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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优秀20篇)

导语:读书之乐趣是一种气度,一种笔墨之劲健,在于丰厚的底蕴,在于灵性的拨发。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一本书作文《第七条猎狗》,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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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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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十万个为什么之不可不知的生活常识》。

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的语言生动活泼,内容精彩,插图精美,贴合生活,它的作者叫做刘敬余,这本书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是食物饮食、人类智慧、人体部分、生活智慧、民俗文化。

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有趣的问题。例如:面包为什么会发霉?飞机为什么会飞?直升机为什么会悬停在空中?原来有多少种文物和文化?

其中每一个问题都特别的有趣,例如直升机为什么可以悬停在空中?因为直升机机翼的重量和本体的重量一样,所以可以悬浮在空中,它的机翼是根据竹蜻蜓的原理做的,使它可以在空中直上直下的飞。

这本书的插图也很精美,如果你看书看的时间长了就会感到疲惫,看一看这些插图就能让人打起精神了。

我完整的看了这本书,已经看有三次了,不过还是百看不厌。因为它的文章并不长,还会去举例子说明,做解释,既生动形象又让人明白易懂。除了这些,里面还有许多关于科学家的资料和名言,例如:成功是靠100%汗水加100%的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古人说的好,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所以我们就要多看一些有益的书,可以在书中多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和快乐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之不可不知的生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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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年级5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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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而逝,很多的记忆已随着日子的消失而褪色,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历历在目,感动不已。

那是一个黄昏,我放学后,愉快的地来到了店,轻轻地打开门,进到了书店里面,因为今天的天气好,所以人特别多。我小心翼翼的地钻进了人群,来到了昨天放那书的书架旁,找昨天没有看完的那本书。看了看,书已经不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了,我紧张极了,因为这本书只有两本,所以我生怕被别人买去。我把书店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没有那本我喜爱的书。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急得不知所措,终于在一个离人群的一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那本书。

我刚要拿起那本书,突然,一只成年的手掌将我手里的书抢走了。我一肚子气坐在地上,人们都围了过来。此时,我像一个小偷被当场抓住了一样,我看了看周围的人,脸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只是一个渴望读书的穷书生而已。”我失望地走出了书店。店长说:“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在太阳下,我像一只落汤鸡。

第二天,我去了很多家书店,可是就没有找到那本书。

我终于忍不住了,又去了那家书店,走了进去,我看了看,这里没有,那里没有,就连偏僻的书架上也没有。我失望地准备离开时,有个店员拿着我没看完的那本书走过来,递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等我读完后,天已经快黑了,我走出了店门,来到了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了语文老师鼓励我们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了,也是读书长大了。”我觉得这几句话不对,该这样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是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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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自然是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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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丰富多彩,让人无限向往。它像一本,能教你知识,也能让你放松身心。

如你在大自然中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许多有趣的现象,如像捕蝇草,只要昆虫触动它光滑内壁中的感觉毛,就会把它牢牢“咬”住,并把它消化吸收,做完这一切后,就会再次打捕虫夹,等待下一个猎物。再比如说蚂蚱交配完后,雌蚂蚱必须把雄蚂蚱吃进肚子里,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吗?因为它们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更健康,不惜代价。

大自然不仅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放松身心。漫步在森林,觉得心旷神怡。如果你很伤心,融入大自然,心情自然也会好很多,它仿佛是治愈心灵的良药,总是让人们极端的情绪得到缓解。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自然也渐渐变得不那么纯洁了。它被污染,人类的过度砍伐让它千疮百孔,它被破坏,再也不生机勃勃了。

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这本“书”,这本书是我们最初的老师,也是我们最初的朋友。所以,我们如果过度破坏它,我们将会面临生存危机,我们是离不开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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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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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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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好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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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好书展的最后一天,爸爸带着小明来到了好书书展。整个书展摆满了书柜,每个书柜都有十层,一层就有二十五米,大概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书柜,书像下的小雨滴一样多,数都数不过来,书有各种颜色,像花儿般的艳丽,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小明拿出了一本蓝色的书《鼹鼠的月亮河》,他翻开后序,上面写着“鼹鼠的月亮河有一种恬静的、体贴的、细致的关爱”他说我要这本书,推销员叔叔走了过来,“小孩,你的眼光还不错嘛,其他的书还有很多,只有这个书只剩一本了。”

