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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20篇)

工作和中,我们知识,挣脱旧我,精神,净化,升华自己。其实,深究其根源,也是因为熟悉的地方已没有风景了。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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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陌生人作文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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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也许,你和我一样,父母亲从小就常这样提醒。大家都知道这是父母对我们的关爱。

虽然如此,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和一些熟悉的陌生人打交道。有警察、有医生、有司机、有……这些熟悉的陌生人,曾经无数次地帮助过我们。

正是有这些陌生人的“援助之手”,我们的生活才不会那么迷茫。其中,最熟悉的陌生人就是警察。是他们在茫茫人海中凭着职责,尽职尽责地为人民服务,保护我们的安全。是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威胁不分昼夜地打击罪犯,难道他们这些无私的付出,不是一种帮助吗?

医生也是如此,特别是乡村的医生。无论是在风雨漂泼时,或是烈日当空时,只要电话一响,他们就立刻出发,没有将病人拒之门外,而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医治他们的病人。如果没有他们的无私奉献,没有他们的尽职尽责。那么,在远离城市的贫苦农村深处,就是因为缺少许多这样的“白衣天使”,而使许多病人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有多少的人会为亲人的离去而悲痛欲绝。然而,只有医生——这些崇高的人们不知能够减少人间多少悲痛。我们和他们虽是陌生人,但他们却成为我们的救命恩人。难道他们的付出,就不能换来我们的一声“谢谢”吗?

有的陌生人亦是可亲可敬,所处在的却是极其低微的岗位——司机。有的乘客粗心大意,经常把一些搭乘东西遗忘在车上了,是他们,用真挚而朴实的语言给我们提醒,甚至把东西完好的送还给我们。其实,他们完全可以把物品“私吞”,因为茫茫人海,只是一面之缘,又有谁会为你卖命呢?从我们经历的点点滴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可爱”的陌生人具有高尚的品格——拾金不昧。虽然这只是小小的事情,却能让我们感动,对他们肃然起敬……

其实,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许多善良而无私的陌生人在帮助着我们,使我们在黑暗中迎来一缕缕明亮的灯光。陌生人并不可怕,只要用心去体会,去发现,就会觉得他们是多么可歌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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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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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人是我的妈妈,她有张慈祥的脸,一双温柔的眼,可岁月的痕迹在妈妈的脸上留下了烙印,每当我看到它们,我就会想起妈妈对我的关心对我的爱。

记得在我上一年级时,有一天,妈妈要我读课文,我不但没有读,还在语文书里套上漫画书来骗妈妈,妈妈来到我的身边,我就装模作样地读书,等她走开了,我就津津有味地看漫画,当我看到一个有趣的故事时,便不由自主地笑了,这一下被妈妈发现了,我很担心,做好了挨骂的准备,可妈妈轻轻来到我的跟前,拿起我的漫画书翻了起来,嘴里还说着,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呢,难怪我的宝宝爱不释手,但你的课文能背下来吗?来背诵第二段给我听听,我的脸涨的通红,我哪能背诵,妈妈看到我的窘态,就对我说,趁你年纪小就要养成好习惯,搞完学习再看课外书籍,从低年级就要打好基础,到了高年级学的东西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你现在不认真,到时会后悔的,掌握了知识是你自己的,你这样骗得过妈妈能骗过你自己吗?古人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愿意那样吗?我听了妈妈的话,感到很内疚,不争气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想我一定要改正的,妈妈看到我的表情,立即要我抓紧时间读书,等完成了学习任务,她和我一起欣赏漫画书,我听了很高兴,专心地搞学习。从此,每当我在学习上有松懈情绪,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逃避时,我就会想起妈妈的话,每当看到妈妈因为我的进步,脸上露出会心的一笑时,我感到很开心。

我一天天长大了,每当我回忆起妈妈对我的点点滴滴,我就会由衷地感谢她,我的妈妈是一个善良的,和蔼可亲的人,我最了解她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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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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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弹奏着贝多芬的忧伤。

窗内的人儿,泪流满面,独自舔着心口的残血痕迹。

还记得那个中午。

陌生的你带着活跃可爱的身姿坐到了我的身边。

“嘿!作业写好了吗?我还有好多哦,帮忙一下吧!”你调皮地向我眨眼,还表现出一幅可怜的样子令我忍峻不禁。我和你,就这样认识了。快要中午了,你邻居家的哥哥问你到底回不回家吃饭,你一脸委屈地摇了摇头:“不了,我还要写作业啦!不然那唠叨的老师又要来磨我的耳茧了,什么放暑假那么长时间都干嘛啦。好啦!不说了。”一旁的我突然被她用笔一戳,“你笑什么呀?”“额~你中午去我家吧,我家离这近,而且家里没人——”

