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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汇编20篇

工作和中,我们知识,挣脱旧我,精神,净化,升华自己。其实,深究其根源,也是因为熟悉的地方已没有风景了。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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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去的熟悉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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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支离破碎的砖瓦,看着满墙茂密的爬山虎,嗅着空气里淡淡的泥土味,推开朱红色的却已斑驳老旧的大门,那种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分不清现实与过去,却是承载我无数欢声笑语的地方。

那些年,爷爷还在,那棵老树还在。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每年夏天那棵被我称作“千年老妖”的大树都是我乘凉的好地方。爷爷每年都用家禽的血喂养它,每年爷爷都会将树上甜甜软软的果子打下来,然后我们就去一个一个捡,捡完了就一个个吃。那味道,甜了我的一整个童年。秋高气爽的季节里,爷爷将粗粗的麻绳从树上挂下来,给我制作一个简易的秋千,秋千晃得很高的时候,抬起脚像是在空中凌云而飞。爷爷用他的手帮小小的我完成了自己幼稚单纯的梦。

那些年,奶奶烧得一手好菜,精力也足,天天喊我回家吃饭,一进院子,便是满院飘香。将一切抛之脑后,开始大快朵颐。还是在夏天,还是在那棵老树下,我们之着小方桌,摆上菜肴,听蝉鸣于耳,微风吹过,热潮褪去,留下的只有旋转在空中的欢声笑语,迟迟不肯离去。

那些年,那个背着大口袋的做爆米花的人还在,“嘭”的一声,炸开了花的白色的米散落一地,香味弥漫,抵过一地落花。

那些年,那个总是在墙外拿石头打果子的小孩子还在,我总是一脸正气地把他骂走,然后又跟着奶奶把一袋子果子送到他家。小孩子哪里会记仇,吃着聊着就开始亲密起来,那些追逐打闹,那些喋喋不休都因为童言无忌而被原谅。

许多年前,许多人还在身边,眨眼却是物是人非。老树倒了,爷爷没了,奶奶记不清谁才是她疼爱的孙女,爆米花开始用机器生产了,那些儿时的玩伴也许久不曾联系了。只有那一方庭院还在,被岁月冲刷成了暗淡无光。可是,那些熟悉的味道还在,那种不可以被忘却的温馨依旧停留着。

过不去的叫过去,也叫回忆,既然回不到过去,那就牢牢铭记于心,不能忘也不敢忘。毕竟,那些至关重要的人和事不会轻易成为过去,就算时光绕过天荒地老,永不重来,不能忘记的便永远也不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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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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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认识很多人,每一个人就像一颗星星,对我的生活都有着巨大的帮助。比如一直细心呵护我的妈妈,保护和宠爱的爸爸,外公和外婆也一样对我宠爱有加,还有老师与同学们。今天我就给大家说一说我熟悉的一个人。

她是一位长头发女生,漂亮可爱,身高和我差不多,她就是我的好朋友之一——江纤纤。江纤纤是一位乐于助人的人。

有一次,轮到我扫地了,江纤纤拿着作业来找我写作业,却发现我不在,便有些疑惑不解。一想到我今天扫地,她便东张西望地在茫茫人海中找寻我。当她发现我的时候,便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问道:“徐嘉遥,原来今天真是你扫地啊!我还以为你去哪儿了呢!”“你觉得我还能去哪儿,而且老师放学的时候不是说了吗?”我生气地说。“喔,我忘了,对……对不起啊!”她胆怯地说。“没关系,那你先去写作业,我快扫好了,而且我作业也快做好了,你去写吧!”我不好意思地说。“这也叫少,你可才扫了两个位置。”她关心地说,“而且今天作业这么多,你中午又没准备!”“这……”我无话可说。“来我帮你!”话应刚落,她拿起扫把就扫。我马上叫住了她,“不用了!我速度很快的,你不用担心!”说完将她向座位推去。当我确认江纤纤在写作业后便继续扫我的地,但却异然发现有几个位置像被人扫过似的,便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结果往位置上一看,惊呆了,江纤纤她竟然再帮我扫地。我一看,什么?她怎么又在帮我扫地?于是向她走去,“江——纤——纤——,我不是叫你去写作业吗?你怎么又在扫地了,快去写作业呀!”我无奈地说。“好,反正也扫完了!”说完便逃走了。我傻眼了,赶紧拉住她的手,亲切地说:“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学,乐于助人的的同学,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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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妈妈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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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对我最好了,不管遇到各种问题,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一起来解决。

