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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的日记日记合集20篇

“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小编收集了买书的日记日记,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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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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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认识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是书,让我明白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是书,让我学会掩卷沉思,让我玲珑剔透。

渐渐地,我喜欢到那古色古香的旧书铺里淘书。

每次进去,都有世界原本是灰暗变成澄亮的感觉。当我看到那套《战争与和平》时,心底里的微微触动令我一时“冲动”地买下了这套书。

也许是巧合吧!当我拿到它们时,摩挲着发旧却干净的封面,扉页上有几个蝇头小字——“慧·__年藏书”,我的眼睛一热,一种莫名的感受在心底涌动。

这成为我读书的一种动力,用一个个夜晚去攻读它们,直到真正把它读懂为止。我跟随作者的脚步,用那带着真诚和批判的眼光去看文章。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并不平坦,可是他却用不停挪动的笔尖写下了震惊世界的名著《战争与和平》,同时也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

看到这儿,眼睛有点疲劳了,我轻轻地放下书,走到阳台上看着那皎洁的月光。不知怎的,我的思绪一下子跟着书回到了那硝烟弥漫的战场,托尔斯泰在对人物塑造的同时,抒发了尊重女性权力的呼吁,希望能够感染更多的人消除性别歧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每一次取得的小成绩,都是源于那粒小小的书种,你灌溉它,它就会破土而出;果实的美味,花朵的芬芳,一定都会成为你源源不断地在书中汲取营养的动力。手捧好书,一路芬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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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小学英语日记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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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中国菜 I Love Chinese Food

Chinese food is famous all around the world. A lot of foreigners speak

highly of the delicious food when they come to this big country. For me, I like

spicy food, so hot pot is my favorite. I can eat what I like and put the food in

the spicy soup. The hotness makes me feel so cool. No matter where I go, Chinese

food is always my favorite.

中国菜闻名全世界,有很多外国人来到这个大国以后都会赞扬美味的食物。对我来说,我喜欢辣的食物,所以火锅是我的最爱。我可以把我喜欢吃的食物放进辣汤里就可以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

了,辣味让我觉得太酷了。无论我去哪里,中国菜永远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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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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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你推荐一本好,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雷锋。

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闪光的名字;伟大的雷锋精神,也成了激励和教育人们的宝贵财富,成了矗立在一代代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一盏光彩夺目的明灯,一座坚不可摧的路标和丰碑。

这本书写了雷锋从出生到去世,以故事的形式,在现了雷锋短促而又伟大,平凡而又美丽的一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雷锋的那崇高的品质,他的一生是那么短促,却又哪么丰富、美丽、充满光辉。他的一生是艰苦的一生,也是战斗的一生!

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

“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

“自己辛苦一点,多帮助别人做点好事”。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线的······”

在他留下的数百则日记里,不仅真实地记录着他在新中国的阳光下走过的战斗里程,也写着他崇高的人生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生活准则。雷锋在世上的时间虽然短促,但是他的影响力却将是无限久远的。他的精神,超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成为:‘高尚、无私、爱心、忘我······这些美德的代名词。

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灵魂,他的精神,还有他的,却如苍松翠柏,在祖国大江南北开始了新的生命。

建议你去读一读记住雷锋这个闪亮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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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年级写日记作文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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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我妈妈去合肥出差了,她去参加了一个重要的会议。那时候,我正好也在竞选大队部,我们都很紧张。

在自我介绍时,我紧张得差点把背得滚瓜烂熟的自我介绍忘了!我的双腿在颤抖,紧张得都要吓尿了,虽然很紧张,但我还是完整地背了下来,我真为我自己感到骄傲。竞选结束了,我突然发现自己表现挺好的,不知道妈妈在合肥的会议开得怎么样了。

今天早上我醒了,发现妈妈躺在床上。我已经有三天没有见到妈妈了,今天终于回来了,妈妈你辛苦了!妈妈醒了跟我说:“我发现我表现得很不错,你呢?”我说我表现得也很不错!

