冲冲地走进我的房间,大步流星地走到我跟前,伸手一抓,把我的书从我手中抽了出来,合上了书本,顺手摔在书桌的一边。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妈妈走了进来,这时才回过神来,我大喊:“谁呀,干嘛抢走我的书!”我一扭头,看见妈妈,质问她:“妈妈,你在干什么?”妈妈说:“你自己不看看,现在多少点了?”我看了看闹钟,低下头,细声地说:“怎么十二点半了?”妈妈说:“下次,再这样,就不准你看书了,饿坏怎么办?”“知道了!”我知趣地答道。

虽然妈妈爱我,怕我饿坏了,可是却阻止不了我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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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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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杨红樱写的校园小说—神秘的女老师。

故事是这样的:红宫学校是一所美丽的学校的寄宿学校。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叫蜜儿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法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了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了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里去探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让整个校园充满快乐……

我为什么要向大家推荐这本呢,原因是我很羡慕红宫学校六年级的学生。他们有一位这么棒的好老师,带他们进入了一个童心的世界,可是我们呢?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我们是有很大的学习压力。

我们为了要考一个好初中,不停地补课,做作业,复习,读书。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都成了一个“学习机器”。我觉得蜜儿有一句话说得对:为了分数和名次,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而不见。他们不要阳光,不要温情,他们只要分数和名次,这一群迷失了自己的孩子们。

我觉得这一本书写得很好、很真实,体现了在孩子心目中的学习。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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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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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快乐王子》吗?你听过《自私的巨人》吗?它们来自《王尔德童话》。

暑假里,我迷上了《王尔德童话》,这本收录了王尔德所写的《快乐王子》《忠实的朋友》等九篇童话,表达了作者对真善美的歌颂和追求。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自私的巨人》。巨人在朋友家住了几年后,回到家看见孩子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玩,便把他们赶出去,花园的四周也建起了一道道高墙,还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闲人免进,后果自负。”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自私的巨人。

故事中,因为四周有了墙孩子们进不了花园,只能在花园外说着花园中的美丽。春天到了,花园外万物复苏,春回大地,可是巨人的花园里还是冬天的样子。雪和霜高兴坏了,她们说:“春天把这里忘记了,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几天后,孩子们回来了,春天也回来了。巨人知道自己的过错后,把小男孩抱到桃树上,别的孩子也回来了,巨人和他们一起玩,花园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故事之后,孩子们每天都来这里玩,可是有一天,上帝把巨人带走了。这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自私,自私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就像巨人那样,只有慷慨才能有春天的到来。

生活中的我们也一样,不能做一个自私的人,要懂得分享。比如出去玩的时候要把自己的玩具和好吃的分享给大家。这样别人收获到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一个快乐,分享想给别人,就会有无数的快乐。这是我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相信你读这本书一定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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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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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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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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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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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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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只有五年级,但我看过的却严严实实的摆满了一个三层书架。这些书伴随着我成长,它们让我终生受益。

我读幼儿园时,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连环画。天生爱看书的我手只要一碰到连环画。就会舍不得放下。可怜的丑小鸭,悲惨的海的女儿,坚定勇敢的锡兵……深深的感动了我幼小的心灵。

我刚上小学,就开始接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这些故事书了。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经历而伤心地落泪,为白雪公主历经后母的折磨留下了同情的泪水。总之,童话故事激发了我的同情心。

当我跨进中高年级的大门时,对童话故事渐渐不感兴趣了。《水浒传》、《三国演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海底两万里》这些中外名著成了我的最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虽然双目失明、身体残废,但他却拿出战斗的武器——笔,写出好文章来。同样《海底两万里》中的作者以一个科学家的身份,步步深入到研究还怪和被迫进入潜艇,开始了他的冒险生涯。最后,在潜艇中呆了三年的他终于逃脱了潜艇的魔爪,回到了家。这两本书中主人公顽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成了我的榜样。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的良师益友。我要以书为伴,是自己成为一个知识渊博、有道德、有教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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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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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认识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是书,让我明白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是书,让我学会掩卷沉思,让我玲珑剔透。

