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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热门20篇)

工作和中,我们知识,挣脱旧我,精神,净化,升华自己。其实,深究其根源,也是因为熟悉的地方已没有风景了。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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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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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随处可见,擦肩而过的都是一些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有人可能会感到疑问:“陌生人不就是生疏的人,怎么会有最熟悉的陌生呢?是的,一开始我也曾认为这是一个相矛盾的话题。但细细回味生活,我发现在我的生活中,也的确有这样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她,曾是我幼儿园时的“死党”。我们一起拌嘴,一起为同一个话题不同的想法而争吵,一起玩同一套玩具,一起争抢同一根小板凳……我的幼儿园生活似乎到处都有她的身影。据爸爸妈妈说,我和她在各自的妈妈的肚子里就认识了呢!

长大了,我们俩又上了同一个小学。她在五班,我在八班。

那时,我常在运动会的冠军名单里听到她的名字,而她也常在科艺节的获奖名单里看到我的名字。于是,我们俩走上了不同的兴趣道路……

三年级时,我们般到了桥的另一边。她在那边,我在这边。在学校里碰到了,顶多问一句:“你们下节什么课?”。假期里遇上了,也最多问一句:“你们这周作业多不多?”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我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她在三楼,我在四楼。

当我们再次重逢时,彼此之间仿佛成了陌生人,再也没有了共同的话题,试图想用微笑来敷衍这尴尬的局面,却再也无法扯起嘴角。

就这样,时间这把无情的剑,冷冷地消耗着我们的友情。曾经熟悉的人儿,如今是如此的陌生。我终于明白,熟悉与陌生其实是一对近义词,只不过使用的时间不同罢了。

[高中作文: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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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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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最熟悉的人就是我的妈妈。她温柔善良,体贴大方,而且还很有爱心。

一天,我和妈妈在街上逛街,我和妈妈在讨论中午要吃什么,是吃德克士还是必胜客。我的头摇着摇着看见了一个路边乞讨的老爷爷,他身上脏脏的,我是一个爱干净的孩子,当然要避开他,免得脏了衣服。但是妈妈却不嫌脏,给了那位老爷爷10元钱,我当时还在纳闷,过了一会我就恍然大悟了,妈妈有一颗爱心,老师上课时讲过爱心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记得非常牢。妈妈看见那位老爷爷很可怜,就用了她的爱心,给了那位老爷爷10元钱。这是一件好事。帮助了那位老爷爷,让他有了吃饭的钱。解决了他的温饱问题。

我立马对妈妈说,我不去吃德克士了,每一分钱都很珍贵,不嫩随便花,德克士不吃也没有关系,要爱惜每一分钱,因为它们都是用辛苦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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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熟悉的房间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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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间,是美丽的,也是个卡通世界。

一走进我的房间,映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墙壁,上面贴着好些关于动画片的贴画,就连床头上也贴得满满的。我的床是一个带有哆啦A梦图案的床,床上放着一个小飞猪的抱枕,抱枕一旁放着一个心形的枕头。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至今没做过一次噩梦,都是甜甜的梦。在床的旁边放着一个挂衣架,这个挂衣架可不同于其它的挂衣架,它看上去是个竖立的小鱼,小鱼的身上有很多“小针”,那些“小针”是用来挂衣服的。

床前是我的学习天地,在书架里有很多好看的书,厚厚的,可重了!我的学习桌上有一个小兔台灯,每到晚上都会亮起来。

我爱我那美丽又可爱的房间。

[熟悉的房间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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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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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就是跟我同班五年的同学孙小海。

他是一个活泼的男孩,皮肤有点黑,瘦瘦的,个子也不高。他能做像奥特曼一样的动作--左右翻滚。刚认识他不久,我们就成了一对好朋友。我和他很有缘分,从幼儿园到一年级,我们俩就在一个班。四年级开始分班的时候,我们又在一个班。五年级了,我们还在一个班,还是那么的熟悉,可我觉得他越来越陌生了。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他偶尔有一些作业没写,梁老师都原谅了他,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可从三年级开始,作业多了起来,还有了英语作业,他越来越变本加厉了,不是一学科没写就是两学科没写。星期六星期天,有时候竟然一连三科一字不碰,梁老师非常生气,让他坐在位子上补写作业,哪里也不许去。如果要上厕所,还要有人看着,一分钟不回来就把他直接叫回来。还有考试的分数,语文、数学难的就先不说了,英语简单一点。教三年级英语的皮老师对我的要求是期末加油考到满分,而我却只考了118分,老师都不太满意。皮老师对孙小海的要求只要考到90分以上就行了,要知道那可是120分的试卷啊!