她的嘴唇非常红,都不用抹口红。头发非常厚,又黑又亮。妈妈的衣着也非常简单,很喜欢穿裙子。她的眉毛和眼睛都非常好看,充满着希望的光芒。妈妈平时对人总是一脸笑容,但在学习上却对我非常严格,每当我没有认真完成作业,她就会一改平时的笑脸,马上“由晴转阴”,我就得乖乖的把作业重写一遍,当我作业写好了,她就会夸我。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后,慌慌张张地把作业做完,就去看电视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急忙把电视关了,就去帮妈妈开门。妈妈一进家门看了看我,奇怪的问:“你脸怎么这么红?”“因为我刚才在跳绳”,我撒慌了。妈妈让我把作业拿出来她检查,在我焦急的等待后,妈妈把我叫到身边,用手指着说:“你错了几道,快点改!”我赶忙改了,刚转过身,妈妈大声说:“这一道又错了,给我过来,重写!”我很不乐意,但妈妈不管我。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一看,见我做对了,高兴的说:“你真聪明!”我听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除了在学习上严格要求我外,妈妈也是我的最好的玩伴。每次遇到节假日,她都会想尽办法带我出去。参观博物馆、逛新华书店、在小区参加义工、游北京、去青岛等等。。。。。。每次都让我收获很多。

我爱您,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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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和你在熟悉的街头走一走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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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想过很多次,和曾经在岁月里弄丢了的人再次在熟悉的街头走一走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这样的境况是落寞,还是感慨万千,或者说自己会痛哭流涕起来,因为忘不了曾经的繁华与美好。直到我亲身体验了一下这样的场景,我才直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舟是我初中的同学,可以算是蓝颜知己了,在懵懂的年纪也曾经喜欢过对方很久,后来由于升学的缘故慢慢地断了联系,曾经最熟悉的人变成了一种熟悉的陌生人,平日在网上交谈都很尴尬,更不用说见面了,我从没有想过几年后,我仍然会站在他的面前,仍然和他一起走过熟悉的街头。

原本以为的欣喜,不知所措,感慨悲伤都没有发生过,面对着熟悉的人,站在熟悉的街头,剩下的只有平淡。我总是悲伤有的人总是来不及说再见就离开了,总是来一次轰轰烈烈的告别,结果机会来了,才发现,最普通的平淡,内心的毫无波澜就是最好的告别。漫步在大街上,也没有特别的尴尬,聊的是过往,聊的是现在的种种,曾经以为世界快要塌下来的事情,现在回想竟然都可以笑着说出来了。

其实曾经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即使后来走散了,也曾经拥有着相似的岁月,认识一群相同的人,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后,最起码还有一些相同的记忆。释怀之后,回想起来,竟然酝酿成了一种踏实的幸福感。

其实,没有忘不了的过往,没有一直耿耿于怀的人,和你在熟悉的街头走一走,看看你最近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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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熟悉的风景的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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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每个地方都有这一道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虽然没有长城那么雄伟,没有故宫那么华丽,也没有兵马俑那么的具有复古情怀,但是比起它们来,这种简简单单的美不是更加纯洁朴素,更令让人神往吗?

我曾以为最美的风景存在于大自然,从来没有想过在我最熟悉的地方存在着最美的景色,原来,我在追逐的过程中迷失了双眼,忽略了最重要的也忽略了最美的。一直都在努力着,为实现心中的最美,把身边的一切的一切都忽略了,偶尔的,也是不经意的,忽略了很多,明白了,也晚了。一切的一切,曾经的曾经,再也回不去了。那些时光那些岁月,只能成为记忆中的残片。每个人,每件事,也许不明白,也许会有一天明白,但都不重要了,现在的才是最好的,把握住现在,是最重要的。

不要失去时才知道珍惜,到那时,什么都完了。后悔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是颓然的伤悲,现在的我们什么资格都没有,有的只是等待和做到自己的责任。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障碍。这是我对生活的态度,也是我所希望做得的,做人何必太较真,太在意的,往往失去的越早。