离开了书展,小明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黑色的小鼹鼠他既是魔术师,他会变魔术,把一张纸变成了蓝色的树叶,也是一个设计师,他设计了一个皮球洗衣机爸爸看到了儿子看得很入迷也凑了过去,结果绕了50个弯才回到了家。儿子对爸爸说,我好渴,于是他们走进了厨房,误把墙当成了门,结果两个人头上都有了一个鸡蛋包,但是他们不觉得痛,因为他们的注意力还在书里,水开了漫了出来,可是他们还是没发现,因为他们的思想还沉浸在书里。忽然儿子对爸爸说,爸爸你怎么怎么臭,爸爸也对儿子说,你怎么也怎么臭,于是爸爸一把夺过儿子手中的书,结果衣服都没脱,就走进了浴缸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儿子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把门一推开看到爸爸在看书,便说你竟然偷偷看书,然后和爸爸一起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热水变成了凉水,凉水变成了冰水,爸爸问儿子“你冷不冷”“不冷”可儿子说。我说啊,你们父子俩也该睡觉了吧!

这一切都是这本好书惹的祸,好书啊,你看看你今天都干了些什么。不过这也是儿子最快乐的一天,因为这一整天都有爸爸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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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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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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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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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尼诺,这几天没有挨打吧!呵呵,开玩笑而已。”作者万巴手下的加尼诺是那么的栩栩如生,描述出了此刻小孩子的“冤屈”,充分展现出了此刻大人对小孩的不理解。读完这本之后,就会让人回忆起那甜蜜而酸涩的童年时代。童年总是那一瞬间,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而万巴笔下的《捣蛋鬼日记》便能让你想起小时捣蛋的快乐。

说到加尼诺——一个总是因为好心而闯祸的孩子。在好心的驱使下,加尼诺创下了不少活:把炮仗拴在姐夫身上;把苯胺放进肉丝汤……他的捣蛋事例真是太多了!他去了哪儿,哪儿都会被他搞得翻天覆地,久久不能安宁。闯祸之后,得到的没有表扬,净是数落。其实加尼诺的本意是好的,只是之后……这就是小孩所受的“冤屈”;这就是大人对小孩的不理解;这就是家庭教育的误区。

没错,此刻的小孩总是被不分青红皂白的父母给挨骂,小孩的好心被大人误以为是“不好的事”,而小孩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因为有口难辩,小孩子只好被蒙上不白之冤了。如果大人换个角度来想,想一下加入自我是小孩,会怎样做?大人也许就不会这样了。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一天,小明在放学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弟弟受伤了,当小明准备赴他去医院的时候,他想到爸爸给他的警告:早点回家!他转来又一想,这是件好事啊!爸爸不会骂我的!于是他就扶那个小弟弟去医院了。回到家后,已经很晚了。小明还没说话,爸爸就扬起了巴掌……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事例,可是却体现出了家庭教育的缺陷;父母的不可理喻……加尼诺就是这样。

《捣蛋鬼日记》这本书蕴藏着快乐,而快乐却徘徊在“倒霉”边缘。经过我的阅读,我发现“倒霉”一词经常都出此刻加尼诺的日记里面呢!这本书不仅仅是在像品味陈年老酒一般让我品味着童年,也一样在教育着家长。

再见了!加尼诺,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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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以书为知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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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终生的伴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月以李白为知己,鹤以林逋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阅读世界名著,拓宽我的人生视野。

升入小学后,各种世界名著就成了我最常读的书籍,我常常捧一本名著,沉浸于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之中。读完《基督山伯爵》,我不禁为基督山伯爵的精彩的复仇计划叫好,也对作者笔下人性的善恶略有领会;读完《红楼梦》,我为四大家族的凋零而叹息,却也依稀领悟到四大家族就是一个王朝的缩影。一本本名著,让我对人生的理解日渐深刻,让我沉浸在纸页间,若有所悟。