孙小海,你让我既熟悉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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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8我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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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路旁,有一家餐厅,那是我妈妈和大姨妈开的,因为饭菜可口,价格便宜,这几年来,生意很红火,这可多亏了我那能干的大姨妈。

星期天,我到餐厅去了。

我才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听到了“噔!噔!噔!”的脚步声,一听到这熟悉的脚步声,那么急,那么快,我就知道,准是大姨妈买菜回来了,我马上拉开门,只见大姨妈拎着大包小包直往厨房跑,到了厨房,对服务员说:“快,快点,择菜,洗菜,今天还有订桌呢!”大姨妈边说边帮忙着一起择菜,一起帮妈妈配菜。

中午到了,客人们陆续来了,四个包厢都坐满了客人,大厅里也安排了座位,妈妈忙招待客人,我看见妈妈的手中那菜单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我看着都眼花缭乱。大姨妈四个锅子一起上,那个锅子烧着红烧肉,那个锅子蒸着咸鱼,那个锅子烧着梅干菜,另一个锅子有青豆,那么多的菜,大姨妈那么有序,她毫不忙得手忙脚乱,当给一个锅下油时,她的另一只手去另一个锅翻炒菜;当给一个锅放菜时,她的另一只手去另一个锅掀开锅盖。大姨妈在炒菜时,那火苗犹如淘气的孩子四处乱窜,“呀!火苗!火苗!这会烧到头发的!”可她镇定自若,不停地翻炒着。一盘盘菜端了出来,我看看从我身边端过的菜,盘盘“红红绿绿”,让我馋得垂涎三尺!忽然,客人跑出来大声喊道:“老板娘,刚才烤的“杂鱼”蛮好吃的,再来一盘!”

我望着这大汗淋漓的大姨妈,心中产生了钦佩,大姨妈做事干脆利落。

这就是我熟悉的人—大姨妈。每当想起大姨妈,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锅与碗的交响曲。

[六年级作文熟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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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熟悉的一双手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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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一双手。有的手白净净的又短又胖怪可爱的;有的手灵巧的很,许多精美的工艺品都在此诞生;有的手……

一双属于40岁女人的手却饱经沧桑。手背上布满了皱纹,手心上长满了老茧,还有几处痕迹。跟同龄女的比跟是天壤之别。我母亲的手便是如此。母亲不仅要在外面挣钱,回到家还要干活,做一些繁琐的家务活。妈妈都是任劳任怨,从不埋怨一下。

每当看见妈妈头上多了一根白头发,我也是难过不已。

爸爸所加入的厂子,收人不稳定,有时赚的多还几万有时还倒贴不少的钱。只有妈妈赚钱解决问题,爸爸赚钱存下,为备以后所用。

一双苍老的手,为这个家做了多少贡献。

而儿时的我是那么不懂事,还嫌这嫌那的,要什么东西。可妈妈却用那双手满足着我的要求。

现在我长大了,马上要进入中学时代了。我一定要帮母亲做一些事,减轻妈妈的一点负担。

一双熟悉的手,我终身都不会忘记。

母亲啊!你是多么伟大,世界上的母亲不都是一样的吗?

我们这些当儿女的,一定要孝顺啊,父母对我们做出了多少啊!!!

一双熟悉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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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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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和我一样喜欢开玩笑,那是大我一岁的表哥夏豪泽。

我们总是相聚在外婆家大战,大战什么都有,比如放鞭炮、打水仗等等,今天我给大家讲讲“作业大战”。

去年寒假,已经过完大年三十,但眼下作业还没写完,又马上要去走亲访友,我们赶快写作业,却时时问对方做到那了。趁豪泽放松的时候,我赶快写作业。心想:“待会儿去买几盒扔炮,让他羡慕死!”