有很多我们真的做不到,有许多也是我们阻止不了的,很多的很多我们无法去改变,往往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世界存在的法则是“弱肉强食”,让我们不得不去努力,踩着别人的尸体,一步一步走向世界的巅峰,一生中都在算计着,一生都处于疲劳的状态,心灵从来没有放松过,再熟悉的也总会变成最陌生的,是世界的法则逼迫着我们变成了最陌生的自己。什么都不会让我们放松对人警惕,再善良再无害的人,在我们眼中也变成了最危险的。那些熟悉的地方,熟悉的风景,我们不会再拥有,那些唯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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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熟悉的亲人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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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放暑假了,玲玲回到老家过暑假,她的老家是一座大山里的小村庄,这个村庄一年四季景色迷人,村里面很热闹。

玲玲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王奶奶,她的儿子长年进城干活,留下王奶奶一个人住在家里。王奶奶每天一个人忙着煮饭、种菜、卖菜、种庄稼,还要除草,十分辛苦。玲玲看在眼里,决定去帮一帮王奶奶。

这天早晨,玲玲跑到王奶奶家,却不见她的身影,玲玲又走到阳台上,看见了一盆还没有洗的衣服,就决定帮王奶奶洗衣服。玲玲先端来一盆水,再拿来一块肥皂,把肥皂抹在衣服上,放在洗衣板上使劲搓,不一会儿就洗好了一件衣服。玲玲把衣服放在一个干净的盆里,便开始洗下一件衣服……晨光照在玲玲的额头上,她洁白的额头冒出了一颗颗晶莹的汗珠,她抬手用袖子擦了擦汗又继续洗衣服。等到衣服全部洗好以后,玲玲再把衣服一件一件挂到晾衣架上。

就在这时,王奶奶回来了,她想起衣服还没有洗,长叹了一口气,放下买回来的东西,向阳台走去。没想到,看见了正在晒衣服的玲玲。王奶奶眼里闪着泪花,忍不住抱住了玲玲,夸奖道:“你真是个好孩子,比我的孙女还好啊!”玲玲微笑着说:“不用客气,我们是邻居,这是我应该做的。看着你一个人这么辛苦,我想帮忙分担点。”王奶奶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心里一股温暖流遍了全身。院里,树枝上的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唱着歌,似乎是在赞美玲玲乐于助人,也好像在说:“你们不是亲人,但胜似亲人!”

从这以后,玲玲每天都帮着王奶奶做家务,王奶奶也把玲玲当成亲孙女一样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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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熟悉的陌生人——家人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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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一个让心放松休息的地方,是一个不用注意仪表的地方,是一个有着最体贴照顾的地方。

家人,体内流着相同血缘,是让心依靠的人,是最值得信赖的人,是永远爱你关心你的人。

家人之间,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不管是性格、爱好,还是饮食,往往却忽略了没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隐私。尤其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还有谁能够比自己还要了解,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前程着想,所以一味的让孩子按着自己的安排前进。而孩子呢,有些选择埋藏自己的爱好或天分,做父母的乖子女,但父母却永远不会知道,孩子的心中并不快乐。有些就选择叛逆,在外惹是生非,就是不听从父母的安排,但父母永远都不会知道,孩子并不是故意想让父母失望的,而是希望父母相信自己的,想要自己安排自己的人生。我想,这便是孩子对父母的叛逆以及讨厌父母的最根本原因吧。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谁都听过,但父母认为没有知识就得被社会淘汰,这到底是思想的落后?还是现实的残酷?

是的,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帮我安排了一切,我呢,只需要服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敢违背也不能违背。由于父母的文化水平较底,现在工作起来很辛苦,很吃力,很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读书。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和他一样后悔,所以他们逼着孩子学习,即使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孩子根本不想要学习。事实上,这样的生活,谁都不快乐。

家人,是彼此最亲近的人。家人,也是彼此最陌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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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熟悉的一棵树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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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幼稚园里有一棵参天大,是一棵松树。虽然我幼稚园毕业已经两年了,但至今我还深深的想念他。因为,是他伴我从托班升到大班,是他伴着我长大,是他在夏天的时候给我们添上一片阴凉,是他在冬天的时候给我们保留一片绿色。

这棵松树长在幼稚园教学楼的前边,他长得高耸入云,我猜他的树干有2尺粗,宝塔形的树冠像一把大伞。他枝繁叶茂,四季都是一片青葱翠绿。

在一个夏天的上午,报纸上说会有日食,老师带着我们在那松树的树荫下边吃西瓜边等待日食的到来。不一会,我们觉得天色慢慢暗了下来,我抬头一看,啊!日食真的到来了,等看完日食,我们觉得天色又慢慢亮了起来,可是这时候我们已暂时习惯了黑暗,是那棵松树帮我们挡住那酷热又刺眼的太阳。