我发现我和妈妈都很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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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日记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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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午时,太阳火辣辣的烤着大地,没有一丝风。在外面玩的丽丽和妈妈买了一个大西瓜,准备解解暑。她们把西瓜拿到了路边的长登上,劈开西瓜,一人一半,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她们就吃完了,只剩下西瓜皮了。妈妈站了起来,拉着丽丽转身就要走。“妈妈,妈妈,西瓜皮还没有丢的呀!看,那里有果皮箱。”丽丽一边指着西瓜皮一边对妈妈说。“没事没事,扔在那里会有人来打扫的。”说着说着,她们就一溜烟的走了。

爱护环境,爱护卫生,人人有责,这样我们的家园才会变得更完美,如果我们都像丽丽和妈妈一样,那我们的生活环境,卫生会变得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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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笔记笑猫日记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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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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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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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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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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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中,看尽千种风景,令人沉醉亦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假期因书香做伴而丰富多彩。

题记

时光如梭,流年如水,节日的喧嚣渐渐散去,假期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终已结束。这个寒假,有书香做伴,我不寂寞。

漫漫冬日,捧一杯香茶,品一本好书,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假期里读了好多名着。翻开《雨季不再来》,与三毛共同踏上迷茫伤感的成长之路;细读《哭泣的骆驼》、《撒哈拉的故事》,和三毛一起在茫茫沙漠中追寻生命的真谛。

我慢慢的走进了三毛笔下的生活,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后来,我又读了余秋雨的书,在篇篇经典《文化之旅》中,我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随余秋雨的脚步,我看到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品读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我感受到了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再次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一次被海伦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所深深折服;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给人以心灵上的极大震撼,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虽然角色繁多复杂,但是这些人的形象已铭记于心。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我常常是拿起书就不愿意放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忧愁,把一切世俗与烦恼抛之九霄云外。这时的我,像最单纯的风最开心的云。读书的感觉,奇妙而美好。

蓦然惊觉,我所珍爱的书,我读懂你的同时你也在深深的读我。互读中你我竟然那么意相似,心相通,情相连。我也在读你中,悄然撕开了自己心空的阴霾而彩霞满天!展读心空的白云,我将心语诉给灿星,心际尤加亮堂、明净,心绪一片悠然。寒风刺骨的冬季,有书香做伴,心田已盈满盎然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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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年级写日记主题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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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把自我的房间整理了一下,咦!原先我的房间是那么漂亮啊!

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一张学习桌,门上还贴了一张画。

我的床上放着一个布娃娃,每晚我都得抱着这个布娃娃入睡;床头柜上放了一盏灯,每一天晚上我都要看一下课外书再睡觉;每一天放学我都坐在自我心爱的学习桌前做作业。

我喜欢我的房间。

三年级日记主题作文7 third grade writing diary theme composition 7

在一个秋风送爽、果实累累的季节,我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活动——秋游。我们一朵朵树人花怀着快乐的心情向公园前进。公园前面,有一只用上百朵鲜花扎成的孔雀在向我们招手,还有一群小孔雀好象在邀请我们,让我们跟它们玩耍。

刚进公园,金黄色的菊花使人们陶醉,紫丁香带领来浓浓的秋天气息,让我们很想停下脚步,坐下低呤一首小诗。继续往前走,我们看见了长满莲藕的湖、让老们锻炼身体的柳树林……到了游乐场,我们玩了惊险、刺激的流星锤,一上一下的摇头椅,令人大叫的海盗船,高兴极了!

公园的秋景更是令人惊叹,柳树姑娘抚摸着自己柔美的长发,草哥哥快乐地唱歌,花姐姐欢快地跳着舞,似乎在开地舞会,快乐极了。这时,天公公见我们玩的高兴,下起了毛毛细雨,要和我们分享这愉快的时光。

我们在这次活动中收获了许多无法说出的东西,但有一样是最可贵的,那就是知识,如:秋天,树叶为什么会落、果子为什么只在这个季节成熟。

总之,这次秋游活动,让我快乐、让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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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开学日记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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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作为初一新生开学的第一天,从小学到初中的跨越,我现在还有点不太适应,再加上两个月的暑假时间,我的心思好像还没有完全的收回来,捧着比小学多一倍的书本,内心也是有点恐慌的,但是却也要尽快的调整自己,去适应新的学校和新的生活学习。一路看着崭新的初中学校的校园,宽阔的操场,宽敞的校园林荫道等这些都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初印象,想着在这样美丽的环境下学习,应该也是很快乐的。

我们初一的新生在领完书后被通知,在正式上学之前的几天就进行简单的军训体能训练,一提到体能我就有点排斥,因为自己对运动方面的东西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听说可以看到很多冰哥哥,我又充满着期待,也不知道这军训具体是怎么训练的,只能等明天再看了,所有初一新生都参加,相比也不会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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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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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三年级放暑假时,妈妈为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一千零一夜》和《孙子兵法》,我虽然口上答应了妈妈认真看书,但实际上我只看漫画书,有时我也会翻一下,但不到一分钟,就会合上,有时,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把它们冷落在一旁。