听着外面的烟花声,我也禁不住有点心痒痒。开始手写得飞快,看书是“一目十行”,写字是“一分三页”。说来也奇怪,表哥竟然看起手机来了,这下他就落后了我几十页,等我把作文之外的作业都做完了,他才做完三分之二。我眉飞色舞地告诉他我做完了,他竟然跟我说:“你帮我写下英语作业吧!”

红包大战是每年必须有的,家里的人都有红包发出来,大家庭群里似下一场红包雨。我呢,在群发的最多(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表哥抢的最凶,但是只收不发,他如今零钱已有数百,但还是比不上我的500,想起来就乐。今天的大战已开启,大家都已经开发,我,201X,你敢来战吗?

烟花,已陆陆续续放响,看来,我们的鞭炮仗又要打响——去年,我们“炸、炸、炸”差点木头都断了;还有,有本事就拿出你的放火本领来,上次把我的薯片袋子用香烧成了黑不溜秋的小块块。我看这次你要败,因为我也学会了放火,小心烧到你。

夏豪泽,不服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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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熟悉的动物作文小狗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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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动物,你们喜欢什么小动物?我喜欢很多小动物,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小,就来看看我家的小狗——丁丁吧!

丁丁长着两只大耳朵,一双像黑宝石的眼睛,亮晶晶的,有一身金黄的绒毛,它的尾巴像一把扫帚,每天扫来扫去的,十分活泼可爱,中午的时候丁丁喜欢晒着太阳睡觉,丁丁睡觉时把头缩进去,身子卷成一团,只要一听到有声音它就像个守门员一样汪汪的叫个不停。丁丁还特别爱吃骨头,每次回家我都会喂它。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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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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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一直挺立在我们的生活中,为我们遮风挡雨,给我们带来阴凉。静静地去观察一棵树,欣赏一棵树,思考一棵树,我们往往能得到一些启迪。自古以来,不少文人墨客寄情与梧桐树,梧桐树一贯是妻凉、悲伤的象征。“金井梧桐秋叶黄,珠帘不卷夜来霜。”王昌龄以井边叶黄的梧桐树烘托出萧瑟、冷寂的氛围……可是我认为梧桐树不再只有伤感情调,它们还体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这株梧桐,怕再也难得活了!”

人们走过光秃秃的梧桐下,没有一个人不这样说。

这株梧桐,所生长的地方,别说还真有些奇怪。我们所住的地方,每俩家必定中间有一个小巷,这株梧桐,恰恰长在屋前的正中央,不偏不倚,可以说是两家的分界线。

屋前的石阶,虽仅有其一,由屋前到园外去的路却有两条——一家走一条,梧桐生在两路中间,清阴分盖了两家的草场,夜里下雨,淅淅沥沥的打在桐叶上的雨声,诗意自然也是两家一起分享。

不幸的是蚂蚁过多,梧桐的枝干,为蚁所蚀,渐渐地不坚牢了,一夜雷雨,便将它的上半身劈断,就只剩孤零零的一根二丈多高的树身,立在那里,亭亭玉立。

谁说这棵梧桐不能再活?当春天来临时,它就长出了新叶,长出了新枝,不久便会恢复以前的阴美了。

一阵风吹过,叶儿被风“劈”下来,拾起一看,叶蒂已被蚂蚁咬的破烂不堪。可恶!但勇敢的梧桐,并不因此挫折了它的志气。

蚂蚁又来了,风又来了,好不容易长出了巴掌大的树叶儿,又飘了下去,但它不管,仍然萌发新芽,吐新叶。古人云“梧桐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自己的所见而已。梧桐整整忙了一个春天,又忙了一个夏天。

秋天,老柏和香橙沉郁地绿着,别的树却都憔悴了。现在的梧桐,叶儿已去得差不多,园中减少了葱笼的绿意,却也添了蔚蓝的天光……

“这株梧桐,怕再也难得活了!”