阅读古典诗词,加深我的人文底蕴。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逐渐对古诗词一见钟情。我喜欢捧一本《唐诗三百首》或《苏轼诗词解》,感受古代文人墨客智慧的结晶,领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喜悦,“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绪;感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阅读古典诗词,使我的文学底蕴日渐深厚,也让我的写作,下笔有神。

阅读科幻小说,丰富我的科学知识。

升入了初中,我又喜欢上了科幻小说,常常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无法自拔。我因《三体》中宇宙的真相而震惊,因《银河帝国》中宏大的想象而赞叹,因《球状闪电》中对生死的思考而感动,因《银河系漫游指南》的荒诞不经而捧腹。阅读科幻小说,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也让我的科学知识日渐丰富。

我以书籍为知己,书籍陪伴我成长,漫漫人生路上,总要有书籍为伴,让那一缕书香,永远保留在我们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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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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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项“绝活”,有人能用左手和右手同时写字,有的人能在敌方球篮的旁边就投进篮中,有人能在一分钟之内通关“华容道”,有人能在醉酒的情况下弹奏出优美的曲子,有人能在吐出舌头的一瞬间作出一道十个数学家一天也作不出的难题,有人……

那么,我的拿手好戏呢?

是编程?不是;是画画?不是;是抓石子?不是;是跑步?不是;是做六阶数独?怎么可能!

难道我没有拿手好戏吗?难道我什么能力也没有吗?思来想去,好像只剩下读了。

为什么会说是读书呢?有这样的“绝活”吗?你一定会这样问。当然,虽然我没有看过多少名著,但是《恰同学少年》、《哈利。波特》、《左传》、《论语》等也是略读过一二的。况且,敢在数学课和老班的课上边看书,边把笔记一字不落地写在书上,边做练习,边做看书笔记,这样“一举四得”的人有多少?而且我也不是“死啃书”而把成绩落下,恰恰相反,我的成绩位居中上游,读书量也是在年级里数一数二。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当然也免不了在课堂上看书被老师发现后批评的悲惨遭遇。

有一次,我的印象特别深刻。我在语文课上偷偷看起了书,语文课上看书,好像没什么问题。可是,我的运气有点背。早不看,晚不看,恰好在校长巡查的时候看,而且我还坐在最后一排。在我看完准备翻页时,余光瞥见了校长的衣角

。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天啊!我完了!书要被没收了!这可是借的书啊!30多元钱!天啊,我完了!可是,当校长看见书名以及我的笔记和练习时,把书又放下,转身走了。

我长嘘一口气,却被刚才还在写字的老师转身看见了,被她狠狠批了一阵。之前我还庆幸老师是个近视眼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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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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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早上,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华成语故事》,这里面富含着许多成语故事以及成语的意思。

我兴奋极了,连忙迫不及待地打开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首先,我会将一个成语故事读两遍,不会读的字查字典,理解这个字的意思,然后,我会想故事中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做,这么做有什么目的,接着,我会根据成语的故事理解成语的意思,再对照书中的意思看看自己意思的区别,最后明白道理。

我喜欢看许多这里面的成语,例如坐山观虎,出处《史记·张仪列传》

两虎争斗,大者伤,小者死,庄子从伤者而刺之,一举果有双虎之功。

释义:比喻对双方的争斗采取旁观态度,等待机会,从中取利。

故事:

有一年韩国与魏国打仗,很长时间,不分胜负。秦惠王打算派兵援助,他想听听大臣们的意见,陈轸说:“从前有个叫卞庄子的人,看见两只老虎,就想举剑刺杀它们。旁边的人劝他说:“你不必着忙,你看两只老虎在吃牛,一会儿把牛吃光了,它们必然会争夺,由争夺而引起搏斗,结果大虎受伤,小虎死亡。到了那时候,你再将那只受伤的大虎刺杀,岂不是一举而得到两只老虎吗?”