不知有多少次我们放学后在幼稚园的运动器械上玩儿得满头大汗,都会去松树下乘凉休息。

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怀念和这棵树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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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熟悉的风景的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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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如蛋黄般的太阳慢慢滑下上头,我低头漫步,看着自己长长的影子,心头充满了沮丧,孤寂。

“切,我才不稀罕呢,爸妈旅游不带上我!”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还是想去看看广州是什么样子?那儿应该很美、很繁华吧,应该比赤湾这个“小渔村”要好上千万倍!想到这,生气的火焰又慢慢地灼烧着我的心,我忍无可忍,狠狠地踹了踹旁边粗壮的大树。

我抬起头,那绿油油的树叶渲染了整个天空,天空仿佛一个巨大的碧玉盘。只留下一点痕迹,还有一抹淡淡的橙光穿过缝隙,洒在我的脸蛋上,我的脸蛋瞬间变成了一个大的鸡蛋黄。我边走边仰望那“绿天”,觉得那绿好像侠客在穿梭着,又似彩灯在变换着,就若一幅动态的壁纸。

我坐在椅子上,心情慢慢爽朗起来:看看落叶在空中滑翔,听着落叶在地上翻滚不止,望着落叶渐渐落入树根,仿佛看见随着时间的流逝,落叶化成了黑黑的了……

不久后,太阳的余晖消失地无影无踪,灯光也陆续地亮了起来,橙光照亮了街道,绿光照亮了每一处草丛,蓝光照亮了赤湾的每一个角落。整个世界陷入了灯月交辉之中。如梦如幻,如痴如醉。

其实,熟悉风景也美丽。“风景不是不美丽,而是你没有一双发现美好景物的眼睛。”(语句优美,展现主题!)是呀,或许,你走过的每个角落,都有美好的风景;每一处草丛,都有蝉鸣;每一缕阳光,都有一个温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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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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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金色的光辉透过窗口将房间照亮时,新的一天来临了。我打开窗子,一股夹杂着树木清香的空气扑面而来,吹走室内的污浊,带来一股清新气息,雨后泥土发酵混着树叶的香气,侵袭进鼻腔,顿时感到心旷神怡。

窗外,是两棵高大的榆树。春天来临,嫩绿的树叶悄然萌出,散发着香气。随着夏天的到来,枝叶变得婆娑而茂密,吸引着鸟儿在树上盘旋飞舞;叽叽喳喳的叫声,似一曲美妙的乐章,使人心旷神怡!每当秋天,满树挂满了嫩绿的榆荚,似一棵摇钱树,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音。入了冬天,它的叶子铺就成路,托起一阵又一阵凌冽的北风。

深邃而湛蓝的天空上,几朵淡淡的白云,在秋风的吹拂下,似仙女遗失的头巾;又似散落的百合花的花瓣,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秋日的早晨,风是轻轻的,阳光也是柔柔的。看着如此美好的画面,感觉全身轻松而舒畅。

此情此境,我喜欢伏在大理石的窗台上,静静地欣赏,静静地梳理自己的思绪,心中便如天空一样清澈,似云朵一样轻盈。在我最熟悉地方,看在熟悉不过的风景,一点也不会觉得厌烦。反而带给我内心的宁静,看到这些熟悉的风景便觉得安心。

我想这样的时光,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那些刚下夜班的医生和护士,刚换下工作服走出车间的工人,他们正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在回家的路上。而我也即将返校,回到熟悉的校园,等待发现熟悉或新奇的风景了。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正如人的一生也有各种各样的风景,每一个季节都要靠自己去把握。留住那些熟悉的风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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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熟悉的亲人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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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茫茫的内蒙古大草原上,有一个小村庄,村子里住着一位苗族老奶奶。她的丈夫早亡,儿女在遥远的西北工作,家里只有好一个人。老奶奶已看过七十,那满头银发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她的沧桑。她总是戴着她那白色的耳环,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裹着棕色的头巾,看上去是那么慈祥,那么善良。村里的每一个人都尊敬她。

有一天,老奶奶的隔壁搬来一个新邻居——汉族小姑娘一家。这个汉族小姑娘的父母在这个城市郊区的一家公司打工,隔三差五才能回一次家。小姑娘放学后回家晚上得自己烧饭、自己收拾屋子。都说生活是最好的课堂,小姑娘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肯吃苦、能干、乐于助人。不久,她便认识了邻家的老奶奶,并与老奶奶成了“祖孙俩”。

