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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如何炼成的读书笔记(精品20篇)

读书也许是一些人的爱好,也许是一些人的责任。但是,读书确实可以令人充满快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钢铁是如何炼成的读书笔记,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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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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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在他们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孙悟空,他聪明机智,功夫好,本领高。在众多的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车迟国的三个妖道想谋害唐僧师徒。于是要和他们斗法。但最后被孙悟空用智慧和本领打败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孙悟空很聪明机智,神通广大。因为他勤奋练功,而且他还很虚心求教,所以他最终学得七十二变与筋斗云两大绝技。相比我正是求学阶段,而我自己的学习态度比较马虎,经常不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不认真。看完《西游记》这个故事后,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勤奋求学,好好读书,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会的要虚心求教。平时还要多阅读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遇到不会的题目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要畏难退缩,不要依靠别人。要多参加运动,练成强壮的体魄。这样我就可以为未来的学习打下结实的基础,练就一身好本领。

看完这本书,每次我碰到困难,我都会想起孙悟空帮助师傅取到真经,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勇敢起来,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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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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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一部经典国学著作,众所周知它是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整理的,内容为记载孔子及其学生言行的一部书,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孔子的思想:“仁、义、礼、智、信”。其核心思想为“仁”,他所提出的“仁”实际上是一种公益的思想,希望建设一个公益的社会。

对于《论语》的内容,我们在初中时就开始接触了,至今过了六七年,但譬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经典语句我们依然随时都可脱口而出,这说明经典就是容易深入人心,但当时尚且年少,对其内容页大都一知半解,现在重新再细细品读,便对其内涵又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论语》全书有很多章节,但我最喜欢“学而第一”章里的内容。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则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一则主要是要同学们适应新环境,好好学习,培养君子风度,搞好团结,正体现了其“礼”的思想。这一则也被收录在中学语文课本的《论语》十则里,第一次学时,我并没有真正读懂它的意思,尤其是“朋”字,一直还以为是“朋友”的意思。这样又证明了《论语》的又一则“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如果我没有重新认真的去复习,又怎会知道这里的“朋”不是朋友的意思,而是指聚在一起学习的同学们呢?

还有一则:“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一则我经常用来提醒自己,为人处世要常常自我反省,从而自我提升。这一则的意思是:曾子说:“我每天做三个方面的反思:替人设想做到忠实了吗?与朋友交往做到诚信了吗?老师传授的学业复习好了吗?说明了作为一个学生每天应该坚持的三省内容。如果这样坚持自省,那为人必定越来越完美,我们不仅现在应该坚持,即使毕业后不再是学生了也应该继续坚持。

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而《论语》中最能体现“仁”的一则是“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说人如果没有仁义,还怎么对待礼?人如果没有仁义,还怎么对待乐?说明了仁是礼乐的基础。一个人如果要成为君子,即思想道德修养高的人,“仁”是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如果没有“仁”,又怎会有其他的“义”、“礼”、“智”、“信”呢?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仁”,就难以成为君子。

《论语》文化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其所蕴含的丰富哲理时刻启迪着我们的心灵,它告诉了我们如何为人处世,修身养性。愿《论语》文化可以继续传播扩散,经久不衰;愿社会充满仁义道德;愿孔子向往的“仁”(公益的社会)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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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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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光阴,缓缓驶过,心中的烙印,疏有疏无,唯有带来的,却是明日的遐想……一次又一次的神秘遭遇、一起又一起的神奇事件冲荡着内心赤壁。若隐若现的星空下,恍惚间猛然省悟,它不仅是一次神秘之旅,其更是处处镶嵌着新的暗语!

刚刚拾回了寒时的记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又一次重现在脑海,这一次,我更持有着非人的见解!毕竟,不同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哈姆雷特。

看惯了的科幻小说,各具千秋;读的次数不同,自然见解也大不相同。第一次读它是在寒假,当时的我一股劲的单单把它当作小说来读,实是囫囵吞枣,读完了满脑子都是海上遇险的场景,感到空空如也;今天,我再次读了一遍,这一遍我仍旧是囫囵吞枣,但这一次我的思想与观点达到了转折。

读后的我,唯一的疑惑就是尼摩船长的来历—他从何而来?他为何在这无味的水中度过人生?