我们就这样更近一步。

还记得那个阴天。

和牙医约好那天去把牙齿修正一下的,可是没有交通工具呀,肿么办!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拨通了你的电话。“喂——”你沙哑的身音,一听就知道你还没睡醒呢。“小扣啊,我今天想要去看牙齿,可……”

——半个小时没到,一声声车铃在屋后想起。担心会下雨的,却见太阳拨开了那团乌漆抹黑的东西。

还记得那个夜晚。

又要麻烦你把我送到哥哥家了,却无奈,门是紧锁的。外面早已是繁星照空了,回去也来不及了,晚上两个宝宝骑着电瓶车在乌黑的道路上回家都危险!那晚,你就尾随着我在网吧里过了一夜,连晚饭都没吃。

那天,在宿舍里,我还记得,我一直都记得你带着一脸陌生而令人心寒的表情对我说:“我们还是做最熟悉陌生人吧,在你面前,我已经无法再表现出原始的热情和你所谓的可爱,你真的已经太了解我了。和我在一起,只会让你有更大的花费,我是个坏孩子,也不想去带坏你,你还是做一个好学生啊!”话落,你被那个她挽着手腕,留给我的,只剩下一个陌生而熟悉的背影。

窗外的雨,凄凄惨惨戚戚,哼唱着贝多芬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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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条熟悉的路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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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条熟悉的路!

清晨,一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风中含着露水和秋色的气息,一步、两步、三步……我又一次走进那条通往校园的路。

这是一条可爱的路,几只鸟儿从那棵树飞到这棵树上,又从这棵树上飞到我面前,它们唱着欢快的小曲,为早起上学的我伴奏。树上掉落下来的树叶在空中飞舞,沙--沙--,片片落在地上,落在我肩上,犹如一首短暂的小令!我拾起一片落叶,细数上面的纹理,仿佛看到了它蕴含的生命奥秘。清晨,好清爽!每次走到街角,就会有两只白雪般的小猫,小心翼翼地追随着我,我奔跑,它们也奔跑;我放慢速度,它们也放慢速度;我停下来,它们也停下来看着我,我慢慢蹲下轻轻抚摸着它们的毛茸茸头,它们就与我跳着优美轻松的圆舞曲……一路我走啊走,跑啊跑,跳啊跳,把所有的烦恼忘的一干二净!跟小猫跳着圆舞曲,与小鸟一起飞翔……

走到街角时,又见那家卖羊肉串的店,早早开了门,摆上那被炭火熏得黑红黑红的架子。老板慢悠悠地串着她祖传秘方腌制的羊肉,面带微笑,似乎在为她祖传手艺而自豪。这时的我早已被老板娘那娴熟的串肉串儿手法镇住了。啪!老板娘一拍桌子,哦!原来串肉串儿这个任务大功告成了!我站在架子前,等着烤串发出诱人的香味!果不其然,肉串刚摆到架子上,就有股独特烧烤香味出来了!我仿佛被定格了一般,站在那里,口水滴答着,这味道!那叫了个香!把我的神拽回来的,永远是那清脆的自行车铃铛声,和车主的叫声;“哎妈呀,这小姑娘口水滴答的,小姑娘!让个道呗。”我慌忙从定格中醒过来,我也该上学去了……

我迈开大步,向学校走去,“一步…两步…”到了校门口,收起那舌尖萦绕的口水,收拾好心情,踏进我那美丽的双西校园!

走不厌的那条熟悉的路!那条通往上学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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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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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风景我也是看过几回的。

人迹罕至的竹林漫山遍野连成了一片海洋,漫着黄土的小径飘飘然然的顺着山脉似是要随着云雾这番离去。我自忖登不上这天梯所以到了陡峭处便坦然折回。路边不知名的紫色小花在太阳地照耀下娇艳欲滴,还有那未死的枯木,枝干抽象地凌乱着。

那是个极不熟悉地方,特用相机照了几张以作留念。

我从不会到一个已经旅游过的地方再去游览一次,那纯属是浪费时间,而且,既然熟悉了,那便不再是风景了。

我可以很有耐性的去排队进一个从未去过的景点,但是我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流连不停。那太渺小了,但是我的目光从不曾长远。只是单纯了厌倦了等待,我并不愿意再去等一个风景风韵成熟,重新绽放它的美丽。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那是高雅之人所说的熟悉风景,吾等俗人,自然便赏得一次山山水水便罢了。风景一个人看是很伤感的,因为没有了陪你赏风景的人。等到那风景都看透了,就算这横看侧看都看遍了,也只有厌烦。