每天晚上,小姑娘写好作业到隔壁老奶奶家,为她做饭,陪她聊天;每个周末,小姑娘也会来到老奶奶家,帮好打扫卫生、整理房间。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洒满了美丽的大草原。老奶奶午睡醒后,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小姑娘不见。“小姑娘,你在哪儿?”老奶奶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走出房间,着急地喊着。这时,小姑娘从墙角走过来,手上拿着件刚洗好的衣服,说:“老奶奶,真不好意思,让你着急了。我看到木盆里有换下来的脏衣服,就去帮你洗衣服了,我扶您回屋吧!”

老奶奶心中一阵温暖,一把搂住小姑娘,脸紧紧贴着小姑娘的脸,热泪盈眶。她笑着对小姑娘说:“好孩子,你对我这么好,奶奶都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了……”

“奶奶,这是我应该做的,别忘了,我们可是亲人噢!”

老奶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如春风拂面,连声说:“我们是亲人,我们是亲人!”

小姑娘物泪水从眼角流了出来,老奶奶的皱纹也舒展开来,温暖洋溢在整个草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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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陌生又熟悉的母校作文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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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去小学玩玩,欺负一下小朋友!”“得了,还欺负小朋友,别让人家把你揍了!哈哈!”“你……你!”

久违了!母校

升入中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实验小学门前的那条街却显得格外繁忙:自行车、轿车、电动车……把校门围的水泄不通,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苹果小哥”“香肠老大”都都还在执着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只是那原有的引人注目与新鲜感暗淡了许多,被周围陌生的小摊所散发出的光芒遮挡了,失去了曾经耀眼的光辉。这种陌生的熟悉感令我的内心充满了不安与躁动,究竟是为什么呢?

轻车熟路的摸到了走了六年的小路,那里也俨然失去了往日的模样,那个天天在门口唠嗑的老奶奶家门前。,居然贴上了挽联……那个在门口坐了三四年的老奶奶,再也无法继续走过这条小巷。心惊动魄的感觉瞬间袭来,原本一步就可以跨过的小巷,在那一刻却变得无比漫长,原有的那种熟悉感消失了。柔软的土路也变成了硬邦邦毫无弹性水泥路。,路边的小花小草也都悄无声息的无了踪影。

终于到了,我们来到了这里:一堵厚厚的墙的面前,墙体上面的那个大洞依旧还在,而埋在下面的东西,已然不知去向了……这里曾经是我们几个好兄弟结拜盟誓的地方,誓言似乎还响在耳畔,可一切却已物是人非。把目光移向远处,忽然发现那颗久经风雨的桂花树竟然一树芬芳,香味弥漫……

飞快流逝的岁月陌生了街道、陌生了小巷、陌生了曾经熟悉的过往,但却无法陌生那棵桂花树的渴望,还有那令人欣赏的动人芬芳……

辅导教师:王金娣

[陌生又熟悉的母校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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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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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小区,安静而洁净,种着花草,衬着古典欧式风格的高楼,美自不必说。而我,总觉得一扇扇厚厚的防盗门像隔着什么。家乡的老院,那熟悉地方,便顽固而清晰地浮上心头。

老院的清晨,是不用紧了发条的闹钟的。王姨家磨面时沉闷而连续的机器声时起时伏,这无疑是最好的闹铃了。于是,老院的人们相继醒来,拖鞋的踢踏声,脸盆碰撞发出的“咣口当”声,放水的哗哗声……不一会便充斥了整个老院。哪家父母忙着上班,麻烦左邻带自己的孩子去上学;王叔考虑到中午不回家,拜托右舍给孩子煮顿饭菜。短短的几句话,几张灿烂的笑脸,眼眸中互相传递着的信任,悄悄捂暖了清晨略带寒意的风。

中午,孩子们如一群小鸟飞回院子,老院的每个角落都洒满了孩子们清脆的嗓音。铲刀的噹噹声,协奏着一首交响曲。饭菜的热气萦绕着一句句“好香啊!”“真好吃!”的赞叹。孩子们的脚丫子总闲不住,还没待大人们留意,他们已将老院由东至西串了个遍儿,碗里自然盛着满满的“战利品”,散发着大家的热情。也有几个孩子围在一起,边兴致勃勃地谈论学校的事,边做着“交易”:“你给我尝尝那个,我就给你吃这个。”“不行不行!我快没有了。”“那这样……”正午的阳光柔和地停留在孩子们的发际,细致而小心地捕捉着那纯真而欢悦的的笑声。