“哦”秦惠王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说,先让韩国和魏国打一阵子,等着一个大败,另一个受损时,我再出兵讨伐,就可以一次打败他们两个国家,就与那卞庄子刺虎一样,是吧?”陈轻点点头,说:“正是这样!”秦惠王采纳陈轸的意见,真的获得了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看《中华成语故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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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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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部罗曼·罗兰的名著《名人传》。

《名人传》包括三步传记,分别是《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以及《列夫托尔斯泰传》。这部小说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人苦难的一生和坎坷的经历,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在这本书中,作者真实的再现了这三位伟人的生活,成功的塑造了他们的形象。

贝多芬,外表结实,目光犀利,毅力顽强,充满着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和创造力。他任何时候都不会向命运屈服,竭力为善,爱自由胜于一切。虽然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米开朗琪罗,内心丰富,思想唯美,在艺术上的创造无与伦比。对于自己喜欢的一切,有独到的想法。但他却十分固执,内心孤独,多猜疑,有悲观主义倾向,但他面对困难却总是选择逃避。

托尔斯泰,他的相貌极其丑陋,勇于尽责,有一颗炙热的爱国之心,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想法独特,大胆。从不放弃艺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下定了摆脱贵族的决心。

从他们三人的经历来看,给人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面对困难的那种不屈不挠的态度,对自己理想的执着追求,忍受巨大压力生活的情况,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获得很多人生的启迪,我们会理智的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难。

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一起享受读书的喜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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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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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许多多的,有教会我坚持的《五彩龙鸟》,有让我学会在逆境中战胜困难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让我学会爱和勇敢的《爱的教育》……这些好书都值得大家阅读,可我最想推荐的是《雪域豹影》,它会让我懂得怎样去更好的爱护一个家庭。

《雪域豹影》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是由人民邮电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一只继父豹为一个单亲雪豹家庭的付出与回报,此书语言生动优美,情节精彩,又充满了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泥雪滚和三只小雪豹,虽然泥雪滚并不是一只好雪豹,但它却是一位好父亲。而三只小雪豹也感受到了泥雪滚的爱,从来都没有嫌弃过泥雪滚这个父亲,还将泥雪滚当作自己的亲生父亲来看待,尤其是阿灿霞被抓起来的时候,泥雪滚依旧养育着三只小雪豹,甚至为了救三只小雪豹不顾性命危险去豺群里抓幼豺……这一系列事情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也为我谱写了一曲来自父爱的赞歌。

好书启迪我们的智慧,好书成就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来阅读《雪域豹影》这本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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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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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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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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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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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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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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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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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结晶,具有无穷的思想价值和艺术魅力,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应错过的灵魂驿站。它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沙里淘金留下的精华,是人类文化长河中一颗颗璀璨的珍珠。它们交相辉映,构筑起世界文学的殿堂。

高尔基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既然读书,就要读一本好的书。不仅能让自己的灵魂接受一次洗礼、经历一次成长的蜕变,也能给自己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

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会让妈妈给我买许多有趣的故事书来讲给我听:从《养成好习惯》中,通过一个个生动、幽默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从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做起。从《丑小鸭》中,给我们讲述了一只丑陋甚至受人排挤的鸭子,为了梦想不屈的努力奋斗着,最后成为了一只受人喜爱的白天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跨入了小学阶段,不在读一些幼稚的故事书了,更多的把阅读融入到课本中去。学习过《将心比心》,我懂得了,如果我们能对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孩子们多一份关爱。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学习过《弟子规》我更是受益颇多,做人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应该孝顺长辈、尊重师长、诚实守信、谦虚礼让、发愤图强。

光阴似箭,如今我也成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不仅要掌握好课本上的知识,也要更多地阅读课外书,最重要的是了解更多地名著。从《西游记》中,我明白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体会到虽然主人公有身体上的缺陷,但她却并未向残酷的现实低头,而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努力。这一种品质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会读书迟。趁现在我们有着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读书,何不让书给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乐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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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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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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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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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看过很多,有美好向往的童话故事书、有悠久渊博的历史故事书、有青春校园小说、要考试必备的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内心强大才是赢家》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同悦早教,是海豚出版社出版的,是一套以6~10岁小学生阅读的儿童故事丛书,这套丛书以更全面的教育理念,深入到孩子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简单凝练的语言,帮助孩子理解一些品质,而深入地学习,用生动有趣的故事,引导孩子的思想,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改变。