每当人们走过,总是这样说。

但是,我知道明年还有春天,明年的春天仍有蚂蚁和风。

梧桐,是我熟悉的地方,梧桐,又成为了我脑海中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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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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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倩雯

记得曾经有一天,奶奶打麻将到很晚。我突然说要喝水,一直闹着吵着。可天很黑,店铺门紧闭,外面连一个谈话闲聊的老爷子也没有。晚风吹得人脸生疼,直打颤,又冷又渴。走着走着,走到了一家足浴店,晚上也还开着,从门口就冒出了暖气,太冷了,所以呆在了足浴店门口吹着热气不走了。这家足浴店当时离家不远,几乎天天能见着,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老板娘正靠着门吸着烟,看到当时年幼的我立刻抖了抖手上的烟,又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呀!这么冷的天,你们怎么还在外面呢!快进来吧!”老板娘热情地拉着我的手和奶奶进店,似是觉着我手十分的冷,就赶忙招呼人去拿热水。后面迷迷糊糊地捂着水杯在温暖的空调下睡着了,可我仍旧记得那个不知姓名的老板娘带来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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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熟悉的一抹绿色初二作文_1300字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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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一抹绿色(1)

绿无处不在,草地上绿茵茵的芳草;湖面上绿油油的湖水;河边随风摆动的柳树;甚至还有床头那带着水珠的吊兰……绿,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它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道绚丽的风景。

但有一次,我发现了一抹难得的绿。我走进小巷子,这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小巷子了,每天上学它都是我的必经之路,我对这儿是再熟悉不过了。但今天,我却发现一抹从未见到过的鲜绿。与往常不同,我是慢慢地走过这个小巷子的,我左顾右盼,发现了许多新奇事,这似乎已经不是那条我熟悉的小巷子了。突然我感到屋顶有什么东西在摆动,我抬起头,发现了一抹从未见过的绿。在屋顶上、瓦砾中,生长着一丛不知名的植物,它很绿。在白墙黑瓦之中,这丛绿很明显,这丛绿很难得。它是多么美丽啊,我无数次匆匆地走过这儿,怎么一点儿都没有发现呢?多顽强的植物啊,竟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没有半句怨言,还投以人们新鲜的绿。

我还发现了一抹绿,那抹绿是来自一棵长在墙角的树的,那棵树是一棵桑树,它长在墙角那一方只有巴掌大小的地里。虽只有如此小的一块地赖以生存,但它仍活了下来,还长出了一片片宽厚的桑叶。虽然,它生存的条件不比那些在绿化带里的那些桑树优越,却长得和那些桑树一样好。多顽强的树啊,多美的一抹绿啊!

美丽的“绿”是到处都有的,但那些坚强的“绿”却是凤毛麟角。然而植物也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那我们呢?面对多样的生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效仿植物,勇敢面对呢?

那熟悉的一抹绿色(2)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站在高处,放眼望去,田野一派绿色,生机勃勃,春意盎然,处处阳光明媚,快乐健康……

那时,温瑞塘河的喝水清澈见底,人们会在河里洗菜,洗衣服,甚至洗澡。如果口渴了,人们便会毫不犹豫地用那个收捧一口水来喝,味道稍甜,气味清新,可以与现在的“农夫山泉有点甜”相媲美。据我爷爷所说,以前喝的水全引自与温瑞塘河,里面还有成群结队的小鱼小虾,用一块扁平的石头一扔,可以清楚的看见鱼儿惊恐的乱游;青蛙则跳出水面,溅起一朵朵水花。如果你看到这一幕,定会发出赞叹:啊!这一抹绿色真美。

可是,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昂后,人们的生活水平上升,喜欢随意的把垃圾倒入塘河中。如今的塘河,水质变得浑浊,在河面上不时可以看见漂浮着的藻类植物,用过的一次性塑料袋、油污等各种垃圾,排水管不时排出的废水:散发着臭味。住在杨府山山下桥边的村民说:天一热,水就发黑发臭,味道十分难闻,一整天,我们连窗户都不敢开,鱼虾也死绝,被污染的塘河水,连洗马桶都嫌脏。”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效应,对河道进行了填埋。人们无序的采石,造成了山体千疮百孔,损害了山体美的形象,河道两岸还有工厂,岩松和成堆的垃圾,极大的破坏了塘河的风貌和生态环境。河道的填埋影响了城市的防洪排涝和生态环境。江南水乡渐渐失去了生存的基础。

此时此刻,我们仿佛能听到母亲河在哭泣。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期盼着,期盼着那一抹的回归!让母亲河重现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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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熟悉的陌生人为话题的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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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是否一直存在这种关系——总会由陌生变成熟悉,再由熟悉变为陌生,由无话不谈到无话可谈呢?就算是好朋友,在很久没见之后的某一天忽然遇见也只是微笑的擦肩而过、不会停下来聊聊双方的状况吗?为什么曾经的好朋友会变成熟悉的陌生人呢?