所以我选择了给自己一个余地,给自己一份痴恋。

我不希望自己看到的风景是让人厌烦的,我总是希望得到最好的。我不会让自己去轻易地厌烦可以欣赏的东西,特别是可以让人平静的风景。

我不希望因为熟悉,所以衍生出人不如故,衣不如新的感觉。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我只能看到因为熟悉而衍生出的荒芜。我不想因为熟悉,所以抹杀了美丽的风景。我承认我有私心。因为我喜欢新的东西。

人总是喜欢新的东西的,特别是俗人,而这个世界上,毕竟还是俗人居多,因为太过渺小了,所以才会喜欢看不熟悉的东西,特别是风景。

我们的目光不太长远,所以才会认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正是因为目光不太长远,所以才注定了是平凡的风景,转瞬即逝。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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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熟悉的一位老人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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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人是我的爷爷,他今年60出头,1米78的个子,光秃秃的头顶,一双又粗又大的双手,额头上一道道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淡淡的眉毛,有神的眼睛,一副饱经风霜的脸,走起路来可神气了。现在爷爷一般都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或看电视里的新闻,每天还做些家务事。我喜爱我的爷爷,因为是他天天教育我,渐渐的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了。记得有一次,爷爷刚来到我家的时候。我在写作业时,爷爷在一旁看着我,就好像是爸爸派来的警察似的坐在一旁。我多么想玩一会儿,天天就是写呀算呀真没有意思,我真有点不喜欢爷爷对我这么严格。中午吃过饭后,爷爷让我做数学题目,我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硬着头皮做题目。过了一会儿,我说:“爷爷都学这么长时间了,我能玩一会儿吗?”“天天就知道玩,不行!”爷爷不耐烦地说,我听后,十分不情愿地底下头做数学题目,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又哀求爷爷说:“爷爷,我要上厕所。”“去吧!”爷爷说,当我走到沙发前的时候发现了一本《儿童漫画》我连忙把书塞进衣服里,跑到厕所里看,爷爷等了好大一会儿,不见我出来,便大声喊到:“淳淳 ,你上厕所怎么这么长时间!”我心里像一块石头悬挂在半空中似的想:这下可完了,万一被发现了,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我把《儿童漫画》塞到衣服里说:“好了,马上就来!”我蹑手蹑脚地把书轻轻放在沙发上,走进了书房······心里暗自庆幸,还好,幸亏没被发现。哎,什么时候爷爷才能和我想到一块去呢?可不久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和爷爷亲密起来了。这天我们班测验了一次数学,当我做题目的时候,发现一道思考题是爷爷教过我的。第二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考了100+10分,我高兴的比喝了蜜还要甜。回到家里我对爷爷说:“爷爷,你猜我考了多少分?”“95分?”爷爷疑惑问,“不对,不对再猜猜。”最后我把数学成绩告诉了爷爷,爷爷高兴地说:“不错,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爱我的爷爷,因为爷爷是一位慈祥可亲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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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熟悉的陌生人高一作文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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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陌生人,是分了手的恋人,以前那么的亲密,如今见面不相识;

最熟悉的陌生人,是电台DJ和听众,每一天朝夕与共,却素未谋面;

最熟悉的陌生人,是歌手和歌迷,感觉彼此的存在,却未必有缘相见;

最熟悉的陌生人,还能够是……,由你来填空。

最熟悉的陌生人,那似有似无,或深或浅的距离感,有时觉得是一种独特而朦胧的美。

那天突然决定去参加张敬轩歌友会,约好开show前做个专访,和轩仔也算是熟悉的陌生人了,常在节目播放他的歌曲,介绍他的最新动态,在电视里见过他的演出,甚至也曾策划做他的歌友会,但在这之前一向未有缘相见。

那天到得比较早,他还在台上排练,这个有着一双忧郁眼神、喜欢皱眉的大男孩穿着黑色衬衫蓝色牛仔裤,很随意很亲民的穿着,很认真的在唱,在试咪,走过他面前时,没有惊动他,只坐在前排拍了他几张相片。

完成彩排后,走下台来的轩仔,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也没说,只是向我笑了笑打招呼,一下子感觉距离被拉近了。印象中的轩仔,比较安静,不善言辞,甚至有点木讷,其实他很健谈,很随和,幽默而且还十分细心。

现场听他唱歌,尤如有些听众说的象听唱片一样好听,真的不错。

从熟悉的陌生人变成了朋友,又是另外的一种的感觉另外的一种美丽。

部分到场的歌迷,是在我的节目中得到门票,他们在现场看到了志恒,却不明白坐在他旁边的是我,节目信息中不少人还埋怨我为什么不告诉大家我也去呢。熟悉的陌生人就在眼前,只是你没有发觉而已,想起来,我会偷着笑,有点得意,感觉很有意思。