有一天,爸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干什么呢?作业写完了,电视机坏了,电脑上着锁,漫画书,我都快会背了。这时,我把目光投向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上,我无趣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渔夫的故事》吸引了我,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名渔夫捕鱼时捞着一个魔鬼,魔鬼想杀死渔夫,最后,渔夫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魔鬼。当我看到渔夫就要被魔鬼杀死的时候,心里紧张万分。当渔夫战胜魔鬼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的心情也随着渔夫的命运而跌宕起伏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当我从书中“醒”来时,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闹钟,呀,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立刻合上书睡觉了。

就这样,我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当期末考试的分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最满意的结果鲜红的一百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知道我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全是归功于读书的收获。因此,我更加喜欢看书了。而现在,我看的却不是课外闲书,而是《分类作文》、《阅读》等对学习有益的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通过一本书,我能懂得书中的道理;通过一本书,我能领略美的意境;通过一本书,我能知道怎样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读书吧,它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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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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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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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园博园旅游日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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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下午,爸爸提议全家去园博园玩。我们开了半个小时的车到了那里,第一个感觉就是人真多啊!我们先到了广场,看了深圳八景的巨幅图画,我们深圳真美啊!天气太热了,妈妈说:"我们赶快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下吧。沿着台阶走到山上的树荫下,坐下来,太凉快了.我发现周围许多休息的人都带着桔子等零食,吃得津津有味,我也赶紧拿出桔子大吃特吃.可惜没带牌,没法玩,真遗憾啊!

休息了一会,我们又继续往前走,园博园真大啊!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怡人。后来我又去骑马,出了一身汗,真开心。还有很多地方没玩到,天就快黑了,我们只好回家了。我和爸爸妈妈约定,下次还要去园博园玩,带上球和牌,大玩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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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精选写观察日记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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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家又多了几个新的成员,它们是——蜗牛!

蜗牛的眼睛长在触角上,因为它真正的`眼睛“退化”了,有点儿看不清事物。它看过的地方都有粘液,因为这样可以牢牢地贴在上面。而且,我们很方便就能找到它。蜗牛的脚叫腹足,腹足贴在地面上,才能爬行。蜗牛的口长在头部对下来那一块,只要把蜗牛翻个面,就能看清。蜗牛吃菜叶的时候是这样的:慢慢地爬到菜地上,把菜叶小心地卷起来,塞进嘴巴吃起来。

几天以后,我的蜗牛比以前大了一点,而且,我发现:我养的几只小蜗牛居然爬在蜗牛妈妈的背上!几只小蜗牛又爬到蜗牛爸爸的背上!又有一只小蜗牛被蜗牛妈妈“吃”掉了!蜗牛们真是太有趣了!

没想到我们养蜗牛能有这么大的发现呀!我一定会好好地养蜗牛,一定能获得更多更多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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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三年级写日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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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一只长着黑色的羽毛﹑尖尖的嘴巴的鸟很可爱,飞到了我家。可怜的是它脚上受伤了。

过了几天伤还没有好,于是我轻轻的走到它的面前,把它放在我手里,我给它上药,还用纱布包好,我又抓了虫子给它吃,过了几天,它伤好了,在阳台上走来走去。 to it, put it in my hands, I gave it medicine, I wrapped it with gauze, and I caught the bugs for it. After a few days, it hurt and walked on the balcony.

我把它放了,让它自由的飞翔,我真是好样的。

养小鸟可不简单,我们要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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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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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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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年级写日记作文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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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正在写作业,爸爸突然叫我去帮他把烟灰缸里的灰倒掉。我站起身,拿起烟灰缸,一边走一边还在想刚才做的数学题,我没有找到垃圾桶(被妈妈拿去倒了),我看着旁边的花盆,发现了几条虫子,我便把灰倒在了花盆中,也没有多想,就走了。

后面,我去给花浇水,发现虫全奄奄一息,我很奇怪,决定一探究竟。

第二天,我主动帮爸爸倒烟灰。我把烟灰拿到花盆前,发现虫子还在动,我把烟灰倒在虫子身上,可虫子还在烟灰中滚动,好像在说:“来啊,多倒点啊!”我想:“难道第二次失效了?”