我记得我最好朋友珊、和我提过她想念六一班,很想属于我们的六一班。是啊,属于我们的曾经的六一班是多么的快乐与美好,相信在这个班呆过的同学们也会非常想念。珊问我说,属于我们六一班的同学们还会聚在一起,会开同学会吗?我说,应该不会了吧,也不可能了。因为曾经的美好和快乐只能变成回忆了,同学们都已各奔东西了,在学校里遇见了、也只是擦肩而过,没有一点依恋的感觉。每次在学校里遇见六一班的同学(虽然现在不同班)、大家都和陌生人一般,曾经最熟悉的、最美好的朋友、同学都变成了陌生人,心里有种酸酸的感觉:大家都变了、变得互相都不认识了。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开同学会吗?

说实话,我蛮讨厌现在这种现实世界的,在现在这个世界、社会里,大家都那么现实,眼睛和内心都被钱所蒙蔽,虽然说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可是钱不是万能的、钱可以买到亲情、友情、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吗?可以买到健康、快乐和幸福吗?

我讨厌这种现实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好朋友都可以变为陌生人。我还是比较喜欢属于我的、单纯的小世界,虽然说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我的世界里,但我起码不会过早的受到现实社会的“污染”。在我的世界里,朋友不会变成陌生的,他们永远都会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姐妹,我会永远记得他们。

我不想朋友们都变为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讨厌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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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熟悉的陌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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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变了,也许,是忘了。

今早约好去跑步,本来是很好的一件事,不是吗?可当见到她们的时候,发现变了,变得太多了。原以为自己很了解朋友,将对方的面孔狠狠地印在了脑子里。直到现在才发现,就算她站在我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我低着头,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女孩的脚,趾甲上颜色鲜艳的指甲油晃花了我的眼睛,走路时凉拖鞋后跟敲击地面发出的声响使我的耳朵一阵耳鸣。

我抬起头,看见的是熟悉陌生的面孔。说熟悉,是因为脸型、神态上都能寻到两年前毕业时的影子。说陌生,是因为头发长了,乱了,末梢还有微黄,脸上的痣,似乎是取了。右边的眼角旁耷拉着长长的不加束缚的刘海。整张脸从整体看来,显得很是苍白,瘦削,找不到那时的红润。

衣服穿得很是随意、潇洒,没有丝毫我想象中的许久不见的激动,甚至连一声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问候都没有。

“还要跑步吗,一会儿我就走了。”

言语中哪还有以前的丝丝羞涩。我愣住了,久久没吐出一个字。

还好最后也没有不欢而散,只是少了想要的欢快气氛,少了儿时谈话的真诚。眼中多出许多的东西不是言语能道出来的。

一个人走在熟悉的小道上,环顾四周,是那个熟悉的城镇,到处有熟悉的小店,熟悉的运动场,只可惜,没有真正熟悉的面孔。

这也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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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熟悉的风景的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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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终于回家了。在大门口,母亲手捧一张发黄的照片发呆。我悄悄地走到母亲身旁,发现这张照片上有一个孩童努力向一棵矮桃树上爬。母亲发现了对我说:“看,那个小孩已长得快有那棵桃树高了。”

接过照片,凝望,那一株桃花开得正艳。抬头向庭院观望,院中那株桃树仍是花开夺目,这株被我写了无数次的桃花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笔下。

冰雪慢慢消融,无声的枝丫不知何时已有小小的骨朵和淡淡的绿色。过几日后在小骨朵中间冒出一个红点,如少女脸上涂抹的胭脂。这时总有人到我家要一两枝桃枝为新生的婴儿辟邪。我总拦着说:“你折断了它,这桃树会疼的。”但母亲还是趁我午睡时折下两三枝送给人家。

近日,下了一场小雨,缠绵地滋润着大地。清晨我还在被窝就闻到一阵阵似有似无的飘香。我赶往门外,桃花盛开。它们有的开得热情奔放,有的开得羞涩腼腆,有的干脆懒在屋里,连头也不愿伸出,只象征性地打开一扇窗户。