有时很乐意持续这种最熟悉的陌生人的感觉,能够让那种神秘的朦胧美感继续延续,下次还能够偷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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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熟悉的声音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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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沁阳市第二中学1709班朱江涵

上帝是公平的。

男孩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长大成人。

中学时的玩世不恭,不爱学习,对游戏嬉闹和哥们义气的执着从而造就了他此刻的生活。

昔日自认为什么都无所谓的男孩,此时正头戴安全帽,在雨中不停歇的劳作着。背上背着一袋沉重的水泥,憔悴的面容又痛苦了几分。背着水泥,往返于楼底与顶楼之间。几个来回后,他便坚持不住了。无助的坐在楼梯间,身旁不断刮来凛冽的寒风,让他打了个寒颤。

他哭了,因自身的愚钝而哭了。心中有个若隐若现的人喃喃自语道:“若把精力用在学习上,你何必再来吃生活的苦呢?”

睁开眼,我才发觉,原来是场梦呀。继而,每天努力学习,持续了三天左右。夜,依旧是夜,而我,却不是三天前的我。闭上了疲倦的双眼,心被劳作的画面所占满,缓缓进入梦乡……

男孩长大了。中学时,他对学习有了新的认识,对玩耍,他的热情少了许多。此刻,他坐在高楼的办公室中,望着窗外,稀稀疏疏的雨点零零散散地打到窗外的玻璃上。左手端着拿铁,右手不时的在头脑的操控下挥来挥去。突然,他笑了,笑的无邪,笑的利落。心中的那个人走了过来,是班主任,他依然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对我说道:“既然你在学习上吃了足够的苦,那么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上就不需要再吃那么多的苦了。”

我又一次睁开了双眼,这场梦,来的猝不及防。

那声音,就像是上帝之音。我坚信,这声音会在学习中陪我度过一年又一年,让我离心中梦想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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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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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镜子里的人是谁,她有黝黑而富有光泽的皮肤,浓黑的眉毛下有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双眼。哦,那个人就是我。我最了解我自己,而我也就是我最熟悉的那个人。

小时候,经常围着爸爸闹着要他背我,我喜欢待在爸爸那宽大的背上的感觉,常把爸爸弄得气喘吁吁,我还得意地在他的背上手舞足蹈。

小时候,经常跑到舅舅面前撒娇,每当这时,舅舅总用他那又长又尖的胡须扎我的脸,弄得我痒痒得哈哈大笑。这时,他便会把我一下扔到空中,一下又把我接住。

小时候,经常和同学玩捉迷藏、丢手绢的游戏,嘻嘻哈哈,活蹦乱跳……

童年的记忆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令人怀念,那么纯真。

现在,我总是喜欢阅读一本厚厚的书,常常沉醉于书中那精彩的情节,美妙的语言而乐而忘返。

现在,我总是喜欢独自一个人在雨后的空气清新的田野中游走,一边走一边思考,只是一切都还那么的模模糊糊而又若隐若现。

现在,我喜欢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那天边飘过的一片片自由的云和那在空中自由飞翔的鹰,渴望着自己自由而美妙的人生。

几年的时间,一眨眼的工夫。我,就由一个天真活泼的黄毛丫头变成一个文静、成熟、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小时候,现在!幼稚的我,成熟的我;爱哭的我,坚强的我;不懂事的我,勤于思考的我。哦,我明白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时间改变了我,是时间造就了我。

时间依然江水一样东流,而我便在这匆匆流逝的时间中慢慢长大,慢慢成熟。而这就是我所熟悉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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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熟悉的甜蜜与酸涩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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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暮色燃透苍穹,夜在城市中蔓延,一切都变得死寂,只剩那桌角的灯与我相伴。它的光并不强烈,很舒服,很习以为常,以至于常常被忘记。

我俯在桌面上,写着作业,沙沙声有些令人烦躁。我做题需要圆规,开始翻找着。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抹淡淡的香传进鼻翼,带着几分香甜和几分酸涩。母亲端着温热的柑橘水进来了,她带着几分迟疑和关切道:“孩子,没打扰你吧?”嗯,喝点柑橘水吧!你小时候最爱喝了。”是的,我一直喜欢喝柑橘水,它的甜蜜和酸涩是我最熟悉的。