不管怎样,尼摩船长在书中处处透露着是一个对国家怀有仇恨的人,他恨不得将所有战舰统统炸毁,所以我认为他对那个社会抱有着不满的态度,他甚至讨厌那个社会,是那个社会压迫着他的一切,使他们都遭遇不幸,尼摩船长可谓对那个社会深恶痛绝。那么回过头来想想,当时的社会应该属于帝国主义社会与殖民主义社会,因此,我认为此书是对帝国主义社会与殖民主义社会的强烈反对与沉重批判,这是其一。

接下来,我来陈述我的第二个观点。阿隆纳克斯教授自从进入了潜艇,他的内心深处是十分想回归祖国的,但是他迫切地对海底世界的研究充满好奇心,甚至对这处处弥漫着科技气息的潜艇与尼摩船长怀有敬佩之心,因此,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弃了逃跑的好时机,从这里我认为,此书是对科学探索精神和科学永无止境的崇扬,这是其二。

另外,阿隆纳克斯教授的几个随从,尤其是尼德,自从被限制在了潜艇,就一直想逃出这重围樊笼,希望早日回过,重拥自由。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并没有灰心,仍然焕着一颗坚韧不拔的心,企图尝试着冲破禁锢。从中足以见得,此书还是随处弘扬着对自由的向往,鼓舞着当时以及未来的青年要坚持不懈的人生观念。

一本经典的书,自然是百读不乏的世界杰作。

一本受益的书,却正是伴你一生的传世名着。

以上的见解,正是我的读后感悟,也许观点是对的,或许观点是错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告诫着正值新青年的我们:要追求自由和平,不能向恶势力低头,要无时无刻地怀着对科学的崇敬与憧憬,要时刻充满着社会正义感。

拾《海底两万里》,览未来新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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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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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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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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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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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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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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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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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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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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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看过《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的孩子,没有一个不羡慕小豆豆的童年,我们成年人也一样,长大后回首看似荒.唐的童年往事,恰恰是终生难忘的快乐。这段时间阅读了日本著名作家黑柳彻子的代表作《窗边的小豆豆》,感慨颇深。

本书透过小豆豆快乐的童年生活,我们隐约之间地看到一位睿智的校长创办了快乐的巴学园:在这里,校门是葱葱郁郁的大树;在这里,教室是一节节奇特的电车;在这里,孩子便是学校真正的主人;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孩子的童趣而创造出来的。

巴学园不仅在上课的方式上和一般的小学不一样,它的音乐时间还非常多。对音乐的学习,有各种方法,在巴学园,每天都有学习“韵律操”的时间。韵律学的创始人是道格拉斯,这是他提出的一种特别的节奏教育,……韵律学是让身体的组织结构更加精巧的一种游戏,它是教给我们怎样去开动心灵的游戏,是让心灵和身体理解节奏的游戏。做韵律操会使人的性格也富有韵律感,富有韵律感的性格是美好的,强大的,能够温和地顺应自然的法则。(99-104页

韵律操)

散步、韵律操、音乐课在光滑的地板上涂画,孩子们多么喜欢这些方式。

散步时,孩子们不仅认识了油菜花、樱花……也知道了油菜花为什么要开花以及雌蕊和雄蕊的有关知识。

独特的韵律操中孩子们用心去听,用心去领会音乐,这种方式帮助精神、肉体达到和谐,从而唤醒孩子们的想象力,促使孩子们的创造力。

在巴学园的音乐课上,孩子们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尽情涂鸦。经过了在学校的尽情涂写,他们以后从来不会在别人家的围墙或者地板上乱写乱画。因为音乐课上完后地板涂画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将它擦去,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孩子明白清理的不容易。

在这里,孩子们学到的岂止是知识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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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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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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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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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我爱不释手。

我有时爱发脾气,虽然平时不爱生气,但不代表我不会生气,性情十分暴躁,想快一点写好,但又快不了。下载,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事虽小,勿擅为”。脑中就幻想除了我当时发脾气时的情景,如果我当时冷静一点,就不会为这些小事情来生气了。

在我周围的一些同伴,经常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或是出口粗话,这是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让我不孤单,我又想到了《弟子规》中这样的一句话“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意思是:我们都是人,但是素质不同,经常大人,骂人的很多,但是懂得谦让的人却很少。

读《弟子规》时,我最忘记不了的就是“父母乎,应勿缓,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求时要赶快做,父母命令时不能懒。我还记牢一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意思是:父母有疾病了,应该赶紧给他们吃药,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要不停地服侍,不离开他们半步。

还有很多如“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等等,词和句我都牢牢记在心里,从而每时每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要听从他们的话。

在世界上,父母吧我们养大,那么疼爱我们,我们一定要孝敬他们,听从他们,服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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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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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

《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鲁迅说: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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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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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舟一扁,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缘,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独的身影置身在小船中。这是 在《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一位平凡的老人圣地亚哥给我的第一印象,“他消瘦憔悴,在脖颈上有很深的皱纹。腮帮上还有许多的褐斑。”作者海明威将他刻画得如此普通,可是在我读完后却再也不敢说他普通了。

老人圣地亚哥以捕鱼为生,却有一次连着84天一条鱼也没有捞到,在凭借着坚定的信念与高超的技术,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他终于钓到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要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赢得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胜利。但是鱼大劲也大,马林鱼拖着小船游走了很远,漂走了整整两天两夜,圣地亚哥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过的艰难的考验,终于把马林鱼刺死并拴在船头。然而却遇到了鲨鱼,将老人辛苦的成果吃的只剩下骨架。 a big fish in feet has won the double victory of material and spirit.But the fish is strong, and the Marin fish dragged the boat and walked far away. After drifting away for two days and two nights, San Diego experienced a difficult test that he had never undergone in the past two days and two nights.The fishbone died and tied to the bow.However, I encountered Shark, and only the skeleton of the old mans hard work was eaten.