傍晚的老院,总是由喧闹中表现一种静谧。在外奔波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回到了家,自行车铃的声音,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还有那匆匆的步伐,虽有些沉重,却携来归家愉悦,每扇窗户都在漆黑的夜色中亮起橘色的灯光,窗户里,正上演着各家的喜乐,却又有一丝温馨在灯光中不易察觉地弥漫。

老院,我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那潜藏在我记忆深处的熟悉的院落,带给了我温暖的守候。它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纵然距离再远,也无法阻挡那一草一木的芬芳荡在我心湖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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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熟悉的亲人作文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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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是陪伴我一生的脚步,是指引我前行的明灯,亲人是最理解,最了解我的人,他们一直陪伴着我,直到我长大了,他们老去了。

我的奶奶,如今已白发苍苍,瘦小的她,每天都要用一只手撑着腰走路,背也弯曲地不成型,好像随时都要倒下去一般。她的身体也十分的不好,总是从老家坐车到这边来住院,做手术,有时候突发情况会把我们一家吓个半死。奶奶老了,体弱多病,尽管如此,我每次回老家都能看到她在地里干活的身影,没想到奶奶身子骨不中用了,但干起活来还是那么利索,真是人老心未老。记得小时候有好长一段时间,父母因工作原因没时间带我,便把我丢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我,所以说我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小时候睡觉都要和爷爷奶奶睡,不愿意和父母一起。都说爷爷奶奶最疼人,小时候奶奶十分的疼我,要啥买啥,一整条街的玩具堆积在老家,但每当父母看到时,都会制止奶奶的这种行为,生怕把我给宠坏了。

我们一家是客家人,客家人做饭是最拿手的了,客家菜都闻名远方,说到做饭,奶奶可是我们张家人中的厨神了,我们兄弟姐妹们从小都是吃着奶奶做的饭菜长大的,十几年来,那个味道还是没变,就好这一口。现如今,奶奶下厨可是一件大事,要一请二请才能请来,像奶奶这种大厨从不轻易下厨。

每当这个时候,我们哥几个都会围到锅周围,看着奶奶炒菜,闻着香味都流口水,到了饭桌上更是疯抢,所以每当奶奶下来看病的时候我就开心的不得了,以为又可以吃到奶奶做的饭菜了,每次吃饭时奶奶就给我夹肉,夹肉,吃完就夹,夹完就吃,生怕我吃少了。这些,如今都成为过去美好的回忆,现在奶奶老了,她更需要的是家人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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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熟悉的哥哥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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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家的哥哥眼睛又细又长,黑黑的眼珠闪着智慧的光芒,两颗又大又白的门牙在一说一笑的时候就会露出来,模样很招人爱。

哥哥聪明好学。一天中午,哥哥心痒痒的,因为还有一篇作文没有写完,像快点写好作文,可是舅妈怕他下午上课精神不好,打瞌睡,就非得让哥哥睡午觉不可。哥哥翘起嘴巴,生气的说:“我就要写,就要写。”可舅妈就是不让步,哥哥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小声说:“我可以假装睡觉,然后在被窝里偷偷的写。”可是没有来得及高兴,问题又来了,被窝里黑黑的,怎么看得见呢?突然,他把头甩了甩,兴奋的说:“有办法了,有办法了。”这时,哥哥大声对舅妈说:“妈妈。我睡午觉去了。”

到了卧室,他关紧门,拿起本子和笔,钻进被窝,准备写作文。他先把身体遮的严严实实的,看看四周,说:“哇,黑的不能再黑了。”他把额头上面的被子往上一顶,就有一点光线了。哥哥就认认真真的写着作文......

过了将近一小时,哥哥终于写好作文了。他掀开被子,揉揉眼睛,拿着作文在床上欢蹦乱跳的。

你们说,我的哥哥是不是聪明又好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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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熟悉的一棵树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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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棵是一棵低矮的桃树。

它生长在我们家楼下的花园里,正是因为有了它,窗外的色彩才不那么单调。

当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向我们走来,桃树上钻出了一个个小脑袋,没过几天,一些调皮的小脑袋忍不住露出了粉嘟嘟的小脸。又过了几天,满树的桃花全都开了,远远望去,一树的粉色,很是惹眼。

我被那一簇簇、一朵朵的粉色吸引了。我喜欢站在树下闻那股淡淡的花香。和暖的春风轻轻吹过,一片片花瓣随风飘落,铺在地上,就像一张柔软绚丽的地毯,让人不忍心踩上去。

花瓣落尽之后,就有初生的毛桃长出来了,上面被细细软软的小茸毛包得严严实实,那一定是桃树妈妈害怕她的孩子受冷,给他们的保护服吧!