它开得淡,如一张张害羞了的姑娘的脸,微红;开得欢,每一个朵儿都努力张开去接纳它的客人——蜜蜂;它们同样开得香,微风吹过,缕缕清香窜入鼻孔,瞬间让我陶醉。

我的脸和花一样红了,犹如我对远在异地的他那淡淡的思念。摘下一朵桃花,抚平,压在信封,静静地放在我的桌前。我把希望交给邮差,等待来年花放的时候,我相信,我们一定会相见。

你是我青春最美的景,最甜蜜的情,你明白我的依恋,我了解你的真心。我们共同等待。

又一次下雨,轰隆的一声惊雷,暴雨从天而降,猛烈的打击那一株桃树。它柔弱的枝条被雨水打弯,一会儿又挺起,一次次被打弯,又一次次挺起,毫不在乎满树的桃花被打落多少。它似乎说:“要坚强。”我撑着伞,将被退回的信埋在树下。雨过天晴,它又惊奇的长出叶子。初夏,满树的叶子中有几颗青涩的果儿。盛夏,我尝到果实的香甜。

偷得梨蕊三分嫩,借来梅花一缕香。我明白你,只有舍得满树的桃花,才能结出香甜的果实。你是我眼前最坚强不败的魂,一处永不败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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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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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一个人是我的爷爷。老爷子今年八十三岁了,但身子骨硬朗,腿脚灵便。

爷爷个子不高,很瘦,有点驼背。脑门上有几道深深的皱纹。爷爷的眼睛不大,眼神很浑浊,几缕头发不均匀地分布在头上。

爷爷的性格特别古怪,有时像小孩子似的,想干什么,谁也别想阻止他。这几天,奶奶病了住在医院,爸爸怕爷爷在家里寂寞,就把他接到了我们家。爷爷不爱在我家呆,刚进屋就嘀咕着:“我得回去看家啊!现在的小偷多得很,这家里的东西可值钱着呢!”晚上,老爷子终于不说话了,我们终于可以清净清净了,可谁知道,第二天天刚亮他就打车回家了,等我六点起来上课的时候,爷爷已经到家了,气得我们哭笑不得。

不过,爷爷有时很“聪明”,当他听到别人说话难听的时候,可有一套好方法--装聋。我爸爸和爷爷聊天时,爸爸都用正常的语调和爷爷说话,爷爷能听得一清二楚。可老叔训斥爷爷的时候,爷爷就什么都“停不见”了。

这就是我的爷爷,有着孩子气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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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陌生与熟悉800字作文高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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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次以偶然的机会得以静下心来思考时,我发现了对于那种久已没有过的对于过往一切的怀念竟是那么的深刻,那么的令人感到神奇,以至于让我怀疑起这一直以来我到底是以怎样的一种方式在生活着。苦于没有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这一感受的缘由,我暂且称之为陌生熟悉的感觉吧。这恰巧也印证了那一句话:“陌生与熟悉,见证方寸之间 ”。

人总是有惰性的,以至于消磨了对于以往所有的激情的期待。我们总是习惯了现实带给我们的安逸,便在一片欢呼声中尽情地享受这份安定,于是便没有了原本美好的幻想,所谓的梦现只不过成为了灵魂的附属品,生活的牺牲品罢了。当一个人只是停留在不断维护属于自己的圈子的时候,他自以为是地认为所有人都在为他而活,他便逍遥地凌驾于这份光芒之上,一种优越感便在瞬间建立起来。但是我不得不悲哀地说在别人眼里他同样是这样的角色,只不过他对于生活的期待仅仅在于此而已,他更可怜。随着年龄的不断积累,见识的不断增长他会发现原本苦心孤诣的追求的东西原本可以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而之所以现在才明白过来只不过是缘于自己对于生活缺少的那份激情而已。因此我不得不说,当生活的激情已经化作对于现实世界种种资源的不断索取并以此求欢,而不是源自内心世界那种最原始最独特的感受的时候,原本熟悉的自我已经被那种无名陌生的的期待所替代。