作者海明威为什么要让老人失败,按书中老人曾说过的一句话来讲“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我想这大概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难能可贵的是,他在用自己的心血宁城的劳动成果丧失的情形下,还能乐观的说要造一个及监事的铁锚头,以它来对付那些令人厌恶的败类,显然这是令人惊讶的。我想:我们这一代莘莘学子不也是在书本这片海洋里,用各自不同的学习方法编织成一张大的渔网,来捕捉知识这条大鱼吗。如果在学习中遇见像鲨鱼一样偷吃鱼肉的情况,我们要怎么办?“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在至关紧要的岔路口,我们难道不会像圣地亚哥那样战胜自我吗? woven into a large fishing net with different learning methods to capture the big fish of knowledge.If we encounter eating fish like a shark in learning, what should we do?span>?

读书的同时,我更是感受到了什么叫幸福:“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并非最后成功才是幸福,幸福在于追求之中。”老人圣地亚哥不也是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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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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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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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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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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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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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拿起《西游记》来了,这感觉就像是和一位好久没见的朋友谈话似的。再一次读起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

这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讲述的是孙悟空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原本是石头里蹦出的猴子,后来和花果山的猴子们成了兄弟,还成了美猴王。美猴王想让大家长生不老,所以去了仙山古洞寻访佛仙,它找到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就给它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练得很刻苦,后来回花果山,却又没了武器。几经辗转后,它去了海底龙宫,得到了金箍棒。可这事却惹到了龙王,它最后还被如来佛祖用五指山给压住了,直到唐僧来了才将他从五指山中救出,并一同前往西天去取经。后来又与猪八戒、沙和尚结成师徒四人,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我最欣赏的是它勇敢、聪明、坚持不懈的品质。在去往西天的漫漫长路上,孙悟空用它的勇敢的精神与妖魔鬼怪们进行斗争,用它的聪明才智拆穿了一个个妖怪们精心设下的陷阱,用它那坚持不懈的毅力一步一步地向着目标前进。而且,我还认为孙悟空是一个温暖的人。因为在书中,它尽管与师傅徒弟几次发生矛盾,但是最后它总会回到他们身边,不计前嫌继续保护他们的安全。虽然孙悟空不把温暖的话说出口,可是它会把温暖用行动传达到他人心中。

自从读了《西游记》,我就迷上了孙悟空,常常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这样,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就能挺身而出,将有困难的人们救出。我还想学习它那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就不再害怕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啊!

如果你也想体会孙悟空的精彩事儿,那么就请翻开这本厚厚的《西游记》吧,我保证你会像我一样,爱上这本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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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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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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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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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是吴承恩写的,解述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凡出生的事情。

《西游记》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回和第二十三回,第二回讲了孙悟空去斜月三星洞拜见菩提祖师,并在上课理解暗号,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等通天本领。第二十三回讲了唐僧八戒生孩子,喝了河水怎么会生孩子呢?后来孙悟空和沙僧去和如意真仙大打一番后取得泉水才消除胎气。

虽然孙悟空法力高强,但是西天路上每个人都有功劳,尽管如此《西游记》真的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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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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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猫的耳朵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聋,听从老老鼠的建议,历尽千辛万苦到蓝山采摘下蓝色的兔耳朵草,要送给虎皮猫治病,中途却因太累太困不小心睡着了,而被一群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蓝色的兔耳朵草。笑猫因此万分自责,就一遍一遍地给听不见的虎皮猫讲它俩的故事,讲自己采摘蓝色兔耳朵草的种.种艰辛,经过一年又一年,他感动了枯树,感动了铁树,感动了苍天,虎皮猫的耳朵好了……

我最喜欢笑猫不停地讲,不停地讲,讲到枯树都发芽,铁树也开花这个情节了,令我敬佩的是笑猫坚持不懈的精神,联想到我自己,写作业时遇到一点困难都有些想放弃,相比起笑猫十几天的坚持,实在是令我汗颜哪,我决定向笑猫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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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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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一本告诉我们人生道理的一本书,它让学到了不要对敌人仁慈 不同类的人难相处 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 《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让我懂得了不能太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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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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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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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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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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