但是烦躁的我一时未顾及那熟悉的甜蜜和酸涩的味道,漫不经心带着几分埋怨说道:“别烦我,放一边就是了。真是的,在哪儿呢?”母亲有几分受伤,难过的抿抿唇道:“好吧!”她放轻了脚步正要出去,回头看了看我,终有几分不放心道:“你在找什么?我帮你找吧!你……你先做别的吧?”“圆规。”我听了一口应下,又埋头写起了作业。母亲没说什么,轻手轻脚的翻找起来。

写完一项作业的我抬头看了看母亲,忆起与母亲对话,心中有几分埋怨,怎么能这么跟母亲说话呢?看着母亲轻手轻脚的动作,心中一股熟悉的甜蜜与酸涩的感觉升腾。时至今日,才知晓那甜蜜与酸涩的意味。

低头又开始埋头写起,正入神之际,一抹轻声找回了我的思绪,“孩子,圆规找着了,拿去用吧。”我抬头,母亲手拿着圆规递给我。不经意间我注意到圆规尖的那头对着的是母亲,突然一股浓烈的甜蜜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又如那春日雪水划过心头融化了一片。

我接过圆规,开始完成那些作业。终于,作业完成了。我走出房间,母亲坐在沙发上,咪咪呼呼的,想睡也不能睡,心中有一股酸涩涌上心头,都是为了我,母亲才……母亲看到我一惊道:“哦,你写完了嘛,我给你热了柑橘水,喝吧!”我伸手接过,饮下。

那熟悉的甜蜜与酸涩席卷我的口腔,如一朵花儿在我手尖绽放,虽然悄然无心却动人心魄,如同母亲对我的爱一般,我细细品味着。

虽然它在我的舌尖一掠而过,太过短暂,以至于遗忘,忽视,但它不惧时间的流逝,不惧风风雨雨,不惧无人在意,依旧散发着馨香。终有一日,我会再回头细品那熟悉的甜蜜与酸涩,任它触动我的心房。

看着母亲眼角的疲倦。我告诉自己,不能再忽视那熟悉的甜蜜和酸涩,我会细细品味,任自己被它的美好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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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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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和我从一个娘肚子里钻出来的,她是和我同床长达10年之久的人。她睡在靠书桌的一边,我睡在靠墙的一面,绝对的安全,因为在我左边,她为我挡着,不让我滚下去,即使现在我长大了,还是会习惯性地面向墙睡觉,而且她是组成我成长记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姐姐。

说实话,我和她的吵架不断,而且,我很少称呼她为姐姐,更多的时间都直呼其名。虽然她比我大六岁,但我对她的了解,升值比父母还多,绝大多数来自朋友、同学、老师们。

上次她带我出去逛街,还拉了她的至爱的朋友,我们逛得腿很酸,变走进了必胜客,姐姐去上厕所了,我在那儿大快朵颐着美味的食物。“你姐真的挺好的……说真的,很善良……”塞了一嘴巴牛排的我姐的同学,真心地冒了一句,我看着对面那美丽的人,“从哪儿体现?”不是我不信,而是我很像知道,姐到底哪儿好了?

“在班里她充当‘和事老’的角色,有矛盾的几个人,她总是可以很快解决他们的烦恼。”嘿!我笑了,原来她是一个在人群中地位很高的呀!

接着我们又去看了姐姐高三时的班主任,当时他正抱着一大堆书本从一楼办公室出来,要上三楼,姐姐自告奋勇地要求把书搬去三楼,那老班看着她上楼的背影,很开心地笑了笑,自言自语嘀咕道:“这丫头办事最让人省心,负责任啊!”

傍晚六点多一点,她很守信用地在七点前回到了家,然后又开始忙碌起来,热晚饭,把饭菜全摆上了桌。爸妈回到家后就吃到了一顿热乎乎的晚饭。

那天晚上,姐姐似乎很累,她背对着我,躺在被子里一会儿就困了,我用屁股顶了她腰一下,她模模糊糊地“嗯”了一声,我说:“嗳,你真是咱家的一块儿宝儿!”说完了,可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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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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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莫过于汪老师了。

汪老师是那种靠才华名扬江湖,不论颜值的男人。他最有特色的是他的眼镜,搞不清楚到底是近视还是远视,不知道是不是眼镜架松了还是轴距不对,汪老师的眼镜就是一个谜。他一双犀利的眼睛就躲在这副眼镜后面关注着我们的一切。

汪老师上课时平均每说两句到三句话就要推一下眼镜。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只要一讲笑话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和同学们一起开怀大笑。那时候他是亲切的。下课时放一首十分搞笑的《丑女七回头》。每次都逗得我们大笑不已!