这书里面很多感人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书里的故事是《剃光头》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举动而深受感动。故事中的主人公罗伯特的同学杰克因得了白血病做了化疗后,头发都掉光了。罗伯特和同学们打算去医院看望杰克,为了不让杰克伤心,他们约定去理发店把头发都剃光了。当他妈妈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不但没有反对罗伯特递光头发,还送给了杰克一顶珍贵的帽子。当他们去到医院看望杰克的时候,杰克被他们深深地感动……读到这里,我也被罗伯特的这些举动而深受感动。我懂得了一定要学会去爱,爱自己,爱他人,关心身边人,让自己有一颗善良、怜悯之心,只有这样整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温暖,更加美好!

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有用,它让我懂得了要自立,自强,自律,自爱。也引导我学会探索问题、解决问题,体会思考和学习的乐趣。它是教育孩子的一位好帮手。同学们,这真的是一本好书,我向大家推荐它,请大家要翻开它,走进书中的世界,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做人的启迪和智慧,也一定会让你终身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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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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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等待我去遨游;书,是一棵智慧树,等待我去采摘知识的果实;书,是一片森林,等待我去浇水;书,也是我的朋友;带给我无尽的知识。

在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讲了许多故事;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应有尽有。记得当妈妈给我念白雪公主时,我听到那个巫婆要用毒苹果去害白雪公主时,我不禁大叫:打死那个老巫婆,打死他,不一会儿,我听到白雪公主死了的消息,又大哭起来:白雪公主,你不能死啊!呜呜呜……当我最后听到老巫婆死了,我又哈哈大笑:死得好,死的好啊!就这样跟着主人公们一起哭,一起笑。

过了几年,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些民名学史著;比如《史记》、《红楼梦》、《春》。这些我都看过。还记得那一次,妈妈出远门了,让我到小姨家去,我从家门口坐车出发,在车上,我随便从书包中拿出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快三四个小时,售票员阿姨问我:小朋友,你不下车吗?啊!我转过身,这怎么这么熟悉呢?原来是我家呀,原来我坐车坐过头了,这都是看书惹的祸,大小姨呢?则在到处打电话找我呢!

还有一次,天气很好,妈妈说要出去散步,要我在家看着她的皮蛋粥,我随手又抽出一本书,看了起来,过了好大一会儿,我闻到了一种焦味,这是什么呢?糟了,这下倒霉了,妈妈回来非打死我不可!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回来就开始骂我:你呀你,就知道看书,要你帮我干点小事都干不好,那长大了,还了得!哎,我就是这么倒霉,反正又不是一两次了。

现在,因为晚上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导致视力下降了,现在看书很不方便,书呢!离我只有一步之遥,可我就是迈不出那一步。妈妈还经常看着我,那一次,我拿了本书去卫生间看,把门反锁了,妈妈还去拍门说:我知道你在里面看书,快开门,难道妈妈有火眼金睛吗?

看!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传奇经历,我爱看书,就让书和我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吧!

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篇2 and The book is the fourth grade composition 2

“好衣架不住半月穿,好书却经得起一辈子读。”疫情当下,许多未曾仔细读的书又轻轻抽出,许多未曾记住的书又细细品读……

漫漫长假中,我读了《史记》,历史的悠久、岁月的沉淀已使这书更加耐人寻味。母女两人人手一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俨然两位“历史迷”。几个星期的手不释卷,让我深深爱上了阅读历史,为我的知识库又展开了一道新的大门。“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书,与我形影不离,转眼间,已经陪伴我走过了整个童年。黄昏渐染,妈妈说道:“你出去帮我买袋盐,记得带上口罩。”