熟悉与陌生,只是一种感受。也许时间带给我们的是远远比我们自己现阶段思维所能达到的高度更加纯熟的境界,但是其区别无外乎陌生与熟悉而已,境界的提炼只是时间的外化。古语有云“四海之内皆兄弟”,此可谓思想境界达到很高的圣贤才所能真正企及的吧。但就现实社会而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也和其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常常把自己界定在一个范围之内,以至于固步自封而愚陋浅薄,却不知放开心胸这世界便会任你遨游。封建旧社会的冷漠造成了陌生与熟悉之间很明显的界限,但是在这个人与人之间只隔着一个“机缘巧合”的年代,似乎陌生渐渐被同化掉啦!每天世界上都在上演着无数的相遇,无数的邂逅。有的可能从此不再见面,有的却可能成为挚友仰或是一生的陪伴。只要你想你就能感受到我和你是如此地熟悉,即使素未谋面。。。

当你发觉原来你熟悉的一切都已经不认识的时候,当你发觉一切早已物是人非的时候,你可以感慨,但是不必惊讶。因为当你选择离开它的时候你们注定是要有一天变得陌生的,而当你再次接近时那种熟悉的感觉便会油然而生,只要你需要!你必须记住,是你放弃了一切,所以一切的一切才放弃了你。陌生与熟悉,只在方寸之间,只是看你的心房有多大而已。

我和明月由陌生走向熟悉,只是因为那一泉清泓勾起了我的思念,于是我便与明月对视,畅叙幽情。而当那朗朗晴空持续数日之后,我会因为繁杂琐事而忽略了与月光的交会,由此便是一段陌生的境遇。而又在某一次户外游玩时我又会有一种对于明月的深深的眷念,而她依旧如此温婉动人。

陌生和熟悉,孰先孰后,我认为也无人能够作出一个圆满的解释。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循环往复,交替更迭,随时而动,顺势而行,正所谓“顺其自然,随心所欲”之境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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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那个熟悉的地方作文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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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光阴似箭。那些千变万化的事情,由时光随着风儿,将它们一点一滴的带走。时光从不向我说他要在哪年哪天某时某刻,将我的记忆抹掉,仅仅是在我想回忆时,留下了那个熟悉地方

在我家后院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常,却有一个宽不到半米的入口,再到里面这是一个满有青草绿树的很小很小的花园。即使它如此之小却装载着我童年的回忆。我的好奇心与害怕,形成了一堵墙,我有朋友小心翼翼的,走到入口旁,呆若木鸡。终于我们不约而来的信心打破了这长久的寂静,我挤进入口,惊讶这美丽的地方,朋友也随之而进,这是属于我们的秘密基地。我们曾一起守护这个花园,我们一起当着英雄,我们当时真了不起。我们在花园里玩耍落下的树叶与漂起了尘土也抵挡不住我们嘻戏的美好时光。玩累了就随意坐在地下,忘了,爱不爱干净,只是在肚子饿时分享着零食。我们有说有笑,没有理由的打闹也多的,数不清这个花园承载着我们的欢声笑语。我们在这里发出海誓山盟如桃园结义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永远都在身边,从不淡忘任何一个朋友。我们也曾在花园里哭泣抱怨当时作业的烦多以及对现实的恐惧,但是,就在这个花园里,有你们——朋友,我从不孤单。

那一个熟悉的地方那一个,虽然是很小很小的花园,但那是我们的童年。在那里朋友,我们发的是,请不要忘记,即使现在我们不在一个班级,还是希望再次见面时能欢笑着拥抱说着那时的时光,那时的快乐,那时的希翼。在那里,那个熟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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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熟悉的地方也有美景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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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爸爸妈妈就爱带我到很多的地方旅行,他们总说:“多看看外面的风景,就多长长见识。”殊不知在我们那个不算大,生活多年的家乡,那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停下脚步,细细观察,同样也有美丽的风景。艳阳高照,风和日丽,在灿烂的阳光下,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菜地里的蔬菜也不例外,翠绿的叶子在阵阵微风里轻轻地摆动、舒展着身体,一旁架上的黄瓜被太阳一照瓜皮上闪出成熟而饱满的光泽,那是对人们辛勤劳作后最好的回报,谁能说这一幕不是很美的风景呢?