汪老师不高不矮,就是有点胖。但他的胖是因为学得的太多了,脑子里装不下了才被迫放到肚子里的,汪老师肚子里估计都是墨水,所以他走路不快,这也许是因为学问太多,压着身体了吧!生怕墨水晃悠出来吧。

汪老师很严格:不要求考高,但要求考到录取线。所以老师书上这一是易考题,那一题是必考题,生怕我们的在小升初考试的哪一道题不会,丢分而考不进重点中学。一说到考试,汪老师的眉头都似乎要打结,他太关心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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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熟悉的陌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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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变了,也许,是忘了。

今早约好去跑步,本来是很好的一件事,不是吗?可当见到她们的时候,发现变了,变得太多了。原以为自己很了解朋友,将对方的面孔狠狠地印在了脑子里。直到现在才发现,就算她站在我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我低着头,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女孩的脚,趾甲上颜色鲜艳的指甲油晃花了我的眼睛,走路时凉拖鞋后跟敲击地面发出的声响使我的耳朵一阵耳鸣。

我抬起头,看见的是熟悉陌生的面孔。说熟悉,是因为脸型、神态上都能寻到两年前毕业时的影子。说陌生,是因为头发长了,乱了,末梢还有微黄,脸上的痣,似乎是取了。右边的眼角旁耷拉着长长的不加束缚的刘海。整张脸从整体看来,显得很是苍白,瘦削,找不到那时的红润。

衣服穿得很是随意、潇洒,没有丝毫我想象中的许久不见的激动,甚至连一声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问候都没有。

“还要跑步吗,一会儿我就走了。”

言语中哪还有以前的丝丝羞涩。我愣住了,久久没吐出一个字。

还好最后也没有不欢而散,只是少了想要的欢快气氛,少了儿时谈话的真诚。眼中多出许多的东西不是言语能道出来的。

一个人走在熟悉的小道上,环顾四周,是那个熟悉的城镇,到处有熟悉的小店,熟悉的运动场,只可惜,没有真正熟悉的面孔。

这也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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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熟悉的同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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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他个子不高,有一张圆圆的番茄脸,大大的眼睛,但他的耳朵鼻子都很小,经常挂着一张笑容——他就是小李。

小李为人坦诚,虽然他那一张脸看起来还有点幼稚,但他却深受我们的喜爱。特别是他那经常挂着微笑的脸。可是小李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一天的英语课上,老师正在讲课,突然,老师停住了。我们都认为我们又犯什么错误了,接着全班鸦雀无声。只听老师大吼:“小李,起立!”只见小李很无辜的站了起来,小声的说:“我又怎么了。”老师道:“小李,我不管你在别的课上怎么样,但是我拜托不要在我的课上发出呆笑”紧接着,全班哄堂大笑。老师笑着说道:“呵呵,我这是苦笑,对吧?”

还有一次,还是因为那改不掉的微笑,还被“老班”认为是废话。

小李不仅态度好。人品好,而且热爱劳动。每一次大扫除值日总是见小李忙里忙外,把班集体看成自己的家,把班集体的荣誉看成是自己的荣誉。

小李有很多优点,但是也有一点点缺点就是总是迟到,虽然因此经常被老师批评,但他却一点也悲观,每次总是难为情的低头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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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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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再熟悉不过的老房子也要离我们而去了。出于家人对老人的着想,毅然决定把老房子低了,让老人住进了社区的楼房。没想到再次走进这老房子,竟发现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随着一声吱呀声便推开了朱红色的大门,一只只栩栩如生的仙鹤便出现在眼前,踩在它们脚下的,是一棵棵蜿蜒盘曲的老松。中国画平素在表现花鸟虫兽是也常常讲究一点象征,这仙鹤应也是表现某种美好的寓意,也同样为这老家平添了几分生机。这便是老家的迎门墙。平时觉的再普通不过的一面墙,现在看来却充满着新奇。隐约看到了越出墙头的斑斑点点绿迹,一下子就勾起了我的回忆。

刚认识它时总是好奇的很,爬墙虎真的有两只脚可以爬上去墙壁吗,面对这已占据了整面墙的爬墙虎,我实在有些懵懵懂懂。但不久后我就找出了答案。爬山虎是有脚的,并且脚上还有吸盘……这让我喜欢上了爬墙虎。爬墙虎把外墙涂得很绿,根扎在墙根,藤则攀墙乱爬,叶子重重叠叠,像厚厚的毯子,并且整个房顶都是它的地盘。有的会从窗口探进头来,充满着好奇心。不知不觉间,爬墙虎便成为了老家的一员。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修理爬墙虎,以免爬入邻居家的外墙。时间久了,总不会再去仔细观察它了,对它的变化也是习以为常了。每天经过外墙时,只要还在,就安心了。对待爬墙虎也如花花草草一般满不在乎了。再次见到爬墙虎,它还是一如既往的绿,现在藤叶间还冒出了淡黄带点浅绿的小花,娇滴滴的。风吹过来的时候,叶子沙沙啦啦的响,好听极了,现在盛夏骄阳如火,爬墙虎却浓荫送凉。