终于盼来了夏天,天气越来越热,桃子的脸也变得红扑扑的了。咬一口,甜到心里!

伴着秋天的脚步,树叶也一天天地变黄,一片片落下。直到被冬雪掩埋,变成树的肥料。

我喜欢桃树,喜欢这满树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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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熟悉的小动物的说明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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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猜,我最熟悉的小动物吗?没错,那就是小狗啦!

它长着一双黑亮亮的眼睛,长得胖胖的,也不是太胖那样;四个小腿儿就像四根火腿肠;它的小尾巴一直摇个不停;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狗,它的身上黑一块儿白一块儿的,头是黑色的,尾巴却是白颜色的。

它最喜欢跟着我,舔我的脚趾。每天我只喂它一顿饭,因为爸爸说狗这种动物每天只喂一次它就能吃饱。它最喜欢吃方便面、饼干、西瓜。它老是到处拉屎,这儿也拉,那儿也拉,这个时候它最烦人。

有一次,我的爸爸、妈妈都说要把小狗送回老家去,我说不行,妈妈劝我说:“我们住在楼上,不适合养小狗。”所以,我就把小狗送回了老家。

我们去老家的路上,爸爸、妈妈要去超市买东西,我就赶紧和小狗玩了一会儿。过了几十分钟,我们终于到老家了。我把小狗放在了院子里,然后跑到屋子里,小狗也跟着我跑到了屋子里。我们就在屋子里玩了好大一会儿,从上午玩到下午。可是,我们正玩着呢,妈妈说:“我们该回家去了。”我说:“好吧!”这时,我才恋恋不舍地跟小狗说再见。

直到现在,我每天都想念小狗。每次想小狗的时候,我在心里都暗暗地说:“我喜欢你,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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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熟悉的一个同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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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熟悉的一位同学——郭涵键。他个子不高,带着一副眼镜,所谓“浓缩就是精华”,他十分有内涵,喜欢说笑,更令人可贵的,是他对工作极其负责!

刚开学不久,老师就临时定了职位,当提到语文课代表时,郭涵键自信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并如愿当选。从那天起,他的肩上就担负着一份责任,一份每天需要收交作业,并布置当天作业的责任。

开学五六天了,有一次,每人要交一份卷子,当时还不清楚规则的他将本子叠放好,并交给老师。而老师却告诉大家,以后课代表要将作业夹好,以便批阅,并让课代表下次注意。

转眼上午五节课过去了,到了午饭时间了。那天的饭菜十分丰盛,大家都在美味地品尝着,而郭涵键却迅速地扒拉了两口饭,并将饭盒处理好。正当我疑惑着为什么要吃这么快时,他拿出上午我们交的作业,认真地整理起来。

于是,我带着疑问来到他身边,并问他为什么现在整理。“这是我的责任!”他十分严肃。

只见他先拿出一张名单,左手夹卷子,右手则将卷子对照名字进行核对。全班45个人,他这样要多累呀!他在核对时,遇到一些没折的卷子,他就有手一丝不苟地将它尽量对齐,再进行折叠;遇到一些没写名字的,就将它们移到另一类。那时,还有些正在吃饭的同学朝郭涵键笑了下:“这么好吃的饭菜你不吃,还在理卷子,哈哈!”而他却不理睬其他人,十分专注地工作着。他已满头大汗,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地掉落下来,脸也胀得通红。

将一部分卷子整理好后,他开始将一些没名字的卷子进行大声询问,并拿着卷子在同学面前让他们自行辨认。在一切都顺利完成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作业整理得如此整齐,可以舍弃自己吃饭时间去履行责任的人——这不就是郭涵键吗?(公众号:我们55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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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熟悉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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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人中,性格有不同的;有急躁,有做事认真的,有不同爱好的;有爱音乐的,有爱运动的,其中有一个我再熟悉不过了。