过了一会儿,虫子全死了。我上百度查了一下,原来烟灰的主要成分是草木灰,也就是碳酸盐类,加上烟灰中残留的焦油,焦油有毒,所以把虫子都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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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年级写日记主题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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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午时我肚子饿了,可是妈妈不在家,于是我决定自我做煎蛋来充饥。

我从冰箱里取出两个鸡蛋。首先把煤气打开,再打开油烟机。等锅热了以后,倒进少许油,再过一分钟左右把蛋打进锅里。伴随着“扑哧”声,鸡蛋从液体慢慢变成了固体,蛋清从透明色变成了白色。这时的我感觉自我就象一个魔术师,心里美极了。一面煎好后再翻过来煎另一面,闻到香味就能够起锅了。盛在盘子里,就像十五的月亮被白云包围住。我迫不及待的品尝自我的劳动成果,哇,又香又危美味极了!原先劳动是最欢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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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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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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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狂人日记赏析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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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是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以日记为形式的文章。

文章中的“我”写了十三篇日记,这十三篇日记呈现了一个“迫害狂”眼中的世界:怀疑路边的行人,街边的小孩意图谋害自己的性命;怀疑身边的亲人、朋友会出其不意地把自己给杀了吃掉;最后,竟怀疑自己曾在不经意之间吃了早逝的妹妹的肉。这些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丝毫不着逻辑的,甚至是不可理喻,迫害成性的。

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难道是完全的荒谬之词吗?显然不是的。正如鲁迅先生写的另一篇文章《药》一样,封建社会的庸人完全地迷信着那些民间流传的偏方,而罔顾人之性命。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则把周围的人都当作了这些庸人,这些人真的意图吃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正如第十三篇中的一段话: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吃人的孩子!这些庸俗的孩子是谁教育的呢?与其说是庸俗不堪的大人,还不如说是整个封建社会的悲况和俗不可耐的社会风气。这与吃人有何异呢?吃人损的是人骨,少的是血肉;但庸俗的社会风气破坏的是整个中国的兴盛,破环的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心态。

就如鲁迅先生一贯的追求:关怀关心下一代,为祖国培养未来的国之栋梁。这篇文章是对旧中国的无情审判,是对庸俗社会的沉重控诉。

文中有一句“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那么现在呢?我们在吃人吗?抑或是被吃?还是两者兼顾?吃血馒头的人不复存在了,但吸食毒品的人出现了;赌骰子大小的人不复存在了,但留恋于棋牌室的人出现了……我们不应该反思吗?尽管现在的法治社会与旧中国的庸俗社会相比仍是天壤之别。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现在的社会是不无缺点可数的,所以我们应该怀着“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的信念,从小做起,争创和谐的社会。

《狂人日记》是鲁迅向当时人们发出的沉重的呼喊,同时,它也是对现代人们的无言的警告。

记得有一句话:“‘常人’是‘吃人’的,‘狂人’反而是最清醒的。”在四千年的吃人史之后,中国人应去创造“无狂人”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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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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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良师益友,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世界上每一本书都有令人值得发醒的知识一本本好书犹如一个个阶梯,通向成功的道路。

读书里面的哲学很多,其中分三个层次,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会读书的哲学是最多的,会读书不仅仅是识字念出来,更要从内心感受每一段、每一句、每个词的含义,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还要学会从各个角度领悟字里行间里留露出的快乐、悲愤、懊悔……。会读书也要会从中认识生字生词,不会的一定要查,了解段落大意和文章的主旨。还要收集其中的优美词句。明白其中的道理和启发。但是,如果你读书不专心致志。那么你就不会积累好词好句,也不会从中体会出文章的道理和启示,那么你就白读了这篇文章。费时费力。

好读书就又不同了,字面意思是喜欢读书,既然喜欢读书就要读有成就,不可读过以后就像没见过一样但总的说,自己喜欢阅读,也并不是坏事。

读好书便是指一种给人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心理状态,好书随处可见,好书如友,一本好书就像你的朋友,会教你明白许多人生的道理和哲学。

读书亦有苦乐,即分苦读和乐读,苦读虽苦,但苦尽甜来,俗话说的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要会吃苦,方可成大器。而乐读的人群,则是看的很开朗,认为读书并不算什么,因为书中有大量的知识。所以此类人并不悲观并不消极。反而高兴。

读书是一种享受,让书中的知识净化心灵,体验知识带给你的快乐,因为有了知识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因为有了知识才会造出一批又一批的辛辛学子,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在此我的感受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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