我嘀咕着答应了,还不忘揣本《儿童文学》。走着走着,到了楼下,我停止了脚步,两眼聚精会神地盯着书,两脚似乎也被吸住了,走也走不动。看了一会儿,突然想起,忘买盐了,连忙放下书本,匆匆忙忙买了包盐,直奔电梯。趁上电梯的间隙,又拿出未看完的书。正看得入迷时,电梯开了,我想都没想就钻了出去。

这一钻不要紧,倒把人家吓坏了。一个阿姨对一旁的先生说:“这个小孩子怎么跟着我们?”他们一脸狐疑地看着我。这时我才抬起头,环顾四周,发觉自己走错门,戴着口罩的脸“唰”的红成了太阳,一脸尴尬地道了声歉,便急忙赶回家去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黄金屋、颜如玉在我看来,就是知识——一生宝贵的财富。与书为友,我似乎身临战火斗争;与书为友,我似乎拥有金戈铁马;与书为友,我似乎与徐志摩徜徉在西边的云彩下;与书为友,我似乎与席慕容欣赏海边拾贝者的身影……书是一辈子的朋友。

旅行,是心灵的阅读。而阅读,则是心灵的旅行。此时,我并不能远去眺望大海,享受自由;但是,我却可以徘徊在书无穷无尽的海洋中,享受那无与伦比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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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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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悄悄的走进了我的生活,每时每刻都陪伴着我。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朋友一起去书城看书,本来只是想看书,没打算买书,但我看了一本《查理九世》觉得他的内容非常丰富,它的故事情结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打算把它买下来,可是一看价格,呀,好贵,我把口袋里的零食钱全拿了出来,数了数,不够,怎么办,要是回家去拿,再倒回来,可能会没有(因为我开始看了书架上只剩下几本),于是我叫我的朋友帮我守着这本书,我飞快地跑回了家,家里没人,爸爸妈妈还没下班,急得我抓耳挠腮,面红耳赤,一下子没了主意,这时我听到邻居家有声音,咦,可以去找邻居阿姨借钱呀,但又不敢,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去邻居家借钱,邻居阿姨开门了,我把想借钱的理由给阿姨说了一遍,阿姨同意了我的要求,我拿着钱飞快地跑向书城,到了书城,我看见朋友焦急的眼神在到处张望,我连忙跑过去,书只剩下一本了,正在这时又有一个人来买这本书,说时迟,那时快,我的朋友一下子扑到书上,不让那个人买,朋友见我来了,马上把书给我,我们赶紧朝收银台走去。我们俩开开心心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还在说,呀!好险呀,要是再慢一点的话,这本书就买不到了。

这就是我与这本书的惊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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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的演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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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机盎然的春天,激发着我外出踏青的欲望。万物复苏的美景,吸引着我的脚步,来到远近闻名的文化景点——三坊七巷冰心故居。兴致勃勃的我,欣赏着墙上古老的黑白照片,其中一张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

照片里的冰心奶奶紧抱着一本看似已翻过无数遍的破旧的。她捧书的模样,仿佛这本书是块玉——“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我不禁暗笑,不就是一本书嘛!为什么她视书如珍宝?我震惊了:“书,竟然在他们那个年代如此珍贵!”在过去,有的书是手抄的,字迹不清,难以阅读;好一点的书是油墨印刷的,读者阅读时双手会沾满黑乎乎的油墨。我不禁感慨:“想要读一本好书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我喜欢阅读。小时候的我每天睡前都要缠着妈妈讲故事,那时候的我被各种彩绘本、立体书和带有点读功能的书所吸引。上大班时,我开始自主阅读注音版的书籍。随着我的阅读量的增加,妈妈带我逛书店选,书店就像是书的海洋,让我挑花了眼。若是妈妈忙,没空去书店,她便通过网上书城帮我选书,方便又快捷。近年来,电子书被大众所青睐,因为它既便于携带还节约环保。现在,还有了3D立体书,翻开书,书里的情节和画面便会以3D立体的效果呈现在你眼前。这样的发明简直太酷了!这要感谢新时代科技的发展。

在这个值得人们奋斗的,逐梦的新时代,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争取创造对国家有利的发明,做国家的“顶梁柱”,做开发新时代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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