这些风景,是以前我看不见的,原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只是我们缺少观察与发现。其实,风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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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熟悉的声音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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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沁阳市覃怀中学初一卫一霖

初中以后,她最怀念的,便是那小学门口的叫卖声。

令人兴奋的放学铃声响起,她小跑出校门。校门口真热闹:车水马龙,叫卖声不绝于耳。走在这一条不宽不窄的大街上,听着这些熟悉声音,心里便有了一份踏实感。

那时,兜里揣着三四块钱,就觉得知足。她可以一下买两个吃的,一手拿一个,幸福感油然而生。酱汁在她的嘴边沾着,一向都注重形象的她自从听到叫卖声就收不住了,早就把什么淑女形象抛到了九霄云外。她的下额一上一下,眼里那种对食物的欲望熊熊燃烧。

回到家,站在门口,她赶紧把省吃俭用“省”出来的口香糖塞进嘴里,嚼了又嚼,用来清除嘴里残留的垃圾食物的味道。美好的一天就在这样一段轻松而愉快的时光中度过了。

“一次考试代表不了什么,我考了132名我还没哭,你哭啥?只要我们稍微一努力,就可以进步个几十名。”她劝着同学。嘴上坦荡,心里纠结。初中以后的她不再像小学那样轻松,一下从班里的尖子生沦为差生,这给了她重重的打击。她担心,担心家长会上妈妈看到成绩后的失望,担心自己的学习成绩会一直停留在这个地步……她始终相信,妈妈会理解她,但没想到换来的是妈妈的眼泪。她焦躁不安,担惊受怕,整天活在忧虑当中……

昨天,她重回到这条大街上,熟悉的路,陌生的人,她鼓起勇气穿过这条大街。“竹筒粽,黑米粽,白米粽”“兰花串夹馍,肉夹馍……”一阵又一阵熟悉的叫卖声传入她的耳朵,随之,她的忧虑也不复存在,那种踏实感如利剑一般把脸上的积云割开,绽放出久违的笑容。她拿着几块钱蹦蹦跳跳地买吃的去了。

她拧着电动车把,头也不回地离开。是的,她要适应新生活了,她又找到了心里的那份踏实感,并不断地蔓延,直至内心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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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奶奶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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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就是我的奶奶

我的奶奶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大大的眼睛,洪亮的嗓子,个子不是太高,稍稍有点胖,有一双很巧的手,会做很多好吃的东西和好玩的玩具。

奶奶为了让我增加更多的营养快快长高长胖,奶奶每天都做出花样的饭菜,有菠萝米、甜米、炸小鱼、红烧肉、炖排骨、豆沙蛋糕、杨莓冰激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菠萝米,因为菠萝米又酸又甜,我最喜欢这个味道了。奶奶还会做很多玩具,有猫耳朵、猫尾巴、沙包、毽子、小花,奶奶做的最好的是沙包和小花,因为沙包和小花是最简单的,所以奶奶做的好一些呵!

这就是我的奶奶,一个勤劳的奶奶,一个很巧的奶奶,我想对奶奶说:“奶奶,祝您长寿百岁!健健康康的活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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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最熟悉的一个人英语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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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very familiar and like my mother, she is not tall, short hair, round face, high nose, curved eyebrows, a pair of black and big eyes, it seems the spirit of the!

Since I came to this world, my mother to me than any other mother to love more, my mother care for me in every possible way, care about me. I was in her care, and gradually become a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during this period, my mother did not know how much hard to pay for my sweat.

Every morning, my mother burned breakfast to get me up, send me to school, go to work, my mother always said that the class should listen carefully, do homework. I can see their favorite cartoons every day, but also from time to time to play a computer, but also to my mother to bring some trouble, but my mother did not blame me, but let me learn from it.

Because my mother is a big one hand, very small mom to teach myself to take care of themselves, do their own chores.

My mother also had a pair of smart hands, my mother like to knit my sweater, embroidered my favorite pattern, can be beautiful, whenever I wear my mother for my woven sweater school, always attracted a lot of people asked, cited To the envy of the eyes of the 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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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熟悉的一个人300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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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许多熟悉的人,比如说:哥哥、同学、老师,这都是我熟悉的人。其中我最熟悉不过的还是妈妈。

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小区里有很多小朋友都在骑两轮自行车,我也很想学。没过几天,爸爸就给我买来了一辆自行车。刚买完的那天晚上,妈妈就带我到二单元对着的空地上练习骑自行车。我先骑在车座上,然后妈妈扶着后面用铁片做成的椅子。开始练习了,我们一圈接一圈的练习,把妈妈累得气喘吁吁地说:“今天练得不错,明天接着练吧!”