渐渐地,我喜欢到那古色古香的旧书铺里淘书。

每次进去,都有世界原本是灰暗变成澄亮的感觉。当我看到那套《战争与和平》时,心底里的微微触动令我一时“冲动”地买下了这套书。

也许是巧合吧!当我拿到它们时,摩挲着发旧却干净的封面,扉页上有几个蝇头小字——“慧·__年藏书”,我的眼睛一热,一种莫名的感受在心底涌动。

这成为我读书的一种动力,用一个个夜晚去攻读它们,直到真正把它读懂为止。我跟随作者的脚步,用那带着真诚和批判的眼光去看文章。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并不平坦,可是他却用不停挪动的笔尖写下了震惊世界的名著《战争与和平》,同时也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

看到这儿,眼睛有点疲劳了,我轻轻地放下书,走到阳台上看着那皎洁的月光。不知怎的,我的思绪一下子跟着书回到了那硝烟弥漫的战场,托尔斯泰在对人物塑造的同时,抒发了尊重女性权力的呼吁,希望能够感染更多的人消除性别歧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每一次取得的小成绩,都是源于那粒小小的书种,你灌溉它,它就会破土而出;果实的美味,花朵的芬芳,一定都会成为你源源不断地在书中汲取营养的动力。手捧好书,一路芬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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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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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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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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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这是一句古训,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没了它,许多人将一事无成。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由曹文轩于江苏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葵花多舛的命运。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书中人物性格极其生动,在书中哥哥青铜孝顺、懂事。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青铜保护妹妹葵花的场景。而妹妹葵花善良、孝顺、聪明且十分秀气。

这本书不仅人物性格生动而且语言特别优美,在这本长篇小说中我学到了不少的新词汇,书中的情节也是曲折离奇,一波三折。在书的开始,葵花跟随着父亲来到了干校,可父亲不幸遇难身亡,无奈之下被青铜一家收养,可在葵花12岁时,却被城里的人召回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葵花所在的那一座城市。

我认为《青铜葵花》这本书赞扬了人间亲情的美好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他们这个时代应承受的痛苦,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一本好书成就未来,一本好书受益终身。《青铜葵花》是一部具有经典性质的作品,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它,是希望我们可以共同走进一个书香满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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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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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项“绝活”,有人能用左手和右手同时写字,有的人能在敌方球篮的旁边就投进篮中,有人能在一分钟之内通关“华容道”,有人能在醉酒的情况下弹奏出优美的曲子,有人能在吐出舌头的一瞬间作出一道十个数学家一天也作不出的难题,有人……

那么,我的拿手好戏呢?

是编程?不是;是画画?不是;是抓石子?不是;是跑步?不是;是做六阶数独?怎么可能!

难道我没有拿手好戏吗?难道我什么能力也没有吗?思来想去,好像只剩下读了。

为什么会说是读书呢?有这样的“绝活”吗?你一定会这样问。当然,虽然我没有看过多少名著,但是《恰同学少年》、《哈利。波特》、《左传》、《论语》等也是略读过一二的。况且,敢在数学课和老班的课上边看书,边把笔记一字不落地写在书上,边做练习,边做看书笔记,这样“一举四得”的人有多少?而且我也不是“死啃书”而把成绩落下,恰恰相反,我的成绩位居中上游,读书量也是在年级里数一数二。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当然也免不了在课堂上看书被老师发现后批评的悲惨遭遇。

有一次,我的印象特别深刻。我在语文课上偷偷看起了书,语文课上看书,好像没什么问题。可是,我的运气有点背。早不看,晚不看,恰好在校长巡查的时候看,而且我还坐在最后一排。在我看完准备翻页时,余光瞥见了校长的衣角

。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天啊!我完了!书要被没收了!这可是借的书啊!30多元钱!天啊,我完了!可是,当校长看见书名以及我的笔记和练习时,把书又放下,转身走了。

我长嘘一口气,却被刚才还在写字的老师转身看见了,被她狠狠批了一阵。之前我还庆幸老师是个近视眼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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