晨风习习,凉爽无比,早晨的空气清新极了,适合去爬山,家乡的山不大也不高,今天的山却与往常不一样,在山脚下向山顶看时,那一片轻薄如同丝带一般的雾萦绕在山的两旁,把山衬托出了一丝仙气,走在山路上,两旁的树、花、草都带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珠,如同水晶般闪出耀眼的光泽,一路赏着景终于到了山顶,凉爽的风吹拂着我的脸庞,向远处看旭日东升,阳光透过薄雾照在树上、花上、草上还有世间万物上,向山下看,早市上的人们也忙碌起来了,欢笑着迎接新一天的到来,人世间的烟火气与山间的雾气融合在一起,谁又说这一幅清晨薄雾图不是美丽的风景呢?

在生活中停下脚步,静下心来,用心去感受你就会发现,原来最熟悉的地方也有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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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个熟悉的背影作文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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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那个熟悉背影逐渐模糊直到消失在校门口,我的心都变得空落落的……尽管我对那个背影熟悉得不得了。从小,母亲就很照顾我的起居饮食和心理上的变化,就连我上了市里的一间重点初中,由于学校离家有点远,母亲每次都会骑着那一辆破烂得好像随时都会罢工的自行车和携带一些有用或无用的东西来看我。

虽然我每次回家,母亲都会我的耳边唠叨,我也偶尔会嫌她烦人。但我不得不承认,母亲在我心目中的分量还是很足的。家里一直都是母亲在操持,即使她很累,也仍不忘了为我做好吃的。

随着开学的时间到了,告别了自由的寒假生活,她如以往那样带着大包小包载我到学校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向她挥了挥手。

看到母亲的背影,我心里说不出的难过。母亲那么辛苦,还千里迢迢送我到学校。没有一声怨言,只有道不尽的关心。她总是这样,一个人默默地把付出。

看到这样的母亲,我的心揪疼。很想大声喊一句,“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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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熟悉的一棵树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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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幼稚园里有一棵参天大,是一棵松树。虽然我幼稚园毕业已经两年了,但至今我还深深的想念他。因为,是他伴我从托班升到大班,是他伴着我长大,是他在夏天的时候给我们添上一片阴凉,是他在冬天的时候给我们保留一片绿色。

这棵松树长在幼稚园教学楼的前边,他长得高耸入云,我猜他的树干有2尺粗,宝塔形的树冠像一把大伞。他枝繁叶茂,四季都是一片青葱翠绿。

在一个夏天的上午,报纸上说会有日食,老师带着我们在那松树的树荫下边吃西瓜边等待日食的到来。不一会,我们觉得天色慢慢暗了下来,我抬头一看,啊!日食真的到来了,等看完日食,我们觉得天色又慢慢亮了起来,可是这时候我们已暂时习惯了黑暗,是那棵松树帮我们挡住那酷热又刺眼的太阳。

不知有多少次我们放学后在幼稚园的运动器械上玩儿得满头大汗,都会去松树下乘凉休息。

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怀念和这棵树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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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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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生活中有许多熟悉的人:亲戚、家人、朋友、同学、邻居。然而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同桌——余耀。

他今年十岁,个子不高,皮肤黝黑发亮,一头乌黑的短发闪闪发亮,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余耀经常会做一些搞笑的事情、讲一些幽默的故事,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成了同学们的“开心果”。学习上,乐于助人也是他的一大特点,他在数学方面,学习知识比较连贯、思考问题时思路清晰。我有时弄不清楚的数学难题,总会向他请教。他总是热心为我讲,直到我听懂为止;在语文方面,我学的好一些,他来向我提问,我会把解题的思路交给他。学习中,我们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学习之外,余耀还喜欢练跆拳道。你可别看他小小年纪,练习跆拳道已经有5、6年时间了,他不仅学得认真,而且还肯吃苦耐劳、奋力拼搏,在2013年少年儿童跆拳道“锦标赛”比赛中,获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去观看他练跆拳道。只听见耳边传来呼喊声,原来是他们在进行热身活动。只见余耀把腿举到齐腰的高度,一伸一缩的准备着。热身运动完毕后,大家都精神抖擞地开始了踢板训练。顿时,场馆里响起一阵阵断断续续敲打声,不一会儿,轮到余耀出场时,只见他两眼放光,气势汹汹,摆弄架势,使劲往一踢腿,动作是那么有力、那么规范,连教练看见了他训练这么认真、刻苦,都还不停地表扬着他。

这就是他,我的同学――余耀,一个热爱学习、乐于助人、热爱运动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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