第二天的下午,我和妈妈又出来练习骑自行车。这次可跟上次的不同了,因为这次是绕着一个花坛转圈。第一圈练习的时候我非常认真,第二圈的时候,我们还是非常认真。可是,到了一半的时候,妈妈一看车轮,突然发现了几点血。妈妈再一看,原来是自己的手指头被铁片给划了一个口子。然后妈妈赶紧跑回家,粘上了一个创可贴。

最后,在妈妈的帮助下,我终于学会了骑两轮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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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唱起那首熟悉的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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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

姥爷牵着我这小孩,在老屋天台埋下属于丝瓜的饱满种子。我站在他亲手打成的丝瓜架前比身高,身旁碟机里吱呀呀转出一曲《兰花草》。

夏天与黄花,相得益彰。黄花是姥爷为我种下的丝瓜开出的花。姥爷五十多岁时从湖北迁到粤地,每年回乡探亲,依然将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丝瓜种子就是他第一次返乡时带回来的。我想,他与这《兰花草》有共鸣是因为坚信自己的坚定与那兰花的娇嫩脆弱并不相同。虽然都是迁出旧居,姥爷和他的丝瓜都比这兰花不知积极了多少。他们一起适应了异地的生活,开出了亲民而将会有累累硕果的花。

小小的我一边听歌,一边摇着瓜蔓缠绕的小秋千,荡得高了就和手边花一起观赏清晨朝露,夜晚星空。姥爷就给瓜秧浇水,把瓜蔓扶正,把多余的花掐下。大朵大朵的绚烂在他大掌中,鹅黄色丝绒般铺开,雍容大气又典雅精巧,不逊任何观赏花。

“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歌词在身边飘起。我问姥爷:“这唱的是不是种丝瓜的您?”

“怎么是我?这唱的是只能看不能吃的兰花,怎么能比咱们的丝瓜花?”姥爷笑我的不解,“不过我这丝瓜也是兰花一样从山里、乡里带出来的种,纯正湖北味儿!兰花娇气,离了大山活不了,我们这些迁移了大半个中国的‘丝瓜’,凭自己的顽强却过得适应!”

没过多久,我们要搬家了,辞别了老屋的一切,辞别了天台与秋千架。临行前姥爷给全家做了顿丝瓜宴,清甜饱腹;我却不停想着天台上的碟机,一旁日夜伴随歌声盛放的丝瓜花。

我也用《兰花草》鼓励自己适应新的学校,结交新的朋友。我不像词中所唱,“眼见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我无论何时都准备着绽放。在全新的环境里,就由我来做那株盛于兰花的丝瓜花,开出宛若流金的大气硕瓣,结出无怨无悔地瓜果飘香。

姥爷又唱起来,“朝朝频顾惜,夜夜不能忘……”我也加入合唱,心道,我从我眷恋之所带出了永远影响我的精神之花。它不在逆境中自守,不因不适应而蜷缩,虽然依旧含苞,但终会怒放。

唱起那首熟悉的《兰花草》,眼前又现天台秋千架,老屋丝瓜花。我用这首歌不断警示、激励那个自立自强的自己。这首歌承载着我生命最初的回忆,用它对兰花的剖析与期望,在我心里开出自强不息的花。

我不学兰花,但我重视它。因为,每当我唱起《兰花草》,兰花就会提醒我:在任何环境中,都要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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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熟悉的小动物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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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浩宇

我所熟悉的小动物,他长着漆黑的毛,黑溜溜的眼睛,他是我家里的小狗。

他的习性就是看见陌生人就狂叫不止,我好几天都没回家了,才刚刚回家,可能是时间过了太久了吧,小狗一见我,就好像见了陌生人一样,对我狂叫不止,还想过来咬我呢。

不久后他就有小狗了,因为她生了孩子,这可乐了我和弟弟,于是我们两个不管有事、还是没事的,就去母狗哪里去,抱着小狗玩在那玩呢,有好几次来我家里搬货的人,看见小狗了,就下把他给抱走了,母狗一见孩子马上要被抱走了,立刻做出攻击的状态,好像他在靠近一步,就要立刻对他发起攻击,而工人却没感觉一样,执意要抱走他,于是母狗立刻对他的手指咬了一口,结果他疼的赶紧离开,不知道现在他的手指现在还会不会有那个痕迹了。

这就是我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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