他酷爱打球,体重偏瘦,身高将近一米六。因为他酷爱打球,所以皮肤都被晒黑了。原来他身子骨弱,但是因为他酷爱打球,从二年级开始爱上运动,所以现在牛高马大。

要说他怎样酷爱打球,如果举例子,那可就多得数不清。如上体育课时,同学们都跟到树下乘凉,而他却跟他几个篮球迷朋友在操场打篮球,虽然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但他还是坚持到下课,但有时下课了,他还在打,直到上课恋恋不舍地进教室上课。

有一次,他跟几个朋友去打篮球,足足打了几个小时,天都黑了,可他还在打,直到他母亲来叫他回去吃饭,他才依依不舍地回去吃饭。还有一次,他去打球,一不小心把脚扭伤了,可他顾不上疼痛,继续打球。

你们知道那个人是谁吗?告诉你们吧,那个人就是我,一个酷爱打球的人,记住有球打可别忘了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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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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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可慰

邮递员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职业。我总觉得邮递员这个职业正在慢慢消失,因为写信的人越来越少。每次看见他们,他们总是身穿一套绿色的套装。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我每次都能看见他们的那一抹熟悉而又陌生的绿色背影。以前,他们为我们家送信的景象又一次浮现在了我眼前。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正好看见一位邮递员在往各家的信箱里塞信。寒冷的冬天,他竟然还无所畏惧的迎着寒风送信。只见他哆嗦着手,从那一个厚重的包裹里抽出一个个信封,小心翼翼的塞进信箱。一栋送完了,邮递员又骑上他的助动车,向下一栋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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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唱起那首熟悉的歌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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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舅舅打来电话,告诉我们外公得了腰椎间盘突出的消息,终日只能躺在床上默默忍受病魔带来的痛苦。刚好舅妈又生了小表弟,家里顿时乱成一锅粥。妈妈急得团团转,恨不得马上飞到上海照顾外公。但没办法,家里也少不了妈妈。

这几天晚上,妈妈总是独自坐在床边,惆怅的翻着泛黄的照片。我不放心,便进去看了看。妈妈手中的一叠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照片上是一位年轻的男子。他黝黑的面孔中带着一丝微笑,乌黑眼眸深邃如潭水,身着中山装,英俊潇洒——那是年轻时的外公。我不由得想起那首歌“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现在的外公,却是另一番模样了……

还记得去年暑假见到的外公,那苍老的面容上很多老人斑,深邃的眼眸已失去往日的光彩,只有身上一席普通而整洁的衬衫加长裤,令他显得精神奕奕。本该安享晚年,含饴弄孙的时期,但由于舅舅的事业刚刚起步,外婆的手又患有风湿病,不能长时间泡水,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外公勇敢挑起了掌勺的大任。从菜市场原材料的精挑细选,到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外公经历了千锤百炼。现在,煎炒炸煮对于外公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只见他熟练地清洗蔬菜,沥干;略带血丝的肉在他细腻的刀工下变成薄薄的纸片。端来炒锅,放下几滴油,再把菜倒入锅中,菜叶像是耐不住锅内的高温,调皮地跳出几滴油贱在外公的手上,外公却显得平静,好像习以为常。再捏上几片肉加入,用手握住锅,突然用力一震,菜叶和肉都飞了起来。震的那一瞬间,外公的手臂青筋四起,我真害怕他会拿不住。再次翻炒几下,香味已飘四方。而每当外公在厨房那方舞台展现炉火纯青的厨艺时,总会在头上戴顶鸭舌帽。有一次我开玩笑说:“外公,您应该像厨师那样戴顶高帽了。”难得看到外公黝黑的脸上竟然透出了红晕:“外公老了,头发会掉进菜里,吃了不卫生。”我哽咽了,年近古稀的老人心里想的,永远是他的儿孙啊!莫名地,那首歌又在心头盘旋,“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眼前的妈妈依然凝视着手中的老照片,我知道她担心什么,可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小时候她和舅舅生活在农村,为了养活一家人,外公不得不选择与家人聚少离多的生活,长年累月在海上孤寂而无聊地工作。这一干,就是整整30年,直到儿女们都成家立业,他才辞去工作。那时候,外公已经60岁高龄了。这段往事被妈妈翻来覆去讲了不知多少遍,每次听完我都不由得感叹,“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我们的现世安稳,是因为有您为我们负重前行啊!

我的外公,这棵参天大树已慢慢枯萎。可是,我们会永远记住您年轻时的容颜,因为我们知道您为我们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愿岁月的双手温柔待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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